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教师监考制度

教师监考制度

时间:2023-09-14 08:56:36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教师监考制度(精选11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监考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师监考制度(精选11篇)

  教师监考制度 1

  一、提前十五分钟至教务工作室领取试卷。

  二、根据广播提示分发试卷。

  三、考试五分钟内不得离开教室(及时解答学生的问题)。

  四、考试开始五分钟后可以离开教室;平均半个小时巡视一次。

  五、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进教室,做好考试结束工作。

  六、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收交试卷。

  七、及时将试卷连同填写好的考试情况记录表一起送交教务工作室,待工作人员清点试卷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开。

  教师监考制度 2

  1、监考教师要在考前半小时到达所监考学校,并按监考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①开考前二十分钟与教导主任查核试卷封口无误后,领取试卷、草稿纸直奔试场。

  ②查看试场,发现试场内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等特殊情况立即向巡考老师或教导主任联系落实整改。

  ③考前十五分钟,预备铃响,考生进考场,监考教师调换学生座位,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④开考前五分钟分发试卷,指导考生写好“学校班级、考号、姓名”,学生不答题,明确试卷勘误,提醒答题不要超出密封线。

  ⑤考试铃响后提示考生答题,一、二年级都不读题。

  ⑥考试结束前十分钟,监考教师要提醒考生考试时间。

  ⑦考试结束后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按考号顺序整理好试卷装袋,明确实考人数。

  ⑧到教务处填写实考人数,并将试卷袋密封、盖章、签字。

  2、监考老师考前要进行考纪考风教育。考试中如有发现考生作弊行为,先进行教育,并报巡考老师处理。拒绝考试期间无关教师进入试场。

  3、英语考试中录音带统一播放一遍。如在播放中发现录音机出过障,要及时与学校教务处联系。

  4、监考老师在试场内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谈笑,不做一切与监考无关的事,忠于职守,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5、各校校长、巡考、教导主任必须密切协同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尽量多地巡视各试场,认真负责地填写好《考场情况登记表》。

  教师监考制度 3

  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是监考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任务。考试也是对监考教师责任心、全局意识等职业道德的一次重要检验,它直接关系到考试组织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我校教风、学风的导向。为严肃考风,严明考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对监考失职行为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以教务处考务人员点名为准,监考教师迟到,给予通报批评,按我校考勤规定加倍处罚。

  二、对学生全部交卷前私离考场的视为早退,对早退或中间擅离职守的`教师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我校考勤有关规定给予加倍处罚,对早退或擅离职守该场达考试时间一半的教师按旷工一节课处理。

  三、对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如相互聊天、吸烟、看书、阅卷、做题、玩手机、打盹或作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事,给予通报批评,巡视人员指出达两次者,取消其监考资格,在停职期间按旷工处理。

  四、对监考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从当月校内工资中扣除20元。

  1)监考松懈,对违纪学生不加制止,对作弊学生没有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的;

  2)在考试中未能有效控制学生,造成考场混乱,违纪严重的;

  3)对作弊学生未能及时发现,被巡视人员发现或被学生举报并查实的。

  五、履行监考职责不规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扣当月校内工资10元处理。

  1)不按时收、发卷、卡的;

  2)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的;

  3)不按要求核对考生考号、科目是否填涂正确造成考试漏涂考号、填错考号一级填涂考号不规范无法识别导致答题卡为0分的;

  4)漏收或丢失试卷及答题卡的;

  5)倒装、混装试卷的。

  六、不服从学校监考安排的,按我校考勤制度中有关“不服从学校监考活动安排”的有关条款处理。

  说明:本制度只适用于学校组织的月考、期中、期末、模拟、调研等考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监考制度 4

  一、学科巡考老师(负责整个年级的巡视)

  1、解决试卷上出现的`问题;

  2、检查楼层巡考老师情况;

  3、填写巡考记录。

  二、楼层巡考老师(负责一到两个楼层的巡视)

