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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2 15:15:54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设备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1

  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一、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二、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三、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四、爆炸危险场内的电气设备,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二、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三、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四、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五、防爆型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设备管理制度2

  建筑业的机械设备是固定资产的组成部分,是实现机械化施工的重要物质保证,为了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需要,加速建筑工业化的进程,实现建筑业的高速度、高效益,因此,必须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设备管理制度3

  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二、锅炉工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人不得进入锅炉房;严禁在锅炉房做其他无关事情。

  三、按规定标准,经常对锅炉用水进行水质检修,发现水质不符合规定标准,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同解决。

  四、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附件必须齐全完好。压力表、安全阀必须经鉴定合格在周期内使用。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操作运行规程等项制度。按规定认真作好运行记录和危险点的安全检查记录。

  六、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七、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档案。

  八、特种设备的'要进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九、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要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十、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十一、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十二、经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十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十四、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十五、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4

  一、各种机械各种设备、设施都应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二、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操作,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无证人员操作。

  四、认真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定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安全及协同作业人员的安全。

  五、指定专人对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定期检查,以保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六、各种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对违反安全技术规程和可能引发事故的指挥,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七、使用场所和停放场所应设有标志、有防火、防雨、防瓷等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看管。

  八、停用和检修机具、设备、设施时,必须专人看护、禁电、防止操作失误引发事故。

  九、机械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必须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十、现场设备、设施必须登记,做好帐。

  十一、安装就位长时间停用后使用等,必须进行安全性能检查试验,经有关部门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做到状况、保护、性能符合设计标准、要求,结论肯定手续齐全。

  十二、租赁机械设备、设施必须状况好,防护齐全,性能态正常,交接手续齐全。

  十三、各种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引用标准正确、有计算、结论肯定、验收部门人员手续齐并作到及时,使用过程中经常和定期复查。

  十四、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各项规定要求的按章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5

  1.目的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选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3.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盒由我局统一发放,按一台设备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3.1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3.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3.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管理要求

  4.1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4.2特种设备档案的应有专门的档案柜集中存放,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游乐设施等分类存放,有条件的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档案室。

  4.3每个特种设备档案应有便于查阅的档案号;

  4.4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4.5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时间)

  4.6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设备管理制度6

  1.设备技术状态的考核单位,按考核的设备目录划分。主要生产设备属B类设备,其它设备为C类设备。建立设备台帐和卡片。企业拥有的机电设备,由机械动力部负责统一分类编号,按设备的类型,以厂(部、室)为单位逐台建立台帐和卡片。

  2.帐卡一式三份,设机械动力部、资产财务部、各基层单位各执一份,每半年核对一次帐卡物,每季末基层单位向机械动力部报送设备内部变动、增减表、均列为管理的考核内

  3.制成的代号和编号,逐台制成金属号牌,固定在工作机构本体的'醒目处。

  4.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4.1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应有机电设备主、辅机性能参数,检修技术规范,设备维护状况,主要备件目录,消耗及储备定额,运行记录,检修记录,技术改造记录,润滑状况,设备事故记录,装用轴承,调拨记录,封存报废记录,图纸目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4.2设备技术档案要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保存,机械动力部平时不定期抽查,每半年定期检查,管理的成效列入评选考核内容。厂内设备调拨时将设备技术档案一并办理移

  5.设备的移装、外借和调拨

  5.1设备的移装。基层单位因生产需要对某些设备作内部移装,必需提出申请和移装方案,经生产技术部门鉴定认可后报主管经理审批,然后由机械动力部组织实施。

  5.2设备外借,必需经领导批准。借方必需承担借用期内的固资折旧费和维修费,并要保质保量按期归还。外借设备原则上是企业闲置的设备。

  5.3本企业内部调拨,统一由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理。调入、调出单位统一凭机械动力部办理本单位设备固定资产台帐的增减,资产财务部凭调拨单办理使用单位及折旧费用的转移。

  5.4设备外调须经领导批准,按上级规定的财务手续办理,该机的备品配件随机按价调拨。

  5.5设备的让售、出卖、拆套转移和拆除等项工作,统一由公司机械动力部按规定办

  6.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管理

  6.1备用、封存和闲置设备的所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妥善维护保管,建立档案并做好防潮、防锈防变质、防腐蚀的维护保养工作,严禁擅自拆套拆配件使用。

  6.2审定封存闲置设备,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封存闲置设备的有关手续,通知财务部门停止折旧提成、然后原则上就地封存。

  6.3封存闲置设备启用,首先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门签署意见,报公司机械动力部办理启用手续,并通知财务部门恢复折旧提成,启用投入生产。

