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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14 07:01:15 制度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租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

  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事故,保护公司、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事故后,当班驾驶员及现场有关人员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条发生道路行车安全死亡事故后,公司应当在2小时内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四条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财产损失金额、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小组应将调查情况和处理建议以书面形式向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制定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由公司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公司或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每起事故处理结案后,公司安全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档案

  1、事故快报表;

  2、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现场照片、示意图、亡者身份证、死亡证、技术鉴定等资料;

  4、事故认定书;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

  6、整改措施;

  7、其他有关的资料。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2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完善企业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客户对本公司服务人员所提供相关服务的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专业素质产生不满,并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投诉的,均依本制度的规定办理:

  三、投诉途径:

  1、客户服务投诉电话;

  2、微信公众号;

  四、接受客户投诉:

  1.公司营运专员通过客户投诉途径接受客户投诉,详细地记录客户投诉的主要内容、客户要求、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详实填写《客户投诉记录表》;

  2.了解客户主要的投诉内容后,判断客户投诉的理由是否充分,投诉要求是否合理。如投诉不能成立,用婉转的方式答复客户,取得客户谅解,并消除误会;

  3.及时将客户投诉信息传递至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并填写发送《工作联系函》(一式两份,签收后存档一份)。

  五、被投诉部门调查处理与回访:

  1.被投诉部门负责人调查客户投诉的具体事件及造成客户投诉的具体负责人;

  2.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客户的合理处理要求,被投诉部门主管拟定解决投诉的具体方案;

  3.被投诉部门负责人30分钟内(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能超过4小时)主动、积极与客户取得联系,提出投诉解决方案,取得客户谅解和达成共识,被投诉部门负责人指定投诉处理责任人负责推进投诉解决方案;

  4.投诉处理责任人填写《投诉处置表》,并在限定时间(投诉涉及安全、影响客户起居等紧急情况的须10分钟内人员到位跟进解决;非紧急的一般情况应在两天内解决。)完成推进投诉解决方案;

  5.投诉处理责任人在完成推进投诉解决方案的当天内对投诉客户进行回访,确认投诉处理结果及收集客户的反馈意见;

  六、信息反馈与资料存档:

  1.投诉解决方案完成,投诉客户得到满意处理结果,被投诉部门负责人当天内将投诉处理结果反馈至营运专员处。

  2.营运专员在《客户投诉记录表》上详实记录投诉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对于投诉处理过程进行综合评价。

  3.在投诉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文件资料均需做好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投诉处理原则:

  1.耐心:耐心倾听客户的投诉,不要轻易打断客户的抱怨和牢骚,鼓励客户提出意见;

  2.态度真诚:态度诚恳,礼貌热情会降低客户的不良情绪;

  3.反应迅速:表示出解决问题的诚意,使客户得到尊重,把矛盾缩小化;

  4.语言得体:尽量使用婉转的语言与客户沟通,不能和客户针锋相对;

  5.重视程度高:根据投诉级别,由相应的主管人员亲自解决投诉,化解客户的怨气;

  6.坚持回访:所有投诉处理全部回访,对客户持续关注,让客户重新感受周到的服务。

  八、服务投诉原则与技巧:

  1.处理原则

  1)在接受投诉的`过程中,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为准则,以尊重客户、理解客户为前提,用积极诚恳、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客户投诉案件;

  2)在处理投诉时,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保持冷静、平和。必须掌握先处理心情、后处理事情的原则,改变客户投诉时的暴躁心态,然后再处理投诉内容,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3)应将客户的投诉进行实事求是的判断,不得加入个人情绪和喜好;

