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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7 10:04:10 王娟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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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精选21篇)

  现如今,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精选21篇)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

  一、使用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使用管理,使用人员要尽快熟悉仪器的原量、构造、使用方法等,并要建立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记录、保养维修登记制度。

  二、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修理人员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做详细记录(属正常使用发生的故障或操作不当使仪器损坏的.,要实事求是地做出鉴定),重大故障科室要及时报告器械科,属异常损坏,科室主任要写出书面报告,并报请院领导研究处理。

  三、大型仪器设备要采用专管共用,有些则要集中在某个中心,以便充分发挥仪器的效能。

  四、大型仪器设备,要按规定标准收费,院内外进行的科研项目,要收科研费。

  五、仪器设备概不外借,不经主管科室及院领导批准,科室不得私自拿出院外使用,若发现有拿出者,将进行罚款处理。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与奖金挂钩:对于购置后长期不用或使用率不高,科室管理不善或不能专管共用,由器械科会同有关科室提出报告,扣发科室主任或科室奖金,并经领导批准调整使用。

  七、严禁非修理人员随意拆卸仪器设备,违者必究。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加强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妥善收集与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相关资料,制定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对重点仪器设备资料的管理,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维修证、图纸等全部随机资料及后续服务资料。

  2.2本细则仅针对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从属于医院《档案管理制度》。

  3、管理范围

  3.1凡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进口和国产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必须建立档案。

  3.2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购置申请报告及批复文件,应存入该仪器设备档案内。

  3.3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由药械部的兼职档案人员参加开箱验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并存档备案。

  3.4凡属归档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仪器设备说明书、样本、图纸、技术操作规程、合格证及安装调试等材料,均为存档范围。

  3.5已建档的仪器设备在管理、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归档,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4、工作要求

  4.1药械部的兼职档案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维修和使用统计工作。

  4.2仪器设备档案内的'文件材料,要按时间顺序排列,用铅笔编写页号,凡有文字的页面,都要编号,正面标在右上角,背面标在左上角,并完整填写卷内目录。

  4.3仪器设备档案应一式三份,原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档案室,一份复印件留在设备使用部门备用,一份复印件在药械部存档。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和设备使用情况。

  4.4仪器设备档案应放置在专用的档案柜中,做到完整安全,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坏和散失。

  4.5仪器设备档案的原件一般不外借,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借用时,应经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

  4.6办理借阅手续后借出的档案材料,借用人要妥善保管,不得毁坏和遗失,并应按期归还,如有损坏或遗失,由借用人负责赔偿。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3

  为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医院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特种设备定义,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设备。我院特种设备有:压力容器(含脉动真空蒸汽灭菌器、电热蒸汽发生器、医用氧舱、液氧站设施设备、气瓶)、电梯。

  二、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

  三、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四、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七、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八、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演练。

  九、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分级负责制。部门或科室负责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使用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职能部门为总务科和医学装备科,负责对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等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对氧气瓶、液氧站设施设备、负压吸引中心设施设备、电梯进行监管,医学装备科负责对消毒供应室压力容器、医用氧舱进行监管。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科室做好特种设备的监管工作,定期分析医院特种设备运行情况。

  十、医院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纳入院科两级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对使用部门及职能监管部门进行考核。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制度或制度在本制度执行之日废止。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4

  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5

  1、护理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凡是高度危险性物品,必须选用灭菌法灭菌;凡中度危险性物品,可选用中效消毒法或高效消毒法;凡低度危险性物品,可用低效消毒法,或只作一般的清洁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适当方法进行灭菌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天消毒,每日更换灭菌水。备用的氧气湿化瓶应每周消毒1-2次。手电筒、血压计、听诊器、微量泵、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仪器,应保持清洁,每周擦拭消毒1-2次,疑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开口器、压舌板、口咽通气管、简易呼吸囊等每次使用结束后进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雾化器、吸引器、呼吸机等器材管道定期或每次使用结束后行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3、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领用、保管、使用、处理、毁形等各环节,应严格按照《浙江省医疗卫生机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规范》执行,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在密闭保存的前提下,可不行毁形及浸泡消毒。