设备管理制度7

  1、总则

  1.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使用公司的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使现代办公设备在本公司生产和管理中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确保办公设备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计算机等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网络设施、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投影仪等专用于公司办公、开会及培训所用的资讯设备。

  2、职责

  2.1、 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办公设备统一归口管理部门。

  2.1.1、负责公司办公设备配置计划及调整方案的制定。

  2.1.2、负责公司办公设备采购审核工作。

  2.1.3、负责公司办公设备报修、网络故障排除及统一对外联系工作。

  2.1.4、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相关耗材,如纸张、墨盒、硒鼓等采购工作。

  2.1.5、负责公司办公设备登记造册和日常检查工作。

  2.2、 财务部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进帐、折旧及报废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同时负责闲置办公设备的保管工作。

  2.3、 资财部负责根据经审核批准的办公设备非生产物料采购申请单对外比价采购。

  2.4、 办公设备定点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

  2.5、 办公设备(主要指计算机、电话)使用人负责该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按本规定的要求正确使用。工作变动要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报告并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安排。

  2.6、 公司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负责签核,每月初综合管理部将统计出各部门上月复印、打印等纸张的`消耗量上报至财务部作为该部门管理费用的凭据(详见附表<四>)。

  3、管理规定

  3.1、复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3.1.1、 复印机作为公司内部办公设备,不得对外开放,更不允许复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文件。

  3.1.2、 复印机的使用和保养,公司将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详见附表<一>)。

  3.1.3、 复印机的复印权限:复印页数1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负责人(副经理及以上)签

  字批准;5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经理及以上签字批准(申请单详见附表<二>)。

  3.1.4、 复印文件、资料时,必须在指定管理员处登记、签名,并注明所在部门、所用纸张

  数和复印内容等(登记表详见附表<三>);若发现复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各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1.5、 复印机故障报修或其相关耗材的更换,由指定管理员负责上报综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员管理不当出现故障、报修不及时或者登记管理不严格,导致纸张及耗材消耗过大,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1.6、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2、 打印机使用管理规定

  3.2.1、 打印机作为内部办公设备,不得对外开放,更不允许打印与工作无关的资料、文件。

  3.2.2、 与打印机直接相连的电脑使用者为该打印机管理员,负责该打印机的管理(详见表<一>)。

  3.2.3、 打印机的打印权限:打印页数1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负责人(副经理及以上)签

  字批准;50页以上的,需所属部门经理及以上签字批准(申请单详见附表<二>)。

  3.2.4、 打印文件、资料时,必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签名,并注明所在部门、所用纸张数和

  打印内容等(登记表详见附表<三>);若发现打印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各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2.5、打印机故障报修或其相关耗材的更换,由其管理员负责上报综合管理部;若因管理员管理不当出现故障、报修不及时或者登记管理不严格,导致纸张及耗材消耗过大,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3.2.6、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3、计算机管理规定

  3.3.1、计算机使用人员必须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注意安全操作,以防设备损坏,严禁私自拆卸其配置。

  3.3.2、计算机使用人员要爱护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修。

  3.3.3、 网络管理员建立公司计算机档案,对计算机的相关软硬件设备的配置、使用及维护等进行统计和登记。

  3.3.4、 注意防止计算机病毒感染,定期用病毒杀毒软件进行检测,一旦发现病毒要马上进行清理,若不能达到清理效果,应及时向网络管理员报告。

  3.3.5、 凡涉秘材料的存贮和计算机操作系统中的有关密码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任何人员不得窃取和泄露有关密码、涉秘材料等。

  3.3.6、 机房管理人员要注意维持机房整洁,机房内严禁堆放杂物和吸烟,经常对机房、机器进行必要的整理清扫,做好防尘、防湿、防高温工作。

  3.3.7、 下班或者外出不回公司者,必须关掉电脑主机和显示器。

  3.4、传真机管理规定

  3.4.1、公司传真机的使用和保养,公司将指定专人进行管理(详见附表<一>)。具体的管理细则请参见综合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公司传真机统一管理的通知》。

  3.4.2、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公司传真机设备。

  3.4.3、 发传真时必须在管理员处登记,不准发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若发现传真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管理员应及时把信息反馈给其部门负责人,并做好记录。管理员需在每月第一周的第一天把上月的登记内容整理成报表报至综合管理部。

  3.4.4、 全体员工应遵守规定,厉行节约,对违反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管理人员有权拒绝。

  3.5、办公电话管理规定

  3.5.1、办公室电话是为方便工作,处理公务之用,私事一律不得使用。

  3.5.2、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本公司电话。

  3.5.3、 凡使用办公电话者,必须爱护通讯设备,不准随意拆卸和移位通讯设备,因拆卸和移位造成损坏或线路故障,应照价赔偿。

  3.6、扫描仪、优盘、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投影仪等管理规定

  3.6.1、 扫描仪由公司指定人员进行管理,不得扫描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资料。