  4)对没有把握的情况不随意向客户承诺。

  2.处理技巧

  1)注意倾听

  a.如客户上门投诉,为避免影响其他客人,最好将客户引领至专门的接待区。待客户落座后,及时为客户送上水,以转移和减少客户的抱怨;

  b.电话必须在响铃三声内接听:您好,任我住。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结束通话必须等对方先挂断电话再轻轻放听筒:感谢您的来电,再见!;

  c.接听投诉电话时须预备纸与笔,以便随时记录下投诉相关信息与要点;

  d.客户在陈述投诉理由时,不得随意打断客户的说话,让客户把话讲完,以避免影响客户的情绪;

  e.要认真倾听,准确记录,尽量做到不让客户重述,以避免客户的怒气升级;

  f.如客户说话太快,可以示意客户:对不起,请您慢慢讲,我会尽力帮助您的。如确实没有听清楚,可以对客户说:对不起,我没有听明白,请您再说一遍好吗;

  g.适时给予回应,点头并同时发出嗯等语气词或说:嗯,是这样等口语,用以缓和气氛;

  h.倾听时,严肃并流露出非常关注的语气,以向客户表示你对这件事的关注程度。

  2)询问

  a.当客户陈述完投诉内容后,要对全过程进行详细询问及修正记录;

  b.询问时,语速保持适中,并作详细的投诉记录;

  c.询问过程中,语气要有亲和力、真诚,以鼓励客户给予最好的配合。

  3)安抚

  a.如客户表现出非常的气愤、焦急、伤心、激动等异常的情绪,首先要自我暗示,让自己保持冷静,再去安抚客户,安抚时要学会转移客户注意力;

  b.安抚客户时,首先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同情和理解客户。

  c.一般安抚语:发生这样的事,真是够麻烦的,不过,我们应该积极面对解决。请您息怒,我非常理解您的心情,我们一定会竭尽全力为您解决。

  4)解释

  a.无论是否我方的原因,不得先强调我方的理由,要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做合理的解释或澄清。如是我方的原因,必须诚恳道歉,注意保持恰当的语气。如是客户的原因,也应委婉地向客户解释,不得表露出对客户的轻视、冷漠或不耐烦;

  b.在没有完全了解清楚客户投诉的问题时,不得马上将问题转交其他同事或相关部门。如需要其他同事帮忙,接转过程中不要让客户等待太久; c.在解释过程中,如客户提出异议,不得与客户争辩或一味地寻找借口,更不得试图推卸责任;

  d.在解释过程中,应尽力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客户面前评论公司、其他部门或同事的不是。

  5)确认

  a.当了解整个事件全部过程后,将客户投诉的内容向客户作简要重叙;

  b.必须向客户核准你的记录,以便保证客户陈述的准确性;可以采用的确认话语:刚刚您所讲的是这样吗或其他类似的话;

  c.如果客户的投诉确实是错误的,要耐心解释和对客户进行劝导,禁止批评客户。

  九、客户投诉处罚与处分:

  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扣除月度绩效考评5-15分,或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并通报全公司:

  1.接待客户服务态度冷淡,服务效率低下;

  2.对业务工作不熟悉,无法提供专业服务;

  3.不尊重客户,讥笑、议论客户,在客户面前指手画脚、交头接耳;

  4.利用职务之便,故意刁难客户者;

  5.不尊重客户,与客户发生争执者;

  6.对投诉事实拒不承认者;

  7.主管管理不力,不能有效监督服务工作及解决投诉者。

  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扣除月度绩效考评15-30分,或同时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并通报全公司:

  1.不配合解决客户投诉,延误处理时机,使投诉进一步恶化者;

  2.接到投诉或预见可能发生的投诉,隐瞒不报者;

  3.辱骂,殴打客户者;

  4.对投诉客户进行打击报复者;

  5.因未能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失者;

  6.对客户给予不实之承诺,导致公司声誉受损失者。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3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出租客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做好驾驶员上岗把关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0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报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上报等工作。

  2.3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4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5通过多种形式对驾驶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2.6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9做好出租车辆二级维护落实,完善二级维护档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4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5车辆入保、理赔不及时,扣50分。

  3.6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3.11由于工作严重失职或未尽到管理责任,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扣100分。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精神,结合金平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车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与下级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规范服务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认真执行规定。

  3、建立健全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办公场地、经费等,组织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职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职业培训等经常化、制度化工作。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

  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6、发生重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7、认真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规范,制定与本单位相适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安全技术设施,建立专业安全管理体系。

