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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7 18:27:43 制度 我要投稿

图书馆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图书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图书馆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1

  图书馆是学院的公共聚集场所之一,也是消防重点部位,人流量大,可燃、易燃物多。为此特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如下:

  1、对图书馆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2、所有人员必须经有关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后方可上岗。

  3、图书馆要定期对馆内消防安全进行自查,及时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4、图书馆内不得随意乱接乱拉电器设备和线路,确保馆内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5、各种书架、展板等摆放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照明灯具下严禁摆放可燃物品.进入图书馆内不得吸烟,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馆内。

  6、进出各阅览室的'楼梯、通道必须畅通,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不得堆放任何杂物。

  7、严格执行图书馆的消防安全值班制度,值班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并进行值班登记。

图书馆管理制度2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二、图书馆内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品。

  三、消防器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指定专人保管。分布在各处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进行两次检查,过期失效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预防科更换。全体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会报警。

  四、每天闭馆前、下班时,对所在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公共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灾害事故发生。如发生忘记关灯、关机等问题,应及时到岗消除隐患,并报告有关领导。对责任人应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奖金。

  五、不准私拉电线,不得私自安装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先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由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负责安装。

  六、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易燃物品,如书刊、纸张等,应有专人管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七、各部(室)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安全员和消防员,负责和监督安全和防火工作。

  八、各种电器设备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不准用碘钨灯照明。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距离。

  九、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冰箱、电视机、微波炉等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

  十、馆内空调设备须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时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十一、夜班人员应忠于职守,加强夜间巡逻,确保馆舍夜间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警,并通知馆领导到馆处理。

  十二、节假日闭馆期间,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门卫要加强责任心,防火防盗。

图书馆管理制度3

  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财产管理部门,是全校师生聚集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场所,确保国家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图书财产管理和设备使用管理另订有专门制度,现就做好图书馆消防工作订立以下制度。

  (一)建立图书馆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馆、部、室、门卫相结合的安全消防管理责任制。要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安全消防工作。馆领导负责组织制订有关制度,对全馆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和督促安全工作;各部主任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消防工作,安排安全值周人员,检查本部门安全工作;各室每天值班人员下班前负责本室关闭电源、关好门窗,对当天安全问题负责;门卫人员负责每天中午、下午、下班后及休息日巡视全馆,检查各处关闭电源、关闭门窗情况,如发现有未关闭门窗、未关电灯或电风扇等情况,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并作记录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员接通知后,必须立即前来关闭,如因迟缓而造成事故的`,照章严肃处理。

  (三)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馆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源进入书库。

  (四)未经许可严禁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馆内电源线路应定期督促学校相关职能科室检查维护,电风扇在每年使用前也应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五)馆领导应定期会同学校保卫处检查全馆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使之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六)全体职工都应懂得消防知识,掌握灭火器、消防栓使用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疏散读者基本常识。

  (七)如果馆内某部位发生火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门卫人员应立即关闭全馆电源,全馆职工应立即关闭本处门窗,参与灭火和疏散读者工作。专业消防人员到位后,全馆职工应服从消防队指挥,积极参加灭火工作。

  (八)如因本馆职工失职或其他原因酿成火灾造成国家财产损失,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在事故面前畏葸不前、行动消极或临阵退缩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损失、行政处分、待聘解聘等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4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图书馆管理制度5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6

  (一)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消防安全,实行馆、部二级防火安全管理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签定责任状,根据履职情况,给予相应奖惩。

  (二)严查无证人员、外来人员入馆。

  (三)馆内任何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线或使用违规电器设备。严禁将个人贵重物品放在馆内,更不允许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馆内,杜绝一切安全隐患。

  (四)定期对全馆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并通知电力科维修,防止因漏电、短路、超负荷或其他电器故障引起火灾。

  (五)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器材,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通知保卫处。

  (六)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各部门实行全面安全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及时汇报,请有关人员处理,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宿。

  (七)下班前各部、各岗位要关闭电源、关灯、关好门窗、闭紧水龙头。

  (八)保安、值班人员要准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得漏岗,不得私自找人替岗,值班期间要加强巡视,严格执行刷卡入馆制度。管理好报警系统,遇到突发状况亲临现场查看,及时处理与上报。

  (九)馆内每位工作人员都要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馆内读者逃生的能力,一旦发现火情、盗情、水情等情况,都应立即向馆长和保卫处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十)存放贵重仪器设备的房间应有防盗措施,管理人员须定期巡查。

图书馆管理制度7

  图书室是学校防火的重点单位,为保证图书室的安全,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全馆工作人员均须切实遵守,严格执行。

