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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24 19:41:27 制度 我要投稿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篇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

  1、组织本年段班科教师共同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卫生管理工作。

  2、开好年段班主任或全体教师会议,研究解决学生学习和思想品德中的问题,协调班科任教师间的教育要求。开展好本年段的校内外教育活动。

  3、组织本年段(组)教师的政治和业务学习,负责计划、组织、检查、总结本组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学大纲,明确本学科的教学和本年段的教学进度和要求。

  4、协助教导主任安排好教师的教学任务,遇到有教师不能上课时,要及时协助教导处组织教师代课,做到不因教师请假而使学生停课。

  5、协助教导处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推行教师在个人认真钻研教材的'基础上,开展好年段集体备课活动。

  6、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确定教研课题,推动教学改革,努力积累教学资料,积极指导学生的课外学科小组活动。

  7、通过“导师制”、示范课、学习外单位教学经验等方式,帮助新上岗的教师和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8、关心教师的思想、生活和身体健康。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2

  1、本校所用校车须为按照国家校车标准制造的中小学专用校车。

  2、本校校车必须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校车接送牌,并注明行驶路线和编号,在进出校门时必须挂好。未载学生上路行驶时不得使用校车标牌、标志和停车指示标志。

  3、严禁酒后驾车,在接送学生时不准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代驾。

  4、不开违章车、斗气车、故障车、英雄车。

  5、驾驶校车时需中、低速行驶,注意避让,避免急刹,车门车厢未关闭不准启动校车。

  6、按规定定期检测校车,检查、保养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内部整洁不出脏车。

  7、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有抽烟、进食、接听手机、聊天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校车上路前必须对车辆的制动、转向、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零部件是否存在安全问题进行排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9、校车驾驶员行车途中要注意车载各类仪表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是否存在异响、制动转向系统是否正常。

  10、接送学生时需开启gPS卫星车辆定位导航系统和3g实时监控系统。

  11、必须办理50万/座的校车座位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

  12、车辆未停稳时,禁止开门上下学生,并注意行人和其他车辆动向。

  13、校车接送学生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时应应加大车辆横向及纵向距离。

  14、校车应在公安部门核准的`线路上行驶,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

  15、在核准线路上确有无法避开的危险路段,应提请道路或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标准对上述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限速标志、警告牌等。

  16、校车行驶速度不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或遇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时速不超过20公里;在校内行车不超过5公里。

  17、校车随车需带好有效灭火器、安全锤、停车警告标志、急救箱、车内通道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

  18、校车禁止在接送学生途中进入加油站加油,应在空车时加足油料。

  19、校车上有学生、发动机引擎熄灭前,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20、副驾驶座位上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21、校内禁止鸣笛,禁止在校内设置禁行标志的路段行驶和停靠。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3

  负责校产的建帐建档及存档工作,负责组织检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度初指定校产管理计划,度结束编制新增校产汇总表,及时归集校产档案资料。

  组织部门管理员管好,用好校产。

  在师生中组织宣传爱护校产活动,搞好校产管理。

  参与班级目标管理相关内容考核,对损坏公物和赔偿情况及时通报。

  负责组织对校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职员岗位职责

  整理学校的有关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归档保管借阅清退等各项工作。

  协助领导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准备工作。

  负责学校大事记信息书记及整理工作。

  负责学校党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协助做好新闻报道及宣传工作。

  做好学校的接待工作。

  负责党总支校长室会议室接待室办公室的管理提水及卫生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教处职员的岗位职责

  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教师。

  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中小学校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维护学校声誉。如实的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第五条学校的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直接列单位预算。学校收取的各种代收费、农村学校收取的幼儿经费都要纳入学校经费帐户统一核算。所有经费都不得截留或隐瞒,事项发生后15天内不办理经费解缴手续的视为挪用教育经费,对单位领导人和经办人进行通报并处以违规金额3—5%罚款。情节严重的上级部门处理。

  第六条学校面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除出具收费票据外,一律要填写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报财务人员记帐。

  第三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七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主要包括:事业支出、专项支出。

  第八条各项支出应分清性质和类型,正确列支和归集。专项支出要与拨入专款配比。

  第九条单位支出按下列口径办理:

  (1)购入的办公用品可直接列报支出,购入其他各种批量物品在领用时凭出库单列报支出。

  (2)购入固定资产,经验收后列报支出,同时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3)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数列报支出。

  第十条人员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发放奖金、福利、补助。凡发放奖金的,首先要考虑有资金来源,不得举债发奖金。其次要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并严格按考核结果发放。并将考核结果随奖金发放表报财务部门备查。

