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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2 17:05:56 制度 我要投稿

【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按权限落实的工作机制。安全工作由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第三条 局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局森防办除做好内部安全工作的同时,负责各镇街森林防火责任的落实;局机关其它科室负责本科室安全工作,各基层单位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对策和措施,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问题,安排专项检查和督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措施。

  第六条 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除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外,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督查重点隐患单位的`整治情况,排查安全隐患,通报安全生产形势。

  第七条 基层单位在防火期内,每月对森林防火责任单位的制度建立、职责确定、人员培训、操作规程、防范措施等实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八条 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启动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处置结束后,要保护好现场。

  第九条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坚持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和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在年终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条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安监局、监察局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和倒查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对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及有关领导、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制度制订的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较少工程项目施工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工程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谊发公司总包或涉及谊发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包括中建一局集团内的各公司、各专业公司)

  三、对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整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进京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进京一年以上的`企业,应提供北京市建委的有关证明)

  6、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认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核格有效)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

  另外,外协单位还应提供以下相关内容资料:

  1、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应提供体检健康证明和北京市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

  2、人员进京注册登记证明和登记表(市建委外管处);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主管上级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合格教育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单位以及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的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已在中建一局集团内部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提供教育合格登记表和教育卡,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6、单位进场后要及时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北京市、中建一局集团和谊发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北京市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其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在总包指定的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内选择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公司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办法。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本办法决策机构,决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考核、扣除和返还。质量安全环保部是管理和执行部门。

  3、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范围及数额

  机组长20xx元

  hse管理员1500元

  技术员、质检员1000元

  正式工800元

  合同工600元

  4、安全风险抵押金收缴

  (1)每个项目开工前,按照“机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缴纳额度”的规定,每人交纳规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由公司财务部专账保管。

  (2)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年收缴一次。应缴抵押金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缴纳。

  5、年度内如发生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人员应负责的事故并按规定罚款时,先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待年末安全生产考核后返还本人;不足部分由责任人另行补缴。

  6、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1)作业机组整个项目施工期,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环境污染事件”目标,将按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200%返还。

  (2)发生一起工业生产较大及其以上事故、发生一起较大及其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发生一起交通重大事故负同等及其以上责任,扣除机组全员的全部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对机组长撤职处理。

  (3)发生工业生产一般事故一起、发生交通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含次要责任)一起,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70%。

  (4)发生交通一般事故一起或在施工生产中造成环境污染,被当地环保部门罚款,扣罚机组全员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50% 。

  (5)凡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故意降低事故等级,故意拖延上报时间,扣罚机组全员的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的3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

  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

  1、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

  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总则

  1.1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机构与职责

  2.1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

  2.4.1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4.2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2.4.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4各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场所、物件要严于管理和制定特殊工种的安全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如柴油、锅炉、配电间、污水处理厂、手扶拖拉机等。

  2.4.5各部门要经常督促、检查本部门员工是否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2.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3、教育与培训

  3.1对新进员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二级教育(部门、操作岗位)才准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3.2安全生产教育内容分为:思想、法规、安全技术教育三种内容:

  3.2.1 思想教育,主要是正面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选取典型事故进行分析,从事故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个人受害后果几个方面进行教育。

  3.2.2法规教育,主要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

  3.2.1安全技术教育包括:生产技术、一般安全技术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其内容主要是猪场安全技术知识,特殊工种知识,消防、防疫、卫生知识。专业安全技术训练,如锅炉等受压容器、电焊接、易燃易爆(如:沼气)、化学药品、有毒有害物品、车辆等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安全知识和技能训练,且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准其独立操作,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分公司概不负责。

  4、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4.1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4.2电气设备应有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特别是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破裂,一定要请专业维修人员修护好才能使用。

  4.3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4.4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4.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

  5.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5.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6、锅炉

  6.1每天在使用锅炉前,一定要检查锅炉的三大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灵敏可靠,司炉工人在值班时,必须履行其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锅炉。

  6.2司炉是特种技术工种,司炉工人须经考试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才准操作锅炉。严禁将不符合司炉工人基本条件的人员调入锅炉房从事司炉工作。

