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维修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维修管理制度1
为强化公司车辆修理费的使用管理,严格实行“一车一卡”修理费核算台帐登记制度,真实归集车辆实际修理成本,以达到降本增效之目的。现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行专人管理
(一)由后勤部指定专人即车队主管负责公司全部车辆定点修理管理工作。按照“就近修理”的原则指导修理厂家报送投标方案,通过公司招标确定有实力的车辆修理厂。属特殊车辆的修理厂家选定应报批,由主管副总审核。
(二)原则上公司所有车辆应按公司招标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车辆修理。若不按规定在指定厂家即性进行车辆修理所发生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费用。长途出差车辆故障的维修须电话申报车队主管,维修费用估计超1000元要经部长批准方可维修。
二、实行集中管理
(一)行政用车及生产用车都应归口到后勤部车队进行集中管理,必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家进行修理。
(二)上述车辆管理部门应对车辆的修理情况做好“一车一卡”修理记录和费用情况的登记工作。
三、车辆修理审批管理
(一)行政用车的车辆维修审批程序
1、日常维修
(1)车辆修理费在200元以下的',由该车辆驾驶员对修理车辆进行检查,提出车辆修理方案及费用预算,并须将维修方案报车队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维修。
(2)车辆修理费在200元以上的,须经车队主管的技术鉴定,并提出维修方案及费用预算,报部长同意后方可维修。
2、车辆大修
车辆大修按固定资产大修程序进行(须附大修预算费用方案),由车队主管对相关大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需大修的车辆报告进入OA系统,部长审定报主管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车辆大修。
四、修理标准
(一)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全年维修费控制标准为3000元,10万元以上单车的修理标准为4000元。
(二)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8年以内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维修费全年控制标准为4000元,10万元以上的车单车修理标准为6000元。
(三)使用年限在8年以内的车辆,长安、五菱单车维修费全年控制标准为5000元,10万元以上的车单车修理标准为8000元。
五、加油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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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真实归集修理成本
(一)若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而发生的修理费用,财务部门将不予报销。
(二)实行“一车一卡”修理费用核算台帐的登记制度,按车牌号、使用人进行归集各车辆的实际修理成本,并每月通过OA系统向上级填报。
(三)驾驶员差旅报销及路桥费用报销原则上按月实施,车队主管要与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协调并经OA系统上报。
七、强化车辆维护基础管理
(一)后勤部每月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驾驶员学习操作技能,开展安全学习教育,不断地提高驾驶操作技术水平,减少机件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的同时,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降低车辆安全事故率。
(二)车辆管理人员严禁向修理厂索要回扣或变相好处费,以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和维修成本的控制。
(三)后勤部车队要定期检查、统计、分析单车的维修费用情况。若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及时查找和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同时,要求车辆管理人员要根据各车辆维修费用使用情况,及时提醒驾驶人员安全意识和车辆维护意识,提倡厉行节约。
八、考核
(一)严格执行单车修理费定额核算管理制度,实行车辆按定额标准进行修理,须做到全年修费用不超支。若超支,其超支部分自理。
(二)公司车辆修理费用的开支将与绩效挂钩考核。
维修管理制度2
黄河工程维修养护企业,肩负着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工程隐患巡查、工程抢险等确保防洪工程安全的重任,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显得尤其重要。安全工作无小事,所以应该警钟长鸣,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作为维修养护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和监管要多管齐下,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职工人身安全,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牢固树立预防管理为主,安全发展的原则,切实抓好养护企业安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预防管理行为规范标准化是保护每个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止受到意外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对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管理,用规范化、标准化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约束。其次,对生产上岗人员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上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让每个上岗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身防护能力。特种车辆作业人员,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再次,从制度上下功夫,严把安全生产关,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管理安全,人人抓好安全的氛围。最后,要设置专职安全员,定期深入一线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对于用火、用电等各方面仔细排查,切实抓好有安全隐患必排、有安全漏洞必查、有违规作业必究、有安全隐患必改的重要环节,把可预见性影响生产安全的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从一些具体的实际案例中受到教育,得到启发,时刻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让安全生产预防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由于黄河大堤是重要的物流通道,大型车辆较多且车流量较大,出现交通事故的几率比较高,养护人员在大堤上养护时存在高危风险,任何疏忽大意都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通过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让每个人时刻绷紧安全意识这个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从制度到实施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为实现安全生产责任零事故把好关。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努力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共同构筑安全防线。
