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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9 07:17:54 制度 我要投稿

请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请假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请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请假管理制度1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人员请销假程序并准确计发薪酬,确保企业正常工作的开展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人力资源ERP系统(或紧密外包备案系统)的人员

  二、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

  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出勤的,应由本人向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在部门主任或班长签字,主管领导批准,由员工本人交综合部备案后方可开始休假。

  1、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应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指工作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医疗期标准为: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不含10年,“以下”不含本数,下同)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以上”含本数,下同)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的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对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血液病、精神病、瘫痪等)的员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所在单位研究,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D、 医疗期的计算标准为: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医疗期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的时间计算。

  E、 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的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F、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内者(短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发给病、伤假期固定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80%;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9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100%。

  G、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且其休假在6个月以上者(长期病假),按其连续工龄长短改发病、伤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55%;满5年不满1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0%;满10年不满15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65%;满15年不满20年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0%;满20年以上者,为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

  H、 病、伤假期固定工资或病、伤救济费低于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固定工资标准80%执行。

  I、 员工获得全国及省级劳动模范和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不分工龄长短,6个月以内固定工资照发;6个月以上的病、伤救济费,按本人现行固定工资的75%发给。

  J、 各单位要建立长期病休员工健康跟踪制度,视情况定期家访或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复查,以了解健康恢复情况,及时通知已恢复劳动力的员工按时复工;对于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可适当调整工作。

  1) 零星病假月累计5个工作日以内的,固定工资照发,绩效工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除;

  2) 超过5个工作日的,固定工资发放标准按假期管理办法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3) 零星病假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免当月绩效。

  4) 工作人员请病假应提供的相应证明: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申请一天以上五天以下(含五天)休假的,应提供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县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开具的证明,其它医院只承认急症初诊证明。)、一个月内累计申请休病假超过五天的需提供医院医生出具的休息证明(指三甲医院开具的证明)书面诊断病例记录、化验单等相关检查诊断检查样本、治疗、药品收费单据等。

  2、事假:

  工作人员事假按照实际休假工作日发本人固定工资,(除特殊情况外,工作人员年度累计请事假一般不得超过20天)。

  3、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

  ⑴休假天数: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⑵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工作人员因长期培训等原因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2各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1个自然年度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当年已经享受年休假后再出现上述第2,3,4项情形的,下一年度不再安排年休假;

  ⑶ 员工参加本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的疗休养,按疗休养实际天数冲减年休假,超出年休假天数的,不作跨年度冲减。员工参加荣誉性疗养(如献血、劳动模范),不冲减年休假。

  婚假,产假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销假

  工作人员假期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返回工作岗位。因客观情况确需续假时,应事前书面申请,经分公司综合部批准后方可延续假期。未办理续假手续,或续假未经批准,逾期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旷工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休假工作日数扣发基本工资,停发当月绩效工资。工作人员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后又要求复岗的,需要员工本人到综合部报到,部门主任不能擅自决定复岗请求。

  (三)、其他规定

  1、员工请假应有本人办理,确实本人不能办理的,经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同意后,可委托他人代办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应在工作所在地休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所在地的,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个人承担。

  3、员工休假期间要留有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的`通信方式,遇有重大事件发生,要按照公司要求到岗工作。

  4、员工休假超过三天以上的,休假前必须将其在休假期间的重点工作向交叉岗位进行交接,以确保休假期间单位工作正常开展

  5、员工提出休假申请时,该员工的工作由该单位自行调剂解决,特殊情况向综合部提出用人申请。

  6、遇有下列情况按旷工处理

  ⑴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的

  ⑵假期已满未履行续假或未经批准超假的

  ⑶不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分配,按规定时限不到岗的

  ⑷弄虚作假取得各类假期的

  ⑸工伤、病假、事假人员在休假期间从事与休假事由不符的

  ⑹弄虚作假取得出勤记录的

  年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含),按自愿辞职处理

  三、考勤制度

  每天上下班必须有出勤指纹记录,如有培训,外出开会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按指纹上下班者,需由部门主任提前告知综合部劳资。综合部每月将根据指纹机提取数据进行考勤,对少于正常出勤的工作人员,如无休假申请或部门主任的提前告知,将按旷工处理。如有工作人员指纹有问题,无法正常按指纹,请及时与综合部联系,以免影响工作人员出勤统计情况。

