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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制度

时间:2022-02-24 19:13:50 制度 我要投稿

处罚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处罚制度范本(通用11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处罚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处罚制度 篇1

  第一条

  客户投诉处罚的责任归属。业务部门、服务部门以归属至个人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个人者应归属至部门。

  第二条

  制造部门以各组为最小单位,以归属至责任发生各组为原则,未能明确归属至责任发生组者则归属至全部门。

  第三条

  客户投诉处罚方式

  1、客户投诉案件处罚依据《客户投诉处罚判定基准》的原则,判定有关部门或个人,予以处罚个人效益奖金,其处罚金额归属公司。

  2、客户投诉处罚按额度分别处罚。

  3、客户投诉处罚标准依“客户投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责任归属部门的营业人员,以损失金额除以该责任部门的总基点数,再乘以个人的总基点数即为处罚金额。

  4、客户投诉处罚最高金额以全月效率奖金50%为准,该月份超过50%以上者,逐月分期处罚。

  第四条

  服务部门的处罚方式

  1、归属至个人者依照制造部各部门的发生部门处罚方式。

  2、归属至发生部门者依照制造部门全部门的.处罚方式。

  第五条

  制造部门的处罚方式

  1、归属至发生部门者,依《客户投诉罚扣标准》计扣该部门应罚金额。

  2、归属至全部门营业人员,依《客户投诉处罚标准》每基点数处罚计算全部门每人的基点数。

  处罚制度 篇2

  为确保厨房工作正常开展,严肃劳动纪律,严把产品质量关,严格操作规程,杜绝材料浪费,精工细作,做好每一道菜,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型,特制以下规范。

  一、劳动纪律(凡违反以下每条每次处以1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处罚加倍或予以辞退)。

  1、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每日上午9:00、下午16:30分上班,并由大厨召开班前会。

  2、厨师因私事请假,必须提前作出书面申请,由主管和厨师长批准。

  3、工作时间严禁串岗、溜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严禁在工作场地抽烟、喝酒、吃零食。

  5、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帽。

  6、爱护使用各种财产、工作器具,人为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7、严禁私自炒菜、偷拿、偷吃。

  8、当餐厅宾客未走时不准下班。

  9、严禁非厨房人员进入工作间。

  二 严格每道菜操作程序,保证每道菜的色、香、味、型。

  1、凡因烹调质量不好,导致客人退菜,由负责烹制的厨师照价赔偿。

  2、将腐烂、变质、不清洁、有味的食品、饭,烹制售出,造成质量事故,由有关人员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A、因保管、贮存不当造成食品变质由砧板岗有关人员负责,并照价赔偿。

  B、烹制已变质、有味的食品由打荷岗和制作该菜的厨师负责。

  3、未经许可,严禁学徒炒菜,造成的损失,由该徒弟的'师傅负责赔偿。

  4、凡跟单出菜顺序错误,上菜速度慢,致使客人退菜由打荷岗负责赔偿。

  5、操作时对原材料、调料操作不当,造成浪费,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三、卫生纪律

  1、厨师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要求,搞好个人卫生,做好上岗前体检和卫生合格培训。

  2、工作时随时注意整理场地卫生,不准乱丢垃圾、废料。

  3、工作时随时注意砧板的清洁,所有物料摆放整齐有序,便于操作。

  4、下班时全体厨工负责个人责任区的全面卫生。所有器具、砧板、工作台、墙壁、地面、冰柜、货架等擦洗千净,所有食品分类、保存、贮藏。

  5、每周五进行大扫除,每周六酒楼进行卫生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将按酒楼规定予以处罚。

  处罚制度 篇3

  一、迟到、旷课(旷工)的处理

  1、教职工会议、值日迟到5分钟,值日无签名均扣5元;会议、值日无故缺席,补贴不发外,另扣30元,并作为期末考核的依据。

  2、教师旷课每节扣30元,行政旷工每天扣100元,职工旷工每天扣50元。期末效益评估时,酌情扣考勤中百分点。

  二、教职工应自觉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任务,凡未按规定完成的,酌情扣除奖金。

  三、教职工应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严禁体罚学生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发现体罚、变相体罚者,经查情况属实,情节轻微者每次扣100元—500元(由学校研究决定);情节严重者,按教育局规定处理。

  四、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违反规定,情节轻者,退还所收费用,并罚其所收费总额的5—10倍,情节严重者,待岗。

  五、教师应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不得任意拖堂,不得增加学生的.作业量,凡拖堂或作业重复造成不良影响的(指多位家长多次反映),每次扣发奖金50—100元(由学校研究决定)。

