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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31 19:26:00 制度

养殖场规章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殖场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场规章制度

养殖场规章制度1

  疫病对养牛业的危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全面执行综合性防治措施,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消毒防疫设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有防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保证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全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防重于治”的`方针,搞好综合性兽医卫生防疫工作。

  二、新引进的牛,必须隔离30天后经观察检疫确认无病后,方可转入健康牛。

  三、场区大门入口处设有车辆消毒池,并设有往来人员消毒通道,不经消毒任何车辆和人员不得入内,各消毒池可根据情况,随时添加药液以保持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冬季可改用石灰粉。

  四、每栋牛舍入口处也要设有消毒池。

  五、一切进入场区的领导、技术人员、饲养人员等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出入,工作服与胶靴每周集中清洗一次,并用紫外线消毒5分钟后备用。

  六、非生产人员不准进入生产区,必要的参观者经场长同意,到消毒室换衣服、鞋、帽,在场方技术人员带领下参观。

  七、外来人员不准在场区留宿。

  八、解剖病死牛要在指定地点进行,解剖后的死牛及内脏一齐投入生物坑或深埋,并 xx消毒解剖场地及用具。

  九、场内严禁其它家畜进入,并根据情况随时开展灭鼠、灭蝇等工作。

  十、牛场全体职工有义务向场领导或有关技术人员汇报周围地区的疫病情况。

  十一、不准购进和饲喂发霉变质的饲草饲料,饲料贮存和堆放要防潮、防鼠、有关人员要把好关,因饲喂发霉的饲草造成牛群损者,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负经济责任。

  十二、场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带头执行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并要进行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反防疫规定者,按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养殖场区环境卫生制度

  一、经常保持场区环境卫生,场区内不准随地吐痰,随便丢废弃物,严禁吸烟,场区严格划分卫生责任区,责任区的卫生由责任人维护,环境责任区应做到:地面、道路干净,牛舍周围整洁;废弃物堆积在指定场所,牛舍内卫生应做到:地面无陈旧积粪,设备无积尘,房顶无蜘蛛网。

  二、全场性环境大消毒,全场人员 xx消除牛舍内外垃圾,然后用0.3%过氧乙酸或3%火碱溶液喷雾消毒,每年5、10 月份进行。

  三、粪便必须经指定通道在指定地点堆放,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病死牛尸体应深埋或投入生物热坑。

  四、妥善保护水源,经常检测水源质量,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养殖场规章制度2

  (1)非生产人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生产区。特殊情况下,非生产人员经领导批准并经 xx清毒、更换防护服后方可入场。

  (2)猪场内内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他动物。定期灭蚊、灭鼠。

  (3)猪场员工或食堂不得外购生鲜猪肉及副产品。

  (4)猪场兽医人员不准对外诊疗动物疫病,猪场配种人员不准对外开展猪的配种工作。

  (5)兽药员要经常深入猪舍,发现猪病及早诊治。

  (6)猪场每半年对口蹄疫、猪水疱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伪狂犬病、乙型脑炎、猪丹毒、布鲁氏菌病等。监测抽血监测一次,以了解防疫效果。

  (7)当猪场发生疫病或怀疑发生疫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①场时兽药及时进行诊断,并尽快向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疫情。

  ②确诊为口蹄疫、猪水疱病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对猪群实施严格的隔离、扑杀、消毒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③发生猪瘟、伪狂犬病、结核病、布鲁氏菌病等疫病时,应对猪群实施清群和净化措施。

  ④全场进行 xx的清洗消毒,病死和淘汰猪的'尸体按GB16548进行无害化处理,消毒按GB16569进行。

  ⑤根据当地疫情和本场的实际情况,结合免疫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制订科学的免疫程序和选择疫苗、免疫方法。

  ⑥使用的疫苗必须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到有资格经营生物制品的供应点选购,禁止从非法渠道购置疫苗。