  第十一条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应在教育局核定的预算额度内,根据单位实际业务支出需要,按月有计划、合理地使用。凡因实际情况,超出全年预算指标的,需打报告,经县局同意,方可列支。支出时要严格坚持开支标准。对不该报销的.项目,做到坚决不报。如发现不该报销的而报销,由经办人和审批人负责追回所报资金。追不回的资金,由校长和财务人员各承担50%。学校重大支出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会办,会计人员根据财会制度把住报销关,不办无计划开支,不办理超标准开支,不办理手续不全的开支。大宗物品购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购置方案。一次支出小学在20xx元以上,初级中学在3000元以上。

  第十二条基建工程项目必须先经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先立项后预算再招标,最后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应按程序办理报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工程造价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未完成上述程序的基建工程项目,会计不予办理付款手续,付款时,承建单位必须持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校舍维修、装璜项目,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维修和装璜方案,打报告送县局计财科,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业务招待费管理。业务招待必须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对各类活动或来客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所有业务招待费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业务招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并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一次。

  第十五条差旅费用管理。县内不发出差补助费,县外按规定标准执行。外出开会办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出租车,差旅费报销要一事一单注清楚事由,所有差旅费用必须在事业支出—公用经费—差旅费目节科目中核算。

  第十六条培训费用管理。凡是要报支培训费用的,在按有关经费开支标准执行的同时,都必须附有县教育局通知或相关的批准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xx〕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圈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推荐产生的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僻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中小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证中小学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正常运行,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好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经费保障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编制学校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资料;加强票据管理和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学校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校长对学校的财务工作负法律责任。学校负责人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本单位财务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必须保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学校的一切经济活动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学校所有的会计业务,必须纳入新密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管理,严禁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第六条强化学校预算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招生情况和学校的长远规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等因素来通盘考虑,科学编制,自求平衡。学校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和变动,必须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因政策变化或事业发展规划有较大调整等原因,当年确需调整预算项目的,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学校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不得遗漏,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和挪用。

  第七条严格财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

  1、规范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学校基本运转,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严格控制非教学性支出和奖金福利的发放。

  2、实行学校经费支出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报销票据必须合法、合规,具备支出事由、日期、单价、数量、金额、经手人签字、校长签字等要素。

  3、实行学校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学校要认真执行财务公开的规定,重要开支事项(如大额商品采购的商品规格、采购人员的确定、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等),必须经校领导班子、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讨论通过,并要留有书面记录。每所学校要成立3—5人左右的理财小组,由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的人员担任,负责对学校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学校要每学期要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收支明细账目,接受教职工监督。

  4、实行学校大额支出审批制度。学校大额支出必须事先报上级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支出。原则上小学单项开支500元、中学单项开支1000元以上的,必须报中心校校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开支。对弄虚作假者、隐瞒实情者、套取开支者按私分公款、贪污挪用论处,一律追究校长责任。

  5、严禁滥征订、滥发复习资料。各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给学生征订省、市、县教育部门规定书目以外的学生学习资料以及各种测试题、复习题,切实减轻学生负担。

  6、严格控制差旅费支出,严禁私人用车公款报销。差旅费支出单据必须注明具体事由、来往路线、参与人员,否则领导不予签字,财会人员不予报销。

  7、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加强中小学资产管理。中小学校要加强资产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健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交接、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资产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中小学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出售、出让、对外捐赠、抵押、担保、报废、报损等,应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并报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按照财经纪律和法规要求,对违反财务规定、财经纪律的人和事将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7

  各教研组设教研组长一人,由校长办公会讨论,教务处任命。教研组长的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带领全组教师认真钻研《新课程标准》、《考试说明》、《德育大纲》,端正教育思想,认真执行学校计划,拟草并实施本组教研工作计划,指导备课组及教师制定计划。

  2、每学期开学阶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与要求,组织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工作计划。根据计划具体实施,期末认真做好教研工作总结。

  3、支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4、协助教务处、教科研室安排本学科教师的.教学教研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有计划地了解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教师进行必要的工作指导,要组织对本组教师全面听课,一学期内至少听每个教师一节课。

  5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6、组织本学科各年级“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阅卷和试卷分析工作,对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7、组织本组教师指导本学科课外活动和学科竟赛活动。

  8、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9、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况。

  10、经常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向校长室、教务处及时反映,汇报教研活动和各年级学科教学工作情况。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8

  中小学校园管理制度

  一、校园规划完整,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相对独立。校园力求做到净化、绿化、美化。

  二、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卫生包干和检查评比制度,教学、办公、生活、运动场所的卫生管理责任到班、到人,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校园大环境整洁有序,无乱堆、乱放、乱建现象。校内排水通畅,道路平整。车辆停放整齐,地面无杂物,墙面无污损,无卫生死角。教室、办公室、实验室、餐厅、运动馆所窗明几净,空气流通,物件安置有序。厕所设施齐全,清洁卫生,无乱涂乱写,无污水杂物。

