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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7 11:55:41 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

  1、负责对本校(园)点、本责任辖区的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的具体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承办。

  2、协助校(园)长制订本校(园)、本单位、本责任辖区的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计划,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考核办法、奖惩方案、应急预案等。

  3、负责办理本校(园)食堂、小卖部的《卫生许可证》,查验校医资质证书和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

  4、经常对水源防投毒、防污染的情况及设施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遇有可疑情况,立即报告校(园)长。负责按卫生专业人员的要求对自备水源或水质不达标的自来水进行消毒。

  5、督促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统一穿戴工作衣、帽上岗,随时察询每位从业人员有无生病迹象,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的病患者,应立即报告校(园)长,并明确告之当事人,且现场监督其停止食品加工、销售、服务工作。同时,要做好全程监督检查的相关记录。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2

  为切实按照教委、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强本院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特制订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天由卫生科医生到食堂检查:

  食品质量、环境卫生、操作流程等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二、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听从卫生监督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四、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做到四勤,即:

  ①勤剪指甲、勤洗手。

  ②勤理发、勤洗头、不留长发胡须、不染指甲、不戴戒指。

  ③勤洗澡。

  ④勤换衣服、工作服。

  2、操作间设施摆布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库房整洁,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餐具消毒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5、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操作间等保持整洁卫生,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在加工和销售场所严禁吸烟。

  五、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六、小超市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证,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5、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3

  为落实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要求,切实保障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定以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对食堂进行合理布局,配备相关安全、卫生设施,采取防腐、防蝇、防鼠、消毒等措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二,主管食堂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贯彻《食品卫生法》,关心食堂人员的身心健康,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保证没有任何传染病。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健康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在岗工作。

  三,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如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时,应立即脱离群众,进行检查,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返回。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工作前、便后彻底洗手,穿戴整洁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操作中不吸烟、不喝酒、不说废话。

  五,厨工组长必须严把食品采购关,按正规渠道采购符合国标的食品,不买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种食品,严禁采购霉变、腐烂变质、污秽 不洁、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对中毒危险性高的食物最好不采购,严把卫生安全关。

  六,食堂保管与食品卫生管理员要把好所采购食品验收关,拒收变质过期食品。做好粮油蔬菜等食品的储存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厨师与全体炊事人员要积极配合,团结协作,共同把好食品卫生关。搞好操作室、餐厅一日三餐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室内外清洁整齐。同时,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彻底清洗炊具、餐厅地面、餐桌等,每半月进行一次餐具消毒消毒工作,做到整洁干净,无蚊、无蝇、无鼠害。

  八,厨师在操作过程中,要把好病从口入,注重饮食安全,不做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到捡净粮食、洗净蔬菜、煮熟饭菜。

  九,学生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定购无证经营者的熟食品和隔餐剩余食品,不得定购冷荤凉菜食品。

  十、加强食堂刀具、火种、电器的管理,离开食堂要保证火源全部熄灭。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4

  严格把好六个“关”:

  1、把好进货关。做到不贪便宜,确保食品的新鲜;有食品的'质检书,以备查。

  2、把好储藏关。做到五个“防”:防霉、防蛀、防灰尘、防老鼠、防投毒。

  3、把好烧煮关。荤素严格分开,规范操作顺序。荤菜要煮熟烧透,熟菜间要时时保洁。

  4、把好消毒关。对食堂内的餐具等器具的消毒要认真,时间要充足,并及时放进保洁橱柜。

  5、把好健康关。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内不抽烟,工作之前要洗手,身体不适要休息。

  6、把好营养关。精心考虑每周菜谱,做到营养合理,搭配得当,确保师生吃饱、吃好。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5

