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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1 15:57:34 制度 我要投稿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

  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涉及大量的资金和成本,管理好固定资产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制定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必须要做的事情,下面将详细介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

  既然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那么首先要明确管理的目的,这对于制定制度非常重要。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固定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增值,使其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

  二、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企业必须要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这包括对固定资产进行标识编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和清查等工作。登记时,应注意需要对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使用部门、车间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在资产转移、报废等情况下及时更新登记信息,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三、固定资产入库管理

  在固定资产入库管理方面,企业应该制定相关规定,保证所有固定资产均按规定进入库房,并在入库前进行验收、标识和清点,确保不良品不进入库房,同时保证已验收的固定资产立即进行登记并进行清点。

  四、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管理

  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是企业管理固定资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需要明确固定资产使用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及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管理制度的规定,这样才能实现对固定资产实时的监控和管理。在使用和保管中,企业还需要规定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保险和安全等方面的事项,确保固定资产能够始终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五、固定资产清查管理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明确清查周期、清查方式和清查的时间等方面的规定,并安排专门人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的失踪、破损、报废等情况,避免因固定资产管理不善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六、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当固定资产到达其使用寿命或需要升级时,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处置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应包括固定资产报废、出售、捐献等方面的内容,并规定处置的标准、程序和责任人,一旦固定资产除产生,即可立即进行处置,避免固定资产过多而不得重复利用,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七、固定资产统计报表

  企业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统计报表,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统计,并定期向上级单位和财务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精确掌握企业的`资产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就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企业在制定此制度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企业通过制定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保证企业的可持续经营。

  八、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

  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分工。具体而言,应规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和管理。同时,还需要指定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明确部门、岗位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企业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变化,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需要不断完善。因此,企业应该通过实践和经验总结,不断优化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和效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全员参与,应该重视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认同,通过培训和宣传,使员工形成正确的固定资产管理理念和认知,进一步提高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同时,企业还应该根据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经验,改进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之更加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要求。

  总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保证固定资产安全、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企业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全面、细致、科学地考虑各个方面,着力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监控和管控,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从而为企业的稳定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固定资产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对其进行全面、规范、有效的管理。为建立一套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固定资产清单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基本信息,并规范资产档案的建立、归档和查阅。其次,建立固定资产购置和报废制度,从采购、验收、入账、报废等方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控制。再次,制定固定资产保管和维修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和价值的稳定。此外,还需要建立资产监控制度和责任分工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的监管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管理的全面有效。

  针对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实施,企业需要重视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通过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加速管理信息化和智能化,进一步推进固定资产管理现代化。

  在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从实践和经验总结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企业的新情况和新要求。企业可以通过全员参与、培训宣传、不断优化等方式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总之,建立科学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在建立和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时,需要因地制宜、全员参与、持续完善,并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的

  为切实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合理购置、正确使用各类固定资产,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 义

  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交通工具、办公家具、电子电器产品、施工机械设备等资产。单价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同类办公设备、生产施工设备以及单位购置和受赠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各类艺术品,亦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

  第三条 原 则

  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管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办公室为办公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材供部为公司生产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固定资产的计划、订货、采购、验收、入账、登记、建卡、发放、维修及报废处理等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资金筹措、核算、折旧等财务管理工作;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的直接管理工作。

  第五条 管理任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落实管理责任;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

  第六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及折旧方法由财务部按财务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

  第七条 固定资产成本包括购买及将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必要的支出;日常的维修及保养支出则列为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及损失,以净处置的收益记入营业外收入,净处值的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所谓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应提的折旧总额。应提的折旧总额为固定资产原价减去预计残值。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和验收

  第八条 预 算

  固定资产购置实行预算管理。固定资产的购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年初,由公司各部门编制本部门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列明拟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具体配置、购置的数量、单价、金额,成套资产应按各组成部分分别编制预算,固定资产预算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财务部负责审核,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生效。批准后的预算作为当年的固定资产购置依据。

  第九条 购 置

  公司各部门办公设备的购置,在预算控制额度内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办理,财务部负责审核;综合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购买的备案和登记。公司各部门生产设备机械的购置,在预算控制额度内的由经营部审核后材供部负责办理。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各部门如有特殊需求,应及时与综合办公室或材供部沟通,或共同参与购置工作。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执行,应坚持多方询价、比质比价的原则,保证资产购置价格的经济合理,采购合同应报财务部备案。

  预算内固定资产的购置,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买申请单”一式三份,交工程技术部和经营管理部和财务部审核,最终交归口管理单位办理。申请单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由归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交到财务部作为报销凭据。

  预算外固定资产的购置,应上报“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申请报告”,经公司材供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会签后,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方可进行购置。

  第十条 验 收

  固定资产购置应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按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流程执行)。公司固定资产验收由归口管理部门和各使用部门负责,经过验收合格的资产,才能办理报销手续。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采购人员办理退换、索赔、拒付等事宜。各使用部门对资产进行验收后,一周内应到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卡片应由验收人和使用人签字,归口管理部门在办理固定资产卡片的同时,应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固定资产管理卡片必须记录事项有:名称、资产编号、规格型号、价格、配置、配件、购入日期、生产厂家、验收情况、验收人、使用单位、使用人及备注(反映固定资产维护使用情况)。固定资产管理卡片一式三份,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和使用部门各持一份。

