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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励制度

时间:2023-12-07 07:37:1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奖励制度(实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奖励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奖励制度(实用)

公司奖励制度1

  一、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励或功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协助第(1)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4)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二、 员工的奖励,以嘉奖三次等于记功一次,记功三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三、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1)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2)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3)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4)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5)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予告诫事项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四、 员工的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公司奖励制度2

  第一条 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长期努力工作,促进了公司业务发展或做出特别贡献者,均依照本制度予以奖励。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10年、20年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十年奖、服务二十年奖及服务三十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各项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对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3、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很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各项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3、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

  4、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

  5、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1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 奖金及奖状

  对创造奖和功绩奖,可以按下列等级授予奖金及奖状:

  创造奖

  一等人民币10000元

  二等人民币7000元

  三等人民币5000元

  四等人民币3000元

  五等人民币1000元

  功绩奖

  一等人民币3000元

  二等人民币2000元

  三等人民币1000元

  第九条 奖品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十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授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授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一条 由2人或2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二条 审查手续

  奖励事项由主管部(室)经理核实后,送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

  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四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五条 颁奖日期

  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告实施,修改时亦同。

  通过奖励机制激励员工

  作为管理者,您一定关心如何赢得优秀的员工。而员工则希望自己的成绩和努力得到认可和奖励。于是,很多管理者希望通过奖励机制来激励员工,这虽是出于好意,却往往不能满足员工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推行奖励机制如果您的员工对于奖励机制毫不知情,那这个机制再完善也毫无用处。因此,您不要等员工询问,而是应该主动推行这个机制。

  1、设定具体的要求。

  2、针对员工个别推行奖励机制。

  3、告诉员工哪些成绩是现阶段最得到重视的。

  4、奖励自发的、高涨的工作热情。

  5、只有在实现目标后才进行奖励。

  6、根据员工的努力程度给予适当的奖励。

  进行奖励时应该注意的8个步骤:

  1、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

  2、考虑一下您认为谁值得获得奖励。

  3、弄清楚预算的问题。

  4、为您的员工争取。

  5、弄清楚员工的`个人情况。

  6、注意履行纳税的义务。

  7、使总的开支及其使用情况透明化。

  8、以书面方式记录好协议不要等待,采取行动优秀的员工是一个企业的支柱。

  作为管理者您一定希望赢得专业的员工,并把他们长期留在企业里,但是光靠高额的工资无法实现这一点。您可以对选出的员工加以奖励,鞭策他们不断努力,取得更好的成绩。

  1、和您的员工一起商定针对个人的年度奖励措施。

  2、避免对所有的员工都提供相同的奖励,而是针对各个员工的需要。

  3、通过和员工商定目前对他最有用的奖励是什么。

  4、保证奖励与员工的努力程度有恰当的比例。

  5、只有员工实现目标后才给予奖励。

公司奖励制度3

  为了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能力,我们公司制定了一套奖励制度。以下是具体内容:

  1. 学习奖:对于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自我学习并取得明显进展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其他奖励。通过学习奖的设置,公司旨在激励员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升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2. 学位奖:对于员工获得学位或者进一步深造的,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这既是对员工努力学习的肯定,也能为公司吸引更多高学历的优秀人才,推动整个企业的发展。

  3. 学术研究奖:对于员工的技术创新和学术研究成果,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表彰。这样可以鼓励员工深入研究,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发展。

  4. 学习交流奖:对于积极参加公司内外部学术交流活动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机会。通过学习交流,员工能够与其他行业精英沟通交流,获得更多有价值的经验和知识。

  通过制定这样一套奖励制度,我们旨在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并提升自我能力,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这也是公司对员工学习的一种肯定和回报,希望能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充满学习氛围的工作环境。

公司奖励制度4

  第一条目的

  为激励项目销售人员工作士气,让投标工作更顺畅、更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在某一项目中为中标做出努力但未中标人员。

  第三条奖金发放标准

  3.1奖金发放标准表

  3.1.1奖金额度2000元,工作内容:

  a、提前预知招标信息,在发布招标公告前,主动详细了解项目的各类信息。

  b、与总经理、甲方沟通,确定投标方向。

  c、挖掘可合作的厂家,进行对比,筛选出优质厂商,与厂商进行谈判,确定利润点。

  d、准备相关资质,确保报名入围,并全面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制作、完成招投标过程、相关保证金的'回收