  3.6.2、 投影仪由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

  3.6.3、 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3.6.4、 优盘、移动硬盘、笔记本电脑由领用者保管,应爱惜公司财物,如果丢失或者损毁,自行承担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8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设备管理制度9

  防爆电气仪表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

  防爆电气设备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1.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原则是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防爆型防爆电气设备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2.根据爆炸危险场所区域等级对电气设备防爆结构的要求选择相应的电气设备。

  3.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级别和组别,不应低于该区域内爆炸性物质的级别和组别。当存在两种以上爆炸性物质时,应按危险程度较高的级别和组别来选用。

  4.爆炸危险场内的电气设备,应同时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以及风沙等不同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

  5.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规定执行,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6.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按《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有关规定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人应经过防爆电气设备知识的培训。

  防爆型仪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危险场所使用的仪表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防爆型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危险场所仪表的安装,配线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的技术要求。

  2.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准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3.在危险场所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审定仪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

  4.在危险场所新增仪表测控回路及其他回路,其防爆等级不得低于区域内其它仪表防爆等级。

  5.防爆型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护保养人员应经过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设备管理制度10

  1、设备车间根据设备巡检内容,每10天派出相关人员与生产部跟进员共同对全厂设备进行巡检。

  2、设备巡检时提前1小时通知各部门主责。各部门主责要无条件参加本车间的设备巡检全过程,否则扣罚车间......

  1、设备车间根据设备巡检内容,每10天派出相关人员与生产部跟进员共同对全厂设备进行巡检。

  2、设备巡检时提前1小时通知各部门主责。各部门主责要无条件参加本车间的设备巡检全过程,否则扣罚车间主责50元/次。

  3、设备巡检要求相关人员认真对待,做到“一听、二看、三摸”及利用各检测仪器协助。如因巡检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的扣罚巡检人员100元—500元/次。

  4、若发现问题,按《设备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填写,并按实际情况向生产车间提出限期整改完成日期。完成后上交设备主管审核确认,马上发送《设备检查评定表》到设备使用部门主责手上整改。

  5、设备使用部门如无能力整改的.由车间负责人报到设备车间进行协助整改。

  6、设备车间巡检员与生产部跟进员、相应部门主责按限期整改的日期对整改情况作出跟进与验收,并给予记录。

  7、设备车间将跟进后的《设备检查评定表》上交生产部审核。

  8、生产部按《设备检查评定表》的内容,半成品、原料、抛光三个车间每个不合格项扣罚相应主责10元,其余车间一个不合格项扣罚相应部门主责20元,最高扣罚额不超200元;如没在限期内整改的问题设备事项,每项扣罚相应部门主责60元。

设备管理制度11

  一、起重设备(塔吊、龙门吊、龙门架、垂直运输机械、汽车吊桥式吊)在大修达到安全标准后必须经不关部门验收准入后方可使用,对不验收就使用造成事故者,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责任。

  二、器材科要全面负责日常起重机械的技术工作,安全科负责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和检查使用者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安全科、器材科、操作手发现起重设备存在严重隐患时均有权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经理,采取措施整改后方准使用。

  四、发生调和事故时,使用单位要立即报告器材科、安全科,并保护好现场。器材科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把处理情况书面报主管经理,不得隐报、谎报、拖报。

  五、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在使用中损失的、缺少的,使用单位要立即采购,组织修复。

  六、露天作业的起重机械,当风力大于六级时禁止使用,停止工作后必须把起重机械固定得牢固可靠。

  七、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起重机械要严格定人、定机制度,不断提高对设备的机械性能掌握,延长使用寿命。

  八、起重机械的零部件缺损或机械设备存在不安全隐患,个别领导置之不理,长期不予解决,操作人员可以拒绝操作,并报告安全科、器材科及公司领导。

  九、器材科、安全科每年至少要对起重机械进行两次专业检查,并确定整改时间、单位,由器材科、安全科督促实施。

  十、器材科要根据检修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确定起重设备的大修、中修或报废并组织实施。

  十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额定负荷不吊;

  2、光线暗淡信号不明不吊;

  3、吊索捆绑不牢不吊;

  4、整拉斜挂不吊;

  5、氧气瓶爆炸危险的物品不吊;

  6、带棱角缺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7、被吊物件上站人或物件摆放活动不吊;

  8、行车吊挂物件进行加工不吊;

  9、埋在地下死物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设备管理制度12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7.1 《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 《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 《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职责要求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设备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平,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七、设备润滑加油(脂)标准