  ⑦疫苗必须按有关规定的厂家说明保存、运输和使用。

  ⑧免疫用具在免疫前后应 xx消毒。

  ⑨剩余或废弃的疫苗及使用过的疫苗瓶要无害化处理,不得乱扔。

养殖场规章制度3

  (1)生产区门口设有消毒池、更衣、换鞋、消毒室和洗手盆,消毒池每天要添加消毒水,保证消毒水的`有效浓度,每周更换消毒水一次,每3个月更换另一种消毒药。

  (2)进入猪场的人员必须换鞋更衣,紫外线照射15分钟后,在消毒盆内用百毒杀或新洁尔灭消毒液洗手或淋浴换衣换鞋后,从消毒池中趟过进入生产区,出入生产区的车辆要 xx消毒。

  (3)每天坚持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

  每周进行一次带猪消毒。半个月对场地、猪舍周围及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口等进行清扫(洗)消毒。

  (4)每星期对猪舍、保温箱、补料槽、饲料车、料箱等消毒一次。

  (5)猪只转群或销售后的栏舍要进行 xx清洗干净,然后再进行消毒,空置3天以上方可进猪。

养殖场规章制度4

  一、猪瘟:后备公猪6月龄或采精前免疫1次,以后每年免疫2次,每半年1次。

  二、口蹄疫:后备公猪6月龄免疫1次,以后每半年1次(浓缩灭活苗)。

  三、乙脑:5-6月龄免疫1次,以后每年4、7月各免疫1次。

  四、猪细小病毒:6-7月龄免疫2次,每次间隔时间为15天,以后每半年免疫1次。

  五、伪狂犬病:6-7月龄免疫1次,以后每半年免疫1次。

  六、蓝耳病:配种员2月免疫2次,间隔时间为20天,以后每年免疫2次。

  七、猪链球菌病:采精前1月免疫2次,间隔时间为15天,以后每年2次免疫。

  八、猪传胸、副嗜血杆菌:5-6月龄1次,以后每年免疫2次。

  九、传染性萎鼻:引进时立即注射,以后每年免疫2次。

  十、衣原体:采精产30天、15天各免疫1次,以后每半年免疫1次(油佐剂灭活苗)。

  十一、猪肺疫:采精前免疫1次,以后每半年免疫1次。猪人工授精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要求整洁、干净、卫生,每周彻底清洁一次;

  二、非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正常情况下不准进入实验室,采精员也不准进入实验室;

  三、所有仪器设备应在仔细阅读说明书后,由专人按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保养;特别是高压蒸气灭菌器,超声波洗净器,双蒸水器使用时更应注意人身安全;

  四、各种电器设备应按其要求选择适应插座,除冰箱、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等外,一般电器要求人走断电,干燥箱无人时设定温度不应高于100℃;

  五、物品、器皿的清洗、消毒方法:所有器皿应以洗洁精或洗衣粉清洗干净,再以蒸馏水漂洗,60℃干燥(玻璃用品干燥温度可高于100℃)后,以锡纸包扎器皿开口,玻璃器皿180℃1小时进行干热灭菌,非耐热器皿、用具以高压灭菌器121℃、20分钟湿热灭菌;

  六、稀释液的'配制、精液检查、稀释、分装一定按照人工授精操作规程进行;

  七、实验室仪器设备保持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使用的仪器设备,如显微镜、干燥箱、水浴锅、17℃精夜保存箱、冰箱、37℃恒温板、电子天平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显微镜镜头(目镜和物镜),应每2周用二甲苯浸泡一次,保持清洁;

  八、采精室与实验室之间的传递口的两侧窗只有在传递物品时才能按先后顺序开启使用。

养殖场规章制度5

  产地检疫申请报告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的动物在出场2-3天(或当日)应向当地乡镇动物防疫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动物防疫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场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控数额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

  二、按全进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三、严格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种时,按规定的动物防疫程序办理。

  六、病猪应及时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认真做好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养殖场规章制度6

  一、种公猪应单圈饲养,占地8-10平方米。

  二、每天饲喂3次,24人供应清洁饮水,日粮营养需平衡,喂量要适宜。

  三、每天必须完成喂料、清扫圈舍、刷拭猪体、驱赶运动等日常工作。

  四、每月对公猪舍高压冲洗消毒一次,每周带猪消毒一次。

  五、夏天采取降温,冬季采取保暖措施,使舍内温度夏季不高于28℃,冬季不低于15℃。

  六、青年公猪配种前,要经过耐心训练,每次时间不要太长,对成功采精的公猪应进行表扬,在一星期内隔天进行一次采精以巩固记忆。

  七、青年公猪每周采精一次,成年公猪每周采精2-3次为宜。

养殖场规章制度7

  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鸡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监督员的职责

