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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时间:2022-07-13 09:51:19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精选13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精选13篇)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1

  一、电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负责任。

  二、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三、自觉遵守电工岗位责任制。

  四、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操作规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按照停电、验电、对地放电、挂接地线、停电装置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等步骤进行操作,确保施工安全。

  五、必须熟悉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做到"熟知本岗、牢记系统"。

  六、加强以业务范围内的高低压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队,努力将事故处理于萌芽状态。

  七、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机电事故,将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八、对供电系统的合理性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

  十、积极参加事故分析追查及安全活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2

  为了贯彻执行河北省交通厅“安全生产攻坚年”活动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的领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组织、责任、措施的全面落实,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

  一、完善体制、明确责任,切实强化安全安全监管

  项目经理部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工地安全会议,对项目部成员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求各成员切实担负起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管理、督查、检查责任,为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在以前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了充实和完善,项目部分别与各科室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工作网络格局。

  二、抓落实、查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结合公路工程的施工特点,针对度易出现问题的隐患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分析并制定了《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狠抓隐患整改,进一步排查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进行了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中,主要是开展“三排查”、做到“三结合”。

  三、严格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

  工程开工后,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施工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务工人员以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开展好项目部内部的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已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经过“三级教育”。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严禁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四、增加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安全生产

  我项目部为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制订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投入20万元用于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设施支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及安全技能培训和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并为职工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且完善了《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支撑安全生产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本着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防止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在发生突发事故时候,能加快和缩短事故处理和人员抢救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本合同段工程预期竣工,我项目部制定防火、防汛、防电等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演练,通过组织演练,完善预案,提高全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避免次生事故发生,最大可能的减少事故损失。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3

  第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职责,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第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第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资料、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景,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景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第六、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复查意见书》,直到彻底纠正或整改合格为止。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依相关程序进行处罚。

  第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第八、各职能处室应每月将检查情景进行汇总、分析。并将检查情景及时登记到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检查记录应妥善归档保管。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4

  安全生产投入是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必要物质基础,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要求: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及时编制资金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设施设备改造和维护费用、环境保护、安全宣传、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个人劳动防护费用、安全先进奖励费用项目等。

  二、制定计划时应切实考虑公司级重大危险因素及重大环境因素预防控制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三、计划应送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四、公司财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并确保有效落实,实行专款专用。

  五、公司工会应监督安全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相关部门、基层单位按制度贯彻执行。

  六、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时,应编制计划,及时报公司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权限及资金限额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七、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进行统计、汇总,工会应了解资金是否有效实施,安全管理部门应督促相关部门、项目经理部按计划实施,物资机械部门应掌握采购的安全设施、设备、物资是否合格有效。

  八、各分公司、汽车站、场应参照公司的年度安全生产资金计划编制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资金使用计划,年底做出统计、汇总。

  九、在安全生产资金使用上应做到“三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在具体实施项目上应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

  十、对重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基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评价、论证、会审,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其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

  十一、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工作: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各所属单位应根据此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提供相关实施、使用过程的证据。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5

  1、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部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①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和厂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加强安全管理。

  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③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尘毒危险,并及时报告和整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④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安全生产工作或成绩显著的。

  3、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遵守纪律,保证安全生产。

  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③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违章作业。

  4、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5、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最高30%处罚(最高不超过30%)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6、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满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或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最高30%的处罚,对事故责任者视情况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刑事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7、各级部门领导、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在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①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②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③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违章作业的。

  ④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⑤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⑥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⑦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自离岗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⑧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⑨不服从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⑩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对以上行为造成事故者应按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罚。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6

  一、目的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在市场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市场持续、稳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市场全体员工。

  三、术语和定义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应负责和应当改进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的制度。

  四、职责

  1.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签发本市场各级责任制。

  2.部门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明确对市场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并用实际行动表明对安全生产的承诺。

  3.安全员负责在年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和绩效测量。

  五、内容与要求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1)安全办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由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

  (2)市场领导层、各部门、安全员、岗位从业人员均需制定适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需要达到如下要求:

  实用并满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要与市场各种管理制度协调一致;

  要符合市场部门、班组、岗位实际情况,责任制内容要描述明确、具体、可行,便于考核。

  (4)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下列活动:

  ①制定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确保目标实现所需资源;

  ②在日常会议中与员工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③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查;

  至少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回顾纠正行动;

  ④参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⑤至少每年评审一次安全标准化系统;

  ⑥参与风险评价和参与标准化系统评价;

  ⑦参与安全生产检查,认可安全生产表现;

  ⑧参与安全生产培训;

  ⑨参与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市场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说明和交流,确保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理解,特别是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评审定期评审与更新,保持适宜性:

  (1)与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符合性;

  (2)与市场管理体制的协调性;

  (3)所有责任制的可操作性。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市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和各岗位的作业人员,均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的培训。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核组由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的内容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考核期为一年。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工程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并报质安室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四.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3.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各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3.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项目部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2.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则处理;

  3.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带班要求

  4.1

  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4.2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3

  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佩安全带班标志。

  六.考核:

  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5、对下列带班领导实行处罚:

  6、不按时上报领导安全带班名单,每一次罚10元;

  7、安全带班领导不佩戴安全带班标志,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20元;

  8、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安全责任,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9、对本单位“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元。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办法所称的施工现场,是指进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作业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并严格考核。

  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应明确其工作内容、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要求。

  第四条、施工现场带班包括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

  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是指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队实施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情况的检查。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第七条、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本条所称“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详见《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

  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执行带班制度的企业和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要给予企业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的施工现场带班要求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9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5、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10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视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观察站点安全工作情况,解决安全隐患,通过行政能力改善站容站貌,检查站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三、站点主要负责人每周不少于二次的现场带班工作,主要内容有检查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操作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四、班组每天提前15分钟到岗,班长每1小时对站点设施巡回检查一遍,人员操作情况,和大家共同提升站容站貌。

  五、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人人必须遵守,不组织带班或不参加带班,带班了不认真执行,处以100-500元不等的罚款,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11

  目的: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带班值班工作。

  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控制要求:

  1、公司级领导带班安排公司级领导按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2、安全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当日安全值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按安全值班职责要求认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记录。

  3、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一下班的带班领导交待清楚。

  4、带值班记录由办公室负责归类存档。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12

  一、严格遵守值周作息时间:

  早7:00------晚4:30分

  二、具体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1、检查教师的出勤情况。包括迟到、早退、离岗、参加会议活动、病事假以及签到、出操等

  2、检查教师工作秩序。每天至少上、下午各检查一次,教师授课、备课、在室其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如是否晚进课堂、离开课堂、缺课、提前下课及教师备课、教研情况。检查教师执行《学校管理规范》《课堂教学标准》《课堂教学要求》。并进行量化赋分。

  3、检查学生纪律情况。如:楼内班级小声、走廊无声。上放学结队、学生间操。学校制定的学生一日行为规范、经常巡视各班早自习,督促检查各班卫生责任区落实情况。

  4、检查各办公室、学生教室物品摆放,卫生管理、用电节电。及学校值日、值宿、门卫、更夫的.工作。

  5、每日做好安全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返馈给主管部门。

  6、及时填好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

  7、检查督促值周教师的工作。

  三、带班领导每组两人。

  必须二人同时在岗,特殊情况需请假批准。值周领导实行工作报告制。对学校一周工作负全责,代表学校领导总结一周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带班制度 篇13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管理制度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3、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4、职责

  4.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1.5做好做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4.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要求

  5.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5.2公司级领导配以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5.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须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5.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点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5.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5.6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5.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5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

  5.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的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6、处罚

  6.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6.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接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5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附则

  7.1安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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