  归口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按公司管理流程办理报销支付手续。归口管理部门到财务部报销的发票,必须注明供货单位详细地址、电话、联系人,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四章 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一条 管 理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负责设备的统一编号、资产数量的建立;财务部负责各类固定资产数量、金额的总账及明细账,并按月负责计提折旧。

  公司各部门必须设有兼职的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名单,并负责指导、监督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的工作。

  第十二条 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员的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登记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登记固定资产的使用、变动、报废、处理情况,定期与不定期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并将固定资产的保管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尤其是各类公用设备,更应明确保管的责任人,以确保公用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 保 管

  各类固定资产的维护手册、保修单据,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对资产进行保养和清洁,加强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绣、防蛀、防盗等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第十四条 操作与维修

  各类设备的使用人,必须事先细读说明书,熟悉其性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各类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如需增加器件或进行维修的,应首先与归口管理部门联系,由其负责器件购置和联系维修,使用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增加器件和进行维修所需的费用预算,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编制,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十五条 盘点清查

  公司对固定资产实行定期实物盘点清查,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符,摸清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现状,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每年12月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盘点清查工作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和各使用资产部门共同进行,对盘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和资产毁损,应逐个查明原因,协商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做好账册的调整工作。其中,涉及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盘点清查中发现的闲置资产要查明情况,并制订处理计划,账外资产要作盘盈处理,及时入账。

  第十六条 资产处置方式

  各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固定资产,经使用部门双方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台账和固定资产管理卡片进行调整,财务部负责对账务进行调整。

  各部门之间临时借用固定资产,借入方应说明借用固定资产的名称、借用原因、借用期限等,由借用人和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借出方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在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借出方资产管理员应对借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负责借出固定资产的收回。

  公司人员在公司内部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不同的处理,如调入部门有闲置计算机,不需要重新购置的,计算机仍留在调出部门;如调入部门没有闲置计算机,需要重新购置的,应将调出部门的计算机调剂到调入部门使用,办理资产使用部门的变更登记。上述调动所涉及部门的资产理管员应对调入调出固定资产进行检查登记,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出租,统一由综合办公室对外办理手续。出租的固定资产必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式出租协议后,方可租出。归还时,由综合办公室和公司原使用部门进行清点,撤销原租赁合同。经营性固定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

  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所使用的各类固定资产一律退还。离职人员所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应负责检查退还固定资产及其配件、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如有遗失、人为损坏或配置配件缺失,离职人员应负责赔偿。若离职人员未退还所有的固定资产,就办理了离职手续,其责任由离职人员所在部门的直接领导承担。

  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与财务部进行账目核对,保证账物相符。如出现不符时,应编制差异表,注明差异原因。

  第五章 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置

  第十七条 报 废

  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已超过其使用年限,且不能继续使用;

  2、因自然和人为的原因,使固定资产受到毁损和丢失,且无法弥补和修复以便继续使用的;

  3、由于历史原因,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性能低劣且无法修复的;

  4、因工艺设置改变和技术进步而遭淘汰,需要更新换代的;

  5、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虽未超过使用年限,但其实际工作量超过其产品设计工作量,且继续使用易发生危险的。

  第十八条 权 限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

  1、固定资产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归口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工程技术部和财务部会签后,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

  2、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按现行财务制度办理。

  第十九条 报废程序

  固定资产报废程序:

  1、固定资产的报废,需由申请报废的部门完整填写一式三联的报废单,注明报废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

  2、固定资产报废单应交公司职能部门会签,并按规定审批权限报公司领导审批。

  3、固定资产报废单,应分别交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应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和卡片上盖作废章,以示注销,财务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单,办理资产报废账务处理。

  4、报废固定资产,应按审批要求及时处理,报废所得残值收入应交财务部作账务处理。

  第二十条 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1、凡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均由归口管理部门收回处置。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采用有偿调拨或者出售两种方式,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单,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置。

  2、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一律交本公司财务,按照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学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培养人才,保证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后勤等项工作顺利进行,办好学校的物质基础。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资产的范围和分类

  第三条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够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处理。

  第四条学校各部门不论是通过何种经费购得设备(包括自筹、捐赠、自制等);均属于学校财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固定资产按以下分类进行管理。

  1、土地。指学校所有的经营场地。

  2、房屋及建筑物类。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教学和科研用房、行政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锅炉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内的电梯、通讯线路、输电线路、供水设施道等;

  3、交通运输设备。主要指学校的车辆。

  4、教学仪器设备类。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各种仪器和机械设备、实训室的设备。

  5、办公电子设备类。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电子设备;

  6、家具及其他类。指学生桌椅、床、办公桌椅、柜、沙发、茶几等;