  3.1.2奖金额度1000元,工作内容:

  a、在发布招标公告前,详细了解项目信息,与甲方、厂家进行沟通。

  b、准备相关资质,确保报名入围。

  c、报名后全面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制作、完成招投标过程、相关保证金的回收。

  3.1.3奖金额度500元,工作内容:

  a、准备相关资质,确保报名入围。

  b、报名后全面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标书制作、完成招投标过程、相关保证金的回收。

  3.1.4备注:适用于成熟模式

  注:以上工作内容均要求:仔细核对,确保招标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均准确。

  3.2奖金发放方式

  奖金发放以责任部门为单位,部门的奖金总额不超过2000元,个人奖金总额不超过500元。

  3.3奖金发放时间

  单个项目结束,中标通知书已接收,且陪标代理厂家的投标保证金回收后,在每月例会上统一以现金方式发放。

  第四条此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管理中心。

公司奖励制度5

  一、 目的: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 奖励涉及对象:

  公司所有员工。

  三、 奖励方式: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 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 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 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 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 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 拾金(物)不昧者。

  五、员工处罚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更好执行,严肃工作纪律,特制定此制度。

  二、处罚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处罚方式:

  (1) 通报批评;

  (2) 一次性罚金;

  (3) 减薪;

  (4) 留用察看;

  (5) 辞退;

  四、处罚事项分类:

  1、 重量级处罚:

  1、 故意造成重大过失,造成重大损失;

  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无条件辞退;需要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相关费用自理。

  2、损失/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1000元以上(含10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20%—5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辞退;

  500元—1000元(含500元)视经济能力至少赔偿原价的80%,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留用察看;

  500元以下,无条件照假赔偿,并扣除当月工资及员工管理费后减薪100元。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上级领导;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

  4、包庇职员舞弊,弄虚作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200元—300元。

  5. 泄露公司机密;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6、品行不正,有损公司名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7.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事件,任其发生;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5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8、全年旷工达4天以上;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9、在公司内打架,从事不良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并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留用察看或辞退。

  10、造谣滋事。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300元—800元、留用察看或辞退。

  二、一般性处罚:

  1、 玩忽职守或督导不力而发生损失;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100元—500元(视级别不同而定)。

  2、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权限外之物品、设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金50元—300元。

  3、工作不力,屡劝不听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留用察看或辞退。

  4、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5、在公司内喧哗、扰乱秩序、吵架、不服纠正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6、连续3次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7、连续旷工2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0元—300元。

  8、对各级领导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减薪100元—200元,屡犯者留用察看或辞退。

  三、轻微处罚:

  1. 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30元—100元。

  2.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3、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4、浪费公司财物;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300元。

  5、遇非常事故,故意回避逃离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100元—500元。

  6、服装仪容经常不整者;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一次性罚金30元—200元。

  7、多次发生迟到早退现象,不按规定请假、销假;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50元—200元;屡犯者减薪或留用察看。

  8、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或签到。

  员工大会通报批评,处一次性罚金10元—50元。

公司奖励制度6

  1.0 目的

  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做到“奖惩分明,公正公平”,特制定本制度。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0 职责

  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完善,并及时收集反馈意见。

  4.0 内容

  4.1 员工奖励

  4.1.1为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奖励原则:“贡献大小”、“奖勤罚懒”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4.1.2奖励的种类及方式:

  ①精神奖励:指根据不同情况,公司对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或作出一定贡献的员工在精神方面予以鼓励的一种方式。具体分以下几种:

  (1)通报表扬。

  (2)大会表彰。

  (3)颁发《荣誉证书》。

  (4)记功(记功分: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

  ②物质奖励:

  (1)记特等功(奖励金额:200—1000元)。

  (2)晋级(指对获奖者在原工资或职务基础上调升工资或职务)。

  (3)嘉奖:指对符合条件的员工,除给予精神鼓励外,还给予一定物质方面的 奖励(金额:100—500元)。

  4.1.3奖励基金的来源及构成:

  ①公司各种经营创收按比例计算提奖励作为基金。

  ②公司有偿服务按比例计提作为奖励基金。

  ③其他可列为奖励基金的`费用。

  4.1.4奖励权限:

  ①对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奖励,由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及保安队长按照规定条件提议(填写《员工奖励申报表》并附事迹材料,下同)。经管理处主任或部门经理核实,公司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所在部门或管理处协同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

  ②对部门主任 (含)级以上人员的奖励,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公司负责人批准,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

  4.1.5奖励的条件:

  ①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记特等功、晋级或嘉奖:

  (1)对改革企业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对公司经营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者。

  (2)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声誉并受到了商户高度赞扬者。

  (3)保护商户及公司财务(价值在3000元及以上)免受重大损失或事迹特别突 出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者。

  (4)管理有方,在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并使本部门或本管理处工作业绩突出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6)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为公司挽回损失及名誉者。

  (7)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拾金(物)不昧,品行优良者。

  (8)年终评比获优秀员工、优秀管理干部称号者。

  (9)协助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者。

  (10)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作提前完成并保证质量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程序报批后,可给予精神奖励:

  (1)服从公司(部门)安排,任劳任怨、顾全大局者。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不搞小集团,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者。

  (3)严格照章办事,工作勤恳、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者。

  (4)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不贪污腐化、维护公司形象声誉有功者。

  (5)为商户挽回较大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并受商户书面表扬者。

  (6)工作效率高,办事快速、不拖拉推诿者。

  (7)眼光敏锐,能及时判断、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取得成效者。

  (8)在本职工作中有创新意识,能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并取得成效者。

  (9)遵纪守法,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10)工作达到质量标准,无差错、无庇漏、无投诉者。

  (11)公司认为应该奖励的其他情形。

  4.1.6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奖励条件及权限实施各项奖励,禁止按平均主义和假申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及推荐人予以相应处罚,严惩者予以降职、撤职或辞退。

  4.2 员工处罚: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有法可依,公正严明”,特制定以下规定。

  4.2.1员工过失处罚类别:

  ①“A类”过失处罚——罚款10—100元(以整数计,下同)。

  ②“B类”过失处罚——罚款50—500元(同上)。

  ③“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4.2.2处罚权限同奖励权限。

  4.2.3处罚的条件:

  ①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A类”过失处罚(轻者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将予以书面警告):

  (1)未按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卡者。

  (2)代(托)人打卡者。

  (3)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批准而私自倒班者。

  (4)工作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或出言污秽者。

  (5)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看小说、杂志,听收录机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 事,情节较轻者。

  (6)在公司禁烟区吸烟或乱扔果皮、纸屑、包装废弃物等者。

  (7)怠慢商户或在与其打过招呼置之不理者。

  (8)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用语者。

  (9)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尚未造成损失者。

  (10)不遵守交接班制度,以及未做好交接班记录者。

  (11)未经批准擅自将公司物品借给他人使用者。

  (12)私藏(拿)公司物品占为已有者。

  (13)破坏物业辖区内公共设施、设备、严重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损坏公司形 象的行为不予制止或知情不报者。

  (14)上班时间在电脑上打游戏或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15)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者。

  (16)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A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B类”过失处罚(严重者予以记过、降级、罚款处理):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三次A类过失者。

  (2)因工作失误,工作质量、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的有效投诉。

  (3)与公司内外各种检查人员争吵、狡辩、无理取闹、干扰执行公务者。

  (4)擅离职守2小时以上者,未对工作造成损失者。

  (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以及容留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者。

  (6)蓄意破坏、损坏、偷窃公物或商户物品者,或利用公物发泄工作不满者。

  (7)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照价赔偿)。

  (8)保安人员非当值时间穿保安制服或携带保安器材外出公司者。

  (9)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不到岗或脱岗,以及上班打瞌睡、睡岗未造成严重后 果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情节较轻者。

  (11)不接受公司处罚者(必须是合理、合适的处罚时)。

  (12)未经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公司文件、资料者。

  (13)违反公司其它规定,适用于“B类”过失处罚情况时。

  ③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受到“C类”过失处罚(立即予以撤职、解约或辞退,且无任何经济补偿):

  (1)一个月受到两次或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B类”过失处罚者。

  (2)月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七天者。

  (3)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内部团结者。

  (4)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聚众闹事、消极怠工、玩忽职守,干扰公司正常工作 秩序者。

