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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30 12:16:30 蔼媚 制度 我要投稿

设施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施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施管理制度(通用20篇)

  设施管理制度 1

  1、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台账》。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年度设备设施保养计划》、《年度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施管理制度 2

  一、目的和范围

  为了确保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发挥作用,延长使用期,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企业安全委员会与维护部负责所有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2.生产技术部、维修负责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

  三、要求

  1.对所有设备都要登记入《设备台帐》,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进公司日期并编号。

  2.每台设备都要分别编写操作说明书,明确工艺要求,并对操作人员现场培训,说明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正常的维护,包括清扫、清洁等,并应在操作过程中善于去发现奇声异响、漏油、漏电等现象,争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其电源并及时报告主管或通知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对设备进行维修,并将维修结果详细记录在《设备维修记录》上。

  5.设备维修人员应不定期经常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设备巡检记录上》。

  6.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公司的设备定期进行保养,并制定详细的保养计划,计划以3~6个月为周期较为适宜,需对设备进行保养时,应提前一个星期告知其设备使用人员,以便其好保养前的准备工作,并清理周边危险物质,确保检维修工作安全进行。

  7.对设备的易损配件,需有适当的备货。当检维修时需更换时,就不会影响生产。

  8.对安全设备企业安全委员会应安排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并将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上,对异常情况或有报警声响时应立即通知企业安全委员会。

  9.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后应重新安装好。

  四、相关记录

  《生产设备保养记录》aq-bh24《设备台帐》aq-bh25《设备巡检记录》aq-bh26《生产设备维修记录》aq-bh27《设备维修申请单》aq-bh28《生产设备保养计划》aq-bh29《安全设施台帐》aq-bh54《安全设施保养记录》aq-bh55《安全设施保养计划》aq-bh56《安全设施维修记录》

  设施管理制度 3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设施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装备、设施、货物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二章 装备、设施选购

  第二条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职工的安全。

  第三条 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第三章 装备、设施管理

  第四条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五条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此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人日常维护保养,有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部门经理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第六条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3)、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6)、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第七条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设备维修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4、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管理人员、维修人员负责,按照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继续使用,提出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等。

  第四章 事故管理

  第八条 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至1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

  第九条 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

  第五章 改造、报废管理

  第十条 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 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部门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技术部门审核,经副总理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 设备改造的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规定设备选择,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由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保存。

  设施管理制度 5

  (一)目的

  1、为了充分发挥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效能,使设备设施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与工艺设备同步运行,且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内的防尘、防毒、降噪以及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程序和要求。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分厂、职能部室。

  (三)总则

  1、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是生产设备设施的组成部分,设备能源部将其管理纳入正常的工艺装备管理之中,建立相应的设备设施台帐。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调试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四)职责

  1、安全部是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监督检查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选型、使用、维修保养及更新改造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服务和考核;负责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2、物资计划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采购,安全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采购需求计划的制定、进行设备安装和修理,设备能源部办理设备设施的报废手续。

  3、各分厂是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工作。

  (五)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

  1、设备设施操作者上岗前,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培训,重点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操作者经培训合格,且取得设备设施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使用必须严格按“三定一证(使用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作业指导书,凭设备操作证操作设备)”要求进行管理,遵守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并负责填写各种设备设施运行记录。

  3、设备设施操作者应具备“三好(管好、用好、修好设备设施)”、“四会(会操作、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设备故障)”、“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项纪律(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清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查)”的基本技能和设备管理意识,在开机前应认真做好重点设备的日常点检工作。

  4、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凡因故停用设备设施应办理停用手续,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1)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由操作者负责,做到:

  1、班前认真检查设备,按规定做好设备的点检工作和润滑工作;

  2、班中遵守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

  3、班后做好设备清扫、润滑工作。

  (2)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应与工艺装备一并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

  1、设备设施的定保工作在每年的元旦、五一、高温停产、十一和春节期间进行。设备设施的定保以设备操作者为主,维修人员进行指导和配合,按设备设施定保标准进行。

  2、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设备设施定检内容进行设备设施定期检查,并做好定检记录。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的`故障管理

