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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4-10-07 20:26:49 工作方案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3篇)

  做好可行性分析是做好工作方案的前提。在提出某个项目前,我们就要为领导准备几份工作方案以供参考,你所见过的工作方案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精选13篇)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做好我县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呈阳性同批次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县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黄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县局疫情防控办负责对各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督导。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全县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辖区市场监管所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经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对涉及的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责令或督促涉疫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进入应急状态,做好配合工作。

  (3)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生产经营场所内的相关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工作。对核酸检测呈阳性的食品,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办和县局要求,会同卫生健康、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污染食品的无害化处理。

  (4)会同或协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部门做好涉疫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环境消杀工作。

  (5)协助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地通报流入的阳性进口冷链食品的应急处置措施

  1.启动响应

  各相关单位收到外地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要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按照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动应急响应的决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响应措施

  (1)通过“陕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回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查询涉疫食品进销、入境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实施下架、停售、封存。同时,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和联系方式等报告县局疫情防控办。

  (2)会同或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3)协助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公安、邮政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车辆、司乘人员及接触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可建议县局疫情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若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前款(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首次报告、进展情况报告和终结报告。各相关单位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首次报告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展情况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终结报告,信息报送县局疫情防控办。

  (四)应急响应终止

  各相关单位根据县局疫情防控办评估判定结果和同意终止应急响应终止的指令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1.各相关单位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在县局疫情防控办指导下进行。要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2.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xx〕130号)要求,未经省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许可,不得擅自发布冷链食品追溯相关信息。

  五、其他

  1.各相关单位在处置污染食品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2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市可能出现的核酸阳性食品事件,切实防范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方案》,从三方面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

  一、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体系。

  核酸检测阳性冷链食品应急处置工作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组牵头协调,市直及驻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冷链食品工作机构在各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预防和监测。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的.通告》要求,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管控;要加强冷链食品疫情监测,对重点场所、冷链食品、直接接触食品的贮存容器、工具、设备、环境及从业人员不间断开展核酸检测;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应选取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规范进行冷链食品采样检测。

  三、完善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了初筛阳性和复核阳性两级应急响应体系,并规定了相应应急响应措施。针对初筛阳性的情况,辖区冷链食品工作机构要将核酸阳性物品信息迅速逐级上报至省疫防办,并送省疾控中心进行阳性复核。同时,市、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及其辖区各有关部门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溯源调查、产品及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工作。

  针对复核阳性的情况,各有关单位要按自身职责严格开展信息确认和通报、产品和场所管控、接触人员防控、产品无害化处理、运输车辆消毒、存放环境消毒、应急监测、信息、社会秩序维护、防控措施评估等工作。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事件流行,指导疫情应急处置和预防准备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无遗漏”闭环管理,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指南,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目的

  根据《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处置指南》,结合武义实际,提出相应的防控策略和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明确工作要点,实施精准防控,最大程度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等物品由物到人传播、扩散和蔓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监测,评估预警。密切关注各地冷链食品核酸检测信息发布情况,跟踪冷链食品物流动向,判断是否流入我县,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市场监管、卫健、交通、公安、经商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

  (二)准备到位,有备无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在人、财、物、机制规范等方面开展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工作。

  (三)及时响应,精准处置。针对不同来源,设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高中低风险差异化处置,及时启动和动态调整响应级别,做到精准、果断处置。根据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风险,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指挥下启动流行病学调查和人员管控应急预案。

  (四)加强宣教,联防联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有关企业、社会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积极组织、动员企业参与配合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准备和处置等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指导本县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在县疫情防控办统一领导下,实行统一指挥、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冷链食品物防工作应急指挥体系,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应急准备、响应处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及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措施。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义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专班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武政办〔20xx〕84号)和《武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县指挥部工作体系的通知》(武疫情防指【20xx】3号),调整后的专班组成人员名单和专班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组成人员名单

  总协调人:xx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

  (一)县市场监管局

  为冷链食品物防专班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全县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指导督促“浙冷链”系统应用;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管理有关规定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二)县经济商务局

  负责涉及职责范围内食品冷链物流企业、冷库、大型超市的行业管理,督促指导有关经营者使用“物防”信息系统登记上传信息,提供有关基础数据,协助开展新冠病毒抽样检测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消杀、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等规范标准制定、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对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汇总分析,提出针对性措施。

