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爲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 长期资産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爲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许可权的规定批准後,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元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産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産应纳入固定资産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②不属於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産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産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産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産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産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爲:
(一)房屋、营业用房 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 3年
(三)电子电脑、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 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 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産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産,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産,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産,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産和其他资産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馀,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後,经总经理批准後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産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産,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産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産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産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於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産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産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産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産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爲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 ,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帐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帐、对帐;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帐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日记帐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帐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帐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帐,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帐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帐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出现长期未达帐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帐款及预付帐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帐款明细分类帐,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帐,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帐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帐。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帐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帐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 收回的帐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帐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帐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帐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坏帐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 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帐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帐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帐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帐,一联送交财务处理帐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帐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帐,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帐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帐或暂收货台帐,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帐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帐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帐务,以保证帐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帐和保管帐,及时与对方对帐以确保帐帐、帐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帐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帐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帐)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帐。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 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帐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帐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帐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帐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帐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XXX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帐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帐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值税(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01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 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 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15年;总帐15年、明细帐1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辅助帐簿15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 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改革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代表总公司对ee系统各所属企业(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行财务领导和管理权,为所属企业财务部门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同时对各专业公司(不括有独立人事管理权的专业公司,下同)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对其它公司各级财务负责人有建议任免权。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
第三条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直属该企业总经理领导,同时接受总司财务本部的业务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各所属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业务规模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公部门的人员编制,选配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爸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从事
本企业的财会工作。专业公司财务人员的编制和配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
第三章财务人员调配
第五条专业公司的财务经理(主管)和财务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本部直接选派和调遣。经总公司财务本部同意,也可由专业公司自行推荐财务人员,但必须通过财务本部的业务考核并转人事本部按总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办理。
第六条专业公司下属企业的财务人员由专业公司总经理聘任,报财务本部备案。
第七条各子公司及下属企业、参股公司可以采取择优录用的方法自行在当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各子公司聘任的.财务负责人报总公司财务本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总公司财务本部有权通过人事本部直接向各子公司派驻财务负责人。
第九条财务本部征求各用人单位意见后,有权调动所属各级财务人员,所属各级财务人员应服从财务本部的工作安排,听从工作调动,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两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财务本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提请人事本部按公司制度进行处理。
第十条总公司财务本部对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采取定期轮换制,聘任期为1一2年(试用人员除外),以锻炼财会专业队伍、提高他们全面和多项的工作技能和适应能力。
第十一条决定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人选要经财务本部考核了解,并征求人事本部意见后,由财务本部总经理签署派任决定,经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本部和人事本部共同下达任职通知书。
第十二条总公司财务本部派驻各企业的各级财务人员,仍隶属总公司财务本部管理和考评。
第十三条总公司财务本部人员和派出的各级财务人员的档案及任聘手续,由总公司人事本部管理。
第四章财务主管及各级财务负责人职责
第十四条根据国家《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本企业实际情况,建立本企业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健全本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核算制度,设置岗位,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实施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第十五条贯彻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计划指标、利润指标,并保证完成,一切围绕经济效益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按照总公司财务本部要求,制定本企业财务制度和年度的财务计划、预算(收人和支出),按规定做好各期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真实、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财务本部呈报财务报表和资料。
第十七条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保证企业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对企业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要坚决抵制,对违纪和不执行总公司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向总公司财务本部汇报。
第十九条接受总公司财务本部的领导,做好财务分析,特别是所在企业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分析,加强财务管理,向财务本部和所在企业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条加强对所在企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锻炼,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当家理财的职责,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第五章会计交接