  1、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关闭电源,防止故障扩大,通知设备能源部,按设备设施管理规定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抢修。

  2、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停止或限量排放污染物,预计停机时间超过4小时的,必须将故障信息上报设备能源部。

  3、设备设施故障排除后,设备操作者应对设备进行认可,并和维修人员填写《职业危害因素控制设备设施停运、维修记录单》。

  (七)设备设施的报废与更新管理

  (1)设备设施报废的条件:设备设施经更新改造后性能仍不能满足职业危害因素防治防护设计要求和保证处理后作业点排放达标的防治设备设施。

  (2)设备设施报废的审批程序:凡符合报废条件的防治设备,由安全部组织全面检查和初步技术鉴定后,填写《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申请表》,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3)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报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其程序下列要求执行:

  1、计划的编制:安全部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收集工会和员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更新投资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解放公司级归口部门。上级归口部门批准后,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按财务预算指标,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2、项目的实施:安全部会同分厂提出初步方案及技术要求,并报设备能源部,进行委托安装。

  3、物资计划部组织召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大会,安全部通报项目技术要求,物资计划部通报其它商务要求,待各供应商编制详细技术方案并上报安全部,设备能源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技术方案和供应商。

  4、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5、项目完成后,由设备能源部和分厂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6、设备设施的技术资料管理:各单位应配备人员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收集技术改造后的资料归档等工作,以满足设备使用和维修的需要。

  (八)考核

  1、对于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进行有效的改造,从而减少职业危害发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企业有关奖惩规定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2、对因违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规程,违章作业、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者工作不负责者,按考核规定执行。

  设施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部门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防火与防爆的安全管理

  1、生产储存设备

  ①根据生产厂房库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的专业防火技术规范的要求。

  ②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③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要有防静电措施,应按国家防静电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④建筑物、装置等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安设防雷保护措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不准设置移动照明灯具,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难燃塑料管保护,防爆场所必须用防爆电器。

  2、动火、用火管理

  ①公司机修车间为可动火区域,其他场所均为禁火区。

  ②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③动火、用火的管理严格按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实施。

  ④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同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3、其他有关规定

  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②公司设立有总经理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安全环保生产委员会;各车间、班组等基层单位相应设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③安环部应根据公司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实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进行经常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结合事故预案进行演练,定期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④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⑤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包括消防栓、水枪、水带、干粉灭火器等)。

  ⑥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 ”(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⑦进入车间的一切人员绝对禁止吸烟、携带烟具、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严禁利用电器、砂轮等其他方法取火。禁止在生产区内打手机。

  ⑧外来人员如学习、参观、提货、送货及民工进入禁火区前,必须由接待人员向其说明如:公司禁止携带烟火的规定,安全规定告知,安环部有权对其进行检查;

  ⑨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防火帽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⑩办公室和更衣箱室等场所内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液体。

  四、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

  1、要认真做好作业场所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露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在生产过程中,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合格不得随意排放。

  5、对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生产车间内禁食,饭前洗手、洗脸,更换工作服,工作服单独存放。

  6、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扩散。

  7、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患者的工作。

  8、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职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9、对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可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五、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1、要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的管理工作,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发生事故,提高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

  2、公司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不能立即处置的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设备泄漏台帐,限期整改。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3、危险化学品泄漏时,应及时用警戒线将泄漏区域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其中。抢险人员应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止泄漏。

  4、泄漏物是液体,应先关闭排放系统各级阀门,阻止物料的泄漏。泄漏得到控制后即可通过清理,真空吸收,挖掘,使用吸收剂,桶装等措施恢复泄漏现场。泄漏物产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气),用水雾可以极大程度降低蒸汽的浓度。对于粉尘的泄漏,水雾或水帘能提供有效的保护屏障。

  5、员工必须清楚处理化学品泄漏应佩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存放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6、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车间、危化品仓库、罐区等生产及储存区域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与公司综合安全检查及车间、班组安全检查相结合,做好检查记录。