  1、遵守检验检疫有关法律和规定,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职责。

  2、负责养殖场生产、卫生防疫、药物、有机饲料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3、负责对养殖用药品、有机饲料的采购的审核以及技术员开具的处方单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发药。

  4、监管养殖场药物的使用,确保不使用禁用药,并严格遵守停药期。

  5、应积极配合检验检疫人员和公司实施日常监管和抽样。

  6、如实填写各项记录,保证各项记录符合公司和其他管理和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

  7、监督员必须持证上岗。

  8、发现重要疫病和事项,及时报告公司和检验检疫部门。

  技术员的职责

  1、技术员负责病虫防治、监督员负责药品发放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不同病害,采取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监督员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监督员应准备好药品交付当日班长,并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害虫发生及鸡的生长情况,对鸡病虫害应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鸡和死鸡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公司,公司请权威部门予以确定,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措施。

  6、监督员应监督技术员的.病虫害发现情况,同时应将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公司及检验检疫局部门。采购员管理制度

  1、采购员采购药品物品,必须哟地方签字,采购单要上交一份到公司财务办公室存档备案。

  2、合理科学管理备用金,不能拿备用金做其他用途使用,更不能拿去做私人事情。

  3、采购药品、物品及时入库,办好相关手续。

  有机料管理制度

  1、有机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以及有机茶园里的蚯蚓等天然虫子。

  2、有机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有机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仓库管理员当面交接,并填写入库单,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有机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有机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有机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养殖场规章制度8

  为提高职工的生活水平,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减少疾病,以保证施工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1、有明显的卫生分工责任制度。

  2、炊管人员个人卫生应保持良好,按时进行体检,操作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经常剪指甲,便后及操作前洗手,卖饭时用夹子,作到货炊分开。

  3、饭票要每日进行熏气或高压蒸汽消毒。

  4、操作间、饭厅、库房要布局合理,整齐干净,作到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门窗玻璃光亮,灯具无尘土,夏季有防蝇设备,冬季要有保温防尘设备,作到无蝇、无蛆、无鼠、无蟑螂、无虫害。

  5、各种炊具、如刀、匙、墩、案板、屉、筐、盆水池、抹布、冰箱、冷库等,要严格生熟分开,洗涮干净,达到木见本色,铁不生锈,特别是盛过生鱼生肉的`容器,必须用热碱水进行彻底洗涮消毒。

  6、严格进行食品验收、验售制度,注意食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中卫生和容器的清洁,防止污染。一切销售的食品必须做到无毒、无病菌、无寄生虫、无腐烂霉变、清洁无变质,坚决做到不买、不做、不卖、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

  7、蔬菜、饭和购入直接入口的生熟食品,必须加热后再出售。

  8、蔬菜必须先洗后切,作到菜内无泥沙、无虫。小卖部内严禁出售非直接入口的食品,生吃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方能销售。

  (二)职工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室内布置科学合理,有明确的卫生轮流值日制度。

  2、室内严禁存放或使用煤气油炉、电炉、煤气罐做饭。

  3、室内四壁无尘土,无落灰和蜘蛛网,地面无痰、无纸屑、无烟头和火柴棒,门窗玻璃清亮,灯具无尘土。

  4、床上被褥衣服叠放整齐,摆放一致,床单枕巾清洁。

  5、床下一望到底,无死角、无杂物,鞋应放置固定地方,摆放整齐。

  6、桌上无尘土,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7、牙餐具洗刷干净,餐具要放在固定的地方,有遮盖,无剩菜剩饭。

  8、毛巾搭成一条线,脸盆摆放一致。

  9、夏季要有防蚊蝇,无臭虫。

  10、冬季凡室内生火炉的必须安装烟筒。

养殖场规章制度9

  (1)坚持自繁自养原则。

  (2)必须引进种猪时,引种前首先应调查产地是否非疫区,确定为非疫区后需在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资质的场选购。