  处罚制度 篇4

  1、为防止发生事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义务。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3、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按本规定给予罚款处理。情节比较严重的.,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4、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在同一科队一个月内查出违章3 起(含3起)以上,对该科队主管领导罚款50元、对单位罚款200元。

  5、在各种特殊安全活动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为,一律加倍处罚。

  6、根据具体情况有些问题可由安全部门规定为整改项目,在限定整改期内完成,可不罚款。

  7、对所查的违章违纪罚款,由安全部门开出罚款通知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交煤矿财务扣款。

  处罚制度 篇5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提供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积极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集体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提供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起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

  处罚制度 篇6

  为了加强学生会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会的美誉度,培养自己的能力。结合《中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和团队工作要求与团员职责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不仅会受到学校政教处的处分,还会受到团委的处分,被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罚。未通报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并报团委备案。

  二、服从上级团委的安排

  上级及团委安排的工作应该积极完成,如不服从安排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团委备案。

  三、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学生会成员应该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如在工作中不积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则书面检讨,并报团委备案。且通报批评。屡次不改者则开除学生会职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参加工作时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学生会各成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中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如有违反者,给予赔礼道歉,且书面检讨,并备案通报批评。

  五、严禁乱用职权

  学生会成员严禁利用职权去做一些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写书面检讨,报团委备案,情况严重者开除学生会,且通报批评。

  六、召开会议时应准时

  学生会各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在会上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发言,为学生会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有违反者,将受到批评,并立即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并报团委备案且批评。

  七、严禁吸烟、酗酒、赌博

  学生会各成员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如有发生将受到严重的处罚,开除职务,并报政教处处分,且备案通报批评。

  八、个人形象、及语言美

  学生会各成员应做到自己形象与语言美,不得留怪发、光头、烫发、染口红、带耳环,不说脏话、骂人。如有违反者,将令其改正。屡次不改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响应的处罚,并备案通报批评。

  九、从我做起

  学生会各成员应从我做起。

  (1)自觉佩卡,如未佩卡者,一次批评并令其改正,二次警告批评,多次给予相应的处罚。

  (2)检查卡的佩带,佩带时间为值日时间一整天佩带,如未佩带者,给予以上(1)的处罚。

  (3)礼仪。各成员应注意自己的礼仪,如违反者将与(三)处罚相同。

  十、以上条例通过大会讨论通过。

  十一、以上条例一直备案,至开除学生会内部职务为止。

  十二、以上条例为处罚条例。

  十三、本条例如有增加,须大会讨论决定。

  十四、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以及团委所有。

  十五、本条例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处罚制度 篇7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设施、安全检查和文明生产等。具体内容和检查扣分标准详见附件《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

  考核评分实行百分制,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达到85~~89分为良好,达到80~~84为及格,80分以下不及格。

  检查考核办法

  1、成立检查考核小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安全部主任担任,成员由综合管理部、动力公司及生产安全部相关负责人组成。

  2、检查考核小组或生产安全部每月组织一次现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

  3、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对各单位评分。

  4、每年结束,汇总四个季度的评分情况,对全年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各单位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进行考核。

  5、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报公司,依据各单位《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惩。

  6、在检查考核中,对违规违章现象除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标准》扣分外,要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经济处罚标准

  1、不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每次处罚50元。

  2、特种作业人员不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每次处罚100元。

  3、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4、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缺少或损坏的,每次处罚100元。

  5、未经审批进行危险作业的,每次处罚200元。

  6、乱拉乱扯临时电源线的`,每次处罚100元。

  7、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未经检测而使用的,每次处罚300元。

  8、安全隐患没按规定要求整改的,每次处罚200元。

  9、生产现场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每次处罚100元。

  10、违章吸烟每次处罚200元,禁烟场所发现烟头每次处罚100元。

  11、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章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处罚制度 篇8

  树立良好的考风,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需要,是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参加公平竞争的需要。为了严明考场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坚决制止学生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现象,现对考试中违纪舞弊学生的处罚作如下规定:

  (一)学生有下列行为者,由监考教师对学生提出口头警告,该科成绩扣除40分。

  1.考试前在自备的草稿纸、课桌上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的内容。

  2.考试时使用计算器。

  3.左顾右盼,不听监考考试警告。

  4.考试结束铃响仍拖延时间,继续答卷。

  (二)学生有下列行为者,由学校对该学生提出口头警告,该科成绩按零分处理。

  1.考试时交头接耳、传递暗号,不听监考人员警告。

  2.偷看他人答案。

  3.有意让他人抄袭答案。

  4.考试结束铃响,交卷时互相对答案,涂改试卷。

  (三)学生有下列行为者,学校视该生的态度和违纪舞弊的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记过处分,该科成绩按零为处理。

