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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时间:2023-06-14 17:25:42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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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

 一、本阅览室由图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凡本校师生均可入阅读。

  二、读者入室阅读,须将书包放在室外,不得携带入室。

  三、本阅览室实行开架阅览,为照顾所有读者,每人限取1册,阅毕放回原处,不得乱插乱放。

  四、本阅览室的报刊杂志概不外借,只许在室内阅读,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携带室外,借期不超过3天。

  五、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讲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六、读者阅毕离开阅览室时,将座椅子凳子放回原处,做到轻放、轻走。

  七、读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涂写、圈点、卷折,不得撕剪报刊资料或带阅览室外,如有违者按赔偿制度处理。

  八、管理人员待读者要主动热情,提供咨询。读者要尊重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制度。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2

  一、 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馆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 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 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 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 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 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馆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 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3

  1、新书入库,要认真进行清点验收,验收无误后,即在“图书入库记录薄”上登记,并及时上架。

  2、书库图书全部严格按分类索书号排列,对大型图书、画册、挂图等可另行集中存放,但应在该书原架位处用代书卡标明存放地点,以便查找。

  3、读者还回馆的图书,应做到及时上架,如有书标脱落和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随意作废书处理。

  4、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本人借阅书刊应按馆内规定由他人办理手续,不得自行留书和随意将书刊拿出书库。

  5、定期进行书库清扫,保持书库和书刊清洁。库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品、杂物和食品,经常检查库内门窗和水电设备,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确保书库安全。

  6、对于闭架书库,非书库工作人员,未经批准同意,一律不得入内,馆外人员进入书库须经馆工作人员同意,或由专人陪同,但均不得带包入库。

  7、书库钥匙由工作人员保管使用,不得任意转交他人,更不得任意配制。钥匙丢失要尽快报告,及时更换门锁,否则造成书刊丢失由当事人负责。

  8、凡私自将书刊带出库外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书刊丢失和其他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周到、主动地为读者服务,不允许与读者发生争吵,或以各种理由拒绝为读者借书。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4

  1、阅览室采用开架阅览方式,读者进入阅览室必须把借书证放在代书板架上,并拿相应号码的代书板,而且读者必须在登记本上签到。读者不得带任何书籍和书包进入阅览室,中途出入,须出示代书板。出室,先取证件,再拿其他物品。

  2、阅览室所有的.期刊、报纸只准在室内阅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携带出室外。

  3、为防止期刊乱架,所有读者一次只能取一本期刊,并必须将代书板放入所取书的位置,且不准损坏和撕毁、裁剪期刊,否则一经发现,处以相应杂志全年价十倍以上的罚款,读者看完书后必须把书放回到原来的位置。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禁止在室内吃一切食物。

  5、讲究文明礼貌,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入室。

  6、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喧哗、聊天、谈笑、吹口哨。

  7、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墙上涂抹、刻画,如有损坏,责令其修好或按价三倍罚款。

  8、看完期刊和报纸,归放原处,离开座位时,要轻轻将椅子放入桌下。

  9、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做文明读者。

  10、违反本制度者,将按馆内有关办法处理,对情节恶劣者,报请学院处理。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5

  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馆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馆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馆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6

  入馆须知

  一、学院实行校园卡一卡通,校园卡即为借书证,入馆时凭本人校园卡在门禁处刷卡。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本院读者陪同他人入馆时,被陪同人员须向门卫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二、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工作人员。讲究文明礼貌,着装整齐,行为举止端庄,禁止有过分亲密举动。保持安静,禁止声喧哗或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杂物,禁止在馆内吃零食、喝饮料。

  三、图书馆禁止占座行为,工作人员根据情况清理阅览桌面。图书馆对读者遗留在馆内的物品不负保管责任。

  四、图书馆为重点防火、防潮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点吸烟。对于在馆内吸烟的学生,将依据学院规定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院教职工在馆内吸烟的,将上报学院人事部门,依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禁止在潮湿阴雨天气及空调开启时开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动物入馆。

  五、图书馆内禁止使用台灯等自带照明设备,禁止为电动车电池、电热宝、手机充电宝等各类充电设备充电。

  六、读者不得进入空调房、配电间、网络间、天台等非开放区域,不得私自碰触照明灯、应急灯、空调的墙壁开关及其它用电设备设施。

  七、爱护图书资料和馆内家具设备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在阅览桌椅及书刊上刻画或书写,禁止随意搬动家具,使用公共检索系统时禁止更改计算机系统的设置。

