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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28 15:41:08 制度 我要投稿

请假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请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管理制度1

  (一)请假程序、批准权限:

  1.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要有请假条(1周以上要医院有诊断书),中小学半日之内由主任教师或年级组长批准,1—— 3日之内由业务校长批准,3日以上有中心校长批准。

  2.教职工因疾病、急事等特殊情况,不能实现请假的,要及时委托他人说明情况代为办理。

  3.请产假:教师个人要提出书面申请,由中心校长审批,并补交医院开具的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关于病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累计病假在10天以内,不扣发工资;从起病假第1天起,累计11——22天的每日扣发10元,累计23天以上每日扣发20元。

  2. 病假工作量化扣分:住院1日扣0.2分,一班病假1日扣0.2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30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教职工在病休期间应在住所或医院安心休养,小病大养或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一经发现即刻终止病假,免予病假待遇,到岗上班,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进行批评教育;拒不到岗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4.教职工病愈后上班后,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继续休病假的,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5.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关于事假的相关规定:

  1.学期事假5天以内,工资照发,从请事假第1天起,累计6天以上,每日扣20元。

  2. 事假工作量化扣分:每1日扣0.5分,以此类推;学年累计 7日以上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学年累计15天以上取消职称评聘资格。

  3.事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4.利用事假从事第二职业的教职工,加倍扣发日工作,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并按指定日期或到工作岗位;拒不回到工作岗位的按旷工论。

  (四)关于婚假的相关规定:

  1.婚假7天工资全额发放;超过7天按事假处理。

  2.在寒暑假、公休假和法定假结婚的,开学后学校不再安排补休婚假。

  (五)关于产假的相关规定:

  1.女职工在法定规定的休产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2.女职工产假为三个月(90天)(含期间的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可享受晚育假一个半月(45天);产假期间报名夫妇终身只生一个孩子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一个月(30天);由医院证明剖腹产或难产的另外增加产加半个月(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假期不扣除。

  3.按省 关于迟到、早退的相关规定:

  1.按规定的时间晚到,即迟到一次,提前离岗,即早退一次。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6次,不作处理。

  2.不向领导请假,擅离工作岗位超过两节课的,即为旷工半天。

  3.迟到、早退工作量化扣分:学期超过规定次数,迟到、早退:1节扣0.1分,每超过3次,请假的按事假1天计算,不请假的按旷工1天计算。早退半天扣0.3分。

  (八)关于矿工的相关规定: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实为旷工:①未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自不上班者;②擅离职守半天以上(含半天)者;③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④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无故拖延不按规定时间到岗者;⑤以欺骗手段请假、事假者。

  2.学年旷工1天,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取消当年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资格。

  3.计算旷工期限,从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缺勤当事人离开学校之日起计算;旷工每日,扣工资100元。

  4.矿工工作量化扣分:无故旷工每节课扣2分,每天扣5分,2天扣15分。

请假管理制度2

公司全体员工:

  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

  1)、不论何种假期,员工请假2天(含)以内者,由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即可。员工请假2天以上者,直接由中心主任审批确认。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主管领导,中心主任审批后,交由人事备案归档。

  3)、较长时间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人事备案归档。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申请规定:

  1

  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请假,

  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人事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2)、事假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可申请无薪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②一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主管同意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报中心主任批准后,人事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但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亲属住院需要本公司员工护理的,按事假处理。

  ⑤特殊情况需报中心主任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⑥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

  4)、婚假凡请婚假者,应提前一周填写《婚假请假单》直接交中心主任,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婚嫁请假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嫁。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嫁)。

  ③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是国家规定保障员工权益并依法享受的假期,凭结婚登记证一年内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休假。

  ④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嫁,不能享受晚婚假。

  ⑤婚嫁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

  5)、产假女职工生育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妥生育假期手续的,公司准予假期。

  ①请产假应提前一周填写《产假请假单》,由中心主任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并持《产假申请单》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②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均可申请带薪产假或产后护理假

  ③单胎顺产者,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假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再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符合晚育年龄员工(女24周岁,男26周岁),单胎顺产者,产假为128天,难产者,再增加15,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⑤女员工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根据医院的证明,视情况给予15-30天的产假;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45天的产假。

  7)、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①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或配偶必须一次性休完,不休不补,超期按事假处理。

