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3 07:38:26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2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3

  1、全院各科医疗设备统一由设备科管理。

  2、医疗设备购置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效益预测、设备使用条件、安装设备的房屋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3、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安装、保养、维修、报废等资料。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保证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闲置、积压、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5、加强科室设备的管理,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各科室对医疗设备必须建立保养、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核对、反馈信息。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7、各科室使用的仪器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以确保人机安全。

  8、保持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完整无缺,破损失灵部件凡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9、大型精密仪器要制订定期保养和检测制度,计量仪器、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测,持证使用。

  10、各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往外地维修。

  1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并及时告知设备科。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4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科室周检、医院设备科管理人员月检的两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使用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

  3职责

  3.1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

  4、申购

  使用部门需增添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

  5、审批

  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采购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采购。

  7、验收

  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7.2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

  (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

  (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致性;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7.3质量验收

  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使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

  7.4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

  8、编号

  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

  8.2编号方法为使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顺序号。顺序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编号。

  8.3部门代码规则

  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

  9、登记

  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

  10、发放

  使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变化的,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

  11、使用

  11.1使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须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11.2使用人员必须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

  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后,使用人员应及时予以记录。

  12、检定/校准

  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12.3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

  12.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12.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12.6质管科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6

  1、全院医疗设备由医院设备科统一管理,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保管、使用,医院设备科定期检查指导,做到账物相符。

  2、设备应做到合理使用,完善保管,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遗失、损坏者,当事人须及时上报医院设备科,并写出书面材料,接受院方处理。

  3、为了充分利用好现有设备,发挥设备的应有效应,根据工作需要,医院设备科有权对全院各科设备进行合理调剂使用。

  4、未经医院主管领导同意,各使用科室不得擅自将相关设备外借出院,贵重设备的操作使用须由专人负责,其它进修实习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单独使用。

  5、各科室设备保管使用人员应逐日对仪器进行日常保养,其中包括检查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设备表面和防尘网的清洗、电池的'更换及常规充电等一级维护和保养。大型设备应做好使用、保养和维修记录。

  6、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维修技术人员进行修理,如需请院外人员维修,必须事先征得医院设备科的同意,非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打开、调整、修理机器。否则致使故障扩大或造成损失时,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全院设备的技术资料须统一交设备科管理,使用科室可借阅,但不可擅自外借。

  8、对能在修理后可再使用的设备,医院设备科可采取必要的修理方式和途径进行修复后交原科室使用;对无法修理确需报废的设备,应由医院设备科协同相关技术人员共同认定,并按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报废。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后勤设备、医用耗材、信息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等采购,医院其他有关采购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规范,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第二章 采购申请、审批和计划

  第四条 医疗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设备科组织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正式医疗设备年度计划。

  第五条 信息设备和软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请报告(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科进行调研,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需求计划,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 后勤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根据年度投资预算,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报分管后勤和采购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确定后勤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 临时急用的各种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万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调研,分别报分管使用科室、设备和采购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八条 医用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购目录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需求实际提出,按年或半年进行循环招标采购,招标结束后建立各种材料的医院采购目录。对医院采购目录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相关职能科室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职能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医用高值耗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 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我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时,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导同意,由设备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如果该耗材长期使用,商谈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 第三章 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 物资采购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物供科对经过审批的年度设备、软件计划和材料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相关科室分管院领导和使用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采购过程的监督。物供科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通知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采购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部门,物供科将以书面形式将采购结果告知该部门。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分管采购院领导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参加采购,对于重大物资采购需院长参加。

  第十三条 年度计划外审批的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单台(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设备科备案;单台(批)1万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后勤设备,单台(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台(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信息设备,单台(批)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单台(批)大于3万元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

  第十四条 医院采购目录外审批的`材料(包括临时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单个(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计划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供应物资材料,单个(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后勤维修材料,单个(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购,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四) 信息材料,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 第十五条

  单台(批)3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后勤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招标或竞价采购前一周,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或竞价采购结束后,发布中标信息公告。 第十六条

  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购前需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果发现有行贿等不良记录,将立即取消参加招标或竞价采购资格。

  第十七条 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前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投标或竟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等,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还需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其他特殊物资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件,经过审核合格方能参加招标或竞价活动。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原则上要求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四川省授权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参加,大型医疗设备则直接邀请厂家参加。