  7、图书文物类。指图书馆(室)、阅览室、资料室的图书资料等;

  8、文艺体育设备。

  9、公共设施。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应坚持统一归口管理。后勤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职权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固定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项工作;

  2、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制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

  4、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建档建卡。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验收、调拨、调出、丢失、损坏、报废的审批及处理;

  6、对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处室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单位,在资产管理处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资产管理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对本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在学校规定的权限内有调配权,但需到后勤处备案,必须保证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配备专职和兼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管理好本单位固定资产的账、物,根据学校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保证账、物相符,认真做好有关资产管理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或离职时要实行严格的交接手续,账、物清点无误后,签署交接文书,经资产管理处备案后方可调动或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九条固定资产计价标准

  1、购入、上级主管部门划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等计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净增加值增继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验收手续的固定资产,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入账;

  第十条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入账。

  第十一条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不得任意变动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重新估价的;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将固定资产一部分拆除的: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误的。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并对固定资产有关账目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第十三条添置固定资产必须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及学科设置情况,按照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方面的需要,全盘规划,保证重点。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避免重复购置,积压浪费。

  第十四条购入、调入和自制的固定资产,不分单位、不分经费来源,统一由资后勤处组织验收(属于技术设备的协同技术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后勤处根据验收单等凭证入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办理接收和交接。并开具固定资产交接单、捐增协议、发票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资产管理处根据凭证,办理入账手续。

  第十六条新增固定资产一律持购货凭证等相关证件(须有单位负责人、经办员、领用人签字)到资产管理处办理验收,登继定资产编号、入固定资产账;经验收人员及主管负责人签字之后,财务室方可办理报销手续。未经资产管理处办理上述手续的,财务室一律不能办理其它手续。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的减少变动(变卖、盘亏、报废、丢失、损坏)都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全校各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其产权归学校所有,处置权归后勤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固定资产报废、变卖、串换或私分。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手续完备后,由资产管理处组织回收、处置或授权归后勤处处置。

  第十八条对使用部门长期闲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资产,后勤处有权进行处置或调剂。拒绝处置、调剂的,资产管理处可建议学校对其进行相关的处理。

  第六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发放、使用、保管、维修保养及处置等项工作,都要有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

  第二十条建立固定资产账目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后勤处建立全校统一的固定资产一级账。各部门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资产明细账,准确记录所管范围的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增减变动情况。各处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将所管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报给后勤处。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切实管好、用好学校的固定资产。各使用单位要妥善维护和保养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资产,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财产的完整。对使用情况要经常进行检查,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学校固定资产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未经许可擅自处理、变卖学校资产的收入,后勤处有权代表学校予以没收,并对有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4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什项设备(各公司自分事务性什项设备及机电性什项设备)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各公司自订)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按下列类别,由各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由总部门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马达、仪表、机电性什项设备由工务部门负责管理,但得视实际需要归由性质相关部门管理。

  (三)工具由资材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会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人员移交时,对于固定资产应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详列清册办理移交。

  第七条 增减报告

  会计部门应于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项目编制"固定资产增置表"一式三联送管理部门核对,并填列异常或更正内容后,第一联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送返会计部门自存,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采用电脑处理报表代替之。

  第八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事务性什项设备)。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一份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管理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案叙明原因呈核外,并应依增置或减损的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增置、营造、修缮处理

  固定资产的增置、营造、修缮应分别依照"材料管理办法"、"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及"营建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增置及登记

  第十条 增置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使用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总务部门)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会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会计部门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会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十一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会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十条固定资产增置手续办理。

  第十二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总务部门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三条 保险

  固定资产应依"关系企业财物保险事务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保险。

  □ 移转、闲置及减损的处理

  第十四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

  四、

  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

  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五条 资产送修处理

  固定资产固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工程修造发包事务处理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工务部门或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由守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

  四、

  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六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会计部门后按序呈(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捐负担、租金、运什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减损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性什项设备因减损拟报废者,应由使用部门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注明减损原因,送管理部门及会计部门签注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准后,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

  二、三联依处理意见办理后连同该废品送资材仓库签收(盘亏部分免办缴库),第二联连同有关资料送会计部门据以向主管机关办理报备,抵押权变更及解除保险等手续,第三联自存。该减损资产因体积巨大必须就地处理或拆除时,则第四联送委托部门凭以办理,惟减损资产于拆移前,或拆移后无法缴库时,管理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妥为保管,上项减损资产已缴库者由资材仓库保管处理,其无法缴库而决定标售时,其处理流程依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闲置固定资产处理

  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至少每三个月应将经营上认为无利用价值的闲置固定资产予以整理,填具"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拟定处理意见后呈报(总)经理,经核定标售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管理部门应即按"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所列经批示计售部分开具"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一式四联由(总)经理指派专人或由采购部门负责招商比价,并将比价结果转记于"标售比价单"后,第三联自存,第四联送资管科,第