第二十一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二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将经办事项结清,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各项移交内容、交接日期等。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签章。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二十三条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主管)监交。财务经理(主管)办理交接手续,属总公司派谴的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财务管理处派员监交;不属总公司派谴的由该公司总经理监交。
第六章考评办法
第二十四条各级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对违反国家各项政策法令、财经纪律、财务制度和规定及本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侵害企业权益,给企业造成损失者,财务本部将提请人事本部按总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十五条为全面衡量各级财务人员的实际业绩,总公司财务本部将根据总公司的考核办法通过定期考核其日常工作和派专人检查组对各级财务人员的德、才、勤、绩实行全面考评。同时认真听取用人部门经理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考评结果,将决定各级财务人员的晋升、降职、奖罚和续聘。总公司财务本部将在用人方面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激励约束机制,表扬和鼓励先进者,鞭策和帮助落后者,惩罚和辞退不称职者,建立竞争机制,树立竞争意识,为ee公司培养一支品行端正、技术熟练、作风过硬、善于管理的财会专业队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总公司财务本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1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印章一般应由以下人员保管:
(1)企业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纳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由指定的`会计人员保管。
(3)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银行收(付)章由财务部部长保管。
2财务专用章、法人名章、发票专用章应按规定用途和范围内用印,不准交由非负责人用印,不准在空白纸张上用印,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携带出公司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出公司使用的,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登记,违者罚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责任。
4启用、封存或销毁财务印章,应当填制财务印章启用、封存或销毁表,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可办理启用、封存或销毁,并做出记录。
5财务印章应当随会计人员的交接办理交接手续,并写出书面材料。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西省水利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度,在水投生态集团财务制度指导下,结合水投房地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
第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总部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发生的经济业务,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建立必备的会计账册,合理、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如实编制会计报表,同时加强资金管理,注意控制和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立独立会计机构,制定管理制度,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第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是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会计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3、负责组织指导所属项目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汇总编制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计划和财务预算。
4、负责监控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和考核所属项目部预算执行,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
5、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6、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认真执行财会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审核重大财务事项,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所属项目部财务应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水投房地产公司的有关规定,接受水投生态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第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出纳员、记帐人员、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分工明确,做到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重大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以及互相监督制约的程序要合理、明确和完善。
第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的财会人员要有国家规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所在单位对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要求。
第十条财会人员在工作中贯彻“工作有效率,核算要精准,管理上水平”的指导思想。财会人员应当熟悉所在单位的经营情况,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第十一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财务预算是一个综合性的财务计划,通过对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物实行预算管理,所属项目部的财务预算应围绕水投房地产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开展。
第十五条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第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并按季度上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批准。
第四章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对及所属项目部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第十八条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为资金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资金管理工作,对所属项目部的资金管理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作为资金集中管理的配合执行机构,在水投房地产公司财务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办理本公司的资金结算和资金管理工作。第十九条配合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统一的跨银行的资金集中结算平台,与银行网银系统对接。
第二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批生效。
第二十一条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有关办法,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门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门核算。
第二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开设银行账户须经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批准,不得私自开设账户;原已开设的银行账户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银行网银系统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出纳员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预支出差人员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2000元;
5、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除上述内容外,财务人员支付款项,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公司购买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现金借款单》,办理相关签批手续后,由出纳付款。超过还款期限(一年)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第二十五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二十六条监督检查:
1、水投房地产公司为资金的控制监督部门,对资金收入、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控制、监督,严禁资金体外循环、坐收坐支和公款私存等现象。
2、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业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由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财务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第二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固定资产应设立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物一卡,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清查(至少半年清查一次),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第三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原则上按照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采用统一方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残值率为5%。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5—30年;
(二)船舶、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船舶以外的运输工具,为5—8年;
(五)电子及其他设备,为5年。
第三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根据固定资产实物的增减(购置、报废、盘盈、盘亏、毁损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对固定资产的维护和管理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落实到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和毁坏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章费用管理
第三十四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一定会计期间会计主体经济利益的减少是损益表要素之一。
第三十五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利息支出。指公司以负债形式为经营活动筹集的各类资金,按国家规定利率提取的应付利息。
2、固定资产折旧。指公司按国家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3、业务招待费。指公司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业务交际费用。业务招待费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抵扣范围内掌握使用。
4、业务宣传费。指公司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5、各种准备金。公司的准备金包括坏账准备金和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
6、管理费。指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为开展投资业务及经营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劳动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税金等。第三十六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委托贷款手续费,一律据实列支,不得预提;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应分期摊入成本费用。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三十七条严格划分费用开支界限,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列入费用的不在费用中开支。
第三十八条除工资及各种补贴外,其它费用一律凭账单和发票报销。凡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丢失单据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第七章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指公司对外对内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一)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二)季度、月度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一条水投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第四十二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项目部个别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并要求:
1、对项目部的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的会计政策,应与水投房地产公司保持一致,如不一致,按水投房地产公司会计政策调整报表。
第四十三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依照本办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各项会计要素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不得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标准。
第四十四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做到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不得漏报或者任意取舍。
第四十五条财务报表应依次编写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司章,并由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编报人签名。财务报表均应及时留档,未经审批及公开披露,不得泄露给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财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和财务计划、财务决策等财务信息资料。
第四十七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相应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交专人负责保管。第四十八条财务档案必须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损和泄密。第四十九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保存的财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给外单位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水投房地产公司及所属项目部财务档案保管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财务档案销毁清册,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相关人员在销毁清单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中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为止。
第九章操作流程
第五十一条财务审批报销流程经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公司各项支出的最终审批;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资金及预算情况及对公司各项支出票据的有效性、支出是否为预算内资金进行审核及支付。审批权限:公司各项支出审批采用分级授权制。具体审批权限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特殊授权,具体按授权文件执行。各部门进行各项费用支出时需先进行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明确说明支出的原因、目的、使用时间及支出数额(具体数额无法确定的,应写明限额)等主要内容。
各部门在计划内临时性零星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支出可不进行书面申请,但必须在费用发生前以口头方式向有审批权限的上级领导请示,经同意支出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报销手续。经办人按照发生业务内容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借款单》、《付款申请单》,同时附有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收据、合同付款审批单、预算表、申请报告等附件。经办人填写申请报告或《费用报销单》时应明确填写付款时间、部门、事由、经办人及支出金额的大小写等主要内容,并在发票背面签名。
各级审批人员在审核时,应对票据上的书写与公章是否清楚明晰,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发票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后附的单据是否符合财务规定进行审核。财务部在执行报销手续时,应对票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经审查后,对完全符合规定的,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应告知经办部门重新补齐票据或补办手续,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费用报销单》由财务部经理复核后,由部门主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各部门依据逐级审批后的《借款单》或《付款申请单》,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各部门申请报销的,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进行审批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支票或现金领用手续。单据所载内容必须是与出票单位经营范围一致(委托税务机关所开的发票除外);单据所载金额必须大小写一致,金额正确,不得涂改;付款单位、经办人、开票人、项目等内容必须填写齐全;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单据为不合法的单据,不予报销。报销人(经办人)应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报销凭证。报销凭证填制的基本规范:
1、必须用黑色、蓝色碳素笔或钢笔填写;
2、有关审批、登记、审核人员签字必须齐全;
3、报销人(经办人)、审批签字人应属全名且书写可辨认;
4、填写必须工整,金额不得涂改,小写使用阿拉伯数字,即“1、2、3、4、5、6、7、8、9、0”,在数字前面加币种符号,如为人民币为“ ”,美元为“$”。大写按照人民币相应的汉字表示,即“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等,并在最大金额位数前空白处加满“零”或“”封口。如为外币,应加上相应的“美元”、“欧元”等货币名称。
报销凭证附件数以原始单据的自然张数为准,凡与报销凭证中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单据,都应作为报销凭证附件。但报销停车费、差旅车票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作为一张附件,并在此注名张数。每张附件后报销人必须签名且注明日期。票据粘贴应整齐有序报销人(经办人)将所有单据错开粘贴在与报销凭证规格相等的另一张纸(票据粘贴单)上,并在左方留出两厘米的装订线,如单据张数多,可使用数张纸(票据粘贴单)粘贴;报销人(经办人)将粘贴后的原始单据与填制好的报销凭证粘贴在一起。
对于填制不规范、不齐全的报销凭证以及未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的报销凭证,计财部有权要求报销人(经办人)重新填制。所有报销的费用应在业务发生完毕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第五十二条出差管理流程明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级员工因公出差的报销标准,简化报销手续及流程,控制差旅费用,严格执行财务监督。本流程适用于公司经理以下在职员工出差费用的报销管理。经理负责公司人员出差申请的审批和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出差人员的审批手续及考勤备案。财务部负责对出差员工的差旅费标准进行复核,并对借款、出差票据进行核销。因工作需到外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进行书面申请,填报《员工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经理审批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备案。
在《员工出差申请表》中应填写清楚如下事项: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时间及天数、出差地点及路线、分项预算及预计总额等。对超出差旅费标准的,应在《员工出差申请表》的备注栏进行特别说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按高标准予以报销,否则多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担。出差人员的主管领导对出差人员的出差费用标准及天数进行审核。出差人员将审批备案后《员工出差申请表》做为附件,填写《借款单》,经逐级签批,持签批后的《借款单》在财务部办理出差备用金借款手续。
员工返程后,应向人力资源部进行销假。员工返程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提交出差/考察报告。差旅费包含: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费、订票费、住宿费、办公费(如邮寄费、传真费、复印费、电话费、行李托运费等)。住宿费、交通费等未超标准的实报实销,超标准部分自行负担。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在外地出差天数以致增加差旅费的,应提前申请增加费用经上级核准,返回后追加审批报销。凡未提前申请且未经批准同意的,增加部分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负担。
对于按照公司规定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移动电话费用金额较大,且其当月通讯费用补贴不足以弥补其正常实际发生的费用时,可以附上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对于不享有通讯费用补贴的公司员工,在出差期间因正常工作需要发生的电话费用,可以凭通话记录、话费清单等经批准后予以据实核销。出差人员出差返回后,及时向主管领导提交出差报告,审核通过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将所有票据粘贴整齐后,逐级进行核销(参照《财务审批报销管理流程》执行)。出差报告审核不通过的,出差费用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制度修改和解释权归水投房地产公司。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经理批准,报江西省水投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后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三条公司具体会计核算,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按财政部规定按期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年度会计报表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出具报告,方可向外提供。
第二章会计准则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为公司的会计机构。公司的会计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按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会计记账
1、会计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
2、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可以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合法凭证
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到内容真实、数字清晰、项目完整、手续齐备。
3、公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记账。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内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都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4、各项财务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构建时发生的实际成本核算,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5、会计信息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满足投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公司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
第八条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度。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季度、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时间确定。
2、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应当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3、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定,做到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核算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情况和原因、变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会计报告中说明。
4、会计核算应当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5、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可能影响决策的重要经济业务,应当单独核算,分项反映,并在会计报告中重点说明。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科目名称、内容和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种类、格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规定。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项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第十条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包括: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应按月或按年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份终了后10天内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0
天内报送;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中期结束后15天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送。第十二条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2、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4、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公司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应附送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