  三、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种好、管好树木花草,适当建设校园小景区,力求简洁、实用,做到“上有大树遮荫,下有绿草铺地,间有鲜花点缀”。花草树木无践踏、攀摘现象。绿化、美化要与建筑的总体布局相适应,校园绿化覆盖率要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

  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的布置高雅大方,体现教育特色;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上墙。按规定悬挂、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地图、名人画像、名言警句、师生书画作品;校园内要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黑板报、公示栏、宣传橱窗及时更新,内容健康;大力推广普通话,布告、通知等用字、用语规范。搞好图书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建设。常组织开展有益的、健康向上的团队活动,不搞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严禁暴力、凶杀、色情、恐怖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

  五、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杜绝学校周围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校园内无高压线穿过,校园外不靠近河流、水库及山体坍塌、滑坡等危险地段,学校周边无电子游戏机营业点、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200米内无网吧。

  六、建立安全防范制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在教学活动和交通、饮食,取暖、用电以及体育、劳动、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的财务、档案、食堂、宿舍、专用教室和传达等部门、场所指定人员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七、校内商店具有经营许可证,不强迫学生消费,不出售无保质期和过期的食品。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校舍(含附属设施,下同)的建设符合学校的长期规划,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有投资计划和资金筹措方案,按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新建校舍要专人负责,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竣工后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才可使用。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到产权归属清楚,产籍资料完整,全面准确地反映校舍的变化情况。

  二、学校严格按照校舍设计的功能,确定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学校校舍未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也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长期(半年以上)使用。

  三、学校校舍的改建、扩建或者拆除(部分拆除),须由学校提出意见并筹备好资金,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搞好施工图纸,通过合法程序向社会公开招标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定期组织检查,并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对出现问题的校舍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五、建立自然灾害预防制度,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教育师生提高安全意识,维护好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六、加强校舍的维护管理。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秩序,按组入座,不许喧哗,不得擅自动桌上的仪器。

  二、实验前,学生必须明确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步骤和仪器的使用方法,根据实验教师开出的仪器清单,检查实验用的仪器是否齐全,如发现仪器、用品破损或遗漏应立即报老师处理。

  三、实验时,学生应在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实验步骤进行,要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过程如仪器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老师,听候处理。

  四、爱护仪器,节约水、电和药品。实验时应注意人身安全,操作带电仪器及使用有毒有腐蚀性药品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触电、中毒、受伤等事故发生。凡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确属正常损坏,经老师核实,予以报损。

  五、实验完毕,要关闭电源、水源,拆开实验装置,将所有仪器擦试(或洗涤)干净,并清点整理好,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不得将实验室的任何物品带出室外。

  六、实验废液应在实验结束后收集并进行委托处理,经处理后方可排放。排放应达到国家废水综合排放水质标准。

  七、各室应备有效的消防措施。每个化学实验室应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水嘴和急救箱。灭火器及急救箱中的药品应注意及时更换。

  八、学校应设专职实验教师,并由其对上级调拨或学校自购的教学仪器(含标本、模型、药品、挂图等,下同)进行验收入库、做帐。做到实验室有明细帐、实验教研组和学校总务处有总帐,达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做实验所需教学仪器,必须提前通知实验教师做好准备。要及时办理借用、归还手续。实验教师验收归还仪器时,发现遗失或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报损或赔偿)。学期结束,实验教师必须认真进行一次教学仪器清查盘点工作,并向学校报告盘点结果。对需要维修、保养的仪器、器材应采取措施及时维修保养。

  九、仪器应有专室存放,并科学地摆放在仪器橱中,做到陈列整齐、取用方便、科学合理。橱外应标明仪器类别、编号、名称和数量。组合仪器要单箱保管,以防配件散失。化学药品应和其它仪器分室保管。剧毒及危险药品应按不同性能进行专门管理,妥善放在专库、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保管,严格领用登记手续,严格控制发放量,剩余部分应及时收回。仪器储藏做到“十防”。

  十、教学仪器仅供本校教学使用,一般不得借与外单位和非教学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校长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如发现损坏,应视具体情况照价赔偿。

  十一、实验室要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种技术文件,如实验室操作规程、产品说明、线路、图纸、化学配方、技术标准等要分类编号,妥善保存。

  十二、实验室、仪器储藏室严禁进行其它活动,严禁存放私人物品。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帐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数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器材存放规范、有疗,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安装要牢固,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严禁劣质体育器械进入学校,学校在安装器械时应远离电线、高压线等危险物。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体育器材布局要合理、摆设要整齐有规律、方便使用,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体育场地,严禁一切机动车辆进入运动场。