  7、规范工艺操作行为,降低泄漏几率。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工艺参数大的波动。

  8、加强泄漏管理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泄漏管理意识,掌握泄漏辨识和预防处置方法。新员工要接受泄漏管理培训后方能上岗。当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要对相关人员及时培训。

  六、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

  1、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的配电变压器和开关设备等应采取防雷措施。

  2、机房电源、视屏等设施必须设置防雷保护,且有良好的接地,地面必须安装防静电地板,并作等电位连接。

  3、接地引线必须符合规定,焊接时必须保证接触面良好,紧固。

  4、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

  5、进入规定的生产厂房内作业人员,应穿戴静电服工作。

  6、在易燃易爆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电击危险的场所、有产生静电导致其他事故的场所必须采取静电防护措施,对各种静电装置应定期维修保养和检测。发现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

  设施管理制度 7

  1、项目部应在项目管理计划中列入临设管理内容,并通过业主审查,经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批准。

  2、各施工分包商应在总承包商总图规划方案的规划基础上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分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经过总承包商的审查,协调各施工分包商之间的衔接关系。

  3、施工分包商对施工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管理应遵守总承包商《施工现场总图管理规定》

  4、施工分承包商进场前应向总承包商提交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临时用地、用电、用水一览表(可随“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提交),其中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临时用地面积大小、位置、标高等要求;

  b) 临时用电量大小、用电设备数量及其位置要求,临时电缆架(敷)设方位、走向及要求;

  c) 临时用水量大小、位置、水管敷设情况,污水的处理办法及排放量;

  d) 临时建筑物的规格、结构形式、主要建设方案;

  e) 道路交通走向。

  5、施工分承包商的临时仓库、临时堆场可根据总承包商的规划,尽量利用永久仓库或永久堆场,节省工程费用。

  6、原则上不允许施工分承包商利用永久建筑物作为临时设施使用,当施工分承包商确需短期使用时,必须书面向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能使用,且不得影响正式交工。

  7、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如果业主有条件提供时,应由总承包商与业主办理手续,并进行临时用水、用电的管理。通常由总承包商安装计量仪表,并向业主支付水、电费用。

  8、施工分承包商施工区域内的临时用水、用电由施工分承包商接管、接线,安装计量仪表,并向总承包商支付水、电费用。

  9、临时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分别由造成停水、停电的责任方承担。

  10、临时用地、用水、用电的提供和使用,应由有关方签订协议书。

  设施管理制度 8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黄石花湖变110KV电缆隧道土建工程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技部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3.2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3.2.1各单位应定期检查消防系统、电气系统及其它安全装置、设施的完整性,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处理。

  3.2.2对施工变动后不能及时恢复的安全设施,值班人员应督促施工人员采取临时替代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3.3安全设施使用与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要求。

  3.3.1新购入的安全设施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产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生产资质。

  3.3.2各种安全设施要建立台账,做到帐物相等。

  3.3.3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3.3.5消防系统必须定期启动一次,检验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带如出现老化、泄漏等现象要及时更换。

  3.3.6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监测,保证接地电阻≤4Ω。

  3.3.7对监控设施要进行常规保养、维修,保证正常、有效使用。

  设施管理制度 9

  1、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3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4、内容

  4.1各单位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

  4.2拆除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前,应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风险评价指导书》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3拆除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报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执行。

  4.4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5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5.1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4.5.2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应将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危险物品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报废。

  4.5.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5.4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设施管理制度 10

  为有效维护应急救援防护体系安全平稳运行,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命状态,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为避灾人员提供可靠的待援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各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管理规定

  1.所有职工在入井前必须接受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避难硐室的避难要求等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监处和各队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纳入日常培训计划中。培训内容包括:

  1)矿用避险设施应急组织流程

  2)硐室的结构、设计和工作原理;

  3)避难硐室内生存环境及活动要求。

  3.安监处要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知识纳入新工人入井前安全培训必授课程。

  4.避难硐室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和气密性;必须进行一次完整的打压测试以检验密封性能。

