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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0 17:34:41 制度 我要投稿

(精华)设备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1

  电气实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实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实验周期,实验标准,定期实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实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实验。

  ⒍参加实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实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⒎实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实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实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设备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质监局的有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厂。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施。

  第二章 管理程序

  第四条 凡需购置特种设备,购置前应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后方可实施购置。

  第五条 购置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必须从省级以上认可的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购置。

  第六条 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 凡是在我厂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修理许可证及有关证件。承担特种设备制作、安装、改造、维修工作的单位或施工队伍,在开工前,由用工单位负责审查其安全资质证及有关证件,同时与生产科签订安全协议,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用工单位提前一周将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证件、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经审查合格后,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由使用单位写出验收报告,并附上图纸及技术资料和施工方案等资料,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检验和技术鉴定,合格后颁发使用证,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及设备动力科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要提前把检验计划报生产科,由生产科(安全)负责与公司联系校验事宜。有关车间及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具体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的车间必须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第十条 锅炉、压力容器需化学清洗时,使用车间、科室要提前一周将所用清洗队伍资格证、清洗方案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委托市质监局进行审查认定。

  第十一条 锅炉、压力容器化学清洗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委托市质监局进行验收,验收时公司安全环保部主管人员及生产科(安全)参加。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由主管科室写出申请报告,经厂领导批准后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并向市质监局办理注销。

  第十三条 气瓶所有的附件必须齐全(防震圈、瓶阀、瓶帽)、安全可靠,如发现缺少安全附件或损坏的、瓶体有油脂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效验,要达到齐全、准确、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要定期检查,要达到齐全、灵敏、安全可靠,并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取暖用锅炉必须按规定配备相适应的软水设备,保证锅炉的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 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设施的作业人员极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建立、健全设备技术台帐。应制定突发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预案。

设备管理制度3

  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使用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

  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灵活性、重负荷运转。

  3、电气控制设备的运转检验。

  4、液压装置的检验。

  5、安全防护装置的检验。

  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

  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

  三、经验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加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

  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开始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使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使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

  六、新设备在安装、使用和验收中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立即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采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

设备管理制度4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制度5

  签发人:

  责任人:

  签发日期:

  执行阶段:

  ◆执行《企业工作标准》。

  ◆参与有关电气设备的改造设计、施工的`技术指导工作。

  ◆参与电气新技术的推广和使用。

  ◆贯彻电气操作规程,协同车间安全员对电气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合理使用电气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

  ◆参与电气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参与或会同有关人员对电气设备事故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防止事故产生的措施。

  ◆了解和掌握各车间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和运行动态,完成车间预防性试验和检修任务。

  ◆参与输油生产系统有关电气专业会议,参观、学习和技术培训。

  ◆参加审定电气设备更新改造及大修理计划并协调实施。

设备管理制度6

  (1)库管兼保卫在厂部负责人的领导下及安全员的指导下负责厂区内车辆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工作实施。

  (2)库管兼保卫按照《第八类工区内发生的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处理有关车辆的紧急事项。

  (3)进场车辆管理:

  ①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和停放,安全员和库管兼保卫拥有交通管制权限。

  ②石料运输车辆做好防尘工作。

  ③重油和沥青运输车辆在装卸中严格注意防火,雷雨天气注意防雷击,在装卸过程中准备灭火器材(灭火器、泡沫灭火剂装置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4)出场车辆管理:

  ①车辆按照规划好的路线离厂,厂区内严禁高速超车。

  ②过磅后的沥青砼运输车按照顺序稳妥地离厂,防止车辆倾覆和交通事故。

  ③在进出厂车辆繁忙时须由安全员或库管兼保卫指挥交通,防止意外伤害的发生。

  (5)停放车辆管理:

  ①原则上不允许外来车辆停留厂区。

  ②在指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不得在油料存储区和石料堆栈设置停车场。

  ③将停放车辆置于厂区的监控系统之下。

  (6)移动设备及车辆的消防管理:

  ①移动设备包括装载机、料斗、集料带、出料口等。

  ②车辆包括进场卸货车辆、沥青砼出场车辆、各类工程车、生活用车、来访车辆等。

  ③所有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配备便携式灭火器,进入厂区的移动设备和车辆必须在在监控设施的监控之下。