  一、二联呈(总)经理核决后,由经办人将第二联送会计部门以凭核对,第一联送管理部门以便发货。

  (二)发货时,由标售经办人填写"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承运商联勿填)凭以入厂提货,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及过磅记录后,送回标售经办人开具"缴款单"向出纳解缴货款,并于"料品交运单"备注栏填写"固定资产让售比价单"号码、发票号码,第一联送资材部门,第四联送承购商收执,第

  二、三联送守卫查对放行,于翌立转会计部门复核。

  (三)提货出厂后管理部门应即填具"固定资产减损单"一式四联(资材仓库联免填),第一联自存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

  第十九条 抵押资产的减损出租、外借处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资产如有发生减损、出租或外借时,会计部门应事先备函写明抵押编号及资产名称、数量,向总管理处财务部报备,由财务部向贷款及抵押权登记机械办理标的物增减变更手续。

  □ 工具、附属设备、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第二十条 马达仪表处理

  (一)本项资产经验收后使用部门应每件填具"固定资产增加单"加盖"附属设备管理"章(马达或仪表如附属于机械中验收时,除比照第十条的规定外,仍应按本规定办理),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马达、仪表专用卡自订),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使用部门自存。

  (二)移转时通知管理部门于"固定资产登记卡"上记载移转情况,其出入厂区内应填写"移转交运单"办理交运。

  (三)需送厂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四)其保养细则由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须全面盘点一次,其闲置部分应比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六)各公司得自订管理对象的标准(如冷气机里的马达不列入管理或几马力以上的马达始列入管理的对象等)。

  (七)减损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减损单位应盖"附属设备管理"章以资区别。

  第二十一条 工具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需全部经由资材仓库收料,未领用前由仓库保管,归入物料帐。

  (二)本项资产系指物料的工具类,但各公司得订出各项品名并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共同使用者以科别设立,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设立"财产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颜色区分),一份存发料部门(仓库),一份留存于各科集中保管。

  (四)领用时,由领用人开具"材料领料单",连同科留存的卡片向仓库领料,并在"财产保管卡"上签认。

  (五)领用本项资产时,如系新领或追加领料单须经厂(处)长核准,如系以旧换新者,凭科长核准的领料单办理。

  (六)移交时有关本项资产的保管清册须增写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财产保管卡"。 (七)本项资产于不用拟退回时,须呈请厂(处)长核准后方能办理退库,资材仓库对该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务性什项设备处理

  (一)本项资产的购置勿需经由物料帐处理,于验收后直接以设备或费用列帐。

  (二)本项资产各公司应列出品别,于请购时由资材仓库在请购单上盖"列入财产管理"章并会管理部门后办理请购。于办理验收后"请购单"的会计联及仓库联同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仓库联并于传票开制后,由会计部门转送管理部门转记"财产保管卡"。

  (三)本项资产列为个人保管时,应依个人别设立"财产保管卡"。其余均以科别设立"财产保管卡",科长为当然保管人,得指定专人负责实际保管工作。

  (四)对于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对象,各公司得自订项目及保有期限,超过保有期限时免办报废或缴还。

  (五)移交时有关本资产的移交清册须一份送管理部门,据以转记于"财产保管卡"。于不用或报废时,得编制保管清册经呈厂(处)长核准(得视情况转呈)后,送交管理部门点收(报废部分免办点收)及转记于"财产保管卡"。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经呈决策会通过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号品管理。

  三、责任人:

  财务部与综合部联合制定此制度并颁布执行。

  四、内容: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固定资产归属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建账部门,综合部作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应该建立建全帐目,综合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卡,做到帐目与卡片一致。实行半年盘点一次。

  2)公司各办公室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综合部指定的负责人落实责任人管理。

  3)展厅、客户接待台、客户洽谈室、儿童区、新车交车区布置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销售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4)维修接待台、精品柜、客户休息区、客户上网区、备件库、客户休息室布置的固定资产由售后部门负责落实责任人管理。

  5)车间机器设备全部由售后部门归口管理

  6)售后部门负责生产车间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7)售后部门负责厂区动力设备的购建、安装、修理和使用管理。

  8)公司的电子设备及厂房建筑物由综合部进行统一管理。

  9)综合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0)综合部负责公司厂房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1)综合部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维护,总部要求审批的,需经过总部审批单进行采购。

  12)公司运输工具的管理由综合部根据用车实际情况而分到各部门管理。

  2、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使用部门如果改变使用状态,或报废等状况而不及时上报的,主管部门有权上报相关部门请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3、使用部门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应设置兼职的资产管理员,每项资产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人。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4、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1)因工作需要,各部门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审批,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资产购进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安装完毕后填“资产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资产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标签,并通知使用单位。

  3)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时,由基建部门办理“基建项目完工单”,报主管部门。

  5、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帐、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总部审批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6、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a)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

  b)不能动迁的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

  c)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

  d)绝缘老化,磁路失效,性能低劣无修复价值的。

  e)因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启封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7、固定资产的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承担重置的完全经济责任,属于自然损耗及非人为责任的由责任人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复后,再报集团审批,按审批结果财务部门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8、公司低值易耗品参照此制度管理。