  5.每3个月对避难硐室的各项功能进行一次检验,必须进行仔细检验,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6.避难硐室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由其专职硐室管理员负责,其他硐室管理员协助。

  7.避难硐室不得挪作它用,避难硐室不得存放任何无关物品。

  8.各队必须在班前会上安排上岗人员在危急情况下逃生路线及其避难硐室内位置的一人一位对应关系。所有人员必须清楚自己所在位置的避灾路线。

  9.氧气测定器每月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调校,若未超规定误差范围可继续使用。

  10.二氧化碳测定器必须每半年进行一次零点和精度的调校。

  11.避难硐室内必须附置应急操作流程图和操作指南。

  12.避难硐室内急救箱药品必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13.建立气密性日常检查、仪器调校、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一人一位对应关系说明牌,并现场定置。安检科纳入安全检查,作为安全重点工作跟踪考核。

  14.避难硐室内饮用水食品要有详细食用说明,必须在保质期内定期更换。

  15.避难硐室供电停电后再次启动前必须进行送电前的检查。

  16.避难硐室内必须使用专用电话,不得与任何作业地点串联;通讯系统在正常状态下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17.严禁任意拆除或断开避难硐室的.外界供电、供风、通讯系统;如在特殊情况下断电,在供电恢复后,应立即送电,保证各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18.严禁任何人在维护、检修过程中敲打或撞击任何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19.除定期维护、专项检查(参观)、应急避灾时,任何人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

  20.在发生火灾、瓦斯或一氧化碳涌出、瓦斯爆炸事故时,作业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佩戴好自救器,按照指定避灾路线逃至与自己对应的避难硐室内。

  21.采、掘工作面避难硐室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纳入月度计划中,作为重点监管项目。

  22.部门、队级干部进入应急救援安全防护采区,必须巡查相关设施完好情况及检修维护等记录。

  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避难硐室的数量不得超过安全硐室的额定容量。

  二、考核办法

  1.安检部及各队未将应急救援安全防护体系知识列入日常培训计划的,给予责任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月。

  2.安装或拆解重组时未对密封性能进行检验,给予责任队机电队长(机电班长)、队长、书记分别罚款1000元/次。

  3.避难硐室挪作它用或放置其它物件,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4.队班前会必须对作业人员与避难硐室的对应位置进行详细安排,否则,处罚区队值班人员500元/次,处罚队长、支书200元/次。

  5.未对氧气、二氧化碳测定器进行零点和精度调校的,给予责任队罚款1000元/次。

  6.未对避难硐室内急救药品进行月度检查,给予责任队罚款500元/次。

  7.违反规定敲打、撞击急救设施、设备,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次。

  8.避难硐室内电话出现串联或通讯不畅,给予调度室罚款1000元/次。

  9.队设备检查维护、急救药品检查等专用台帐和对应关系说明牌记录不全的,视为未执行,给予责任区队罚款500元/项;弄虚作假者,给予罚款1000元。

  10.违反规定进入避难硐室内,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

  设施管理制度 11

  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6、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设施管理制度 12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五)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六)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七)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八)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九)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一)在娱乐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设施管理制度 13

  一、范围

  工艺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高压设备的防爆卸压装置、低压真空密封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固定装置、灭火装置及气体自动检测装置、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均属于安全装置和防护实施。对以上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维护,保证灵敏好用。

  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和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特种手套、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对防护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二、管理分工

  由安全部负责管理防护器具,生产单位负责管理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

  分工原则

  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员管理。

  凡属电器的`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有电气、仪表工程师管理。

  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有公司安全员管理。

  三、维修与检验

  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部门同意。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岗位配备的过滤式防毒面具,应与使用人员头型相适应。

  各种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必须仔细检查。

  各种防毒面具应定点存放

  个人使用和保管的防毒面具,应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车间应有防爆手电、防毒面具、隔热手套、胶靴、防护服和安全带等急救器材,以备抢救用。

  安全带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腐烂和强度下降,定期进行强度试验。

  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电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结缘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五、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设施管理制度 14

  一、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二、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