结合养护公司实际大力开展好各项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全竞赛活动,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安全技能比武”和“推行班组安全生产自主管理”等。同时持之以恒地坚持安全宣传,如可利用班组会议、施工、抢险现场等进行教育,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利用各种载体和形式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做实、作出新成效。
四、签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
养护人员进行外业施工或者对工程日常养护,面临着各种安全问题,为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和削减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养护人员全员签定“安全承诺书”,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人员,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和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安全承诺书”签名活动,把安全工作提高到应有的高度,从而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给每位施工人员思想上套上了一道安全“紧箍咒”,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五、增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严格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程施工期间,一是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养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器材,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从而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二是要做好安全宣传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安全员抓安全。在全体施工人员中,积极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安全操作程序。各工种严格执行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带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对违章批示、操作的当即遏制,确保平安。对用电装配做到经常搜检,防止电线接头呈现接触不良、打火现象,电器设备一律按尺度设置装备摆设漏电呵护器,按用电负荷配备尺度保险丝,确保用电平安。为保证夜间抢险或施工安全,要在施工现场两侧吊挂红灯示警,并放置专人夜间值班看管,以防发生意事故。四是开展安全检查。在现场设立了专职安全检查员,按照有关原则,重点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彻底消除。安全员认真进行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检查,消除或避免事故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消除在思想认识上存在的三个误区。一是对职工培训的认识误区。认为已连续实现安全生产多少年,大多职工也从事维修养护多年,觉得没有再加大培训力度的必要了;再者是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一味追求施工工期进度,没有时间、力量和精力来深入搞培训;由于领导重视程度和培训力度不够以及流于形式的状况,而事故恰恰最容易发生在对业务知识生疏、现场安全施工经验少的职工身上。所以,抓紧对职工劳动安全生产的.教育,也是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保障。
二是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对待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都知道“严是爱、松是害”,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安全管理人员或干部干部对安全管理存在着“三怕”思想:对上怕担责任,对下怕得罪人,对工作怕吃苦受累,造成形式主义、好人主义、官僚主义的严重局面,导致在执行和落实当中出现“缺位”现象。
三是目标和落实措施上脱节的误区。有些企业虽在年初签订了目标,又与上、下级签订了责任书,但过后并没有落实措施,使责任书流于形式,成了一纸空文。
总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不断探索、巩固和创新,努力走出一条适应工程施工安全、操作性强的管理路子。时刻保持良好的、稳定的安全生产局面,做到筑牢防线、长抓不懈、警钟长鸣,把好安全生产关。
维修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对公司车辆维修的管理,减少车辆的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车辆维修管理的相关事宜。
第3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分为日常维修与送修理厂维修两种。
第二章 车辆维修规定
第4条 公司货运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即每辆车的司机必须固定,车辆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
第5条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第6条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填写《车辆维修说明单》,详细说明维修的项目和损坏原因,经车辆主管审核并预算费用签字后报综合办进行审核,属于100元以下修理项目的,由车辆主管报请综合办主任批准修理;100元以上修理项目的,由综合办对车辆进行现场验证,报请总经理批准修理。
第7条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8条 公司的公务用车和高级车辆及特种车辆进行维修时,必须由车辆主管提出书面维修项目申请,由综合办主任组织人员现场验证,并对修理费用做出认真评估后,报总经理批准,送达指定维修厂修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第9条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综合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第10条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第11条 车辆维修完成后,司机或车辆主管需要对车辆的维修结果进行验收签字,中修、大修项目必须由综合办参与验收签字,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批。
第12条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第13条 司机必须将车辆维修中替换下的车辆零配件带回公司,由车辆主管负责清点,并交综合办办签字验收,登记入库。若进行处理或再利用时,经履行有关手续,经领导审批后办理。
第14条 车辆替换的配件由综合办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保管。
第15条 车辆主管应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并妥善保管,并要登记造册。
第三章 车辆修理费用及报销
第16条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第17条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及车辆的大修、中修费用由制定修