  七、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八、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中小学艺术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艺术专用教师(含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器材室等)供学校艺术课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疗,方便教学。各室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桌凳、器材清洁,环境整洁美观。

  四、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器材室内器材设备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专业教室内钢琴、音响系统,多媒体系统等要固定位置安装摆放。

  五、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并根据器材不同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锈、防腐蚀工作。

  六、学校音乐、美术器材专供师生教学训练使用,不准借给私人使用。

  七、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八、认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学及使用记录。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9

  (一)、校史室使用管理制度

  1、校史室是收藏与参观并用的场所,任何人未经管理员许可不能进入室内。

  2、在室内参观要保持安静。

  3、爱护室内的物品和图片,不准用手、物触摸。

  4、要保持室内的清洁,不要在室内乱丢杂物。

  5、室内东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好借出手续。

  6、管理人员要定时打扫室内卫生和洗刷室内物品,离开校史室要关好空调及门窗。

  7、管理人员必须把每次参观作好记录。

  (二)、校史室设备、物品保管制度

  1、注重收集整理校史资料,集中保管、分类管理。

  2、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设备、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

  3、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校史档案借阅制度,做好利用、签定、收藏工作。

  4、原则上不外借校史室设备、物品,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还手续。

  5、遵循历史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陈列,排列有序。

  6、管理好校史资料,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7、管理员必须熟悉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便利,热情为师生服务。

  8、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校史室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历史资料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三)、心理咨询室使用管理制度

  1、心理咨询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在校需要心理帮助的教师、学生和家长;

  2、心理咨询室由校级分管领导和心理咨询老师共同管理;

  3、心理咨询老师应按值班日程表值班,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营造舒适的咨询环境;

  4、心理咨询老师值班期间,应保持咨询室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不得随意私自动用咨询室内物品。

  5、咨询结束后,咨询老师应及时并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咨询档案,并分类存档。

  6、咨询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泄漏,不得随意带出咨询室;咨询档案实行咨询员个人负责制,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翻阅;

  7、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8、咨询室所属书籍借阅对象限于专兼职咨询老师及本校学生,每人一次限借数量,定期归还;

  9、咨询室文件由专人管理,按类分好,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翻阅或带走文件,咨询老师使用完后放回原处,严禁随意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咨询室及翻阅咨询档案;

  10、每天开启心理信箱,及时收取信件,收取后把信件分类整理好,记录在案,并做好信箱的维护工作;

  11、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老师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1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人员离开咨询室应关好门窗,关闭电器电源,杜绝发生治安事故。

  1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咨询室清洁,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如果丢失或损坏咨询室公共财产,需按学校规定进行赔偿。

  (四)、心理咨询室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仪器设备管理科学合理

  仪器设备必须全部入橱分类存放,合理排列,定橱定位;并根据重下轻上、水平或竖直放置的原则作适当调整,特高特大仪器设专柜,做到科学合理、美观大方、取用方便。

  2、确保橱内仪器随时处于可使用状态

  各种仪器设备应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并根据仪器不同要求做好通电、防尘、防锈、防腐蚀工作。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状态,使用结束应对使用过的仪器进行必要的检查,保养后入橱。每年对现有仪器设备作一次常规保养,完好率100%。

  3、坚持填写《仪器使用日记》

  注意积累资料,如电教仪器使用的优点和缺点及改进;测量仪器的使用情况及反馈意见;软件的使用情况、改进与心得;工作计划、会议记录、总结。保证每次使用及借用及时的纪录在案,纪录方法参考咨询员工作守则。

  4、室内必须要经常保持整洁,注意通风换气,为来访者、工作人员提供优雅的工作、咨询环境。

  5、健全帐册

  做好帐册填写工作,做到定期盘点,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卡、物相符率达100%。

  (五)、少先队队室管理制度

  1、少先队队室是供辅导员及队部进行大队委例会、学习活动的场所,它也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最重要阵地。未经管理人员许可,其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2、定期组织队员参观,向队员讲清各专题的意义和目的,使每一个队员都受到深刻的教育。

  3、大队委员轮流值日,明确责任。

  4、室内一切设施,未经许可,不准乱动。

  5、在室内不许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更不许吸烟、随地吐痰、乱扔脏物,保持室内卫生。

  6、队室使用完毕,值日人员一定要将室内打扫干净,关好门窗。

  (六)、团队活动室管理制度

  团队活动室是学生会、团员开展活动的阵地,是学生学习团的知识和理论的园地。为了更好地发挥团会活动室的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任何人、处室不得以任何非工作理由,占有活动室;