  (3)按照GB16567规定进行检疫,并取得检疫合格证明,场方需提供免疫情况资料。

  (4)作种用的.应取得系谱、繁殖生产性能相关资料。

  (5)猪只在装运及运输过程严禁接触其他偶蹄动物,运输车辆在装猪前卸车后要进行 xx清洗消毒。

  (6)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30天以上,经兽医检验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养殖场规章制度10

  一、养殖场应遵守《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规定。

  二、养殖场落实疫情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人。

  三、建立疫情统计、登记、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四、养殖场应有专人每天对动物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发现动物疫情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五、报告疫情的同时,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防控措施,不得转移、出售、抛弃患病或疑似患病动物及尸体。

养殖场规章制度11

  一、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车辆随便进入场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上班不准迟到、早退。

  三、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四、牛场内严禁吸烟、违者重罚。

  五、上班时间不准酗酒、误事。

  六、全体员工有义务对牛的防疫、饲养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对采纳的'建议将给予鼓励。

  七、严禁虐待牛,一经发现,予以辞退。

  八、对待客人要态度热情、真诚、使用文明用语,举止言谈要谦虚礼貌。

  九、爱护财物、器具、不损坏花草树木。

  十、积极参加牛场举办的各活动。

养殖场规章制度12

  一、发生传染性较强的.动物疫病时,采取对染疫畜禽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办法。

  二、在发生疑似传染病时,立即进行全场消毒并进行紧急免疫接种。

  三、诊疗疾病时采取首轮常规药治疗避免产生抗药性。

  四、严把兽药采购关、验收关、建立完整的用药档案。

  五、严禁使用人用药、禁用药及其他对动物及人有害的药物治疗畜禽疾病,严禁非常规使用兽药。

  六、严格遵守休药规定,并按疗症用药。

养殖场规章制度13

  一、养殖单位(个人)负责动物疫情报告的法定义务。

  二、当动物发生类似传染病时养殖负责人或兽医人员应立即向动物防疫站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站立即向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报告。

  三、报告内容:

  ⑴动物发病时间和地点;

  ⑵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⑶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⑷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五、采取的`措施:

  ⑴将可疑传染病病畜禽隔离;

  ⑵对病畜进出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消毒;

  ⑶病死畜禽不得销售和食用。

  ⑷禁止畜禽进出养殖场。

  ⑸限制人员流动。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不得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养殖场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环境,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单位和养殖专业户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畜禽养殖按区域功能定位和环境质量现状,实行分区管理。

  第四条以下区域为畜禽禁养区:

  (一)主城区各街道辖区和其他区域的城市建成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

  (三)执行Ⅰ类、Ⅱ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第五条以下区域为畜禽限养区:

  (一)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区以外的居民集中区、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工业区;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准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三)执行Ⅲ类水质标准的水域及其200米内的陆域;

  (四)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各级风景名胜区外围保护地带,各级森林公园重要景点和核心景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第六条畜禽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区域为畜禽适养区。

  第七条畜禽禁养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的畜禽养殖场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责令关闭或搬迁。其中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其批准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因教学、科研等特殊情况需要保留的,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扩大养殖规模。

  第八条畜禽限养区实行畜禽养殖存栏总量控制。畜禽养殖存栏总量超过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的,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有关养殖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场环境管理规定和畜禽废渣综合利用规定。

  前款所称的畜禽养殖存栏控制总量,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流域)的环境承载能力确定。

  第九条畜禽适养区内发展畜禽养殖,应当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

  第十条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已划定的畜禽养殖区域。调整或重新划定畜禽养殖区域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第十二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300头以上的养猪场、1万只以上的养鸡场和100头以上的养牛场以及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二)畜禽养殖污染是指畜禽养殖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废渣(粪便、畜禽舍垫料、废饲料、畜禽毛羽等)、废水、恶臭对环境的污染。

养殖场规章制度15

  (1)对运猪车辆一定要 xx清洗消毒后才可装猪。

  (2)即将销售的`生猪,管理人员一定要清楚出栏前一个半月是否已进行浓缩五号苗的注射;

  一个月前是否已用药物,是否已达到规定的休药期。以确保出栏猪只质量符合无公害产品要求,体内无药物残留。

  (3)对出售的生猪装车前,一定要有免疫耳标。 贵南县龙本才让畜牧业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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