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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4 15:29:4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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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出勤管理制度15篇

出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考勤工作由联社和各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对职工出勤情况要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对考勤工作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职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职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视为出勤。

  第五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即为休假。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

  第七条职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上班中途未经联社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均为旷工。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一月内累计达3次(早退、脱岗以抽查记录为准)另扣工资500元。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请假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职工请假审批单》,病假应附县级医院以上证明,按审批权限经联社领导批准后,一联由办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记,另一联本人收执,待假满结束,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员工管理部门,作为计算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条联社职工(含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但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员),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联社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信用社一般职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签注意见后报联社主任审批。信用社主任请假一律报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报理事长审批。

  第三章假期规定和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按天扣发工资100元。

  第十四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病假实有天数每天地扣发工资50元;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工资和津贴。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婚假待遇。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办理丧事的享受假期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产假。已婚女职工不足晚育年龄,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产假为90天;已婚女职工在晚育年龄以上,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产假10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八条怀孕女职工流产休养假。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发生流产,假期在30天以内,休养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女职工哺乳婴儿的考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哺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视为出勤。

  第二十条计生手术休养假。男女职工因做节育或绝育手术,休息时间超过7天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计划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需要休养者,均执行病假规定。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除见习生和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1个半月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职工符合探亲规定,分别享受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内,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休假。职工休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加班报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经批准加班者,按日标准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不再安排补休。经批准在其他时间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学习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假期计算与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条职工请(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内,但在考勤计算假期时应予剔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请(休)假期限末满而提前到岗上班者,则按销假时间计算实际假期。

  第二十六条职工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含男职工的护理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含男职工护理假),均应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调休,视为奉献。

  第二十七条职工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顺延)报送联社员工管理部门审核留存,作为考核职工出勤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出满勤、多出勤的职工,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十条对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第三十一条职工无论什么原因旷工,旷工1天,则扣工资30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经过批评教育无效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发现办公室考勤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扣发当事人工资800元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社全体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出勤管理制度2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师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xx年度《冀洼小学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办理离岗手续,并协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六节计一天。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出勤管理制度3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出勤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早操管理工作,确保早操质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班级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思想重视

  大一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到做早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参加早操,提前到达指定的做操位置,认真做好每一节早操,不得迟到、早退、停做。

  二、早操值班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和一年级班主任须参加早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制定的.早操值班表参加值班,并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需提前安排其他老师代替值班。

  三、早操考勤

  1、早操考勤工作由学生会指导老师负责,由院学生会保卫部统一安排。

  2、学生会保卫部安排专人负责值班老师的签名登记工作。考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早操的出勤情况和做操质量,要认真负责,不得舞弊;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本班体育委员解决,特殊情况,报给值班教师。

  3、考勤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查操的,必须事先向指导老师请假。

  4、各班体育委员要积极配合考勤人员,每天如实填报旷操人员名单。

  5、院学生会保卫部每周周一公布上一周旷操人员名单、各班级早操出勤率和值班签到情况,并报院团总支备案。

  四、违纪处理

  1、考勤人员、体育委员不尽职者,予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

  2、在广播操音乐响起后到达做操场地者,均按旷操处理。

  3、中途停做且不听劝告或早退者按旷操处理。

  4、因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向考勤人员出示已批准的请假条,否则按旷操处理。

  5、旷操同旷课一样,按照《财经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处理。

  五、表彰奖励

  1、每学期按照参加早操30%的班级比例评选“早操出勤先进班级”、按照考勤人员30%的比例评选“早操考勤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2、班级早操出勤率作为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每学期早操出勤率低于95%的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出勤管理制度5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出勤管理制度6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

  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出勤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学校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1、本学校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30――12:00;

  下午上班时间为:14:30――18:00。

  第八条迟到、早退

  1、上班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前离开,视为早退;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等处理。

  第九条请销假

  1、主任以下人员(不含主任)请假一天的由主任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副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主任、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所有请假