  (5)散布谣言、谩骂、恐吓、中伤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有损公司形象者。

  (6)发表与公司精神、会议决议以及文件等相违背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者。

  (7)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顶撞、态度野蛮,不服从管理者。

  (8)不服从公司人事安排、岗位调动者。

  (9)直接或间接向第三者泄漏有关公司业务、财务、交易事务详情或任何有关 公司之业务秘密者(即属“秘密级”以上文件资料;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

  (10)利用公司资源或利用工作时间干私活。

  (1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

  (12)违反劳动合同者。

  (13)恶意毁坏公司财物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14)直接或间接收受任何与公司业务的任何人士、公司或机构之任何佣金、回 扣、商情(业务)侦察费、赏金、礼物或恩惠,不论是以金钱及其他方式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起诉)。

  (15)利用职务之便,搞自己的生意经营者。

  (16)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17)仿效上级签字,盗用公司印章以及涂改有关证明、工作记录和搞假材料、假证明者。

  (18)贪污受贿,向商户索取财物者。

  (1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适用于“C类”过失处罚情形时。

  4.2.4过失处罚权限及执行程序:

  ①主任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A类”和“B类”过失单,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可签发以上三类过失单。

  ②过失单一式二联,一联交过失者本人,另一联交人事行政部登记汇总(需本人签名),处罚金由当事人直接交现金。

  4.2.5过失单的签发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公平。严禁公报私仇、夸大事实、滥签滥罚,否则,当事人有权向公司职能部门上诉,一经核实,签发人将受到相应处罚。

  4.2.6本处罚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职员。

公司奖励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的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通知》(国办发[20xx]34号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等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等八部委令第2号)、《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等七部委令第27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及监督管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除外。

  本办法所称民航专业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一)飞行区场道工程(含土方、基础、道面、排水、桥梁)及巡场路、围界工程;

  (二)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三)机场通信、导航、航管、气象工程;

  (四)航站楼工艺流程、民航专业弱电系统、机务维修设施、货运系统等项目的专业和非标准设备;

  航站楼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包括:航班动态显示、旅客离港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地面信息管理系统、值机引导系统、行李处理系统、机位引导系统、登机门显示系统、时钟系统、旅客问讯系统、安全保卫系统等工程及其他民航专有的弱电设施。

  (五)航空卸油站、储油库、输油管线、站坪加油系统等供油工艺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执行,即: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中所需的建筑材料可随工程施工项目一同招标,也可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单独或与工程中标人共同组织招标;施工安装类工程中的主要设备应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依法组织招标,次要设备及附属材料可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单独或与工程中标人共同组织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民航总局机场司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对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

  民航总局机场司监管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据国家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二)负责全国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的管理;

  (四)受理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有关的事宜。

  第六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监管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民航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具体实施对辖区内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三)受理并备案审核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方案、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四)受理并备案审核招标人提交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公示和确定的中标人报告;

  (五)受理辖区内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项目法人或者由项目法人授权的项目建设实施机构。

  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款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工程中标人共同招标时,也为招标人。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已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获得批准;

  (三)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能够提出招标技术要求。

  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有关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经过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应将核准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等有关招标内容的批复文件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第十条

  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的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依法经批准后方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或不进行招标。

  第十一条

  招标人可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符合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5号)要求,并经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招标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

  具备条件的招标人应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评标过程保密、封闭、公平、公正、有序地进行,并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有效监督。

  招标人应尽可能利用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招标投标有形市场(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工作。

  第十三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将招标方案报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招标方案应包括: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

  (二)本办法第九条所述要求的文件;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四)招标组织形式(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五)是否利用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招标投标有形市场(交易中心);

  (六)招标时间计划安排;

  (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八)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九)其他有必要向监管部门说明的事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及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写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所述相关规定的要求,其中,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件应予明确。

  第十四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自收到招标方案后,应及时备案审核,如有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如无异议,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备案通知书。

  第十五条

  招标人在收到民航地区管理局出具的招标方案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并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应按照《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勘察和设计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工程监理企业应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02号令)要求取得相应资质。

  第十七条

  投标人组织投标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民航专业资质。

  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资质为投标联合体的资质。

  第十八条

  属于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货物,应按照《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50号)要求取得民航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

  第十九条

  招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应在招标公告中包含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资格预审公告视同为招标公告,其发布要求、载明内容应与招标公告的相应要求一致。

  第二十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中载明资格预审后投标人的数量,一般不得少于7个投标人,且应采用专家评审的办法,由专家综合评分排序,按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投标人。