  ②所有年休假以半天为一个单位,由行政部根据工龄发放相应的《年假单》,每次请年假需出示《年假单》,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③带薪休假期间,不记录考勤,发放全额工资。如果年底年假未用完,可用剩余的《年假单》

  5、公出

  1)、在工作时间需要外出办理业务时,需在《出门登记表》中作登记,需注

  明时间,内容,地点,并且签名。

  2私自外出而未登记或告知部门经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如有紧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来公司的,可电话告知主管,待返回公司后补办手续,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促进公司请休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员工请休假有法可依,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请假、休假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员工请假、休假的统一管理。

  四、假期类别

  公司假期规定为法定假期、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婚丧假六类。各类假期规定如下:

  1.法定假期

  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端午节1天。计产/计件工资人员除外。

  2.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者,需要提前申请事假,按规定程序核准后给假。

  2)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中途到职或复职者,依比例递减)。

  3)逾限的事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经医院证明确实无法工作者,可请工伤假,最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2)工伤假期内的工资或生活费发放等按照《工伤管理制度》执行。

  4.病假

  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或修养,经公司医保定点医院证明,并经部门经理同意,可请病假。

  2)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中途到职、复职者依比例递减),逾期视为事假。

  3)逾限的病假可用值班或加班抵充,否则以旷工论处。

  5.产假

  根据部门岗位实际情况,经过相关程序核准后可请产假,最长假期不能超过6个月,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6.婚、丧假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给假

  1)符合法定手续的'婚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为3天,福建境外为7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

  2)直系亲属的丧假:十级以下福建境内5天、福建境外10天;十级以上(含)福建境内8天、福建境外12天。非直系亲属原则上不给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按事假执行。

  五、请假管理

  1.请假手续:

  1)工请假应至少提前一天到本部门办公室领取一式三联《员工请假单》。

  2)请假人将请假单填写完整,包括请假事由、时间以及职务代理人;

  3)请假单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4)将核准后的请假单交部门考勤人员及综合管理部备案。

  2.准假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三天(含)以内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三天以上十五天以下(含十五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十五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3)所有请假人员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以上所有人员的请假,都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3.请假须知

  1)《员工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存档和工资核算用。

  2)员工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超过半小时不足者以一小时计算,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小时计算;

  3)员工请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办理,不能即请即走。特殊情况填写特批单特批。

  4)员工请假期间必须有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妥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5)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须于当日委托同事或以电话方式向相应主管或领导请假,返回后补办手续。

  6)员工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影响工作进度,部门主管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

  六、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休假的人员,休假以正常出勤计;无法休假的,严格按国家规定计算工资。

  2.事假:根据请假时数计算缺勤天数,并扣除相应薪资(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3.产假:按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病假:以无薪假期计(部长级以上人员除外)。

  5.其他类别假期:根据审批情形决定。

  6.当月请长假10天以上(产假及持有医院证明的工伤/病假除外)者,上月薪资延后一个月发放。如:10月1日~10日请假,9月份薪资11月25日发放。

  七、休假规定

  员工休假根据满勤天数计算,单休工作制人员每月有4至5天休假,一般为部长级以上人员和行政、财务办公室人员(含公务车司机);28天工作制人员每月有2天休假,一般为生产系列人员、采购人员、仓库、后勤人员等。

  所有行政办公室人员、财务人员、领导班子成员和个别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批准工程技术人员享有带薪休假,其他人员均不享受带薪休假。

  七、附则

  1.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请假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的休假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各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支付工资。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不含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含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填写《请假申请单》方可离开岗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之一,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事假处理。

  4、员工全年病假累计不得超过6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30天以上或年累计60天以上视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

  2、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3、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4、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5、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及有关医院的证明等);

  2、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3、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申请孕期检查假,应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总经理审核同意。

  4、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不享受公司规定的产假、孕期检查假、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等。

  七、工伤及职业病

  1、在工作岗位若发生工伤事故,有关人员须立即向直接上级报告,发生大事故时可以超级上报,并由公司指定医院对受伤员工进行诊治。用人部门须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报告。

  上下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员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为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公司按月支付。

  其它待遇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的,可享受3天的丧假。

  2、外祖父母及配偶父母去世,员工可申请获得2天有薪假期。职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由办公室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1至3天的路程假。