  工作人员上下班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营业厅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00-下午18:00;其他部门人员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每出现一次迟到或早退情况(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将处以5元的罚款,第二次迟到罚金翻倍,依次递增。只有上班指纹无下班指纹或只有下班指纹无上班指纹算迟到或早退半天,每出现一次将处以50元罚款,罚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在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有加班安排的月份考勤,以指纹机提取的出勤数据为准。加班时间要求员工上下班都有指纹记录,只有一次指纹记录的视为半天加班处理,无指纹记录的视为无加班处理。部门主任以综合部核准后的加班审批表提交总经理签字审批,并将总经理签字后的加班审批表交综合部劳资处,与当月考勤表一并存档备查。

  四、员工出勤情况统计将计入年终员工综合测评;

  五、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2

  1、请假审批手续程序《员工请假申请单》

  E4需请假员工于请假前填写公司统一的请假条1个工作日

  如员工事先来不及填写请假条(如病假),需由员工亲属电话通知员工所在部门或行政及人力资源部1个工作日

  D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审批1个工作日

  C4员工请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审批1个工作日

  A4员工请事假七天以上、病假三个月以上,由总经理审批1个工作日

  2、请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无故缺勤,不得擅离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公务外出必须经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部门/单位负责人外出须经总经理批准。

  员工因事(病)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休假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如遇突发事件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及时以电话方式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依规定代办请假手续(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3、迟到、早退

  员工均须按时上、下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下,每次扣除薪金30元;15分钟以上(含15分钟)、2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确有原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者除外。

  员工一年内迟到和早退累计达10次的,公司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旷工

  以下情况,一律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或续假未经批准者;

  无故缺勤2小时以上(含2小时),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也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

  对旷工的`处理

  旷工1天,按日标准薪资*3倍扣除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当月天数核算),同时不享受当月发放的慰问、奖金等福利,年终福利或慰问奖等视情节轻重予以部分或全额扣减;

  连续或累计旷工达2天,视为重大行为过失,公司将与之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病假

  员工请病(伤)假,应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程序,并提交区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因病批准休假但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息有效证明的,则按事假处理。

  员工病(伤)假在一个月(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三个月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病(伤)假须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5、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医疗期期限依照国家有关医疗期规定执行。

  员工医疗期满后返回岗位工作时,如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也无法调整岗位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员工病(伤)假工资计算方式详见《薪酬与福利》。

  6、事假

  员工请事假须讲明事由,并填写《请假申请表》,事假三天(含累计)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累计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累计七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

  全年累计事假十天以下,事假1天扣1天日标准薪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日标准薪资按上月薪资收入核算);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十天(含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事假1天扣天日标准薪资;

  全年累计事假十五天(含十五天),公司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出差考勤

  因公参加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依公司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视为正常出勤。行政人事部做好出勤记录,作为薪酬计算和考核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3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

  1

  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8天,难产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7)、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出门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

  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4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几种: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第四条员工请假的种类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住院者,以x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x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x星期;小产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x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x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x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x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1、员工特别休假,休假时间区别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x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x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x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2、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x核对后,转送给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五条员工请假的核准权限与手续

  一、核准权限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x核准。

  二、核准手续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员工请假期间的薪酬计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x天内全年x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3、本年度升为正式员工的月薪人员,一月内事假累计在一天内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当年累计亦照到职时间的长短比例计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职后月数/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数

  二、病假

  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婚假薪资照发。

  四、产假:(针对女性职员)

  1、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五、丧假薪资照给。

  六、公假

  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薪资照给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经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例文10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管理制度5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如遇主管领导不在,可直接向主管经理申请审批,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公司主管经理审批确认,如遇不在公司,可向总经理进行审批。公司领导按级别逐级报批。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4、请假申请规定: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③病假期间工资按当日基本工资的50%扣除。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部门经理同意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事假2天(含)以上,需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连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④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⑤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4)、婚嫁

  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

  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报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0天,难产者,再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⑥男员工的产后护理假为7天,晚育者为15天,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⑦产假期间薪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标准发放。

  6)、丧假

  以下情形视为丧事假(需提出书面申请)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的祖父母等)死亡,准假3天。

  ②丧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③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7)、年假