1、公司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资金周转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公司向外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应当由报表编制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公司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第十四条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一)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二)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三)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四)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第十五条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聘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专项工程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财务计划管理:公司财务计划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争取达到的目标利润,是计划实现的收入、支出、利润、融资、投资以及资本投入等目标的组合。财务计划为企业运作的管理与控制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计划一般以年度为单位。但半年度应进行一次考核与调整。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1)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2)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办公室主任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3)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6)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7)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1)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2)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1)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2)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3)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
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
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4)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1)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2)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3)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2)办公室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3)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4)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5)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1)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2)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3)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4)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5)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6)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7)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1)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2)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1)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1)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2)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4)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1)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3)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1)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2)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3)办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1)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2)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3)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5)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1)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2)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3)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4)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5)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第四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五章财务信息管理
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六章附则
1、本规定由股东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2、本规定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3、股东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财务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准确计量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控制和合理配置公司的财务资源;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1.3本规定在公司内部暂时执行,随着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和不断拓展,将进行更改、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2.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财务管理体制,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和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即财务部。
2.2公司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规定,结合公司的核算体制和财务管理的实际需要,配备财会人员,加强对财会人员的管理。
2.3财务部主要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各项会计制度拟定;
(2)参与公司筹资方案的拟定和实施;
(3)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提供财务意见;
(4)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资金;
(5)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管理、会计核算;
(6)负责编制合并报表,提供财务数据,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作好项目和财务分析工作;
(7)监督财务收支,依法计缴税收;
(8)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的保管,票据申购、使用、核销等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账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10)参与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11)协调处理与各单位的关系。
2.4财务部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5公司董事会按有关程序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会计核算
3.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结合经营项目实际情况,制订并实施有关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及时、正确反映经营业绩和披露经营风险。
3.2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以中文作为记录的文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总分类和明细账科目。
3.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并实行会计电算化。
3.4公司依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确认收入和成本,以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3.5公司严格区分本期费用支出与期间费用支出。
3.6公司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如果财产发生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3.7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和收益、少计负债和费用。
第四章财务预算管理
4.1公司制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规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项目运作等实行全面财务预算,并依据其实施管理。
4.2公司在年度开始前组织编制完成本年度的各项财务预算,财务预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营预算;
2.盈利预算;
3.资金预算。
4.3公司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阶段的控制和监督,及时进行差异分析,并查实差异的原因,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收入、成本费用管理
5.1公司建立并完善营业收入的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循环中的报价、签订合同、实际收款和开具发票等各环节的内部控制,以加强对业务活动的财务监督。
5.2营业收入是指公司在营业期间收取的各种经营项目的主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公司在收讫价款或取得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5.3公司对外投资性的收益包括短期投资收入和长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收益在持有期满后确认,长期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取得的合法审计报告中的财务年度权益确认。
5.4成本费用的核算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当期发生的成本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支付,都应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虽在本期支付的成本费用,但应有后期负担的均不能计入本期成本费用。但应归属本期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不得挂账,调节利润。
5.5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履行请购、审批、合同订立、付款等程序,合理控制成本和费用。费用报销的审批及流程按照费用报销暂行规定执行。
5.6公司合理运用财务杠杆,降低财务费用等资本成本。
第六章资产管理
6.1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银行支票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暂行规定,对货币资金的使用、银行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进行管理。货币资金的保管和核算须岗位分离。
6.2公司制定信用政策,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明确欠款对象,落实追款责任并依据结果施以奖惩。
公司采用余额百分比法估计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期末应收款项的5‰。财务部对已确实不能收回的`超龄应收款项,定期逐笔书面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处理。如数额较大者须通过董事会批准后处理。
6.3公司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采购、保管、领销、记录、盘点制度,保证账、卡、物相符。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先进先出法确认其实际成本。
6.4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固定资产购建预算、授权购买、登记核算、维护保养、处置等控制制度。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分类确定折旧率,采用直线法折旧。全部折旧额在相应资产的有效经营期内收回。