  第十八条 原则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或竞争采购,不足3家或独家专利产品需经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 评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设备和软件采购要求从商务、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优得分(或得票)最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对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则从医院专家库抽取专家和评标小组成员一起打分进行评标,平均分值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最后交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核确定中标供应商,个别非常重大项目采购则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 招标或竞价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部将采购结果以纸质打印并加盖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同时建立完整的电子版采购目录,供院领导、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 单一(或具有市场绝对占有率)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发现竞价采购价格高于网购100%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和财务科审批后,可采用网络和委托外贸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 使用优良、售后服务满意、价格低于10万元以下且变化不大的设备,可执行上一年度的中标采购结果。

  第二十三条 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按集中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采购。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8

  医疗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制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帐、卡、物相符。

  2、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设备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同事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免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3、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后,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臵。

  4、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刻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设备科协助,严禁使用和运转带故障和超负荷的仪器,仪器损坏需维修者,可按照规定将修理单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器械科修理;不宜搬动者,将修理单送去,由设备科维修人员验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

  5、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失灵部件,未经设备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6、凡属临床科研的仪器,科室间调制使用时,一定要经主管科室主任批准,仪器管理人员要办理交接手续,用毕及时归还,验收后放回原处。

  7、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部及设备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研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经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小纠纷费+停机损失费)在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8、仪器验收合格发给使用单位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核定使用操作的科室。

  9、各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走和修理。

  10、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11、各种仪器的维修手册等资料,由设备科建立档案。各科需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设备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12、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值守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9

  一、仪表气源管理:

  1、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DCS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内的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进行巡回检查。

  4、各车间定期对所属范围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二、仪表电源管理:

  1、新上、改扩建大型项目或关键装置中,控制系统电源进线应采用两路或三路UPS电源供电。

  2、电仪人员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电源箱、电源分配器、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3、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情况,每个电源箱的输出电流均不得超过其额定值。

  4、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对脱落、丢失的标签,模糊不清的字迹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5、供电系统应当有完善的防止小动物随意进入的措施。

  6、仪表盘(柜)的仪表供电开关宜留有至少10%备用回路。严禁从仪表电源上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从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0

  设备购置管理制度

  1、由设备科编报本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2、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原则:

  (1)依据本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规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医疗技术新进展的实际需求。

  (2)应综合考虑本院现有装备能力和设备配套要求。

  (3)应综合考虑设备的经济性,除个别必须购置的专业设备外,其他新购设备的使用率不应低于60%。

  (4)设备选型应从技术、经济两方面考虑,力求技术先进而适当。以国产设备为主,逐步做到标准化、通用化、系统化,使其出成龙配套。

  (5)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在购置前应进行技术论证,分析设备的投资效益。论证时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医疗检查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

  B、设备的利用率。

  C、设备投资和经济效益。

  (6)选购设备应考虑便于安装、操作、维修和使用安全及易损部件的供应渠道、供货方资质信誉和售后服务。

  3、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程序:

  (1)设备科于本年度10月份编制本院下一年度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于10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医院董事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下发各科室实施。

  4、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

  (1)设备购置前有医院设备部门牵头,进行“货比三家”的调研选型,确定所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生产厂家、供货渠道等,由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进行招标,然后由医院设备科办理“设备购置选型认定表”的会签手续。

  (2)由医院主管院长、信息设备科及有关科室与供货方或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恰谈,签订技术协议。

  (3)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新购设备的崔交崔定并组织到货验收及办理进口设备的商务手续等。设备到货验收由医院设备管理员及科室长负责,设备技术档案一份交分管领导,一份给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验收记录存档及设备出入库工作。

  (4)新购设备验收出库后,由医院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装、调试、试用,并做好试用验收记录和归档工作。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有设备管理员联系保修、索赔或退货等有关事宜。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领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和保养;大型精密设备及危险性医疗设备应先建立操作规程公布在操作地点,并培训操作者。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于大型设备还要认真填写“大型设备运转记录”。

  3、设备所在科室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和保养,定期作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经常检查计量设备、仪表的计量合格证是否到期,并提前通知设备科送检。

  4、设备科要确立档案管理意识,妥善保管设备使用说明书、随机软件及各种附件,任何人借阅说明书等设备资料需向保管人办理借阅手续,保管人因调动、退休等各种原困离开现岗位时,有责任与接替人及时办理设备及附件、说明书等的移交手续。