  1.考试时夹带,抄袭课本、笔记或他人答案。

  2.传递纸条、接传答案。

  3.两人及两人以上合伙作弊。

  4.不听监考老师的警告,无理取闹,扰乱考场秩序。

  如舞弊学生当场未被发现,考试后,一经查明,仍按以上条例进行处罚。

  处罚制度 篇9

  一、目的

  为严肃酒店劳动纪律,引导员工行为,明确各部门处罚职责,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总则

  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处罚体系

  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酒店所有规范中涉及的处罚条款进行审核,保证处罚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保障酒店各项处罚及时、准确并符合国家法规。

  2.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本部门员工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及时执行处罚,报告并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和处罚。

  四、处罚等级

  1.罚款:适用于一般违纪者,按照过失等级不同,设置不同罚款数额。

  2.无薪停职: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在考虑对其作出某种处理之前,可给予不超过14天之无薪停职处分。

  3.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违反酒店规定或涉及刑事审案时,酒店给予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罚。

  4.过失等级划分:按照过失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

  五、处分处罚权限

  1.由部门负责人发现的问题,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月初将存根联统一交财务部。

  2.由值班经理或其他部门经理发现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对责任人开据罚款单并交部门经理找责任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无薪停职、解除劳动关系、开除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对部门负责人的处罚,由行政办开具罚款单,总经理签批后转人力资源部备案处。

  六、处分处罚程序

  1.员工受到任何处分、处罚,员工所在部门均会发出《罚款通知单》,列明员工犯规细节和处理依据的条款,经受处分的员工签名后,部门负责人签名认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员工如受到纪律处分,将记录在案。

  3.员工在月内受到处分的,不提升职务或工资,不能参加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类似评选活动。

  4.员工犯规证据确凿,但拒绝在《员工罚款通知单》上签名者,部门负责人和行政办直接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

  5.部门负责人违纪处罚由行政办公室依据酒店规定发出,经受处分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报总经理批准。

  6.所有扣款由当月工资中进行扣除。

  7.各部门于每月1日汇总上一月所有罚款单据交财务部审核。

  七、上诉步骤

  员工有权对所给予的纪律处分提出上诉,可书面向直属上司也可越级向部门负责人直接反映,乃至向人力资源部直至总经理反映,并得到答复。所有上诉将保密处理。

  八、处分处罚类别

  (一)组织纪律类

  1.工作时间唱歌。(10元)

  2.非酒店管理人员和市场销售人员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接打私人电话。(10元)

  3.工作时间睡觉。(20元)

  4.工作时间吃零食或者偷吃酒店、客人食品。(10元)

  5.工作岗位上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或嬉笑。(10元)

  6.工作时间看书、看报、听音乐、看电视。(20元)

  7.工作时间聚堆聊天(10元),跨部门聚堆聊天。(20元)

  8.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下棋、打牌。(50元)

  9.未经上级批准,离开工作岗位未酿成事故的。(20元)

  10.私自带亲朋好友在酒店参观。(10元)

  11.当班时间未经允许会客或不在酒店规定地点会客。(20元)

  12.带情绪上岗。(30元)

  13.携带私人提包、香烟等与工作无关之物进入工作场所。(10元)

  14.不按规定接听电话。(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15元),持酒店配 备手机,不接听电话一次30元。

  15.上级越级指挥工作,下级越级请示工作。(20元)

  16.未经批准着装外出。(10元)

  17.未经允许班前、班中喝酒或带酒意上岗。(50元)

  18.员工下班后无故在酒店内停留或者下班后无故在工作岗位或营业场所逗留 (20元)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或消极怠工,(20-50元)

  19.拒绝接受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5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20.推诿、抵抗、变相不服从管理。(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21.不接受检查、态度恶劣。(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22.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30元)

  23.隐瞒过失、知情不报、欺上瞒下、为过失者包庇、打圆场。(30元至无薪停职)

  24.弄虚作假。(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至辞退)

  25.参加会议手机不定在振动位置。(50元)

  26.未按要求参加酒店举办的各种会议、学习及其它集体活动。(50元)

  27.参加酒店集体活动,不顾大局,不听指挥,不服从管理。(50元)

  28.集体活动起哄、鼓倒掌、喝倒彩。(50元)

  29.参加酒店集体活动有失态行为。(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

  30.扰乱会议秩序。(20-50元,情节严重者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1.在宿舍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20-50元)

  32.私自在客房看电视、不按规定使用客用电梯设施设备。(20元)

  33.私自带外人进客房看电视、洗澡、留宿。(视情节给予辞退-开除)

  34.就餐时间过长,超过规定时间10分钟(10元),超过20分钟(50元)

