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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时间:2023-02-12 14:22:36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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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监理工作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1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以及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准备(前期资料、施工许可等)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

  4、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5、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已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检验批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后续工程施工。

  6、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

  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7、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

  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8、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9、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0、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并将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1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工程质量缺陷,及时记入监理日志薄,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检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薄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认,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2)、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认。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认,以防意外。

  1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编写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

  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14、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分部、分项进度密切衔接。

  15、投资监督制度

  (1)、监理部进点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应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

  二、施工现场监理安全检查制度

  现场监理人员严格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xx及《施工安全组织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做如下项目检查: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组织措施》是否完善、可行;

  2、检查施工单位与劳务工是否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识牌是否到位;

  4、检查生活区卫生情况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严格检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6、严格检查用火作业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7、严格检查施工现场用电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如不符监理人有权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8、严格检查施工单位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如发现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9、严格检查施工设备使用的安全性、可靠性及安全措施的执行力度,如存在安全隐患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该项作业。

监理工作制度2

  为监理工作的各项目标的实现,有必要建立一系列的监理工作制度,用制度的有效运行保证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委派公司驻现场项目监理部制度

  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后,即根据合同的约定组建驻地项目监理部。公司签发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授权任命书,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公司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并与监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该项目监理部组成及职责分工情况。

  二、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

  依据我公司《质量手册》和《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在监理合同签订1个月内,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规划。编写内容和方法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编写完成后,总监签字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字。

  监理规划审批后,报送建设单位。受发文进行登记。

  2、监理实施细则

  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要求: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批,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应结合公司特点、设计文件和专业技术要求,对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控制进行科学、合理、详细的安排。

  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对图纸的审核有两个层次,首先对复杂工程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审图,熟悉施工图,全面阅读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其二对于一般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成套施工图纸和补充进行审核,将发现的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四方(即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参加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由设计、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解决,由施工单位形成书面会审纪要。

  四、监理月报制度

  工程开工后,项目监理部于当月25日开始编制监理月报,收集各种施工资料及对监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要求内容齐全、准确并符合公司要求。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编写,编写后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于下月5日前报公司和业主,并在收发文上签字。

  五、监理例会制度

  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在无特殊情况下每周一次。

  监理例会内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的要求整理。

  上次例会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如未落实,必要时可写在本次例会的决议事项中。

  与会各方对上次例会以来工程进度、质量、造价、安全、材料设备的执行、协调管理等情况的意见,对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改进的措施等。本次会议已取得共识的重要决议事项,应明确执行单位和执行人及时限要求。

  会议结束由项目监理部编写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初稿编写后,请与会各方主要人员审阅征求意见,无意见后,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发送各有关方面,并做好发文记录。

  会议纪要最迟不得超过5天报送各单位。

  六、专题工地会议制度

  为解决合同实施及工程进行中质量、禁赌等方面的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需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合同各方与专题会有关的负责人及专业人员应参加。

  项目监理部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签字,发至与会有关单位,并应有签收手续。

  七、项目监理部内部会议制度

  项目监理部内部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内容包括业务学习、讨论工程上有关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问题。同时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将公司召开的总监会的主要精神进行传达,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主持。

  八、监理人员巡视及旁站制度

  (1)项目监理部结合本工程各专业的特点及图纸文件,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中安排旁站监理,并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

  (2)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旁站监理,旁站监理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承包单位的配合人员也应签字。旁站记录要如实写明工艺情况、质量情况、材料情况、试验情况,数据要具体真实。

  (3)项目监理部队施工过程的巡视作为一个制度执行。

  监理工程师原则上每天上午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到现场巡视,每天的巡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志中。

  (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定期(每月)检查巡视和旁站记录情况。

  九、监理日志填写制度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发专业监理人员日记本。监理人员每天要记录当天的主要活动情况,例如巡视、旁站或参加会议,对每次活动的情况都要作简要的记录,巡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等。

  每个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或总监代表指定专人做好监理日志的记录工作,根据各项目情况,监理日志可以各专业记录在一起或各专业分别记录。记录内容按照公司技术质量部文件要求和监理规程要求进行。由各专业记录人员或专门记录人员签字。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周检查一次并签阅。