  6.3司炉工使用锅炉时,必须做好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锅炉本体和安全保护装置等处于完好状态。锅炉设备运行中发现有严重隐患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停止运行。

  7、检查和整改

  7.1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猪场安委会组织全分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部门每季至少自检一次,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7.2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部门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会统一安排整改。

  8、奖励与处罚

  8.1猪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至少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安委会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和先进员工。

  8.2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的'基本条件:

  8.2.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安委会的有关制度,落实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8.2.2安全生产措施得力,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8.2.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8.2.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8.3安全生产先进员工条件:

  8.3.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

  8.3.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8.3.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生产、违章指挥。

  8.4对事故责任人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到法律者交法政机关依法论处。

  8.5对部门扣发业绩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10%,对员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月业绩工资总额,可并给予行政处分,甚至开除。

  8.6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8.6.1部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防止事故扩大,并做好详细记录和签名。

  8.6.1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递交记录和事故处理意见。

  8.6.2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发生后,须在15天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交领导。

  8.6.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8.6.5以事故有责任的人做出适当的处理。

  8.6.6以事故通报或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全体员工。

  8.7对机动车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严禁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办公室批准交给其它人驾驶,每发现一次扣一个月业绩工资。

  8.8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8.8.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8.8.2对可能造成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8.8.3不接受安委会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公司利益,强令其它员工违章生产、作业的。

  8.8.4对安全生产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8.8.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8.8.6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生产的。

  9、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10、本规定由猪场经理室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目的:为加强对本公司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外协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证外协单位具备安全生产资格和能力,从用工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减少生产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公司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审核:公司或项目必须使用成建制外协施工单位并在与外协单位签订工程或劳务承包合同前,必须对其单位的各种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行严格审核,不准与不符合条件的外协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审核中外协单位必须提供以下合格的资料并符合相应的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国外企业必须具备在国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合法手续)

  2、企业资质证书(必须与工程等级和施工范围相符)

  3、企业在工作地点的注册登记手续(必须在时间和范围内有效)

  4、企业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证明

  5、三年内本企业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应为地区级以上证明)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名称和时间上有效)

  7、法人安全生产资格证,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包括安全人员上岗证)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年审合格有效 )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机构(体系建立健全有效并有专职机构和安全人员)

  9、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证书荣誉等(业绩证书)

  10、其它证明,包括各级人员的三证(身份证、暂住证、做工证)、特种作业人员的体检健康证明和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四、外协单位分包合同签订后,进场过程中资质的'审核和控制:公司或项目在外协单位进场过程中,应按照公司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生产教育(包括三级教育、转场教育等),未经教育考核合格和登记注册的人员,不得进场从事施工生产。外协单位必须建立现场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建立与总包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总包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具体要求如下:

  1、依据审查阶段申报的资料内容,提供合格的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人员名单;管理人员不得任意变动,施工人员应相对稳定。

  2、施工人员未办理三证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未进行注册登记的要在施工前办理完毕。

  3、未办特种作业证件的,不得从事特种作业,外协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办理并不得影响总包工程进度要求。

  4、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应在施工前及时进行教育,并及时办理转场安全教育。

  5、管理人员应提供安全年审合格证,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年审的,要积极参加年审;未能赶上公司或主管上级主办的年审教育时,要积极补审。

  五、日常施工管理中,对外协单位安全工作的控制要点:外协单位在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的日常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遵守国家、当地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遵守总包及总包上级主管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要求。

  2、积极配合总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和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卫生环境等各项管理目标。

  3、服从总包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按总包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设置专职安全机构和人员,完成应做的安全生产内业文字资料,并向总包提供必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字资料。

  4、按照总包要求(指定重要劳动防护用品范围)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1、范围

  为了规范日常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和强化安全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日常安全生产考核的管理内容、方法和有关奖惩标准。

  本程序适用于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管理。

  2、职责

  企策部负责对在公司内生产、施工的所有单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重大贡献或造成人身事故与损失的责任者的奖励和惩罚处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内容与方法