  一、采购制度

  1、主食大米、面粉、食油的采购必须做到有校领导参与对对方的资质进行审查,严格把握购物渠道,并亲临察看,以确保大宗食品质量的安全可靠性。

  2、把握好质量关,主副食的购置应有专人质检,做到几查、几看,对过期、发霉、变质、腐烂要拒之入库,对所采购的食品要从外观、质量、包装、标签等严格把关,并与对方签订责任书,拒无qs标志食品于校外。

  3、季节(时菜)菜、小吃的配料等应实行采购招标等形式建立供货单位,责任人的信誉档案,不让农药残留或超标的蔬菜购入,从源头控制,确保质量,防止中毒事件发生。

  4、采购数量要适量,主食不得超过十天;副食不超过三天;时菜不超过二天,做到进库放心,出库放心。

  二、保管制度

  1、保管有专人,库房位置应安全、通风、干燥。

  2、每项食品的存放应离地12公分,离墙8公分,并做到不混放,地面、墙面保持干净。

  3、货物存放和使用先后要有序。定期检查,并做好灭鼠、蝇、蟑螂等的'消毒工作,对非保管人员不得随意入库房,以防带毒、下毒,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4、严格出库交货手续,对每项出库要登记,并对从业人员的使用过程实行监管,加强责任意识。

  5、做好防火防盗,建立每日、每周、每月对食品卫生的检查与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报、消除隐患。

  三、卫生制度

  1、每个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2、每个工作台、岗每天必须干净无污染物并落实到每个组负责。

  3、每个器具使用前后应检查,用84消毒液消毒,清洗干净,要存放在消毒柜里,擦抹要卫生;也可用高温蒸气消毒的方法进行消毒。

  4、对患有病者(流感等)传染性的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上岗,治疗痊愈方可上岗。

  5、严禁工作时谈话,嘻闹,以防疾病传染。

  6、建立食堂食品卫生联防机制,并与卫生、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并制定和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6

  一、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1、食物中毒事故为零。

  2、食物中毒隐患为零。

  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各工区主任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有领导责任。

  2、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有关部门部署的各项食品卫生 安全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实际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3、项目经理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搞好日常、 节假日和季节性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本单位人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及各种 规范,形成人人懂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会食品卫生安全,人人保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局面。

  4、定期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把安全检查的重点放在 隐患的整改上,坚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科学制订本单位的卫生安全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卫生安全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位、定职、定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6、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食品卫生安全保证措施

  1、每月对员工进行一次卫生安全教育,通过读报、传达文件,组织竞赛等教育方式增强员工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按安全要求配齐各类设备、 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每周对安全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即使整改。

  3、严格防止食物中毒事故,操作间上锁,防止人为投毒。杜绝购买、使用腐烂变质的菜品原料,保证蔬菜、海鲜、肉类等食品优质、新鲜。在加工过程中坚持清洗、浸泡、生熟分开。不使用腐烂变质的调料品,不提供过期、过夜的变味饭菜。

  4、加强餐具、厨具的消毒、灭菌管理。针对不同季节抓好对蚊、蝇等虫害的'防治工作。

  5、提高食堂人员的卫生意识,注意个人卫生。

  6、坚持开灶停火前的检查,做到“人离灶,断气源,断火源,断油源”。

  四、组织处理

  1、每季度对厨房人员进行一次体检。

  2、菜品留样每样菜品至少在冰箱中放置24小时,以便随时接受抽样化验。(在有人用餐后出现中毒特征的时候)

  3、采购渠道的标准必须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采购的同时做好记录。

  4、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意识培养。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胸卡等;出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五、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符合中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六、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后堂大厅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七、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清洗干净,保持清洁。

  八、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九、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十一、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的食堂,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8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核算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用人关,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应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

  (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关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必须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五条有关食堂选址卫生要求:一是学校食堂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二是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三是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及流程应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无餐厅学校必须设备餐专间,并在备餐专间使用加盖餐具分餐后运送到各个班级。

  (五)学校必须在卫生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经营范围内经营。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实行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六)学校应选择责任心强,符合规定的人员担任食堂管理员。