  三、单位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四、消防值班人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维护保养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单位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六、单位必须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全面清洗。

  七、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护保养。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公司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公司,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公司或友邻公司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设施管理制度 15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设备的管理是为了保证设备的健康,加强维护与计划性检修,依靠技术进步,坚持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由监控队队长负责,其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保持设备完好。

  第四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必须按要求取得“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进行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第五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到货后,供应部门应及时会同监测部门、供应商共同开箱验收,三方办理验收手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供货单位协商解决,确认数量、质量无误,移交监控队。

  第六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配套的制造厂家原始图纸、安装使用说明书、资质证明、合格证等技术资料,要妥善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相关的规定祥见《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七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供应部门移交监控队后,监控队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库管员将所有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八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投入使用时,监控队库管员要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同设备领用人共同确认出库的数量,库管员将领用设备(包括配套的零配件)逐一填写《安全监控设备、仪表台帐》。

  第九条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报废: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原价80%以上的;

  (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

  (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

  第十条 根据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不定期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竞赛活动,对作出显著成绩的设备专责人和集体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一条对由于设备管理不善,设备发生严重事故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根据情节对分管负责的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设施管理制度 16

  一、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①产品生产许可证。

  ②出厂合格证,不得购买劣质品。

  二、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晾晒,以免受潮霉腐。

  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4、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三、使用制度

  1、安全网

  (1)、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2)、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4)、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5)、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2、安全帽

  (1)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2)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之间。

  (3)、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安全带、安全绳

  (1)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劫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30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设施管理制度 17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设备设施验收过程的管理,确保设备验收工作合理、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设施。

  三、职责

  1、设备管理部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专门负责部门。

  2、设备使用部门:严格地按设备的技术参数,对设备的性能进行功能验收工作;依据综合的设备选型参数,对设备的加工能力进行验收工作。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1、设备开箱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工作,设备管理部门需对设备的规格型号、外型尺寸、安装位置、设备的固定、土建配合、管线连接、电气连接认真确认无误,整个安装过程按照设备安装规范标准和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对设备的各部分进行检查验收。

  2、设备安装后,供应商或者公司派专人开始调试工作。

  (1)设备调试前,调试负责人员须制定详细的调试方案,并报设备科主管审批后实施。设备调试方案应包括调试时间计划、调试人员及分工、调试实施办法、调试所需材料、仪表仪器等内容。

  (2)调试人需协助设备的安装,严格执行安装操作规范,避免设备变形或损坏。

  (3)调试人员在调试工作开展前需认真检查随机物品及资料是否齐全,检查设备的'各接头、管路等,检查调试所需用具是否齐备,检查安全装置,以保证正确可靠。

  (4)空运转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安装精度的保持性,设备的稳固可靠性,传动、操纵、控制等系统状态是否正常。运转应分步进行,由部件至组件,由组件至整机,由单机至全部自动线。

  (5)负荷试验。主要是为检验设备在一定负荷下的工作能力,以及各组成系统的工作是否安全、稳定、可靠。

  (6)精度试验。在负荷试验后按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例如,对专门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3、设备验收

  (1)设备验收项目主要针对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要求、运行状况能否满足设计或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2)设备验收在调试合格后进行,由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4、试车验收指在设备负荷试验和精度实验期间,由参与调试、验收的有关人员对设备负荷实验、设备精度进行确认。

  6、验收合格后,设备才能投入生产使用。验收不合格的由调试人员重新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7、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填写验收记录,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填写确认意见。

  设施管理制度 18

  1、首先要制定与之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护人各把其关。否则,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2、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查仪检查瓦斯,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3、必须穿不含化纤的工作服,穿不带铁钉的鞋。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4、所有维修人员不得带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和点火工具进入瓦斯管道。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5、检查甲烷测试仪是否灵敏可靠。因测试仪不准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要按三级或四级过失处罚责任者。

  6、配备2—3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7、检查处理瓦斯管道、阀门、设施时,应将甲烷测试仪从下风地段由远到近接近井口进行,当测试浓度≤1%时,方可接近小井打开井盖。违反操作规程,按一般违章处罚。