  3、职工亲属以职工户口登记和职工的档案的记载为准。

  4、职工请丧假期间(不含路程假期)基本工资,满勤奖、岗位工资等不扣除。

  5、丧假应在亲属死亡后7天内休假。

  九、周休息日

  公司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十、法定节日

  按国家法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生产情况安排假期。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同时废止。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

  

  部门 姓名 代理人 紧急联络人

  联系方式 假别 联系方式

  情 况

  事 由 填表

  日期

  请假期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 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

  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时间:

  销假时间年 月 日 时提前或超假

  天 数

  天请假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注:①假别: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②员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

  公司员工公出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公出管理程序,达到合理调配、有序运转,提高部门间协同办事效率之目的,并使总经理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人员办公去向,以便有效安排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公出: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受总经理指派离开办公间外出办事(工作)的视为公出。(本市内的为公出,市外为出差。)

  1、需要公出者,应向本部门经理说明事由并填写《公出申请单》,外出前将有部门主管和总经理签字的《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备案并打卡出门。

  2、公出回来后打卡并至办公室销假。

  3、如果本人不到公司报到直接公出的,要在前一天填写《公出申请单》,特殊原因应电话告知办公室去向,由办公室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出差申请单》,公出回来后,必须马上办理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经公司批准的特殊岗位人员的公出,按公司特批决定执行。

  5、任何部门不得违反上述规定,擅自调动其他部门的人员外出的,如确需部门间人员协同办事,需经该人员部门主管同意,并在《公出申请单》上签字后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

  6、公出本着高效,快捷的原则,把公出任务集中起来处理,各部门主管严格控制公出时间和频率。

  7、公出单由办公室保管,公出前领用填写,每月装订成册编号使用。

  公 出 申 请 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随同人员

  公出事由:

  公出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共 (天、小时)

  部门主管

  审批意见时间: 总 经 理

  审批意见

  时间:

  销假时间: 年 月 日 时共计 (天、小时)

  公出人: 经办人:

  其他情况说明:

  注:①公出申请单经批准后,公出申请单应在出公前交于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特殊情况公出批准后,由所在部门在公出当日将公出申请单交办公室,否则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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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请假程序

  一、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行政部人事组,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一、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 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当日工资标准扣除;

  (二) 病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最长为3个月,并取消工资及各种补贴、全勤奖;

  (三) 工伤假:按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证明书及部门证明人经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全额发放工资但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医药费全额报销,但不超过保险公司最高保险限额6000元。如个人行为造成将另行处理;

  (四) 婚假:正式员工凭结婚证明(晚婚7天、非晚婚3天,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五) 丧假3天(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含节假日,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六)产假:公司正式员工凭生育证明可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取消各种补贴、全勤奖;

  (七)矿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罚款100元。

  第四章 请假规定

  一、 事先因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经理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超过3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扣发当月工资。

  三、 假期的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并报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三)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请假由分管行政人事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准,送行政部人事组备案。

  四、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五、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六、公司主管级以上职员请假,均须在行政部备案,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八、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xx年3月1日),解释 权由河南申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部。

请假管理制度6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请假手续第一条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病假

  第二条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病假工资

  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患传染病、精神的'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事假

  第五条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事假工资及课务

  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产假[pre]第七条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陪产假:顺产5天,难产10天。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在职发给工资,不发考核工资。

  第五章哺乳假

  第九条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职工可请哺乳假,但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出示相应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经批准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婚假

  第十一条婚假假期为7天,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第七章丧假

  第十二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1天。

  第十三条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路途费自理。

  第八章附则

  第十四条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2、若在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3、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查明请假理由是为欺骗组织而编造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职工在休假期间去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6、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超过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凡旷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月旷工1天者(不满1天按1天计),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年终考核末等。

  2、当月旷工2~5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满10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考核不合格等处分。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者,扣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并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上述的休假时间,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包括寒暑假、双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十七条本制度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经全体教师商议讨论定夺后生效,于20xx年第二学期执行。以前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当本制度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象山春晖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请假管理制度7

  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制度

  根据三峡大学有关文件及水利与环境学院实际状况,特此制定水利与环境学院研究生请假销假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我院所有在籍研究生。

  二、各类请假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申请表见附表1)