  ④厂区布置的灭火装置须满足方便、效率的原则,实际操作中应该本着网络化、时限性原则配置灭火装备,做到能第一时间扑灭火灾。

  ⑤库管兼保卫每周回顾安全管理及消防的实施情况,对不足之处提出书面报告到安全员处,同时向厂部负责人汇报安全和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安全员将所有安全及消防隐患单独整理成书面报告,每周定时向技术安全部和厂部负责人汇报,并附上安全员自己的整改意见。对于安全器材和消防设备的采购则由安全员上报,由技术安全部批准,再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8)所有涉及到安全和消防管理的工作均执行交叉管理原则、重叠管理原则,从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始层层分解安全和消防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7

  1、内容

  工程项目设备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选择,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2、职责

  由项目工程师指导材料设备科进行工程项目设备管理。

  3、设备管理措施

  1)制定机械设备使用的最优方案。根据工程占地面积、工程量、结构特点、施工需要等具体情况选择施工机械并合理布置。

  2)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来投入施工。

  3)简化施工工艺,合并工序,变单机作业为联合体机械作业。

  4、机械设备技术管理

  1) 机械设备和合理使用

  ①在满足施工技术要求情况下,使机械设备的.燃料、动力和劳动力消耗最少,生产率最高。

  ②采用合理的技术管理和完善的技术保养,使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正常状态,工作中经久耐用,不出故障。

  2) 维护与保养

  ①在机械设备进场安装使用之前,首先按产品规范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交涉解决,并作详细验收记录,办理好必要的移交手续。

  ②定期对机械设备有计划地进行清理、润滑、调整、紧固、排除故障、更换磨损失效的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

  3)定期调整

  机械设备零部件长期使用后,会造成间隙增大,螺丝松脱,以至丧失精度。因此定期进行调整,恢复零件间的配合,恢复零件几何轴线的正常位置。

  4)正常运输

  大型施工机械长距搬运一般采用平板拖车或汽车运输,在工地范围内亦可靠机械本身动力自行行走。

  5)修理

  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大修、中修和小修,并把保养修理情况记录下来。

设备管理制度8

  一、语音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应由语音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二、语音设备 要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语音室与学校总务处和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语音设备要做到标签齐全,存放有序,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压、防碰等工作。及时检修损坏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四、设备的领用和借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并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

  五、设备损坏,丢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设备报废应严格检测、报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管理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在场监交。由移交人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三方签字。若帐物不符,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追索赔偿。

设备管理制度9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1)选矿设奋的日常维护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2)选矿设备的定期维护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设备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管理活动、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稳定地运行,根据总公司宏福发〔20xx〕2号《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和矿发〔20xx〕11号《瓮福磷矿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瓮福磷矿新龙坝选矿厂所属特种设备(含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

  3特种设备的界定

  3.1压力容器:系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 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

  3.2压力管道: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3.3起重机械: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4特种设备包括其附属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

  3.5厂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或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的类型包含轮式自行专用机械、履带式自行专用机械、蓄电池车、客车类、汽车类、方向盘轮式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手把式三轮摩托车、手把式二轮摩托车、有轨机车、电瓶车及其它机动车辆,但不包含已纳入公安部门或农机部门管理的机动车辆。

  4管理职责及管理内容

  4.1生产安全业务室

  4.1.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4.1.2建立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如: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

  4.1.3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上岗许可证。

  4.1.4督促、安排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4.1.5协同厂设备业务室负责定期(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 设备业务室

  4.2.1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台帐。负责单台设备建档并完善(含技术资料、设备及安全附件检验报告、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4.2.2建立健全厂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

  ⑴特种设备的技术文件、制造许可证、图纸、产品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注册登记使用证、检验报告或安装监检报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⑵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只对双梁桥式起重机);

  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⑷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记录、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4.2.3按本单位特种设备类别划分,编制同类别通用的日常巡检标准书,明确巡检的周期、部位(项目)、方法、判断标准等。

