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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13:10:06 制度 我要投稿

【实用】维修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维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维修管理制度

维修管理制度1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4、各工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专业技术培训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并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5、企业实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生产安全由安全小组负责,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监督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6、严禁将危险物品带入维修现场,要害设备、由穿戴防护用品的专人保养和管理,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

  7、维修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不得酒后操作、打闹和聊天。

  8、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9、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10、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11、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2、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13、坚持安全检查和自查。

  安全检查内容:检查安全负责人员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员工安全执行情况;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安全教育情况。

维修管理制度2

  一、汽车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

  3、维修过程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

  二、接车、维修、检验流程

  1、车辆进厂送修时,客户应描述故障现象,提供技术档案和行驶证等有关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应认真听取客户陈述,了解车辆技术状况。

  3、车辆进入预检工位,检验人员经过检验确认维修项目,交前台对维修费用进行预核算,然后与客户联系或签订维修合同。

  4、车辆进入待修区,等待维修。

  5、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合格后,根据工时、材料结算清单结清费用,向车辆托修方提供结算凭证签字挂账。

  6、建立维修车辆档案。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经理或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登记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请托修方签字认可,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台接待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及漆工的做漆质量检验。

  3、各班组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检验员签字认可。

  4、严禁让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出厂。

  5、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三、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汽车维修质量,依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加强管理基础工作,制订并执行保障汽车维修质量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一)质量管理、质量检验人员职责;

  (二)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检验;

  (三)汽车配件、辅助原材料出、入库检验;

  (四)检测工具、设备计量检定管理;

  (五)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

  (六)《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实施和管理;

  (七)质量责任及维护托修方权益的措施。

  3、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及上海汽车相关技术规定。

  4、认真履行职责,实施全面质量管理。技术人员、维修人员、质检人员分别对工艺质量、作业质量、检验质量负责。

  5、汽车维修业户对车辆进厂、维修过程、竣工出厂的检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进厂检验时,应根据送修人反映、检测诊断和必要的路试,确定维修作业项目,签订汽车维修工单;

  (二)过程检验中,应严格执行主修人自检、班组长复检(互检)、过程检验员专检的三级检验制度;

  (三)竣工检验应执行国家、行业检验标准和上海汽车技术标准执行。

  6、加强仪器、设备的计量管理,接受技术监督部门的定期计量检定,不得使用未经计量检定或计量检定不合格的仪器、设备。

  7、经检验(检测)合格的汽车维护竣工车辆,由质检员签发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后,质量保证期规定如下:

  (一)汽车大修及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0日内或行驶里程20000公里以内;

  (二)汽车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30日内或行驶里程5000公里以内;

  (三)汽车小修、一级维护及汽车专项维修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竣工出厂之日起10日内或行驶里程20xx公里以内。

  9、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维修质量事故由维修业户承担责任。

  (一)未遵守国家、行业及省颁布的维修技术标准、工艺规范和有关技术规定进行维修作业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因承修方使用的`配件、原材料、辅助材料的质量问题造成的质量事故

  10、车辆竣工质量保证期内,由于驾驶人员违反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使用维护规定造成的车辆故障、损坏,由托修方承担责任。

  11、汽车维修承、托修双方发生维修质量纠纷时,双方均可向承修方所在维修行业管理机构申请调解。维修行业管理机构依据交通部颁布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办法》予以调解。

  四、汽车维修合同管理制度

  1、遵守《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

  2、按照承托修双方签订的维修项目协议(或合同)进行作业,不私自更改、减少维修项目或作业范围;维修产生的旧件按双方约定处理。

  3、按照报修项目维修作业;对附加维修项目,征询客户意见后处理。

  4、按公示的价格收取汽车维修费用,提供合法专用发票,并同时将汽车维修工时、材料明细清单交付消费者并提供竣工出厂合格证。

  5、遵守维修价格公示和价格备案制度,将维修价格明码标价并据实收取,使消费者明白消费。

  6、严格遵守承诺的汽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并提示给消费者,质量保证期内的返修率不大于5‰