  三、研究生请假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除疾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四、研究生病假,须提供校医院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学生本人的请假条、,经学院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方可生效。

  五、研究生事假,须由本人持请假条、经导师及辅导员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盖章,方可生效。因导师派出事假,请假时间在七日以内者,须由导师及辅导员共同批准并备案留档;七日以上者除须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得到分管院长批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且须由导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事假,除不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遵照导师派出事假执行。

  六、任课老师原则上不具有批假权利(突发事件除外)。突发事件指突患疾病或因病重不能请假时,可由班长代为履行相关请假手续,然后立即报请研究生办公室。

  七、因学校、学院活动请假时,须由相关部门统一开具请假证明。

  八、在学期长假(如元旦、五一、十一等)之前学生因私请假,原则上不予批准。

  九、研究生请假期满后,须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办理书面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须向导师及辅导员说明情况,并且在返校后补办假期延长手续。如未如期办理,按旷课/缺勤处理。

  十、请假过程中出现下列行为时,视为请假无效:

  (1)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2)批假超越权限;

  (3)事后补写请假条、;

  十一、研究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均按旷课/缺勤论,依据实际情况予以教育批评或纪律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三天者,予以警告处分;一学期累计时间超一周以上,两周以内,予以记过处分;超过四周,上报研究生院并劝其退学。

  十二、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研究生办公室所有。

请假管理制度8

  一、事假:职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超过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三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请事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备案。一年以内请事假不得超过12天者,违反此规定者,每超过一天扣发一天的工资,并扣除当月的奖金和出差费。

  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依据,由总经理批准,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到专科、省立医院或跨省就医者,需经中心领导班子批准,并报市局领导同意。就医期间药费按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其它各项费用自理(工伤除外)。

  三、休假:按照办公室安排的'时间填写休假申请表,交总经理审批后,按规定天数休假。

  四、婚、丧假: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交总经理审批,超过规定时间以事假论。

  五、销假:上述各项请假期满上班后应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到办公室销假,超假部分领导同意后按事假论。无中心领导和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批准的事、病、休、婚、丧假,均视为无故旷工,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当月奖金,旷工3天以上及3天扣全日工资、全年奖金,超过3天按违反管理制度建议市局予以停薪离岗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9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

  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

  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5.2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指纹考勤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旷工。

  6.出差管理

  6.1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

  6.2员工工作日出差和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含路途时间)可进行调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通过OA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备并在上班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7.2加班时间的统计

  7.2.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门将汇总数据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统计、复核。

  7.2.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通过OA系统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3下列行为不计为加班时间:

  7.3.1未办理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且加班时间未进行指纹考勤的。

  7.3.2因接待、会议等拖延的时间。

  7.3.3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的会议等。

  7.3.4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7.3.5经理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法定工作时间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7.4加班时间的处理

  7.4.1补休

  7.4.1.1员工加班加点的.时间,按实际加班加点时间累计计算,由公司安排补休。员工补休需履行正常请假与销假手续。

  7.4.1.2补休时间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未能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7.4.2支付加班费

  7.4.2.1特殊情况下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经批准,因病或因到医院就诊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病假。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按病假处理。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8.1.2病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病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8.1.3员工休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8.2事假

  8.2.1经批准,因个人私事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事假。

  8.2.2事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事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

  8.2.3员工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旷工计算。

  8.3年休假

  8.3.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可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8.3.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发工资的。

  8.3.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8.3.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3.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员工本人在应休假周期内未提出年休假申请则视同放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请假管理制度10

  一、制定目的

  为将本公司有关请假的规定事项制度化、标准化,促使各部门员工的请假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准则。

  二、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均遵守本准则。

  三、权责

  1行政部负责准则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

  2总经理负责本准则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核批准。

  四、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应先到行政部或部门领导处领取《请假条》。

  2请假人详细填写所属部门、请假日期、假别、请假事由等内容后,一式两份,由上级部门领导批准签字。

  3将已经批准的《请假条》,一份交行政部留存备案,一份交门卫留存并登记以便考勤。

  4、因特殊情况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批准,并及时通知到行政部,否则记旷工处理。

  五、准假权限

  1普通员工请假一天以内者,可由当班班长批准,三天以内者要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审核批准。超于三天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