  9、本制度自20xx年八月一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6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局部及生产活动的主要手段。其数量、功能、配置结构、技术状况决定着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和竞争能力。为标准固定资产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界定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件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

  〔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列入固定资产。

  1、生产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管线、地下电缆、仪表、房屋、建筑物、工器具、专用设备以及非生产用设备等。

  2、凡属在设备内部或外部随机安装的电机、工艺仪表,不管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入固定资产。

  3、独立使用或备用的电机,功率在7KW以上者列入固定资产。

  4、有些设备、工具、器具等专用设备,生产的主要设备,使用年限又较长、数量较多,虽然价值缺乏规定金额,也可列入固定资产。

  5、由基建完工交付使用的;由专用资金购进的;由专项贷款购进的;由外单位有偿〔无偿〕拨入的;经批准盘盈估价的。

  6、未使用〔备用或暂时不用〕,不需要的,封存的也应列为固定资产。

  〔二〕有以下性质之一者不列入固定资产:

  1、使用年限较短、数量较多、更换又比拟频繁的。如:玻璃器具、工具性质的仪表,为生产购置或自制的专用工具、模具和卡具。

  2、同一规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虽单价到达固定资产标准,也不能列为固定资产,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3、机械内部和外部原装置的7KW以下电机、工艺仪表、需更新或新安装的不再增减固定资产原值,可按低值易耗品处理。

  4、新建交付使用的设备中,包括在设备价值内的一次性使用的各种填充物。如:包括塑料填料、分子筛、树脂、木材制品、触媒、催化剂、液压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应从设备价值中扣除,作流动资金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职责的'划分

  机动部、财务部和各单位应明确职责,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账册、固定资产卡片,各存一份。

  〔一〕机动部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统一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编号,掌握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指导分厂、工段搞好基层设备管理工作。

  3、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报废、封存和变卖审批手续,并办理对闲置固定资产的维护、利用和处置工作。

  4、监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掌握和分配平衡大修费、更新费的使用。

  6、每年会同财务部组织对全厂各单位固定资产清查和查定工作。

  〔二〕财务部职责:

  1、监督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帐目,负责折旧费核算,掌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封存、报废等情况。

  3、按制度规定,正确、及时地提取根本折旧和大修基金。

  4、参与报废、调拨、封存、变卖固定资产设备的审查工作。

  5、同机动部一道,组织对全公司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年度清查、核定工作。

  〔三〕各使用单位职责:

  1、认真做好基层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准确无误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册和固定资产卡片,并由专人保管。

  3、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及时办理增减固定资产手续。

  三、新增固定资产的办理程序

  〔一〕对于房屋建、构筑物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有房屋建、构筑物的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备方案、批准施工报告〔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书〔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试验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等。

  2、施工结束,资料齐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公司有关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并向使用单位移交全部资料〔正本〕。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工程固定资产落户。凡缺少施工设计图、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批准施工报告〔需经主管领导、部门签字立项的〕、竣工图、施工费用结算〔包括单项、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材料验收报告〕,施工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二〕对于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仪表、工业管线、电缆等应按以下要求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1、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仪表等应有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试压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计、施工图纸。对压力容器,高、中压管道,除应具有设计、施工图外,还应有无损检测记录、试压记录以及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

  2、安装施工完毕、资料齐全〔正本〕,应由安装、施工单位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全面验收。使用单位向机动部申办此项工程资产落户。凡缺少设备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铭牌标志和试验、试车记录;整体及易损件图纸;安装、设备、施工图纸;压力容器和高、中压管道检测、试压记录;竣工图;设备安装施工结算书;工程验收证明书〔参加验收单位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不予验收和办理固定资产落户手续。

  3、逐项填写“固定资产申报表〞、“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移交证明书〞,由机动部、财务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使用单位相应建卡、建档。

  5、参加并支持机动部、财务部对全年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核定工作。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与更新

  〔一〕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能耗高、经济效益差的。

  3、在修后虽能恢复精度,但不如更新经济的。

  4、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平安和健康,又不能进行改造或改造又不经济的。

  5、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不能继续使用的,已经淘汰的。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程序:

  1、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审批表〞,上报机动部。

  2、机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意见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办公设备的管理,确保合理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中的办公设备包括以下: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电话机等。

  2、办公设备的申请

  2.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购买办公设备的,需报公司总经办,由办公室统一列入下一年度预算。

  3.办公设备的采购

  3.1.办公设备原则上严格实行预算管理,统一采购。

  (公司职能部门由公司总经办统一采购

  公司项目部由项目部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如有紧急情况,允许按预算外费用申请程序实施紧急采购,采购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3.2预算获批后,由办公室执行采购,并办理出入库手续。

  3.3货物送达后,由办公室负责进行核对、验收,确定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4、办公设备的领用

  4.1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申请单,核对后,在领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办理出库手续。

  4.2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等便携式办公设备要办理固定资产借用单,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的,办公设备必须上交公司。