  ⑴、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会”研究,给予表扬、奖励。

  a)在安全工作中,获得市级以上先进的。

  b)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贡献或创新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提出重要建议,经实践成效显著的。

  e)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人员及安全管理、创新、建议等方面的先进个人可给予50-20xx元的奖励。

  ⑵、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企策部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a)违反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b)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未按照“三同时”要求实施的。

  c)随意拆毁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设施的。

  d)对事故隐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含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

  f)合同(协议)中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责任手续的。

  g)无证进行特种作业的,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i)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破坏事故现场或隐瞒事故的。

  j)有意制造环境污染事故的(如乱排超标污水、制造尘毒、噪声等)。

  k)凡属上述条款之一,给予部门100-5000元经济处罚,给予个人50-1000元经济处罚。

  ⑶、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由安技处提交公司“安委会”加重处罚。

  a)领导违章指挥的`,发现一次免其当月奖金并参加培训二周。

  b)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章指挥的领导给予免职处分,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c)月度内部门出现操作者违章三人次的,公司通报部门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并免当月奖金,超过5人次的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挂职一个月。

  d)出现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对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e)部门出现一起重伤责任事故:主管领导挂职三个月,安全员免奖1个月。

  f)部门一季度内连续发生2起重伤责任事故的,对其主管领导给予挂职6个月或免职处分。

  g)操作者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下岗培训三个月。

  h)操作者发生一起轻伤责任事故的,违章者待岗半年。

  i)操作者发生一起重伤责任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待岗1-2年。

  ⑷、对违章单位和个人,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惩处。

  ⑸、部门和个人应从确定罚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纳罚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罚10%。

  ⑹、罚款统一由企策部管理,作为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4、相关程序、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4%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公司为了不断的有新产品问世,专门设立高新技术部门进行技术创新。高新技术部的严格管理,为近几年研发出大量科技成果奠定了基础。

  1、制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

  高新技术部在进行自主创新研发项目前,须对项目制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和周密的研发计划。立项报告中须对立项的目的、参加项目人员、项目经费、实施方案、预计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关于具有发动机控制功能的搭载于发动机室内防水电脑总成

  立项报告

  ■关于具有显示车辆行驶信息并使用指针显示的车用仪表立项报告

  ■关于控制并显示空调操作状态并且与ECU一体化的车用空调控制面板立项报告

  2、建立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高新技术部建立严格周密的投入核算体系,部门的每一个项目需要核算出项目研发经费,公司领导同意批准方可划拨。研发经费由公司领导管理监督研发经费的使用状况,

  3、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

  公司为了收取汽车市场关于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的先进技术信息,每年定期指派公司业务骨干参加行业学术论坛,与xx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签订产学研协议,进行技术开发合作与交流等。

  附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4、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公司高新技术部专设独立办公场所,配备工业专业水平较高、专门派往日本经过严格培训的科技人员数名,划拨高新技术项目经费,并专门从日本进口先进设备来创建一流的高新技术体系。

  附 关于研发机构的情况介绍

  5、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高新技术部门制订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并通过公司领导批准,对公司研发创新项目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公司采取奖励措施,以此来提高大家的工作热情,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附 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我公司xx电装电子有限公司相信,在xx经济社会改革开放的

  良好环境下,在公司员工的积极努力下,凭借着公司较高的研究开发管理水平,一定会创造出更加惊人的成绩。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符合本企业的特点,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安全生产文件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等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审核、签发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

  2.生产技术处负责实施对安全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文件的编制组织、审核修订,包括与安全标准化有关的外来文件。

  3.各分厂、处室在职权范围内分工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生产责任制的编制和管理。

  (五)管理要求

  1.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分类、编号

  1.1本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文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1.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受控状态

  安全标准化文件分“受控”和“非受控”两种形式。“受控”文件的发放对象为本公司与标准化运行有关的部门或个人。“受控”文件发放时其封面加盖“受控”章,进行统一编号,并对持有者进行登记,必要时盖xx水泥有限公司专用章。“非受控”文件只进行编号和记录,可作为一次性文件提供给顾客,发出后不再进行管理。

  1.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1.3.1公司自行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号规则:

  注:

  “WNXN”,是“xx水泥有限公司”的代码

  “WN”是,“威宁”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缩写;