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建、清理、报废等,都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
6.5公司对资产使用部门要求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当期末账面资产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发生差额时,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交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七章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管理
7.1公司的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
7.2公司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本变动、提取公积金以及分红派息等程序。
公司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
第八章筹资管理
8.1筹资是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在自有资金不能满足和保证公司正常运转时,从外部获取资金以达到公司经营目标的必要活动。筹资必须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掌握好筹资策略和方法,确保此项工作安全、有序,并取得最佳效益。
8.2筹资的目的是投资,筹资策略必须以投资策略为依据,充分反映公司投资的要求。筹资时考虑以下因素:以"投"定"筹"、量力而行、具有配套能力和消化能力、筹资成本、筹资管理的难度、公司筹资的期限、负债率和还债率等。
8.3筹资方式包括银行筹资、股票筹资、债券筹资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银行筹资是公司资金筹集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内容,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应尽量争取各专业银行的支持。
第九章投资管理
9.1公司依据国家宏观经济环境、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及项目前景分析等因素,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投资项目,作为是对外投资管理的重点,同时,为改善投资决策效果,提高投资决策能力和收益,董事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审、分析、筛选、评价、论证。公司不从事证券信用交易,避免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9.2对外投资应考虑投资增值程度、投资保本能力、投资风险性、纳税优惠方针、投资的预期成本、筹资能力、投资回报期间的长短等,全面综合考虑各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投资的项目。
9.3在争取获得更多的投资增值、投资收益时必须重点考虑投资的风险,包括项目特有风险、公司风险、市场风险。由于项目的市场风险不能通过多角化加以分散,因此其对项目的影响非常重大,但公司风险或项目特有风险也不容忽视。
9.4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短期投资按取得时的投资成本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取得的股利、利息等收益,不确认投资收益。
9.5长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并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中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根据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公司对外进行债权投资,按取得的实际成本,作为开始投资成本。
9.6公司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7公司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实施对外投资,并严格履行立项、可行性分析、审批、运作、监督管理和核算等程序,对外投资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章财务信息管理
10.1公司依据《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其他有关制度,编制财务报表。
10.2公司的财务报表属于公司的财务机密,未经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报表一律不得外流。
10.3已经审核过的报表如需外送,需经财务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月报在次月的十日内送各股东,季报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二十日内送各股东,年报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十日内送各股东。
10.4公司依照《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电子信息系统,实现授权、岗位分离、记录控制等内控程序的电算化,保证内控制度的有效性,相关人员在使用财务电子信息系统过程中,严格遵循内部控制规范和技术规范,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10.5公司财务部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文本(电子)资料。
10.6财务部按照规定作好财务工作交接工作,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财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规定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补充。
11.2本规定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11.3董事会委托公司财务部依据本规定拟定若干具体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颁发施行。
11.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各个建筑公司,财务管理是工作中重要的部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首先要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呢以下是某建筑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财务部是公司从事一切财政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财务管理,筹资管理和财务分析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公司的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的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正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总则
⑴公司3000元以上的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董事长签字批准。如董事长不在公司,3000元以下可以由经理签字批准。
⑵财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外单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经公司领导同意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
⑸往来款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董事会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以下'施工工程专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⑴承包单位提出付款申请,并填写工程支付审批表。
⑵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
⑶公司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财务对外付款。工程款的审批应按以上流程依次进行,不得空缺事后补签。如对已签部分有异议的可与相关人员沟通,有分歧的报领导解决,禁止压单行为。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董事长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a房租标准: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60元/日。
b出差补贴:市内补贴每人20元/日,市外补贴每人25元/日。
c职工出差来回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不在报销范围内。
d驾驶员出差补贴按每天30元计算。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帐的方式结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办公室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⑶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懂事长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⑷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懂事长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后报懂事长签字,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1到3日,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每月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公司所有办公用品用具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办公室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的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审批,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主管工程和财务领导审核。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一、基本原则
为加强对典当行的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特制度本制度。
1、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准则》及《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典当行经营状况。
2、财会人员要始终坚持“帐表相符、帐帐相符、帐证相符、帐实相符”的“四相符”原则,做到凭证要素齐全、往来帐目清楚,资金日清月结。
3、财会人员要按照商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上报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要定期向总经理上报业务经营情况和损益情况。
二、收支管理
1、典当行的一切收入统一由财务部管理,财务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典当收入款任何人无权以收抵支和挪作它用。
2、出纳员收款,必须使用财务部指定认可的收款单。
3、凡因公需借用公款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借款审批程序,报经总经理批准。所借公款均要在办理公务结束后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
三、票证及印章管理
财务部要建立重要空白凭证领用登记制度,对质押当票、转帐支票、现金支票、缴款单等重要凭证,财务部门要统一购置,按照数量、种类造册登记。重要凭证领用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用完后的存根不需留存的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
1、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签发均由出纳人员管理,出纳员应建立“支票使用登记簿”,按支票号顺序登记支票的发出日期、用途、金额、经办人等。
(2)支票上使用的印鉴共2枚,其中个人印章由出纳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保管,会计人员对支票的签发要实行监督。
(3)出纳员在填写支票时,要按照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或出借支票。
(4)作废的支票,出纳员要在支票存根上盖“作废”章,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并将该支票交给财务经理存档备查。
(5)领用支票时,领用人须填写支票申领单,经总经理批准、财务部经理签字、领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6)领用支票的业务部门,应妥善保管已领用的支票,并应在领用支票之日起七天内向财务部门结算,否则不予办理新的业务。
2、当票管理
(1)当票是当户与典当行发生质押、抵押融资关系的重要原始凭据,财务部门购进印制的当票要统一登记,营业部、业务部在领用空白当票时,要按印刷号码的先后顺序;领用人领用当票时应填写“当票申领单”,注明本数及号码数,由业务经理签字,总经理批准后,在当票使用登记簿上签字。
(2)财务部要监督当票使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制度。每月底要对当月当票使用情况及库存当票的实物情况进行盘点核对,检查保管是否有误。
四、现金管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典当行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1、公司的现金只能由财务部的出纳员负责收支和保管,其他任何人无权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2、现金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包括:支付职工工资、津贴;支付个人劳务报酬;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等。
3、营业部备用现金初步核定为5千元,根据业务情况,备用金超过5千元需上缴财务部;备用金不足时,可向财务部重新申领以补足备用金。
4、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一般情况下,不得坐支现金。营业部备用金使用应一日一结,定期与财务部出纳对帐;财务部可定时或不定时抽查柜台备用金使用情况。
5、现金收付的各种原始凭证,必须经过会计人员严格审查,并编制记帐凭证,出纳人员应根据经过审核的记帐凭证,办理收款和付款业务。
6、出纳人员在收付现金后,必须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的戳记,以表示原始凭证上所列款项收到或已经支付,以防止重收或重付。
7、建立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逐笔记载现金的收、付,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作为已经记帐的依据。每日营业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的收入,付出及结余,做到帐款、帐帐相符。
