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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时间:2023-02-10 09:31:36 欧敏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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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精选13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1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2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所有卫技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知识。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法规、医德教育、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6、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3

  为了保证学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饮用水消毒制度。

  一 、饮用水消毒由学校抽供水从业人员负责

  二 、消毒法

  1、采用漂白粉在水中缓释方法,将漂白精片放入塑料瓶中(中部有8个小孔)投放进蓄水池中

  2、蓄水池的'消毒,每10天消毒一次。

  3、二次供水消毒可根据水池的容量及当时池中水的体积,适当调整消毒灵及漂白粉的数量,切实做到消毒有效,同时做到定期消毒、持续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消毒人员注意记录好消毒时间,每次消毒灵使用量。

  四、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4

  为加强我社区环境卫生工作,通过检查评比,不断总结经验,使各项卫生指标达到上级要求,经研究特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如下:

  一、社区环境卫生评比考核由社区主任负责,社区卫生领导小组、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及部分单位负责人组成检查评比小组,开展检查评比工作。

  二、根据本社区实际,制定检查评比标准,每月检查评比小组对本社区居民住户进行1—2次卫生检查评比,并做好检查记录,半年一小结,年终进行表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单位奖励300元、个人奖励100元),对表现一般的予以批评教育,对表现差的予以处罚和黄牌警告,(单位罚款300元,并黄牌警告,个人罚款100元),凡是爱国卫生工作不达标的单位不能推荐参评文明单位。

  三、检查评比按“标准”进行量化评比、严格把关,实事求是,通过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社区卫生工作更上一层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5

  为加强出诊输液的管理,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维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优势,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外配注射药物的指导意见》及我中心制定的《外来输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出诊服务对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行动不便、药物手续齐全、无禁忌症的患者。由各团队护士承担分管辖区内患者的出诊服务。

  2、输液出诊,须凭我中心(站点)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出具的医嘱,对来源不明或无病例记录的药品不予执行。

  3、对须做皮试药物、中成药针剂、生物制剂、临床应用易发生不良反应的药物、说明书中明确说明使用本品易发生过敏反应或过敏体质慎用者,原则上不宜出诊。

  4、出诊输液治疗需患者或家属在《家庭输液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执行。

  5、外来输液出诊必须在首诊医院经过首次使用,无异常反应后方可接受。凡外来药品输液出诊需全科诊室医生对首诊医院医嘱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门诊病历上做好相关记录,本中心药剂人员对外来药品进行审查,输液室护士根据本中心医生的医嘱执行。

  6、在出诊治疗过程中,护士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切实加强医患沟通技巧,对危险性相对较大、毒副作用较强的注射用药,必须履行各种告知义务,做好解释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争取患者配合。可向患者及家属建议并提供担架、轮椅等工具,鼓励患者来中心(站点)接受治疗,以便于医护人员观察用药后反应。

  7、收费标准按浙江省收费标准执行。

  8、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社区居民区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促进环境卫生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社区居民区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享受良好卫生环境的权利,也有遵章守法、维护和改善居民区卫生的义务。 公民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要求

  第四条 居民区街巷、楼幢、公共场所应保持整洁,无乱搭乱建、乱写乱画,无污水、污物,无随地便尿,无违章种植,无饲养家禽家畜,无违章养犬。

  第五条 居民区道路应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积水,无积存垃圾;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沟渠畅通。

  第六条 居民区商店门前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货物及店外经营;经批准临时设置的'销售网点应配备密闭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做到摊收地净;饮食店有下水设施,无污水溢流。

  第七条 居民区内的农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夜市应定点定时经营,保持摊位整洁。

  第八条 居民要自觉遵守规定,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按期缴纳卫生管理有偿服务费用。

  第九条 居民区卫生设施应布局合理,管护良好;使用煤制气、天然气的居民区应当实行垃圾袋装清运措施,用于收集垃圾和废物的容器应密封性好并定期消毒;居民区公厕要有专人管理,坚持经常消毒,做到无粪便溢流,无粪垢,无尿碱,无异味。

  第十条 居民区内无卫生死角,实行“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地面无积尘、垃圾;楼顶整洁无杂物。

  第十一条 居民区内花坛、绿化带、草坪要造形优美,修剪整齐,无缺株、杂草和杂物,树木管理良好。

  第十二条 开展除“四害”活动,无“四害”滋生地,“四害”密度应当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 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先进社区和健康社区活动。

  第三章 居民区卫生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居民区卫生管理实行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十五条 社区职责:

  (一)具体组织并负责居民区卫生的日常管理;

  (二)制定居民区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健全居民区清扫保洁队伍,落实卫生责任制、门前“五包”和门内达标制度;

