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校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护校工作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护校工作方案1
为了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在校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经本人深思熟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
一、成立的护校队的目的
自从去年学校被盗,我就开始思考如何加强学校的安全监管,来保障学校的安全的问题。结合我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建议学校组建一支护校队,对学校进行24小时执勤的服务,打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全舒适的良好校园环境。
护校队的组建不仅能提升学生的自身素质,达到学生爱校的目的,也是提高学生身体体能及了解武术的另一种技能。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更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及学生相互之间的`融洽关系。同时能对校园发生的一些突发事件能快速作出反应,消除校园恶性案件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二、护校队的组织机构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三、护校队的工作职责
1、夜间的分班值勤,晚自习的夜间训练
护校队作为护校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校内的安全与监督。护校队的管理与训练将由直管老师带队负责。每周一、三、五由老师进行安全理论讲解、武术指导训练来提升学生的自卫能力。除当晚值勤的学生外,所有护校队成员都要参与训练。夜晚的巡逻值勤包括:点对点的夜间巡逻机制,每隔半小时对校内的重要场地、死角进行安全方位清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联系校领导和老师进行处理。
2、学校的重大活动的管理与监督
学校每年都会有重要的领导及客人来我校进行参观、视察,护校队作为学校的一个警卫力量来维护和展现学校的安全亮点,出现在校门口站岗迎接。学校的日常杂物也可由护校队值勤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3、与门卫对接,24小时进行协助值勤任务
学生在值勤的时候,都要统一穿上指定的服装同时佩带红袖章,每次门卫室安排两位值勤学生,点对点的调动,值班老师有什么交代的当时应当交代到位,以便值勤学生进行准备,一旦出现突发事件,便与执勤学生和值班老师联系,共同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4、监督各班日常卫生,做好监督与协助清查卫生的职责每周指定卫生大扫除时,应安排每班的班干部、护校队成员组建一个检查小组,对各班卫生区,教室、寝室等内务进行总体评分、公平公正,好差奖罚原则,提高大家的积极性,对于优差班级班主任进行适当的奖励和惩罚。
5、护校队应如实记录每日执勤情况,做好日常巡查台账。
四、护校队的权限范围
1、外来的人员,无理闯入教学楼、办公室等进行干扰者;
2、学校开大会或娱乐活动,无理闯入者;
3、外来人员来校寻衅闹事或聚众打架斗殴,制造事端者;
4、破坏公物或形迹可疑者;
5、东张西望,说不清来路者;
上述情况经护校队人员干涉无效者即送安全办公室或派出所处理。
护校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推行我校安全建设,保护学生上放学安全,结合上级通知精神,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护学岗制度》,在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主任
门卫
家长志愿者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设立执勤护学岗,落实相关精神、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重要路段的承担安全保卫责任,进一步整肃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护学岗人员组成护学岗参勤人员由学校行政、校园保安、护校队员、值班教师、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组织指导学校护学岗参勤人员开展护学工作。
(二)护学岗职责任务
1、护学岗应当在早、中、晚上学、放学前10分钟到岗到位,清理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疏导和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入学校的安全。
2、保安人员加强上放学高峰时段门卫值守,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准入制度,防止社会闲杂人员混入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3、对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及时发现和化解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学生儿童安全的危害。
4、对校园周边主要交通路道上违规停放的车辆、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清理,确保道路交通畅通。
5、每月组织学生开展一次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周边重要路段、上下学时段设立执勤“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谋划部署,稳步扎实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
要结合学校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灵通信息,及时上报情况。
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上报在护学岗建设中的先进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总结和推广经验,将便民利民举措真正抓好落实。
护校工作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按照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市校园持续安全稳定。
二、职责分工
各级教育、综治、xx部门要在准确定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协调联动、密切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护校安园”工作。教育部门作为中小学、幼儿园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指导督促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严格落实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确保各项内部防范指标的完成。综治部门要协调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建立城市校园护校志愿者队伍和乡镇农村校园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对校园巡防;对尚未批准登记注册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类课外班、托管班,督促主办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会同教育、xx部门协调当地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担负起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实施校园安全工作综合治理考核。XX机关要依法落实公共安全监管责任,会同教育部门督导学校幼儿园加强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排查涉校涉园矛盾纠纷,协调做好化解、稳控等工作;加大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力度,将校园周边防控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周边社会巡逻防控;严密校园周边地区治安防控及高危人员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落实内部安全岗位责任,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有关要求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城市校园保安标准配备率、器材配置率要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80%以上。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经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寄宿制校园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二要加快技防物防设施建设。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 29315—20xx),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XX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联网工作,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撑。校园监控系统按有关标准验收后,城市校园达标率、联网率要达到8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一键报警装置安装城市校园达标率达90%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要达到60%以上。要全面推进校园物防建设,特别是乡镇农村校园要加强围墙等物防设施修建,全面实行封闭式管理。三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校园内部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以及小学生、幼儿接送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严格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自我防范意识。