理厂点每月25日前到公司统一结算,当月可开具正规税票的当月给付,当月不能开具正规税票的,可先行请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待正规发票到位后再行换票给付,每月超过25号以后的没有确认前的`费用不予报销。其中制定修理厂的选择、修理费的商谈由车辆主管、综合办主任及财务部部长共同确定。
第18条 车辆修理的费用不得超过审批的金额,修车完毕后司机或具体承办人应将《修理费用明细表》、审批报告及废旧零部件的收据交车辆主管审查,车辆主管报综合办主任审核。
第19条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200元以下修理项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经200元以上车辆主管经综合办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20条 车辆在路途中进行维修时,司机也必须带回替换下的废旧零部件,并经车辆主管进行登记核查,同意交由综合办审核、登记、验收保管。
第21条 修车时司机所提交的修车申请应详细说明修车类别、项目、部位及费用预算,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下时,由综合办主任审批;在核定的修车费用额度以上时,经综合办主任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车辆的大修、中修必须经过综合办主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22条 驾驶人员因人为因素造成轮胎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轮胎总价30%。
第四章 附则
第23条 本规定由综合办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人事行政部所有。
第24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25条 公司原有制度与本规定冲突者,自本规定颁布实施之日起,自动废止。
维修管理制度4
设备维修是指设备技术状态劣化或发生故障后,为恢复其功能而进行的技术活动,包括各类计划修理和计划外的故障修理及事故修理。为认真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定检维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周期和使用寿命,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检修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在检修工作过程中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设备检修。
3、工作程序
3、1本厂检修工作的组织形式为混和组织形式;具体部门有:生产技术部、机修班、生产班组。
3、1、1检修计划由主管副总批准。
3、1、2设备科负责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准备大、中修项目图纸、技术资料并负责进行技术指导。
3、1、3生产调度负责协调安排检修时间,保证检修按计划进行。
3、1、4安保科负责检修现场的安全检查和财产保卫工作。
3、1、5大、中修项目由公司维修班负责,车间配合完成。小修项目由车间自行组织安排时间,维修班协助完成。
3、2检修计划管理
3、2、1车间主管设备主任根据设备定期检查,状态监测和诊断资料以及故障计划好检修的.具体内容上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科。
3、2、2生产技术部设备科制定检修技术任务书、工艺文件资料、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方案。
3、2、3主管副总落实检修负责人(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安排检修时间。
3、2、4任务单位提出需换件明细表及图纸、专用工检具、研具的图纸和清单。准备好备品、备件、材料、工用具和检修设备。
3、2、5上述文件和资料交相关部门落实。计划组织备品、备件、工具、器材、安排检修时间。上报主管副总审批。
3、3检修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3、3、1大、中修检修项目检修单位需会同主管部门、安保、生产技术部、车间对检修现场进行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由安全部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管。
3、3、2小修项目由车间安全员,维修工、操作工严格按设备安全操作、检修维护规程进行检修作业。做好安全检修记录。
3、3、3车间负责人是本单位检修第一负责人,对安全负总责,安全员负具体责任。各检修项目负责人是本项目第一负责人,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负总责。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项目的安全具体责任。
3、3、4专职安全员对本项目检维修的所有工用具,设备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记录交安全环保科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3、3、5检修项目车间按规定办理相关作业票证。
3、4检修类别和时间
3、4、1小修:对设备的个别零件进行检修,基本上不拆卸设备的复杂部分,一般利用空班或交接班时间,由车间组织实施进行。内容包括:
3、4、1、1更换已磨损的个别零件和填料。
3、4、1、2清洗不需大拆卸的个别部件。
3、4、1、3更换部分润滑油和油脂,调整串动和间隙尺寸。
3、4、1、4对电机进行吹灰和干燥。
3、4、1、5对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3、4、2中修:对设备的主要部件进行解体检修。内容包括小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2、1更换成套部件。
3、4、2、2清洗复杂部位零件。
3、4、2、3更换部分磨损过限的轴承和轴瓦。
3、4、2、4更换电机个别线圈和部分绝缘,对电机线圈进行涂漆烘干。
3、4、3大修:为使设备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和达到额定能力而进行全面解体检修。内容包括中修内容和以下项目:
3、4、3、1更换或加固重要的大型部件。
3、4、3、2全部重绕电机线圈。
3、4、3、3调整整个机械和电气操作系统。
3、5检修时间一般根据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实际情况确定检修时间:大修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中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小修一般根据设备设施使用具体情况随时随地进行。
3、6检修规定和原则:
在整个检修过程中坚持文明修理。做到;五不乱用、三不见天、三条线。
五不乱用:不乱用大锤,管钳,扁铲;不乱拆,乱拉乱顶;不乱动其他设备;不乱打保温层;不乱拆其他设备的部件。
三不见天:润滑油脂不见天;洗过的机件不见天;拆的设备、管口不见天。
三条线:设备的零件摆放一条线;材料物资摆放一条线;工具机具摆放一条线。
3、7在整个设备检修过程中,要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按步骤进行检查。严把工序质量关。前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检修质量。
3、8检修项目完成后,检査人员应会同检修任务单位、车间设备员和操作工人共同检查。进行载荷试验,达到检修质量标准。作好检查记录。
3、9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清理干净检修现场。做好检修记录备案。
3、10在检修过程中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改造和淘汰落后老设备。
3、11验收:
3、11、1大、中修检修项目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主持有生产、设备、安全、车间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系会议组织实施验收。主要设备由主管副总主持,一般设备由设备科主持。