  2部门领导须请假者,则由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假别分类

  1事假

  (1)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

  (2)且须提前申请;

  (3)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4)不满半小时着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4小时为半日;

  2病假

  (1)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者;

  (2)必须提供医院相关证明;

  (3)病假期间内的工资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发放;且没有全勤奖。具体如

  下:①病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②病假超过1

  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固定工资

  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五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放;③假

  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

  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④上

  述人员病假期间,各类津贴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⑤病

  假期间的岗位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比例发放。

  3工伤假

  (1)员工因公受伤;

  (2)经医院证明无法正常工作的;

  (3)须提供公司领导证明及医院的诊断证明;

  (4)工伤期间内的工资,公司给予其基本工资;

  4其他假别

  (1)其他假别包括婚嫁、丧假、产假、护理假等;

  (2)请假必须听过公司部门领导的书面证明;

  (3)婚嫁:切需提供结婚证原件!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5天婚假(复婚和再婚除外,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在法定基础上续假

  1周;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

  程假;④在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予假期;⑤婚假不包括公休假

  和法定假期;⑥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4)丧假(直系亲属)3天,工资照发,且没有全勤奖。

  (5)产假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予员工90天的假期,其中包含

  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切需提交‘结婚证’‘准生证’,期

  间的工资不享受绩效考核,给予其基本工资

  (6)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劳动节

  3天、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3天,根据公司生产情况而定;

  (7)陪产假:法定婚龄男方可享受1天陪产假;男女双方符合晚婚晚育的,

  男方可享受5-7天的假期;

  (8)探亲假:暂无

  (9)路程假:除了过年有路程假之外,其余时间无,此路程假仅此针对路

  程较远者。贵州地区单次3天,浙江地区单次1.5天,江苏地区单次

  1天;

  (10)七、补充说明

  (1)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办理相关请假事宜;

  (2)因突发事件或疾病必须请假而未办理手续的,应先告知上级部门领导,得到允许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立即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3)旷工的认定:未经批准而强行请假者;未经领导批准而擅自离开岗位者;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休假者(事后又无办理补假手续);假期已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批准续假,继续休假者;捏造虚假事实或无理由休假者;全月迟到次数在3次(含3次)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计

请假管理制度11

  一、凡在校期间,因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参与课堂学习及有关集体活动需离开学校的同学必须请假,并履行相关手续。

  二、凡需请假离开学校的`同学需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单,上面必须写明请假原因、请假时间、请假去向、联系地址或电话,有班主任或校务值班干部同意请假的签名并由家长接送,其它老师签字无效。出校门时请假条需交门卫留存。

  三、住宿生请假离开学校,还需持请假条到学生公寓寝室管理员处登记后方可离开。

  四、凡在请假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履行相关手续的同学,门卫拒绝放行;若不听劝阻、无理取闹或混出校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学分制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编制:德育处 审核: 审批: 印数: 份 受控状态:受控

请假管理制度12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和《盐城师范学院教职工请销假若干规定》、《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处(集团)实际,就做好职工(含编外用工)考勤和请销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各科室(中心)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应对工作,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和散发病例传播扩散,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日常考勤

  1.各科室(中心)要明确一名考勤负责人,按逐级考勤流程抓好日常考勤工作。

  2.员工由各条块班组长负责考勤;班组长由分管科长(主任)负责考勤。

  3.考勤时间: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4.考勤报送:考勤表需经考勤负责人和科室(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次月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人力资源科(遇节假日可顺延)。(附件1: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考勤表)

  5.各科室(中心)的考勤负责人务必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考勤,不得弄虚作假,凡是当月发生病假、事假、离职、工伤等情况,必须将相关假条、通知单等材料一同附上,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追究考勤人员及科室(中心)负责人的责任。

  6.各科室(中心)职工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私自调班和请人代班,考勤负责人一旦发现此类情况,要及时汇报科室(中心)负责人,并向人力资源科备案。

  三、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

  1.请假

  (1)在编人员

  实行网上申请流程,通过“企业微信”APP办理请假手续。选择“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时,向科室(中心)负责人、人力资源科科长、处(集团)分管领导、党总支书记、处长(总经理)同时发起请假申请。