  “XN”,指公司名称“西南”;

  “R”是指“记录”;

  “AQ”,指各安全文件的编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WNXN-AQZD,操作规程WNXN-CZGC,安全责任制WNXN-AQZRZ等开始编,需保留文件控制的相关记录。

  1.3.2国家行业地方等标准采用原编号。

  2.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编制

  2.1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文件的编写,按照安全标准化的13个要素进行分解,各分厂、处室按照职权范围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安全标准化要素进行安全文件的编写。

  2.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至少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

  2.3制度内容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应符合本企业的实际,不能照抄照搬。

  2.4制度的编写人员应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熟悉本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特点,确保合规性。制度的'格式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目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职责、管理要求、记录等。

  2.5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要涵盖本企业的所有岗位(或设备),内容要基于特定的危险源(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分析评价和控制。其格式建议包括以下内容:目的、范围、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处置、附件等。

  2.6应急预案的编写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应按规定评审,并报安监部门备案。

  3.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会签

  3.1安全标准化文件草稿编制结束后,生产技术处应将草稿发放到相关部门,或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讨论,广泛征求各部门人员的意见。

  3.2各部门人员提出的意见,生产技术处应做好记录,斟酌采纳后融入到其中。

  4.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审批

  4.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由生产技术处组织编写,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由总经理批准。

  4.2各部门负责编制的安全标准化文件由各单位自行起草,生产技术处负责人审核后报请主管领导,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安全标准化文件在发布前,审核时规定发放范围。

  4.4各分厂、处室负责人负责审核部门起草的文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5.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布

  5.1受控文件由行政人事处根据文件的发放范围统一发放。

  5.1.1公司重要安全文件、制度由行政人事处文件发放程序发放,发放途径通过公司OA或ERP管理信息平台发放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查阅,获取存档。

  5.1.2一般的安全文件,由拟定文件部门,按文件发放程序发放,发放途径通过公司OA或ERP管理信息平台发放到相关部门或本部门,相关部门或本部门应及时查阅,获取存档。

  5.2安全标准化文件发放应在《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登记,受控文件应记录发放号,并有文件接收人签名,保留发放记录。

  5.3各分厂编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由行政人事处发放到相关岗位,并组织培训考核,保留记录资料。

  5.4安全标准化文件应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布。

  5.5各分厂、处室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要求执行。

  6.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使用

  6.1文件使用人的受控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办公室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补发新文件,分发号不变。

  6.2文件使用人丢失受控文件应向行政人事处报告,说明丢失原因,经原批准人批准后补发新文件。

  6.3行政人事处保存相关《受控文件目录》。

  7.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评审

  7.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编写评估报告。

  7.2个别文件因可操作性等原因需要临时评审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安全标准化文件评审,以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7.3出现下列情况时,评审工作可以立即开展,确保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7.3.1国家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在官方媒体公布或通过文件精神下达时。

  7.3.2省市等上级部门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新下发的安全管理相关文件通知时。

  7.3.3公司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和新方法的投入使用时。

  7.3.4当发生事故时,工艺技术材料等发生变更时。

  7.3.5企业发生并购重组时。

  8.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订

  8.1制定文件修订的计划,并根据文件评审结果、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和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

  8.2安全标准化文件需要更改时,应有文件更改人书面说明原因及更改内容;重大更改(如技术等)还应附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文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原文件批准人批准。原批准人发生变化或其职能发生变化时,应报接替其职能的人员批准。

  8.3安全标准化文件经修改后应注明修改状态,自0开始顺序编号,修改页超过2/3时应换版。

  8.4安全标准化文件的换版和文件的作废及销毁要进行登记。

  9.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

  9.1经批准的文件应按文件的编号规则予以编号登记。文件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原稿和批文交办公室保存。以媒体形式存放文件应加密/将磁盘标识存档。

  9.2需临时借阅安全标准化文件时,应经安全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予以登记,借阅者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归还文件。文件原稿不对外借阅。