3、11、2验收人员应有岗位操作工、检修单位(维修工)、主管技术员和安全检查员。
3、11、3验收时应对设备做空、负载试验,并记入交工验收记录。检修单位要做好检修记录,将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并做好交工资料交设备科存档备查。
3、11、4检修项目未达到工艺要求和质量技术标准不予验收。
维修管理制度5
1、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消除缺陷和事故处理。制止乱扯线路及浪费电能现象。
2、了解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及存在的缺陷。负责提出电气设备的检修计划和技改方案。
3、负责外包工程电气部分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
4、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制止违反“安规”或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施工、作业。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负责电源设备的安全可靠供电。
5、经常向有关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和供电线路的使用情况。根据实际提出对线路及设备的改造建议。及时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和线路,提高设备使用完好率。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如实汇报。
6、做好工具、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和图纸资料的使用和管理。
7、搞好协作,积极配合各工种完成维修任务。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维修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益,确保学校各种设备设施能正常安全运行,现就学校维修方面事宜特做如下规定:
一、所有设备设施维修归口到总务处管理。
二、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需要维修时,各处室主任必须提前3个小时进行书面通知。200元以下者报总务处主任审批,200元以上者报校长审批。
三、各处室对人为损坏的设备、设施必须进行认真核查,及时报总务处相关人员按损坏程度核定赔偿金,所分管处室负责人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负责追讨当事人对所损坏设备设施的赔偿金。所有赔偿金都必须交到财务室开票,总务处见财务室开出的票据和处室主任的书面报告后进行维修,否则不予办理。
四、对于相当重要或对人身安全构成威协的`设备设施的维修,处室主任应当机立断地进行处理,可不报告,先处理,且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好。但金额较大的维修要与校长或总务主任通气,事后应在一天之内报告总务处登记。
五、各处室分管场所、设备设施分工如下:
1、总务处负责学校公共场所的设备设施管理。
2、教务处负责图书室、教师办公室及体育等设施设备管理。
3、德育负责教室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4、安全办负责设备设施的保管,发生盗窃后应及时报告。
5、电教处负责电子备课室、机房的所有设备设施管理。
各处室主任要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和学生活动实习场所经常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维修管理制度7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 、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由交接双方负责人签字认可。
4、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措施。
(4)检修中经常遇到的重大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检修各工种所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器具的使用要求和佩带方法。
2、对于重大项目、危险项目的检修和抢修,其安全教育应重点安排。
(四)检修器具、个体防护器具、应急器材的配备。
1、对检修所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2、检修现场根据大、中修和抢修的具体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个体防护器具(如空气呼吸器、长管防毒面具)、救护器具和消防器材,并做好检查,保证安全使用。
3、检修现场按规定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并在检修前进行检查确定是否好用。
4、要确保检修现场的消防用水。
二、检修过程的安全管理
(一)检修前现场的安全要求
1、检修时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堆放应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输送管道附近不得设置临时检修办公室、休息室、仓库、施工棚等建筑物。
3、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4、检修现场必须保持排水沟通畅,不得有积水。
5、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
6、易燃易爆生产区、储罐区、仓库区内或附近的路段,应设明显的标志,限制或禁止某类车辆通行。
7、道路应设置交通安全标志。
8、检修或施工需要占用道路,必须办理断路审批手续,并应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9、检修现场应根据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二)检修人员行为的安全要求
1、所有检修人员必须持有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作业证才能上岗检修。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同时持有有关部门发给的特种作业证,才能上岗作业。
3、从事夜间检修作业或零星项目检修作业,必须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安全监护。
4、从事特殊检修作业的人员在检修前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者,不得从事该项检修作业。
5、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品。
6、提倡文明检修,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来的废渣和废旧设备、管道,应及时清理。
7、在检修现场严禁吸烟。
8、检修区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检修现场。
9、检修人员必须遵守生产车间的安全规定,严禁乱动生产车间不需检修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器开关等。
(三)检修施工安全规定
1、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4、从事动火、吊装、高处、设备内、断路、抽堵盲板、动土等危险作业按有关规定办理危险作业票证,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5、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6、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7、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9、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时,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10、安全检修中的各项任务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任意改变,检修过程中发现问题,必须经原批准人确定方可改变。