  8、打开井盖后,如瓦斯浓度≤1%时,维修人员方可入井作业。否则要视甲烷浓度情况进行自然通风,只有经测试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均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入井作业。

  9、检查处理(包括焊接)瓦斯管道及设施时,必须先关掉相应的.阀门(水封或加盲板)并进行瓦斯管道置换工作,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0、本工作至少应有三名以上专业人员进行,除操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一律站在距工作地点五米以外的上风地段观察监护。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1、在瓦斯小井进行排放水工作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佩戴合格的防毒面具,并执行1人排放、二人监护。监护人员站在离小井1—2m之内,并随时与井内人员取得联系,呼唤其名,当发生意外时,及时抢救。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2、排放区域(30m范围),应设专人站岗,以防外人不慎进入排放区。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3、在进行瓦斯小井排放水工作时,工作现场30m之内严禁有明火存在,严禁监护人员抽烟,严禁闲杂人员逗留,严禁监护人员与闲杂人员闲聊。否则,按严重违章处罚。

  14、排放工作应不少于4名专业人员进行。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5、排放现场必须配备2—4个合格的灭火器。否则,按一般违章处罚。

  16、瓦斯置放工作必须报批专门的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置放。否则,作业人员按一般违章处罚,施工负责人按三级过失处罚。

  设施管理制度 19

  1、目的

  为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同时防止环保设施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各车间负责环保设施检修、维护、保养等的管理。

  行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环保设施运行。

  3、要求

  台帐建立

  1)各车间建立运行台帐

  2)各车间建立检(维)修台帐

  检(维)修计划

  1)各车间在每年11月制定下年度设备、设施检(维)修、费用、备品备件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检(维)修期间监督

  1)各车间在检(维)修期间前要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安全设备、设施检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落实。

  2)办公室要督促检查检(维)修现场安全措施落实状况。

  环保设备、设施的使用

  1)各车间在环保设施投入使用前,组织相关人员制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

  2)设备、设施操作人员操作前,由设备所在部门对其进行设备操作规程的培训。

  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

  1)各车间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点检,并保存点检记录。

  2)环保设备点检内容:

  (1)环保设备、设施是否能正常运行;

  (2)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

  (3)环保设备、设施润滑、清洁情况;

  (4)其他需要点检的项目。

  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保养

  1)环保设备、设施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日常的清洁、润滑等工作。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监督。

  2)环保设备、设施保养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马上查明原因;报各车间维修。

  环保设备、设施的维修

  1)环保设备、设施维修人员按年度检修计划或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检修,并保存检修记录。检修完成应由设备使用人签字确认。

  2)正在修理的环保设备、设施在环保设备、设施显著位置放置安全警告标志标牌。并在设备开关处设置“禁止合闸”等标识牌。有必要时拉出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

  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定期检验、校正

  1)各车间负责按规定的周期实施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的检验、校正。

  2)各车间保管好检验机构所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将检验合格的标签张贴在检测设备的醒目位置,并注明有效期限。

  3)年度检验情况必须记录在《检测设备台帐》中。

  各车间按照备件的磨损和需求情况,购买必要的备件,每月对设备的备品、备件进行盘点。

  设施管理制度 20

  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以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统一由本单位专人管理;

  2、灭火器材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气压,每一年必须对罐体及灭火药剂进行一次检测、维护。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应由专人维护、保养;

  4、灭火器材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挡和损坏消防器材;

  5、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必须有维修、维护记录。

  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在自动状态下连续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随意中断运行,如必须中断,必须及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2、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3、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值班人员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册。

  (2)每周进行一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和检查。

  (4)每年本单位应联合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对自动化消防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结合器的维护、管理。

  (1)每月检查消火栓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观察有无漏水。

  (2)经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碍物,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尘土等杂物。

  2、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严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带、水枪,不得把消防水源当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火栓、水带火枪是否齐全好用;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每两月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2)每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正常的警戒状态。

  (4)每年应对给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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