  我公司在进行iso质量认证、检查、复查及公司的定期检查时,都要检查监理日志的记录情况。

  十、监理资料管理制度

  监理规程中和公司管理制度中都有监理资料的管理办法、监理档案的借阅办法与档案保存期限等。

  每个项目部的资料员(专职或兼职)都应按照资料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资料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资料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每年的年末或年中,在质量认证体系的内审中,对每个项目监理部的监理资料、质量记录、档案管理进行检查。

  十一、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制度

  公司年中对项目进行定期抽查及年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按照《质量手册》及公司对项目部的考核办法的要求进行。考核时成立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到项目监理部对资料、档案文件、施工现场的质量体系施工现状进行检查。

  项目监理部工作结束后,(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监理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写出工作总结,对项目监理部的工作进行总的评价。

  十二、监理人员培训制度

  鉴于监理工作的特性,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适应监理工作的需要,公司建立了一套培训制度。监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获得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凡进入公司的'人员,包括已在其他监理公司工作过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进行《新上岗人员培训》,介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要求公司的管理要求。根据需要技术质量部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另外还会派出人员到市有关培训班进行培训学习。

  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其他制度

  1、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凡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都要经业主和监理审核同意,未经监理签认的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单,不计入已完工程量。

  2、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制度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预先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

  、信誉等情况,然后确定是否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签认的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现场施工,否则监理有权拒办付款证书,责令总承包单位停工或返工。

  3、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审核制度

  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要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写,并突出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共同审核,然后由总监签认。审批后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实施。当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存在问题未经审核时,则严禁施工。

  4、原材料、构配件质量的认可控制

  监理工程师对影响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观感的材料、构配件实行质量预控,依据质量标准参与选择工作。凡未经监理工程师鉴定检验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不合格品,施工单位在工程上均不得使用。

  5、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报验控制

  隐蔽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必须自检合格,技术资料齐全,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按照图纸、规范、标准和有关文件检验合格认可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分部工程质量检验。施工单位应预先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验等资料,以备审验。

  6、砼、砂浆试块管理审核制度

  现场砼和砂浆配制在开盘前,其配合比必须有资质符合要求的试验室发出,施工单位填写报验单,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商品砼的供应厂家必须获得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认证。

  砼及砂浆在配制时,必须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做试块,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试块台账。试块组数应符合工程需要除留置28天标养试块外,还应留置同条件养护的试块和其他需要天数(7天及14天)强度试验的试块。施工应按试块的规定时间进行试压,其试压结果在三天内送监理工程师。以便监理工程师进行正常判断。

  7、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对以下主要项目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① 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② 用于承重墙体的砂浆试块;③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小型砼砌块;④ 用于结构工程中的主要受力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⑤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⑥用于结构实体检验的混凝土同条件试块;⑦ 重要钢结构用钢材和焊接材料;⑧ 高强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⑨加固碳纤维正拉粘结强度试验 ⑩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人造木板和饰面人造木板等○14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件、试块和材料;○15 其他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项目;

  8、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的处理制度

  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处理申报,请设计单位、业主及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认定,由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实施,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实施处理过程。由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处理结果作结论。

  9、暂停施工和复工的管理制度

  当工程施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在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

  1)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 由于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3) 由于出现质量或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停施工。

  4)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5)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可先要求暂停施工,后补暂停令。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要求承包单位保护该部分或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损害。

  工程暂停是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引起,当承包单位在具备复工条件时,应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附有关材料(原因分析、原因消除的证据、预防措施)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在48h内签发审批意见;若工程暂停是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当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10、施工计划管理审批制度

  为确保总工期,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写月计划,并报业主与监理工程师审批。于每月25日报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以利于检查督促落实。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合同,分阶段和部位控制工程进度目标,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及时催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总工期按期或提前完成。

  11、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为促进工程及时竣工验收,要求承包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关资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督促承包单位完善;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和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届时请甲方、[[设计参加),经检查需要局部整改的,限期整改后再验收直至符合合同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十四、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价制度、仪器设备监测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均是公司管理方面的规定,工作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在此不作详细描述。