  二、出租汽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按照《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件要求,主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工作要求,提出本单位具体措施和实施意见,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向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4、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并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租汽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职责,与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同时要与出租汽车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2、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基础资料,认真填报安全生产管理台帐。

  3、开展公司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工作,做到规范化和制度化。

  4、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规范化。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帮助驾驶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无能力整改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经理或主要负责人。

  5、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组织现场处理,做好善后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四、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不断增强安全法制观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增强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2、行车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操作规程,谨慎驾驶,礼貌行车,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

  3、坚持行车“三检制”(开车前,行驶途中,收车后的检查)。按时对车辆进行各级保养,保持车辆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况。

  4、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设立必要的标记,搜集旁证,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并通知公司。

  5、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随时检查燃油有无渗漏,电路接头是否松动,严禁用打火机、火柴、油灯在车上照明或观察油箱存油量等。

  6、驾驶员在营运中,要密切关注乘客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对携带者劝阻无效时坚决制止其乘车。

  7、车辆加油、加气时必须熄火,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必须下车,严禁吸烟。使用备用油桶必须是无渗漏的铁桶,严禁用塑料桶存油。

  8、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从思想上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掌握安全预防和应急措施,努力提高自身反劫防劫能力,杜绝或减少劫车案件的发生,保护车辆及乘客的安全。

  9、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夜间行车规定,出城营运必须去治安岗亭登记

  10、出租汽车驾驶员严禁参与或从事犯罪活动,在营运中发现可疑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积极协助侦破案件。

  11、如遇歹徒劫车,要保持冷静,巧妙周旋,伺机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报警,尽可能避免伤亡,减小损失,牢记罪犯特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案。凡发生被抢劫案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并随即报告公司领导,以利于打击追捕罪犯。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管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销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1、所有司机出车前,需检查好车辆及携带相关证件。因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

  2、司机出车前需填写好当日出车记录(注:当日出车司机若被电子眼抓拍或由于个人违章导致的罚款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 。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给予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上班前严禁饮酒(包括所有酒精饮料)。下班后及时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精力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在司机室待命,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客服调度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客服调度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部门主管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客服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客服调度人员的电话,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规定车位上,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上报公司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开除处理。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二、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条:目的

  为了便于管理及有效控制办公成本,提高日常办事效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述员工外出办事指员工在公司正常工作时需要外出(限昆明市内)公干、联系业务等情况,不包括离开昆明市外出出差所乘交通,外出出差交通另按员工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本规定的.员工是指公司一般员工及总公司下派印章管理人员。

  第三条:具体规定

  1、公司员工外出办事需用车,应事先向综合办申请使用公务车,经综合办同意后,在公司的用车记录表上进行登记,方可带车外出办事。

  2、如公务车无法满足出行要求时,本着节约原则,员工应尽量选择乘坐市内普通公交车辆(公交车、地铁),原则上不允许乘坐出租车。

  3、在公司公务车无法满足出行条件时,且有特殊紧急公务需要办理时,员工可向综合办申请乘坐出租车,在填报《乘坐出租车申报单》后经综合办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

  4、如有紧急情况需打车,员工可电话告知综合办,事后补填《乘坐出租车申报单》。

  第四条:费用报销

  财务报销时,应根据批准的行程及出行方式审核报销金额,对于出租车出行要以申报单为附件,以实际发生金额具体填写报销金额,票面金额超过实际报销金额的应的发票的正面上注明实报金额。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8

  一、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7、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8、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证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证、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9

  1、为加强车辆、司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员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门的车辆和司机,由部门进行管理,驾驶为领导服务车辆的司机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司机要经常打扫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清洁状态。

  4、司机平时要注意对车辆的'保养,发现故障及时上报,及时维修,车辆进厂修理期间,司机要认真看守,随时检查修理情况。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

  5、车辆出市或非工作时间出车要经本部门车辆管理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6、严禁私自将车辆借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使用。

  7、严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车要由部门分管领导派出,回来后要报告。

  8、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办法中关于车辆维修、加油、车库租用和事故处理等规定。