  2、因工作需要使用活动室需向团总支申请,由团总支统一安排;

  3、该活动室仅供团总支、学生会使用,除学校安排,不得另作他用。

  4、活动室物品由团总支统一保管,各处室、支部、个人使用相关物品需向团总支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5、使用后要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6、团员、学生要自觉遵守团会活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设施保持卫生,不准吸烟。

  (七)、史地专用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史地专用教室的教师必须掌握各种教学设备的教学用途、使用方法和简单故障的排除方法,认真备课,明确师生需要使用的教学设备,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学生进入专用教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3、学生开始使用教学设备前,要根据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要求,检查核对所用设备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

  4、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5、教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 速报告老师处理。

  6、教学过程结束后,学生应仔细检查教学设备,保证完好,并放归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保持专用教室整洁。不允许把教学设备带出专用教室。

  7、教师和管理人员课后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做好记录。如有缺失、损坏,要及时查找当事人,查清责任,并按规定处理、赔偿。

  (八)、史地专用教室设备管理制度

  1、史地专用教室教学设备要有明确责任人负责管理。

  2、教学设备的存放要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专用教室内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做好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3、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管理明细帐,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4、教学设备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5、教学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专用教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九)、体育场地与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师生要重视、支持体育场地、器材的管理工作。

  2、师生要爱护体育场地、器材及设施。凡借用的器材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的要照价赔偿,如有故意损坏的除赔偿外,还要上报校领导进行处理。

  3、班级上体育课所需器材,由任课老师在上课前指派体育委员根据需要办理借用手续,上完课后归还,课后要清点检查,然后归类放置,如有损坏和遗失,及时与保管员联系。

  4、班级活动所需借用的器材由班主任或任课体育老师办理,否则管理员拒绝借器材。

  5、师生借用的体育器材必须当天下课后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办理续借手续。

  6、借用的体育器材只限在校园内使用。

  7、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要求制定每周课外活动场地、器材安排表。

  8、保管员认真负责管理好器材。做到每天一检查(当天器材点数归类)一周一大查(清点与整理)每月一次整理修补并配齐器材,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9、凡校外租用场地、器材的,除上述条件外,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使用。

  (十)、体育器材保管制度

  1、体育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体育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3、体育器材及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登记,做好帐册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4、体育器材及设备原则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霉、房锈等工作。

  6、做到定期保养、及时维修。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体育器材及设备损坏报告单,按有关规定报损。保持常用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7、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师生借用,做好借用记录。

  8、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9、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十一)、卫生室管理制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处理师生的伤害及意外事故。

  2、做好教职工校内就医工作,一般伤病不出校门。处理不了的病及时转诊。

  3、及时做好各种药品的进出消耗登记,药品存放通风、干燥、避光,坚决不进伪劣药品。根据需要购进药品,建立健全卫生室各种药品器械档案,做到合理使用,规范管理。

  4、凡遇学生意外伤害,小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妥善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请主管领导通知家长,并立即送往医院就诊。

  5、医务室要保洁,保证室内一切设备干净卫生,一切物品摆放有序,整齐。

  6、医疗器具严格消毒,不违章操作,器械要定期核查,发现损坏及时登记、修理,经常使用器械定期保养,以防发生医疗事故。

  7、医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医疗水平,为师生排忧解难。

  8、药品、器械不外借,毒、限、剧药品专人专柜妥善保管,室内严禁大声喧哗。

  (十二)、音乐、舞蹈室使用管理制度

  1、学生进音乐、舞蹈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音乐、舞蹈教室,应爱护室内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与器械,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室内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 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其他师生需要使用音乐、舞蹈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十三)、音乐、舞蹈器材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1、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2、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3、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4、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1、音乐、舞蹈课上借用物品需由任课教师做好器、材物品借还登记工作,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2、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登记,归还时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

  3、对学校教师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4、外借的器材要经分管领导同意,进行登记并加以说明。

  赔偿制度

  1、教育学生爱护音乐、舞蹈器材和设备。凡器材使用不合理、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2、借用音乐、舞蹈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3、外借的.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十四)、音乐、舞蹈室学生活动守则

  1、音乐、舞蹈器材应规范摆放整齐。

  2、注意室内清洁,不准带东西进室内吃,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座台、墙壁乱刻乱画。

  3、上课、排练节目, 学生要着装整洁,有秩序进入室内,按规定的地点排练节目、就座。室内保持安静,不准随意喧哗、运动、 打闹。

  4、爱护音乐、舞蹈器材, 没有取得允许,不准随意使用乐器、音响等教学设备。违者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每次活动完毕,要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十五)、美术室使用管理制度

  1、美术教室由美术课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设备添置登记,画架、画台课后要摆设整齐。