8、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准私自挪用现金;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私人现金与公款混合;不准将私人财物放入公家保险柜内。
9、现金存折由会计保管,密码由出纳员保留,取款时,由出纳办理,取款完毕,存折退归会计保管。为了保证现金的安全,每天的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2万元限额。
10、为加强对出纳工作的监督,财务主管应对出纳人员经管的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清查,发现帐款不符或者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查明原因,报领导和有关部门处理。
五、费用管理
1、费用支出应按照增收节支、降低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逐步建立各项费用的定额控制办法,以达到节约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
2、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的购买,先由各部门提出书面计划表,包括数量、预计金额,交办公室汇总,再经总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作为办理借支或报销的依据,原则上一般不得超出预计金额,超过的应陈述正当理由。
3、所有费用报销必须在单据上注明事由,由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对于手续不全的,财务部可以拒绝结算。
4、所有费用审批,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制度,无总经理签字的费用单据,财务部不得报销。
5、固定资产的购置及大额费用发生,由总经理请示董事长后决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管理要求,规范财务操作,提高公司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科学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办理涉及财务方面的日常工作原则为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根据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与规定以及财务工作现状,并结合公司今后发展需要和财务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和宗旨是: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在经济活动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总纲。全体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及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
第四条本制度经必要的程序讨论通过后,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或有抵触部分同时废止。本制度由董事长签署转发总经理执行,并授权财务部负责具体解释。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和出纳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二)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三)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四)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五)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六)参加总经理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
(七)协调财务部与公司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八)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九)财务部定期召开例会,对本公司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和分析,一经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解决;
(十)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签发材料、设备、费用等资金的收支,确认后进行另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十一)定期收集公司:会计月结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进行分析整改处理、向总经理汇报情况。
(十二)合理分配会计部门的人员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一)负责现金及银行转账票据的收付,不得积压,按时将现金送存银行。
(二)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挪用现金,不坐支现金,不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根据会计人员签章的收、付款凭证,按款项的审核批准制度办理收付。
(四)开据支票,办理汇款时要按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办妥有关手续,不符合规定者予以退回。
(五)负责保管未签发的支票,支票本及已签发的支票存根联。
(六)填制有关收入、支出的会计凭证、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保证账账相符。
(七)负责职工每月工资、奖金以及各种福利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八)结合公司的业务实际情况,每月汇总收付款凭证并将凭证交会计登记明细账。
(九)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十)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每月底将银行存款余额、营业收入及本月、本年累计额报告总经理及法人代表。
(一)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钱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三)除上述规定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转账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四)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五)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六)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七)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备用金申请》,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八)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预支现金的,需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会计审核签字,最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九)符合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填制记账凭证并进行账务处理。
(十)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簿,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账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十一)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记录,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十二)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一)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人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和长期经济合同等。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二)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三)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四)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年终过后,应将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各种账簿及有关文件资料按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成卷或装订成册并编写查找目录,实行归档保管。归档保管时,应存放有序,以便于查找。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重毁损、散失和泄密。
(六)撤销、合并单位和建设单位完工后的会计档案,应随同单位的全部档案一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会计资料保管期限: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年。总账、会计明细账、辅助账15年。月会计报表5年,年度决算报表永久。会计移交清册15年。
(一)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合同章等。上述印章由财务室专人负责保管。
(二)保管人员必须坚守职责,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印章带出办公室,不得私用,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三)保持印章使用的严肃性。各类印章只限使用在正式公文、函件上,严禁在空白介绍信上盖章。印章需要外带的,经领导审批后,必须在《印章外带使用登记表》上予以登记。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界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视同为固定资产。其财务管理和计提折旧,由财务室负责。
第十四条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实物和账表记录相符,核算资料准确。对固定资产遗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做出适当处理。
第十五条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有经批准的购置计划;购置时,经领导批准,可借用限额支票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第十六条购置的固定资产报销时按财务制度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七条低值易耗品的界定:单位价值5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或不具备固定资产界定条件的各种设备、用品、物品;
(一)领用时,由使用人填写《物资领用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领用,仓库负责人要做好记录,月底与财务部进行盘点核对。
(二)除一次性用品外,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否则一律不得领发新品。专业性较强的用品需经非使用者的专业人员鉴定确属自然损坏不能使用的才能换新。
(三)对报废低值品的,财务部设相应账簿进行数量反映,随时记录形成报废原因,详细列出清单。对管理不善和人为浪费及损毁造成报损的,应追究使用人和部门直接负责人责任。
第十九条为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开支,防止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医药费、宣传广告费等。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对因公外出人员均对号入座按标准办理应报销费用。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1、员工出差经批准报销招待费的,当日餐费不再报销;
2、出差期间的宴请费用不在差旅费中报销,单独列在业务招待费中审批报销。
1、出差人员不得以电话费、传真费名义冲减超标准住宿费,电话费和传真费必须在住宿发票和账务清单中单列。
2、同性别两人一起出差,只能住一间双人间,按一个人(职务较高者)住宿标准计算。
1、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火车硬卧铺票和轮船三等舱。乘坐火车符合上述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席票价的50%发给。
2、公司人员出差,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办事的,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支报,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
3、部门经理出差,需乘坐火车,若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或过夜超过6小时的,可申请7折以下机票。
4、普通员工出差确需乘坐飞机或火车的,须出差前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或火车,否则不予报销。
5、员工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须注明日期、起止地点、事由,如有特殊情况,须注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报销;
6、员工出差须严格按照上述标准执行。如确属特殊情况需超出标准,须注明原因,批准后方可报销;
1、如存包裹费、电话费,杂项费用控制在人均每天10元内,凭单据报销。
2、出差期间发生的个人餐费、洗衣费、饮料费、健身桑拿费、美容美发费等一律由出差人员自负,不能报销。
3、出差在外期间,一般不对外宴请和对外赠送礼品,如确有需要必须事先请示公司领导。
(一)凡超支的差旅费一律由个人承担。人员趁出差机会,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而擅自绕道探亲、访友、旅游者,其绕道费用全部由出差者个人自行支付,同时作违纪论处,并以相应工资及浮动工资处罚。
(二)以上标准只限于短期公差,不适宜销售人员及长期住勤、学习和会议。长期住勤、学习及会议由派出单位和财务经理视情况共同商定。
(三)市内及省内附近地区出差的,夜晚尽量争取返回,不得随意借故入住酒店,特殊情况除外(时间紧迫或来回费用高出酒店费用的)。
(二)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必须从严掌握,非不得已,一般不出外就餐,确需出外就餐时,公司的陪伺人员不得过多,变成内部消费。
(三)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审核加签。
(一)公司节日福利、活动福利,一律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凭单据据实报销。
(二)公司员工因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报销。
(一)宣传广告费的开支范围:宣传公司的印刷品、年历、赠品、大型演出活动的赞助开支,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广告宣传、电视广告制作及播放开支等。