  35.探听客人隐私,泄漏客人隐私或个人资料。(辞退- 开除)

  36.把客用品、店用品带入宿舍。(50-100元)

  37. 偷吃、偷拿酒店食品、饮料。(5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38. 私自带亲朋好友到宿舍。(20元)

  39. 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50元)

  40. 在宿舍内喝酒。(30元)

  41. 在更衣橱或宿舍物品橱内存放酒店物品,(100-200元,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2. 利用工作之便,委托客人办私事。(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3. 动用酒店设施干私活。(20元-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4.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5. 利用工作之便推销代售非酒店产品。(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46. 私自换取或套取外汇。(辞退-开除)

  47. 利用工作之便,营私舞弊。(辞退-开除)

  48. 亲朋好友来店消费少收或不收款。(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49. 报假帐、弄虚作假,合伙营私舞弊或销毁、涂改各种原始记录资料、帐单、单 据,利用已付帐单向客人收费以及故意加减,中饱私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50. 私自调班。(5元)

  51. 向客人索取或变相索取小费,接受.贿赂,或向他人行.贿。(无薪停职直到开除并 追究法律责任)

  52. 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50-1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53. 擅自动用客人的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4. 私自携带物品进出酒店,拒绝接受检查。(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55. 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含消费券)。(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56. 以假劣物品更换酒店物品。(开除)

  57. 未经允许进入仓库。(10元)

  58. 不走员工通道。(10元)

  59. 乘出租车进出酒店正门。(10元)

  60. 浪费材料、水、电等能源。(20元)

  61. 在酒店内无烟区或酒店车辆上吸烟。(200元)

  62. 私自向外界提供酒店内的有关文件资料。(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3. 违章作业,造成事故。(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4. 出现重大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65. 酒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非完全个人责任的(100-200元);属个人责任的(视 情况赔付,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66. 责任心不强,造成设备设施及物品损坏。(物品价值20-100元罚款5-10倍,100 元以上罚款5倍,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67. 擅自动用、破坏酒店消防设备设施。(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68. 蓄意破坏酒店各种设备、设施及物品。(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69. 拉帮结伙,搞小团体。(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70. 在店内外损害酒店形象和声誉的行为。(50-100元,情节严重辞退-开除)

  71. 挑拨是非、乱传闲话、影响团结、扰乱酒店的正常工作环境和秩序。(50-100 元,情严重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72. 罢.工或煽动他人罢.工。(开除)

  73. 在酒店区域乱涂乱画,或写侮辱性文字。(开除)

  74. 赌博或变相赌博及进行其他带赌博性质的活动。(开除)

  75. 偷看、偷听和故意传播黄色刊物、录像。(开除)

  76. 殴打他人、聚众闹事、煽动、参与殴斗、动用凶器威胁他人。(开除-情节严重 依法交司法部门处理)

  77. 受治安条例和国家刑律处罚。(开除)

  (二)行为规范类

  1. 酒店内不按酒店要求行走(10元)

  2. 行走时背手、手插口袋、袖手、勾肩搭背。(10元)

  3. 在营业场所举止不雅、行走节奏慢或跑动。(10元)

  4. 走路与宾客抢道、争行、遇客不礼不避让,超过客人不致歉。(10元)

  5. 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规范用语。(10元)

  6. 遇到客人、同事(上级)不主动问候或遇酒店人员陪同客人时只问候酒店人员, 不问候客人;下级问候无回答。(10元)

  7. 工作时间不讲普通话。(10元)

  8. 对客人、对同事乱用称谓。(20元)

  9.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或办事。(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0.出口伤人、粗言秽语、污辱人格。(50-10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辞退)

  11.接听电话不规范或背对客人打电话,打电话遇客人、领导不点头示意。(10元)

  12.与客人打招呼举止不雅(指指点点)。(10元)

  13.对客人的意见不及时反馈。(30元)

  14.工作失误出错不向客人赔礼道歉。(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5.未经允许进入客人用房、办公室。(20元-无薪停职)

  16.无紧急事项,打断客人、领导谈话。(20元)

  17.取笑同事与客人。(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18.遗忘客人交办的事项。(20元-无薪停职)

  19.接待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放。(20元)

  20.讲话时交头接耳。(10元)

  21.用脚开门,用脚踢门。(10元)

  22.面客区域操作声音大,讲话,走路声音大。(10元)

  23.在岗位上打闹。(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4.班中站姿不雅。倚墙、倚物、身子不挺直。(10元)

  25.当班时打哈欠不捂嘴、抓痒、叹气、抓头皮、掏耳朵、挖鼻孔、剔牙、梳妆打扮, 咳嗽时不掩口、不掉转头。(10元)

