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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时间:2023-06-07 13:39:17 惠嘉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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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查宿舍制度(通用23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查宿舍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通用23篇)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1

  根据我校用水、用电定额管理办法和学生公寓改革运行办法,本着节约、实效的精神,特对公寓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树立节约意识,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做到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发生;

  (二)住宿学生在规定住校时间内,按学校规定每人每月定额配送水电,定额范围内费用由学校承担,超额部分由学生支付,每年按10个月计算。

  (三)各宿舍用水用电设施一舍一表,用水用电计量以各宿舍的表显示为准。

  (四)走廊、公共厕所、值班室等其他公共设备用电,公共洗刷间用水量,经核算后,由该楼住宿学生平均分摊。

  (五)抄表时间在每月初进行,总表由动力中心负责抄报,分表由公寓中心负责,每月水、电表数额要按月及时公布。

  (六)用水、用电超出定额部分,每立方米水交纳超额使用费用2.95元,每度电交纳超额费用0.62元(水电费交纳标准随省政府规定的数额变化而随之改变)。各宿舍学生在接到超额用水、用电收费通知单后三天内将费用交至公寓楼长办公室。

  (七)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用水设施损坏而造成资源流失的,由该室学生负责。

  (八)工地施工、临时接线,需用公寓水、电的,经公寓中心同意,由使用部门和公寓中心共同负责用水、用电计量,其费用由使用部门承担。因使用不当而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

  (九)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使用公寓水、电资源。一经发现,加倍交纳赔偿金。

  (十)每学期用水、用电节约定额使用数在20%以上的'宿舍,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并以此作为参加宿舍评优的一项依据。

  (十一)有偷水、偷电或故意损坏用水、用电计量设备者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公寓内严禁使用各种违禁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禁电器外还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十三)公寓楼长对分管楼区用水、用电负总责,凡超出本楼用水、用电定额的,由其追查超额负责人,并负责补偿超额经费。

  (十四)各楼对水电计量应准确可靠,自觉接受住宿学生监督并及时答复学生疑问。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2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3

  一、室内卫生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床铺摆放参照附表。

  2、宿舍卫生每日做到“六净”、“四无”、“三齐”。“六净”既地面、墙壁、衣柜、门窗、玻璃、床每天保持干净;“四无”指无灰尘、无痰迹、无烟头、无异味;“三齐”既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室内严禁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室内垃圾做到一天一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严禁将室内垃圾扫到走廊。

  二、室外卫生

  1、保持宿舍窗户玻璃、窗台、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严禁在楼道吐痰、堆放杂物、乱丢垃圾杂物、乱画墙壁。

  2、保持二楼卫生间和三楼洗手池的卫生。大小便入池,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不向洗手池内倒饭菜、杂物,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三、值日安排

  为保证宿舍室外卫生整洁,现将宿舍37人分组值日,详细分组见附表,内容包括:

  1、保证二楼和三楼的`楼道、楼梯及扶手清洁卫生,做到楼道、楼梯干净无杂物,扶手无灰尘。

  2、保证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便池每日冲洗,纸篓每日清理。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4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品存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反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5

  1、当天值日的`同学要负责好卫生,如不服从,违反者罚扫2天;

  2、每次上学前叠好被子,将挂在床上的(如:衣架、衣服、毛巾、镜子等)东西取下放置整齐,床下物品按从高到低摆放整齐,违者在宿舍作公开检讨;

  3、不能乱扔垃圾,违者罚扫地1——2天;

  4、热水按量使用,不能铺张浪费,如用来洗衣服等,超量自己给钱;

  5、每次上学前,最后一名同学要检查灯、阳台门、风扇、水龙头;

  6、不能在休息期间影响他人,违者罚扫地1—5天。

  注:从本周起,我班将实行宿舍达标制,宿管委员与宿舍长每天检查三次(早上6:30,中午12:50,晚上10:20),只要卫生平均分达75分,学生会、教官处零投诉,服从宿管与宿舍长管理的宿舍既可达标。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6

  清扫员主要负责宿舍内公共部位的卫生清扫和维护。做到:地面、洁具、窗台、楼梯等全天清洁;墙面、棚面、无灰尘、无涂抹、无划痕;窗户明亮,空气新鲜无异味,洁具、窗户等设施设备无损伤;关好窗户、关好水门。

  一、清除垃圾,倒痰盂,冲洗厕所,擦拭洁具、窗户窗台、洗漱台、楼梯扶手等,拖扫地面,开窗通风,保持楼内空气新鲜;