  ①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正式转正之日起算),可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年休时间按照在本公司的工龄计算,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高不超过15天。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兑换补贴,补贴标准为当日基本工资的两倍,计入次月工资中发放。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办公室员工出入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外出时间不到半天的,可自行登记,外出时间超过半天的,需让部门经理同时签字,如因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请假制度,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申教职工请假的有关规定。

  1、 请假程序:办公室领取请假单→填写→校长审核→教导处安排、备案→办公室存档

  2、请假一天以上(含1天)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病假附上医院证明,事假应写清事由。如遇急并急事不能事先书面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

  3、请假到期不能上班者,必须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不能来校续假的',可以用各种方式提出申请,返校后补填请假单。

  4、请假手续不完备,不予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考勤由办公室主管,请假期满后,要履行销假手续,未销假造成考勤上失误的,由请假者负责。

  6、教职工例会上将定期公布考勤情况。

  7、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急诊除外)及本人请假条,经校长签字批准方能生效,无医院证明及本人请假手续,擅不到岗,以旷工论处。

  8、鉴于教职工有寒暑假,结婚一般应安排在假期,如确须在教学时间举行婚礼,学校给婚假三天(举行婚礼当天和前后各一天),可视为出勤。

  9、女教职工生产假: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10、丧假: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准假3天(从死亡之日起连续3天、路途时间除外)。视为出勤。

  11、教职工因公负伤或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视为出勤。

  12、教职工子女婚嫁,准假二天(婚嫁当日和前一天),视为出勤。

  13、经学校同意或安排的教职工外出学习、办公事或公益活动,可视为出勤。

  14、教职工离校在离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离校未安排好工作、未登记、或通讯不畅,视为工作失误。离校在半天以上需具备请假手续,记入考勤。

  15、教职工要按要求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性教育教学活动(如上课、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教师会议、升旗仪式、两操、教研活动等),活动开始后5分钟后视为迟到,20分钟后到达视为旷工,各类活动结束前离开视为早退。

  16、教职工在教学期间内休假、外出学习在两天以内(含两天),需安排好本职工作,办好交接,并报教导处备案,方能离校,否则视为工作失误(遇急重事除外)。

  17、以上视为出勤的事假都应填写请假单。

  18、本制度从20__年5月3日起执行。

请假管理制度7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公司员工公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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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9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到校,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的一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二、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要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为旷课处理。

  三、非重病或特殊事故不的`请假,更不得以口头或他人代请假,请假时须由医生正经和家长亲笔签名,可由家长代请。

  四、学生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在校内外出必须经主管人员签字方可,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三天以上由分管校长批准。

  五、凡正常休息日学生必须离校,特殊情况不走的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

  六、凡开学后,因重病或特殊事故不按时到校者,需用电话迅速说情理由,并在第二天之前由家长到政教处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有病需长期治疗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凭医院证明办理付息手续。

  八、凡请假期满仍不能上课或会回校者,须办理续假手续,否则以旷课处理。

  九、请假手续

  1、请假须由班主任调谐请假条,签署意见报政教处审批。

  2、请假期满返校后,须到主管部门销假,逾期不销假者,以旷课处理。

  3、请假条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班主任、班长各一份。

  4、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十、每班设立点名册,即每节课均考勤登记。考勤情

  况每周公布一次,切忌把考勤表上报主管部门,学期结束后将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十一、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缺勤情况通知家长,未经

  请假批准,学生整天缺课,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将情况上报主管部门报。

  十二、一学期内无故旷课24节课(三天)给与警告处

  分,旷课满40节(五天)给与记过处分,旷课满80节课(十天)做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家长,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学生学籍。

请假管理制度10

  一、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有关请假的规定事项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各部门员工的请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准则。

  二、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遵守本准则。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批准。

  四、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处领取《请假条》。

  2请假人详细填写所属部门、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等内容后,一式两份,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签字。

  3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备案,一份交门卫留存并登记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通知到行政部,否则记旷工处理。

  五、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三天以内者要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批准。超于三天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2部门领导须请假者,则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假别分类

  1事假

  (1)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且须提前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4)不满半小时着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4小时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

  (2)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期间内的工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且没有全勤奖。具体如下:

  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

  ②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

  ③假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

  ④上述人员病假期间,各类津贴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⑤病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

  (2)经医院证明无法正常工作的;