(二)宣传广告要注重效果和效果评估,广告费的开支要有透明度和有力的监管措施,总经办必须参与询价谈价、评估结算的全过程,当客观条件不便参与时,可委托或授权其他部门人员参与,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策划设计、询价、结付均由一人经手完成,否则追究总经办和审批人的责任。
(三)宣传广告费的总量控制在全年销售收入的2%的范围内。
办公用品应提倡节约精神,公司各部门用于办公所需的文具、纸张、笔墨、计算器具、账册、凭证以及其他办公用品,报领导审批后,统一交由采购部门购进,由仓库保管,各部门按需领用。凡办公用品除个别零星急需购买外,各部门不得自行采购。
为了有效合理地控制财务开支,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借款时需先在钉钉发起《备用金申请》,按要求填写好之后提交,等待审批。
(二)出差人员借款,必须先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借款金额原则按“往返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预计出差天数”计算借款金额,填写好该凭证后,先经部门经理同意,再由财务经理批准,最后经总经理审批后,持已批“借款单”至财务处领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三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三)出差在外人员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从一出差地转另一出差地人员借款,先请一位代理人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凭证”,填写好该凭证后,审批程序同上。
(四)日常费用借款及其他临时借款,如购置款、业务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五)试用人员借支旅差费或临时借款,须由正式员工出具担保书或签认担保,方能办理,若借款人未能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七)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批准后方可借支。
(一)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报销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收据上必须有对方签章,没有签章的,由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分明。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复印件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公司大型招待活动及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的招待费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签字报销。
(三)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三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报账后结欠部分金额或三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四)报销时需先从钉钉上发起《报销申请》,相关单据需拍清晰照片上传,如果报销前有借款,需将预支金额及日期填写清楚。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销人将有关单据交予财务部并当面予以结算,最后在报销单上签字。
(五)补充说明: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六)员工离开公司的,由部门负责人追索欠款;如该欠款属超期、财务部又已通知过借款审批人,则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借款人的上级从未接到通知,则相应处罚财务主管。
合同是具有合作关系的各方以文字形式明确各方责权关系的契约,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亡,因此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及成员企业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下属学习合同法规,建立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财务部为公司经济合同的监督机构,公司常务副总对所有经济合同进行审核管理;具体合同按不同的种类由归口部门管理与执行。所有法律文件含合同全部留存原件存档,一份给财务部作付款依据和监控依据。
第三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格式必须符合规范。签订的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第三十二条凡公司与外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业务时,总金额在10,000元以上,完成时间需要延续15天以上的,均必须签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签订,总额在10万元以内的由公司总经理签署或授权总裁办他人签署,临时授权他人签署的合同,需经授权人在我方保存的合同上签名确认,财务部才能按合同付款。
第三十四条公司因业务需要签订合同,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均必须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签名确认,再呈报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定签署。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必须由董事长亲自审定签署。
第三十五条对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须尽快与常务副总联系,并尽快报告董事长备案后,由常务副总会同公司代表与对方协商、谈判或提出仲裁、诉讼。
第三十六条凡金额超过10万元的工程发包、设备订购等合同,必须连同工程竣工图或设备说明书和维修说明书原件交一份公司存档;财务部支付尾款时必须有总裁办收齐各相关存档的凭证资料方可支付。否则,同时追究总裁办及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总裁办为文控中心的责任部门,负责合同的存档管理与审拟工作。
第三十七条财务会计的工作交接,直接影响到财务会计的工作的连续性及交接人责任是否明确的问题,务必引起控股及子公司有关领导的重视。
(一)基本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工作变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所经管的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变动工作或者离职,不得结算工资等。
(二)移交人在办理移交手续前应及时办理完毕未了事项,包括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加盖经办人员印章;整理应该移交的各种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证明等,同时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各种账簿、报表、现金、有价证券、印章、相关的文件资料及其他业务用品,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
(三)交接双方要按照移交清册列明的内容,进行逐项交接: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余额进行点交,不得短缺;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所有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负责;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各种财务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核对清楚后,才能交接;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业务用品等,也必须移交清楚,密码和有关数据应当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实际操作移交,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同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以及单位各执一份,以供备查。
(四)专人负责监交,财务会计和主管级人员办理工作移交时,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移交时,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五)监时工作交接。对财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需要有人接替或者代替工作的,也应该按照以上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六)移交后的责任。移交人对自己办理且已移交的财务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财务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一)公司的收支情况、有关财务数据、财务文件资料,是公司高度商业秘密,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不得向无权获悉的人员提供资料或透漏。
(二)贪污、盗窃物品处理:凡贪污、挪用、盗窃、擅吃公司物资、物品、钱财和侵占员工利益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是金钱的按金额,是物品的按原价给予二十倍以内的罚款,对举报有功者,奖励罚款的30%。
(三)不按公司规定办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谁经办谁负责。如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为送审稿,即使经修改通过后,在实施过程当中,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改、完善、删减等补充。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或设项目会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且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1、集团会计核算制度
2、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预算管理与管控办法
4、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5、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往来账管理办法
7、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8、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经集团公司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十二条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十五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十六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余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处理。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后,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后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后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第四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九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二十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二十三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序,借款的审批程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于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四条
短期投资的管理:短期投资是指一年内能够并准备变现的投资,短期投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记帐、核算收入成本和损益。
第五章长期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
长期投资的管理,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分为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公司进行长期投资应认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认证,按公司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入帐手续。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长期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②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帐、有卡,帐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负责实物的记录、保管和卡片登记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的购置和调入均按实际成本入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提,分类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营业用房30年
(二)通讯设备、交通运输设备3年
(三)电子计算机、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3年
(四)电器设备、安全保卫设备3年
第二十九条
已经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第三十条
对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每年末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盘点一次,盘点中发现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盘盈盘亏表,报财务部审核后,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
无形资产指被公司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受益期内或有效期内按不短于10年的期限摊销。
第三十二条
递延资产是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需要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摊销期限超过一年,金额较大的修理费支出。开办费自营业之日起,分期摊入成本。分摊期不短于5年,以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内分期摊销。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三十四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项目,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五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于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余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十七条