11、安全环保部门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危及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
三、检修完工后处理
(一)检修完毕后现场清理
1、检查各项检修项目、测试项目、探伤项目等,应无漏项。
2、检查检修所用的盲板,应按预设的如数抽回或加入。
3、清扫管线,应无任何物件阻塞。
4、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和安全设施,以及拆除的盖板、围栏扶手,以及避雷装置等应恢复原来状态。
5、清除设备上、房屋顶上,厂房内外地面上的杂物垃圾。
6、检修所用的工机具、脚手架,临时电线、开关,临时用的警告标志等应清出现场。
(二)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
1、停车大修或系统检修后进行开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小组要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做到检修质量不好不开工,堵漏不彻底不开工,安全措施不好不开工,卫生不好不开工。
3、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工准备。
4、开工前对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
5、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变更情况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修改规程,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6、检修的压力容器储罐等设备及管线,必须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未经试压的设备、管道不能投入生产,以确保开工一次成功。
7、检修后的系统设备,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和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检修后设备的存档管理:(4个收集)
1、收集与设备有关的检修方案,验收资料、竣工图纸。
2、收集与设备有关的安全装置校验、更换、修复的技术资料。
3、收集与设备有关的技术总结、施工进度表和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4、收集与设备有关的其他文件、技术资料。
维修管理制度8
1. 加油员加油前应提醒司机同志熄火加油。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和加油机的保护设置进行检查。(包括静电防护装置、电器防护装置等)
3. 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负责人进行解决,不能延时报告,更不能不报。
4. 安全管理人员经常监督工作人员,不准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 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工作人员加油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操作。
6. 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用具等是否有效。
7.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卸油进行监督,决不允许违反卸油操作规程,如发现有违反卸油操作规程的,应立即制止。
8. 每季度对全站内的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9. 对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如需整改,则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10. 在雷雨季节应特别加强安全巡检和防护。
维修管理制度9
1目的
规范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检维修管理,保障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设施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3.3 gb 2894 《安全标志》
3.4 mn-01-02 《设备检维修管理办法》
4释义
4.1检维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5职责
5.1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制定本细则,并组织执行。
5.2公司生产管理部监督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3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的全程监控管理,包括设备检维修前的设备倒空、置换、委托分析、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措施的落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核查,检维修过程安全监护等。
5.4检维修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核查检维修作业安全条件,落实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检维修安全作业方案。
5.4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4.1作业人员职责
a)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b)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获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检维修作业;
c)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d)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4.2监护人员职责
a)对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制定的措施不当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时,应当立即制止作业;
b)对作业现场负责监护,作业期间不得擅离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当发现违章行为或意外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报警;
c)作业完成后,检查作业现场,确认无安全隐患。
设备检维修作业监护人由申请单位指派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的人担任。
5.4.3现场hse责任人
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hse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当发现违章行为和意外情况,应及时制止作业。
现场hse责任人由申请单位指派,一般是班组兼职安全员,涉及风险性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时,应由本单位hse工程师或主管担任。
5.4.4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设备检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4.5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5.4.6申请单位批准人