  二、维护楼外和院内卫生,保持卫生清洁,没有纸屑、杂物等,积雪时注意及时清理出过道,特别是台阶的清理,保证学生出入的`安全。

  三、经常巡视和维护各部位卫生,保持全天洁净,检查走廊窗户、电灯、卫生间水门等无人时是否关好。

  四、负责公共区域内的设施设备的维护,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自觉爱护。

  五、教育学生按要求用塑料袋盛装垃圾,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存放。

  六、发生跑水、堵塞等事故时,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向舍务教师报告。

  七、做好工作记录,经常向舍务教师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7

  1、学生宿舍床位、被褥、洗漱用品等设备和用具由学校统一配备,同学之间不得随意调换,私自占用或挪用,并按要求把物品放回原来位置。

  2、爱护室内各种设备和用具。不得私自对各种用具和设备进行增减、拆改和损坏,凡损坏空调、热水器、门窗、桌椅、灯具等设备者,根据损坏程度照价赔偿,严重者还要给予纪律处分。设备和用具损坏应及时报告生活老师。

  3、按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休息时不得窃窃私语、看书、走动等,半途起床上洗手间应轻手轻脚,以免影响他人睡眠。

  4、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到处走动,严禁在宿舍内或走廊里进行游戏,追逐等活动,上洗手间等日常生活中要互相礼让,互相体谅,不要争先恐后,吵吵嚷嚷。

  5、保持宿舍整洁美观。值日生按时轮值清洁宿舍,宿舍各成员起床后及时折叠好被褥,不在室内乱写乱画,乱挂衣物,乱丢垃圾。上完厕所要及时冲水。不准携带杂物,特别是有异味的物品进入宿舍。进入宿舍前必须保证衣物、鞋帽不粘连有脏物。袜子、鞋子、衣物等要及时换洗。勤洗澡,漱口,坚持早晚刷牙。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及时关好水阀,晚上就寝时关上电灯。离开宿舍时要检查空调,灯具、水阀是否关好。

  7、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用异物玩弄电器和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玩火、焚烧纸张等。

  8、不随便进入别人寝室,确实需进入他人寝室时,必须先经该室同学同意方可进入。非本校人员或遇见不熟悉的陌生人不要让其进入宿舍。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向老师或保安人员汇报。

  9、上课期间不能随便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生活部负责人批准才可进入。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8

  为保证同学们有正常的生活、休息环境,保持良好的学习精力,按学校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生宿舍晚上熄灯就寝制度:

  一、学生寝室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周日至周四晚23:00)

  以电铃声为熄灯信号声,准时熄灭寝室内日光灯,及时就寝休息。

  二、同学不得在宿舍从事打牌、酗酒等违反校纪校规性质的`活动,熄灯小组成员将对此进行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进行登记并上报给辅导员。

  三、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及处理:

  (一)检查人员由学生会人员和宿管小组成员。

  (二)学生宿舍熄灯就寝制度执行情况:周日至周四晚进行检查,其他时间将进行抽查。

  (三)检查中发现的违纪处理:

  1、违反熄灯制度对学生个体的处理:

  (1)宿舍管理中心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上报学院给予纪律处分。

  2、违反熄灯制度对寝室的处理:

  (1)第一次违规将进行警告,第二次违规起的宿舍则进行登记上报给系辅导员,该宿舍将被取消系优胜宿舍的评比资格,在综合测评中将对相应的宿舍成员进行扣分。

  (2)取消当月院优胜宿舍及当年度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四、落实宿舍长责任制,宿舍长负责督促本宿舍成员共同遵守本规定,协调宿舍成员关系,协助学生宿舍管理队伍开展工作。

  希望我院全体同学遵守以上实施办法,共同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宿舍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9

  一、住宿和退宿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由总务处统一管理,所有住校学生必须服从总务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学生家庭住址在距离学校原则3公里以上,并且遵守纪律,表现好,可以向学校申请住校。

  3、学生报到注册后到总务处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4、学生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擅自调换;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5、住宿生退宿(含毕业、转学、退学等),必须持有关部门的通知到总务处办理财产移交验收等手续。学生因故休学均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时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6、住宿生退宿必须在接到学校通知后的2天内办理完有关退宿手续,对无故拖延时间滞留学生宿舍者,学校将采取措施处理。

  7、宿舍管理实行寝室长负责制。寝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室内有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寝室管理员、班主任报告;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等。

  8、学生因故需要短期回家住的,必须由家长到校向班主任和寝室管理员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

  9、住校期间,学生晚上就寝擅自离开校园,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移交政教处纪律严肃。

  二、学生宿舍纪律管理制度

  1、要遵守作息时间,每天按时起床,按时打扫卫生,按时进教室上课,无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回宿舍,按时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必须保持安静,不得洗漱、看书、说笑、吃喝、听MP3,熄灯后不得使用手电筒和蜡烛,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装和使用台灯。

  2、在楼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追跑,不得大声喧哗,使用音响时不要干扰他人。

  3、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自行更换,不得自行合铺,住宿生不得串楼层、串宿舍,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带校内外非住宿生进宿舍楼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东西。