  人员都须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十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8:30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学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学校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行政人事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8:30前请示学校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报经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年假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年假需当年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交行政人事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婚假为7天,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月流产的给予15到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8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7天。

  第十五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

  2、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3、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旷工

  1、未向部门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学校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125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学校视情况给予劝退等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中所有出勤情况须及时报备行政人事部,如未及时报备则视为旷工,按旷工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出勤管理制度8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9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出勤管理制度10

  (一)出操形式

  1、参与人员:建工系大一学生

  2、出操时间:周一至周周五早晨6:30—7:00(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线:东操场

  4.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勤办法

  1、点操人员:在系部分团委指导下,每周由体育部安排干事或各班班委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和本班级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督操人员:由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事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奖惩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学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学生会体育部每周统计一次,累计3次旷操者系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体育部,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通报中注明。病假必须有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辅导员签字。

  2、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出勤管理制度1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使学生早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风建设上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不能做操的.学生,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审核批准,方可免出早操。)

  二、出操时间、地点

  出操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6:30(冬季为7:00)做早操。遇不良天气可停操。

  地点:逸夫楼前广场

  三、早操内容

  早操内容:24式太极拳。

  四、早操要求

  1、6:30(冬季为7:00)前必须签到完毕,迟到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2、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太极拳;

  3、每个班级应安排体育系和生物系会太极拳的学生领操;

  4、班主任通过调查和抽查,确保本班的出勤人数和质量;

  5、早操出操情况将与学生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

  6、班级出操情况与班主任考核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班级的班主任,在其评优晋级中采取一票否决。

  五、早操管理制度

  (一)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持早操秩序,并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2、体育委员负责整理队伍。

  3、体育委员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查操人员。

  4、各班级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学生会查操人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各班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部工作人员做好查操工作。

  5、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一种方法,全体同学必须正确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出操,体育委员负责督促本班学生出操。

  (二)体育部工作人员职责

  1、体育部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前到场,按规定对所负责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体育部工作人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如遇班级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查操表上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体育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每周要汇总出勤情况并上报学工办。

出勤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精神,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将进一步完善学生早操管理的有关办法规定如下,以确保学生早操锻炼的质量和效果。

  1、一、二年级早操为跑步,跑步时请按照规定的线路有序进行,不得超越近道、逆向跑进,不得穿拖鞋、打伞,以免发生意外,不得使用任何代步工具,道路右侧为快走区,左侧为跑步区。

  2、必须持本人一卡通进行考勤,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为他人代刷。如有此行为,一经发现,由值班教师记录卡号和学号,上报给各院、系,本学期早操按不合格论处。

  3、凡因伤、病(住院)等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者,必须由本人提供学校指定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等相关材料,经与院系(党委副书记签署相关意见)和体育任课教师(了解具体上课情况)核实后,由体育系酌情处理。相关材料须在突发情况发生后十日内提交,联系方式:xx或发邮件至xx。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四个长学期的早操锻炼,每个学期出勤次数达到45次为合格(不含雨天、节假日等,),因此对于早操过程中忘记带卡、遗失卡等情况不再登记。凡出操次数达到50次者,体育总成绩加2分;55次者加3分;60次以上者加4分;满勤加5分(体育总分最高为100分);所有出操记录以体育系管理系统为准。

  5、体育保健班学生能否出操,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情况决定,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医院核实,院、系党委副书签署意见后,由体育系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6、学生早操地点按照院、系住地就近的原则进行管理。九龙湖校区早操时间6:40~7:20分。本部和丁家桥的早操时间为7:00~7:30分。

  7、凡是在一、二年级的每个学期内,早操达不到规定次数的同学,必须在三年级以上的学期内进行重修,每次重修达到45次者方为合格。

  8、由于恶劣气候等特殊情况,不再进行刷卡考勤,是否出操以播放广播为准。

  9、学生应通过体育系网站及时查询自己相关的出操信息,如对考勤记录有异议者,请及时发邮件。

出勤管理制度13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素质优良的教职工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有序,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