(二)全面强化校园内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造成现实危害。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较多,防范能力薄弱的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强与工商、城管、卫生计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全面清查校园周边黑网吧、“黄赌毒”等治安乱点,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环境。对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三)全面强化校园周边巡逻防控,织牢织密安全屏障。要继续大力推行高峰勤务机制和“护学岗”的经验做法,把校园周边作为社会面防控网的重要环节,织密护校安全网,确保重点地段、重点时段校园治安状况始终处于在控状态。对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及时进行严格盘查;对正在实施危害师生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果断控制处置。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校园周边治安防控工作,加强校园门口值守及周边巡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并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乡镇和农村校园要充分发挥村校联防机制作用,协调组织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积极分子等加强校园及周边巡逻,及时防范处置各类安全问题。原则上,每个城市校园要建立不少于1支的护校志愿者队伍,每个乡镇农村校园都要有村校联防队伍开展巡防。
(四)全面强化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严防发生个人极端事件。要结合各地校园治安特点,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等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及时掌握其动态轨迹,纳入工作视线,有针对性地做好疏导、稳控等工作。特别对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会同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及村(居)委员会、社区、家庭等做好治疗、管控工作,严防滋事肇祸。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社区民警的作用,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涉及校园内师生的矛盾纠纷,学校、幼儿园及上级主管部门要逐一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防止矛盾升级;对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进行报复的人员,要落实必要的稳控措施,严防其铤而走险。要通过网络等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应对查处,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并引发示范效应。
(五)全面强化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校园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将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县(市、区)综治、公安、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校园安全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抽查等多种形式,持续不断地深入校园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完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相关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园安全案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上级部门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有关工作预案,细化目标和任务,确定重点和责任,明确措施和要求,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6月—11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验收评估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各县(市、区)于20xx年12月5日前完成本县(市、区)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对各项指标进行验收,20xx年12月25日前上报总结报告。市综治办、公安局、教育局要于20xx年1月中旬前对各县(市、区)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情况进行验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成立“护校安园”行动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协调督办、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按照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推动抓好“护校安园”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综治、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定期交换通报校园安全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和治安形势,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和周边突出社会治安问题,定期研究针对性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共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周边治安秩序逐年向好发展的整体合力,共同推动“护校安园”行动深入开展。要建立校园“三防”建设达标进度排名制度,确保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对未达到工作指标要求的,在通报约谈的同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挂牌督办,限期完成。
(三)注重典型培养,强化机制建设。要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推广地方、部门及学校、幼儿园的先进经验、创新做法。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方,要通过各种形式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扭转局面。
(四)加强检查考核,及时报送情况。各级综治、公安、教育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间断地组织开展市、县两级校园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和综治考核评价体系;综治部门要根据中央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考核及“平安校园”创建考核等有关要求,统筹各部门考核项目,做好相关考核工作。XX机关要按照《全省XX机关治安系统“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检查考核标准》(随后下发)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各地要由XX机关牵头于5月25日前,将县(市、区)级领导机构、联络员名单上报“护校安园”行动办公室(通过办公自动化报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每月30日前报送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情况统计表,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有关工作阶段性总结和工作总结报告,分别于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结束前15天上报。
护校工作方案4
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按照盟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20xx年全盟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要求,镶黄旗公安局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旗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校园“安全第一”思想,突出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难题,聚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扎实抓好全区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落实,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校闹”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全盟校园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特别是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要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各项反恐怖措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逐一列名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严防出现死角盲区,对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落实整改的学校应报告当地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身份背景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换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是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公安局要依托“情指勤舆”一体化专班,充分运用大数据,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安防能力建设。
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持续推动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全面推动“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逐校摸排安防建设的短板和缺口,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以“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校一策,针对性研究解决办法,强化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技防系统建设,确保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达到100%。公安机关要结合“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要持续巩固深化校园安防建设成果,指导辖区校园加强安防信息化建设,依托公安大数据精准赋能,提供信息研判支撑,打造智慧校园安防升级版。
