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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时间:2023-10-09 09:00:13 合同范本

(推荐)房屋合同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房屋合同10篇

房屋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一条工程质量保修范Χ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Χ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__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_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Χ、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λ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λ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第四条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

  一、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即在财产转移之前,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也就是说在房屋尚未登记过户时,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

  二、在房屋登记过户以后,房屋赠与合同撤销方式有哪些?

  在房屋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已经过户以后,赠与人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可以撤销赠与:

  1、附义务的赠与,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如果有以下三种行为中的一种:(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而不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

  3、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撤销权约束的都是受赠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在受赠人不履行义务,对受赠人之外的任何人没有约束力。赠与人想要以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来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应当提交其经济情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相关证明,且必须得达到严重影响的程度,一般性影响不在此列。

  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是如何行使的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撤销

  1、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我国《》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及上述“民通意见”可以看出,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这里的“财产权利”被民通意见明细化,指的并非房屋的过户登记,而是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此外,《合同法》第192条也设立了法定撤销权之规定,即无论是否具备《合同法》第186条规定的情形,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均可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 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这说明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即以交付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条件。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我国《》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因此,在房屋赠与合同中,房屋过户登记才是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界点。但是,根据上述《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规定可以看出,为了保护受赠人的合法权益而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即只要受赠人已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这时该赠与行为即生效,赠与人应当为受赠人补办过户手续。此时,赠与人一般是不可以以行使任意撤销权为由来翻悔的。因此部分律师认为,如果没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变更登记,不但房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且这种赠予合同也是不生效的观点是不准确的。由此可见,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时间应当在赠与关系成立之后,但未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在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之前提出,否则赠与人就不能有效的行使撤销权、进而达到撤销赠与的法律效果。

  二、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根据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是民法通则第72条所规定的例外情况之一。根据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6条:“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7条:“办理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交件:……(三)受赠的房屋,须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根据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支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显然,房屋赠与,一般情况下,只有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方为有效,也就是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理由是:一方面有利于加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以促使人民群众在进行房产赠与行为时,不仅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且要重视并及时地办理房屋产权的登记手续。

  同时,也更有利于房管机关对私房的管理,保护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我国长期以来法制不健全,不少群众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只注重实际占有、使用房屋,而不进行房产登记,如不考虑历史状况,一律以办理房产登记时间为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那么,实践中,许多房产赠与行为也就成为无效的行为,也会发生在房屋交付后至房产转移登记之前这段时间的所有权仍属房产赠与人,房产受赠人在此期间对该房屋所为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行为为无效行为,这将不利于房产权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当然,对实际生活中,那种为分散财产,或出于逃避或其他法定义务的履行,或纯属封建的子袭父业的思想而借用他人名义办理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不应认定赠与成立,更不能认定办理房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间就是房产行为生效时间。如我市张某于1999年办厂期间为逃避债务,将己有的一套房屋无偿赠与给其弟,并单方写了赠与书后申办了公证,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交付房屋,20xx年7月,张某与其弟为其他事发生冲突,张某要收回赠与的房屋,其弟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此赠与未成立。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广州_______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位于,总面积约58平方米。_______用途。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出租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

  承租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承租方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分租、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未与出租方商议擅自改变房屋结构;

  3、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方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承租方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的缴纳期限

  缴纳期限:第一次交付租金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后每次交付租金时间应提前十天。

  第四条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人民币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出租方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应每日按月租金的3%支付滞纳金。

  2 、承租方违反合同,出租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第六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 、承租方必须维持承租房屋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房屋的一切维修费用。

  2 、承租方如要续约的,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出租方发出续约书面通知。

  3 、承租方租赁期满后不再租赁此房屋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出租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限电视费、互联网费和卫生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担并交齐;承租方在承租期间的房屋装饰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签订具体租赁时间开始,交付房屋租金及相关事项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电话: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联系电话:卞先生

房屋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

  1、出租房屋为位于: 。

  2、出租房屋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年租金为)。

  2、租金的支付方式为先预付租金后入住,租金为按(月/季度)付。

  3、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租金元,以后租金于每次支付期限的到期前1个月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水费、电费自行负担的.费用。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出售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公平、合理、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房屋出售给乙方所有,房屋座落:xxx,面积为xx平方米,车库一只