必须到现场了解设备检维修作业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审查作业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并得到落实后,方可签字批准作业。
申请单位批准人由申请单位指定熟悉生产与设备状况,对安全生产与安全作业具有管理责任的人员担任。
6要求
6.1管理原则
6.1.1外来检维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维修施工业务。
6.1.2在签订设备检维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6.1.3当设备检维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其他危险作业前,须按规定先办理《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6.1.4《设备检维修作业票》作业期限由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般情况下需与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据设备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维修方案,检维修方案应经申请单位审核。检维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维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6.2检维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检维修前,申请单位应对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有关检维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b)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c)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d)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6.2.2检维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6.2.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维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维修方案交底。
6.2.4检维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维修组织落实、检维修人员落实和检维修安全措施落实。
6.2.5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6.2.7申请单位负责设备的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交出。
6.2.8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与申请单位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维修安全要求。
6.2.9应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对检维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6.2.11对检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6.2.12对检维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6.2.13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维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用品。
6.2.14对检维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6.2.15应将检维修现场影响检维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6.2.16应检查、清理检维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
6.2.17需夜间检维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6.2.18检维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6.3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3.1参加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6.3.2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3.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6.3.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6.3.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维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维修人员避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监护。
6.3.6夜间检维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维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3.7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维修人员安全时,申请单位应立即通知检维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且确认安全后,检维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
6.4检维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4.1因检维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检维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离现场。
6.4.3检维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
7工作程序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8附则
本细则由公司设备工程部负责解释。
9附件
《设备检维修作业票》 (保存期为1年)
维修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不发生任何事故
二、责任主体
所在单位或车间
三、管理主体
动力处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检维修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安全管理主体
安全处负责检维修工作的安全监管
五、检维修作业票签发
由责任主体负责,关键设备设施报动力处
六、检维修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根据工作的需要,安排符合工作特点的.工作人员,同时有特殊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七、检维修器具的要求
对检维修工作中涉及到的工器具以及特种设备都要符合其工作的行业规范;
八、检维修工作注意事项
1、制定检维修方案,包括技术和安全等方面;
2、停车检维修或运行中的设备检维修,要进行工艺和电气交接,工艺班和电气班负责人参与并确认;
3、检维修前的安全交底:对检维修人员进行检维修过程中的风险告知,存在哪些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如何防范及应对;同时对应急方法、事故案例进行告知;
4、现场监护人安排到位,且监护人的必须具备相应的素质;
5、检修现场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品;