  3、室内保持清洁,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画架、画台、墙壁上乱刻乱画。

  4、爱护室内摆设模型设备,损坏者,照价赔偿。

  5、师生书法、美术作品要摆放整齐或张贴好,不准随意乱摆。

  6、室内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如因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7、每天活动结束,要进行打扫,搞好室内整洁,关好门窗。

  8、美术教师应配合学校德育处或团、队组织开展校园文艺活动和课外兴趣小组活动。

  (十六)、美术器材保管制度

  1、美术器材必需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进入美术器材室。

  2、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及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美术器材的配发、自购、自制、调拨、馈赠、破损、丢失、报废等都必须及时登记。

  3、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部分美术器材可在学期初由教研组(教师)向美术器材室办理出借领用手续,美术器材在期末结束前及时归还给美术器材室,

  4、美术器材领用和归还时应仔细检查仪器完好情况,做好借用记录。

  5、要加强对美术器材的保养和维护,根据不同的特点,分别定期进行烘晒、通风、除尘,确保美术器材良完好可用。

  6、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它无关物品。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电源、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十七)、科学探究室使用管理制度

  1、器材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2、建立健全器材管理实物流水帐、明细总帐、和分类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卡、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3、器材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器材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4、任课教师使用器材和药品进行教学活动前,应填写活动通知单,指导教师应努力做好课前准备。活动结束后将器材完好的归还器材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填写报告单、做好处理工作。

  5、器材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器材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活动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十八)、劳技室使用管理制度

  1、劳技器材应有专人保管,按统一帐号登记造册,并做到帐物相符。

  2、各劳技器材应按要求分类存放,使用规范、定期检查并保养。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件摆放整洁、有序。

  4、做好器材的借用手续,无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出借。

  5、严禁私自占用器材设备。

  6、严肃课堂纪律,操作规范,上课时禁止用手中器材相互嬉闹,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严禁在劳技桌或课桌上用工具乱刻乱画。

  8、下课后按要求检查劳技器材,并整理好放在规定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追究其相关老师责任。

  9、注意用电安全,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十九)、科技活动室使用管理制度

  科技活动是学校强化科技教育特色的延伸。科技活动室是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进行科技活动、操作的重要场所。

  1、科技活动室为科技小组活动场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目的。科技室由专人进行管理,管理人员要对科技活动室的工作全面负责。

  2、室内布置体现青少年热爱科学的氛围。

  3、科技室供科技活动使用,入室使用应办理使用手续,并做好使用记录。

  4、科技室内的工具、仪器、设备要存放到位,各类设备要注意正确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损坏。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搞好维修。对于非正常损坏的设备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规定赔偿。

  5、科技活动室内的设备不得私自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必须由有关领导签字批准,管理人员要做好记录,及时索还。

  6、使用人员要保证室内卫生,地面、门窗、墙壁窗明几静、整洁有序。

  7、管理员监督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8、非本校师生严禁入内活动。

  9、室内器材的使用须由辅导老师分配。

  (二十)、通用技术实践室使用管理制度

  1、新添设备管理人员要验收,并熟悉其性能、构造。对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保养,按时维修,为教学提供服务。

  2、建立物品帐簿或清单,对外建立借用手续,做到帐物相符。报废、损坏、消耗、丢失要及时填表上报。

  3、精密贵重的设备要保存原始说明书、图纸及技术资料,建立专业技术档案。

  4、按照实践室的管理使用规定,按时开放,严格管理,按要求填好使用记录,及时检查、验收、整理,保持实践室处于完善可用状态。

  5、根据物品的不同要求分类排放,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防盗等工作,对危险品及有毒物品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规定管理存放。

  6、做好本室日常管理工作,随时经得起主管部门检查。

  7、更换管理人员,要有交接手续,在主管人员的监督下,双方核实数量质地后,三方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二十一)、综合实践类专用室学生实践与活动守则

  1、学生应重视综合实践活动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活动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活动预习作业,明确活动目的,了解活动原理,知道活动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活动室。

  3、学生进入综合实践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4、开始活动前,要检查核对所用器材、工具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活动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5、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活动,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活动,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活动器材。

  6、活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7、用过的火材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置于指定地方,如器材损坏,应主动 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8、公用器材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器材,不得任意移动。

  9、活动结束后,应将器材清洗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活动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学生不得将活动用品及设备带出综合实践室。

  11、各任课教师应了解专用教室环境管理条例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12、使用专用教室应课前先登记、课程结束后检查好教室卫生和用品摆放并与管理人员一同检查后在记录本上签字。

  13、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综合实践活动报告。活动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活动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活动数据和记录。

