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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的制度

时间:2023-04-06 09:08:5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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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

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1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帮助保护机制”通过对政府机构、公安机关、学校、监护人等主体进行责任划定,为留守儿童的安全保驾护航。

  1、出事第一时间报告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

  2、公安接报立即出警

  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要联系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联系不上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留守儿童失踪: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

  3、遭受不法侵害、意外伤害

  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乡镇人民政府接报后应采取措施

  接到公安机关通报后,要会同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5、对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等行为下大力监管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6、监护人不尽责可撤销

  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无着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受损的,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有关留守儿童的制度2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开展“大手拉小手”爱心结缘活动,每一名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留守儿童登记制度:

  1、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2、每周至少要和留守儿童谈心一次,了解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上是否有困难,并要积极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3、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4、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上交政教处备查。

  5、帮扶人员有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教师与留守儿童家长联系制度

  1、在校内,做到三个“三”,即“三知、三多、三沟通”。“三知”指的是教师要对留守学生的基本情况、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父母外出务工的去向及联系电话等三个方面做到知情,并建立了留守生个人档案。班主任要做好“留守生”的摸底工作,将其在校的各方面表现记入档案,及时向监护人和外出务工家长通报“留守生”的成长情况,形成学校、家庭共同教育的局面。“三多”指的是教师要多与留守学生谈心交心(每半月不少于一次)、多开展一些充满人文关怀的集体活动(如组织同学为留守生过生日)、多家访。“三沟通”指的是定期与留守儿童的父母沟通、定期与监护人沟通、定期与编外家长沟通。

  2.在校外,建立“一组、一家长、一中心”。“一组”指的是学校在留守生中打破年级、班级界限,组建校外学习小组,由高年级各方面表现好的学生担任小组长。每个小组指定一名指导老师负责,每周组织一次集体活动,比如小组成员互相检查作业、开展校外表现评议等。“一家长”指的是从本地有较高威望的党员、教师、干部中聘请一批编外家长,其主要职责是做好留守生品行方面的教育引导工作,定期向学校反映孩子在校外的表现。“一中心”指的是鼓励有条件的退休教师或个人创办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3.学校开设了“二线一室”。即:开通“亲情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定期与子女通电话;开通“师长热线”,让外出务工家长可随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安排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心理医生,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同时还以“师爱助你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有助于“留守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各类活动,如主题班(队)会、“你在他乡还好吗”书信竞赛活动、集体生日、法制安全讲座以及“我为留守生献爱心”活动等,让“留守生”充分感受到来自学校大家庭的温暖。

  留守儿童活动制度

  1、每周举行一次集体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对留守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

  2、充分运用少先队活动和班委会两大活动阵地,对留守儿童进行五爱教育及遵纪守法教育。

  3、坚持不懈的开展文体活动,定期开展各种竞赛活动。

  4、鼓励留守儿童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培养留守儿童的实际操作能力及创新能力。

  5、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社会服务、信息服务活动,以提高“留守儿童”实际生存意识。

  6、积极组织各种形式文娱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生活。

  7、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课,提高留守儿童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聘请专业心理老师给留守儿童定期上心理辅导课,每月一次恳谈会,了解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9、根据学校实际,每周利用课余时间定期开展以下活动:每天安排一定时间让学生看看电视,了解国内外大事,增长知识和见闻。周一开放图书阅览室;周二开放留守儿童工作站;周三开放电脑室;周四开展文体等活动;周五开展交流活动。时间均安排在每天的课外活动,由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开展。

  10、各班充分利用节假日,有计划组织留守儿童开展快乐伙伴假日营活动,重点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兴趣小组、社会实践、文化体育、手拉手等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丰富留守儿童假日生活,引导他们参与健康有益的假日活动,磨炼他们的意志,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吃苦精神,提高他们独立自主,自理及综合实践能力,激发他们热爱家乡,立志建设家乡的热情。

  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学校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处、总务处、少先队负责人及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全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留守儿童信息登记制度

  1、各班每学期初要对留守儿童家庭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调查掌握留守儿童的动态信息。

  2、根据新学期学生变化情况,各年级、各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分人头,通过上门调查、走访群众等形式,逐一做好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统计,汇总后上报到学校。

  3、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重点记录“留守儿童”的现居住地、现监护人(或托管人)的姓名、关系及联系方式、父母工作单位及通讯方式等情况。