  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招标。

  第三章投标

  第二十一条

  投标人应按照本办法第一条所述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

  为招标项目做前期准备工作的机构不得作为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具有关联隶属关系的投标人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超过两个。

  在单一货物招标项目中,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

  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规范。

  投标文件的送达应形式规范,符合要求。

  第二十二条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经审批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对于货物招标项目,报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或者对两家合格投标人进行开标和评标。

  第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

  投标人不得组织或参与围标;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二十四条

  开标应程序规范,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

  评标应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的法人代表及领导班子成员不应直接参加评标委员会的工作。

  评标委员会人数应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从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当招标项目需要民航以外专业专家参与评审时,经批准,可采取在其他专业专家库抽取的方式选择部分专家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拟申请在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民航总局机场司或其授权的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一)民航地区管理局为招标人出具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备案通知书;

  (二)填写《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表)。

  第二十七条

  民航总局机场司或其授权的机构收到招标人提交的评标专家申请文件后,应对其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审查,有异议的,应及时告知招标人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无异议的,则在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中按如下原则提供预选专家名单:

  (一)预选专家的专业符合项目工程性质;

  (二)预选专家应随机抽取产生;

  (三)预选专家名单人员数量一般应为所需专家人数的2倍以上;

  (四)预选专家不得与招标人有关联或利害关系;

  (五)预选专家不得与投标人有关联或利害关系。

  第二十八条

  评标预选专家名单产生后,以及送交招标人过程中,应严格保密。

  预选专家名单应在评标前2日内以封口信函或传真的方式提供给招标人。

  招标人开启信函或接收传真时应有招标项目法人的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在场监督。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获取预选专家名单后,应将预选专家名单以抽签或摇号等方式进行随机性的重新排序,然后按随机排序序号通知专家本人,直至选取到所需专家数量为止。

  按以上方法选取的专家不够所需数量时,可由招标人向民航总局机场司或其授权的机构申请补充预选专家名单。补充的预选专家产生原则和抽取方式与前述要求一致。

  以上抽取过程应有招标项目法人的相关监督部门人员在场监督,并做详细记录,由抽取当事人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

  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时,可以经民航总局监管部门特别批准后由招标人在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中直接选择确定。

  第三十一条

  按照《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MD—CA—20xx—1—R1),经各单位同意推荐申报并经民航总局审批进入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的专家,有义务积极参加民航专业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

  各有关单位应支持专家参加民航专业工程项目及货物的评标工作。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并接受监督。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同任何与投标人有关联或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间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为防止投标人串标、不合理报价、恶意抬高报价,招标人应事先研究设立对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得超出批准的项目概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其投标项目按废标处理。

  第三十五条

  评标过程中,因废标过多只剩一个合格投标人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计分工作实行实名制。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应将所有评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实际得分。

  评委的.评分情况应予记录备查。对于打分超出算术平均分±30%的评委,招标人应在评标报告中特别说明,并通知这部分评委,要求这部分评委就打分情况提供书面说明。

  第三十七条

  如发现评标专家有明显倾向、有失公平者,招标人应报告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监管部门。

  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将掌握的评标专家违规情况及时报告民航总局机场司。

  民航总局机场司将按照《民航专业工程专家库管理办法》,对多次出现偏差或被投诉的专家予以警告、暂停直至取消其专家库专家资格的处理。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分别签署意见。签署不同意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作为不同意处理。

  评标结论以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四分之三以上人数签署同意意见,方为有效。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二至三人,并明确标明排列顺序。

  第四十条

  招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废标情况说明;

  (二)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三)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应以排序第一名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得超越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招标评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包括:

  (一)评标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抽取评标专家过程记录及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四)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五)评委打分记录及评审意见记录(含签字及说明记录);

  (六)评标结果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七)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项;

  (八)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第四十三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应进行备案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招标人责令其重新评标或重新招标。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在获得民航地区管理局对评标结果的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公示评标结果。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应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媒体上对评标结果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公布招标结果,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同时,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公示和确定的中标人报告备案。

  第四十七条

  资格预审应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其专家抽取过程及评审要求按本办法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二、三十三条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及货物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报告、招标人书面报告、公示和确定的中标人报告等文件,应妥善保存到项目竣工验收后的决算工作完成为止,以备核查。