  4、住宿生平时因病、因事回家,必须亲自找班主任书面请假,将请假条交宿舍管理员登记保管,返校后主动销假,同时交家长证明,让别人代请假或事后补假均无效。星期天下午3:30—5:30为返校时间,学生不得提前和推迟。住宿生未经家长或班主任同意不得在任何地点留宿。

  5、在上正课和上自习时间,住宿生未经教师批准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觉,中途需要回宿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条,晚间不得任意离校。

  6、晚自习下课铃响后,学生应在十分钟内关好门窗,关好灯,迅速离开教室,回宿舍做好就寝前准备工作,下晚自习后不得在操场上打篮球。

  7、住宿生要严格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吸烟、不喝酒,不谈恋爱,不传播淫秽思想,不打架,不骂人,不偷盗。住宿生要明辨是非,发现违纪行为应及时劝阻,并向教师反映。

  8、严禁携带凶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朽颓废、淫秽的书刊、音像制品进入宿舍,违者将严肃处理。

  9、未经允许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随便使用和翻动他人物品,不随便拿他人的物品,相互间不私自借钱借粮,有困难找老师。

  10、提倡艰苦奋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费水平应符合家庭经济情况,要节约开支,不攀比,不要追求过高消费。

  11、住宿生节假日回家应主动向家长汇报自己在学校有关生活学习情况,积极主动帮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2、住宿生要有较强的人身安全意识,平时注意登高时的'人身安全,不得私自安装和使用台灯、电炉、电锅、电扇、电吹风,电热袋,电热毯等电器,不得随便拆改电路、乱拉电线、乱安插座,不得在电线上凉衣服。有电器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作主维修。

  13、住宿生和宿舍管理员必须节约水电,禁止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4、住宿生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

  15、住宿生要尊重教师和宿舍管理员,见面主动打招呼,要服从教育和管理,要尊重他人的劳动,不得以任何理由顶撞他人。

  16、熄灯后不得使用电话。打饭和放水要排队。不得在寝室内外用火。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卫生登记簿,进行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登记,宿舍管理员每天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卫生登记簿,并每天公布,每周评比。

  2、学生宿舍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纸削、无果皮、无痰迹、无积水,无蜘蛛网。做到墙壁上无脚印,不向宿舍内外随便吐痰和乱扔废弃物。

  3、学生宿舍必须整齐划一。做到窗台、放碗桌、床上无杂物,床上被褥要按要求叠好,折痕整齐。床上不得放各种包、袋、书本、衣物及其它杂物,杂物一律放在自带箱子里。床下只许放桶放鞋放箱子,毛巾统一挂齐,床架上不挂任何东西。

  4、住宿生每天在早上起床时必须按要求完成个人内务整理,上午第一节课前,打扫完室内清洁卫生,接受宿舍管理员检查。

  5、全校大扫除时每个住宿生必须按照大扫除分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完成大扫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进餐。不得从校外购买食品带进学校。

  7、要保持卫生间的整洁卫生,不得将废弃物、剩菜剩饭、果皮等倒入下水管或大小便池中,不得爬蹬位间的隔墙,不得擅自触动冲水箱。

  8、住宿生要搞好个人卫生,晚上熄灯前要洗脸、洗脚、洗澡、洗头、刷牙。床单、枕巾、被套等要保持清洁,定期换洗。

  9、不得将个人衣服、鞋袜、破旧杂物等堆放在宿舍厕所内。

  10、住宿生要支持寝室长和楼长的工作,有不同意见要向宿舍管理员提出,合理解决。

  11、实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当天公布检查结果。

  四、值日生和寝室长工作职责

  (一)值日生职责

  1、各宿舍每人轮流负责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负责本宿舍全天的卫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打扫蜘蛛网,及时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锁门。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规要求,在起床、卫生、扫除、物品摆放等方面监督检查全宿舍同学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好人好事或违纪行为,必须于当日或次日晨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4、值日生必须服从寝室长的督促和检查,支持寝室长工作。

  5、值日生负责就寝时开窗通风。

  (二)寝室长职责

  1、每学期由宿舍全体同学选出一名表现突出的同学任寝室长。寝室长要和宿舍成员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示范寝室。

  2、寝室长必须提醒本宿舍同学按时起床、出操、按规定执行有关请假制度、按时上课,上晚自习、按时熄灯。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有权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宿舍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等工作。寝室长不负责任将追究寝室长责任,寝室成员不服从管理将追究寝室成员责任。

  3、寝室长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学的出勤情况,对有事请假回家或外出未归的同学,要在熄灯前及时汇报给宿舍管理员。

  4、寝室长要注意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5、寝室长对工作应认真负责,以身作则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全宿舍成员应支持寝室长工作。

  五、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拆改,不得在宿舍使用台灯、电炉、电吹风、电热袋等电器。

