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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10 07:24:54 制度 我要投稿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备用金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精品【15篇】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处室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处室及各项目部。

  二、备用金种类

  1、临时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使用完毕后必须一次性全部结清的备用金。

  2、周转备用金,是指一次领用,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周转循环使用的备用金。

  三、备用金范围

  1、材料采购备用金;

  2、办公用品采购及办公设备维修备用金;

  3、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

  4、食堂物资采购备用金;

  5、车辆日常运营备用金;

  6、其他备用金。

  7、所有零星备用金及其他借款都属于借款,借款的时效为2年,即从借款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备用金管理原则

  1、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处室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不论临时备用金,还是周转备用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农历)必须结清,次年重新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3、备用金因使用责任人离职或职位调整,由使用人、处室长、人力资源部和财务处负责做好备用金结清工作。

  4、当月用备用金(主要指周转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必须在当月内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进行报帐,按月做好结清工作;如果备用金支出前明确约定需经过一定期限才能归还或结清的,写明情况说明并由领导审批同意,并在该期限内做好结清工作。

  5、备用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不使用时必须放在财务处;使用时必须由处室负责人或助理、经办人等两人以上签字、监督及使用,财务处负责做好监督工作。

  五、管理职责

  1、财务处作为备用金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备用金的申请审核、备用金的发放、备用金的清查以及依据备用金的支出情况做好成本核算等事务。

  2、各处室长负责本处室内所申请的备用金的使用与日常监督,确保备用金的正常使用;备用金直接使用人对备用金承担直接责任,严格按审批内容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做好备用金的支出与报销,做好使用台帐,如未使用的,应立即归还。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因离职或职位调整协同财务处做好备用金的结清工作。

  六、备用金申请程序

  1、由使用处室的使用人填写《备用金申请单》(附件一),注明备用金的种类、日期、申请部门、使用人、金额、用途,然后由处室长负责签字确认。

  2、经处室长签字确认后,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主办会计及财务处领导审核后进行签字。

  3、经财务处签字确认后报分管副总进行审核后,由使用人上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4、经董事长审批后,财务处凭审批单发放备用金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向公司财务处出借条;如暂时不使用的,由财务处负责保存备用金,使用时必须经处室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使用人向财务处出具借条,财务处方可将备用金发放给使用人。

  5、备用金使用及报销时间不能超过七天,否则要重新审批同意后放可再用,审批后的备用金必须放在财务处,要用时领用。

  6、特殊情况另行审批,特事特办。

  七、备用金使用规定

  1、备用金必须专款专用,使用人每次对于用备用金支出的费用,在该项费用发生前,按以下规定进行先行报批:

  (1)材料采购备用金支出时,必须按采购合同或询价审批单上写明的材料进行采购。

  (2)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需要用备用金支出的,必须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由使用人填写《费用支出情况申报表》,说明费用支出原因、预计金额等内容,并报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财务处负责人进行审核签字后报董事长进行审批。

  (3)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备用金(主要指土建公司应急备用金),在应急性支出前必须由使用人写申请报告上报经董事长授权的审批人进行审核批准。

  (4)备用金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借款利率计算利息,在借条中必须明确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或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为准。

  2、经审批后,使用人方可用备用金支付该项费用。

  3、若备用金用于材料采购支出的,则按公司《材料款支付审批管理制度》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财务应对该笔借款做好清帐手续。

  若备用金用于办公用品采购、维修等事项支出的,则按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的费用支付及报销流程进行审批报销,同时与财务处做好结清工作。

  若备用金用于应急性垫付或应急性借支的',在支出前必须明确归还或结清期限,并由使用人和审批人负责按期收回或结清备用金。

  4、使用人向财务处领取经董事长审批的备用金时,必须填写借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公司有权向使用人按公司规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收取利息。

  (1)利用公司备用金用于私人资金使用的情形;

  (2)按本制度规定须在12月20日前(农历)办理结清的,而不肯办理的情形;

  (3)离职后不肯归还或不办理备用金结清手续的情形;

  (4)其他违规使用备用金行为。

  八、周转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对每次使用备用金支出及报销做好台帐,财务处负责检查备用金使用人所编制的台帐。