  八、离开图书馆时如所携带物品导致监测仪报警,应主动配合门卫和值班人员检查。

  违上述规定者,需写出书面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暂停借阅资格1-3个月或暂停入馆资格3-6个月等处理,或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以辅助教学和科研为目的,面向本校师生提供电子资源文献检索和上网服务,仅对校内读者开放。

  二、上机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行为。

  三、本室上机实行实名制,读者须出示本人校园卡刷卡后方可上机和下机。使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双方1-3个月的`上机资格。盗用他人校园卡上机者取消学期间上机资格。

  四、一人一机位,不允许多人共用一机。机位仅限本人使用,上机中途离开者不得将机位转借他人。

  五、刷卡后请务必在十分钟内登录账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得使用背包、书本等物品占位。

  六、因本室机位有限,读者不得长时间空占机器,离开二十分钟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工作人员有权将机位再次分配。

  七、读者须尊重和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机位不够时请自觉排队等候。上机满3小时后,如遇他人排队,请自觉下机,下机满1小时后方可再次上机。

  八、请爱护室内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插拔、搬动、拆装;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应照价赔偿,并处以1-2倍罚款;故意损坏或有盗窃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请勿删改计算机内安装的软件和计费系统。

  十、使用设备过程中如出现异常或故障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十一、周一至周五期间禁止玩游戏,违纪者取消1-3个月的上机资格。

  十二、为保持良好的上机环境,请勿将食气入室内,上机期间请保持桌面和室内清洁。

  十三、上机期间请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接听电话或进行语音聊天,保管好随身物品。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7

  为了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如下规定:

  1、凡本院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在本室阅览。

  2、本室图书、报刊、资料只供读者在室内阅览,不外借,如特殊情况需要经主管院长批准,限期借出使用。

  3、本室书刊资料实行开架阅览,阅毕放回原处,不准携出室外。

  4、爱护书刊资料,不准折叠、圈点、划线、撕剪,如有上述情况,按规定赔偿。

  5、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爱护室内设施。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8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馆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馆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馆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处理,按该书的'五至十倍罚款,并全校通告批评。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9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服务的机构,以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教研情报,资料等服务为宗旨。图书馆应建立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档案资料。配备专职(兼职)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图书馆有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以年度为周期,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痕迹材料。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加强阅览室和资料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馆有完整的图书账册档案。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四、加强图书维护,自觉爱护图书。严格做好图书资料的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__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爱护图书馆环境卫生和遵守室内纪律。不准在图书馆内吃东西,乱扔垃圾,保持图书馆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为两星期。图书馆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六、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馆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七、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并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好图书,并做好图书馆的卫生工作。

  八、爱护图书馆的图书馆公共设施。阅览书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0

  1、图书馆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馆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1

  图书馆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馆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馆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2

  一、读者入馆须知

  为维护广大读者的公共利益,营造良好的阅览环境和秩序,特制定本馆读者守则。

  1.校内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入馆;校外读者按规定办理手续后入馆。

  2.xx大学校友凭毕业证(或复印件),并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馆,可在馆内阅览图书馆资源。

  3.保持图书馆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调至静音,阅览区内禁止使用手持电话。

  4.保持馆内整洁卫生,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读者区内。上午在规定的时间内,图书馆提供早餐就餐处;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6.读者应爱护书刊资料,不得在书刊资料上勾划、圈点、批注、污损及撕页,否则赔偿同样版本的书刊。买不到相同版本书刊的,按丢失书刊赔偿。爱护建筑、家具和设施设备,若损坏应予以赔偿。

  7.加强公德意识,勿用物品占用阅览席位;禁止隔夜占用书包柜存放各种物品;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

  8.为维护开架流通的正常运行秩序,在书(刊)架上取书(刊),每人每次请不要超过两册;翻阅过的书刊可放在阅览桌或书车上,不必自行归架,以免错架。

  9.进入图书馆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勿着背心、拖鞋及响底鞋等入馆。

  10.未经图书馆办公室同意,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各类海报,或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摄像、摄影及其他活动。

  11.请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和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图书馆借阅证管理办法

  为加强书刊借阅的管理,保障和方便学校各类读者合理、有效地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图书馆借阅证包括:有效的xx大学校园一卡通、图书馆发放的有效期限内的各类借书证和阅览证。

  2.本校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由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经图书馆统一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作为借阅证在图书馆借书和阅览。

  3.教师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卡和1寸证件相片到图书馆办公室开通借阅权限后方可使用。