  (3)须提供公司领导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

  (4)工伤期间内的工资,公司给予其基本工资;

  4其他假别

  (1)其他假别包括婚嫁、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2)请假必须听过公司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

  (3)婚嫁: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复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续假1周;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予假期;

  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期;

  ⑥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4)丧假(直系亲属)3天,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5)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员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期间的工资不享受绩效考核,给予其基本工资。

  (6)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3天、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3天,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7)陪产假:法定婚龄男方可享受1天陪产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亲假:暂无

  (9)路程假:除了过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时间无,此路程假仅此针对路程较远者。贵州地区单次3天,浙江地区单次1.5天,江苏地区单次1天;

  七、补充说明

  (1)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请假事宜;

  (2)因突发事件或疾病必须请假而未办理手续的,应先告知上级部门领导,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旷工的认定:未经批准而强行请假者;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休假者(事后又无办理补假手续);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批准续假,继续休假者;捏造虚假事实或无理由休假者;全月迟到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计

请假管理制度11

  委学生会例会、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批准方可离开。

  二、病假条必须由相应医疗证明认可。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病假等原因请假,应与认可,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席并加重处理。

  三、事假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否则取消当月评优资格。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五次,否则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四、请假条必须亲自书写,不得由他人写,请假时间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并做好善后工作。

  五、团委学生会全体活动、会议一律由团委副书记批准,部长会议由组织部部长批准。

  六、不能随便代请假,如果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必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一天内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交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席处理。

  七、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八、本制度请各部门严格自律,遵照执行。

  为提高学生会成员的纪律性,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请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一切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日常值勤、各种会议及要求学生会成员参加的一切活动过程中的请假事宜。请假分事前请假和事后请假,二者适用不同规定。

  第二条 部长、副部长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主席或分管副主席,主席或分管副主席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主席或分管副主席签字批准;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三条 干事请假的,需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本部部长,本部部长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并上交秘书处;审查后认为请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准假。

  第四条 请假条须于值勤、会议或活动前交秘书处备案。秘书处有责任对请假事项进行监督。

  第五条 没有请假或未被准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会议或不参加活动的,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六条 请假人虚构请假事由或主席、副主席、部长未尽审查职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奖惩制度》的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第七条 事后请假仅适用于在事态紧急或事发仓促,或其他客观上不能按事前请假制度执行。

  第八条 事后请假分为在值勤、会议和活动前向部长或常委的口头请假并值勤、会议、活动后补交书面假条,陈述请假事由。

  第九条 事后请假需在请假事由解决后两天内,由本人持书面请假条当面交部长或常委,经部长或常委审查后认为事后请假成立的,由部长或常委签字,补假生效,消除其缺席记录。

  第十条 各部门应严守自律,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商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请假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员工请假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内员工)。

  内容

  工厂各部门员工因私事需亲自处理或因病无法上班的,须办理请假手续。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原因及请假类别后,由职务代理人和主管领导签准后送行政科备案,员工请假期间所属事务及责任由职务代理人承担。

  员工请假类别及规定累计时间。

  一、事假

  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需亲自处理而无法上班的,可以申请事假。

  申请事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经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批准后方为有效。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每月累计不能超过3天。

  员工申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违反规定的`以自动离职处理。

  当月事假将计入员工考勤,请假工资核算按工厂《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病假

  员工因疾病或受意外伤害,可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申请病假。

  病假全年累计时间不得超过40天,需要住院治疗或修养的,不能超过3个月(含门诊期间的病假)。

  由于病情严重,需要延长治疗的,可视具体情况经工厂领导批准酌情处理。

  病假全年累计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三、婚假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并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准予7天婚假。

  请婚假应提前15天申请,并附《结婚证》复印件。

  婚假含节假日。

  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不扣除期间请假的工资。

  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请3天慰唁假。

  慰唁假不扣工资。但事后需交一份村级(或居委会等)以上有关单位出据的员工与死者关系的证明。

  产假

  如所请产假超过时间的,经工厂部门经理签准的可视同病假,不得超过30天,并按实际天数扣除工资,但不计入病假累计天数。

  四、公伤假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暂时无法工作,需要停工休息的时间为工伤假。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需要继续治疗或休养的可请公伤假。