  留守儿童谈心交心制度

  1、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2、学校教师、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学生谈一次心,与他们进行零距离交心,了解他们一周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交流感情,培养学生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管理员负责每周“留守儿童之家”开放时间不得少于1天,负责儿童安全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每月至少与儿童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3、领导小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与儿童监护人见面一次,督促监护人加强对儿童的管理和教育。

  4、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月至少通过电话、书信等途径与家长联系一次,便于家长及时掌握孩子的成长情况,沟通儿童与家长之间的感情

  5、每年为儿童体检一次。

  6、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向儿童普及法律法规、科学文化知识,宣传文明新风,传播自护技能,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留守儿童正处于人生关键时期,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这些孩子往往感到“情感缺失”、“情感饥饿”,他们无法享受到父母在思想认识及价值观念上的引导和帮助,成长中缺少了父母情感上的关注和呵护,极易产生认识、价值上的偏离和个性、心理发展的异常,思想道德教育上出现缺失。为此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决不能忽视农村留守少年儿童这一特殊群体。

  1、建立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各班级要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全面登记,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以利于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2、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每学期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学校开通“帮扶热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

  3、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报告制度,对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4、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通过师生之间一对一、学生之间一对一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5、建立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学生喜闻乐见又积极参与的少先队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文体活动、法治安全教育活动等,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谐的情感交流平台。

  6、建立留守儿童管理教育责任制度,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共同关心、教育、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载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留守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工作要齐抓共管,天天讲、经常查、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严禁留守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班主任、科任教师要经常检查,学生之间要互相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3、安全工作要做到“八防”;防火、防水、防电、防中毒、防倒塌、防跌伤、防车撞、防意外事故。

  4、教育留守儿童放学回家路途要站好队、走路靠右行,不玩耍,过十字路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路队包干教师要负责留守儿童回家的安全。

  5、体育课、课外活动教师紧跟学生、严格管理、若发生不安全事故。体育课教师,各兴趣小组辅导教师要负全部责任。学校安排的各项劳动,班主任必须跟班指导、科任教师协同参加,精心组织,一同劳动,严防事故发生。若出了事故由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共同负责。

  6、课间活动由科任教师组织管理,不准学生随意走出校门,若发生不安全事故,按“前七分后三分”的规定,严肃处理。

  7、上下楼梯分别靠右边走,不拥挤,不打闹,不设置障碍,不准从扶手上滑下,不得随意开楼上后窗。

  8、对于违犯上述规定,酿成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留守儿童家访制度

  1、重视留守儿童家访工作,班主任要坚持对留守儿童进行家访。

  2、每学期要走进每一个留守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家生活情况,代理监护人的教育管理情况。

  3、加强与代理监护人联系与沟通,共同关心留守儿童成长。

  留守儿童亲情联系制度

  1、每学期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德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2、班主任每学期要对全班每位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以上家访,了解指导监护人开展正确的家庭教育。

  3、学校开通“帮扶热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充分发挥亲情联系电话的作用,让留守学生在课间、休息时、双休日或节假日与家长联系、沟通提供方便,增进学生与家长的感情。

  4、学校安排的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亲情联系情况记载。

  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制度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心理健康辅导和心理交流,扎实做好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疏导及教育工作。

  留守儿童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免费体检制度

  1、学校每月举办一次法制、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讲座,教育留守儿童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让他们身心都健康。

  2、为保障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学校每年安排他们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对他们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以及时了解孩子的身体发育情况和健康状况,做到有病早发现,及时治疗。

  留守儿童之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促进学校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留守儿童之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1、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准。

  (3)时效性原则。以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2、信息上报内容及要求:

  围绕学校留守儿童工作的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活动及时报送,成功做法和经验随时报送。

  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收集关爱留守儿童的相关信息及活动图片,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两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有关信息到县教育局。

  上报内容主要包括:

  (1)校内留守儿童工作思路、工作情况、进展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

  (2)学校召开的留守儿童各项会议的会议图片及会议主要内容。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的活动图片及活动报道。

  (3)学校每学期更新后的留守儿童花名册。

  (4)每学期初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拟定工作计划,期末要将本学期工作的开展情况写出书面总结。计划和总结要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县教育局。

  (5)在坚持上述信息必报的同时,鼓励教师或爱心人士报送包括调研报告、汇报材料等在内的调研性信息。

  3、报送方法:

  (1)文稿采用电子文档格式,通过网络以附件形式或纸质材料上报。

  (2)新闻报道直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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