  (二十二)、综合实践类专用室设备、器材、工具保管制度

  1、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设备操作人员要做到“四懂”(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操作),“三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明确职责,管理、保养、送修责任到人。

  2、严格资产管理纪律,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未办理相应手续不能随意外借或私用。学校内部调剂须经本实验管理组同意后到总务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内部调拨手续。借出或调拨到校外单位须经主管校长同意后到资产部门办理手续。否则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行政和经济责任。

  3、各种设备、实物应建立相应的台帐,(设立总帐,建立分帐。)要求各项基础数据、资料要准确详实并保存完好。

  4、设备使用应符合操作规程,由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使用。

  5、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建立科学的保管和使用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保证实践教学的顺利进行。

  6、各台(套)设备应建立运转及维修记录。

  7、设备损坏、报废或调用应有专人鉴定并通过实验设备管理组向学院专职设备管理人员备案及有关业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8、对实验设备、器具等若有损坏或丢失,要及时查找核对,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向领导报告进行解决处理.

  (二十三)、安全及环境卫生管理细则

  安全与卫生工作

  1、洁净:

  工作人员积极做好教室卫生管理,保证做到:每课一整理;每日一保洁;每周一清扫。各项工作完成后必须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备查)

  具体检查要求:

  保证教室内外所有硬件及物品整洁:

  上:天花板-墙角-墙面-门窗框-门窗玻璃-门窗凹槽-灯-黑板-广播-宣传镜框等。

  中:桌椅面、边、抽屉内-橱柜-卫生角-卫生用品等。

  下:地面-墙角等。

  外:门前走廊-栏杆-楼梯等

  2、整齐:

  ⑴所有物品按专用教室规定定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⑵使用后必须物归原处。

  3、安全:

  ⑴必须按规范使用物品,注意安全。

  ⑵药品等危险品必须严格按照实验要求使用、处理、摆放。

  环境布置工作

  工作人员应积极开动脑筋做好专用教室环境布置,在保证环境整洁的基础上力求创造适宜的教学氛围,并积极做好环境的保护、整理和更新工作。

  1、根据教室特点布置名言、宣传画等励志语。

  2、各项使用制度等上墙并宣传到每位使用者。

  3、按要求适当布置课程内容或实验介绍等知识。

  4、适时布置学生学业成果。

  5、适当摆放参考资料、辅助资料和器具等。

  配合协助工作

  所有专用教室使用者必须同时做好教室环境与安全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应指导、协助并一同检查。

  1、事先做好使用登记

  2、按规定使用器材并复原

  3、保持教学环境整洁

  4、维护教学秩序严谨

  检查监督工作

  1、学校每周检查一次,并适时进行抽查。

  2、任课教师每次课后协助管理监督。

  3、工作人员每次课后按要求检查整理情况并自查填写检查登记表;每日做好保洁检查工作并自查填写情况登记表;每周做好大扫除并接受分管处室等部门检查,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0

  1、负责全校必修课、选修课的课程安排,以及作息时间表和其它各种表册的编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册与学籍建档,整理,保存好学生档案,落实好学生的转入,转出等事宜。

  3、负责全校教师和学生的课本、教参、教辅的订购、分发、留存与核算。

  4、负责教师、教学的各种材料的`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归档保存,管理好教学档案。

  5、收集管理校级以上(含校级)教育科研课题的实验报告、数据资料、课题组会议记录、研究报告及工作报告等与科研课题有关的资料。

  7、统计教师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试、市(县)统考、月考、期中、期末、学科竞赛等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的安排准备、布置。

  9、负责教师的公事、私事、请假或病休请假的记录,并在教务主任的指导下安排调课、代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1

  教务处主任职责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政教处主任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制订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计划,组织政教处工作人员及班主任实施落实。

  2、协助校长领导班主任工作,审查班主任工作计划,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督促、考核、评定,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和经验交流,并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安排好班会、校会活动。

  3、负责纪律、卫生的检查评比,做好卫生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管理对学生的奖惩。组织好对“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和表扬,对违反纪律的学生执行纪律处分。

  5、负责对学生干部的培养、教育,配合团委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6、配合教务处做好毕业生工作。

  7、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家长代表座谈会,定期向校长汇报学生情况和班主任工作情况。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总务处主任职责

  1、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总务处所属人员实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总务处工作计划和管理体制。

  3、管理校产,负责学校基建、维修和校产保管,对校产要登记造册,定期检查。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勤俭办学,增收节支,定期审核,公布帐目。

  5、采购教学设备与办公用品,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解决师生生活问题。

  7、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净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设,及时进行水电设备的维修与水电费的收缴。

  8、搞好办公室卫生工作。

  9、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校长办公室主任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领导指示及学校规章制度处理各项工作。