  4.合同制聘用人员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聘用单位介绍信、1寸证件相片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5.临时来本校进修、学习的人员在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办理校园一卡通后,需持有关学院或部门的介绍信和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处或通过校园一卡通缴纳200.00元押金后,方可开通借阅权限。

  6.读者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阅文献。

  7.读者若遗失校园一卡通,除立即到图书馆借阅处挂失外,还应到学校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挂失。挂失前卡上所记录的借出文献由持卡人负责归还。

  8.补办校园一卡通后,须到图书馆取消挂失后方可借还图书。

  9.读者离开学校(包括毕业、休学、退学、结业、工作调动和辞职等),将注销或停用借阅权限。

  三、图书馆办理临时借阅证的规定

  为方便除师生外的其他读者利用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特制订本规定。

  (一)办证对象

  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本市市民及临时到校短期查阅资料者。

  (二)办证手续

  1.借书证

  (1)学校各单位的进修人员、访问学者、没有校园一卡通的非全日制学生(含网教学生)凭学校相关单位的证明,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其他人员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理手续,并到财务处交押金200.00元、交办证费5.00元及60.00元/年服务费,方可开通中文借书权限,可借中文书5册。

  2.临时阅览证

  临时阅览证仅供读者在图书馆查阅资料,不能外借书刊,期限为一个月。凡需办理临时阅览证者,凭身份证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并到财务处交纳办证费5.00元。

  (三)其它规定

  1.若有超期或遗失书刊,一律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办理。

  2.离校时,须还清所有图书,并交回借书证方可按规定退还押金。

  四、违规使用借阅证处理办法

  1.使用他人借阅证,借用双方各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

  2.使用失效借阅证(已挂失或已注销的借阅证):

  (1)使用本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2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2)使用他人失效借阅证,停止借书权限3个月,并扣留失效证件。

  3.盗用或伪造借阅证,一律送交学校保卫部门处理;同时还要停止其借书权限6个月。

  4.如系累次违规,将加重处罚。

  五、图书馆文献借阅规则

  (一)图书

  1.册数

  (1)教职工、研究生限借外文书3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各校区普通图书16册。

  (2)本专科学生限借外文书1册、1983年以前图书(刘国钧分类法)3册,本校区普通图书10册。

  2.期限

  教师借期为60天,本专科及研究生为30天。

  3.超期

  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在没有其他读者预约该书的情况下,可续借一次。超期按0.05元/天·册缴纳滞纳金。凡逾期未还或滞纳金未交者,一律暂停借书。

  (二)期刊、报纸

  1.馆内中外文现刊、精装过刊和报纸一律不外借,只供室内阅览。若需外借复印,必须办理暂借手续,复印完后于当天立即归还。

  2.平装期刊教师、研究生可借2册;本(专)科生可借1册。

  (三)借还书刊

  读者借还图书馆书刊,均需办理借还手续。凡未办理借阅手续而将书刊私自带出图书馆者,均视为偷盗书刊行为。偷窃书刊者,除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外,一律按码价20倍罚款。

  (四)免罚日

  图书馆将每月第二周星期三设定为免罚日,当天所还过期图书一律免罚;如遇当月免罚日为法定节日则另行通知时间。

  六、图书馆馆藏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馆藏书刊的遗失和损坏,是学校财产的损失,也是读者利益的损失。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本规定从20xx年4月起执行。

  (一)遗失书刊

  1.赔书刊

  (1)遗失借出书刊应立即向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在寻找不果的情况下,应以同版(或经同意后以新版)书刊进行赔偿。赔偿的书刊应满足公众使用的要求,不得出现损毁、污染等状况(关于损毁、污染状况的具体表述参见本办法的有关内容);另需加付3.00元文献数据重新处理加工费用(以下简称加工费)。

  (2)成套多卷图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他卷册图书。

  (3)遗失合订本期刊,按全年的期刊赔偿;遗失精装本,不得以平装本赔偿,须加收15.00元的精装期刊装订费及建库费。

  (4)学位论文应于符合著作权法之前提下赔偿重制本。

  2.赔款

  若经努力仍无法获得同版图书进行赔偿的,需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多卷图

  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

  (1)国内出版图书:图书原价(¥)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2)国外出版图书:图书原价(原币种的价格) ×当前汇率×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2 】。

  (3)成套多卷书:若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整套图书价格和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读者不得索取其它卷册图书,即:整套图书价格(¥) × 2 +加工费(3.00元)+保管费【(当前年-出版年)× 2 】。

  (4)对于无法确定原价的图书按以下标准计算赔款:

  国内出版(印刷型):100.00元+加工费(3.00元)。

  国外出版(印刷型):1200.00元+加工费(3.00元)。

  (5)单本(包括合订本)期刊:基准价格为该刊全年价格,按普通图书赔偿标准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该年其它期的期刊。

  (6.)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原价(¥)的确定方法为:论文页码× 0.20元(此处0.20元是参照复印收费价格定的标准及装订费)。

  3.逾期滞纳金

  遗失书刊应及时办理赔偿手续;如果遗失书刊已逾期,在赔偿的同时需如数缴纳逾期滞纳金。

  4.退款

  若在赔款后三个月内找回原书刊,或新购与原书完全一样的图书,可持原书刊或新购书刊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款手续,若赔书时是在财务处交的赔书款,需出示赔款收据,若是在图书馆办公室通过校园一卡通付的款,凭图书馆记录办理;同时从赔款之日起计算并交纳逾期滞纳金及加工费。超过三个月不予退款。

  (二)损毁、污染书刊及条码

  损毁、污染馆藏书刊应按损污程度进行赔偿。损毁、污染严重无法继续提供公众使用的按遗失书刊进行赔偿。

  1.损毁书刊

  损毁是指书刊在被利用期间出现折角、卷曲、勾画、圈点、批注、涂抹、撕裂、散页、裂脊、断封和裁割等状况。

  (1)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但可清除、覆盖、粘合且不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其损坏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书刊出现散页、书脊掰裂及精装封面断裂等,赔偿实际发生的修复费用。

  (3)书刊出现折角、卷曲,或被勾画、圈点、批注、涂抹和撕裂等,不可清除、覆盖、粘合,或虽可清除、覆盖、粘合但影响字体和图像原状的,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4)图书被裁剪(无论是整页还是一页中的部分区域)按盗窃图书行为进行处理。

  2.污染书刊

  书刊污染是指书刊的任何部位被液体或固体物质(无论是否具有颜色、气味、毒性)所接触,以致出现异色、异味、发生皱褶或其它形变等。

  (1)图书被清洁饮用水(无色无味)浸染,但经处理干燥后未出现皱褶或变形的图书,其浸染部分按1.00元/页进行赔偿。

  (2)图书被污染,但污渍、异味和皱褶变形经处理可被清除、覆盖,且不影响字体和图象原状的,其污染部分按2.00元/页进行赔偿。

  (3)除上述两条情况外的其它污染图书均按遗失图书进行赔偿。

  3.其他规定

  (1)在进行馆藏剔除处理后,按遗失图书赔偿的污损图书的所有权归赔偿人。

  (2)损坏图书条形码者,每条条形码赔偿1.00元。

  七、电子阅览室读者须知

  1.本室仅对全校师生员工开放,读者凭校园一卡通上机。

  2.图书馆在电子阅览室的计算机上不安装游戏软件,也不允许读者从网上下载游戏软件。

  3.在使用过程中如设备出现故障,读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严禁用户自己打开机箱处理。如发现人为损坏机器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罚款或给予处分等处罚。

  4.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部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阅览、制作、传播和复制反动、黄色信息,不得宣传邪教和从事迷信活动。如不慎进入不良站点,应立即退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将送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5.严禁违章操作,不得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破坏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故意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不得私设密码,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八、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

  为满足本校广大师生科研教学的需求,图书馆已与中国国家图书馆签订馆际互借协议,可为本校师生借阅国家图书馆纸质图书。具体馆际互借规则如下:

  1.图书馆在国图的借阅图书范围及册数:近三年以前外文图书共50册,20年前编目的外文图书20册;中文图书、古籍、稿本、工具书、原版期刊、报纸、舆图、光盘及丛书不外借。

  2.此项借阅仅限于教师和研究生:每人每次限借1册;若学校读者借满规定上限数量时,其他读者只能等待有还回图书后再借。

  3.借阅期限:从读者拿到图书之日起15日,逾期读者按国图5.00元/册/日标准自付。

  4.国家图书馆的收费标准:20.00元/册(含邮费),该项由图书馆馆际互借费支付。

  5.违规处理:外借图书需按时归还。如有污损或遗失按照“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办理;该费用由读者自付。

  6.借阅步骤:登录网站,检索到所需书目详细信息(书名、作者、ID号、出版社和出版年份等)后,进入学校图书馆主页的“馆际互借”栏目,注册并登录互借系统,在线提交“馆际互借基本信息”,图书馆将及时处理读者请求,在收到图书后通知读者到馆取书。