  26.蹲或坐在地上。(20元)

  27.未等对方讲完话即扣电话或摔电话。(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28.随地吐痰、乱扔纸屑。(10元)

  29.在酒店的备品及宣传资料(或宣传牌)上乱写乱画。(10元)

  30.在设备设施、台面、椅、门窗、墙面等乱写乱划。(20元)

  31.打听、传播、干涉外部门的事宜。(20元)

  32.对顾客、对上级、对检查人员乱解释。(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3.工作出现差错,为避免处罚,私自请客人讲情。(15-2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辞退)

  34.故意刁难他人或其他部门。(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5.工作互相推诿,推卸责任。(20-50元,情节严重无薪停职)

  36.截留客人的钱财。(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37.偷拿、骗取酒店或他人财物。(无薪停职-辞退-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不注意 公共道德,严重破坏卫生秩序。(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三)仪容仪表类

  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领结、领带夹、胸花、员工工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5 元)

  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制服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 不合身。(10元)

  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染、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 脱丝(5元)。皮鞋钉金属鞋掌。(5元)

  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5元)

  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5元)

  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10元)

  7.衬衣不束在裤内。(10元)

  8.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帽子(10元)

  9.挽裤腿、卷袖子。(10元)

  10.厨师、保安、行李员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10 元)

  11.不按规定着酒店配发的制服或要求样式的工鞋。(10元)

  12.(男)有胡须。(10元)(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10元)

  13.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婚戒除外)等饰物。(10元)

  14.发型 男:前遮眉、侧过耳,鬓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10元)留怪异发型或怪 异颜色(10元-20元)。 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非黑色。(20元)

  15.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10元)

  16.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10元)

  17.戴变色、异型近视镜。(10元)

  (四)考勤类

  1.迟到: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迟到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迟到30分钟以内,扣罚30元;迟到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除外)

  2.早退: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10元;早退20分钟以内,扣罚20元;早退30分钟以内,扣罚50元;早退超过30分钟以上,当日按旷工处理。

  3.旷工:

  3.1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脱岗聊天,出店办私事,按旷工处理。

  3.2未按酒店规定办理、补办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3.3当月无故旷工,除扣发当日工资外,停发当月全部奖金,取消当月的一切补贴。

  3.4当月连续旷工达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以上的,给予辞退。

  4.指纹考勤:上、下班未按指纹,一次给予10元扣罚。

  (五)安全类

  1.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150元)

  2.无证驾驶。(辞退)

  3.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50元)

  4. 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50元)

  5.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50元)

  6.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50元)

  7.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5—150元)

  8.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10元)

  9.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10元)

  10.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10元)

  11.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50元)

  12.消防通道不畅通。(100元)

  13.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100元)

  14.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100元)

  15.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100元)

  16.钥匙未按规定上盘或盘上无标识。(10元)

  17.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8.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30元)

  19.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50元)

  20.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50元)

  21.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 工人身伤害。(10元-辞退-开除)

  22.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10元或严重警告)

  23.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10元或严重警告)

  24.擅自进入监控室。(30元)

  25.未按规定锁好门窗。(10元)

  26.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 理)

  27.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5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经济处 罚)

  28.管道井门不锁。(50元)

  29.古力盖、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50元)

  30.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50元)

  31.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50元或警告)

  32.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50元或警告)

  33.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10元或严重警告)

  34.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5.设备不定期检修。(10元或严重警告)

  36.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10元或严重警告)

  37.刀具管理不善。(10元或严重警告)

  38.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10元或严重警告)

  39.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150元)

  40.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50元)

  41.未查出入店车辆安全隐患和车辆损伤情况。(50元)

  42.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辞退-开除)

  43.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100元或严重警告)

  44.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未关,班后未关闭煤气罐。(100元)

  45.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100元)

  46.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100元)

  47.擅自撬门撬锁。(100元)

  48.不办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 施。(150元)

  49.开水炉无水干烧。(150元或严重警告)

  50.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150元)

  51.人离厨房,明火不关闭。(150元)

  52.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辞退)

  53.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150元)

  54.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150元)

  55.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150元)

  56.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并 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57.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辞退)

  58.剧毒物品管理不善。(辞退)

  59.窃.听客人电话。(开除)

  (六)物资类

  1.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一天10元)

  2.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50元)

  3.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50元)

  4.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50元)

  5.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50元)

  6.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30元)

  7.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50元)

  8.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50元)

  9.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20元)

  1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50元)

  11.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已有或送与他人。(200元)

  12.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30元)

  13.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50元)

  14.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10元)

  15.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30元)

  16.抽验货物无记录。(50元)