  9.3文件复印和拷贝需填写申请单,由行政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印复印和拷贝。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督促公司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四川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川财企〔xxxx〕33号)、《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核地安〔xxxx〕223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各单位重大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向公司财务部缴存的用于本单位重大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核工业四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各分院、设计所、包括各合作单位的重大项目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由各所属单位重大项目自行负担,在自有资金中支付。

  第五条本办法由公司质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统一交公司财务部设置的专项账户单列管理。

  第六条凡符合第三条规定范围的公司所属单位重大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原则上按照‰提取,且不得低于万元。

  各单位可以参照以上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所属重大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标准。

  第七条不因以任何情况缓交、少交或不交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第八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一)作为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而直接发送的抢险、救援费

  用支出。

  (二)作为处理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送的费用支出。

  (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费用,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财务处研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单位重大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予发生开支的,在项目结束后可申请取回。

  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挪用,同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1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确定市场在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适用于对与市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

  安全办、综合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确认、培训、传达和监督执行。物业部、经营部负责及时宣传、遵守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有关要求传达给员工和相关方。

  四、内容与要求

  1、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2)地方法规和国务院主管部门规章、规程。

  (3)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4)上级机关、执法机关的通报、公报等其他要求

  2、获取方法

  (1)上级发文、转文;

  (2)报刊、杂志登载;

  (3)会议获取;

  (4)从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发行处获取;

  (5)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等获取;

  (6)上网查询;

  (7)其他渠道。

  3、识别和确认

  (1)安全办、综合办根据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要求在相关部门、单位收集到的信息,编制市场通用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作为各部门进行识别和执行的基本依据。

  (2)各部门要结合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进行识别,确认适用本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目录、内容(部分适用的法律法规应识别到适用的`相关部分),编制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清单》。

  4、贯彻执行

  (1)安全、综合办将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向各相关部门进行培训、传达、分解。

  (2)各部门将本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采取会议、宣贯、培训等形式,落实到相应岗位,并传达到相关方。

  (3)各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组织进行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各项活动,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市场通过管理评审、内审或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对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在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并使施工生产现场用电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做到安全可靠,促进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中的涉及的相关安全和防护规范应遵守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或规程规定。(如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3787-1993《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50034—19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jgj46-19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dl5162—20xx《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d267—1988《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基地费用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的现场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主管部门和人员,负责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提供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将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安全纳入定期安全检查的范围,组织监督检查。

  第五条 局属各单位应明确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的部门和具体负责的人员。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生产用电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生产现场的用电安全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生产水平。

  2、根据施工项目、生产规模的大小、用电负荷、分布情况、施工工期,配备相应的专职电气技术人员或一定数量的专职电工,以保障施工生产用电的正常供给和安全。

  3、电工技术等级应同工程施工,生产要求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4、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作业与电气防火措施。

  5、组织编制施工生产用电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救援方案。

  6、定期组织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六条 电气专职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从事电气作业。

  1、进行施工生产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的安全规程、规范和标准;不违章指挥。

  2、负责编制施工生产项目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3、进行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技术指导和管理。

  4、审查电气作业所需申办的电工作业票和电气作业票。

  5、参与正常的用电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装置的安装、检修、测试。

  6、参与涉及用电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编制涉及电气作业或用电安全作业指导书。

  第七条 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l、认真贯彻执行电气作业及电工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2、负责日常施工生产用电布置、架设,用电装置设备的安装、维护、检修、拆除。

  3、实施电气操作或电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使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有效的保障自身和作业安全。

  4、对电气作业、电工作业的用具应按规定定期检验、试验,保障使用时的安全性能。

  5、负责日常用电安全的巡回检查、督促、宣传教育,对发现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做好记录。

  第八条 使用以电为动力源的设备、装置、工器具(以下简称用电器具)的操作人员。

  1、认真学习、掌握用电器具的有关安全用电的.知识及所用的用电器具的性能、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自觉遵守相关用电器具的安全操作规定和操作程序。不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从事电气或电工操作。

  2、认真检查维护用电器具,保障用电器具,尤其是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动作准确。严禁用电器具带“病”运行。

  3、负责保护用电器具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配电箱、开关箱的完好、整洁,发现损坏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4、熟知触电救护的一般常识及方法。