  4、有仪器设备、抢救物品消毒专用登记本,每次消毒后应及时记录。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6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及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条列》,负责对各类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进行科学的系统管理,借出的`档案要进行登记,并负责定期追还归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

  三、督促各部门及时移交档案资料。

  四、熟悉档案管理情况,能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

  五、按规定做好档案资料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尘、防高温等工作。

  六、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并负责向主管领导汇报处理。

  七、树立和加强保密观念,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的保密、保管工作。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7

  1、全院各科医疗设备统一由设备科管理。

  2、医疗设备购置应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效益预测、设备使用条件、安装设备的房屋和相应的辅助设施。

  3、建立健全设备的技术档案,包括设备的采购、验收、登记、保管、发放、安装、保养、维修、报废等资料。

  4、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保证医疗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避免闲置、积压、浪费,提高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

  5、加强科室设备的管理,各科室要逐级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各科室对医疗设备必须建立保养、维护制度,认真做好使用情况登记,定期核对、反馈信息。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应安排专人负责。

  7、各科室使用的仪器一经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设备科有关人员,以确保人机安全。

  8、保持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完整无缺,破损失灵部件凡未经设备科检验不得任意丢弃。

  9、大型精密仪器要制订定期保养和检测制度,计量仪器、压力容器要定期检测,持证使用。

  10、各科室医疗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带往外地维修。

  11、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设备科同意,院领导审批后方能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并及时告知设备科。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8

  1、由设备科编报本院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2、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原则:

  (1)依据本院的总体发展规划、技术革新规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和医疗技术新进展的实际需求。

  (2)应综合考虑本院现有装备能力和设备配套要求。

  (3)应综合考虑设备的经济性,除个别必须购置的专业设备外,其他新购设备的使用率不应低于60%。

  (4)设备选型应从技术、经济两方面考虑,力求技术先进而适当。以国产设备为主,逐步做到标准化、通用化、系统化,使其出成龙配套。

  (5)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在购置前应进行技术论证,分析设备的投资效益。论证时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A、医疗检查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

  B、设备的利用率。

  C、设备投资和经济效益。

  (6)选购设备应考虑便于安装、操作、维修和使用安全及易损部件的供应渠道、供货方资质信誉和售后服务。

  3、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的程序:

  (1)设备科于本年度10月份编制本院下一年度的年度设备购置计划,经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于10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医院董事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下发各科室实施。

  4、设备购置计划的`实施:

  (1)设备购置前有医院设备部门牵头,进行“货比三家”的调研选型,确定所购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金额、生产厂家、供货渠道等,由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进行招标,然后由医院设备科办理“设备购置选型认定表”的会签手续。

  (2)由医院主管院长、信息设备科及有关科室与供货方或生产厂家进行技术恰谈,签订技术协议。

  (3)分管领导及设备管理员负责新购设备的崔交崔定并组织到货验收及办理进口设备的商务手续等。设备到货验收由医院设备管理员及科室长负责,设备技术档案一份交分管领导,一份给设备管理员,设备管理员负责办理验收记录存档及设备出入库工作。

  (4)新购设备验收出库后,由医院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安装、调试、试用,并做好试用验收记录和归档工作。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有设备管理员联系保修、索赔或退货等有关事宜。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9

  1、仪器设备领用后,必须妥善保管和保养;大型精密设备及危险性医疗设备应先建立操作规程公布在操作地点,并培训操作者。

  2、操作者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对于大型设备还要认真填写“大型设备运转记录”。

  3、设备所在科室必须对设备进行日常清洁和保养,定期作安全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报修;经常检查计量设备、仪表的计量合格证是否到期,并提前通知设备科送检。

  4、设备科要确立档案管理意识,妥善保管设备使用说明书、随机软件及各种附件,任何人借阅说明书等设备资料需向保管人办理借阅手续,保管人因调动、退休等各种原困离开现岗位时,有责任与接替人及时办理设备及附件、说明书等的'移交手续。