  4.2.4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办厂属特种设备使用许可登记证。

  4.2.5负责监察全厂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

  4.2.6负责本厂需要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各类资料备齐后交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7负责厂所属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报矿设备办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2.8负责定期(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厂所属的在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状态与管理进行检查与考核,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检查的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汇总后上报矿设备办。

  4.2.7负责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大修、报废、报停、封存及再次启用、更新、改造等,应及时报瓮福磷矿设备管理办公室。

  4.2.8每年年底对厂所属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矿设备办。

  4.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供水车间、破碎车间、磨浮车间、精尾车间、设备业务室]

  4.3.1车间主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所有特种设备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合理地安排特种设备的维护、维修和保养,认真监督维修进度和维修质量,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4.3.2各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3.3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特种设备的相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4.3.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操作证由瓮福磷矿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办理、复审和管理。

  4.3.5各车间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巡检,每班不少于一次,并作出记录。使用双梁桥式起重机的,必须填写使用记录。

  4.3.6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自检,常用行车、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硫酸管道等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常用行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7各车间负责对本车间辖区内的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检,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出记录。

  4.3.8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9负责填报本车间辖区内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4.3.10 特种设备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违章操作而使特种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逐级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

  4.3.11 各车间每月25日前必须向生产安全办公室报本车间辖区内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维修和更新、改造记录等。

  5.考核办法

  5.1按照《新龙坝选矿厂20xx年安全、环保考核实施细则》、《选矿厂20xx年设备管理考核办法》及参照《瓮福磷矿特种设备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5.2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由新龙坝选矿厂生产生产安全业务室负责。

  5.3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从20xx年4月起开始实行。

设备管理制度11

  润滑油品包括:固态润滑脂、液态润滑脂两类。只有搞好润滑油脂管理,才能发挥润滑油脂的技术性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延长设备寿命,节约润滑油料,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油品的选用

  1、机械设备实际使用时的工作条件(即工况);

  2、机械设备制造厂商说明书的指定或推荐;

  3、润滑油制造厂商的规定或推荐。

  二、油品的代用

  1.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各有其使用性能的特殊性或差别。因此,要求正确合理选用润滑油,避免代用,更不允许乱代用。

  2.润滑油代用的原则

  (1)尽量用同一类油品或性能相近的油品代用。

  (2)粘度要相当,代用油品的粘度不能超过原用油品的'±15%。应优先考虑粘度稍大的油品进行代用。

  (3)质量以高代低。

  (4)选用代用油时还应注意考虑设备的环境与工作温度。

  三、油品的混用

  1.不同种类牌号、不同生产厂家、新旧油应尽量避免混用。下列油品绝对禁止混用。

  (1)特种油、专用油料不能与别的油品混用。

  (2)有抗乳化性能要求的油品不得与无抗乳化要求的油品相混。

  (3)抗氨汽轮机油不得与其他汽轮机油相混。

  (4)含Zn抗磨液压油不能与抗银液压油相混。

  (5)齿轮油不能与蜗轮蜗杆油相混。

  2.下列情况可以混用:

  (1)同一厂家同类质量基本相近产品。

  (2)同一厂家同种不同牌号产品。

  (3)不同类的油品,如果知道对混的两组份均不含添加剂。

  (4)不同类的油品经混用试验无异常现象及明显性能改变的。

  3.内燃机油加入添加剂的种类较多数量较大,性能不一;不了解性能的油品的混用问题必须慎重。以免导致不良后果甚至设备润滑事故。

  四、油脂使用管理

  (1)贮运润滑油品的容器必须清洁、密闭,且不与铜、锡等易于促进润滑油氧化变质的金属接触。

  (2)油品加入设备前要进行沉降过滤处理,保证清静度达到五级以上。

  (3)加油容器不可露置在大气中,尤其装油容器不可无盖。

  (4)油罐或油箱上设空气过滤呼吸器,在加油口设100目以上的滤器和防尘帽,搞好各部密封,在润滑系统适当部位设滤器及排污阀。

  (5)变压器油等电器用油对水份要求高,应尽量在天气干爽时换油,而且打开后的油品要立即加进设备。

  (6)废油应收集起来统一处理,盛装润滑油的桶或瓶子不要随地乱丢也应统一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