  第十三章 监理人员守则

  1)遵守劳动纪律、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3)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卫生环境,不乱扔纸屑、烟蒂;

  4)办公室应保持良好工作环境。不大声喧哗、吵闹,上班时间不打扑克,不玩游戏;

  5)工作时间内尽量减少私人电话,缩短电话通话时间;

  6)桌面文件、资料要码放整齐,报纸、文具要放置有序;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积极工作;

  8)尊重、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遇事主动与业主沟通,不出现越权和顶牛现象;

  9)搞好与施工单位关系。互相尊重、平等待人、以理服人、协调解决问题,不损害施工单位的合法利益;

监理工作制度3

  1.项目总监以项目监理部内部工作协调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的外部协调为自己的工作中心。

  2.负责监理部的日常管理,主持监理会议,签发文件和指令。

  3.确定监理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各专业人员调配,对不适宜的人员应报告公司及时调换。

  4.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5.负责签批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暂停/复工令。

  6.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7.审查签批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书和竣工结算书。

  8.确认和审批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9.审查处理工程变更。

  10.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公司规定,认真履行工地巡视、旁站、见证等监理职责,全面完成监理工作。

  11.组织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和开工报告。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质量检查,参加竣工验收。

  13.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4.对工程项目监理资料的管理负责。

  15.主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6.对外全面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协调处理好对外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17.定期向公司汇报监理工作进展情况和所存在的问题。

  18.总监不能将(2)、(3)、(4)、(5)、(6)的职责委托给总监代表。

监理工作制度4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依据设计文件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认真做好旁站监督和见证,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监理工作制度5

  1.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人员守则”,对现场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进行管理,并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2.熟悉设计图纸和施工承包合同中采用的计费标准及其它计费依据,明确费用额构成,对最易突破部分和环节采取重点监控措施。

  3.根据施工承包合同,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措施,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

  4.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及时掌握设计变更情况,以便在工程洽商或设计变更前后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5.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费用分解,协助建设单位编制造价控制计划。

  6.根据承包合同规定、取费标准,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的进度工程量进行费用核算后,报总监签发付款凭证书。

  7.针对工程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进度、投资的信息采集和对比分析,向总监提出控制意见。

  8.检查、分析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全面履行合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提出处理意见。

  9.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参加分部、分项、单位工程验收,掌握工程全面情况。

  10.协助总监处理工程索赔。

  11.按规定填写监理日记、编写监理月报和造价控制监理总结。

监理工作制度6

  1.严格遵守“监理人员工作守则”并对总监负责。

  2.认真分析研究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范围、特点和难点,熟悉设计图纸及要求,清楚验收规范和监理工作程序。

  3.参与编写监理规划,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4.负责本专业图纸审核,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审核会审纪要。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6.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署意见后送总监审批。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材料/设备/购配件的报验资料(原始凭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核查签认,有必要时应进行平行检验。

  8.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认真履行旁站、巡视监理职责。

  9.严格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坚持上道工序不经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监理原则。

  10.凡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验收,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上填写意见。

  11.参加设计变更及工地技术洽商的会议与审查,并报总监批准。

  12.对承包单位的工程量报审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送造价监理工程师核算费用。

  13.参加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14.参加承包单位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5.对以下行为行使质量否决权,直至建议总监签发停工令:

  (1)未经检验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违章施工;

  (3)擅自变更设计或按未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或不按施工规范施工;

  (4)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让未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5)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断然施工;

  (6)对监理指令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及确认,而继续作业;

  (7)其他对工程“三大控制”有严重影响的行为者。

  16.确认承包单位施工计划的合理性,掌握承包单位工、料、机供应计划,每天就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找出偏差,分析原因,督促责任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17.按规定做好有关监理记录,认真填写监理日记。

  18.审核承包单位的各种报表和技术资料;签发有关指令、通知。

  19.定期向总监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汇报和请示。

  2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收集、汇总、整理。

  21.负责编写本专业监理月报有关内容,交总监审核。

  22.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3.检查承包单位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保证措施,督促承包单位对所存在的质量和施工安全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及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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