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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奖励制度

时间:2023-12-27 07:01:0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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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项目奖励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研发项目奖励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研发项目奖励制度

研发项目奖励制度1

  第一条 为调动公司科研技术人员进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积极性,加快产品开发进度,促进公司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经济发展,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范围及条件

  由公司批准立项或经公司领导及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实施的研发项目,在按要求完成项目后经公司评审合格的项目。

  第三条 奖励原则和等级

  1.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项目奖励实行一次性奖励办法。

  3.项目奖分以下三等。

  一等奖: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自主研发立项,在项目开发规定期限内能完成或提前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或取得突破性、阶段性进展,所研究的项目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或在理论上有发展,技术难度大,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在性能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很大经济效益并形成公司自主技术产权;

  二等奖:所承担的项目类型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自主研发立项,已完成全部开发要求或已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所研究的项目使用了最新技术,技术难度大,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在性能方面处于行业先进水平,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且形成公司自主技术产权;

  三等奖:所承担的立项项目类型包括:产品开发项目、工艺改造项目、新产品推广项目。项目可以是自主方式或协作方式完成并已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所承担的项目有一定技术难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开发、推广或改造后的新产品、新工艺能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公司带来一定经济效益;

  第四条 项目等级评定

  项目等级由两部分因素构成:一是项目在立项时根据项目技术状况、开发难度、人员构成、时间跨度等因素事先测评确定;二是根据项目验收评审结果综合评价。

  第五条 公司设立研发项目成果评审组,负责公司的研发项

  目奖评工作。评审组根据公司立项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项目评审意见。

  第六条 申报程序

  技术开发部根据研发项目成果评审结果向公司推荐奖励等级。

  推荐材料包括:

  1.成果鉴定、验收、评审结果;

  2.全套技术资料。

  3.用户意见书、检测报告等附件材料;

  第七条 荣获公司研发项目奖的.主要完成人的事迹应记入本人档案,并可作为考核、晋级、评审或聘任技术职称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奖金的分配

  奖金分配应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不搞平均主义。主要完成人所得奖金应不低于奖金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奖金发至第一承担单位,由该单位负责与其他单位进行协商, 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

  第九条 奖金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五十五条“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实施科学技术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方元公司获奖项目的奖金由研发经费中筹集一定数额奖励基金,从中列支。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凡涉及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或名次排列的争议问题,由申报单位技术开发部负责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技术开发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研发项目奖励制度2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发明人或设计人奖励的原则,标准和支付方式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

  《河南省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与职务奖酬实施方法》

  3、奖励原则

  3.1本企业应对职工的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奖励,发给奖励、报酬,并由本企业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2对该项发明创造及实施效益记入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技术档案,作为技术职称评定、职务聘任、晋升和其他奖励的依据。

  3.3本制依据发明创造的数量给予奖励、报酬。同一项发明创造具有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按照其对该项专利的贡献大小,共同享有本制度下的奖励、报酬;多个发明人或设计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

  3.4本制度规定的奖励,报酬以现金给付为原则,本企业同时有权决定以股份、股份或等价值的其他形式给付。

  3.5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与本企业的劳动关系终止,其应当获得的奖金仍向其发放,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发放。

  3.6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奖金由继承人依法继承,本制度规定的报酬不再向继承人发放。

  4.奖励、报酬标准

  一次性奖金

  4.1本企业被授予专利权的,应对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每项3000元;实用新型每项XX元;外观设计每项1000元。

  专利实施后的`报酬

  4.2对形成独立产品的发明创造并在本企业实施取得效益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除获得上述4.1条的奖励外,每年从实施专利的税后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报酬,其中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按5%,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按1%

  4.3一项发明创造形成的多种独立产品的,按照多种产品的税后收益总额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作为报酬;多项专利形成一种独立产品的,基本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70%提取第4.2条所规定的比例,依存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按照税后收益的30%提取。

  4.4本企业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从收取的转让费或使用费的税后收益中提取30%,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4.5本企业无偿或低转让、许可他人实施发明创造的,参照其转让或者许可使用的市场价格的税后收益,按照本制度向发明人或