  7、对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调解程序进行调解的纠纷,达到调解协议后立即执行。

  8、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竣工车辆。

  五、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1、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2、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3、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4、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5、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六、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厂区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或工作线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七、维修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八、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台帐供管理部门检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九、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车轮动平衡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轮胎平衡机在使

  用前必须先检查机体各部分润滑情况及电器部分的自检程序。

  2、轮胎平衡机在开机前,必须检查底座及固定螺母是否锁紧,以防运转时轮胎脱出。

  3、轮胎平衡机开机前,应仔细清理轮胎花纹中潜入的石子等异物,防止运转时飞出伤人。

  4、轮胎装卸时应防止碰撞平衡机体。

  5、轮胎平衡机在运转过程中,操作者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触旋转部位,在轮?胎旋转径向两侧均严禁站人。

  6、操作者镶嵌平衡块时,应确保镶嵌牢固,镶嵌过程中要注意用力方向和力度,避免大力冲击主轴,造成主轴弯曲变形。

  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净。油压式千斤顶的安全栓有损坏,或螺旋、齿条式千斤顶的螺纹、齿条的磨损量达20%时,严禁使用。

  2、千斤顶应设置在平整、坚实处,并用垫木垫平。

  3、千斤顶必须与荷重面垂直,其顶部与重物的接触面间应加防滑垫层。

  4、千斤顶严禁超载使用,不得加长手柄,不得超过规定人数操作。

  5、使用油压式千斤顶时,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顶升的过程中,应随着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设保险垫层,到达顶升高度后应及时将重物垫牢。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物体时,千斤顶的总起重能力应不小于荷重的两倍。顶升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确保各千斤顶的顶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轮胎轮辋拆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应检查:液压油箱内的油面高度,各油缸、油管接头处是否有漏油现象,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各平盘上的油缸是否同条,启动设备时检查油压是否正常。

  2、根据轮胎的大小将门架调至所需的距离

  3、将移动平盘上的托爪调至所需的范围,推出移动平盘。

  4、将轮胎放置在移动平盘上,用托爪锁紧轮胎内径,收回平盘。

  5、门架下行,将衬圈压离锁圈及密封圈位置,取下锁圈及密封圈。

  6、将压块放在轮辋及衬圈之间,调正门架压爪,压离挡圈,把衬铁放置在挡圈与衬圈之间,取出压块。

  7、用门架压爪张紧轮辋内径,将轮胎整体上移,调整平盘托爪至下挡圈内侧,下移门架,将轮辋压出;架压爪,上移,推出平盘,取下轮胎、轮辋。

  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永州市铭捷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维修管理制度3

  1.总则

  为加强白溪水电厂设备检修管理, 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保证电厂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本设备检修管理制度适用于电厂各类设备检修管理。

  2.职责划分

  2.1电厂运行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运行部是电厂生产运行、检修调度的中心。

  2.2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是电厂技术管理中心。

  2.3电厂生产计划部负责全厂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监理工作。

  2.4主设备大修、技改、“两措”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通过竞标外委。

  3.检修分类

  3.1缺陷处理和事故检修:指在设备发生故障或事故之后进行的非计划检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设备缺陷、故障、事故,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2定期维护:指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的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局部修理、保养和清洁,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3年度预防性检修:指按有关检修、试验规程和设备说明书要求,每年枯水期对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试验和检修工作。其目的是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发生,保持设备“健康水平”。

  3.4主设备大修:指按《发电厂检修规程》要求和设备状况,对主设备进行定期的大修,为计划性检修。其目的是恢复设备原有的技术性能。

  4.年度检修计划

  4.1电厂每年在枯水期对全厂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年度预防性检修。年度预防性检修的任务是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定检、预试、消缺、技改。

  4.2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根据《发电厂检修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等规程规范、设备说明书要求及设备运行情况制定。