  第三章 施工生产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 施工生产现场用电一般应进行专门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便对施工生产现场用电及安全保障进行全面的规划,作为施工生产用电布置实施、安全管理与控制的依据。

  第十条 施工生产项目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时,应编制相应的施工生产现场临时用电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一条 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时,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1、了解、掌握生产施工所配置的用电器具数量、规格、容量,分布位置、使用要求等;

  2、现场勘探;

  3、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4、进行负荷计算;

  5、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6、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7、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 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 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四章 用电安全管理与控制的基本规定

  第十五条 现场施工生产用电临时线路一般应架空,用固定瓷瓶绝缘。动力与照明线路要分开架设。在施工生产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七条 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第十八条 配电屏(盘)内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并应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第十九条 严格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施工现场用于电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除应装设过负荷、短路、漏电保护器外,还必须装隔离开关。开关箱均应有门可锁、能防雨。配电箱内多路配电每一路引出线都应有负荷标记,并且不混乱。

  第二十条 现场变压器周边,必须设安全围栏,并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配电室、动力配电箱、接线开关箱均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现场照明:照明专用回路应加装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作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米应使用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洞内、井下和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夜间施工时,作业场所和人员、车辆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须保障足够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险处应设红灯警示。

  第二十二条 现场作业面使用的照明灯具、电动工器具(如振捣器、电焊机等)的电源线必须使用匹配的电缆线,不得使用塑料线。

  第二十三条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器应匹配,安装应固定,符合要求。严禁使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

  第二十四条 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电气器材、物资、材料的采购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严禁购买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物资。仓储人员应加强对电气物资、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损坏。

  第二十五条 定期检测建筑物、构筑物,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的避雷、接地装置,并满足安全防雷击的要求。

  第二十六条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不用的设备应及时撤离施工作业点。涉及的用电线路应及时回收。检修用电器具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在开关处悬挂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送电导致事故;严禁带电检修作业。

  第二十七条 电气装置、盘柜处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配置相应数量品质的电气灭火器具。

  第五章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监督考核

  第二十八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检查内容与要求可参照“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99)及集团公司印发的《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水工设备制造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有关要求进行。

  第二十九条 局属各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检查监督。电气技术人员、电工操作人员,应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懂得和掌握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和相应的救护知识与技能;搞好施工用电的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难以处理的事及时上报。

  第三十条 局属各单位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应根据季节变化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作针对性的单项施工生产用电或线路、建(构)筑物防雷、接地等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十一条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对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考核范围,实施考评。

  第六章 用电安全事故处置

  第三十二条 施工生产用电发生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事故处理程序及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并严格按集团公司和工程局有关规定进行统计报告。

  第三十三条 用电事故按其性质分为: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伤亡事 故。电气设备事故由各单位设备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电事故导致人员因工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抢救,使触电人员立即脱离电源,就地对触电人员进行人工呼吸,连续不断,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医务室或附近医院进行救护。

  第三十五条 事故单位应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事故原因涉及到设计、安装、维修等部门时应请有关部门共同参加事故调查,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责任部门要承担责任。事故原因涉及到运行管理方面时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责任。事故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处理按工程局相关规定执行;触犯法律的,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第三十六条 施工生产用电安全资料台帐是企业单位安全管理资料台帐的组成部分,应认真记录、整理,保存备核。

  第三十七条 施工生产用电的安全资料台帐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行业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2、用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定;

  3、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4、修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措施的资料;

  5、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资料;

  6、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7、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测试记录;

  8、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9、定期检(复)查表;

  10、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11、有关的电工作业票。

  12、用电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演习、培训记录。

  第三十八条 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安全检(复)查表》可指定电工代管,有关安全管理、检查整改方面的资料于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交安全部门归档。

  第三十九条 对配电箱、开关箱定期检查情况记录应一式二份。一份由分管电工保管,一份张贴于相应的配电箱、开关箱门的背面,以便及时查看。

  第四十条 第三十六条涉及的检查、验收等表式,局属各单位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内部管理要求自行设置。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相关条款与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有关部门的用电管理办法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当地的管理办法为准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局安监办。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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