  附:国家图书馆违规处理办法

  逾期

  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须交纳逾期使用费:每日每册5.00元。

  遗失

  遗失本馆图书者应立即声明并积极寻找。以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用新版图书)抵赔,并另加10.00元加工费。

  限期1个月购买赔偿的书刊资料,在此期间不能外借图书。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赔偿完全相同的同版图书(或经同意后的新版图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国内出版的普通文献:1950~1977年出版的,按原价格2倍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78~1984年出版的,按原价格乘以出版至今的年数赔偿;1985~1990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5倍赔偿;1991~1995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4倍赔偿;1996~20xx年出版的,按原价格的3倍赔偿;20xx年以后出版的,按原价2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进口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1~5倍赔偿,另加10.00元加工费。

  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的相应倍数赔偿。

  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具有特殊价值的文献:按目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赔偿。

  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书刊资料的价格赔偿。

  支付赔偿金后,读者找回原文献,可凭原赔偿金收据索回所赔款额。但须交纳从支付赔偿金日至归还文献日的逾期使用费。

  污损

  对批划、涂改、污损普通书刊资料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00~20.00元,对图书污损严重影响阅读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撕割

  割页、撕扯等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者,按遗失文献的赔偿办法赔偿。

  九、电子资源版权公告

  图书馆所购电子资源,仅限于在xx大学校园网IP范围内用户使用。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1.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下载图书馆购买或试用的'电子资源,更不能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

  2.不得将所获得的电子资源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电子资源进行非法牟利。

  3.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校内单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设置代理服务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图书馆允许,并且保证该服务器不得允许校园外IP通过它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4.读者有义务妥善保管个人网络账号及电脑(服务器)。如出现账号被盗、电脑受攻击等情况而造成了电子资源的违规使用,读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并进行如下处理:

  (1)通知所在单位,并限违规当事人于3个工作日内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

  (2)停止借书权限半年。

  (3)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说明:由于各数据库商对“批量下载”的界定不一致,因此图书馆无法制订统一标准。一般数据库商认为,如果超出正常阅读速度下载文献就视为“批量下载”,通常正常阅读一篇文献的速度至少需要几分钟。

  请广大读者协助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向图书馆信息技术部举报。

  十、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的声明

  1.图书馆是为本校教师、学生及其他工作人员提供文献资料的信息服务机构,以建立内容丰富、获取方便的信息环境,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信息需求为主要任务。

  2.图书馆向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源主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如:图书、期刊、学位论文、报纸、音像资料、数据库以及其它印刷型和电子网络型的信息资源。

  3.图书馆尊重任何个人、团体或机构所享有的著作权,在信息服务中注意保护信息产品的知识产权、注意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

  4.图书馆重视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整体利益,依据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原则,深入开展信息服务。

  5.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xx大学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吁请校内单位和个人了解、重视并自觉遵守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6.图书馆对于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所有自建或与他人共同开发的信息内容和服务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或镜像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无论是电子版或非电子版,无论全部或部分,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和学位论文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8.馆藏文献数字化产品的服务以不违反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

  9.对于由学校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要求学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提供访问服务,不得利用工具软件进行批量下载,更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牟取商业利益。对违规行为将进行彻底追查和严肃处理;对违规者将停止使用学校电子资源的权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由违规行为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负责。

  10.由于多方面条件的限制,图书馆尚无法保证与其网站内容的全部作者及时取得联系;如有疏漏,烦请作者本人及时告知。若作者对其作品的发布存有异议,图书馆网站将立即遵嘱撤消有关内容。

  十一、xx大学图书馆捐赠书刊须知

  xx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图书。xx大学图书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感谢函,但因馆藏空间有限,图书馆需根据馆藏特色和受赠图书质量进行筛选处理,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条例。

  1.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2)原则上为正式出版物;可酌情接受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3)内容适合专科及以上程度读者利用。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图书。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图书一般不纳入馆藏: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破损图书。

  (4)內有划线、注记和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的图书。

  3.图书馆对捐赠图书的处理

  (1)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图书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图书馆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4.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捐赠图书的处理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5.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xx大学图书馆办公室,xx校区联系电话: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

  (3)若本地捐赠者欲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3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等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在新书到室后,要及时做好验收、登记、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三、图书馆需建立图书总括登记、个别登记和注销登记三个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四、图书馆要逐步实现自动化管理,建立图书和期刊数据库。利用网络实现网上查询、借阅、统计、账册打印等工作。

  五、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六、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七、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九、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十、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4

一、 图书馆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 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 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馆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 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 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 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 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 图书馆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图书馆管理制度规章15

  一、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馆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馆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馆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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