  2、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床、放碗桌、电气设备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坏。用手开门、关门要轻,不得摔门踢门。离开宿舍时要锁好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离校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要爱护室内、楼道的墙壁、楼梯扶手,不准在上面涂写刻画,不得在墙上钉钉子挂物品,不得随便贴画等。

  4、不得向楼下泼水、吐口谈、扔废弃物。

  5、公物损坏后应主动向宿舍管理员报告并到总务处赔偿,若不主动报告,经查出的加倍赔偿。

  6、凡故意破坏公物者,从严处理。

  六、学生宿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提高警惕、注意防火、防盗、防坏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禁止赌博,禁止吸烟,禁止喝酒。

  3、多数钱粮不得私自保管,必须寄存在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处。

  4、放假按时离校,非学校工作时间严禁滞留学校。

  3、学生住宿只带简单行李、日常用品、常用必备的衣物等。

  七、住校生奖惩管理制度

  1、住校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特别好,能力突出,为学校赢得特殊荣誉,学校应给予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表现特别好的住校生,学校应予以住校生生活费补助。

  2、住校生违反住校制度,根据《住校生违纪扣分标准》进行扣分,本期累计扣分达到10分者,被视为累教不改,严重违反住校制度,取消住校生生活费补助,取消住校资格,情节严重者并同时交德育处处理。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10

  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加强对学生的生活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宿舍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内外必须保持整洁,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学生起床后必须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叠好被子,统一安放,床单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齐。被褥要两周洗涤,保持清洁。

  3、各种物品要保持清洁,摆放整齐美观,肥皂盒、毛巾、牙刷、杯子、书、鞋子等,按线状排列。

  4、不准向窗外倒水或乱抛果壳、纸屑。

  5、人人重视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走廊、楼梯等做到不堆积垃圾、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

  6、不准在宿舍里就餐。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课及自习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需要回宿舍,必须有老师批准。

  三、节约用电,做到人走关灯的好习惯。室内一切设备不得擅自拆装或随意搬到室外;假日、节日最后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门窗、电灯,门要上锁;爱护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学生必须按舍务教师安排的宿舍与铺位就寝,未经学校舍务教师同意,不得自行调换宿舍与铺位。

  五、学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宿舍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客人。

  六、学生携带大件物品出校,须凭宿舍管理人员签发的出门条。

  七、学生贵重物品(含钱、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内,防止失窃。

  八、宿舍内不得烧煤油炉,点煤油灯,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电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学不得随意进入对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请宿假。如遇特殊情况需回家,凭家长请假单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各舍长在每晚睡觉前点名,将缺席名单交值班老师,节假日应按学校规定准时回校归宿。

  十、住宿同学要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决不允许老生欺负其他同学。低年级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11

  为了确保校园安全,进一步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xx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检查。

  一、检查时间:

  周三13:30–15:00。

  二、检查频率、范围及参与人员

  总体检查范围包括D座公寓、小白楼及男生宿舍,并按照辅导员所辖院系,将所有宿舍分为四个检查区间。

  1、每周进行一次小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中检查,检查范围为四个检查区间之一,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安全员、相应院系辅导员;

  3、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检查范围为全部宿舍,参与成员包括xx四级安全体系中的xx领导、商校保卫处、安全员、全体辅导员。

  三、检查项目

  学生用电安全、防火防盗设施、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周边治安环境。具体包括是否私自改动、乱接用电线路;电线/网线布局是否凌乱;插座、电器、线路放置位置是否合理;人走是否断电;是否使用违禁电器;是否堵塞消防通道;是否有吸烟及使用明火;是否在床架上安装床帏;是否将插座或电器放置在可燃物(包括书本、纸张、行李箱等)上;是否私自铺设易燃泡沫垫;是否私自更换门锁等。

  四、检查结果处理

  1、对于表现优秀的宿舍,宿舍成员在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活动时将给予加分的奖励;

  2、对于有违规现象的宿舍,将根据学生手册的条例进行通报批评。对于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将取消其宿舍成员大一期间参加各项评优的资格。

  大学生查宿舍制度 12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窗口。我校学生宿舍实行全封闭管理。为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的主要场所。宿舍内的同学要热爱宿舍,维护集体荣誉,同学之间要互敬互帮,真诚相待,争创文明宿舍。

  二、周五、周六晚,学生因返家不在校住宿,必须经班主任同意,然后将统一发放的请假条交给管理员。没交假条的班级,出了问题,班主任要负责。各宿舍区要凭请假条到各宿舍进行严格查铺。一旦查出未请假返家,但人又不在寝室住宿的,要立即报告班主任;如果未查出而学生又有在外留宿,宿舍管理员要负责。