  4.3年度预防性检修项目计划在每年9月由生产计划部提出,报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维护班专业人员对项目计划进行讨论、修改,形成“年度检修项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4维护部每年10月根据“年度检修项目计划”制定“年度检修计划”,报电厂厂长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公司下达电厂各部执行。

  4.5维护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检修计划”和“年度检修项目计划”进行年度预防性检修工作,不得漏项、延期、超预算。

  5.定期维护计划

  5.1设备定期维护项目在《维护手册》中规定,《维护手册》由维护部每年修订一次。

  5.2维护部应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维护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5.3定期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设备的'状况如何,必须按期进行。在定期维护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提出检修计划。

  6.检修质量验收

  6.1检修质量主要靠《检修规程》、《维护手册》、检修工序卡和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责任心来保证。设备检修维护完成后实行分类验收。

  6.2设备消缺验收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相应条款进行。

  6.3一般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值长和运行部主管复检验收。重大设备事故检修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4设备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由工作负责人自检,运行当值人员复检验收。

  6.5辅助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运行部经理和维护部经理验收。

  6.6主设备年度预防性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工程师自检、专业工程师复检,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部专业人员验收。

  6.7设备检修验收投运后,在保质期内发生因检修质量引发的故障或障碍,要追究工作负责人及验收人员责任。

  6.8外委检修工程由生产计划部负责监理,完成后,由总工程师组织运行部和维护班专业人员验收。

  6.9检修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规程规范、设备厂家说明书要求执行。

  7.检修报告管理

  7.1设备消缺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缺陷记录》、《设备检修交待》、《设备缺陷通知单》中完成。

  7.2事故检修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维护工作完成后,检修报告由工作负责人在《设备检修交待》、《定期维护记录》中完成。

  7.4年度预防性检修,主设备和与主设备同步进行的辅助设备检修报告,应在工作结束后七日内由设备主管工程师完成,专业工程师审核,主任工程师总结,十日内提交整体检修技术总结报告,报总工程师批准。

  7.5主设备大修报告在工作结束后三十日内由外委单位完成,主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8.检修现场管理

  根据白溪水电厂部门职能划分,检修作业管理是维护部的主要职能。维护部主要承担电厂设备消缺、定期维护、检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监理工作,确保检修作业安全、检修维护质量,按规定工期完成检修任务,控制检修成本。

  详见电厂维护管理制度之《检修现场管理制度》。

  9.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4

  一、严格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积极加强维修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

  三、对单位所有设备做到“三好"(管理好、修理好、运行好)、“二勤"(勤检修、勤保养)、"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修)。

  四、积极、主动、热情地接受各种维修任务,并做到及时、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维修任务。

  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安全。爱护设备设施,保管好配备的'维修工具,如若丢失照价赔偿。

  六、做到爱岗敬业,文明上岗,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七、服从领导管理,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任务。

  八、认真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九、因失职造成影响单位正常工作或设备损坏等,追究责任。

  十、聘用期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严重予以处分。

维修管理制度5

  为保证在对车辆实施修理和一、二级保养工作中的安全,确保修质量安全运行,避免各类机械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车辆进车间进行各类修理和保养,其修理质量和安全工作有修理车间负责,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2、在实施车辆保修过程中,全体修理人员均应严格落实修理工各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车间安全防火责任制”,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凡由于违章造成各类事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和车间责任;

  3、车辆总件大修(发动机)和二级保养后行驶30000公里以内,一级保养行驶1500公里以内,以及平时小修,由于确系修理质量问题,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机械事故(指返修费用)或由于修理质量引发的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修人负责赔偿以上损失的20%:

  4、凡因修理人员操作错误或违章操作造成造成机件损坏,承修人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30%;

  5、车辆保修中拆下的零部件,承担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善发生零部件丢失或灭失事件,承修人负责照价赔偿;

  6、对机械事故和车辆零部件事件的调查,确认和处理,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调查事实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6