  1、巡考老师原则上由本场考试的学科任课老师担任,由教务处具体安排。

  2、巡考老师由某一班级的监考老师兼任,不再另设专职巡考老师。

  三、职责

  1、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一个楼层(四号楼例外,一位巡考老师负责两个楼层的四个班级)。

  2、巡考老师在考试五分钟后可以离开自己监考班级进行本楼层巡视,一直持续到本场考试结束。

  3、巡考老师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各班学生考试情况,及时制止作弊苗头,对所发现的作弊违纪情况予以如实记载并及时反映给教务处。

  (2)及时解决考试中学生反映的问题(如试卷缺失、文字印刷不清、试卷勘误等),对科学性问题则不予解答。

  (3)及时反映试卷上出现的科学性错误。

  4、考前十五分钟巡考老师回到自己监考班级做好本班考试结束工作。

  教师监考制度 5

  为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教育学生诚实做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确保真实反馈教学信息,提供调整教学计划和方案的必要依据,提供评估教学成绩的.必要依据,特制定教师监考纪律如下:

  1、每场考试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不得迟到。试卷领好后直接进考场。

  2、每场考试前须清理考场,包括座位的排放、考场的卫生等,检查学生考试号与座位号是否一致。

  3、监考教师开考前5分钟方可发卷。

  4、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

  5、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吃零食、打瞌睡等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6、不得在考场和教室走廊吸烟。

  7、考前不得饮酒。

  8、不得在考场内不停走动或长时间停留在学生身旁。

  9、不得随意离开考场。

  10、发现学生有作弊嫌疑和作弊,要及时制止。

  11、每场考试不提倡学生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前不得催学生提前交卷。收卷时间由学校统一发收卷信号,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收卷。

  12、不得私自请他人代替监考,不得私自与他人对调考场。有特殊情况需向教导处事先说明。

  13、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不得漏收。

  14、考试结束后再次清理考场,保持考场卫生,关好门窗。

  15、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试卷送交教务处验收

  教师监考制度 6

  1、监考教师要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服从考场安排,主监教师要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

  3、副监考教师务必在考试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学生了,清点人数。宣布考场纪律、分发试卷。考试铃声一响,即刻下发试卷,不得推迟。

  4、监考教师必须严守岗,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吸烟、看报刊、闲谈,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

  5、监考教师要坚持原则,认真监督考场纪律,不点拔任何试题和考生,如考生有所疑问,可向巡考请示。

  6、如发现考生作弊,一经核实,立即对其管理,并报教导处处理。

  7、收试卷时,一定要清点好试卷卷数,以免漏订。

  8、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实反映考场纪律。

  9、如监考教师失职,学校根据情节轻重按造成教学事故给予相应的处理。

  教师监考制度 7

  1、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3、监考教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4、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其他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则,不得擅离职守。

  5、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可先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可立即作出适当处理。

  6、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后亲自送教务处或课任教师。

  7、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安排的日程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要预先请假。

  教师监考制度 8

  1、监考人员每场考试须提前15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不得迟到,不得旷工。

  2、提前10分钟到岗,要求学生准备好考试必备的`文具、草稿纸,其余物品(书包、资料等)一律要求学生放到教室前面的讲台上。

  3、开考前要强调考试纪律,提醒考生不准使用计算器、文曲星等。

  4、每场考试提前5分钟拆封试卷,核对科目,然后分发试卷,并提醒考生填写班级、姓名、考号等。

  5、要严肃考场纪律,防止作弊现象发生。

  6、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准吸烟、阅读书报,不准批改作业、备课、阅卷,不准离开考场,不准接打手机,不准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7、监考中,如遇到试卷字迹模糊等问题要耐心地予以解答。

  8、严格要求,发现作弊的学生立即制止并加以记录,及时上报教务处。

  9、考试终了前15分钟,要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10、试卷装订要整齐,走线要紧要密,不能出现倒装、反装、姓名外露等情况。试卷清点、整理好后,及时送交教务处。