  9、不准向用车单位和个人吃、拿、卡、要,耍态度。

  10、接送通勤要准时正点,不准随意改变通勤路线,不准让非本单位人搭乘通勤车。

  11、公务出车要热情服务,动作迅速;不准借工作之便出私车、出顺风车;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已租用车库的不准车辆夜不归库,未租用车库的要将车辆妥善保管。

  12、出车等候时不准离开车辆很远,要让办事人员出来后能够及时找到。在本单位待命时要在所在办公区域内等候,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13、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开蛮车、赌气车。

  14、要遵章驾驶,作文明司机。司机因违章受到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15、司机在公休日、节假日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服从有关领导工作上的调配。

  1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0

  一、建立健全营运车辆档案,一车一档,做到内容详实、完整、连续,整齐美观;

  二、车辆必须保持内外卫生、整洁、车容美观、车况良好,运营服务设施及标志齐全统一,计价器功能正常、座套干净,符合营运出租车管理规范;

  三、不准带病投入营运,车辆的制动、轮胎、转向、灯光、雨刮器、传动系统等必须随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四、按时按规定进行车辆的维护保养,按时参加车辆的年审,未检车辆或逾期保养车辆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参加营运;

  五、车辆自检应真正落实到每次的.出车前、行车途中和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排除故障,使车辆随时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六、营运车辆严禁无本车服务资格证人员驾驶;

  七、符合其它有关规定。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第五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认真做好公司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

  3、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7、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8、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2

  1、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乘坐出租车的规定

  1.1各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市内因公用车,如公司现有车辆无法安排时,填写“派车单”,由总裁办主任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因急事在外,回公司后补办“派车单”),乘车人员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到财务部核准报销。

  1.2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在外地出差乘车,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2、各职能部门员工乘坐出租车的规定

  2.1各职能部门员工市内办事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因特殊情况用车,而公司现有车辆无法安排时,须填写“派车单”(不得补办),经部门负责人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乘车人员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到财务部核准报销。

  2.2各职能部门员工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在客户处加班或陪同客户等特殊情况,无法乘坐公交车,经部门负责人口头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次日填写“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乘车人员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到财务部核准报销。

  2.3各职能部门员工在外地出差乘车,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2.4各业务部门员工乘坐出租车的`规定

  2.4.1各业务部门销售人员市内访问客户原则上乘坐公交车。如乘坐公交车无法直接到达客户所在地,销售人员在外出前须填写“派车单”(不得补办),经部门总经理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销售人员可先乘坐公交车至客户所在地附近,再改乘出租车抵达客户所在地,单趟出租费用限额10元,限额内,乘车人员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到财务部核准报销。如遇客户到公司访问,须用公司车辆接送。

  2.4.2各业务部门销售和工程技术人员到附近地区(如咸阳、长安县、临潼和兰田等地)拜访客户,原则上乘坐长途公交车。如当天往返,且往返乘车费用可控制在100元以内,可填写“派车单”(因事急可补办),经部门总经理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乘车人员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到财务部核准报销。

  2.4.3各业务部门员工晚上因在公司加班、在客户处加班和陪同客户等特殊情况,无法乘坐公交车,经部门总经理口头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次日填写“派车单”,经部门总经理在“派车单”上签字认可后,乘车人员及时凭“派车单”和出租车票到财务部核准报销。

  2..4.4各业务部门销售人员在外地出差乘车,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特殊情况须乘坐出租车,经部门总经理同意可乘坐出租车。返回公司后,若乘车费用超过出差交通补贴时,将扣除本次出差全部交通补贴;若乘车费用未超过出差交通补贴时,按交通补贴标准执行。

  2.4.5各业务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外地出差乘车,按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模、数量和车型实施宏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者暂住证;

  (二)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龄满2年以上;

  1、出租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法则,安全驾车,遵守员工手册,遵守出租车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爱惜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经常检查汽车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出租车司机应每天抽时间对车辆进行清洗、加油,保持车辆卫生。