  1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4职责

  3.1设备负责人对大检修进行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2安全负责人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3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4.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设备负责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年度大修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维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

  4.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检维修负责人直接下达。

  4.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

  4.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公司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4.2.2应根据检维修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b.编制检维修方案;(检修规程已明确的,能按照检维修规程进行检修的,可不再编制检维修方案。)

  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3检修作业管理

  4.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3.3安全负责人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4设施交接

  4.3.1检修前交接

  a.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当设备检修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e.检修后试车应与负责运行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f.生产设施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5、一般日常检维修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检修维护作业都应按规定记录。

维修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1本制度适用于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了作业过程中安全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2生产部是设备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

  2.1认真做好装臵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临时检修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中必须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检修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安排、检查、验收。车间检修现场必须有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2.2停工检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制度(规定)。

  2.3装臵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臵的物料,易燃易爆气体的排空,要缓慢进行,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2.4对盛装可燃性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应按规定进行彻底的清洗及蒸气吹扫氮气臵换,使其内部不含有余气,并用仪器测试指标合格后方可作业。

  2.5在吹扫过程中,装臵附近禁止动火。

  2.6严格禁止装臵停车后就使用压缩空气直接吹扫带油品管线和容器,以防止爆炸起火。

  2.7在停工检修中,罐、塔、管线、容器等设备如有易燃易爆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处应挂“有物料注意防火”警告牌。

  2.8检修中的用火规定

  2.8.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2.8.2施工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管理规定)。

  2.8.3禁止使用汽油或易挥发的溶剂洗刷零件及工服。

  2.9装臵检修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10严禁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交叉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不许作业。

  2.11高空作业使用电焊时,下方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电焊机电源要独立设臵电闸,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焊条的夹钳必须绝缘良好。在潮湿地点电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12使用气焊时,气焊作业施焊点与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五米,搬运气瓶时要轻拿轻放,气瓶上的防护胶圈、防护罩要保证完好,搬运氧气瓶的`手套上不得沾有油污

  2.13装臵检修期间的临时用电,均应按有关临时电源使用标准,认真架设,达到使用要求,手持电动工具要配备漏电保护器,并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完好。工作前要检查电源、线路是否绝缘良好,如有漏电现象一定要请专职电工进行修理。不得私自维修。在进行电气修理时,要设专人监护。

  2.14装臵上拆卸的设备及螺丝等部件,要妥善保管,特别是塔、架上严禁堆放零部件,以防落地伤人。

  2.15保证装臵检修现场消防设备、器材齐全、完好,严禁将拆卸的物品堆至路边,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16检修过程中如有改动,要绘出图纸,并做好记录和备案工作。以免装臵运行时发生事故。

  2.17在清洗油罐(容器)时如要进入,必须先用仪器测试有毒气体的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后方可进入,并加装送、排风安全设施。

  2.18在装臵、管线清洗排污时,要规范管理,装臵检修中的带油污的废弃物要放进指定的垃圾箱,然后进行统一处理。

  2.19加强厂区内行驶的机动车辆,特别是外部施工队伍四轮车的安全管理,要加强检查,确认车辆性能良好,严禁超速行驶,进入生产区必须挂灭火装臵。

  2.20任何施工人员不准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2.21对外来施工维修队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2.22检修期间要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管理规定,如发现违章操作,除处罚当事人还要处罚车间领导。对外部违章施工人员也要进行经济处罚。

  三、附则

  3.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3.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3.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维修管理制度8

  为了强化班组管理,提高设备检修水平,保障文明生产,参照《绩效考核的管理(试用)方法》及部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产方面:

  1、检查设备时,各检查人员一定认真仔细,在一定时间内若在本人所辖设备上发生较大故障,经分析由于检查设备不认真造成的,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视设备损坏程度。

  2、发生不服从分配、完不成任务的个人,一次扣绩效考核10分,奖金考核50元。

  3、在任何场合,检修期间都应遵守节约的原则,杜绝浪费,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分,检修完毕后,都应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凡不清理现场卫生,发现一次扣责任人2分。