  5、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5.1办公设备领取后,由使用人与办公室负责开箱、安装、调试,并将开箱验收记录及说明书、保修卡等随机资料移交档案室存档。

  5.2公司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办公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5.3办公室负责公司对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清查一次,作到帐物相符。

  5.4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与保养。

  6、办公设备的报废处理

  6.1报废审核。对于各部门提交的报废物品清单,办公室要认真审核,确认不能再次利用后,经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报废处理。

  6.2对决定报废的办公设备,财务部应做好登记,在报废处理册上写清用品名称、价格、数量、及报废处理的其他有关事项。

  6.3报废品由办公室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7、附则

  7.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8

  1、学校固定财产是保障教育教学需要的重要物质条件,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态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类设备发挥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总负责管理,各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3、总务处负责全校固定财产总帐,各部门建立固定财产分类明细帐。凡属固定财产范畴不论自购、自制、分配、赠送按规定登记入帐。

  4、学校各类设备如有报废、损坏、遗失或需要增加,应由负责人填写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向总务处报告,经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

  5、学校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实帐务。填写《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报告校长室,经校长同意后,报送主管部门审批。

  6、财产管理部门的保管员调离岗位,由总务主任监交,必须按规定办理实物明细帐和财产物资的`清点和交接工作,并在余额栏加盖移交人、接收人双方的印章。

  7、各部门设立固定财产领用、保管责任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责任人保管,一份由总务处留存。固定财产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帐、物、表三者相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科室管理,科室负责人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科室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科室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资产经财务科确认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科室负责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财务科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负责人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五条 办公室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科室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置。

  (五)会同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科室提出建议,资产管理科室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办公室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 使用科室职责

  (一)负责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科室对本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 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可以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可以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 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 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 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 各科室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资产管理科室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 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 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 购入、调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科室会同相关科室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科室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科室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科室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 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科室、资产管理科室会同财务科室办理接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发票或者固定资产盘盈报告单等凭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财务科室应根据资产管理科室开具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或者固定资产卡片等相关资料登记单位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

  第十六条购置资产要货比三家,既要考虑设备价格、性能、质量,也要考虑售后服务,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售后服务好的厂商。

  第十七条新购的资产必须经过验收后方能交付使用。

  第五章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入库管理。办公室科对验收入库及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和分类总账,按物登卡、凭卡记账。各科室领用资产时要求填写“出库单”,科室领用人在“出库单”上签字后领取,办公室根据“出库单”登记资产实物帐。

  第十九条已入库的固定资产,按要求和说明存放保管,定期检查,库存固定资产未经资产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因使用操作不当造成的资产损坏,追究其使用人责任。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移处理。资产在单位内相互调剂拨转时应由移出科室填写《固定资产转移单》,一式四联,由资产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送移科室负责人签字,最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办理资产转移。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0

  1、资产管理包括资产的保管、保养、使用、维修及支付保养、维修的各种支出。

  2、资产实行分级管理。

  所有资产由财务部列帐记载,其中工程、机电、设施类物资由工程部管理,涉及各使用部门的由部门保管;

  其他物质由综合事务部管理。

  3、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电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为固定资产;

  不属于固定资产而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

  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为办公用品;

  其他消耗性物品为物料。

  4、所有固定资产和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部门归类登记;

  属个人使用、保管的非消耗性物品按使用人归类登记。

  5、各种物资应设仓库保管,仓库应分品种、规格和型号设帐记录各种物品的收、发、存情况,并按月向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部报送月报表。

  6、各种物品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检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检修计划,经批准后,由对口部门安排检修.

  7、固定资产发生损坏时,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维修。

  损坏严重时,必须报告公司领导。

  8、低值易耗品和非消耗性物资发生损坏时,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以旧换新。

  属人为损坏者(包括需维修的)由责任者进行赔偿。

  9、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报废时,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表,经综合事务部组织相关部门鉴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废,由归口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所有物品进行检修、报废时均需到财务部备案。

  10、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国家的每一固定资产预计残值率10%确定其残值后,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从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按月计提;

  停止使用的,自停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不补提折旧.

  11、各种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原则上一次性摊销。

  但数额较大的,按使用时间摊销。

  12、购置各种物品必须办理进库验收手续;

  领用各种物品必须填写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办理领用。

  库存物品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或变质,应立即查清原因,报告主管领导。

  情况严重的,应报告公司总经理。

  注:

  1、固定资产的定义--单位价值在人民币2,0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的定义--不属于固定资产,而又价值较高或使用时间较长的物品。

  3、办公用品的定义--办公使用的消耗性物品。

  4、物料用品的定义--进行管理所需使用的消耗物品。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购建、保管、使用和核算,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固定资产的界定:

  1.2.1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生产经营设备、器具与工具):

  (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过1年;

  (3)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

  公司的一些特殊物品,价值在2000元以下但在1000元以上且具备固定资产特性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1.2.2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1.2.3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

  (1)该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3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

  (1)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的组织评审;

  (2)生产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

  (3)工程管理部门(临时项目部)负责基建工程的管理;