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后,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三十八条
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权限,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四十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四十一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于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九章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四十二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于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四十三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十五条
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
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第十章会计电算化
第四十六条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是指专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服务器、工作站、网线、打印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四十七条
财务软件是用于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件。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件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件开发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后,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数据和功能模块的正确性。
第四十八条
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数据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件必须是通过系统菜单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权限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件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
第四十九条
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五十条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序和权限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能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总则
财务部是公司一切经济事务及资金活动的管理与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税务筹划、财务分析等工作,其工作范围和职责主要有:
1、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编制公司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审核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收回售楼款,清理催收应收款项;办理日常现金收付,费用报销,税费交纳,银行票据结算、保管库存现金及银行空白票据,按日编报资金日报表;做好公司筹融资工作;处理、协调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间关系,依法纳税;
2、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工作
遵守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财经法规,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年度、季度、月份会计报表;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核算科目,设置明细帐、分类帐、辅助帐,及时记帐、结帐、对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帐证相符;管理好会计档案。
3、负责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
设置成本归集程序和成本核算帐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记汇总各项成本数据资料,及时、准确地为成本预测、控制、分析提供资料;按合同及预算审核支付工程、设备、材料款项,配合工程部等部门做好工程、材料设备款的结算及竣工工程决算;完善各项成本辅助帐的设置,健全各项统计数据
4、建立经济核算制度
利用会计核算资料,统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配合公司内部审计
根据上述工作范围和职责,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资金审批制度
1、资金使用原则及印章管理
⑴所有款项的支付,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如果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应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与其联系,确认是否批准款项的支付,事后请其在支出单上补签意见;
⑵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合同专用章、公司法人章由行政部经理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和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行政部经理或出纳不在单位期间,印章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章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⑶财务部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⑸往来款项的冲转(指非正常经营业务),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⑹非正常经营业务调出资金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种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保存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审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支付、其程序,按"施工工程用款支付审批工作流程"执行:
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现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审核→预算工程师审核→工程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核→财务部付款。
3、行政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员的费用报销,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报支; ⑵涉及应酬等非正常费用,须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公司差旅费开支制度
⑴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30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10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5、车辆维修费及汽油费管理制度
⑴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原则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⑵车辆易损备品备件由行政部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行政部建帐予以核销使用;
⑶公司汽油票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设帐登记使用、
6、办公费用,会议费用及其他费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办公用具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
⑵行政部设立帐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行政部财产台帐为财务部附设帐册;
⑷行政部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⑹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7、行政费用报销制度
⑴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的零星开支;
⑵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无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帐收据给经办人; ⑸支票领用单、借款单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支付; ⑹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第二章工程成本管理制度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洽谈,及时、准确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6、工程决算程序、
⑴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决算书以及各项经济签证资料按工程中间结算同样的程序报工程部复核,财务部会签;
⑵财务部根据各种经济签证,合同以及经审定的工程决算数和材料结算数,扣除已付工程数及垫付的各项费用,结算应付工程尾数,提出付款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⑶大工程办理决算时,应由公司主管工程领导牵头,由工程部,设计部,财务部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决算小组,按照上述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联合进行专项工程决算;
⑷房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商品房由工程部,销售部办理竣工房交接验收入库手续,财务部凭交楼入库手续办理竣工房成本结算、
第三章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财产的范围
⑴公司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⑵凡公司购入或自制的机器设备、动力设备、运输设备、工具仪器、管理用具、房屋建筑物等,同时具备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上和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⑶凡单项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价值在2000元以上但耐用年限不足一年的用品用具均属低值易耗品
2、公司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财产的会计核算
⑴公司本部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用具由行政部归口管理; ⑵公司各施工工地使用机器设备、动力设备、工具仪器等由工程部归口管理; ⑶行政部和工程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司财产的业务核算,应设立台帐,登记公司财产购入、使用及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公司财产的保管,维修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办法
3、财产的购置与调拨
⑴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编制财产采购计划及进行市场询价工作,经财务部会签,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采购;
⑵财产购回后,应填写财产收入验收单、财产收入验收单一式两联,财务部凭财产收入验收单,财物发票及采购计划办理报销手续、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凭验收单登记台帐;
⑶各部门需领用固定资产时,应填写领用单,领用单需经部门经理同意,报行政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⑷固定资产的领用单由使用部门开具,领用单一式三联、一联由领用部门存查,一联送财产归口管理部门作为财产发出凭据,一联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汇总后向财务部报帐;
⑸财产在公司内部之间转移使用应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由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办理,送财务部备案、
4、财产的清查、盘点
⑴公司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
⑵各部门的年终财产盘点必须有财务人员参加;
⑶财产盘点清查后发现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均应填报损益报告表,书面说明亏损原因、对因个人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的,必须追究主管人员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⑷凡已达到自然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财产归口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组织评估,评估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决定处理意见;
⑸凡尚未达到自然报废条件,但已不能正常使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查明原因,如实上报;属个人责任事故的应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赔偿损失;属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的,应上报总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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