  二、劳动纪律方面:

  遵守劳动纪律,不发生违纪现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迟到;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办公地点或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班车迟到不计。

  2、早退;未按规定的下班时间下班包括在下班时间之前离开办公地点,并且没有下班前准时到班组签到者,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下班前签到时间为:上午:11:50下午:17:00

  3、请假;有事请假1小时以内扣0.5分;2小时以内扣1分,超过2小时者按换休并扣2分;无故不请假者计旷工扣20分;如需要换休提前请假者不计。

  4、工作时间不睡岗、串岗、脱岗发现违纪一次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

  5、上班期间喝酒、打牌的每发现一次,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50元。

  三、其他方面:

  1、卫生值日人员负责班组卫生的全面管理,若发生卫生差,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1分,奖金考核20元。如果当班值日人员未打扫卫生的扣当天卫生值日人员绩效考核扣2分,奖金考核30元。

  2、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勇于发现设备缺陷,积极参加危、难、险、重的`工作,班组将酌情给予加分。

  注:

  1、对于违章违纪被上级部门考核的将加倍;

  2、若有驳与上级规定的,按照上级制度为准;

  3、本规定经班委会通过实施。

维修管理制度9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公司设备管理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和使用安全,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维修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管理责任:

  办公室是此规定的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队长为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人,负责本规定的贯彻实施。

  三、主要内容:

  3.1办公室管理:维修项目进行审核;签订维修协议;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3.2车辆保养、维修:

  3.2.1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必须依照交通规则安全驾驶,凡违章驾驶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各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2车辆检验。办公室需提醒或安排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办公室未尽到管理责任,需负担相应管理责任;车辆使用人或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车辆使用人或如逾期未受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车辆负责人或司机人员自行负担。

  3.2.3日常维护。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应每日检查、维护(如补充机油、加冷却液、轮胎的维护)、保持车辆清洁,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办公室随时监督检查。如发现未维护、未检查、清洁差导致车辆损坏由车辆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负责(例如缺水、缺机油引起发动机损坏等),认真填写《车辆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办公室将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处罚。

  3.2.4定期检查、正常保养。办公室计划安排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或将车辆送合约检修单位进行定期保养。公司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或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燃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每行驶/运行10000公里/1000小时,清理吹扫或更换空气滤芯。如需缩短保养间隔里程或时间,应视车辆本身状况和工作量、使用状况及工作环境等来确定,由使用人申报,办公室负责审批。

  3.2.5、维修保养。车辆使用人或驾驶员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将所需保养、维修项目报送汽修厂、填写《车辆报修单》,经办公室同意后送修,车辆驾驶员确认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及时反馈。办公室根据驾驶员所提供的`维修质量反馈的记录、对供货商提供方配件进行质量评定,以保持车辆维保能得到更好的服务。

  3.3、维修点确定。办公室每年4月对上一年度维修保养合约厂家进行评价。评价必须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对三家或三家以上维修厂家进行询价和评比。评定后,设备部代表公司与选定厂家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维修管理制度10

  (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1、具有与维修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广房设备、设施、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

  2、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并应有客户休息的设施。

  3、公示合法经营的有关证照、服务程序、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维修质量保证期。所承诺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示投诉电话,要建立客户投诉的畅通渠道,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5、公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验员、接车员的姓名、岗位及照片。

  6、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有章可循、规范化、制度化。

  7、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8、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9、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平。

  10、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二)接车管理工作规范

  1、业务接待室整洁、舒适,业务接待设施齐全。

  2、接待员应身穿企业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3、接车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有汽车(摩托车)维修两年以上的从业经验,能熟练使用检测设备分析诊断故障,具备维修业务的综合处理能力和自觉服务意识。