  三、爱护宿舍内的公物,严禁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不用脚踢门;不得砸玻璃、撬门、撬锁;不准拆卸和损坏公共设施。如有违反者,除接受校纪处理外,还需按原价赔付,并加上修理费。

  四、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换房、私自占房和私自搬动,调换宿舍内床铺以及公用设施。

  五、要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价赔偿或罚款,宿舍门锁不准擅自调换、拆装,不准私自配制钥匙。

  六、所有住宿生凭胸卡进出宿舍区,严禁无证出入,更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七、学生个人钱物要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现金不得超过50元。各人的饭卡、银行卡不得转借他人。

  八、宿舍内严禁赌博、酗酒、喧哗、打球、打架、斗殴,严禁做一切危害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予以纪律处分。

  九、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居,准时熄灯,保持宿舍区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和起哄,不准高声开启收录机,以免影响周围同学休息。

  十、注意宿舍安全,室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烧电热杯、电炉、煤炉、酒精灯等炉具,一经发现除没收其违章物品外还要据情节给予罚款及纪律处分。

  十一、建立楼层宿舍管理轮流值班制,室长负责制,宿舍卫生值日记录制度。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不乱抛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不准向窗外倒水,向洗漱间水池和小便池倒杂物,以免堵塞下水道。

  十二、学生宿舍发生违纪事件,本室人员知情不报,因而查不到责任人则由本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

  十三、建立“星级宿舍”评比制度,对长期脏乱差的寝室,取消其全室成员当学期一切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对达到星级标准的宿舍和人员给予挂牌和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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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大学生,学生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合,它是我们在大学时代温暖的家,更是学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正常的生活秩序,我们班级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1、宿舍内东西摆放整齐,不允许有杂乱东西摆放在外面,每天离开宿舍的时候整理好宿舍内务在离开。

  2、执行宿舍人员按床号轮流打扫卫生制度,保证宿舍的卫生状况,大家之间彼此提醒监督,保证宿舍的整齐洁净。

  3、被子一律超窗户的方向摆放,保证大家的'床上用品摆放位置一致,不允许将衣物等杂乱物摆放在床上。

  4、鞋子一律摆放在坐姿底下,且摆放整齐,不允许在别的地方随便摆放。

  5、脸盆等必须放在门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许随便摆放,毛巾叠好整齐的放在脸盆边上。

  6、开水瓶放在柜子边的架子下,不允许随便摆放,不能让宿舍有水渍。

  7、宿舍内的网线有序的贴在墙上,以防蜘蛛网式的网线出现。

  8、各宿舍卫生必须在八点之前打扫完毕,以方便阿姨检查卫生。

  9、宿舍人员必须在八点之前起床,不允许在上课时间睡觉。

  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爱护消防设施,不得乱动乱用,更不能破坏。

  2、宿舍内不准私自拉线,不准私自使用电吹风等电器。

  3、禁止将他人留宿,将非本校人员带进宿舍,亲友来访必须登记之后方可进入。

  4、如在宿舍之内发现推销等可疑人物应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5、平时不再宿舍应锁好门,长时间不在宿舍应锁好门窗。

  6、勿将大额现金放在宿舍,贵重物品请妥善保存,以防丢失。

  三、学生宿舍学习方面管理

  1、各个宿舍之间形成互帮互助的风气,平时互相督促学习。

  2、学习好的同学应积极帮助学习差的同学。

  3、各个宿舍争取使整个宿舍整体拿上奖学金,大家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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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日常住宿行为,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天津大学学生宿舍入住的各类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同等学历研究生、远程与继续教育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外籍留学生、进修生、其他临时住宿学生等。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学生宿舍管理紧密围绕学校育人目标,坚持思想教育与管理服务相结合、学生自我管理与物业服务相结合、制度管理与行为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由校学工部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简称园区中心)具体负责。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六条本科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提供住宿;硕、博研究生实行住宿自愿申请制。各类别学生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用,并签订住宿公约。

  第七条所有住宿资源由园区中心统筹分配,新生报到凭录取通知书等办理入住手续。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宿舍不具备居住条件的情况,可申请调宿,由园区中心审批办理;其他原因的调宿,视情况予以办理。

  第九条学生因伤病申请无障碍宿舍的,应出具医院诊断证明,经学院审核,由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办理;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应持校医院证明,及时向园区中心说明情况,园区中心视情况予以安排或调整。

  第十条学生毕业时,集中办理退宿手续,并遵守离校清宿时间搬离宿舍。

  第十一条因结业、退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注销学籍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和退还钥匙。

  第十二条因事、因病等原因办理休学离校的,提前办理退宿手续,并在一周内搬离宿舍并退还钥匙,休学期满回校重新办理住宿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本科生征得家长同意,研究生征得家长和导师同意,并经学院审核,可自愿申请退宿。