  4、出租车停放时应注意安全,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以防车辆被盗。

  5、出租车时间因为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应合理安排时间休息,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6、对乘客要热气、礼貌、说话应文明大方,乘客谈话时,除非乘客主动搭话,否则不准随便插嘴。

  7、对该城市的地理熟悉,能满足顾客的要求。

  8、要勤劳工作,因为每个月出租车要扣除相应的费用,还有油、气的成本。

  9、提高自身素质,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4

  一、车辆管理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台帐,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3、落实车辆例保制度,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须按期年检,过期未检的.车辆严禁上路行驶。

  4、坚持车辆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月对车辆普查一次,每季度对车辆抽查一次,公司每半年或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率达100,以上。

  5、严格执行长途车汇报制度,凡长途车行程超过400公里须配备两名驾驶员,同时当班驾驶员要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故障行驶,严禁疲劳驾车。

  6、严禁严禁将车交给非营运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7、要服从公司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自觉遵守行车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反道行驶、违章鸣号。

  二、车辆安全检查

  1、公司不定期地对所属车辆进行检查,每逢重大节日、会议或重要活动将组织专门检查。

  2、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

  3、公司检查车辆时,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受检车辆的行车驾件、年检情况及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轮胎等部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4、凡在检查中检查出的问题,由检查人员视情况通知驾驶员和承包人限期整改,直至收缴行车辆、驾驶证,车辆行驶限期恢复车况接受复查等处置。

  5、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情况,拟发检查情况通报,对车容车况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15

  为了进一步完善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和工作考核管理,提高车辆使用率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特指定小车司机管理制度,并对小车司机实行收入与安全、考勤等挂钩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管理制度

  1.派车规定

  1.1坚持公车公用的原则,所有用车必须填写派车单,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后才可用车,项目领导可直接安排司机,但司机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1.2司机严禁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1.3未经办公室核准,不得私自开车外出。

  2.工作规定

  2.1小车司机必须按时上班,上班时间如不出车,可在自己办公室待命,并接受办公室安排临时性任务。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或外出归来时,应立即到上级领导处报到。

  2.2司机接待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司机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证服装的整洁、卫生,注意个人的言行,礼貌待人,热情亲切。严守公司秘密,树立良好个人道德形象。

  2.3行车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章造成罚款、扣分等由司机个人负责承担。

  2.4司机保证24小时开机,不能随意更改号码,如更改号码及时在办公室备案。

  2.5车辆行驶证和保险证由司机本人携带,不得丢失。

  2.6行车前要坚持检查,做到燃油、机油、刹车、水、轮胎气压、转向、喇叭、灯光等良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

  2.7出车前搞好车容卫生,车外要擦洗干净,车内要勤打扫,不得有垃圾杂物,保证车辆内外整洁、美观。

  2.8司机出车必须确认车辆的停车安全,晚上必须把车放项目部院子。

  2.9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下班后喝酒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行驶时精神高度集中,严禁在行车时与坐车人员谈笑风生。 3.0不得开车比拼赶超,道路条件不好的,应减速慢行。

  3.车辆维修保养

  3.1司机应严格执行保养规范,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维护车辆最佳状况。确实需要进场维修的,需提前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维修,维修时物设部派专人去修理厂旁观。

  3.2对车辆发现任何操控异常应立即检查,通知物资设备部。

  3.3司机需到指定修理厂维修。

  二、奖惩办法

  1.司机每月无违章、无事故的,给予200元出车补助。

  2.酒后驾车的,给予辞退,并扣除最后一个月工资。

  3.未经允许司机借车给他人使用或者驾驶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元,第三次辞退。

  4.未经允许司机开车外出的,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5.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办公室派车,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每月进行车辆单机核算,超过核定耗油的,给以司机超出油款两倍的处罚。

  7.与其他车辆、个人、物品出现安全交通事故负全责的,给予司机3000元罚款,超过50%的责任的,给予司机1000元罚款。

  8.物资部建立小车维修台账,在配件质量期范围内早晨配件损坏的,维修费用由司机承担70%。

  9.自己独自发生交通事故,没有造成其他车、人、物损坏的,有司机承担维修费用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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