  4、实事求是确定维修项目,耐心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意愿和知情权。

  5、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接待员应主动为客户解难释疑,指引客户办理业务手续。

  6、接车员要向客户了解车辆故障情况和以往的维修情况,要与客户一起在现场核实行驶证、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要对车辆进行技术状况检查和故障诊断,并做好记录。不承修报废、拼装及来历不明的车辆。

  7、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对维修车辆检测诊断后发现的可能引起行车安全的隐患或其它故障,应书面告知客户存在的问题,如客户不愿对告知的项目委托维修企业维修,应做好书面记录并让客户签字确认。

  8、需会诊才能确认故障时,应事先告知客户企业有关会诊的规定,征得客户同意后,再组织会诊。会诊后,必须出具故障诊断报告。如出具诊断报告后,客户不委托修车时,可向客户收取诊断费用,并将诊断报告交客户。

  9、接车员应向客户详细说明车辆技术状况、故障诊断意见、建议维修项目、作业内容、配件价格、维修时间和维修费用,并做好接车记录。

  10、客户同意委托维修时,双方必须签订维修合同或托修单。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方式、修理周期、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违约责任以及新增项目的确定方式。

  11、必须填写交接车清单,记录车辆装备情况,对车辆状态(包括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交接车时,客户在交接车清单上签名认可。

  12、如客户自带配件,要做好登记,双方对自带配件的质量责任做出书面约定。

  13、要将接车记录、维修合同或托修单、交接车清单、故障诊断报告等资料归档保存。

  14、若延期交车时,应提前通知客户并做好解释。

  (三)质量管理工作规范

  1、不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维修。

  2、按照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维修标准和规范进行维修。尚无标准或规范的,可参照机动车生产企业提供的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维修。

  3、建立采购配件登记制度,做好进出台帐记录,记录购买日期、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等,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并在使用时告知用户。

  5、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6、维修过程的每道工序都要检验,做好过程检验记录。

  7、所有维修工序结束后,必须进行维修质量竣工检验,检验员检验合格、签名后方可通知客户接车。

  8、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实行维修前诊断检验、维修过程检验和竣工质量检验制度。

  9、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10、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机动车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维修合同、维修项目、具体维修人员及质量检验人员、检验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及结算清单等。机动车维修档案保存期为二年。

  1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1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14、对发生的机动车维修质量投诉,积极按照维修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调解维修质重纠纷。

  15、对维修质量纠纷的车辆,维修经营者应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

  (四)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符合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要求,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应设有总成修理工位、工具库房、配件库房和废旧件存放库房等。厂房各工位明显处张贴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在重要区域(如发电房、油料房等)和特殊设备要于醒目处张贴禁止事项。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督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设备、工具配备合理、齐全,性能良好,实行定置管理。

  5、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6、维修人员着装企业统一、保持整洁,持证上岗。

  7、修理过程中实行“三不落地”(工具不落地、配件不落地、废料油污不落地),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

  8、如追加维修项目或更换配件,须由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征得客户同意后,方能实施,同时要追加工作单或在原工作单上补项。

  9、严格领料制度,换下的旧件、领用待装的配件及维修过程中拆下待装的配件要妥善保管。维修工位不得存放在修车辆配件以外的其他配件。

  10、需要用比较法判断配件性能时,应使用合格的标准配件,不得借用其他车辆的配件用作试验,用于比较试验的标准配件要集中保管。

  11、非车间生产人员进入生产现场,须经企业同意、有关人员陪同。

  (五)竣工交车管理工作规范

  1、维修竣工后,应对汽车内外进行清理,并停放到竣工交车位置。

  2、维修竣工及结算出维修费用后,及时通知客户,商定交车时间。

  3、接待员陪同客户验车时,应对汽车的维修质量、技术状况、外观、内饰、附件、装备以及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予以确认。客户认可后,应在交接车清单上签收。

  4、应对客户提出的异议做出解释,协商解决,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协商不成时,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5、竣工车辆离厂时,应提供维修项目表、工时费用清单、配件材料费用明细表、维修发票给客户。