  一、出勤要求

  1、教职工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做到无特殊原因不随意请假。

  2、实行签到制。教职工上班时由本人到门卫室签到,8:00停止签到。

  3、实行座班制。教职工上班时间须在校座班,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者,应自觉登记并在2小时内返回学校。

  4、教职工的出勤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晋升职称、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的依据。

  二、请假要求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征得学校领导的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假满无故不归者,均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因突发事件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当在返校后两天之内补齐请假手续。

  3、请假期满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4、请假审批程序:

  (1)教职工请事、病假在一天之内(含一天)由办公室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请病假三天以上,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关证明。

  (2)校长、书记请假七天以上,由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批。

  三、具体规定

  1、请事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3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10元,扣完为止。

  2、请病假一天从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中扣币20元,从学期末出勤奖中扣币5元,扣完为止(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3、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作性津补贴,扣发学期末出勤奖100元,扣完为止。

  4、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币10元,上课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币50元,扣完当月工作性津补贴为止。

  5、教职工请病假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作性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等,年终奖金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年终各种奖励(春节慰问费除外);请病假六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全部津补贴及节假日慰问费和期末、年终各种奖励;请事假三个月以上的请假期间及期末、年终不享受任何奖励及春节慰问费(癌症及其他特殊病种除外)。

  6、产假、婚假、丧假、因工负伤假、探亲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超过国家规定期限的时间按事假处理。产假期间,女职工不享受单位自筹津补贴、节假日慰问费及期末自筹各种奖励(年终文明奖除外)。

  7、严格上班签到纪律,凡本人没有按时到校要求别人代替签到,一经发现,双方均按迟到一次处理,并公开批评。

  8、在学校不定期查岗中,不在岗者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规定如与本制度规定不符,以本制度规定为准执行。

出勤管理制度14

  1、导辅师签到上岗时间上午7:30,下午1:00到岗巡视,一个在一楼,一个在二楼。

  2、其他教师签到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00―2:00之间。

  3、今年为了方便、公平起见,用指纹机签到,每周打印一次,月底公示,希望各位老师及时签到。

  4、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向中心校作秋校长请假并做好登记手续,迟到、早退要向有关老师打招呼安排好课程并向校长说明原因做好登记。

  5、代课老师每学期给予2天事假,其他与公立老师等同。

  6、若迟到、早退无说明原因未做好登记的,按照《方圆集》规定给予扣除当月绩效考勤部分规定的工资。

出勤管理制度15

  1、全队实行全岗位每月正常工作下轮休,三天之内由分管队干批准,三天以上则必须由队长(队长不在由支部书记)批准方可休息,各负责队干必须控制出勤保证工效。

  2、全队职工必须听从队长和分管队干统一安排保证出勤(特别是特殊时期),因加岗超出规定出勤的从队内绩效工资中给予按正常日工资记资。

  3、下井人员每月上班超过24个工作日的,加100分/人,公司统一安排的节假日放假期间,出勤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4、职工出勤执行专职文化员考勤、队干监督制度,月底由专职文化员、分管队长负责统计结工,与职工点名册、班前会记录、入井打卡记录、瓦斯员记录手册三者相符为准进行个人结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记工。

  5、在班前会点名后发现无故没有上岗人员,按旷工处理。

  6、月底结工考核由核算员统一按记工表上进行考核。

  7、职工有事休息至少提前一天与分管队长、队长请假,得到批准后请假条方可生效,请假条必须填写准假人,未经批准和未填写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考核50分。

  8、队干出勤实行队长与职工监督机制,另在办公室设考勤表双重记录,如实考勤,当班值班队干把一天三班出勤情况报给核算员,核算员进行统一考勤,逐日出勤类型由队干个人在队干出勤表上注明下井、跟班、休息或值班,不准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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