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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

时间:2022-04-16 08:23:2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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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

  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1

  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强对人员的疫情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减少人员外出被疾病传播的风险,保障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校园出入管理,实施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校要求在校学生上学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校园,避免到空间封闭、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避免与有症状的人员接触。

  二、确有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活动范围必须限定在学校周边范围,最远至县城,且须由家长向班主任老师申请并沟通,再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学生或班主任老师填写详实的外出登记表报备,同时班主任指定当日本班学生管理员在考勤表做登记。通知家长亲自来校接学生,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将学生亲自送到门岗处交于学生家长。

  三、学生外出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应对疫情的个人防护,确保陪同家长通讯畅通,自觉注意人身及财产、交通、饮食、消防等安全。

  四、按时返校并向班主任销假并由班主任在外出报备表上注明该生返校情况,返校后及时洗手、洗鼻,身体如有不适及时就医并按流程向学校报告。

  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2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红白事等人员聚集活动易造成疫情的蔓延和扩散。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传染,切实保障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我区疫情防控期间红白事管理工作如下:

  一、红事缓办停办

  从即日起,一切红事、喜事(嫁娶婚宴、乔迁宴、生日祝寿宴等)一律延期举办,推迟到疫情应急解除并缓解后再办,对于拒不执行本通知精神,不缓办停办的,按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于疫情应急解除后举办的红事,要按照移风易俗工作要求,在婚事举办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村委会、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报备。各乡镇、区直各部门汇总后,分别于当月15日前和月底前向区文明办报送,并填写报备表和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1)。对拒不报备的,村(社区)、单位红白理事会不予帮忙办理,是干部职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白事速办简办

  (一)控制白事规模。白事必须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或村委会报备,村委会、社区要第一时间向乡镇政府报备。各乡镇、区直各部门汇总后,分别于当月15日前和月底前向区文明办报送,并填写报备表和参加人员统计表(附件2)。对拒不报备的,村(社区)、单位红白理事会不予帮忙办理,是干部职工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丧事办理过程中,送葬人员只限直系亲属参加,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下,送葬车辆控制在3辆以内。

  (二)缩短治丧时间。要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倡导生前敬孝尽心,生者平安才是对逝者最大的告慰,治丧时间严格控制在3天以内。

  (三)减少聚集活动。倡导移风易俗,逝者亲属要做到“四个不”:不在家中设置灵堂、不通知亲朋好友参加吊唁、不在家举行吊唁仪式、不置办酒席。

  (四)严格人员管控。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丧事办理过程进行监管,丧事参加人员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14天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有与新冠肺炎阳性患者及密接者接触史,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场所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消毒消杀等防控工作。疫情期间区外人员一律不准参加。

  三、责任落实到位

  (一)明确责任。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有红白事办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切实把红白事办好、办简,防止人员聚集,涵养文明新风。

  (二)做好表率。全区党员干部职工要做好表率、带头执行上述规定。凡是不按规定操办红白事活动,造成影响或疫情扩散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肃追责。各乡镇、区直各单位职责范围内出现违反本通知精神,造成疫情扩散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主管及主要领导责任。

  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3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个别地方出现因确诊病例参加婚礼、葬礼引发疫情传播,教训深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市为进一步做好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全区婚丧事宜疫情防控工作:

  一、婚事缓办

  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婚事缓办,待疫情缓解后,再举办婚事。

  二、丧事俭办

  (一)简化治丧程序。实行关口前移,改变农村在家治丧的'传统风俗习惯。人员去世当天,第一时间将遗体运送到殡仪馆火化,火化后骨灰直接安放(安葬)。逝者亲属要做到“四不”:不在家中设置灵堂、不通知亲朋好友参加吊唁、不在家举行吊唁仪式、不置办酒席宴会,最大限度缩短治丧时间。

  (二)缩小治丧规模。人员去世后,直系亲属不超过5人到殡仪馆办理火化、骨灰存放业务,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殡仪馆馆区。进入馆区人员核验“三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要全程引导服务,简化办理程序,减少人员停留聚集。

  (三)履行报备制度。人员去世后,逝者家属要严格履行报备制度,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两委”报告,村(社区)“两委”要第一时间向镇报告。机关、企事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去世后,逝者家属履行双报备制度,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两委”和所属单位报告。单位、镇、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广泛宣传动员。

  充分发挥村两委、村红白理事会作用,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要通过微信群、宣传单、“大喇叭”、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管好、管住、管到位。

  四、切实加强领导。

  要落实属镇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村(社区)具体负责、乡镇监管的责任体系。要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内丧葬活动管理,实行日检查、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坚持知责明责、担责尽责、问责追责,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

  疫情期间活动审批制度4

  近期,福建省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地均出现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区近期大型聚集会议活动实行事前疫情防控审批制度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活动规模。

  9月30日前,原则上暂缓举办大型聚集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将人数控制在100人以内。若有省外对象参会者或参会人数确需在100人(含)以上者,须按“一活动一方案”由主办方做好风险研判和防控方案,严格执行大型聚集会议活动报备审批管理制度。原则上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人员和有相应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

  二、规范审批报备程序。

  100人以下的活动由主办方严格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前提下有序展开,规模大于100人(含)不超300人的会议活动由主办方向属地街道申请,由属地街道向区防控办报批备案,规模超300人(含)以上的'活动主办方向区防控办报批同意后,由市防控办召集相关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同意后方可按要求有序开展。各主办方需提前制定活动保障方案、应急预案并填报相应备案审批表,并提前10个工作日报备审批。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要落实大型会议活动疫情防控“谁主办、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和“哪里主办、哪里负责”的属地责任。活动主办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规范做好测温亮码戴口罩等防控工作,活动承办方要提前做好活动场所消毒消杀、通风换气,严控人员规模,劝导参加活动人员保持安全距离。省外参加会议活动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到;有重要嘉宾或境外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的,参会人员到温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各级防控办要压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大型聚集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与检查。各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动员辖区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以及广大群众严格落实大型聚集活动报备审批制度;同时加强监督指导,如发现问题立即反馈,并严肃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我区大型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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