  第十四条办理退宿时,住宿不满一学期(含满一学期)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

  第十五条以上住宿、调宿、退宿均须服从学校的统一调配。

  第三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规范日常住宿行为,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出租床位;

  (二)学生本人凭校园一卡通刷卡有序进出宿舍楼,禁止随意将一卡通借与他人出入楼使用;

  (三)严格遵守宿舍楼门开关时间,遵守宿舍熄灯制度;

  (四)宿舍楼关门期间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予以登记;

  (五)严格遵守宿舍会客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会客;

  (六)严禁在宿舍楼内饲养动物;

  (七)禁止斗殴起哄、大声喧哗、私自高声播放音响设备等扰民行为;

  (八)严禁私自改装、拆卸、破坏或处置宿舍楼内生活服务、消防安全等公共设施;

  (九)严禁在宿舍内及公共区域乱涂乱刻乱画;

  (十)禁止在宿舍门、家具等公共设施上安装和使用吊椅(床)及健身器材等;宿舍公共设施如损坏应及时报修,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照价赔偿;

  (十一)校园主题教育、工作通知以及学生活动宣传海报等张贴物要按流程申请审批,并按指定规格和地点张贴;

  (十二)自行车等个人交通工具按指定地点在宿舍楼外整齐存放,不准放进宿舍楼内;

  (十三)禁止在宿舍楼内从事推销等商业性经营活动;

  (十四)严禁在宿舍楼内进行宗教活动;

  (十五)不得留宿非本楼同学及校外人员,严禁留宿异性;

  (十六)妥善保管贵重物品,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楼,须在值班室登记。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使用明火(包含存放和使用卡式炉、煤气炉、酒精炉以及点蚊香、蜡烛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废弃物;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电源周围不得堆放杂物;

  (四)除宿舍内统一配备的.空调、饮水机以及个人电脑、台灯、小电扇以外,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存放和使用违章电器;

  违章电器包括:

  1、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水壶、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炊器具;

  2、电暖气、电热毯、电熨斗、电吹风、电卷(直)发器等一切具有电加热功能的器具;

  3、电冰箱、洗衣机、烘(甩)干机等生活家电; 4、教育主管部门和消防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在宿舍使用的其他设备。

  (五)禁止使用无国家3C认证的伪劣电器及设备;

  (六)宿舍无人或停电后应及时关闭所有电器及电源插座开关,做到“人走断电”;

  (七)严禁从宿舍楼向外投掷杂物;

  (八)严禁在宿舍楼内吸烟;

  (九)禁止挪用和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第五章文化建设

  第十八条积极参与宿舍文化活动,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住宿文化氛围。

  第十九条积极融入本科生住宿书院制建设,重点围绕“家国情怀、明礼崇德、博学精专”三大任务,积极参与书院思想引领、知识分享、文化交流、生活服务、行为养成等各项育人活动,建设宿舍“家”文化。

  第二十条互相关心、帮助,维护宿舍团结。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保持宿舍卫生、及时交还钥匙,做到文明清宿离校。

  第六章奖励、处分与申诉

  第二十二条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建设活动,在宿舍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分:

  (一)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二)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出租宿舍床位的,给予记过处分;

  (四)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五)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六)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七)严重影响学生宿舍安全和正常生活秩序的其他行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违纪处理程序依据《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执行,宿舍违纪申诉处理依据《天津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本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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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宿检小组成员在进行宿舍检查时须自带黑色或蓝色笔以及佩戴工作证,工作证由各系自带,若无工作证,可于院宿管部工作人员处登记、借用临时工作证;

  二、应注意礼貌问题,宿检小组成员在进入宿舍检查之前须先敲门,表明身份与来意,并询问是否需要脱鞋,方可进入宿舍进行检查,宿检小组成员应尽量穿拖鞋,以方便工作;

  三、宿检小组成员在进行宿舍检查时,态度必须认真,不可马虎应付,不可在门口张望,派代表检查。检查完后,在宿检时间未结束的情况下,应迂回检查,绕回之前检查时无人在的宿舍,若该宿舍成员已回来,则可进行检查。如果在宿舍检查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宿检小组成员所在系负责人或院宿检负责人联系;

  四、宿检评分表必须规范填写,必须在表格的上方填写好该次宿舍检查的.日期、所在宿舍的宿舍区、楼座、楼层,并签上检查人的姓名;被检查宿舍的项目应每一项都必须填写,不能只填总分;若出现宿舍内无人在,则应该在备注处填上“无人”或“拒检”,待宿舍检查结束后由院宿管部进行核实,若这些宿舍无申请延检宿舍,则列为“拒检宿舍”;

  五、检查小组每组至少由两人组成,检查人员应以院宿检的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比,检查后由小组成员协商后以10%的优胜率评选出“优胜宿舍”,并于宿检评分表左下方填写优胜宿舍的宿舍号、总分以及依据,评比结束后在评分表的右下方填写协商出“优胜宿舍”的宿检小组成员的姓名;若检查中,有宿舍得分低于60分,则评为“警告宿舍”;