  5、设备调剂、报废、报损前必须先填报申请表,在申请未获批准前,保管人要妥善保管设备,不得放弃保管责任;报废申请批准后,保管人将报废设备及附件、随机软件、资料、固定资产卡片一起送交设备信息科,办完报废手续。

  6、违章造成设备损坏,数据破坏、丢失附件、说明书等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医院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病员的生命,设备使用人员以及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常和定期地检查,保证设备完整、工作正常,有适合的运行环境。

  1、检查内容:

  (1)大型精密设备和危险性设备是否公布科学和规范的操作。

  (2)使用人员是否经过合格培训或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3)对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具备有效期限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4)主机、附件是否齐全。

  (5)设备上不堆放其它物品,设备通风口通畅,防潮、防热、防火、防盗措施实施有效。

  (6)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和异常温升。

  (7)设备电源线两端连接可靠,地线连接可靠,机械活动部件润滑良好,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不带“病”运行。

  3、设备维修人员定期检查1项中的(6)、(7)条,但不能替代设备使用人员对此两条内容的检查。

  4、作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使用部门每年填写一次“报废设备审批表”,由科主任签字,由设备经设备信息科组织技术鉴定,逐台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医院主管设备领导审批后报经营班子。经营班子会同财务科对申请报废的设备按设备报废技术条件进行逐台检查。最后经由医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废设备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八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将全套设备(包括所有附件、说明书等)移交设备信息科,并办理报废手续。

  3、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经营班子按质定价,经董事长批准后处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废。

  (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5、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依据。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1

  目的: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

  责任:工程部维修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

  程序:

  1工程部根据巡检情况,制定设备维修计划。

  A、检修的分类

  B、小修:不拆机检查,调整、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的少量修理。

  C、中修:部分拆卸、清洗、检修、调整或更换部分易损件。

  D、大修:整机拆卸、清洗更换易损件、更换修复主要部件并对附属。

  2装置、电气系统等进行修复处理、恢复设备性能的精度。

  A、工程部根据巡检中发现问题,安排组织小修、中修。小修原则应不影响生产。如小修造成停产壹天以上,应报主管领导批准。中修计划在实施前半个月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B、设备大修由工程部与生产部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大修计划应写明检修时间、内容、检修的`备品备件购置计划和检修人员等,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C、检修完毕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试车验收,检修内容详细记录存档。

  3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

  a在设备运行前对设备状态进行例行检查。

  b严格按设备标准操作规程运行设备。

  c设备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运行情况,有无杂音及异常振动,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机检查,以免发生事故。

  d正常停机后,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认真清洁保养设备并定期润滑。

  e严格交接班制度,做好主要设备的运行记录及润滑记录

  4、设备的维修

  a工程部维修人员每周两次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内容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等,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

  b维修人员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根据巡检情况对设备故障的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的大、中、小修提供依据。

  c设备在使用中出现故障,影响生产正常进行时,使用部门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工程部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现场抢修。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3

  为规范总医院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等(以下简称医疗器械)采供管理工作,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成立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尚迎兵、xx、xx、xx、xx、xx、 xx、xx和相关科室主任或护士长。

  二、采购管理、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医疗器械采购由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

  采购分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

  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实施归口编制,由各利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的工作需求,每月xx日前申报下一月份实际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中心对各类申报采购计划审核、汇总按采购价值1万元以内、5万元以内,5万元以上报经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核准后的采购计划送财务列入采购预算并执行采购程序。

  1、医疗设备、专科医疗器械由各利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编制采购清单、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订认可后报采购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利用科室撰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合理性的综合性评价,进行市场展望、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有义务在展望时间内回收投入的成本资金。

  2、检验试剂、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负责编制申请采购计划。

  3、常用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由器械仓库负责编制采购计划。

  4、临时需要的医疗器械、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前三日书面通知,预期采购供应。

  5、非书面计划清单均不予接受。

  采购方式分类:

  1、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利用科室需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邀请相关科室和部门职员参加。委托国家核准的招标机构按规定的招标程序(发标、投标、开标、专家询价、评价、定标及签字)进行。

  2、专用设备、医疗器械或大宗物品价值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低于该标准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特殊或独家生产的仪器设备因无法实施招标,采取单一起原体式格局进行采购。

