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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时间:2022-03-03 16:44: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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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5篇)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通用5篇)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篇1

  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扎紧居民小区疫情防线,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实际,特制定《经开区居民小区疫情防控“六项工作制度”》。

  1、各小区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并配备专门力量24小时值班值守,严格实行出入管理制度。

  2、小区业主应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出门必须戴口罩,主动配合做好防疫工作,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所有进入小区人员一律要戴口罩、测体温、出示健康码,体温异常、“非绿码”人员不得进入。非本小区人员严控出入。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

  4、进入小区车辆必须逐车核查登记,对车内人员进行测温、检码。

  5、小区内部棋牌室、麻将馆、健身房、公共浴室、美容院、足疗店、保健按摩店、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一律关停。

  6、已确定居家隔离人员严禁外出。

  违反上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篇2

  1、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全体员工在防控疫情上,要高度重视,严防死守。

  2、要在防控工作中,多做宣传解释,严禁方式粗暴。

  3、执勤人员要佩戴袖章标志,并严格要求自己。

  4、做好自我保护,加带口罩等防护设施,并与被查人保持一米间距。

  5、认真做好各种与防控疫情有关的各项基础资料。

  6、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防疫检查和指导,并及时纠正不足之处。

  7、拒绝所有非小区住户进入小区,包括走亲访友人员。

  8、对进出小区的所有住户进行测温,对于高于37.3度以上的`及时上报。

  9、对从湖北返乡以及湖北出差人员进行认真登记,并及时上报。

  10、对疫情区回小区的隔离人员,要设监控点并摆桌监控,以防其私自离家。

  11、门卫人员要在室外值守,不得在室内长时间停留。

  12、登记桌必须摆放室外,以便检查登记。

  13、门房内严禁他人逗留,以及存放物品。

  14、认真完成小区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篇3

  根据宁波《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十二条”措施的通告》,结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现对我市原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33条措施作如下调整:

  1.各村(社区)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际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测温等工作。要采取“铁桶”式封闭管理措施,原则上每户家庭(除居家隔离家庭外)每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家庭人员除疫情防控、生病就医以外,尽量减少外出。对已复工复岗人员,允许其凭市联防联控办统一制发的通行证出入。

  2.全市所有零售药店暂停向市民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如发现有市民购买发热、咳嗽药品,第一时间向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3.对进出自然村和住宅小区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及时上报乡镇 (街道)和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自行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市民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由属地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专车接送至发热门诊就诊。

  4.各村(社区)加强出租房排查,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高风险地区人员(经核实已解除医学隔离观察的人员除外);对来自高风险地区复工复岗的原租客,未返姚的一律通知其延期返姚;已返姚的一律凭本市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入住。

  5.各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及各行业复工实施细则、《余姚市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人员租赁房屋十六条管理措施》等有关规定,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篇4

  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好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疫情防控战,特制定防控疫情期间学生管理方案,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创新活动形式,传播正能量

  1、加强疫情防控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院官某某,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利用“学习强国”app等软件,使学生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动态。

  2、加强诚信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学校官某某或各班开展线上班会,向学生宣传有关因瞒报产生严重后果的案例,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3、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活动;开展“我与父母共看红色电影”温情活动,传递正能量。

  4、加强珍爱生命教育、感恩教育、规则教育。利用微信平台及管网,定期推送相关内容;开展珍爱生命、感恩等系列线上活动,培养学生的感恩心、责任心等。

  二、做好疫情动态排查和信息统计上报

  1、实行疫情“打卡”签到制度。各班班主任每天通过班级群要求学生认真如实报告个人身体健康情况,再由班主任汇总,做好学生的健康监测。

  2、建立健康台账。学生每日的健康情况需登记备案,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

  三、强化学生心理疏导,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1、发布心理健康服务热线。在疫情期间,若学生出现难以排解的负面情绪,可及时寻求学校心理健康服务。

  2、发布相关文章。利用微信平台推送有关如何排解自身忧虑、如何与父母相处等文章,帮助学生进行自我疏导,保持积极乐观。

  3、及时沟通。发挥学校心理健康信息员作用,若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及时上报并与其进行沟通,了解原因,及时疏导,给予正确的指引。

  4、开设网络“树洞”。利用网络开设“树洞”,以匿名的形式宣泄自己的情感,排解自身焦虑。

  四、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提高个人素质

  1、制定时间计划表。每位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时间计划表,合理规划时间,调整作息,做到劳逸结合。

  2、班级实行“打卡”任务。以班级为单位,每位同学每日上传自己学习、锻炼、做家务等照片,以此形式进行打卡。

  3、开展文化活动,提高学生的文学素养。学生每日抄写、背诵诗词,并在班级群上传。

  五、加强网络舆情监督

  严格管理学生网络信息,不得转发散布谣言。

  六、学校大门管理

  一、自7月3日起,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

  二、开学前师生不得提前返校。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一律凭有效证件(健康码。行程码等)进入校园,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超37、3℃不得进校。

  三、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校,凡需入校办理有关业务的外来人员,须事先联系好学校有关部门,并经有关联系部门确认、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履行登记手续、测温、全程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四、驾车进入校园的教职工,车上乘员均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如有校外人员随行的,应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履行登记手续、测温、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一切外来无关车辆、出租车、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六、加强宿舍楼门管理,全体学生在学校确定的开学时间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七、与疫情低中去过或接触过去过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做核酸检测并上报学校。

  八、各部门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传达,要求大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有特殊情况可联系校园110报警指挥中心。

  九、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配合。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篇5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一把手为传染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的组织和决策。

  如果决策失误,将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校医为学校疫情报告人。

  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把疫情上报给寿光市疾控中心和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对疫情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各学部、各口分管校长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年级组长、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各班主任做好“晨、午检”、“消毒、通风并记录”、“因病缺勤情况登记”等规定工作,按时将表格收齐存档;在发现本班学生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分管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家长;对缺勤的学生要及时问明情况,如是发烧或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及时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如知情不报或留学生继续上课,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学校的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发现自己发烧、腹泄等情况或已确定患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要主动向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报告,班主任和年级组长要及时向“各口疫情联络人”报告,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学校所有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发现自己或家人或校内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报告本口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如知情不报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如发生食物中毒,除由上级追究校长的责任之外,要追究分管领导、食堂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岗位的责任人如果不按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学校的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学生、教师、家长和新闻媒体发布,注意正确宣传,防止师生恐慌,以维护学校稳定。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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