  (2)编外人员

  填写《后勤基建处、后勤保障集团职工请假审批表》,按表格要求进行逐级审批,审批后送人力资源科备案。

  2.销假

  请假期满的,应在1天内到人力资源科履行销假手续。

  四、进一步严肃请假纪律

  1.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通过电话请假,次日办理补假手续。

  2.如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须按上述规定办理新的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论处。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职者,逾期不归或补假不准者,及经查明所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者,一律视为旷工论处。

  4.请假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以便工作联系。因通讯不畅或失联造成不利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办公室、人事处相关规定为准。

请假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员工的请假休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正式转正的人员,其他试用及临时工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公休日

  公休日包括以下几种:

  1、星期例假。

  2、法定假日及政府临时公布的休假日。

  3、劳动节。

  4。新年休假依从政府规定,以上各休假日,薪资照发。

  5。以上公休例假,本公司可视事实需要与其他日期互换,互换后的休假日有关薪资及加班与公休例假同。

  第四条员工请假的种类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出示劳保局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累计以x天为限;住院者,以x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x年。

  三、婚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x天(包括例假日)。

  2、子女结婚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4。兄弟姊妹结婚可请假x天。

  四、产假:

  1、员工生育可请假x星期;小产x星期(均包括例假日)。晚婚假加x个月,办理独生子女手续再加x个月。

  2、配偶分娩可请假x天。

  五、丧假:

  1、父母配偶丧亡可请假丧假x天(包括例假日)。

  2、祖父母、兄弟姊妹及子女、岳父母的丧亡可请假x天(包括例假日)。

  3、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x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的调训,期间不满x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x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1、员工特别休假,休假时间区别如下:

  (1)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每年给假x日。

  (2)在公司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每年给假x日。

  (3)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每年给假x日。

  (4)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每增加1年,加给特休假1日但以30日为限。

  2、职员休假以不碍工作进度为原则,其作业程序,由x主管于每年元月x日前,根据各员服务年资,列具应休天数将申请单移x核对后,转送给x核定,并退交x保管。

  3、特休以当年为限,不得延续至次年。

  第五条员工请假的核准权限与手续

  一、核准权限

  1、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2、主管级人员,假期三天内由x核准,三天以上由x核准。

  3、经理级人员由协理以上x核准。

  二、核准手续

  1、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2、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3、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4、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六条员工请假期间的薪酬计算

  一、事假

  1、日薪者事假不发薪资,月薪者当月x天内全年x天内只发半薪,逾假者扣全薪。

  2、试用人员月薪者,凡请事、病假薪资全扣。

  3、本年度升为正式员工的月薪人员,一月内事假累计在一天内者,扣半薪,超出部分全扣,当年累计亦照到职时间的长短比例计算,其公式如下:14天×到职后月数/12=只扣半薪的事假天数

  二、病假

  病假在一个月内缴验医院证明者薪资发给半薪,超过一个月者全扣。

  公伤人员按劳保规定办理,除薪资照给外,本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

  三、婚假薪资照发。

  四、产假:(针对女性职员)

  1、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上者产假期内薪资照给。

  2、服务本公司6个月以下者,薪资减半发给。

  五、丧假薪资照给。

  六、公假

  申请公假,其准假天数,薪资照给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经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__。

  公司请假管理制度例文10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二)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三)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六)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请假管理制度14

  一、考勤管理

  1、考勤是员工工作时间付出的凭证,亦是公司给付薪资报酬的原始依据。员工自报到之日起,直到离职之日止,必须依公司规定进行考勤;

  2、每月员工考勤将以考勤机打卡为准,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准迟到早退;

  3、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8:30AM——5:30PM),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正常工作时间内不得处理个人私事,如果因为私事办理必须按照规定请假,否则按擅离工作岗位论处;

  4、中午休息时间离开公司,需重新打卡,超过时间按旷工处分。工作时间离岗,没有填写出门单、或每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将处予罚款,50元/次;

  5、5.1、迟到: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逾时到岗位则视为迟到;

  5.2、早退: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则视为早退;

  5.3、旷工: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离岗4小时及以上者视为旷工;

  6、忘记打卡者,或因为其他工作事宜未能按时打卡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人力资源部,否则视为旷工;

  7、员工因公出差外出未能打卡,需在出门单上注明,并由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旷工;