  六、突击检查没有“拒检宿舍”;

  七、宿舍检查时间为4:30—6:00,如果宿舍成员对检查有疑问或意见,可在6:00~6:15打电话反映情况。

  八、若宿舍要申请延检,则需打印、填写“学生宿舍延检申请表”, 申请表需填写清楚宿舍号、系别、班级等相关信息以及所在系辅导员签名、盖章才有效。申请表应在宿舍检查当周的周五晚9:30点之前交到院学生会办公室的宿管部,申请延检的宿舍在该次宿舍检查不能评为优胜宿舍。各系应将延检反馈表于宿舍检查后第二周周一晚上9:30之前交到学院学生会办公室宿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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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新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如遇有特殊情况应和宿舍管理员说明经同意后调换。

  2.宿舍内尽快选好宿舍长,应有责任心,有担当,有作为。宿舍成员应积极配合宿舍长的工作。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早:6:00开楼门晚:10:20关楼门),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整洁,做到大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

  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用电要求:宿舍无人时不允许用电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出门拉闸断电。

  11.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大方。

  12.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独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大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检查细则

  1.每周三/四组织宿舍卫生检查,由宿舍管理员带队,各楼层层长,各宿舍宿舍长跟随检查。

  2.周一至周五:由各楼层长负责,将本楼层所有宿舍长排班,每天早上检查本楼层的宿舍卫生。各楼层左、右各1人。

  3.检查时间:早上7:55——8:054.

  要求:符合上述“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5.检查完毕后各楼层负责检查的同学将检查情况写在楼门口的小黑板。如:xx宿舍有垃圾/电源未关/有烟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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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生宿舍的家具由公寓中心统一配备和管理。

  (二)每间学生宿舍每两个人配备一张双层床,每室一张桌子,每人一衣物存放处,并配有日光灯、插座等照明、用电设施和电视、电风扇等。

  (三)宿舍内门窗、玻璃、桌椅、床橱、水电设施、电风扇等公共设施应爱惜使用、保管,不得私自拆装或挪移。如有自然损坏,应及时与所在楼值班室联系报修。宿舍内卫生工具调整宿舍时自行带走。未满使用期限申请更换者,需交费领取。属自然损坏者,可以旧换新。

  (四)学生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其他公共设施属学校财产,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转用。不要私自调换宿舍门锁或另加门锁。

  (五)学生宿舍家具的维修,以公寓中心有关人员检查与住宿学生报告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学生签名登记为依据(学生宿舍的门窗、水暖等其他公物、设施维修同此)。未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同意,请勿将任何家具转借他人;不得将自备或其它场所的家具搬入学生宿舍使用;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家具拆卸或搬出使用,不得有移动、拆装、丢失、损坏家具及设施设备的行为。如按规定调换宿舍时,书桌、床铺、家具及其它公共设备不能擅自搬迁。如有违反当事人有责任将房间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对丢失、损坏家具和其他公物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规定赔偿,情节严重者,要给予学校相关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新生入校时,住宿学生要对所住房间的'家具配备情况进行核查,填写“学生宿舍公物设施验收单”,有问题的须在入住本宿舍三天内报本楼楼长;学生调整宿舍或毕业时,由公寓中心对其所在宿舍的家具进行统一清查,损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七)新生宿舍床上用品由公寓服务中心统一配备或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结合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以前相关学生宿舍家具物品安全管理规定与该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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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收费管理,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收费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项目

  学院收费分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培训收费四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三类。

  代收费:是指学院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是指学院在正常教学之外为在校学生以及校外人员、单位提供自愿选择的非教学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培训收费:是指以学院或系等名义,按照自愿原则面向在校学生或校外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标准

  行政事业性收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代收费应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得在代办收费中加收任何费用。

  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即时发生即时收取,不得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

  培训费具体标准由学院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

  三、收费管理原则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学院名义收取的培训费由财务处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学费、艺术类报名考试费统筹用于学院办学支出;住宿费用于学生宿舍管理、维修和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等。代收费用于学生代办项目的支出。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学院收费收入。

  服务性收费和培训费委托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也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管理和核算,严禁由财务处之外的其他部门自立帐户进行管理核算。

  四、实施办法

  学院行政事业性收费、代收费由财务处在指定的价格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公示收费。

  以学院或系名义收取的培训费、服务性收费必须事先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财务处初审,并以书面形式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在财务处备案,财务处根据不同收费项目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或备案后执行。

  财务处定期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五、附则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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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学校财产的完整和学生生活需要,给学生创造舒适、整洁、优良的生活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1、学生宿舍家具由学管中心负责管理和调配。