  员工工伤期间,按本人岗位工资100%计发。

  五、调休假

  凡在工厂连续工作满六个月者,自第7月起开始均可享受此假。

  员工申请调休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一次申请不得超过2天,调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考勤。

  年累计调休假超过规定天数的,以事假处理。

  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的或请假期满未续假而不到岗的,视为旷工,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13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四、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规定为准。

请假管理制度14

  员工休假及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休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休假。

  第二章请销假的审批及手续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一)请假不超过一天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报主管副总裁审批。

  (三)请假三天以上的,本人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和主管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

  (四)经审批的.《请假单》应当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力资源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一百元罚款。

  第七条所有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的,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法定节假日休假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章带薪假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事假不超过三天。

  (二)请事假应从严掌握,并按照请假审批权限报批。超过三天的部分,不享受公司的任何薪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病假

  (一)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为病假,每人每年度可请带薪病假不超过三天,公伤治疗休息的除外。

  (二)请病假的审批及手续:

  请病假的需填写《请假单》,并按照请假批准权限报批,事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镇以上医院的诊断书、病休建议书、住院手续等证明方有效。

  员工因患急病,需在医院急诊治疗的,事后需凭诊断书、住院手续等凭证补填《请假单》报批,经批准的方为有效。

  第十三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的婚事,可请婚假三天,符合晚婚条件婚假为十天。员工在外地结婚的,可根据实际里程给予在途时间。婚假必须提前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婚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四条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

  (一)女员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假为十五天。难产增加假期三十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十五天。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

  (二)男员工在妻子生育期间可享受护理假五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三)女员工产假期满身体经医院诊断仍未恢复健康,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哺乳假期不计发薪资。

  (四)产假和护理假期间薪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五条丧假

  (一)父母、配偶丧亡可给假五天。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丧亡可给假三天。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二天。在外地的可适当给予在途时间。

  (二)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第五章加班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因工作需要,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员工不得无故推诿,事后可适当调休。没有调休的,核发加班薪资。

  平时需要加班员工需在前一天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呈分管领导核准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计发加班薪资的依据。若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需在次日及时补签加班申请单并交人力资源部,逾期不计加班。

  节假日和周六、周日加班应当打卡。

  第十七条加班薪资的计算方式由人力资源部另行确定。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八条本规定制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请假管理制度15

  一、病假期间工资扣款

  1、病假xx个月及其以下者,职级工资及津补贴不受影响。其中:病假xx个月及其以上者,岗位工资、短途差旅补贴全部扣发;病假xx个月以下者,日扣款额=(岗位工资短途差旅补贴)/xx天×xx。

  2、连续(或当年累计)病假xx个月以上者,从第xx个月起工资按省人事厅文件执行。

  3、病假期间绩效工资全部扣发。

  二、事假期间工资扣款

  1、一年当中,事假累计在xx天以内的`,职级工资及津补贴不受影响,岗位工资及短途差旅补贴每日扣款额=(岗位工资短途差旅补贴)/xx天。

  2、超过xx天(含xx天)每日扣款额=(职级工资岗位工资短途差旅补贴)/xx天。

  3、事假期间的绩效工资全部扣发。

  三、产假期间工资扣款

  女职工产前、产后、流产和假期及男职工护理假,按工银云营(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休假),职级工资、岗位工资及津补贴不受影响,绩效工资全部扣发。

  四、婚假、丧假、公休假期间工资扣款

  除扣发绩效工资外,其他工资一律照发。

  五、探亲假期间工资扣款

  1、xx天以内除扣发绩效工资外,其他工资照发。

  2、xx天以上,但在规定的期限内,职级工资和津补贴不受影响,绩效工资全部扣发,日扣款额=(岗位工资+短途差旅补贴)/xx天×xx

  3、同时,如涉及报销规定额度路费者,停发1个月短途差旅补贴。

  六、旷工期间工资扣款

  旷工期间按工作日扣发工资,并惩罚性扣款,按实有旷工天数,每日扣款xx元执行,同时,旷工xx天,一月不得参加绩效考评,以此类推,旷工xx天以上(含),将按xx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迟到扣款

  迟到xx分钟以内,每分钟扣款xx元。

  迟到xx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

  经常迟到,按《xx解除违规违纪员工劳动合同》的规定执行。

  八、柜员合同工请假扣款原则上比照职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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