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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励处罚制度

时间:2023-03-08 16:13:4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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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励处罚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奖励处罚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奖励处罚制度

公司奖励处罚制度1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需要每位员工有更强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个人的付出与收获跟公司的命运息息相关,惟有管理才能出效益,为开创新局面特定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奖励制度:

  1、工龄奖:在本公司食堂连续工作满一年者,报销第二年的健康证费用。

  2、满勤奖:员工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上班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请假、擅自离岗、旷工等行为,当月奖励15元,在发放当月工资时发放。

  3、带薪假日:每位食堂员工每月允许有两个下午带薪休息日(须完成中午开餐后的工作)由班组长同意,主管批准:但不具有满勤奖获奖资格。(每天不得超二人)

  4、优秀奖:对食堂各项工作积极主动,爱岗敬业,表现优秀者,公司经予100-200元奖金,每季度评审一次,年终发放。

  5、特别奖:对公司的业务、管理技术、厨房内部存在的问题等提供建议性的改善意见,有助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营业绩这意见或建议,用书面形式提交公司,经公司分别研计评审后,(包括如下内容)

  A举报某领导处事不公正,内部人员问题,收受礼品、回扣;员工假公济私,私带公司物品、破坏公物等破坏公物等破坏行业。(公司经予保密)

  B对厨房运作过程、作业方法或等程序,提出改进方法、有助降低成本、减化作业、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实行的。

  C对公司组织机构提出调整意见,能精简机构或强化组织功能效益者。

  D对于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改进建议或方案,具有重大价值可增进收益者。

  E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出具体研究报告,或提供有效业务信息;有参考价值可以采纳的。

  6、表现优秀、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可以自我推荐,经公司核准培训合格后经予调整新的工作岗位。具有高度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有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的.,可培训晋升为管理人员。

  二、惩罚制度(每分1元)

  迟到、早退:

  A、迟到、早退时间5分钟以下者,第一次警告,当月再发现每次扣罚5分。

  B、时间在5分钟以上15公钟以下者,每次扣罚5分。

  C、时间在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10分。

  D、时间在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者,每次扣罚20分。

  E、时间在60分钟以上者,按情节轻重扣罚25-40分。

  2、请假:厨房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之内,由食堂主管或人事管理人员批准,报公司备案;一天以上应报公司批准,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报批。

  3、旷工: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离职:厨房员工离职应提前15天用书面形式向本公司食堂主管提出,由食堂主管报请公司经理批准,公司在15天内给予批复结算工资,在此期间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罚。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参照第一条给予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按损失程度给予扣罚20-30分,并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损失的,给予扣罚30-50分,并给予记过处分;造成误餐等重大事故的给予扣罚100分,并给予记大过处分。

公司奖励处罚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为增强企业职工的国家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对企业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或惩罚,其批准权限和审批程序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办理。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国家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在生产、科学研究、工艺设计、产品设计、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国家贡献较大的;

  (四)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五)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持社会治安,有显著功绩的;

  (六)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七)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八)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六条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七条记功、记大功、发给奖金、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荣誉称号,由工会提出建议,企业或者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发放奖金一般一年进行一次,在企业劳动竞赛奖的'奖金总额内列支。

  通令嘉奖,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企业主管部门决定。

  授予劳动模范称号的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对职工给予奖励,需经所在单位群众讨论或评选,并按照第七条规定的权限办理。职工获得奖励,由企业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对职工中有发明、技术改进或合理化建议,符合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按照《发明奖励条例》、《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给予奖励,不再重复发给奖金。

  第十条经常性的生产奖、节约奖的发放原则、奖金xx、提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处分

  第十一条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

公司奖励处罚制度3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

  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

  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

  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

  (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

  (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300元。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个月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6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50-100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20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100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50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100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50元,并予以停工处理。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100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5元/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20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可加重1-2倍处罚。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建议给予何种奖励。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

  3、嘉奖以上由公司总裁进行审批,通令嘉奖和先进工作者由董事长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嘉奖以上奖励申请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存档管理。

  5、一般性奖励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进行审批,人力资源部办理并存档。

  八、处罚的程序:

  1、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定期进行检查。

  2、任何员工对违纪现象都有权力直接向违纪者所在部门或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举报。接到举报后,办公室或人力资源部应立即查清事实。

  3、一般员工的违纪行为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处罚;辞退或开除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中层管理人员的一般违纪行为(警告)的处罚,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审批;严重违纪行为(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职、辞退、开除)由分管主管(副总裁或总监)提出或审核,人力资源部核查,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5、高层管理人员违纪行为的处罚,由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6、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一般违纪现象有权直接开出处罚单,报分管主管审批。

  7、所有处罚单一式三份,违纪者、违纪者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各一份。月底时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考核统计,交财务部在工资发放时扣除相应的罚款。

  九、制度衔接:

  本制度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请假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行政管理制度相衔接,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修正与解释。

  十、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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