(三)进一步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
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公安局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会同政法委、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辖区学校和百姓家庭,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形成舆论炒作,影响社会稳定,坚决依法联动治理“校闹”。要深入摸排校园周边重点人员,逐一纳入工作视线,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力度,督促落实日常监护和治疗措施,严防在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危害师生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政法委要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违法,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学生儿童安全感。要牵头制定细化“护学岗”工作规范,完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维护学校门口良好交通秩序和治安秩序,构建校园周边安全区域。
(五)进一步强化联动应急处置。
要充分发挥平安中国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对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快侦快破,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
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等有利时机,会同教育、政法委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要严格按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事项准则》,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和法律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对于有虐待、猥亵等严重侵害学生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治辅导员、副校长,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工作面临的风险挑战,将“护校安园”专项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细化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性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部署推进落实,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问效。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聚焦“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地方和学校作为重点加强专项督导,切实补齐安防漏洞短板,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倒查问责。
(三)推进创新试点。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积极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试点,固化常态工作机制,总结提炼新发展阶段校园安保模式,推动提升本地安保工作整体水平。
(四)凝聚工作合力。
政法委、公安、教育部门要加强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切实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对涉及校园安全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党委、政府专题研究、协调解决,切实发挥好我国制度优势,切实强化工作合力。
护校工作方案5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健全完善护学高峰勤务机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和各类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实保障学生儿童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全市规范设置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办公厅、中央政法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xx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学校门口及校园周边布设专门力量开展巡逻防护、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防范风险等措施,规范全市学校常态化设置“护学岗”,健全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机制。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护学岗”,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全力做好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20xx年7月底前,城市、城镇“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20xx年12月底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设置率达到100%。
二、组织机构
“护学岗”由辖区派出所牵头组织,落实责任民警,制定工作制度,完善以公安民警、交警为主导,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和教职员工以及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常态化“护学岗”机制。在警力紧张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辖区派出所要组织发动学校教职员工、保安员、学生家长、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对参与“护学岗”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经常性开展培训,提高防护能力。
三、设置要求
(一)设置范围。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原则上“护学岗”设置地点在学校门口两侧50米以内,城市、城镇学校应当设置护学岗。在警力不足的偏远乡镇和农村地区,根据当地治安情况,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加强校园周边200米内巡逻守护和秩序维护工作。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校的地理位置、周边治安复杂程度、周边交通状况等实际,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科学合理设置“护学岗”辐射范围。
(二)装备配置。执勤警力应当按规定着装,携带勤务装备,保持警容严整。保安员应当规范着保安服装,佩带头盔、着防刺背心、持安全钢叉等防卫器械上岗。非制式着装人员由各学校配置统一袖标或背心等护学标识服饰,手持小旗子、指挥棒等便于维持秩序的物品上岗。交通秩序维护人员应着反光背心。
四、职责任务
(一)在学校上学、放学前做好准备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到位。
(二)组织人员在校门口上岗值守,维护人员、车辆出入秩序。做好校门口出入人员身份核实,严格落实校门口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寻衅滋事、社会闲杂或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扰乱教学秩序,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做好校门口及周边安全巡查工作,发现与违法犯罪有关的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对正在发生的`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迅速使用防卫器械先期处置。
(四)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和必要的安全隔离设施。
(五)加强学校门口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及时制止和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注意引导学生有序、安全出入校园和过马路。
(六)对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区域以及中小学生、儿童上学入校、放学离校途经主要路段进行巡逻盘查,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和可疑物品,及时有效处置,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现行涉校涉生案(事)件发生。
(七)护岗时段要注意与各方通力协作,保持手机畅通,以便能够及时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重要路段、上放学时段设立“护学岗”是学校进一步深化校园安全客观要求,要充分认识护学岗建设的重要意义,学校要及早谋划,快速推进,制作一牌一表一制度(标识牌、值班表、护学岗制度,参照附件),确保按时完成“护学岗”建设达标任务。
(二)加强协作,实现联动防控。各辖区派出所要结合校园周边实际情况,确定“护学岗”设置的区域和路段,明确“护学岗”人员职责分工,落实对各区域开展巡逻防控的责任,完善相关台帐,形成相互配合、整体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发挥整体效能。
(三)规范统一,建立工作台账。“护学岗”的标识,统一张贴在校园的门卫室,建立“护学岗”工作台账。各地接此通知后,请立即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迅速传达到基层派出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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