  二、建立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上报。

  五、建立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制度。

  六、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七、主管校长应当经常性地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规范管理措施。

  (二)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堂管理员应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食堂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堂管理员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隔夜的剩余食品,不得制作出售凉菜。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化台账)。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买卖公平。

  二、保证食堂主、副食原料和燃料的保质、保量供应。

  三、采购食品及原料要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供货商处购买并严格索证。

  四、必须遵照炊事员或营养员出具的菜单进行购买。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原料。

  六、增强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主动、热情当好食堂的参谋。

  七、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健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发票,不挪用公款。

  八、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会计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食堂资金的收支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秉公办事。

  二、严格按食堂的采购、领用、报销、票据交接、支出登记制度,审核一切收支事项,抵制不符合规定、原则的行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按会计法规范如实建账,每月按时结账,按期编制出财务报表。

  四、深入实际,认真做好食堂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收支情况,在杜绝亏损、控制盈利幅度和资金运作等方面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五、管理好食堂各种财务档案、印鉴以及各种与财务核算有关的票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炊事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刻苦钻研烹饪技术,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1.按食谱安排,加工制作主副食品,做到精心细作,花色品种多样化。

  2.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开饭时间,不断改进就餐供应办法,减少师生用餐等候时间。

  3.不得克扣师生饭菜份量。

  4.不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三、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饮食卫生。

  1.生菜要洗好洗净。

  2.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

  3.生熟食要分开,分别加工。

  4.炊具和盛放容器要洗刷干净,每天进行消毒。

  5.卖饭时不用手接触成品、食物,操作时不准吸烟。

  6.对主副食品及原辅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害虫咬,腐败变质,对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加盖加罩。

  7.餐具要洗净,学校提供的餐具每天消毒。

  8.餐桌和售饭菜台擦抹干净。

  9.每天早、中、晚饭后打扫食堂,每周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留胡子,不随地吐痰,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节约水、电,爱护各种机具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赔偿。

  六、工作任劳任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与师生吵架。七、重视安全工作,不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防止热气、热油、开水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八、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工作时禁止打闹,严禁带亲友进入厨房。

  九、不准从食堂内往外拿食物、炊事用具。

  十、服从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病、有事请假,不准随意旷工、误工。

  (六)保管员岗位职责

  食堂保管员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保管好食堂物品。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质量复检关。

  二、入库食品及时验收,按《库房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存放。三、认真落实《库房管理制度》的卫生要求,保持库房整洁、卫生、通风。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一致,并规范建立台帐。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将库房钥匙擅自交给他人。

  (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依法办好食堂,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按规定办理或更换食堂卫生许可证。

  三、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四、存放垃圾、潲水的容器放在固定地方,并加盖密闭及时处理。

  五、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制作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加工用具、容具分开,并有标识。

  六、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食品存放不得超过保质期。

  七、保证餐具、用具消毒合格,每餐用后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八、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

  九、食堂内不允许留宿住人。

  十、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分餐时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并洗手、消毒。

  十一、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二、保健教师(校医)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必要时还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九)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一、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

  二、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三、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它场所分餐。

  四、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五、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餐具。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有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七、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十)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容器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72小时,时间满后方可倒掉;

  六、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一)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二、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操作;如果使用药物消毒,则按照一洗、二消毒、三清洗、四保洁程序操作。

  三、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四、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消毒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消毒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使用消毒柜消毒,器具必须杯口向下,消毒30分钟以上。

  五、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十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一、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二、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十三)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一、自觉维护餐厅秩序,就餐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二、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三、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四、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潲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五、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十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二、库房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库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三、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气的供应。

  四、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五、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六、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网络,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四、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对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六)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二、及时处理就餐人员的剩余饭菜。

  三、随时保持餐桌椅及地面的干净整洁。

  四、每餐后对餐桌椅、售饭台、地面、用餐者洗涤装置、潲水桶,垃圾桶及周边环境等彻底清洁。

  五、定期消毒,消灭蚊、蝇、鼠害。

  (十七)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原料存储关,存储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无鼠、无蝇、无蟑螂。