  17.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50元)

  18.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50元)

  19.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50元)

  20.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50元)

  21.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50元)

  22.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50元)

  23.物品损坏不报修。(50元)

  24.帐外物资不记帐。(50元或警告)

  25.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200元)

  26.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50元)

  27.未按规定对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 措施。(未造成损失的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赔偿)

  28.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100元)

  29.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30元)

  30.未确认有货即开领料单。(30元)

  31.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30元)

  32.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30元)

  33.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50元)

  34.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50元)

  35.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

  36.领错或发错物品。(20元)

  37.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50元)

  38.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50元)

  39.未按调拨手续或不经主管人员允许,擅自外拨设备用品。(50元)

  40.无审批单,擅自发货(特殊情况除外)。(50元)

  41.酒店可以再次使用的物资闲置,造成浪费。(50元)

  42.使用部门发现领用物资质量差,不反映、不汇报。(50元)

  43.库管人员岗位调整时未进行物资盘点、交接。(50元)

  44.可以修复物品,闲置入库,造成浪费。(50元)

  45.未经允许,擅自向店外外借设备物资。(50元-2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46.对废旧物品不及时提出报废。(50元)

  47.对退库物品未进行相关包装(5元)未按正常手续报废物品。(10元)

  48.物品“以旧换新,以废换好”未进行审查。(50元)

  49.已使用完毕的物资不及时提出退库或退库不鉴定。(50元)

  50.处理废品时,无专人在现场管理。(50元)

  51.工服未洗涤即转入库存。(20元)

  52.不按规定擅自处理卖废品。(50元)

  (七)设备设施类

  1.不按规定时间开关各类灯饰。(30元)

  2.霓虹灯部分打火不亮时,未及时关闭电源。(30元)

  3.下班后不按规定关闭设备电源.(30元)

  4.下班后关闭不应该关电源的设备。(50元至100元)

  5.锅炉、空调水温超过正常指标。(50元)

  6.不按规定控制温度(冰箱)。(50元)

  7.接到报修后不按规定时限报修。(10元至50元)

  8.未及时将停水、停电、停气信息通知相关部门。(50元)

  9.设备设施保养无记录。(30元)

  10.移动设备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收撤、归位(30元)

  11.设备设施无操作规程。(50元至严重警告)

  12.设备超过使用年限未及时更换(正常运转除外)。(50元)

  13.设备设施附件保管不善或备件不齐,设备不加装安全保护设施。(50元)

  14.设备设施附件出现故障后未查出故障原因或无处理结果、无防范措施,就擅自 修复使用。(50元)

  15.备用设备不足,影响正常使用。(50元)

  16.外修设备收回不及时。(50元)

  17.班后不检查清洗设备设施,未放置卫生防护罩。(50元)

  18.不能使用的面客设备,收撤不及时。(50元)

  19.无证操作设备设施或违章使用设备设施,造成设备设施损坏。(50元)

  20.未对设备设施进行周期保养。(10元)

  21.设备设施报废不履行相关审批程序。(10元)

  (八)服务类

  1.未及时向客人提供相应的服务(限时)。(10-50元)

  2.未按酒店要求为客人提供物品、有缺项。(5-10元)

  3.服务场所无人接听电话。(20元)

  4.对客服务设施故障排除不及时、不彻底。(50元)

  5.未正确使用告示牌,造成客人不便。(50元)

  6.催收预付金,选择的时间、运用的语言不妥。(5-10元)

  7.服务态度不好,服务不及时、不到位;(5-10元)向客人提供差错服务;(20元) 向客人提供“NO”服务或劣服务;(15-20元或视情节给予无薪停职-辞退-开除)

  8.客人资料登记错误。(30元)

  9.上错菜,报错名,报错房号,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10元)

  10.结账时少开、漏开发票,造成客人再次索取。(20元)

  11.向客人提供错误的信息资料。(10元)

  12.对电话或人为骚扰客人的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10元)

  13.业务技能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给客人带来不便或损失。(50元)

  14.对客服务过程中脱岗,造成服务不周。(50元)

  15.跟踪服务不落实。(20元)

  16.内部信息传达有误,造成对客服务失误。(10元)

  17.由于工作不用心,直接或间接造成客人经济损失。(100元)

  18.遇特殊事件不请示下强行让客人服从酒店的规定。(50元)

  19.遇特殊事件不请求下强行扣留客人的有效证件。(50元)

  20.无故不迎送客人,未帮客人提行李。(50元)

  21.客人用车不按时到达,途中服务不周。(50元)

  22.客人提出的意见不及时整改导致重复出现。(50元)

  23.电话总机接错房间或不按规定转接。(50元)