6、根据检维修工作的需要办理相关的安全作业票(证),如动火、吊装、高处、设备内、断路、抽堵盲板、动土等,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7、现场设立相应的警戒线或警戒标志;
8、根据检维修工作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
9、检维修完工时,要将设备设施的安全设施预以恢复,并进行完工交接;
10、做好检维修记录或档案。
维修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加油站维修管理,本着“谁使用、谁维护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快捷高效的解决设备设施出现的故障,提高加油站设备设施的运行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所指的日常维修,是指加油站设备、设施不需要停业的日常性检修。
主要包括:加油机维修,录像监控系统维修,发电机维修,配电系统故障维修,液位仪故障维修,供排水管路维修,防雷防静电设施维修,局部破损地面及围墙修补等项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加油站的日常维修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
公司管理职责
(一)安全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维修的管理、指导和考核。
(二)运管部是加油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的`监督管理。
(三)财务部是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费用的预算管理。
第三章维修流程
第五条维修上报
加油站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后,加油站及时将维修申请上报运管部。
第六条维修审核
运管部负责对上报申请进行审核、分类,属于大修的列入大修计划;属于日常维修的,提出维修要求,以《维修申请单》的方式通知安全部。
第七条维修下达
根据运管部维修申请,安全部估算维修费用和配件使用数量,送公司批准后,编制《维修任务单》,下达给维修中心。维修中心不能实施的项目,属于甲供设备维修的由维修中心维修人员直接通知甲供厂家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九条维修实施
1、维修人员持《维修任务单》领取配件;
2、维修人员按相关程序和规定,实施维修作业;
第十条
费用报销
按内控流程和相关规定,对维修费用进行报销。
第四章hse管理
第十一条维修作业要执行公司的《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涉及到临时用电、动火、登高、有限空间等特作业的,要办理相关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十二条维修前,加油站经理要审核相关作业许可证、《维修任务单》、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电工、焊工等特殊作业人员要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维修人员要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第五章日常维修管理
第十五条分公司根据维修类别、费用额度等因素,自行设定审批权限,分级审批维修项目。
第十六条非安装类信息、办公设备由信息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保修期内的设备、设施问题,由相关部门负责。
第十八条维修中心管理
1、人员配备。执行公司《关于调整、规范所属公司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的通知》的规定。
2、仓库、工具配备。配件仓库1间,防爆工具,绝缘手套、绝缘鞋、安全帽和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以及其他维修需要的工具、仪器仪表等。
第十九条配件管理
1、维修配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相关电子台账。
2、配件管理执行公司《配件仓库管理规定》。
3、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安全部每季度提报《甲供配件配货计划表》,工程建设处统一采购,非甲供配件由安全部按需采购。
4、甲供配件费用和甲供厂家维修费用由安全部每5季度结算一次。
5、更换的配件由维修人员全部回收,由配件仓库集中保管,甲供配件由公司工程建设处统一处理,非甲供配件由分公司处理。
第二十条
安全部每月总结维修工作情况,制定设备常见故障防范措施。每周五将影响加油站生产经营的维修项目、每月月底将月度维修项目及费用支出情况上报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12
1、维修热线值班是物业维修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每天24 小时接听报修电话,将报修内容及时通知到维修人员,并随时做好记录。
3、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标准用语,服务热情不讲粗话。
4、对维修服务范围以外的.报修,工作量小、便于处理的,通知维修工尽快解决。对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处理,可以向用户做合理解释,或者让用户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联系。
5、负责做好维修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料工作,负责在每月初将上一个月材料的进、出、存情况统计后,分门别类报综合管理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维修管理制度13
由于起重机的部件较多,针对各个部件的不同技术特性,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将检查的周期分为周、月、年,各个周期的具体内容如下:
1、每周检查与维护
每周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如下:
1)检查卷筒和滑 轮上的钢丝绳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压板螺栓是否紧固,是否有双螺母防松装置。
2)检查起升机构的联轴器密封盖上的紧固螺钉是否松动、短缺。
3)检查制动器上的螺母、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松动,杠杆及弹簧无裂纹,制动轮上的销钉螺栓及缓冲垫圈是否松动、齐全;制动器是否制动可靠。制动器打开时制动瓦块的开度应小于1.0mm且与制动轮的两边距离间隙应相等,各轴销不得有卡死现象。
4)检查安全保护开关和限位开关是否定位准确、工作灵活可靠,特别是上升限位是否可靠。
5)检查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响声。
6)检查所有润滑部位的润滑状况是否良好。
7)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阻碍桥机运行的异物。
2、每月检查与维护
每月维护与检查一次,检查与维护的内容除了包括每周的内容外还有:
1)检查制动器瓦块衬垫的磨损量不应超过2mm,衬垫与制动轮的接触面积不得小于70%;检查各销轴安装固定的状况及磨损和润滑状况,各销轴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5%,小轴和心轴的磨损量不应大于原直径的5%及椭圆度小于0.5mm。
2)检查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是否有断丝等现象,检查钢丝绳的润滑状况。
3)检查吊钩是否有裂纹,其危险截面的磨损是否超过原厚度的5%;吊钩螺母的防松装置是否完整,吊钩组上的各个零件是否完整可靠。吊钩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4)检查平衡滑轮处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对滑轮及滑轮轴进行润滑。
5)检查滑轮状况,看其是否灵活,有无破损、裂纹,特别注意定滑轮轴的磨损情况。
6)检查制动轮,其工作表面凹凸不平度不应超过1.5mm,制动轮不应有裂纹,其径向圆跳动应小于0.3mm。