  1、油润滑

  加油以刻度线为准,无刻度线时应符合如下规定。

  1.1、循环润滑

  正常运行时油箱油位应保持在2/3以上。

  1.2、油环带油润滑

  1.2.1、油环内径D=25~4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4。

  1.2.2、油环内径D=45~6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5。

  1.2.3、油环内径D=70~130mm时,油位高度应浸没油环D/6。

  1.3、浸油润滑

  1.3.1、滚动轴承的浸油润滑

  a.、n、>、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下,但需浸没滚动体下缘。

  b.、n=1500~30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中心以上,但不得浸没滚动体上缘。

  c.、n、<、1500r/min时,油位在轴承最下部滚动体的上缘或浸没滚动体。

  1.3.2、变速机的浸油润滑

  a.圆柱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高齿轮副低速齿轮齿高的2~3倍。

  b.圆锥齿轮变速机油面应浸没其中一个齿轮的全齿宽。

  c.蜗轮蜗杆减速机油面应浸没蜗轮齿高的2~3倍,或蜗杆的一个齿高。

  1.4、强制润滑

  应按有关技术要求或实际标准确定。

  2、脂润滑

  2.1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3。

  2.2

  n≤3000r/min时,加脂量为轴承箱容积的1/2。

  八、废油品回收

  1、废油的回收应该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车间应采取积极措施,排放及更换下的废润滑油应按品种牌号进行回收,认真做好废油品的回收、再生、和处理工作。

  2、车间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废油品回收指标避免浪费,回收的废油脂可用于刮泥机链条、轨道的保养,废油用于螺栓等保养。

设备管理制度14

  1、设施、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

  设施、设备技术档案是设施、设备从接收到报废全过程的历史记录,是设施、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使用单位必须逐一建立车辆安全技术档案。要认真填写,妥善保管,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办理车辆过户和内部调拨时,档案必须随车移交。

  2、投入使用时,必须按总公司规定的式样,进行编号,并将自编号报总行政部处备案。

  3、设施设备技术使用

  投入运输之前,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认真学习,掌握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熟悉其使用维修中的技术数据及注意事项。

  4、加强设施、设备的技术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其实际技术状况,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设施、设备技术等级鉴定。

  ⑴设施设备技术等级划分为四级:

  一级:完好;二级:基本完好;三级:需维修;四级:停用

  ⑵评定标准:按照各设备具体由技术部汇同生产共同制定。

  5、设施、设备设备封存、报废

  ⑴设施、设备封存:设施、设备功能良好,确因生产需求不足、款式差异等原因,需要停用三月以上,由生产部提出申请,说明封存原因,期限,报总经办批准,由行政部封存。

  ⑵暂停使用:凡因主要总成基础件和零配件损坏,待件以及修理技术等原因,短期内不能参加生产,仍按封存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⑶封存管理:封存设施、设备,要派专人负责管理,未经总经办同意,一律不得启封、临时动用,不得拆卸或挪用任何零配件。如需启封时,要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作业,经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生产运行。

设备管理制度15

  一、共用配套设施完好,无随意改变用途

  1、公共设施设备台帐

  2、设备标识卡

  3、共用设施实景(现场相片)

  二、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使用及维护按规定要求有记录,无事故隐患,专业技术人员和维修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与保养规范

  1、共用设备设施月检查表

  2、发电机房运行记录

  3、水电技术领班岗位职责

  4、水电工岗位职责

  5、土建维修组长,岗位职责

  6、土建维修工岗位职责

  三、室外共用管线统一入地或入公共管道,无架空管线,无碍观瞻

  1、小区实景(现场相片)

  四、排水、排污管理通畅,无堵塞外溢现象

  1、化粪池吸污记录表

  五、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路面井盖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1、路面井盖相片(现场相片)

  2、维修作业道路警示牌相片

  六、供水设备运行正常;设施完好、无渗漏、无污梁;二次生活用水有严格的保障措施,水质符合卫生标准;制定停水事故处理方案

  1、本小区无二次供水系统(属于直供水)

  2、停水停电通知颁发及反馈流程图

  3、停水通知单

  七、制订供电系统管理措施并严格执行,记录完整;供电设备运行正常,配电室管理符合规定,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

  1、发电机房养护记录表

  2、设备检查检测记录表

  八、电梯按规定或约定时间运行,安全设施齐全,无安全事故;轿厢、井道保持清洁;电梯机房通风、照明良好;制定出现故障后的应急处理方案

  (本小区属多层洋房,无电梯)

  九、三北地区,冬季供暧室内温度不低于16℃

  (本小区不属于三北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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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设备设备管理制度11-25

电气设备设备管理制度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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