  24.工作或服务噪音太大,影响客人。(50元)

  25.未及时或未按客人要求开通、关闭长话。(20元)

  26.对客人交办的事项迟办、不办或失误。(50元)

  27.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回复。(50元)

  28.客人有困难求助,未及时提供帮助。(50元)

  29.为客人提供的菜品不达标(有异物或质量差)。(视情节给予50-200元处罚)

  30.面客区域有异味,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1.冷落客人,引起客人不满。(50元)

  32.对客乱解释、狡辩,掩盖自己的过失。(50元)

  33.无微笑、冷眼斜视客人,对客服务以貌取人,引起客人不悦。(50元)

  34.在客人面前违规违纪,影响到对客服务。(50元)

  35.未查清原因,为客人提前结账。(50元)

  36.将客用布草当抹布使用,或使用不清洁工具清理卫生。(50-100元)

  37.因服务或管理出错导致客人对酒店产生认识偏差,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38.不了解餐厅原料沽清情况,服务信息传达不及时,造成劣质服务。(50-100元)

  39.未及时提供服务,在客人提示后,仍未及时服务。(50元)

  40.利用各种手段宰客或以次充好、欺骗客人。(50元)

  41.各种撵客或变相撵客行为。(50元)

  42.餐饮、客房重复预订,引起客人不满。(50元)

  43.对客提供假冒违 劣过期商品。(50元)

  44.对客人未按预订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50元)

  45.未经请示擅自向客人索赔。(50元)

  46.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50-100元)

  47.对客人的投诉处理不当,影响酒店声誉。(50-100元)

  48.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账或重复结账。(50-200元)

  49.未履行酒店对客人的承诺,未给客人赠品、礼品、赠券。(50元)

  50.未按酒店规定权限、协议给予客人折扣,引起客人不满。(50-200元)

  51.保安看护疏通不当,造成客人车辆损伤、配件丢失、交通堵塞。(视情节给予相 应经济处罚,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九、管理人员处罚规定

  管理人员处犯以下管理条例的,视情节一次性给予50-200元扣罚,直至降薪、降职、

  辞退处理。凡总经理在例会上批评的即给予记过一次,处予罚款50元。

  1.遗忘上级或客人交办的任务。

  2.上报的请示报告不催办,且借故推卸责任。

  3.对上级或职能部门查处的问题不按时整改。

  4.上级布置的任务(含例会布置的工作)反映慢,不落实,因故不完成不及时汇报(含超过承诺时间)。

  5.上级批评时,作不正当的解释。

  6.上报材料、报表漏报、错报、有误。

  7.对部门工作出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或汇报不属实。

  8.向上级汇报工作或上级调查问讯时,不摸情况乱解释,说假话,找理由、找借口,编造事实。

  9.上级调查工作时,教唆下级集体说假话,作伪证。

  10.向上级做虚假的调查报告。

  11.对提出辞职的员工不谈话,不做挽留工作。

  12.把难以处理的事情推给下级。

  13.对下级请示工作不耐烦,甚至训斥下级。

  14.对下级上报的工作请示,既不批准也不汇报,拖着不办。

  15.员工思想上想不通、情绪低落,不做思想工作。

  16.对下级(员工)生活、工作方面的困难不关心,自己无力解决又不向上级反映和汇报。

  17.下级工作出错,上级调查时庇护下级,隐瞒过失为下级乱解释。

  18.见下级违规违纪不指正、不处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9.听到下级议论他们(或客人)的私事或讲不利于工作和团结的话,不制止并且参与议论。

  20.受到酒店处罚后,在部门内部严厉处分下级,甚至将责任人退回人力资源部。

  21.受到上级批评后,不主动承担责任,直接指责下级。

  22.带情绪上岗,拿员工、拿工作赌气。

  23.同意下级在客人未离前收档,提前做班后工作。

  24.对下级为客人或客人自己提出的问题和困难,不及时请示、办理(包括超过自己权限的事情)。

  25.暗示下级(员工)撵客或不按酒店规定办事。

  26.鼓动(教唆)下级闹事。

  27.检查工作不认真,对检查出的问题(事故、客人投诉)不整改、不汇报。

  28.布置工作不定人、不定量、不限时、不落实、不检查。

  29.看到他人或其他部门工作有误,不提示,不汇报。

  30.对外来信息忘记传达或传达不及时。

  31.部门之间有问题不沟通,不催办,互相扯皮推诿。

  32.对超过自己权限的工作不及时反映汇报,擅自变通权限进行处理或不管不问。

  33.工作检查不负责任,敷衍了事。

  34.总值班经理处理问题、检查工作不认真。

  35.对查出的问题只进行处罚而不做调查,不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36.日常工作完不成即下班。