  一、室内安全人人有责,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师生员工都有维护图书室安全的'责任。

  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重要位置。

  三、室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违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处以罚款,一旦发生火灾事故,首先追查当事人责任,并从严惩处。

  四、每天下班前,工作人员必须对本岗位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并关好门窗,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五、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人员负责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和其它事情的处理。

  六、室内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栓、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便搬动、启开,违者以破坏安全设施论处。

  七、工作人员严格管理本部所属门的钥匙,实行专人专用,不得转借他人,任何个人不经学校批准,不得配制,违者将严肃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8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3、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4、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5、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连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准吸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严禁在可燃物上使用电热器具,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都会使用消防器材。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图书馆管理制度9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管理制度10

  一、读者入馆须知

  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xx大学校友凭毕业证(或复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馆,可在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4.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上午在规定的时间内,图书馆提供早餐就餐处;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6.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及撕页,否则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买不到相同版本书刊的,按丢失书刊赔偿。爱护建筑、家具和设施设备,若损坏应予以赔偿。

  7.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在书(刊)架上取书(刊),每人每次请不要超过两册;翻阅过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不必自行归架,以免错架。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及响底鞋等入馆。

  10.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11.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书刊借阅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学校各类读者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xx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2.本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经图书馆统一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作为借阅证在图书馆借书和阅览。

  3.教师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卡和1寸证件相片到图书馆办公室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使用。

  4.合同制聘用人员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聘用单位介绍信、1寸证件相片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5.临时来本校进修、学习的人员在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有关学院或部门的介绍信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6.读者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文献。

  7.读者若遗失校园一卡通,除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挂失外,还应到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挂失。挂失前卡上所记录的借出文献由持卡人负责归还。

  8.补办校园一卡通后,须到图书馆取消挂失后方可借还图书。

  9.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休学、退学、结业、工作调动和辞职等),将注销或停用借阅权限。

  三、图书馆办理临时借阅证的规定

  为方便除师生外的其他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证对象

  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本市市民及临时到校短期查阅资料者。

  (二)办证手续

  1.借书证

  (1)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凭学校相关单位的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及60.00元/年服务费,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临时阅览证

  临时阅览证仅供读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不能外借书刊,期限为一个月。凡需办理临时阅览证者,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并到财务处交纳办证费5.00元。

  (三)其它规定

  1.若有超期或遗失书刊,一律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2.离校时,须还清所有图书,并交回借书证方可按规定退还押金。

  四、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

  1.使用他人借阅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

  2.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

  (1)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2)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3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3.盗用或伪造借阅证,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还要停止其借书权限6个月。

  4.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五、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一)图书

  1.册数

  (1)教职工、研究生限借外文书3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各校区普通图书16册。

  (2)本专科学生限借外文书1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本校区普通图书10册。

  2.期限

  教师借期为60天,本专科及研究生为30天。

  3.超期

  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该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超期按0.05元/天·册缴纳滞纳金。凡逾期未还或滞纳金未交者,一律暂停借书。

  (二)期刊、报纸

  1.馆内中外文现刊、精装过刊和报纸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外借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于当天立即归还。

  2.平装期刊教师、研究生可借2册;本(专)科生可借1册。

  (三)借还书刊

  读者借还图书馆书刊,均需办理借还手续。凡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私自带出图书馆者,均视为偷盗书刊行为。偷窃书刊者,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

  (四)免罚日

  图书馆将每月第二周星期三设定为免罚日,当天所还过期图书一律免罚;如遇当月免罚日为法定节日则另行通知时间。

  六、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从20xx年4月起执行。

  (一)遗失书刊

  1.赔书刊

  (1)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3.00元文献数据重新处理加工费用(以下简称加工费)。

  (2)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3)遗失合订本期刊,按全年的期刊赔偿;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须加收15.00元的精装期刊装订费及建库费。

  (4)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2.赔款

  若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的,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

  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图书原价(¥)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2)国外出版图书:图书原价(原币种的价格) ×当前汇率×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2 】。

  (3)成套多卷书:若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和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即:整套图书价格(¥)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4)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印刷型):100.00元+加工费(3.00元)。

  国外出版(印刷型):1200.00元+加工费(3.00元)。

  (5)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它期的期刊。

  (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价(¥)的确定方法为:论文页码× 0.20元(此处0.20元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及装订费)。

  3.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4.退款

  若在赔款后三个月内找回原书刊,或新购与原书完全一样的图书,可持原书刊或新购书刊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若赔书时是在财务处交的赔书款,需出示赔款收据,若是在图书馆办公室通过校园一卡通付的款,凭图书馆记录办理;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及加工费。超过三个月不予退款。