  5、设备调剂、报废、报损前必须先填报申请表,在申请未获批准前,保管人要妥善保管设备,不得放弃保管责任;报废申请批准后,保管人将报废设备及附件、随机软件、资料、固定资产卡片一起送交设备信息科,办完报废手续。

  6、违章造成设备损坏,数据破坏、丢失附件、说明书等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0

  医院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行,直接关系到病员的`生命,设备使用人员以及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常和定期地检查,保证设备完整、工作正常,有适合的运行环境。

  1、检查内容:

  (1)大型精密设备和危险性设备是否公布科学和规范的操作。

  (2)使用人员是否经过合格培训或持有有效的上岗证。

  (3)对国家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设备,具备有效期限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

  (4)主机、附件是否齐全。

  (5)设备上不堆放其它物品,设备通风口通畅,防潮、防热、防火、防盗措施实施有效。

  (6)设备运行正常,无异常声音和异常温升。

  (7)设备电源线两端连接可靠,地线连接可靠,机械活动部件润滑良好,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通知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不带“病”运行。

  3、设备维修人员定期检查1项中的(6)、(7)条,但不能替代设备使用人员对此两条内容的检查。

  4、作好检查和处理记录。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1

  1、使用部门每年填写一次“报废设备审批表”,由科主任签字,由设备经设备信息科组织技术鉴定,逐台填写报废申请单,经医院主管设备领导审批后报经营班子。经营班子会同财务科对申请报废的设备按设备报废技术条件进行逐台检查。最后经由医院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报废设备申请每年进行一次,八月底前报医院董事会。

  2、待报废设备在未批复前,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由使用部门将全套设备(包括所有附件、说明书等)移交设备信息科,并办理报废手续。

  3、使用部门或个人,不准擅自转让、出售、拆卸设备。经批准报废的设备由经营班子按质定价,经董事长批准后处理。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废。

  (1)由于非常事件,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2)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严重损坏,修理后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3)机型淘汰,技术落后,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年久失修。

  (5)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不合算的。

  (6)计量不合格,应强制报废的。

  (7)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无改造价值的。

  5、设备暂缺配件,不能作为报废依据。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2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3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4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5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6

  为规范总医院医疗器械、医疗设备、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等(以下简称医疗器械)采供管理工作,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公开透明,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成立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二、采购管理、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

  医疗器械采购由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购置。

  采购分类: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检验试剂、卫生材料。

  编制采购计划:

  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实施归口编制,由各利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的工作需求,每月xx日前申报下一月份实际采购计划。采购管理中心对各类申报采购计划审核、汇总按采购价值1万元以内、5万元以内,5万元以上报经分管院长、院长、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核准后的采购计划送财务列入采购预算并执行采购程序。

  1、医疗设备、专科医疗器械由各利用科室根据工作需求编制采购清单、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订认可后报采购管理中心审核、汇总编制采购计划。

  利用科室撰写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合理性的综合性评价,进行市场展望、风险分析、经济效益分析。有义务在展望时间内回收投入的成本资金。

  2、检验试剂、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负责编制申请采购计划。

  3、常用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由器械仓库负责编制采购计划。

  4、临时需要的医疗器械、专科消耗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前三日书面通知,预期采购供应。

  5、非书面计划清单均不予接受。

  采购方式分类:

  1、购置大型医疗设备(价值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利用科室需撰写可行性论证报告,提交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邀请相关科室和部门职员参加。委托国家核准的招标机构按规定的招标程序(发标、投标、开标、专家询价、评价、定标及签字)进行。

  2、专用设备、医疗器械或大宗物品价值在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实施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采购,低于该标准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特殊或独家生产的仪器设备因无法实施招标,采取单一起原体式格局进行采购。

  3、低值易耗品、检修试剂、卫生材料,全年年批量采购金额在万元以上,必须通过会合采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体式格局采购。

  4、常用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实行招标采购,每年度招标一次。不能或不便于集中采购的万元以下物品,可以通过零星采购,但必须由三人以上共同询价,采购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做到货比三家,质优价廉。超过该标准必须按集中采购程序和方式进行。