  第五章相关处理

  第四十九条

  民航总局及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发现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依法做出暂停开标或评标的决定,对违法的评标、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第五十条

  对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民航专业工程及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民航总局等七部委令第11号)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

  不属于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但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并使用民航政府资金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参照本办法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民航建设项目中不属于民航专业工程的项目,执行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省级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与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或要求不一致时,按照从严的原则执行。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由民航总局机场司负责解释。

公司奖励制度8

  为加强公司新产品开发、技术工艺改进和产品销售的日常管理,加快公司技术积累、奠定技术基础并提高技术研发进度,缩短技术研发成果转变周期,形成以产品带动销售的良性局面,特制定创新奖励制度。

  一、基本原则、评定范围及内容

  1、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重视结果、讲究高效的原则,以保证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公正性。

  2、促进公司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创新,满足市场对新产品的需求, 丰富公司系列产品同时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可逐年获得总收益的相应提成。

  3、对公司产品质量、技术工艺、设备工具、管理和营销模式、新市场开拓取得突破性进展,销售业绩的提升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项目成果可申请年度科技创新奖。

  4、鼓励公司员工利用现有平台和技术资料,开展发明创造并申请技术专利,对公司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并产生经济效益的,可申请技术发明和年度创新成果奖励。

  5、研究开发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直接用于企业的生产过程后,明显提高了生产效率和产品的质量,为企业创造了直接经济效益的。

  6、对引进的新产品或新技术进行吸收并加以开发创新,设计出在技术上有明显改进或创新的新产品或新工艺,提升企业年度销售额的。

  7、公司产品部及市场人员应积极参与创新活动,每月1日前最少提交一份收集的创意产品资讯及建议,产品部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组织讨论。各位员工提交的文案备档留存,作为年底“科技创新奖”评选参考。

  二、专利技术发明和科技创新成果的专项奖励

  1、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申请专利,凡申请专利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在受理当年,由公司给予职务发明人一定金额的奖励。

  2、专利申请统计期限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发纸质专利证书的。

  3、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的,授权当年12月31日前由专利权人给予发明专利职务发明

公司奖励制度9

  第一条 总则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 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 10 年,20 年及 30 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 XX年奖,服务 20年奖及服务 30年奖、

  第四条 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3、从事有益于业务的发展或提高的工作,对节省成本,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 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 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 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 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 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 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1、根据第四条接受奖励后,其效果被评定为最高创造时或同一员工对同一事项再实施与改进时;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 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 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奖励制度10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经济处罚:罚款等。

  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公司奖励制度11

  一.奖励目的:

  鼓励发挥创新精神、加强团队服务意识、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质奖励为辅,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展晋升空间及薪资待遇。

  二.适用范围:

  经理以下级别(不含经理),包含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三.奖励制度

  1.奖励积分:设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据情况细分,上不封顶。积分无论多少,一律公开,单次奖励50分以上需在部门会议上说明原因。每个员工的个人积分可在当年(公历)内累加。

  2.奖金兑换:每年(公历)年末,汇总员工的个人积分,予以兑换现金奖励,一个积点兑换一元人民币。具体时间依据财务安排,可同年末工资一起发放。如员工在年末之前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有年终奖金。

  3.积分折旧:前一年的积分总数,可乘以0.8的系数,作为下一年的初始积分,并可与下一年的'积分累计一起汇总,乘以0.8后作为第二年的初始积分。如:小红xx年累计20xx积点,则20xx年的年终奖为2000元,xx年即使小红毫无出色表现,也可在xx年年末领到1600的奖金,如果20xx年小红表现优异,又积累了3000点,则总积分为4600点,20xx年的初始积分为4600X0.8=3680。

  四.积分来源:

  1.工作中有超常表现,或超出预期的贡献,可酌情给予奖励积分。如:交换一个有价值的友情链接,可奖励10分,写出一篇论坛总置顶文章,可奖励50分。

  2.不在本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可主动承担解决临时性问题、应对突发状况、或发现公司重大失误及时纠正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如:陌生人未经允许私自进厂,能被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奖励10分。

  3.能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想法,有创新,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的,按特殊贡献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五.绩效考评:

  奖励积分,将会作为个人年度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但不限于加薪、升职、晋升管理岗位等。