  (三)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区和单位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街、巷、楼幢检查评比,参与流动红旗竞 赛活动;

  (五)在居民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第十六条 居民区清扫保洁人员职责:

  (一)认真落实所管理地段的“一天一扫,全天保洁”制度,使街巷卫生达到“四净六无”标准,即:路面净、道沿墙根净、下水口净、绿化带及树根净;无烟头纸屑及果皮壳、无痰迹、无污物积水、无暴露垃圾、无砖块砂石、无废弃堆积物;

  (二)积极完成社区组织的卫生整治任务;

  (三)对违反行为的人和事进行劝导、教育。

  第十七条 居民区楼长职责:

  (一)管理好楼幢卫生,组织居民参加周末卫生日和卫生责任区清扫活动;

  (二)建立楼幢卫生管理制度,加强楼幢卫生的日常管理,及时解决楼幢的脏、乱、差问题;

  (三)实行楼幢卫生规范化管理,楼幢楼道、走廊、院落等公共场所要达到“十无”标准,即:无乱堆放杂物、无乱倒(扔)垃圾、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无乱贴乱画、无乱挂晒、无粪便、无污水外溢、无杂草、无乱搭乱建、无违章种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7

  1、在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开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卫生工作指标。

  2、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人的生命为全过程、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的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3、接受各专业防治、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

  4、负责领导制订中心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机关汇报。

  5、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防保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社区站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6、保证医疗安全,积极开展安全、有序的双向转诊服务。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医疗事故和差错发生。

  8、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努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支情况,审查预、决算,审查物质供应计划。

  10、及时研究处理社区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意见。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8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

  2、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六位一体”的`服务。

  3、运用适宜的中医药、西医及中西医结合技术承担社区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防治工作。

  4、承担重症患者院外急诊急救与转诊任务,对于疑难病症患者及时会诊、转诊,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5、对老年人、行动不便的慢性病人提供出诊及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

  6、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活动,举办讲座,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手册。

  7、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妇幼保健工作。

  8、为辖区内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并对健康档案实行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实行分类管理。

  9、对残疾病人、偏瘫、脑血管病后遗症病人及有康复需求的人群开展康复训练及指导。

  10、每年在辖区内进行社区普查,修订社区诊断,根据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制定干预计划并组织实施。

  11、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对口管理,业务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9

  为了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的《医院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环保总局联合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疗废弃物的分类

  1、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管、注射器。

  2、各类敷料,使用后不回收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引流袋、引流管、包装袋,以及外科、妇产科使用后的纱布等。

  3、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生活废物。

  4、检验科、手术室等使用后的.一次性皮管及注射器。

  5、锋利物,包括使用后的针头、刀片、安培、青霉素瓶等。

  6、病理科切片产生的废弃物。

  7、手术后的医疗废物。

  8、放射性废物。

  负责医院废物分类管理的责任人为临床科室护士长或医技科室主任。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送

  1、医疗废物和生活废物应严格分类收集,各科室值班人员负责分类收集、运送。

  2、生活废物装入黑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2、3、4、5、6、7条装入黄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8条装入红色废物袋内。医疗废物第1条送供应室经高压、高温毁形消毒后由指定的回收公司回收。

  3、医疗废物按指定的暂存处存放,运送工具和容器专用,每次用后必须消毒和清洁,用1000mg/1有效的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半小时后清洗。

  4、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废物处置。

  三、医疗废物的处置

  1、总务科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总务科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

  2、生活废物由专人负责运送到指定生活垃圾场填埋。 3、医疗废物由专人管理,并送指定处置中心焚烧处理。 4、医疗废物存放在专用房内,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禁止医疗废物露天存放。

  5、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输血器经高压、高温毁形后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公司处罚。

  6、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数量、时间、种类、处置方法,并由经手人签名。

  8、如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要采取减少污染扩散的紧急措施。

  四、加强自身防护

  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置的人员要加强防护,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穿工作衣裤和手套。

  五、检查监督

  总务科应定期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收集、运送、处置进行全程监管,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予以协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10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目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疾病,为预防和控制肿瘤、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和糖尿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加强我镇慢性病登记报告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

  成立由中心主任、预防保健部和医疗服务部人员组成的慢性病管理小组,负责全中心慢性病管理工作。

  组长:童世杰

  副组长:张国安胡磊

  组员:陆勇毅乐明伟史旭东虞锋华郑康军周科位张金伦

  二、报告对象

  辖区内有常住户口的居民

  三、报告单位

  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报告内容:

  1、糖尿病确诊为糖尿病的病例;

  2、高血压病例(单指原发性高血压);

  3、冠心病急性发作病例(非致死性);