  教师监考制度 9

  一、监考教师职责

  1、按规定时间领取试卷、启封试卷、核对试卷,不能迟到、早退、间缺,更不能无故不监考。

  2、监考教师必须严格掌握考试各环节的时间,以信号为准,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到规定交卷时间,一定不能允许学生提前交卷。

  3、监考教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谈笑,不抄题、作题,要认真监督学生考试。

  4、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必须自觉关机,严禁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

  5、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巡视,及时发现、制止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1)交头接耳,随便说话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没收试卷。

  (2)夹带小抄或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书籍、作业本的,直接没收试卷。

  (3)互换答卷,或有意让别人抄袭的,直接没收试卷。

  (4)其他违纪行为相应处理。凡没收试卷后,应马上让学生离开考场,监考老师做好记录,保存相关资料,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一定要收齐所有试卷,并按顺序排好,一定不能出现漏收试卷的`现象。

  二、失职的处理

  1、凡监考期间迟到、早退、间缺、无故不监考的,按学校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不到规定时间允许学生提前交卷,在监考期间接听手机,出现漏收试卷现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谈笑、抄题、作题,不认真监考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导致整个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作弊现象的,由学校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并取消当年评先选优资格。

  4、对于学生违纪行为没有及时制止或发现的,经巡视领导发现后,给予通报批评。

  教师监考制度 10

  一、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全神贯注做好监考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严肃维护考室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要准时到岗,不可迟到,不可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或中途不能坚持监考的`,应报经教务处同意,安排人员接替后,才能离开。

  三、监考老师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以当众答复。

  四、监考老师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然后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及时报告校考试总值日处理。

  五、发现考生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六、监考老师在试室内不准吸烟、阅读试卷、不准抄题、做题,不做与当科监考无关的事。

  七、离考试期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应立即命令考生停笔,起立、离开教室,然后由监考老师到学生桌面上逐一收回试卷。如发现试卷缺少、应立即报告年级当科总监考老师,协同追查。

  八、监考教师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对考生既要亲切关怀,又要严格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监考老师监考自盗、营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教师监考制度 11

  一、监考教师必须明确监考职责,了解监考须知、考场指令、考生考试规则及有关考场注意事项的内容以及自己所监考的考场。

  二、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纪律教育,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在考试前20分钟,两名监考教师一起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当众拆封试题,检查份数是否相符,如有短缺,立即到考点办公室补领。发卷时注意两张考卷的发放,不要发错。

  四、第一次铃声发放试卷(考试前5分钟),第二次铃声正式开始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

  五、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漏页、空白提出询间时,可当众回答;对试题印刷不清楚的`,核对后可写在黑板上。

  六、考生采用任何不正当、不公正和不诚实的考试手段,均为作弊行为。发现考生有违反考场纪律和作弊行为时,教师应立即当场确认,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及时进行教育,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在试卷上写上“作弊”二字,在《考场纪录单》上写明作弊原因,并让作弊考生签字认同。考试结束后,将《考场纪录单》、作弊试卷及作弊证据一并上报学区处理。任何教师不许袒护作弊和违纪考生。

  七、发现考生有病,应由一名监考教师通知室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八、监考教师在考场内要认真履行监考规则,维护好考场秩序,保证考试公正、顺利地完成。要模范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准吸烟、阅读报纸和谈笑、接听手机,不准抄题、做题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要带头遵守考试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否则,要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开考后15分钟后,填写缺考人数及姓名,对迟到15分钟者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十、离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可以提醒考生注意,考试时间一结束,立即宣布停止答卷,并按考试课程收齐试题。收完后立即检查试卷是否缺少,如有缺少,应立即追查,务必追回。

  十一、监考员要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监考的经考点办公主任同意,有人接替后,才能离开。

  十二、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必须清点试卷数量,确保无误后装订试卷,装订时注意:一定要沿密封红装订,否则须重新装订。

【教师监考制度】相关文章:

教师监考制度02-13

“免监考班级”制度02-08

监考老师承诺书02-23

监考工作总结范文12-16

学生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11-07

教师请假制度09-05

教师坐班制度11-10

教师出勤制度01-03

学校教师制度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