  6、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7、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托修方有权查验或带走,承修方应无条件满足托修方的查验或带走的要求。

  8、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托修方使用。

  9、建立竣工出厂车辆的维修资料档案和结算档案,保存期为两年。

  10、制定跟踪服务制度,建立跟踪服务档案,认真听取客户意见,做好处理记录。

维修管理制度11

  厂长工作职责

  1、认真制定落实本厂的经营目标、发展规划。定时向主管部门的汇报各项工作进展。

  2、了解掌握地方、行业有关汽车维修的各项政策、法令及经济环境动态,适时提出本厂的发展规划、服务市场、广告宣传、特殊服务等方针、计划。

  3、密切配合总公司策划和实施企业形象设计。

  4、不断强化修理厂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有效措施、制度,充分调动全厂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示。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逐步推进企业进步和现代化的管理。

  5、全面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完善和持续运行。督促、检查全厂质量体系文件的有效实施,推进质量体系建设负责主持管理评审重视顾客的意见和投诉处理,使质量体系不断改进和完善,确保实现本厂的质量目标。

  6、负责协调解决厂内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了解检查各类投诉的解决和落实情况,做到每日一次检查,每周一次小结,及时签署意见。

  7、严格控制、合理配备各类人员,努力提高企业人员素质,组织好职工的技术培训,搞好职工生活福利和安全工作。

  8、每年至少对市场和顾客的需要,维修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章、标准等质量体系的现状和适应性进行一次正式评定。

  技术总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汽车维修质量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汽车维修技术规范和标准。

  2、协调质量管理各项程序的贯彻执行

  。

  3、负责维修车辆的“修前检验”工作,配合业务接待员对保修车辆的故障进行准确判断,为确保维修作业项目(包括二级维护附加作业项目)提出意见。

  4、根据行业有关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过程,处理好生产上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全厂员工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5、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汽车维修竣工出厂质量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签发合格证或不合格车辆的返修单,严格把好质量关。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车辆维修质量不合格的控制工作。

  6、负责组织人员对维修质量事故进行检查鉴定,并写出具体检定报告

  7、了解用户关于维修质量的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维修质量。

  8、负责对车间各班组的维修质量进行考核,认真填写“车辆维修质量月报表”,并定期进行质量抽查。抽查的内容为:

  9、a)检验记录,维修档案的完整性及填写的真实性;

  b)签证检查部位与维修手册、工艺规范、技术标准的对口情况检查尺寸与维修手册、原厂技术参数对口情况;

  c)车辆的行使、操纵、控制、排放等整车性能

  。

  10、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技术质量工作。

  11、秉公办事,坚持原则,对本企业汽车维修质量全面负责。

  业务接待文明条例

  1、接待大厅所有人员上班时应仪表得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2、接待人员要以自身良好的素质,微笑的服务接待每一位客户,处处替客户着想,让客户由“宾至如归”的感觉;驾驶员休息区应常保持清爽、干净,服务人员态度热情,礼貌待客。

  3、工作时间严禁闲谈聊天、干私活。

  4、保持大厅清洁、卫生,给客户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环境。

  5、柜台内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入内,保持柜台内外整洁,各种台帐摆放整齐。

  6、客户进门,接待人员应主动迎客,使用礼貌用语,主动打招呼。接修车辆,需做认真的环车检查,提醒客户损坏的部件和贵重物品保存。

  7、车辆不能按时完工的,必须及时打电话通知客户,向客户解释清楚。

  8、对修理车辆发生物品丢失,确因本厂原因的,由本厂原价赔偿,厂追究责任人,由责任人赔偿。

  9、建立客户档案,做好对客户车辆及时保养的提醒工作,与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

  优质服务工作条例

  1、接待客户应做到热情、周到、方便、及时,急客户所急,想客户所想,坚决杜绝与客户发生争执,违者一次罚款50美金。

  2、收费公正合理,公开维修价格,公开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客户监督,把价格管理工作全面纳入行业管理轨道。