  二、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应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设施。

  三、存放食品原料应做到先进先出,易变质原料先用。

  四、库房管理员要及时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发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应作处理记录。

  五、食品原料品种分段(库)、分类存放,正常食品与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具有异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易于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粉、茶叶、饼干等),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各种存放原料的容器外面应有标记,容器应加盖、加罩。

  七、存放食品应离地(40-50cm)、离墙(30cm),以利于通风换气。

  八、禁止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或非食品包装袋存放食品。

  九、禁止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十八)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肉、禽、鱼要净毛或去鳞,掏净内脏、血块,并洗净。二、蔬菜必须摘洗干净,无杂物,无泥沙。三、不得加工发霉、变质以及被污染的食品。

  四、加工间的用具,刀、墩、盆以及各种设备,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五、初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无积水、场地无异味、无油污。

  (十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工作人员必须把好面食制作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面粉、面条和有害的食品洗涤剂、食品添加剂。

  二、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冰箱等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面食加工制作前后都必须将面食加工制作工具、餐具清洗干净。

  四、制作面食前,加工人员须修剪指甲、洗净双手,严禁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剩余面食严禁露放,未用完的面粉及辅料必须密封、上架并做好标识。

  六、注意保证份量足够,蒸熟煮透,质量合格,味道可口。

  (二十)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

  三、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清洁消毒后戴上口罩才能分发饭菜,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专用架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二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人员必须把好食品烹调安全卫生关。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

  二、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烹调加工前后必须将加工用具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三、烹饪食品要炒熟、煮透,加工后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四、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同时要遮盖好,做好防尘、防蝇。

  六、烹饪完毕后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烹调区域的卫生。

  七、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努力为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

  (二十二)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索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采购的食品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采购方须向销售方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销售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检疫报告书等;

  (二)采购“进口食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口岸国境”食品卫生检验报告书,如果是“出口转内销食品”,必须是经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检验合格的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书。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注意有无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标志。

  (四)采购的食品包装标示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必须有中文标识。

  (五)采购人员必须建立采购进货记录:

  1.食品采购的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时间、数量、销售人员的姓名等以及是否索证;

  2.肉类必须单独建立采购进货记录,包括:进货时间、数量、来源、市场名称、销售点名称、销售人员姓名、肉是否盖有动物检验合格印记(蓝色滚筒印章)和肉品质检验合格(红色滚筒印章)等。

  二、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

  (三)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和肉制品;

  (四)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米、面、油、肉类及调味品等;

  (五)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六)无(或过期)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七)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原则上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运转食品的工具、容器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二十三)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二、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三、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加强酒店管理,严格贯彻《食品卫生法》,确保酒店食品加工的清洁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一)食品卫生基本保障 1、食品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的场所及周围环境必须干净、卫生,并有良好的防蝇、防鼠、防尘和其他防污染措施。 2、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凡患有疮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 3、食品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当班时穿戴工作服帽,并保持洁净;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工作前及便后必须洗手消毒。

  (二)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措施 1、加工食品饭菜的原料必须新鲜,禁止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死蛤蜊、死扇贝及其制品;不使用变质原料;不买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生熟食品要严格分开加工;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格分开。执行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的四隔离制度。严禁生熟食品混放,成品与半成品混放,海鲜与肉类混放。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工刀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加工海产品用过的`工具、容器及加工人员的手臂要及时洗刷消毒5分钟。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冷拼间操作加工。设置专用冰箱、刀板、容器、用具、抹布,配备流水洗手消毒、空气杀菌设施。紫外线灯要吊在工作台上方1.5-2米处。非冷拼间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冷拼间内不准存放未洗干净的水果、蔬菜、生鱼、生肉及其他杂物。