  37.不注意观察可能引起客人不便、投诉或酒店财产安全的天气变化等情况,未采取措施。

  38.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一般事故。

  39.出现事故苗头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不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0.处理问题不到现场,不做调查,只听汇报。

  41.处理问题不一视同仁,对人不对事。

  42.重要(大型)活动不按规定时限提前检查,活动期间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3.紧急情况(投诉、事故)不立即到达现场,贻误处理时机。

  44.逢公休、重要活动不到现场督导检查。

  45.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不请示,擅自停止工作或改变计划。

  46.在工作过程中擅自改变工作标准、工作规范、服务程序。

  47.对客人讲话语言生硬、态度冷漠。

  48.现场需解决的问题,到位不及时,解决不果断。

  49.透露酒店机密。

  50.对检查人员工作不支持,故意刁难,态度恶劣。

  51.向员工泄露不应传达的事项。

  52.对不利于酒店声誉和利益的问题、事件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53.对危害客人和酒店安全的人和事,不及时制止,不上报,采取回避态度。

  54.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55.本部门工作管理不善,造成员工怠工。

  56.本部门工作(分管区域)出现重大(一般)责任事故。

  57.指挥不当,引起失误,造成重大事故。

  58.检查工作不彻底、不认真,放过不合格的产品。

  59.工作时间与熟人聊天时间过长,与员工或其他管理人员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

  60.营业场所、营业时间大声说话或发号施令。

  61.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与他人谈与现场无关紧要的事情。

  62.当客人面纠正偏差。

  63.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含非分管区和非本部门)不立即纠正。

  64.在客人(外人)面前批评下级、训斥下级,在上级面前批评下级。

  65.服务过程中,重点为酒店领导服务,忽视对客服务。

  66.对客人(一线)的急需不急事急办、不特事特办,承诺不落实。

  67.脱离督导现场,办理与现场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不到位执行自己的职责。

  68.管理方式粗暴简单,出言不逊或体罚员工。

  处罚制度 篇10

  第一条

  凡发生客户投诉案件,经责任归属处以行政处分,给予一个月的转售时间,如果售出,则以甲级售价损失的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至个人或组。未售出时以实际损失金额依责任归属分摊。

  第二条

  客户投诉实际损失金额的责任分摊计算。

  由总经理室每月八日前汇总结案,制造部依发生原因归属责任,若系个人过失则全数分摊该责任人,若为两个以上的共同过失(同一部门或跨越部门)则依责任轻重分别判定责任比例,以分摊损失金额。

  第三条

  处分标准

  经判定后的`个人责任负担金额。

  第四条

  客户投诉行政处分判定项目补充说明。

  1.因票据错误或附件等资料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2.因财务错误遭客户投诉者。

  3.未依制作规范予以备料、用料遭致客户投诉者。

  4.经剔除的不合格产品混入正常品缴库遭致客户投诉者。

  5.成品交运超出应收范围未经客户同意遭客户投诉者。

  6.擅自减少有关生产资料者。

  7.业务人员对于特殊质量要求,未反映给有关部门遭客户投诉者。

  8.订单误记遭致客户投诉。

  9.交货延迟者。

  10.装运错误者。

  11.交货单误记者。

  12.仓储保管不当者。

  13.外观标志不符规格者。

  14.检验资料不符者。

  15.其他。

  以上一经查证属实者,即依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分,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第五条

  行政处罚折算

  1.警告一次,处罚400元以上。

  2.记小过一次,以每基数处罚800元以上。

  3.记大过以上者,当月效益奖金全额处罚。

  第六条

  以上处分原则,执行时由总经理室依照《客户投资损失金额核算基准》初步确定,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公布。

  处罚制度 篇11

  1、上班(含局组织的各类会议、学习、比赛、劳动及其他集体活动,下同)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内(含一小时),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超过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半天,每旷工半天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予以待岗(待岗时间、工资标准按市局文件规定执行,下同)。

  2、擅自离岗(缺席),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50元;三次及三次以上者予以待岗。

  3、经领导批准的事假和病假工资标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发现三次者予以待岗。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上电脑玩游戏、聊天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发现两次予以待岗。

  6、保持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凡大吵大闹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和机关形象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进行诫勉谈话;两次者予以待岗。

  7、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忌语者,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两次者予以待岗。

  8、工作中首问负责制未落实好,造成服务对象有举报或投诉者,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两次者予以待岗。

  9、工作中态度粗暴、有生冷硬横拖、推诿扯皮,或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者,每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两次者予以待岗。

  10、散布、传播小道消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团结和影响工商形象的,查实一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并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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