  九、本制度由财务处负责解释,经董事长审批后实施,修改亦同。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2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心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状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状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务必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光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务必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各预算单位领取的备用金应按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单位所发生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使用现金外,其他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备用金管理包括借支管理和保管管理。

  借支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款或补充备用金。

  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经理。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反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定额

  (一)定额管理

  定额管理是指按用款部门的实际需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定额拨付现金的管理办法。用款部门按规定的开支范围支用备用金后,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如数付给现金,使备用金仍与定额保持一致。一般对用于费用开支的小额备用金,实行定额管理的办法;对用于销售找零用的备用金,按营业柜组核定定额,并拨给现金。各柜组可从销货款中经常保留核定的找零款,不存在支出和报销的问题。

  非定额

  (二)非定额管理

  非定额管理是指用款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会部门领款的管理办法。在凭有关支出凭证向财会部门报销时,作为减少备用金处理,直到用完为止。如需补充备用金,再另行办理拨款和领款手续。对用于收购农副产品的备用金,在集中收购旺季时一般采用非定额管理的办法,在淡季零星收购时则采用定额管理的办法,实行交货补款。

  总而言之,无论实行哪种管理办法,都要建立健全备用金的领用、保管和报销等手续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经管备用金。经管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经济责任。

  备用金的核算,可在“其他应收款”账户内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它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余额表示库存的备用金数额,并按照领用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分类账户核算。

  制度

  1.设置批准制度

  对哪些部门、哪些业务实施备用金管理,应建立一个规范的申请、批准制度。

  2.定额管理制度

  对批准使用备用金的部门,必须根据需要事先核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备用金定额。

  3.日常管理责任制度

  使用部门必须对备用金指定专人管理,并明确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的现金管理制度、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开支权限使用、接受财会部门的管理及定期报帐等各项责任制度。

  4.清查盘点制度

  财会部门必须对备用金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5.审查入帐制度

  对备用金使用部门报销的所有票据,财会部门都要象对其他原始凭证一样,进行严格的审核后方能付款记账。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乐观敏捷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需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状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准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状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消失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必需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办事处人员需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备用金专管员审核后,方可使用备用金。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准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必需妥当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状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需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方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4

  备用金(国际上也称暂定金额)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拨付给非立核算的内部单位或工作人员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的款项。预支备作差旅费、零星采购等用的备作金,一般按估计需用数额领取,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1、备用金借支管理

  (1)企业各部门填制“备用金借款单”,一方面财务部门核定其零星开支便于管理;另一方面,凭此单据支给现金。

  (2)各部门零星备用金,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若遇特殊需要应由企业部门经理核准。

  (3)各部门零星备用金借支应将取得的正式发票定期送到财务部门备用金管理人员(出纳员)手中,冲转借支额或补充备用金。

  2、备用金保管

  (1)备用金收支应设置“备用金”账户,并编制“收、支日报表”送交经理查看。

  (2)备用金定期根据取得的发票编制备用金支出一览表,及时映备用金支出情况。

  (3)备用金账户应做到逐月结清。

  (4)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各种与备用金相关的.各种票据。

  备用金的管理不论采用何种办法,都应严格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的手续制度。

  3、备用金预借、使用及报销流程

  4、备用金的会计核算

  (1)预付及补充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经审核报销时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收回备用金余额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5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由于业务的特别性而消失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平安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选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识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缘由。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假如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怪用金的完整和平安。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消失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假如发觉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马上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缘由。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惩罚。

  (5)假如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惩罚(经济惩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惩罚是口头、严峻警告、最终警告等惩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觉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6

  为了加强公司对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所有直营店。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分公司及各直营店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经部门领导、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填写“报销单”,并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报销单”交审计部审核,审计部将审核无误的经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审批后的“报销单”转交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审计后的“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中心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报销,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6、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申请、使用、归还适用上述规定。

  7、分公司、直营店财务部于每月月末对门店备用金进行实地盘点,编制《现金盘点表》;分公司及直营店于每月3号之前向公司总部上报上个月备用金使用情况。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备用金使用实行定额管理制度与临时管理制度相结合,定额借款必须由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副总裁批准。

  3、因紧急状况,无法完成签字审批的不超过2000元的小额零星借款,借款人应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说明借款原因、金额,事后及时补交借款单;2000元以上临时借款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出纳人员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不得无故多借备用金。