  二、甲、乙双方协议房价为万仟元整(¥xx元整)。

  三、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乙方付给甲方xx元整,余款付清交房。

  四、访房屋为联建房,暂未分户办理房产证及相关证件,在政府出台允许可(转)办房产证时,甲方应供一切资料,土地产权户主签好字,积极协助乙方办理产权手续,办理房产证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五、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任何纠纷、抵押债务,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六、今后该房屋被拆迁或扩建,给予该楼的补偿及赔偿款都归乙方所有,房屋内有水表、电表,甲方给乙方接通好,开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准许乙方屋顶安装太阳能。

  七、在甲方未为乙方办理好该房屋的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前,甲方无权就该房屋权属主张任何权利。

  八、其他事项:

  九、合同签订后,双方共守信誉,不得反悔。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自觉执行,不得违反。如有违约引起的.纠纷,本代理人应出庭作证。

  十、三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代理人保留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1.房屋位置:________村________园________苑________座________梯________房屋间数:次卧

  2.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居住,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承租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七天的。

  5.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6.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7.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付款时间及方式

  a.付款方式: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b.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并于每月________号前交纳租金。

  9.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__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作为联系人,负责和房东联系。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一卧室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重新订立合同,方可进行。

  13.合租期间,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由甲、乙两方平摊。

  14.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15.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________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

  16.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7.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18.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19.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20.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出卖房屋坐落于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建筑面积约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以该房屋为抵押,在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支行办理了按揭借贷(详见房屋购买合同及借贷合同)

  二、甲方现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为_______万元,在甲方做出房产证和契证后,在乙方总出价_______万元(包括转让价和所有其他费用)的范围内对转让价作适当调整。

  三、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双方各向丙方支付买卖定金_______万元。

  四、在甲方办好产权证和契证后,三方与工行之江支行签定监督支付协议书,乙方按该协议书的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银行。

  五、甲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办好土地证。

  六、在甲方办好土地证后,丙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办理房屋转按揭借贷手续。

  七、在甲方办好契证和产权证后,(1)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乙方与承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赁合同押金_______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将押金_______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万元于新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交付给丙方,在双方结算后由丙方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保证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_______万元,否则,甲方将返还乙方转让款_______万元。

  九、税费

  1.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______元,乙方预付代理方税费_______元,交易完成后按实际结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务费。乙方交付代理方_______元服务费。

  十、甲乙双方及代理方责任

  1.甲方确保房源可靠、手续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乙方应按协议履行责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3.代理方确保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_______个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在扣除代理费_______元后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_______元,赔偿代理方代理费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元由代理方负责退还乙方。

  2.在签订《xx市房屋转让合同》后出现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房屋合同 篇8

  一、引言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密切关系。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

  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

  第二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

  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

  三、我国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制

  《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一)承担主体

  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

  (二)计算标准

  《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

  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需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

  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认识。

  (一)认定面积的标准

  1.促进效率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准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得以及时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

  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显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

  (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

  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

  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准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所有,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故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

  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

  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平。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

  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这种认定标准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如实履行告知义务。

  五、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容易被忽略。鉴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相对持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

  不同情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变化,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

  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及时告知义务,具体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平诚信的继续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

房屋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租赁房屋信息

  1.1用于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位置:市区。

  房屋结构:室厅卫。

  房屋建筑面积:平米。

  房屋产权证号:。

  1.2租赁房屋的具体出租范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全部范围;

  (2)本合同1.1条约定的房屋的部分范围,即:(除非有特别说明,承租人有权使用该房屋的公共部分)。

  1.3关于车位,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不含车位;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包括个配套车位,位置或编号为。

  1.4对于上述条款确定的租赁房屋范围,以下简称该房屋。

  第2条房屋租赁用途

  2.1乙方承租该房屋用途为:。

  2.2用途补充说明:。

  第3条租赁期限

  3.1自年月日起(含当日)至年月日含当日)止。

  第4条租金与押金

  4.1租金标准:每月人民币(大写)(¥元)。

  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的调整,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租金标准在租赁期限内不作调整;(¥元);

  (2)租赁每满一年,在上一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加%。

  4.2押金标准:等于个月租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天内,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金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4.3付款方式:按支付,具体如下。

  年月日前支付首期租金与押金共计人民币元,对应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年月日前支付第二期租金共计人民币元,对应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后依此类推。