  8、员工连续旷工3天以内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扣除当月工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9、员工连续旷工三日或者三个月内非连续旷工达五日,公司将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10、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查过三十天,公司将予以除名。

  二、加班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工作绩效以结果导向为原则(即以工作结果完成为标准),若指定工作未完成,则不属于加班;

  2、上级临时交办工作,并且需要非工作时间立即完成,则属于加班范畴;

  3、员工因公加班,需要至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上级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方准予加班;

  4、员工加班,均属于非工作时间,及假期时间加班,按小时计算工资;

  5、加班必须是员工自愿,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员工加班;

  6、加班必须有实际之工作产出(包括实质产品产出或脑力产出);

  7、加班可以通过填写“加班申请单”去人力资源部换取“调休单”调休,或由公司发放加班费;

  8、加班费用支付标准遵循国家劳动部门制定的法定标准;

  9、员工自愿参加训练课程或公众性活动、集会、会议、义务劳动等,均不属于加班;

  三、调休

  1、有周六周日加班(整时数)的,可申请调休;

  2、调休以正常上班计薪,不计加班费;

  3、生产线员工调休由公司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安排;

  4、当年度未修完的调休,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修完;

  四、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可依据员工年休假规定,享有年休假,年

  2.1、年休假安排以工作、生产力不受影响为前提;

  2.2、年休假为有薪假期,员工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工作日计发工资

  2.3、公司可视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2.4、当年度未休完之年休假,可在次年三月底前休完;

  2.5、因为工作需要未休假,由用人主管签核,人力资源部审查通过后依法办理补薪作业;

  2.6、因个人原因未休假之天数,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薪;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

  3.1、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当年度请病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

  3.2、当年度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勤20天(含)以上者;

  五、请假

  1、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病可以事后补假条)。未经请假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2、每季度员工事假请假天数限三天以内;

  六、病假

  1、病假必须有正规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假证明;

  2、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工资,连续工龄一年以上,年休病假天数在15天/年内的,工资发放基数为月基本工资的70%;

  3、其他病假情况,公司保留解释的权利;

  七、事假

  1、事假是指处理私人事务请假;

  2、连续请假3天以上者,需要提前3天申请;

  3、连续请假5天以上一周以下者,需要提前一周申请;

  4、事假请假一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八、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员工可以请丧假料理丧事。

  2、请丧假必须提供亲属死亡证明(可事后补办);

  3、丧假不得超过7天,且需一次性休完;

  九、婚假

  1、结婚登记一年内,可以申请休婚假;

  2、婚假必须提前一周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存档);

  3、按照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以享受3天婚嫁;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以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嫁),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5、婚嫁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

  6、婚嫁需一次性修完;

  7、产假休假规定根据地方政府政策规定进行休假;

  8、产假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计划生育政策”;

  9、休产假须提供医院证明;

  10、产假包含公休日、法定假日;

  11、产假需一次休完;

  12、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期间员工工资正常发放;3-6个月内的延长产假,须经总经理批准。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13、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14、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1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1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产假不应与其它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协调,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十、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十一、其他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月30日

请假管理制度15

  项目部请假管理制度规范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项目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请假制度,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制员工以及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分则

  第三条项目部员工请假,需向相关领导和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请假条》,并在综合部进行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员工假期满后,须到综合部销假,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四条相关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保证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相关审批人员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第五条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条》,因身体不适等紧急原因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联系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条员工请假2天以内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同意;请假3天以上部门主管(办公室)同意后,需经综合部批准;请假7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批准同意后,请假员工持《请假条》到综合部备案,否则请假不做生效。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经部门主管(办公室)批准和同意,否则做旷工处理。

  第八条部门主管(办公室)请假,须经总经理批准,报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员工确因生病不能坚持工作,请病假3天以上的,应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本或病假证明,病假期限届满时,员工应返岗。

  第十条女,年满20周岁;男,年满22周岁结婚的,给予婚假3天,请假超过3天的,工资不予计发;婚假到岗后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发证日期需是婚假前后一个月内。

  第十一条直系亲属丧亡,可以按规定请丧假3天。

  第十二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不到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第十三条每个月两天假期,不请假的可以结余到次月。

  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本规范制度的解释、修订权归综合部所有。

  第十六条本规范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天路公司夹江青衣江三桥项目部20xx年8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安全。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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