  5、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分管副总裁签字批准,财务副总裁(特殊情况下财务总监也可)签字审批,部门负责人对备用金借款承担责任。

  七、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当月内冲账,不得无故拖延,如借款清不完,不发放当月工资。

  八、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九、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削减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选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选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选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00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选购费用、邮政询问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财务人员依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实行用完即时报销方法。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按公司费用报销方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仔细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对审查不细,经财务审查出不合格的票据,由备用金经办人个人担当。

  第十条备用金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备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围,发觉不在原核定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补齐。备用金管理人员在备用金报销后即时按定额补足。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备用金领用部门设立明细账,核算备用金的借、报销、补足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管理人有权催办,假如催办无效,备用金管理人员可通知财务部门扣款。

  第十四条本方法由财务部门解释。第十六条本方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8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详细管理方法如下:

  1、依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常,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别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款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选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别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担当。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根据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9

  为了防止资金流失,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公司备用金管理规定如下:

  一、备用金分类

  备用金是为保证日常临零支付而单独储备的现金。根据公司开展业务的需要,备用金分定额备用金、临时备用金两种。

  1、定额备用金是指因支出频繁等原因而需要周转的现金,具有时间长、比较固定的特点。定额备用金一般在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

  2、临时备用金是指因公司业务需要而暂时借支的现金,具有一次性、时间较短的特点。临时备用金一般需于当月及时归还或报账冲销。

  二、备用金借支、归还手续

  1、定额备用金和临时备用金的借支、归还手续

  (1)借支: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审批—出纳审核付款—会计记帐。

  (2)会计核算设置科目:“其他应收款—定额备用金—部门/姓名”;“其他应收款—临时备用金—部门/姓名”。

  (3)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定额备用金配备表

  (4)归还:

  定额备用金实行年初借入,年末结账前结清的管理办法,实际支用后凭有效单据向财会部门报销,财会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报销数时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账户核算。

  临时备用金需按时归还或及时报账冲销。出纳于每月25号前清理临时性个人备用金借款,并催促当事人及时归还借款或办理报账手续,财务经理负责协助催收。

  三、备用金管理

  1、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管理需要原则进行办理,额度根据支出业务变化,对使用对象和用途范围一年审定一次;

  (2)定额备用金实行专人借支专人负责的办法,不得全部或部分转借或以临时备用金性质借支他人。

  (3)因人员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造成定额备用金责任人更换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方法采用借还两条线,即原责任人办理还款,新责任人办理借款。

  2、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1)临时备用金包括差旅费、临时采购款、行政临时事务借支等工作性质的一次性借支款。

  (2)具体借支人为借支款项的责任人,转借或其他情况而没有办理相关财务手续的,财务不予承认。

  (3)临时备用金只能用于所申请的.业务,不得挪作他用。

  (4)临时备用金由借款人以现金归还或费用报销抵冲。

  (5)部门负责人为各种临时性备用金归还的第一管理人,必须监督经办人及时办理相关报帐归还手续。

  3、其他相关规定

  (1)借支不分金额大小,均须报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3)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

  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4)各部门员工变更或离职必须及时办理清帐手续,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有义务及时通知财务部清帐,借款人员发生人事变动或离职,人事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未通知财务部确认清账,造成借款无法收回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备用金的统一收支,统一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备用金的安全完整负责。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在该部门和该分公司的有效执行,保障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下属的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第二章备用金的用途

  第四条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业务拓展和项目实施,主要是采购业务人员零星采购备用金、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其他备用金。

  第五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申请备用金人员的资质审查

  第六条公司人员申请备用金必须有具体的业务用途,由业务实施人员提出。

  第七条申请备用金人员的业务经验和能力要求:申请备用金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相关的业务经验和能力,具体的人员主要包括部门主管、项目组负责人、部门经理。不具备以上职位的成员不能申领备用金。

  第四章备用金专员制度

  第八条公司设置备用金专员(隶属于财务部),负责建立备用金台账,反映备用金的申领、使用和报销情况、备用金的清理和回收情况。备用金管理专员负责办理所管理的公司的备用金申请、备用金报销资料的收集和办理、备用金的清理收回等相关工作。

  第五章备用金的申请和审批

  第九条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章备用金的报销和发票管理

  第十条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一条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十二条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三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章备用金额度