  (4)办公室负责办公设备、车辆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建

  2.1固定资产预算

  每年末,各部门根据经营管理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编制下年度的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经技术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后,列入年度投资预算报批。

  2.2固定资产采购

  2.2.1根据固定资产预算安排,采购部(或工程管理部)会同各资产管理部门组织固定资产的购建工作。

  2.2.2所有的设备都应进行招标采购。

  2.2.3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经安装或改造结束并经验收后,应办理竣工验收单,交使用单位签收领用。

  2.3固定资产验收

  2.3.1固定资产购置后,必须通过有关部门的组织验收,建立固定资产的账、卡,并办完财务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2.3.2验收人员要严格把关,对所验固定资产的数量、质量、附件、资料等都要认真检查,登记备案。

  2.3.3大型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技术小组负责验收,逐项清点主、附件和资料,逐项检验技术指标。验收的原始记录和图片资料应随验收报告一起存入资产档案。

  三、固定资产计价

  3.1固定资产应当按其历史成本入账,公司应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针对固定资产的不同取得方式确定入账价值。

  3.2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后,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调整:

  (1)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

  (2)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3)固定资产发生永久性损害,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调整至该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并确认损失;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暂估价值或发现原计价有错误。

  四、固定资产折旧

  4.1除以下情况外,公司应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按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4.2公司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预计净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

  4.3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公司选择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调整。

  4.4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在实际计提折旧时,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4.5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则应当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4.6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和年折旧率参见具体会计核算政策。

  五、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

  5.1固定资产保管

  5.1.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型号、规格、出厂年月、购建日期、使用单位、使用状态等参数。

  5.1.2财务部门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5.1.3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卡片与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台账应协调一致,统一编号。对成套设备,资产会计录卡片时,应按设备明细逐一录入,不得将成批设备录在同一张卡片上。

  5.1.4每年财务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账应至少核对一次,不对之处应找明原因。每年末应进行固定资产盘存,确保账实相符。

  5.2固定资产维护

  5.2.1固定资产维护分日常修理、大修理以及后续支出(固定资产改造)。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进行。

  5.2.2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2.3公司的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核算:

  (1)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方式的,应当在两次大修理间隔期内,按预计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各期均衡地预提,并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2)大修理费用采用待摊方式的,应当将发生的大修理费用在下一次大修理前平均摊销,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

  5.2.4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后续支出指:

  (1)使可能流入公司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价;

  (2)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3)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

  六、固定资产处置

  6.1出售

  固定资产的出售,由归口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大型设备需报集团审批,申请批准后交财务部作账务处理;归口管理部门注销该资产的台账和档案,财务部注销该资产的明细账和卡片。

  6.2封存

  闲置3个月以上的设备需办理封存手续,由使用单位填写《资产封存申请单》,经归口管理部门和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后,交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备案。

  6.3内部调拨

  设备内部调拨时,由归口管理部门、调入单位、调出单位会签《设备内部移装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查,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依据《设备内部移装申请单》更改固定资产卡片和折旧费归口承担单位。

  6.4报废

  资产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资产报废申请单》,由归口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和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大型设备需报集团审批;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依据《资产报废申请单》核销账目及卡片。

  6.5报废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清查

  7.1每年末由财务、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组成资产清点小组,对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现场清点,填制《固定资产盘存表》。

  7.2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固定资产盘存差异明细表》,经总经理和集团财务部总经理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应收账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7.3依据盘点结果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分析。

  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8.1如出现下列情况,应评价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3)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4)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5)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8.2对于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按该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计提时按单项资产计提。

  九、编号规则

  1、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机械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建筑房屋,其中机械设备又分为电器类、机械类、仪表类等。

  2、对资产编号时,按照汉语拼音第一字母的简写,后面共6位,前两位为年份,后四位从1号开始顺序往下编。如电脑,编号为BGSB080001;车间用仪表设备,编号为JXSBYB080001。顺序号按照不同资产类别编号。

  3、采购部门在财务结算设备发票前,必须去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登记手续,填写设备登记表格(见附件),附在发票后作为结算依据。

  十、附则

  9.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9.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9.3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清查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一级资产管理员负责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即首先由资产清查小组提供《资产清查登记表》,组织二级资产管理员和使用人员进行自查,之后资产清查小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复查。自查和复查阶段的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存档保留。学校各使用部门、各处室清查盘点时间为:每年的暑假期间。

  2、固定资产维护

  学校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由供应商修理,保修范围外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维修,或委托外单位修理。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门之间发生转移,须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内部资产转移表》经过转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一级资产管理员才可办理内部资产转移手续。并将《内部资产转移表》存档。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学、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3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为了使资产的利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减少公司资源的浪费,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管理的分工

  1.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1财务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明细账卡。(由于公司的账务处理原因,固定资产的原值比较难查,应以重估价入账,用系统管理,辅以电子表格)

  1.2公司办公用的家具由行政部负责登记管理。

  1.3.维护部负责公司的通用电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购置、安装、维护和使用管理。