  三、采购医疗器械等要注意索取有效证件,并建立采购档案,以便对入库物品的校验和督查。

  (1)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答应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药品生产或者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复印件;

  (4)医疗器械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5)一次性利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售职员授权书及其身份证明和销售凭据。前款第(1)至(4)项规定资料的复印件,应当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对国家实施强迫性安全认证的`医疗器械,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查验并讨取相关资料。

  四、医疗器械仓库负责各类物品的验收、入库、保管和发放工作。购进医疗器械进行进货验收,详细填写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医疗器械验收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序列号或生产日期)、注册证号、有效期、数量、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灭菌医疗器械还应当记录灭菌日期或者灭菌批号。对外请医师自带的医疗器械相同规定进行查验。严禁不合格产品入库。

  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对过期、破损、淘汰的医疗器械,立即封存登记,并按规定报告处理。

  五、严格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管理,利用科室真实规范填写《植入类医疗器械申请利用登记表》一式四联,保证植入类产品可追溯可召回。

  六、依照流程办理采购物品的入库手续,做到验货签字,入库后及时将入库单、及其合同附件,按照财务规定进行传递。由财务股送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付款。

  七、医疗器械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器械采购全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督。抽查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填写采购监督情况意见表及时将信息反馈。使用科室和器材库对采购的设备物品等进行全面质控,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以便及时纠正,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召开使用科室座谈会,征求使用科室的意见,以便更好地规范采购行为。

  八、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医院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政府采购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或者购买其他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或者研制的医疗器械;

  3、购进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4、从超经营体式格局或者超经营范围的企业购进药品或者医疗器械。

  对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按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追究责任。

  九、医院一切采购工作应按规定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通报、公示工作。

  十、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7

  1、采购人员要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按批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严格把好质量关。在购置前对各类设备必须要求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检验各种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

  3、医疗设备采购方式,应以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医疗设备应按《政府采购法》采购程序执行。对于国家规定应公开招标的设备品目,应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招标机构公开招标。

  4、对于急需和特殊性质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采购,但应报分管院领导批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当地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5、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应积极组织优先采购,保障临床需要。

  6、利用科室不得私自采购,或以先试用后付款体式格局采购医疗设备。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将追查有关职员的责任。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医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医院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物资采购包括医疗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后勤设备、医用耗材、信息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等采购,医院其他有关采购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物资采购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有关规定规范运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规范,采购物资满足医院工作需要。

  第二章采购申请、审批和计划

  第四条医疗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向设备科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报告(xx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设备科组织调研,拟定下一年度医疗设备需求初步计划,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初步计划,形成医疗设备年度需求计划,提交院办公会审议后形成正式医疗设备年度计划。

  第五条信息设备和软件,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信息科提交下一年度申请报告(xx万元以上同时要求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信息科进行调研,医院信息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投资预算,讨论审议年度需求计划,报院办公会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后勤设备,每年年底由使用科室和总务科根据工作需要提交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根据年度投资预算,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研究讨论,报分管后勤和采购院领导、院长审批后,确定后勤设备年度采购计划。

  第七条临时急用的各种设备,使用科室提出申请(xx万元以上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由相关职能科室调研,分别报分管使用科室、设备和采购院领导及院长审批。

  第八条医用耗材、供应物资材料、后勤维修材料、信息材料的采购目录分别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需求实际提出,按年或半年进行循环招标采购,招标结束后建立各种材料的医院采购目录。对医院采购目录外的材料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相关职能科室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职能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医用高值耗材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对于政府采购目录外的高值耗材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设备科调研,报分管使用科室、分管科室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外请专家手术所用医用耗材,应从我院采购目录中选择。如果使用医院采购目录未包含的耗材时,使用科室提出申请交分管院领导同意,由设备科调研后交分管院领导和采购院领导审批,如果该耗材长期使用,商谈后纳入医院采购目录。第三章采购的实施