  2、组织拟订学校工作计划、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审核学校上报、下发的文件,草拟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3、负责全校性行政、党务会的.安排组织工作,会前准备好议题的有关文件、资料,提供会议要点和内容,督促检查各部门招待会议的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负责学校重大问题的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协调各处室等职能部门,组织完成需要由几个部门共同筹办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学校公文的收发、传递、批转、管理及归档工作,将收到的公文进行拆封、分类、编号登记,送主管领导审批,转发到有关部门处理。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2

  一、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机关的指示、决定,以及校党支部对教学、行政工作的决议。

  2、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关于办好学校的会议纪要,执行省、市、县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有关指示。

  3、在市、县教育局、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为开创新局面而积极开展工作。有下列问题由校长负责,提请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

  (1)本校工作的重大决策,长期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科研计划和年度、季度工作总结,以及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

  (2)本校的编制和机构的设置、变动、撤销,以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3)负责本校人选的任免、调进、调出,干部的退休、离休,以及教职员工的晋级、调资与重大奖惩。

  (4)师资队伍的调整、充实、进修提高和各种职称的'审批上报。

  (5)本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基建、修建计划。

  (6)本校教职工生活上的重大问题的决定。

  4、注意改善教职工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5、负责协调教学行政指挥系统之间的关系。

  6、深入群众、深入教学,搞好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教学、行政等工作经验。

  7、及时阅办上级下达的文件。

  二、校长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1、贯彻教书育人方针

  (1)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

  (2)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发展。

  (3)教学质量达普教中上水平。

  (4)使学生思想品德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提高。

  2、建设坚强的校领导集体

  (1)努力提高学校管理的有效性。

  (2)强化教育教学质量观念。

  (3)建立民主的决策机制。

  (4)建立教育教学评价体系。

  3、建设合格的教师队伍

  (1)使多数教师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2)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达标。

  (3)具有指导课外活动的能力。

  (4)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4、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1)改善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条件

  (2)美化育人环境。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3

  1、负责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生活、维修等物品)的保管、发放、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记好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维修物品的出入库帐。

  3、随时掌握库存情况,每月编报购进计划。

  4、负责办理对购进物资的入库手续。

  5、参与学校资产的`维修维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幼儿园、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上述学校参照执行。

  第3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4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或不需要单独设置财务机构的中小学校,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体制。即在一定区域内,设置中心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财务活动。学校只设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中心财务机构报账。具体实行何种体制,由地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6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技术职称、任免奖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

  第7条中小学校校办产业、勤工俭学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机构统一领导。

  第三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8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中小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9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中小学校特点、学校收支状况、事业

  发展计划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

  第10条预算编制原则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学校应当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11条预算编制方法

  收入预算,应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

  第12条预算编报审批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提出预算建议方案,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管理权限分别上报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预算控制数。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各有关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13条预算执行和调整中小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其余收入项目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14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15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公费医疗经费、住房改革经费等。上述财政补助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杂费;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纳的学费;借读学生缴纳的借读费;住宿学生缴纳的住宿费;按照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的其他费用等。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及时足额上缴,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独立核算的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16条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7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8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建设性支出,即中小学校用于建筑设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等新建、改扩建建筑设施发生的支出。

  (三)经营支出,即中小学校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中小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第19条中小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济收入配比。

  第20条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21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主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习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22条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小学校财务的管理制度8

  一、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掌握本行业业务的有关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

  二、持证上岗,定期参加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

  三、按照《会计法》和上级要求设立会计核算科目,建立帐册,设立总帐和明细帐、银行日记帐和现金日记帐。

  四、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对本单位的收入、支出进行全面的预测,按照收支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并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执行。

  六、正确分清各类收支,按月向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汇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协助校长做好学校财务管理工作。

  七、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规定办理,亮证收费,所有收费全部入帐,不设帐外帐。

  八、对往来款项设立明细帐,及时清理。对应上缴的款项,不拖欠挪用,及时上缴。

  九、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资产不流失,按规定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的购入、使用、报废清理手续完整,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做好年终决算工作,全部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帐帐、帐表相符,编报及时说明详实。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一、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帐册、报表等资料,定期立卷归档。

  十二、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全部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并编制移交清册。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中小学学校管理制度15

  1、具体组织各种政治思想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负责编制、分类和回收纪律检查、卫生检查、班晨会检查等各种表格,做好记录,准确统计,及时公布,做好各班级的量化考核评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学生德育工作档案,登记德育工作的检查,考核、奖惩等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好各种文体活动。

  5、协助班主任进行优秀学生的评选及事迹的推广工作,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

  6、管理好学生的成长档案。

  7、负责每周的升旗仪式的准备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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