  3、凡盛放食品的盆、盘、碗等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用开水煮沸3-5分钟,或使用蒸汽消毒柜蒸15-20分钟。不耐热的,可用药物消毒,但必须将残留药物用水冲净。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熟食间的工作台面、水龙头开关、冷拼间把手及冰箱门拉手等,应定期消毒;直接接触污染物时,必须立即消毒;熟食刀具存放时加保鲜膜。

  4、熟食品在加工食用前必须煮熟炸透,彻底灭菌,严防里生外熟。鸡蛋煮沸8分钟,鸭蛋煮沸10分钟,各类海产品及肉食品加热温度及时间必须保证其蛋白质凝固。

  5、熟食要低温、短时贮存。热菜及制作凉拌菜的酱肉、火腿等,必须在10摄氏度以下的条件贮存。凡超过4小时以上的饭菜、熟肉制品、熟海产品等,必须回锅蒸煮后再供食用。新购进的上述食品如不了解带菌情况,食用前应加热灭菌。

  6、热菜及凉拌菜制作完毕应立即供给客人食用,严禁提前加工。为大型会议大量准备的饭菜及凉拌菜加工后存放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三)餐具杯具等器皿的消毒措施

  1、所有的餐具杯具等器皿洗刷后必须进行消毒。

  2、消毒程序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制度。

  3、使用消毒液进行消毒时,按1:200的比例稀释配好消毒液,倒入消毒桶内,再将器皿放入消毒桶。要求器皿要完全浸入水中,浸泡5-10分钟后取出,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4、使用消毒柜消毒时,先将器皿上残渣刮净,用水冲刷干净后放入蒸箱内高温消毒(温度不低于90摄氏度,时间不少于15分钟),用消毒抹布揩干,放入保洁柜内保洁。

  (四)预防毒性动植物食物中毒

  1、禁止食用河豚鱼。

  2、严禁使用猪甲状腺、毒蘑菇、洋金花、发芽马铃薯,未煮熟的豆角、云豆、霉豆角、扁豆等,未蒸煮干制的鲜黄花菜。

  (五)预防化学及农药中毒

  1、勿将亚硝酸盐当作食盐食用。

  2、果瓜蔬菜加工食用前应反复用水冼净,可去皮食物尽量去皮。

  三、考核

  1、凡违反本规定的,给予责任部门或责任人10元至重大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责任人停职检查至开除处理。

  2、按酒店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0

  1、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3、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4、加强对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监督。

  5、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责任制。坚持餐具消毒,严禁食物中毒。建立体检制度。

  7、加强安全保卫,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8、把好食品采购质量关,落实好食品保管与存放措施。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1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 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保证食堂饮食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增强师生体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后勤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确立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岗位感,做到以安全为前提,以服务为宗旨。

  二.采购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购买新鲜、无毒、无公害、有相应的买主签章原始凭证,采购负并兼有保管责任。

  三.食堂监管人员,应当按照采购要求对采购的食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有不合格食物,当即拒收,坚持杜绝收购人情菜,如经查示,必须追究采购员和监管员的责任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四.食堂工作人员,在制作、加工食物时,发现以下现象: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应及时向采购员或监管员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防止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盛食物的`窗口、每餐用过后用洗洁剂清洗放入相应的餐柜中、餐具及厨房用具必须随时冲洗干净、案板、地面教工食堂、必须坚持每日三清扫。

  六.学生饭桌每周一洗,每日三扫,地面每日三大扫除,学生菜盆每餐用后取工进行冲洗。

  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持健康证上岗。

  八.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对其视情节处以扣除当月部分岗位津贴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程度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校园商店饮食必须确保清洁卫生、不售无商标食品,不售过期食品,学校监管员每日必查,后勤管理人员每周检查一次。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3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厨房有冰箱数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物。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器具、用具,要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夜隔餐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要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购买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15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2.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协议。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4.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伙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5.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6.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8.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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