  4、脑卒中发作指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栓塞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5、肿瘤确诊为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五、病例个案收集方法

  1、医疗机构报告

  ①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现的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确诊新发糖尿病病例、高血压病例。

  ②在区外医疗保健机构已经确诊,但在我区医疗机构为初次就诊的五种慢性病病例。

  2、漏报调查

  通过医院漏报调查发现的漏报病例应及时填写发病报告卡补报。

  3、主动搜索与体检发现

  结合我区三年为一周期的参保农民健康体检,发现病例及可疑病例,应做好报告登记或劝其及时诊治。

  六、报告程序及报告要求

  1、门诊医生发现糖尿病病例、冠心病急性事件、脑卒中发作、肿瘤(恶性肿瘤和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四种病例,由接诊医生填写相应的'发病报告卡,并在门诊病卡上签上相应的慢性病已报印章,在24小时内向疾病防制科报告。

  疾病防制科收集报告卡,检查填写质量,于7个工作日内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发病报告卡输入后10天内报送区疾控中心。将不在本辖区的病例从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中筛选出来,每周用Email发送到患者现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防保科。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对收到的Email内的有关慢性病信息及时整合到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每月末5日前将当月的电子表分辖区打印装订成册。

  高血压病例由接诊医生在24小时内登记到高血压发病登记册,由疾病防制科收集发病登记册,检查填写质量,每月5日前输入到高血压电子管理录入表。

  2、医院漏报病例由医院防保人员负责查漏,由接诊医生补填发病报告卡和高血压发病登记册。补卡后及时输入到相应的慢性病电子管理录入表,报告卡及时报送区疾控中心。

  3、疾病防制科于每月、季、年末5天前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本辖区内上述慢性病的发病报告统计表,并将当月电子表发送至中心xx备份

  七、发病报告有关注意要点

  1、急性心肌梗死(非致死性)、脑卒中急性心肌梗死及脑卒中发病期限均定为急性发病后28天,28天内如有新发展或第二次急性发作均不作登记;如28天后有新发展或急性发作则按另一病例登记一次。(急性心肌梗死发病28天后无新的发作即算作慢性冠心病,脑卒中急性发作28天后无新的发作,但留有后遗症者均算作慢性脑血管病)。

  2、恶性肿瘤

  2.1填报对象

  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检查、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

  ②对原发恶性肿瘤漏报的复发和转移病例;

  填报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恶性肿瘤,应分别填报。报告病种主要是原发的,如找不到原发病灶则按继发的报,以后找到原发的病灶再补报或更正;对于原发病灶已切除,继发的不用报;对于同时有原发病灶和继发病灶,只需报原发部位。

  八、奖惩办法

  1、对认真学习执行慢性病管理制度,正确诊治和报告慢性病,全年成绩优良者除给精神表彰外,年底作为考核评比先进条件。如违反慢性病管理制度可一票否定之。

  2、对慢性病报告不认真执行,查出迟报一例罚10元,漏报一例罚30元,屡教不改者酌情扣除年底奖金。

  此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由慢性病管理小组解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11

  为了让广大患者和医务人员有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医疗服务环境,提高控烟知识和控烟参与意识,提供戒烟咨询和技术指导,制定本制度。

  一、在中心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二、本中心职工、患者以及家属一律不得在中心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

  三、在中心内张贴醒目标识和指引。

  四、中心拒绝接受烟草广告商赞助和标明了烟草广告的物品,中心内不刊登、张贴、播放、散发烟草广告;在职工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有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五、医务人员不得在病人面前吸烟。

  六、定期向全中心职工、门诊及住院病人开展控烟知识讲座,利用宣传栏和宣传小册子等形式进行控烟宣传。

  七、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八、全体员工均是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等控烟知识。

  1.均有义务进行同伴教育及相互监督。

  2.均有义务对病人及家属进行控烟宣传。

  九、对在中心内吸烟的人,全中心工作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劝阻。

  十、各科室主任(科长)为本科室控烟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控烟工作,病区护长负责本病区区域内控烟工作。

  十一、本制度由中心控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12

  一、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成立慢病管理科

  由全科主任兼任主任,全面负责所在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设慢病管理专干一名,具体负责本中心的慢病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规定,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和我院有关慢病管理要求,做好本中心慢病管理工作。

  二、管理率:

  1、高血压:35%(国家卫计委38%);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24.9%×35%。

  2、糖尿病:35%(国家卫计委25%);

  应管理病人数=服务人口×79%×9.21%×35%。

  3、严重精神障碍:按上级要求予以管理。

  4、管理率以上级卫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为准。

  三、筛查和建档

  (一)在为本辖区居民提供诊疗、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义诊咨询、上门建档、随访等服务时,应做好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登记、报告工作。