  (二)损毁、污染书刊及条码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毁、污染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1.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和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及精装封面断裂等,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剪(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行为进行处理。

  2.污染书刊

  书刊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等。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进行赔偿。

  (3)除上述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3.其他规定

  (1)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污损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

  (2)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条形码赔偿1.00元。

  七、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仅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校园一卡通上机。

  2.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也不允许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

  4.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5.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

  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6.借阅步骤:登录网站,检索到所需书目详细信息(书名、作者、ID号、出版社和出版年份等)后,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的“馆际互借”栏目,注册并登录互借系统,在线提交“馆际互借基本信息”,图书馆将及时处理读者请求,在收到图书后通知读者到馆取书。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xx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xx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00~20.0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撕割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九、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xx大学校园网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十、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的声明

  1.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资料的信息服务机构,以建立内容丰富、获取方便的信息环境,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信息需求为主要任务。

  2.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如: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报纸、音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其它印刷型和电子网络型的信息资源。

  3.图书馆尊重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所享有的著作权,在信息服务中注意保护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注意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4.图书馆重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深入开展信息服务。

  5.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吁请校内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6.图书馆对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所有自建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或镜像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电子版或非电子版,无论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8.馆藏文献数字化产品的服务以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9.对于由学校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要求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服务,不得利用工具软件进行批量下载,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牟取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彻底追查和严肃处理;对违规者将停止使用学校电子资源的权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

  10.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图书馆尚无法保证与其网站内容的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疏漏,烦请作者本人及时告知。若作者对其作品的发布存有异议,图书馆网站将立即遵嘱撤消有关内容。

  十一、xx大学图书馆捐赠书刊须知

  xx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xx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和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理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5.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xx大学图书馆办公室,xx校区联系电话: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

  (3)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

图书馆管理制度11

  (一)读者卫生守则

  1、读者进馆必须注意维护图书馆的卫生,禁止乱丢杂物。

  2、馆内禁止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3、衣冠不整、手持食物者谢入馆,馆内不允许吃零食。

  (二)工作人员卫生守则

  1、各科室工作区域应保持室内整洁,

  2、设备、书刊及办公用品等放置整齐,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

  3、各科室要定期打扫馆内外的卫生包干区,保持环境整洁。

  4、全体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制止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

  (三)清洁工管理

  1、清洁工负责打扫馆内各阅览室、大厅、楼梯、公共厕所及馆门口一定区域等场所的卫生。

  2、负责区域要保持地面清洁,无杂物,无痰迹;墙围无污迹;厕所便池无杂物和积垢,下水通畅;纸篓随时清理,保持干净。

  3、清洁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不得随处乱放,须放置在指定位置。

  4、服从图书馆的管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12

  一、建立图书馆爱卫会,由图书馆馆长任主任,各职能处室卫生负责人担任委员,不定期对全馆卫生进行检查。

  二、日常卫生工作及清洁工由物业办公室负责管理,总务干事具体组织实施。

  三、自习室、走廊、厕所、门厅、大面积玻璃等公共区域由专职清扫工负责,应天天清扫。

  四、各部室内部及所属阅览室卫生由各处室负责,由所在房间的人员清扫,包括书库、阅览室、书架、书刊、桌椅、墙壁、门窗及各种设备等,书刊资料、光盘等要定期除尘防潮。

  五、图书馆楼周围环境卫生由物业办公室负责,定期组织清扫。

  六、严禁在馆内吸烟、吐痰、吃零食及乱扔纸屑、废弃物等,违者必须清扫现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严禁在墙壁、桌、椅、书架、门窗等公物上乱涂、乱画、张贴广告,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按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论处,同时报学院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13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14

  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馆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馆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制度15

  1、进入图书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工作、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不得焚烧可燃物品,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禁止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器。

  2、工作人员要做到“四懂”、“四会”。“四懂”即:一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二懂防火措施,三懂灭火方法,四懂救治办法;“四会”即: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三会处理初期火灾,四会逃生。

  3、灭火器具集中配置,放在便于灭火的部位,专人负责管理。对违反规定人员,有权给予教育直至交有关部门处理。经常检查灭火器具状况,及时更换过期、损坏的灭火器具。

  4、工作人员闭馆前必须检查水、电开关和门窗,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检查没有危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5、下班后,书库、阅览室等场所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停留。严禁馆外人员滞留。

  6、发现馆内异常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向馆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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