  第十四条采购业务工作人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第十五条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十六条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不超过10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十七条其他备用金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各级审批人员严格按照额度限额进行审批。

  第八章备用金的清理和归还

  第十八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九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二十一条备用金应妥善保管,项目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退回备用金。

  第九章备用金管理的考核

  第二十二条部门负责人对该部门的备用金总额负管理责任。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备用金的总额负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各备用金的借款人在资金使用后,应及时要求对方开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发票并向资金管理专员予以报销。

  第十章备用金的财务核算

  第二十四条财务部门备用金专员的台账每月应及时更新,总账与明细账应每月核对。备用金专员应定期分析备用金的领取、使用、报销、回收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对于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十一章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五条公司备用金的用途专为业务上所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备用金负责人定期对项目人员备用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第四条备用金依照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收存。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占有、挪用或者不按规定返还备用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2

  1、目的:为了加强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选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3、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专心敏捷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4、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5、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5.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依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事处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5.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办事处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财务部办事处,财务人员依据财务制度规定仔细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5.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准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6、备用金的管理

  6.1因业务缘由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办事处依据实际状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务必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务必妥当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6.2财务部办事处应当根据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准时清理。

  6.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办事处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办事处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备用金管理制度。

  6.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务必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削减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掌握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选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选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3000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选购部10000元人民币,科研部2000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10000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选购费用、邮政询问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必需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觉严厉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金管理人。财务人员依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三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经办人签字后,交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审签字后的"借款单'交给公司出纳,出纳经复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备用金管理人员对其部门使用的`备用金,实行用完即时报销方法。报销时,经办人员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按公司费用报销方法进行报销。

  第九条备用金管理经办人,要仔细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拒绝报销。对审查不细,经财务审查出不合格的票据,由备用金经办人个人担当。

  第十条备用金经办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备用金支出是否在原核定的范围,发觉不在原核定范围内的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

  第十一条备用金的补齐。备用金管理人员在备用金报销后即时按定额补足。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按备用金领用部门设立明细账,核算备用金的借、报销、补足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准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管理人有权催办,假如催办无效,备用金管理人员可通知财务部门扣款。

  第十四条本方法由财务部门解释。第十六条本方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4

  为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提高资金利用水平,加强对备用金业务的管理,根据xx公司财务管理组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备用金的使用范围:会所日常零星开支。具体是指单笔金额在2000元以下(含2000元)的日常开支。

  第二条备用金由分公司出纳员从公司财务部借支,并负责管理。出现现金短款的情况时,出纳员须承担补偿短款部分外,还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出现长款情况时,长款部分归公司所有,出纳员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三条备用金报销规定为每周一次,出纳员将前所有报销单据提交到财务部进行报销,取得报销金额的备用金。

  第四条出纳员保险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其他备用金存于银行账户上。出纳员每日查询银行账户余额并打印后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制作每日备用金报表,并报送店长及分公司经理。

  第五条款项借支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流程进行,并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分公司经理签字确定前款的报销时间后方与借支。

  第六条备用金借支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当月全部工资的80%,并且累计借款余额不得超过5000元。

  第七条报销时限规定:

  1、属于采购的,在货物交库的次日完成报销。

  2、其他支出在业务完成后的次日内进行报销。特殊情况由店长签字说明原因后方给予报销。超期未报销的则按照每超期一天1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超期未报销的,在发放工资时仍未报销,则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扣除的金额包括全部借支金额及罚款。

  第八条出纳员休息,则由店长指定人员负责从出纳员处借支现金备用,待出纳员上班后立即进行单据和现金的交接。

  第九条出纳员定期每周进行盘点,出具盘点表,并报送店长一份,自留一份存档。

  第十条店长定期于每月的月底最后一天进行备用金盘点,要求双方签字确认,连同处理意见,一份交公司财务部,双方各留一份存档。

  第十一条店长每月需进行2-3次的不定期盘点,每次盘点及处理结果都必须存档保留。

  第十二条对于备用金出现的差异任何人不得瞒报,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确定相关人员的责任,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是应先冲销所有借支款项,全部账目结清之后方给予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出纳员工作调动或者离职时,必须与公司财务进行备用金对账,全部账目核对完毕财务签字确认后,方能继续办理调动或者离职手续。

  第十五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xx公司所有。

备用金的管理制度15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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