  2、学生宿舍家具由管理员编号、登记和建卡,按照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配,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舍长负责家具完整,楼长负责检查监督。

  3、家具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学管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拆卸,违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产,自觉维护校产家具的完整。严禁涂写、刻画、损坏家具校产的不良行为,如有损坏和丢失,将按照家具赔偿标准的规定进行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者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舍学生集体赔偿。

  5、新生住宿后每人要检查所在宿舍家具校产和设施的完整情况,并在校产家具用品登记本上签字。离校由楼长和管理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在学校离校手续表上签字,方可办理离校手续。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以校纪处分。

  6、学生宿舍家具配备标准(每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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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寓公共场所卫生由学生公寓保洁员清理,室内卫生由住宿学生轮流值日,共同负责。

  (二)住宿学生每天起床后,应叠好被子,清扫地面,整理好房间。

  (三)住宿学生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搞好个人卫生,遵守以下规定:

  1、不在室内外墙壁上乱张贴字画,涂写刻抹、室内锲钉及粘接各类挂钩等;

  2、将室内的衣物、书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点和规格整齐放好;

  3、卫生间干净无异味,墙壁、家具、门窗无灰尘、无污物、无蜘蛛网;地面、桌面整洁;

  4、不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5、不向室外泼水、不在室内烧纸;

  6、不随地吐痰;

  7、不在室内乱拉铁丝、绳子等物;

  8、将室内垃圾带到公寓楼外垃圾车内;

  (四)检查制度

  1、学生公寓楼长、公寓检查人员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2、院、系(部)辅导员组织学生干部每周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3、学生处组织专人每月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

  每周三次检查结果交公寓办公室输入学生宿舍管理系统汇总后存档,结果作为学生年终综合测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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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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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障学校的用电安全,确保全体住宿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学校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在学生宿舍开展违章电器的收缴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收缴对象在学生宿舍住宿的拥有违章电器的'学生。

  二、违章电器的范围包括电炉、电热杯、电吹风、电梳子、电熨斗、热得快、电茶壶、电磁锅、取暖器、应急灯、电饭锅等电器,以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

  三、收缴的违章电器中“热得快”及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电器、无3C认证的劣质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与保卫处消防科集中销毁,其余违章电器由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开列单据学生放假时可凭有效单据领回本人物品带回家保管。

  四、根据《xx大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规定:“学生在宿舍内不得拥有电热器具或其他违章电器”。已经拥有者,必须立即放至校外或交给学校保管,否则,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被发现拥有违章电器并不服从管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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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财务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季度和月度收支计划,指导公司的财务活动,检查、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三、掌握好公司的资金动态,办理资金支付,监督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负责日常的单据审核,办理收入、成本、费用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

  五、加强资产、债权、债务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清查、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六、负责发票管理及纳税申报,运用好税收政策,依法纳税、合理避税。

  七、负责财务档案的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 会计、出纳岗位职责

  一、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账薄。

  (二)稽核原始凭证及编制记账凭证,负责登记明细账及总分类帐;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及办理纳税申报。

  (三)分析公司成本、税收、利润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办理现金、银行收支结算业务,负责登记或打印现金、银行日记帐。

  (二)负责保管现金、空白支票、有价票据和增值税发票,做好支票、票据及发票审批后的开具和登记工作。

  (三)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原始单据的审核与计算工作。

  (四)负责工资计算造册和发放工作。

  (五)完成领导、会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关于现金使用

  除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开支以外,购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其他物品及发外制作费等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不得使用现金。

  第四条 支付审批、报销流程

  一、公司各部门每月应根据工作需要,事先拟订支出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再由经办人员按规定办理。

  二、公司员工借款、报销及对外付款,需履行下列审批程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主管)签字—公司领导签字—出纳付款。

  三、对必须紧急支出的款项,如果公司领导不在,需电话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待领导回到公司后再予补签。

  第五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公司不允许个人因私借款。员工因公借款,借款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条》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的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占用。所有借款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三、现金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第六条 费用报销规定

  一、各类费用报销:经手人须填写《报销单》,写明具体用途。对无正式发票、用途不清、签字不齐的报销单,财务部将不予受理。

  二、经办人员办须在事项办理完节后的7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须作出说明。

  第七条 发外制作费支付

  一、制作部接到制作任务单后,对需要发外进行印刷,喷绘、路牌、灯箱、展板、展场等制作,必须本着经济效益和客户满意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制作合同。正式合同的原件应送交财务部存档,制作部留存合同复印件。

  二、根据合同约定预付定金或分阶段付款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填写《用款申批单》,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付款。

  三、项目制作完成,制作部必须取得双方签字的验收(货)单。凭验收单、合同复印件、制作费结算单,连同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发外制作的费用清算。

  第八条 固定资产管理

  购置的固定资产须逐笔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和折旧台帐,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

  第九条 其他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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