  (7)油脂库要保持通风、避光。露天存放油品要有防雨、防晒措施。库内照明和电气开关应使用防爆型结构。库内要配备可靠的消防器材。库内动用明火要按章办理手续,采取妥善措施。油脂库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等轻质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8)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9)根据设备要求和工艺条件,正确合理地选用润滑油(脂),不得任意滥用或混用。改变油品,必须经设备动力科批准。在不影响润滑性能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润滑油(脂)的品种,以利管理。

设备管理制度12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 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设备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我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进行设备更新与改造,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设备管理有主管生产副厂长负责,生技部是设备管理的主要部门,并配置专职设备管理员(工程师),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对车间或班组的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工作。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工程师还必备我厂主要设备资料。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合格证书、安装使用说明书等完整资料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性、安全性、技术监督完成等考核指标,列入厂长任期责任目标。

  第五条生技部必须做好设备更新与改造的规划、选型、购置及安装调试等管理工作,购置重要生产设备应当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购置设备,应当由设备专责人员提出有关设备的可靠性和有利于维修的要求。

  第六条选购进口设备时,应当备有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第七条生产设备应当建立健全的操作、使用、维护规程。

  第八条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和维修规程。

  第九条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动力、起重、运输、仪表、仪器、压力容器等设备的维护,检查检测和预防性试验。

  第十条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检修规程,执行检修技术标准,以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

  第十一条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结合生产安排,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检安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计划。

  第十二条物质部门应按照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要求,合理储备备品、配件。

  第十三条检修公司各班组应当在保证设备检修质量的前提下,做好设备的修复利用,节约检修成本。

  第十四条设备的主管部门应当编制设备改造和更新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报废更新。

  1、经过预测,继续大修后,均不能恢复设备健康,不能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

  2、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无备品备件来源的。

  3、属于国家淘汰产品停止生产的。

  第十六条设备改造验收后新增的价值,应当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第十七条设备报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设备所取得收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改造与更新

  第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应建立健全的设备验收交接、设备档案管理和考核制度。组织制定设备检修工时、资金、材料消耗及储备定额。

  第十九条设备发生事故必须如实上报,发生设备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并按照事故性质进行严肃出理。

  第二十条检修每台设备时,应指定管理负责人,管理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水平,并由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者担任。

  第二十一条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规程,造成事故和直接经济损失的职工,根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14

  1、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岗位,做好感准备工作。包括:

  ⑴查看上一班的记录,听取上一班值班人员的运行介绍。

  ⑵检查仪表、工具、钥匙、对讲机有无损坏或遗失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⑶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2、交接班人要求

  ⑴对于外单位施工监理,上一班应向下一班交接工作完成情况,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细节。

  ⑵上一班故障维修未完成者,须与接班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且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交班。

  3、下列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进行交接班

  ⑴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⑵接班人员有醉酒现象或其他神态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

  ⑶设备故障影响运行或营业时。

  4、交班人在下列情况下不得离开岗位

  ⑴接班人未按时到岗;

  ⑵交班时发生事故、紧急情况;

  ⑶交班前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

  ⑷交班前发生一个人无法独立完成,须要别人配合的工作;

  ⑸交班前未打扫卫生。

  值 班 制 度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按规定定期巡视设备运行情况,如外出巡查,抄表应知照同值人员。

  2、密切注意设备运行状态,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及时发现问题和处理隐患。

  3、值班人员接到维修报告时,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前往修理。

  4、发现设备故障,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报告上级机构处理。

  5、午、晚餐时间是值班的薄弱环节,所有运行机房都应有人值班。

  6、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调班时,必须事前请主管同意。

  设备维修程序

  1、商场内设备(电脑系统、监控系统等设施除外)均属设备维护人员的维修范围。

  2、商场设备需维修,应由设备使用部门开具“维修单”。按维修单内容进行填写后交给设备维护值班人员确认签收。

  3、设备维护值班人员接到“维修单”后,就立即前往维修或了解情况制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如因客观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向相关部门说明原因,并限定解决问题的期限。

  4、维修完成后,由设备使用部门柜组长以上(含柜组长)人员验收签字,并将“维修单”存档。

  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停或开。

  2、主要设备因故需要临时调整。

  3、设备发生故障或需要停台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5、运行人员暂离岗位。

  6、维修人员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况必须报告主管:

  1、重点设备因故需进行工况调整。

  2、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修理。

  4、系统故障或检修。

  5、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7、加班、换班、补休、请假。

  8、外协联系。

  三、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台检修。

  2、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停台。

  3、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4、重点设备主要零部件改换。

  5、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6、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7、领班以上人员岗位调整及班组织结构调整。

  8、主管病、事假、补休、换班。

  设备预防性维修制度

  1、设备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的方针。

  2、任何设备均应严格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保养基础上进行日常保养。

  3、各班级必须制定有关分管设备的预防性维修计划,并据此安全工作。

  4、各工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操作必须到位保证质量。

  5、管理层应严格按照预防性维修计划检查。

  运行分析制度

  一、每季度定期召开运行工作分析会议;

  二、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召开分析会;

  三、运行分析会议由主管主持召开,相关设备现任人、管理人参加;

  四、运行分析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

  五、整改措施限期逐项落实完成;

  事故分析制度

  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或其他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要按以下事故分析制度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所在班级及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过程记录在案交部门负责人。

  二、部门负责人根据事故记录内容,上报总监,然后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三、通过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的造成原因及划清责任,采取措施。

  四、人为造成事故者,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属技术性事故或设备陈旧原因造成的事故,立即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巡视检查制度

  一、配电房,每班按时巡视检查。

  二、设备维护负责人每日巡视一次,全面了解设备运行中的问题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运行。

  三、值班人员每日进行一次夜间巡视,事故后对设备全面巡视一次。

  四、当发生大风、雷雨、冰雪、高温时,值班人员应进行特殊巡视。

  五、在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记入缺陷记录簿上。

设备管理制度15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我司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我司移动设备办公安全,结合我司笔记本电脑使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凡配备或使用公用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设备的人员,务必遵守此管理办法。

  二、移动设备安全使用规定

  (一)移动设备范畴:笔记本、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设备。

  (二)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公用笔记本开机密码统一设置为123借用人不得随意修改。

  (三)笔记本电脑必须设置硬盘加密,防止丢失带来损失,目前只支持win 7旗舰版,总部公用笔记本电脑硬盘密码统一设置为1232022。

  (四)公用笔记本电脑资料请不要放在桌面及c盘,可放置d、e等盘,公用笔记本重启后将进行还原,桌面资料及安装软件将进行清除,以保证电脑为最新状态。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长期使用,可向系统管理员申请取消还原功能,使用完成后自行卸载安装软件并删除文件。

  (五)笔记本电脑上网用户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且注意更新病毒,定期清查计算机病毒,防止笔记本电脑中的病毒到处传播。

  (六)凡是存放有我司资料的移动存储设备均需要进行加密,防止丢失带来不可预计的损失。

  三、移动设备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一)笔记本需注意使用环境,特别要注意远离饮料和食品。

  (二)在开关机时不要急于移动笔记本,应注意防震,否则硬盘容易损坏。

  (三)笔记本电脑,不要放在软垫上使用(如毛巾、布料、棉被等),否则易堵塞散热口,散热不好,造成机器故障。

  (四)光驱容易损坏,请注意保养,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不宜使用质量差的光盘和软盘。

  (五)液晶板不宜用手触摸,不能与硬物接触。清洁时要特别注意用眼镜布轻轻擦拭。

  (六)插拔外接部件时,要特别小心,一旦插口出现问题,可能要换主板,损失较大。

  (七)笔记本电脑随机软件只有操作系统(windows),并安装常用办公软件,请不要随意安装其它软件。

  (八)笔记本电脑和附件重量轻、体积小,在出租车、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容易丢失和被盗。

  (九)移动硬盘及u盘应轻拿轻放,容易摔坏。

  (十)注意移动硬盘和u盘存放位置,请勿放置桌面及显眼的位置防止丢失。

  (十一)凡是人为造成笔记本及移动硬盘等设备损坏,将自行承担维修费用;未按照移动设备安全保密规定执行的造成丢失资料外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请相关使用人员认真遵守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运营管理部,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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