  (二)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本辖区居民,在《义诊登记表》中做好登记工作,并认真进行体格检查。

  (三)登陆《郑州市基层医疗机构综合业务平台》(新益华系统)进行查询,为尚未管理的慢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慢病档案,纳入慢病管理;已建立慢病档案的,对其个人及家庭档案予以更新,并作为一次随访。

  (五)围保科、儿保科、中医科发现的辖区内慢病居民,应让居民到全科团队办理慢病管理手续。

  四、慢病随访

  (一)高血压和糖尿病随访

  1、对病情控制满意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至少每3个月随访1次,每年至少应做到1-4次面对面随访。

  2、对第一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病情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住院或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1、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必须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2、必须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

  3、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

  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

  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

  5级:任何场合持管制性危险武器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

  4、分类干预

  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①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②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与患者原主管医生取得联系,或在精神专科医师指导下治疗,经初步处理后观察2周,若情况趋于稳定,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若初步处理无效,则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

  ③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

  ④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规定、按照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郑州大桥医院要求,按时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成规定体检。

  5、对本辖区内的心肌梗死型冠心病、脑卒中、恶性肿瘤患者,按照疾控中心慢病科要求进行登记和上报。

  (三)认真、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

  1、每次随访均应填写《慢病随访表》和书写《随访小结》。

  2、《慢病随访表》填写规范、完整(没有空项、缺项)。

  3、《随访小结》内容:简要记录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患者的基本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指导或处理意见。

  五、对《慢病随访表》填写质量进行分级管理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逐项详细询问、完成规定的体检,规范填写《慢病随访表》,每随访1次书写1次《随访小结》,按照填写质量,把《慢病随访表》分为甲、乙、丙三级:

  1、甲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规范,完整、没有缺项,符合医学逻辑,每个中心只能选择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甲级率≧90%。

  2、乙级: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比较规范,但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符合医学逻辑,用一种颜色笔书写(蓝黑色或黑色),字迹清晰可辨,随访者签全名。

  3、丙级:未按要求做到及时随访(在应随访日前10日、后5日内完成随访);《慢病随访表》及《随访小结》书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缺项≧5处/份;随访内容出现医学逻辑错误;使用两种及以上颜色的笔书写;字迹潦草无法辨认;不签全名或无签名者。杜绝出现丙级。

  六、按照全科团队《工作标准》要求,组织“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一)每个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一次慢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二)做好活动记录(包括活动主题、参与人员签字、图片等)。

  七、落实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制度

  (一)按照郑州大桥医院《全科团队责任制分级管理暂行规定》,应把中心所有全科团队医护人员分为三级慢性病管理人员。

  (二)除三级责任医师外,全科团队所有人员都要参与慢病筛查、建档、随访、随访表填写和录入等日常慢病管理工作。

  (三)一级和二级医护人员均应承担自己所管辖社区/院落公卫工作任务,二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级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较复杂疑难问题。

  (四)三级医师应及时解决一二级人员解决不了的复杂疑难问题。

  (五)一级、二级人员在慢病管理中遇到复杂疑难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邀请上级医师指导或会诊;上级医师接到邀请后,应在3日内予以解决。

  (六)凡邀请上级指导或会诊的,均应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该表由一级人员保管,附于随访表后。

  八、落实慢性病患者分级管理制度

  (一)慢性病分级标准

  1、一级慢性病:

  (1)高血压或糖尿病:血压、血糖稳定,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无药物不良反应;

  (2)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满意,无自伤或伤人倾向,无药物不良反应。

  2、二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波动在1级高血压(140—159/90—99mmHg)和2级高血压(160—179/100—109mmHg)水平,经过积极的生活干预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压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仍不能控制在正常水平,无并发症;或血糖控制在正常水平,但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发现有轻微的自伤或伤人倾向,或出现轻微药物不良反应。

  3、三级慢性病:

  (1)高血压:血压达3级高血压(≥180/110mmHg)水平;或血压水平在2级以下,但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2)糖尿病:血糖控制不满意,经过积极的饮食、运动和调整药物指导仍然不能达到理想水平;或出现并发症;或发生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3)严重精神障碍:病情控制不理想,出现明显的自伤或伤人倾向。

  (二)实行慢性病分级管理

  1、一级慢性病患者由一级或二级人员随访。

  2、二级以上慢性病患者,应邀请二级以上医师会诊,给出下一步的诊疗方案,必要时住院或转院治疗,并填写《慢性病分级管理记录表》。

  九、《慢病随访表》和《随访小结》纸质档案完成4次随访后存放于患者本人的居民档案中,填满一张,归档一张。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工作制度 篇13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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