  3、低值易耗品、检修试剂、卫生材料,全年年批量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上,必须通过会合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

  4、常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实行招标采购,每年度招标一次。不能或不便于集中采购的万元以下物品,可以通过零星采购,但必须由三人以上共同询价,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超过该标准必须按集中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

  三、采购医疗器械等要注意索取有效证件,并建立采购档案,以便对入库物品的校验和督查。

  (1)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答应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一次性利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职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据。前款第(1)至(4)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对国家实施强迫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讨取相关资料。

  四、医疗器械仓库负责各类物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购进医疗器械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号。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相同规定进行查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

  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五、严格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利用科室真实规范填写《植入类医疗器械申请利用登记表》一式四联,保证植入类产品可追溯可召回。

  六、依照流程办理采购物品的入库手续,做到验货签字,入库后及时将入库单、及其合同附件,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传递。由财务股送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付款。

  七、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器械采购全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抽查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填写采购监督情况意见表及时将信息反馈。使用科室和器材库对采购的设备物品等进行全面质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纠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使用科室座谈会,征求使用科室的意见,以便更好地规范采购行为。

  八、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医院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者购买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4、从超经营体式格局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追究责任。

  九、医院一切采购工作应按规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通报、公示工作。

  十、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4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15

  医疗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使用前必须制定操作规程,使用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二、对卫生部或卫生厅规定的有关大型仪器设备,须取得卫生部规定的《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质量合格证》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员须持有《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技术合格证》方能进行操作。

  三、使用科室对仪器设备的管理

  1、建立使用登记本(卡),对开机状态、使用时间、运行状况、出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登记。

  2、高值仪器设备(万元及以上设备)应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科室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无关人员不能上机。维修部门应确定一名维修专管人。

  3、医疗设备使用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包括科室设备台账管理、设备的配件附件管理、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如管理人员工作调动,应办理移交手续。

  4、新购贵重仪器(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应定期报告使用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

  5、未经医院领导批准,科室使用的'仪器不准外借。

  6、使用科室与人员要精心爱护设备,不得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人为责任性损坏,要立即报告科室领导、设备科及分管院长,并按规定对责任人作相应的处理。

  四、使用操作人员在医疗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到:

  1、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同时挂上“故障”标记牌,以防他人误用。

  2、急救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用手动方式代替仪器设备进行工作,然后调用同类仪器设备,再通知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维修。

  3、大型仪器设备或对临床诊断治疗影响很大的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停机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通知医务科门、临床科室,停止开单,以免给病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卸或者检修,应由技术人员负责检修,待故障排除后方能继续使用。

  5、使用人员在下班前应按规定顺序关机,并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需连续工作的设备,应做好交接班工作。

  6、操作使用人员应做好日常的使用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清洁。使用完毕后,应将各种附件妥善放置,不得遗失。

  五、医疗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仪器设备档案是医院整个档案的组成部分,也是医疗仪器设备动态管理工作中不可能缺少的部分。它对医疗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论证、安装、验收、使用、维护、计量、质量管理、调剂、报废等全过程管理中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档案管理的要求:要提现真实、完整、动态。

  (二)确定兼职档案员一名,负责医疗仪器设备的建档工作。

  (三)凡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医疗设备,均应建立医疗设备档案;万元及以上的医疗设备应建立完整的档案。

  (四)医疗仪器设备完整档案的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表、合同、安装调试、验收记录及有关医疗器械的合法证件等。

  2、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产品样本、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其它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与评价、计量、使用维修记录、效益评价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五)档案的建立:

  1、兼职档案员参与大型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并详细记录随机所附的有关技术资料。

  2、收集建档范围内的有关资料。

  3、整理、分类、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六)档案的管理:

  1、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档案交医院总档案室保管。

  2、上一年度的医疗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应在本年度未完成建档工作,50万元及以上的设备档案移交给医院总档案保管。

  3、及时做好动态档案信息的补充更新工作。

  4、医疗设备档案的借用手续,遵守医院总档案室的规定。

  5、技术档案要按规定保存时间进行保管;销毁档案资料要经过批准。

  6、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办理好档案移交工作。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院设备采购管理制度03-24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09-04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03-12

医院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04-07

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04-22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精选21篇)04-27

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制度14篇03-12

医院设备使用管理制度(通用6篇)03-29

医院设备管理制度汇编【15篇】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