公司奖励制度12

  目的

  本制度根据员工薪资奖励福利制度及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制定员工工资的有关事项。

  工资原则

  员工薪资福利奖励,依据社会水准,行业水平,物价指数变化,本人执行所担任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以及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

  适用对象

  办公室及旗舰店员工;综合管理部搬运、商务部配货及搬运、原材料库管部搬运等不适用本制度,另行制定与工作量挂勾的计件制;工厂人员、质检部质检员按工厂的薪资 方案执行。

  薪资构成

  工资包括基准内工资、基准外工资(或临时工资、兼职工资)、奖金/提成、奖惩、补发补扣、应发工资、公积金/保险、计税工资、其他扣除金等组成。

  1、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津贴(交通/误餐/工具补贴)

  2、基准外工资:加班费+缺勤工资

  1)周六值班:公司执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实行值班制并发放值班费60元/天/人,试用期员工按其试用期工资比例同等折算;周日加班可申请调休;节假日加班另行规定。

  2)缺勤时的处理(含病、事假):按个人缺勤天数从本人月工资中(含奖金)扣除。

  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奖金+岗位津贴) *缺勤n日/当月应出勤天数

  3、临时工资:按临时编制的员工,则视其工作表现,报总经理审批。

  4、兼职工资:由于阶段性工作或偶发性工作需要,由符合要求的人员以(在职或实习生)短期内完成,视出勤情况或任务的难易度决定,报总经理审批。

  5、奖金/提成:根据各岗位与公司业绩的关系,将直接与业绩挂勾的岗位定为主动性岗位,如家具/橱柜业务部/商用家具部/外销部/大店营业部中的业务员、导购员和设计师等;其他为从动性岗位。

  1)主动性岗位实行提成制政策,基本工资定级参照表一,提成比例每年初由公司根据各上一年度销售数据结合下一年度销售指标统一制定,月提成金额实行绩效考核后随当月基本工资发放,如果有年度提成,则随最后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发放,具体事项各相关部门另文公布。

  2)从动性岗位实行年薪到月制+年终奖,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岗位技能、工作经验、态度等综合表现按岗确定基本工资及奖金的定级(参照表一),奖金部分当月考核后当月发放。年终奖由公司根据全年的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达成情况确定发放基准(x月薪),并经年终考评后发放。

  6、行政奖惩:所有主管助理及班组长、线长以上级别的干部均有部门行政奖罚权,最低奖惩为通报表杨和通报批评,涉及金额50—500元不等(以50元为一级递增),奖惩决定由各主管公示后人事部执行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截止到当月25日,超出时间自动结转至下月)。行政奖惩是上一级主管对员工在工作中的执行情况、工作差错等综合表现的及时衡量和评判的有效手段,奖惩力度由主管自己掌握(应考虑被奖惩员工的工资水平、事件的性质、初犯或屡犯等方面)。

  7、工龄奖工龄奖与基本工资调级不同,员工工龄的计算指标只考核在公司的任职年限,没有本岗位任职的规定,且适用于所有在职员工(工厂除外)。具体标准为三年以上(含三年)按50元/月发放,六年以上(含六年)按80元/月发放,八年以上(含八年)按100元/月发放,工龄将应随员工工资每月发放。

  8、补发补扣:因员工工资核算错误需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其他应补发补扣项。

  9、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奖金+工龄奖+加班费+缺勤工资+补发补扣+奖惩(以上工资的构成均为含税工资)

  10、公积金/保险:按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部分统一由公司从个人当月工资中代扣。

  11、其他扣除金(下列规定各项从每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小灵通话费个人承担部分;

  3)与公司借款应清还部分;

  4)员工离职时未能与公司交接完毕,并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扣部分;

  5)员工在职时公司已提前缴纳的相关费用(如档案、户籍、保险等)。

  从动性岗位奖金级别定级及调整方法

  1)奖金定级依据社会薪资水平,同行薪资水平,同时 参考本公司上一年度各岗位薪资水平,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的技能和产出的高低,工作经验、态度及效率等综合因素定级,人事部有建议权和否决权,各分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有审批权和否决权,部门主管和总监的定级也顺次由其上一级确定。

  2)奖金的调整为确保年薪的相对稳定性和严肃性,每年年初第一个月为集中调整期,其他时间调整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报上一级批准;试用期员工可以有两次调整(其中一次为转正定级)。