  3、严格履行修车合同,保证修理质量、按时交车,对特殊原因需延期的车辆,应主动事先与客户联系,得到客户的理解;对属于自身责任的延期车辆,主动按违约规定内容向客户索赔道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承担经济责任,把维修经营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

  4、认真做好车辆修前检验,把车辆的故障隐患及时报知用户,提出修理建议,添好修理车辆的交接清单。

  5、修好的车辆必须比进来时干净。

  6、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解释问题要按科学原理,不得想当然,随意搪塞,让客户理解,让客户满意。

  7、认真落实修理车辆的自检、过程检验、完工检验和交车前的检验,确保客户对车辆修理质量的满意。

  8、严格保养大修作业范围,没有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修理,一经发现,必须及时补修,并扣该项定额工时,欺骗检验和客户的一次罚款100美金。

  9、返工项目,必须有承修人立即进行,否则不安排新项目,不承担返工,由其他人完成的,返工工时从责任人扣除。

  10、因维修质量造成车辆抛锚需急救,罚责任人100美金,若有重大交通事故隐患罚款300美金。

  11、杜绝修私人车,杜绝修人情车。一经发现停职检查。

  文明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班组做不到每人一次罚款20元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一次违规罚款20元。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车内,保持工具车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车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车,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一次违规罚款10元。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违者一次罚款20元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5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发现一次处以50元次罚款。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周负责工房卫生的'班组,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违规一次罚款50元。

  14、及时洗涤工作服,不及时洗工作服,工作服看上去较脏的,发现一次罚款5美金。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每发现一次处罚20元。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开私车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3、无故旷班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交公司处理。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聚集聊天,不得做与维修无关的事项。

  材料领用规定

  1、材料领用必须凭所修车辆的工单,按车号、修理项目对号入座。领料没用必须及时退库,超过一天者,按材料得出库价罚款(大修车在出厂前)。

  2、对多领、冒领者,按领取该件的出库价10倍罚款。

  3、保管人员没见到工单、车号而随意将材料发出,一经查出将处以三倍罚款。

  4、对辅料领用要严格控制,对应工单控制发出数量,多存库,少存班,防止浪费、流失。

  5、对急用料附件供应商的临时采购,必须做到先入库、后出库,对于附近供应商送的配件,必须见到料单再收配件,违者按该料的出库价处罚所有操作者。

  6、对外单位来借、调材料配件,一律按出库价开单结算,私人必须现金支付。

  7、横向件的发放应严格按厂的规定执行,否则每次按该件的出库价罚款。

  8、对客户结算,若为人为因素造成差错的,将对负责人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9、对客户所需的非常用件,需将客户的单位、车号、联络电话等记录在册,以备到料后通知客户,避免造成材料的积压。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设备不保持清洁。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平。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维修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xx〕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维修管理制度13

  1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科必须 24 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2 、值班员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暖等设施具体情况。

  3 、值班员工要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喝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对待报修项目要及时处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 、维修值班的.电话是保持与学校各部门联系的重要通讯工具,不得私用 , 保持线路畅通。

  6 、值班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7 、值班员工要做到文明、主动、优质的为师生服务。

维修管理制度14

  1. 加油员加油前应提醒司机同志熄火加油。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器设备和加油机的保护设置进行检查。(包括静电防护装置、电器防护装置等)

  3. 安全管理人员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负责人进行解决,不能延时报告,更不能不报。

  4. 安全管理人员经常监督工作人员,不准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5. 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工作人员加油时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操作。

  6. 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用具等是否有效。

  7.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卸油进行监督,决不允许违反卸油操作规程,如发现有违反卸油操作规程的.,应立即制止。

  8. 每季度对全站内的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9. 对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如需整改,则应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10. 在雷雨季节应特别加强安全巡检和防护。

维修管理制度15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定。

  1、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2、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3、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5、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6、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7、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

  8、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9、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10、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11、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规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12、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13、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和外借其它事项。

  14、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15、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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