  第十条物资采购根据具体情况,可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多种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物供科对经过审批的年度设备、软件计划和材料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相关科室分管院领导和使用科室、设备科、信息科、总务科、财务科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评标小组;监察审计部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监督小组,负责采购过程的监督。物供科根据采购物资的具体情况,通知评标小组和监督小组人员参加采购工作,如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部门,物供科将以书面形式将采购结果告知该部门。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分管采购院领导参加整个采购过程,其他分管科室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参加采购,对于重大物资采购需院长参加。

  第十三条年度计划外审批的设备,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疗设备,单台(批)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设备科备案;单台(批)1万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后勤设备,单台(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共同议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台(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信息设备,单台(批)小于3万元(含3万元)的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单台(批)大于3万元的按规定的程序组织招标或竞价采购。

  第十四条医院采购目录外审批的材料(包括临时急用、新增等材料),按以下程序进行采购:

  (一)医用耗材(包括高值耗材),单个(批)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计划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二)供应物资材料,单个(批)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由物供科、设备科与使用科室一起采购,审批报告和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3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三)后勤维修材料,单个(批)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和使用科室一起采购,采购结果交物供科备案;单个(批)在5000元以上的提交物供科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四)信息材料,物供科负责采用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采购。第十五条

  单台(批)3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后勤设备、信息设备和软件招标或竞价采购前一周,在医院网站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招标或竞价采购结束后,发布中标信息公告。第十六条

  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采购前需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行贿记录查询,如果发现有行贿等不良记录,将立即取消参加招标或竞价采购资格。

  第十七条供应商资质审查,采购前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对参加投标或竟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代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近期财务报表等,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还需审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其他特殊物资需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应证件,经过审核合格方能参加招标或竞价活动。对于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原则上要求省级以上(含省级)或四川省授权一年以上的代理公司参加,大型医疗设备则直接邀请厂家参加。

  第十八条原则上要求3家及以上供应商(或厂家)参加投标或竞争采购,不足3家或独家专利产品需经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十九条评标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设备和软件采购要求从商务、技术、价格、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优得分(或得票)最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对于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则从医院专家库抽取专家和评标小组成员一起打分进行评标,平均分值高者为候选中标供应商。最后交分管采购院领导审核确定中标供应商,个别非常重大项目采购则由院领导办公会讨论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二十条招标或竞价采购工作结束后,采购部将采购结果以纸质打印并加盖物供科公章方式,告知中标供应商并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使用科室;同时建立完整的电子版采购目录,供院领导、使用科室和职能部门查询使用。

  第二十一条单一(或具有市场绝对占有率)设备价格在5万元以下,发现竞价采购价格高于网购100%以上,经分管院领导和财务科审批后,可采用网络和委托外贸公司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二条使用优良、售后服务满意、价格低于10万元以下且变化不大的设备,可执行上一年度的中标采购结果。

  第二十三条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按集中采购协议要求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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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作调剂处理:

  (一)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

  (二)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三)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调拨和有偿调拨的医疗设备,均要经卫生行政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处理。

  (四)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闲置设备调剂。

  医院设备科管理制度 20

  1.设备科应根据各专业科室业务的性质和医疗、教学、科研的需求,按核准计划项目内容进行采购。

  2.购置医疗设备前,必须查验供给商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答应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答应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公章,并核实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购置无证和伪劣产品,严格把好质量关。

  3.医疗设备采购以zz市政府采购办核准的体式格局进行。属于政府采购目录或会合招标范围的医疗设备,按规定委托招标采购。关于自行招标的,应做到公开、公正、公正。

  4.关于急需和因特殊情况不适合招标采购的`设备,可采用询价或定向单一起原采购,但应报单位领导核准。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应报zz市政府采购部门核准。

  5.采购部门应及时掌握采购计划的进度,对临床急需的设备先行采购,以保障临床需要。

  6.利用科室不得擅自采购或以先利用后付款的体式格局采购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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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

  五、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科室周检、医院设备科管理人员月检的两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六、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七、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八、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九、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十、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十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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