  注: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无奖金;但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试用期员工,各部门主管可酌情处理,但奖金部分需参与月度考核。

  3)奖金的考核参与年薪到月制的员工月奖需按照该员工绩效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每月考核一次。本年度暂实行三项考核制,考核内容每月5日前由上一级制定填表并报人事部备案,每月17日将考核结果提交人事部,人事部计算奖金。

  工资的偿还与处理

  1、虚假、误算等超领时,必须在发现后立即偿还。

  2、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公司可在一个月内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离职时的工资

  1、工资计算期间被解职的员工:当然解职者工资结算至公司决定之日起(严重违纪)。

  2、因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者,按员工在公司服务每满一年以上的,另补贴一个月基本工资,不满一年超过半年按半年计算,不满半年不计算。

  3、合同到期不再与其续签者,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工资结算至离职办理日。

  4、申请离职的员工:工资结算至批准之日,申请日至批准日之间,未能坚持工作者,以旷工处理。

  注:若因公司需要,须与其签定《竞业限制合同条款》,公司按合同条款执行应履行的义务。

  薪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员工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当月30或31日发工资,因此员工当月出勤周期结算也同工资结算周期。当发放工资日恰为休假日时,则提前或推后发放。

  福利支出

  1、员工一经转正无论职务大小一律强制办理社会保险,(从工厂调至办公室的员工均须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由公司集中办理),公司及个人承担部分的比例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由本人选择是否缴纳(公司及个人各承担一半),若本人主动放弃,公司不补贴现金。老员工自进公司之日起每满6年后,公司为其该项支出增加一个基数,本人应承担部分相应增加。

  2、员工生育及因病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从按国家规定从社会保险金中支出,公司不额外承担。

  3、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其存档费用由公司支付,应届毕业生户藉费挂靠费也由公司承担,但员工须在公司服务最少满一年。

  4、员工每月享有一天带薪病假,女员工每月享有一天例假。

  5、主管(主管及以上)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假,可在本岗位淡季申请休假(需总经理批准),当年有效,不休不补。

  6、公司的活动:

  1)每年组织一次春游;

  2)六一儿童节亲子活动;

  3)重要节日不定期不定额地发放礼金或礼品或聚餐;

  4)不定期看电影;

  5)各种形式的俱乐部;

  6)年底员工联谊;

  7)其他。

  7、员工生日、婚庆,公司将有相应的祝贺。

  8、公司中午 提供午餐一份,但驻厂人员享受半价购买伙食券的福利,两种享受必须择一,不能同时。

  9、所有员工转正均配备小灵通一部,公司予以适当的私人话费额度,但员工离职时需交还公司。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六章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公司奖励制度13

  一、薪酬与考勤管理制度

  1、领导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计半天事假;未请假者计旷工半天。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1小时内提前离开公司者。下班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经主管领导批准的,按事假计;未请假者计旷工。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1小时以上未到公司者,下班时间结束提前1小时以上离开公司者;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经查明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病假: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经理批准,登记考勤表,销假时必须出具医院证明、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其主管领导经请假,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事假两天或以上者,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由总经理签签字批准后方可按事假处理;未按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3、如有在工资结算方面有问题者,需提前两日审报,经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方能改动,不允许私更改。违者罚款100元。

  4、每月工资计算车间在5号前报道给销售内勤,8号报道给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25号准时发放工资。

  ①公司不提倡加班,因生产急需加班者,须提前通知生产厂长,并填写《加班记录》,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加班。

  ②加班费均在效益工资中体现。

  二、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是公司议事、决策的主要方式,是保证企业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会议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解决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公司会议的管理,精简数量,讲求质量,提高会议效率,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会议构成

  公司会议由每周例会、每月例会、年度例会构成。

  2、会议内容

  ①讨论-公司每周的经营与生产等事项做出研究、决策、部署和安排。 ②研究、分析公司在近期在经营发展中出现重要问题,并制定解决措施与方案。

  ③研究制定生产和销售的目标、长期、近期规划及执行计划。 ④评估各部门的工作表现。

  ⑤部署各部门工作,并予以支持引导。

  ⑥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安排。

  ⑦部门主管汇总本周的工作情况,汇报成绩,指出错误,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及需请总经理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⑧各部门经理概述下周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步骤与完成日期。注:公司例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主持,参会人领导及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