  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市场价格。由本企业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确定,或者协商委托评估确定。

  获得侵权赔偿后的报酬

  4.6本企业从侵犯专利纠纷的调解、诉讼、仲裁中获得的侵权赔偿或者补偿费,扣除调解,诉讼,仲裁等相应成本后的部分,视为许可他人实施其职务发明创造的收益。本企业按本制度向发明人或设计人支付报酬。

  采纳建议

  4.7由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建议被企业采纳而完成发明创造,并获得专利权的,企业将参照第4.1条标准的10%-50%给予一次性奖金,不享有第4.2-4.6条所规定的报酬。

  5、奖励支付

  5.1第4.1条和第4.7条规定的一次性奖金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向行政部申请,经主管部门核定,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办理,人事部门发放,每半年办理一次.

  5.2第4.2条、第4.3条规定本年度的报酬,本企业将于下年度于6月30日前办理,由主管部评审,并经财务部门审计,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5.3第4.4-4.6条规定的报酬,本企业取得费用或协商确定后三个月内发放给发明人或设计人。

  6、附则

  6、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濮阳市东昊机械电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6.2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本企业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调解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6.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制定人:有限公司(盖章)

  批准人: (签字)

  公布日期:

研发项目奖励制度3

  一、目的:

  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工作,作为研发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调动研发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推进新产品研发项目和现有产品技术改进、工艺优化项目进展,高质量、高效率、高经济性地完成公司研发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公司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技术改进、工艺优化等项目奖考核奖惩。

  三、责任人:

  本规程由研发中心草拟,总经理批准执行,由研发中心负责人负责解释。

  四、根据:

  本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进步法》相关企业项目奖励办法、我公司现实情况编写。

  五、研发项目奖励办法

  1.项目分档及不同档次奖励额度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对已经批准立开发的项目在立项之处按类型确定档次,根据项目所属档次给予一定额度奖励,其奖金数额分别如下(项目分档情况及各档奖励额度见表):

  项目分档奖励金额

  注:以上研发产品所获专利,及最终产品所有权归公司所有。

  2.定期目标、奖励阶段划分及各阶段支付比例

  1)该项目分档奖励表中一~三档奖励中项目研发人员占60%,市场开拓人员占40%;第四档中研发人员占60%,生产线人员占40%。

  2)研发完成后,按照项目立项申请表的各项指标验收合格后,产品进入中试阶段,并申请产品生产批件(或批准文号),奖励研发人员该项目奖金总额的20%(研发比例中)。

  3)中试产品上市后,按照项目分档奖励全额,从销售收入提取兑现。

  4)对于独家或首家产品,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特别奖励。

  六、考核

  项目成立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定期向研发中心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研发中心负责对所有研发项目的考核、监督和管理。

  七、项目奖金的分配

  1.项目奖金按项目进度分阶段兑现时,首先扣除本项目预先支付的加班费后,剩余的项目奖金再按照以下方案进行分配。

  1)其中的10%作为其他配套部门人员(质量检定、研发中心后勤内务等人员)奖金。

  2)其中的10%分配给负责项目整体管理、监督、组织实施等工

  作的项目总负责人。

  3)其中的80%归项目组人员所有,其中项目负责人提取50%-

  80%,其余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按照公平、合理、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大小分配给项目组成

  员,若人员离开公司,则自动终止奖励提成,其项目提成继续在项目组内分配。

  2.项目奖奖金分配方案应由研发中心负责人校核后报总经理审

  批,行政部备案。

  八、项目分档及项目负责人提取比例标准

  1.根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批复(含立项、市场分析等)、项目的重要程度、预计完成的时间周期及公司可提供的各项条件等确定项目的档次。

  2.根据项目组人员的实际配置情况等确定项目负责人提取奖金具体的比例。

  九、奖金兑现

  研发中心根据项目立项时确定的奖励额度和项目进展情况,由研发中心负责人负责,及时把符合提奖条件的项目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总经理,总经理审查批准行后交财务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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