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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15 18:34:11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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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公司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私募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私募公司管理制度

私募公司管理制度1

  一、公司型基金的管理

  公司型基金较为常见,是一种法人型的基金。基金设立方式是注册成立股份制或有限责任制创业投资公司,公司不设经营团队,而整体委托给管理公司专业运营。

  公司型基金有着与一般公司相类似的治理结构,基金很大一部分决策权掌握在投资人组成的董事会,投资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较大。

  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下,公司型基金更容易被投资人接受。它的缺点在于双重征税的问题无法规避,并且基金运营的重大事项决策效率不高。中科招商在国内最早开创了“公司型基金”模式,目前管理的公司型基金有5只。

  总体而言,公司型基金是一种严谨稳健的基金形态,适合目前的国情和市场的诚信程度。

  二、承诺型基金的.管理

  也称契约型基金,是一种非法人形式的基金。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中,承诺型基金最为常见。基金设立时,通常由基金投资人向管理人承诺出资金额,然后先期到账10%的资金,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逐步到位。

  承诺型基金的决策权一般在管理人层面,决策效率较高,并且基金本身可作为免税主体。在国内承诺制基金的设立有所差异,如在出资形式上基金投资人签署承诺协议后,一般先期资金不到账,资金完全跟着项目进度到位。

  这种基金的设立方式,由于缺少对出资约定兑现安排和违约惩戒机制,对于管理人来说本身需要承受投资人的出资诚信风险和项目合作风险,但这种简单易行的基金模式备受民间资本青睐,许多民营资本都通过承诺制方式与创投机构开展合作。

  三、信托型基金的管理

  信托型基金是由创投管理机构与信托公司合作设立,通过发起设立信托受益份额募集资金,然后进行投资运作的集合投资工具,通称为“股权信托投资计划”。

  信托公司和创投管理机构组成决策委员会实施,共同进行决策。在内部分工上,信托公司主要负责信托财产保管清算与风险隔离,创投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变现退出。

  信托型基金的成功设立和运作,要深入研究和运用相关政策,除严格按照《信托法》募集设立外,基金规则还必须兼顾《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要求,规避信托投资与所涉法规的冲突。

  在信托型基金发展初期,由信托公司和创投管理机构合作募集运行是个正确路径,能充分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确保股权投资信托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目前,湖南信托和深圳达晨,江苏国信和中科招商都合作发行了信托型基金。

  四、合伙制基金

  合伙制基金是国外主流模式,它以特殊的规则使得投资人和管理人价值共同化,因此具有较强生命力。深圳某私募股权基金采取合伙制设立,是一个大胆的创新。合伙制基金的核心,是要构建基金管理人“高风险、高收益”的游戏规则,防范道德风险与内部人控制。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要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必须勤勉尽责,精心理财才能确保自己的收益并规避“终生负债”的负担。

  但是,国内私募股权基金采取合伙制,目前商法和市场条件还不完全成熟。首先,从管理人“无限责任”这一条来看,合伙企业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可作普通合伙人,如果管理公司本身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作为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投资经理团队,也只会以自身出资对管理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使管理公司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而投资经理团队也只间接地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实际上为投资经理团队对基金承担无限责任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所谓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只是一句空话,难以把“高收益、高风险”的规则锁定到投资经理团队身上。

私募公司管理制度2

  根据本店的实际工作情况,为了更好的管理本店,特制定本制度。希每一位本店的员工严格遵守。具体细如下:

  一、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则不计薪资。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期间店长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2.转为正式员工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A:市、县市场的店铺,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实行拉班轮休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以下由店铺负责人填写)

  B:乡镇上的店铺,由1个店铺负责人+2个导购员的3人制,具体上下班时间如下:

  1)平时上两通一休,上班时间为:9:00-----21:00

  2)遇到赶集日实行早晚班制:早班:夏天07:30----14:00(3个人)

  冬天08:30---14:00(3个人)

  晚班:14:00----21:00(2个人)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10分钟到达店铺,准备上班前的整理化妆及清扫工作,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殊事情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向区域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后报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将以5元/小时计算补贴员工,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店长(店铺负责人)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处罚当班店员与店长(店铺负责人)各50元罚金。

  4.迟到、早退: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2元予以处罚;30分钟以内扣底薪一天;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早退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底薪工资罚款。

  5.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6.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5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7.店铺正常上班时间当班员工不得随意请假办私事,如因特殊事情需要办理的请假超过10分钟的按照1元/分钟予以扣款。

  三、编更方法

  1.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乡镇赶集日均不得安排员工休息。周六、周日、节假日、赶集日请假的,按请假一天扣两天底薪的原则扣款。

  2.店铺员工排班表每月编一次,每月28号做好下月排班表,并传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备案。店员无条件服从排班,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视为请假处理,排班与实际出勤不相符又没有原因说明的行政人事部均视为请假。

  3.市、县市场各店员轮流用餐时间为30分钟,乡镇市场各店员用餐时间为50分钟,并由店铺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错开销售高峰期。

  四、假期与福利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4人以上的店铺店员采取每月轮休4日的`工作制,周六、周日不安排调休。

  2.上班时间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每次罚款10元。

  3.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全部赔偿。

  4.当月累计休假超过正常休假天数的,按超出天数*日底薪扣款(节假日双倍);

  五、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书面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和正月不允许辞职)

  b店长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和交接清除前不得离职,否则扣一切未发薪金和福利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重大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e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f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和福利做为损失之补偿。

  g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六、盘点、失货赔偿制度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当月薪金中扣除。

  1、交接班的员工要养成清点库存和外 挂样品是否与账目相符的习惯;

  2、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出勤人数记录来计算。

  3、员工离开店铺前,须主动让当班店长或其他员工检查随身携带物品,离开后一般不允许再返回货仓,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返回货仓,必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寄放在收银台。

  4、每周一(节假日顺延)交接班时由店长组织一次全店自盘;

  5、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由店长组织店铺月末大盘点工作,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请假或缺席。

  6、盘点差异,盘亏的由店长(店铺负责人)和出勤内的所有员工赔偿;店长先承担盘亏应赔偿金额的25%,余下的再由出勤内的全店人员(含店长)平均赔偿。

  7、收银员.开单店员少收顾客货款应全额赔偿,情节严重者扣发所有工资、福利、奖金并报警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店铺员工(含店长)每天要总结当日工作、销售心得写《工作日志》,店长每天检查若未写者每次罚5元,店长加倍处罚;

  2.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当面顶撞或推诿,否则每次罚款20元;店长以上职员加倍处罚。

私募公司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X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 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 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 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 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 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 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 (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 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 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 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 "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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