  4.4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或指定收款账号。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4.5发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发票,发票名目为:房屋出租,由此导致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发票,则甲方应配合开具发票,但由此导致甲方承担的税费,由乙方向甲方额外支付。支付时间为:开具发票之前。

  第5条其他费用

  5.1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等费用。

  水电燃气等费用采取充值方式的,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数值与租赁开始交房时的数值之差,根据租赁结束交房时的价格结算。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已提前预交上述费用的,甲方可从押金中相应扣除。

  5.2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费用:物业管理费、供暖费。

  5.3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房屋或屋内设施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第6条交房与退房

  6.1交房:甲方应于租赁期限开始时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双方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交付完成;虽未签署手续,但乙方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的,视为已经交付。

  6.2退房: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1)甲乙双方验收签署交接手续后视为退房完成;虽未签署退房手续,但甲方或甲方安排的人员已经实际入住该房屋的,视为已经退房。

  (2)甲方对乙方返还的房屋及设施有异议,但不影响基本居住与使用时,或者对乙方应支付的费用、款项有异议时,甲方仍应接收该房屋,但甲方在接收房屋之后仍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索赔损失、费用等。

  第7条房屋改善

  7.1甲方应在租赁期限开始前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或添加如下设备,费用由甲方承担:。

  7.2关于乙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进行装修,但对房屋(含墙壁等)本身没有影响的家具、电器等添置由乙方自行决定、处理。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装修方案应征求甲方意见。

  第8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8.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凭票据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8.2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8.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9条转租

  9.1转租事宜按如下第种方式处理: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转借给他人(无论是否收取租金)。

  (2)乙方可以自行转租、转借给第三方使用,但不得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

  (3)乙方仅可转租给如下单位或个人:。

  9.2如经允许转租时,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转租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应对甲方承担的支付租金等所有义务。

  第10条优先购买权

  10.1双方同意,优先购买权的处理按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自主决定将该房屋进行转让、出售、抵押等处分,但不得影响租赁。如因此导致租赁不能履行的,视为甲方违约。

  (2)甲方向乙方告知出售房屋的意向及价格,乙方在天内未明确表示购买,或者表示拒绝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11条合同的解除

  1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预收的租金、押金相应退还: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1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以上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11.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5)违反本合同约定转租的。

  11.5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甲方的违约责任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预付的租金与押金由甲方退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乙方预付的租金与押金由甲方退还,同时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装修损失=装修费用/约定租赁期限月份数*未履行的租赁期限月份数。

  装修费用:双方同意按人民币(大写)(¥元)计算,无需鉴定。

  11.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乙方的违约责任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

  (2)乙方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

  11.7关于甲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有权随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11.8关于乙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随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但应至少提前个月通知甲方,并向甲方额外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可用押金抵扣)。除此之外,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按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12条违约责任

  12.1付款方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

  12.2根据法律与协议约定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乙方通知甲方退房交接之日,甲方拒绝的,仍视为已经退房交接,乙方不再承担房租。

  12.3租赁合同有效解除或终止,乙方仍拒绝交还房屋的,乙方应承担房屋占用费直至退房之日(但不再支付租金)。

  房屋占用费的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的%,按天计算。

  12.4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包括无权代理人、代表甲方签约的人员)应向乙方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租金与押金、定金(如有),并另外向乙方赔偿相当于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1)甲方或代表甲方签署人员无权出租房屋的;

  (2)代表甲方签字的人员无权代理的;

  (3)签约之时,该房屋在事实上已经根本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或已经无法出租给乙方使用的。

  第13条合同联系方式

  13.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13.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13.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14条争议解决

  14.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5条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房屋合同 篇10

  甲方:(出租方)12347 电话:133123456 乙方:(承租方) 电话:

  根据平等自愿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合同条款如下:

  一、 甲方 小区 号楼 单元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屋内水、电、暖设施齐全。

  二、 租赁期限及租赁费

  1、租赁期限为一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租金为 元,一次性交付,交付日为合同生效日。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擅自转租、转让或发生火灾及从事各种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水、电、有线电视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及供水、取暖设施要加以爱护并保持地面、墙壁及玻璃整洁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承担由此引发的连带责任。

  六、租赁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租赁合同是否继续,如果协商未达成续租意向,乙方应在房屋到期当日搬离甲方出租给乙

  方的房屋,屋内设施如有损坏乙方应照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损失费,同时终止合同。

  八、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部门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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