  1.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运输工具的购置、维护和使用管理。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2.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2.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2.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2.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3.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

  3.2 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安全使用。

  3.3 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4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

  4.1 由于生产、研制需要,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4.2购设备进厂后,由相关部门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完好后将发票报财务部门。财务部根据发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5.1 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5.1 .1 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固守资产转移登记手续, 并通知相关的负责人进行帐、卡交接。

  5.2 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 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 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5.3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6.1 公司的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6.2 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

  6.2.1 超过使用年限,修复需要的费用大于他的自身价值。

  6.2.2因事故或其他原因,使设备遭受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6.3 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 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 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6.4 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

  6.5闲置设备和封存设备启封后,由使用部门填写使用单,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7.1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7.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7.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三部门统一清查。

  7.4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管理、仓库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7.5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6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盘点表单。盘点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

  盘点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7.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7.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8.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8.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8.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局队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9.1本办法由资产部门会同财务部负责解释。

  9.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运用效益,爱护公有财产平安,促进管理工作和业务活动的开展,依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总公司和各专业公司(不包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其它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或另行制订管理方法并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其次章固定资产及其分类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运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运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总公司财务本部依据实际状况,制定固定资产书目。

  第四条固定资产分类按国家相关行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计价

  第五条固定资产计价的原则和方法:

  (一)购人的固定资产,以其购人价加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运输途中保险费及其他附加费用计价,国外购人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立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三)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建扩建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四)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价。

  (五)接受捐赠、从境外调人或引进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定的金额加上由公司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

  (六)盘盈的固定资产,根据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公司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耕地占用税计人固定资产的价值。公司可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有偿转让、出租、变卖、抵押借款、对外投资,企业兼并、投资、变卖、租赁、清算时,应依法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第四章固定资产析旧

  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提取折旧的范围和折旧年限按国家规定范围执行。

  第七条公司计算提取固定资产折旧,采纳平均年限法(下称直线法)。净残值率按3%计算。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削减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八条直线法的折旧额按下列公式计算:

  (一)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净残值)/预料运用年限;

  (二)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三)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值×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2。

  第五章固定资产购置、报废与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的年度预算应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安排和预算。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样式附后),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并按下列程序核准:

  (1)预算内购置固定资产5000元(不含)以下由财务本部和办公室共同审批;

  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助理总经理审批,三万元以上的由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2)凡预算外购置固定资产一律由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亏损企业扭亏期间不得购置固定资产,特别状况必需购置的,一律按程序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置。 第十一条经批准购置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购置或经办公室指定规格、型号后由申请部门自行购置。 第十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专业公司报废固定资产应向总公司办公室报送《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调样式附后),经总公司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鉴定并签署看法后按购置固定资产的审批程序转呈有关领导批准报废。 第十三条原则上修理费用小于净值的固定资产不予报废。

  第十四条总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应对全部固定资产进行分类,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并具体登记,年内会同财务本部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第十五条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应依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刚好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门负责。各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

  第六章财产清查

  第十七条总公司办公室和财务本部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终清查一次),固定资产清查主要是通过对固定资产实物盘点进行帐物核对,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状况。如有盘盈盘亏还应查明缘由。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清查的程序:固定资产全面清查时,由办公室和财务本部组成清查小组,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经查核后确定出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数额,依据“固定资产盘点表”填制“固定资产盘盈表”和“固定资产盘亏表”,经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后,财务本部据以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第十九条财产清查中发觉盘盈的帐外固定资产,应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值,按新旧程度估计确定折旧额,并按重置完全价值减去累计折旧额后作为净值。

  其次十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后的净收入与其帐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毁损、报废损失较大的,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超过2年。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一条本规定由财务本部负责说明和修订。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5

  (一)学校固定资产应实行分工管理,做到权责统一。教学设备、电化教学设备由教务处确定专人管理,房屋、建筑物和管理用具由总务处管理,一般家俱、器具在统管与分管的基础上实行定位置、定数量、定管理人员。

  (二)学校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的帐卡制度,做到学校根据每一件固定资产的不同特点设立帐卡,予以登记,使用单位或个人也要按品名登记明细帐卡,以便查对。

  (三)学校房屋建筑物应合理使用与及时维修保养。

  (四)对学校专用设备一是制定技术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验与修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可用;二是做到不经批准不准拆改;三是专项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娴熟操作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四是主要教学设备(含电教设备)、辅助设备和动力设备等要始终保持其成龙配套的完整体系;五是对精密机械仪器应制订操作规程、使用制度、维修保养与交接制度,各学科、各部门对此应组织协作共用,提高其利用率;六是要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提高其爱护设备的`责任感。

  (五)对交通工具应妥善维修保养,围绕教育、教学、科研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并建立有效管理制度,以杜绝不正之风。

  (六)学校图书室的管理应由教务处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其为教育、教学和科研服务,防止图书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七)其他财产也应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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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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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6-28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3-16

餐饮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2-15

医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08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10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2-18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