7)检查连轴器,其上键和键槽不应损坏、松动;两联轴器之间的传动轴轴向串动量应在2~7mm。
8)检查所有的螺栓是否松动与短缺现象。
9)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底座的螺栓紧固情况,并逐个紧固。
10)检查减速器的润滑状况,其油位应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渗油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渗漏。
11)对齿轮进行润滑。
12)检查大小车的运行状况,不应产生啃轨、三个支点、启动和停止时扭摆等现象。检查车轮的轮缘和踏面的磨损情况,轮缘厚度磨损情况不应超过原厚度的50%,车轮踏面磨损情况不应超过车轮原直径的3%。
13)检查大车轨道情况,看其螺栓是否松动、短缺,压板是否固定在轨道上,轨道有无裂纹和断裂;两根轨道接头处的间隙是否为1~2mm(夏季)或3~5mm(冬季),接头上下、左右错位是否超过1mm。
14)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清扫,清除其上污垢。
3、每年检查与维护
每年维护与检查一次,除了包括月检查内容外还应有:
1)检查主梁的变形情况。检查小车轨道的`情况。空载时主梁下扰不应超过其跨度的1/20xx;主梁向内水平旁弯不得超过测量长度的1/1500;小车的轨道不应产生卡轨现象,轨道顶面和侧面磨损(单面)量均不得超过3mm。
2)检查卷筒情况,卷筒壁磨损不应超过原壁厚的20%,绳槽凸峰不应变尖。
3)拧紧起重机上所有连接螺栓和紧固螺栓。
4)检查所有减速器的齿轮啮合和磨损情况,齿面点蚀损坏不应超过啮合面的30%,且深度不超过原齿厚度的10%(固定弦齿厚);齿轮的齿厚磨损量与原齿厚的百分比不得超过15%~25%;检查轴承的状态;更换润滑油。
5)检查大、小车轮状况,对车轮轴承进行润滑,消除啃轨现象。
6)检查主梁、端梁各主要焊缝是否有开焊、锈蚀现象,锈蚀不应超过原板厚的10%,各主要受力部件是否有疲劳裂纹;各种护栏、支架是否完整无缺;检查主梁、端梁螺栓并紧固一遍。
维修管理制度14
1.各分公司、车队的车辆维修业务由安全技术部统一管理。
2.各分公司车辆的强保业务,由企业指定的修理厂统一安排强保,并经修理厂检查人员检验合格后签章。
3.承包车辆的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要保持车容整洁,及时发现和清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磨损。车辆的维护分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和季节性维护。
4.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具体应做到: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检视车辆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
5.一级维护,由本车驾驶员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转向、传动等安全系统。
6.二级维护,由修理厂执行。实行按季度强制保养,其作业内容严格遵照西安市维修行业管理处规定的`二级维护内容。另外,在强保中发现的故障隐患,必须强制修理。
7.季节性维护,由驾驶员负责执行。根据西安地区天气温度变化情况,春季维护定为4月份执行,冬季维护定为11月份执行。大修车辆或发动机总成大修的车辆的走合期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15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到场成立救援组,指导现场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各相关部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现场,积极控制事态发展和进行处理,按各自职责立即开展工作,把现场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2、密切配合,合力救援。若事故现场发生人员伤亡时,以“救人第一”为原则,全力抢救生命。救援组及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保证救援各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3、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弄清电力设备受损情况,采取技术措施,隔离事故设备。对受影响而停运的生产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生产工作。
4、全力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a)组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组织现场人员实施。同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救援工作的安全技术、组织实施。
b)所属各部门和有关生产班组要全力支持救援组的工作,按照救援方案和救援计划,各施其职,及时落实救援所需物资、器材、设备、资金等。
c)救援工作结束后,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组织人员验收,救援组制订《起动方案》,报领导批准后,撤离现场。
四、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责任制
1、设立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及安全责任人
2、经起重机械作人员全面检查(检查保养起重机械时必须停止作业),确认起重机已具备安全可靠使用条件,方可按指挥信号作业。起重机械如发生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应修理好后再投入工作,严禁带故障作业。
3、起重机械工作时,重物上不准站人,以免发生危险。
4、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信号和作业场区,避免发生过卷和碰撞。
5、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不准进入起重机械操作室内。
6、起重机械轨道和电缆要符合规定,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7、对违章指挥,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8、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动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五、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操作人员职责
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
1、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起重机械的性能、结构、操作方法及保养规则。
2、负责组织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及安全学习。
3、负责配合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
4、督促起重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随机出厂的有关《安全规定》规程。
5、办理起重机械的年审工作及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有关证件的年审换证工作。
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1、指挥人员应根据标准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3、指挥人员应站在能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mm~200mm稳定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六、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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