  (四)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冷链食品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五)县财政局

  负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相关的资金保障。

  (六)县交通运输局

  负责查验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随附的海关通关单证和消毒记录,督促承运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

  (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负责相关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系统数据采集和应用提供支持。

  (八)金华海关武义现场办

  打通与“浙冷链”系统的信息对接渠道,做好进口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管理。

  五、应急响应处置

  接到本地疾控中心阳性报告、市物防专班通报或县疫情防控办指令,县物防专班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进入应急响应状态,进行风险研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先期处置

  接到县疾控中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报告后,立即分别报告至县疫情防控办、市物防专班,由卫健部门将初筛阳性标本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在复核结果确认前,县物防专班快速部署开展溯源倒查。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的方式,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予以核实确认。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不在本辖区的,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向上级物防专班报告。

  (二)科学确认检测结果

  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复核确认后,县物防专班应立即将溯源倒查情况以及涉事产品的入境信息材料报市物防专班。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开展检测、检查工作。

  (三)核实货物信息

  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重点针对包装完整、所采样部位可排除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污染的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应佩戴执法记录仪,记录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全过程。核实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查验记录时,应确保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一致。若货物来源信息与“浙冷链”系统记录的数据不一致的,县市场监管局应立即开展调查,其他部门按规定各负其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四)确保采样规范

  卫健部门开展确认检测工作时,应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五)确保结果准确

  采集的样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六、事件报告

  (一)应急处置单位应尽快调查清楚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县物防专班,并按专班下达的指令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情况报告应包括事件起因、涉及品种、范围、对同批次涉事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及相关产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进货凭证、就地封存情况等初步调查核实基本情况,以及简要案情、采取措施等处置情况。

  七、信息发布

  (一)对于确认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县物防专班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一并报上级物防专班确认。

  (二)省内发现阳性冷链食品,严格落实“五步走”流程:

  一是当地检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第一时间由县、市物防专班逐级报告省级物防专班,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产品流向追溯并及时控制;

  二是市、省疾控中心复核确认结果后,由省卫健委第一时间向省物防专班书面通报;

  三是省物防专班向省疫情防控办报送涉事产品核查处置相关信息;

  四是由省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及后续处置信息;

  五是由省疫情防控办向省外通报,待省疫情防控办发布后,县疫情防控办再发布信息公告。接到外省通报阳性冷链食品流入我县信息反馈,相关信息通报由县疫情防控办统一发布。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4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全省范围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等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或外地通报核酸检测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我省等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突发情况时,立即按照指南启动应急处置程序,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等防控措施。

  本指南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机制

  根据“属地负责、依法规范、科学应对、快速高效”的原则,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在属地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四川省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职责分工,有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对措施

  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发现的不同情形,分省内发现、省外通报两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一)突发情况一:本地冷链物流环节核酸检测发现阳性产品。

  1.启动响应

  相关检测机构在我省辖区内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检测出阳性产品后,立即将情况通报属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由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将情况同步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并将处置情况逐级报送上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研判后,指导检测机构立即将样本运送至省级疾控机构,开展后续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对密切接触阳性产品的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对形势进行研判,部署安排应急处置工作。各部门按照属地应急指挥部要求,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

  (3)市场监管、商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协调督促涉及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运输车辆所在企业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配合工作。

  (4)公安部门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好生产经营场所内外交通管制和人员管控,避免无关人员出入。

  (5)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冷链食品开展溯源排查,检查核实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质,通过“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查询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疫食品进行下架、封存处理。同时,将溯源情况报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提请省应急指挥部向涉疫食品流出地(流入地)省级联防联控机制通报涉疫食品及相关生产经营者情况,包括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

  (6)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7)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相关检测机构对生产经营场所内其他食品、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运输车辆采集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如未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涉及的生产经营者对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次食品及贮存冻库进行彻底消毒,做好所涉食品无害化处理。

  如已发生病毒“物传人”感染情形,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迅速组织开展涉及人员排查、流调等综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8)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开展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等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查处,严厉打击。

  (二)突发情况二:根据外地通报信息,本地流入部分批次阳性冷链食品。

  1.启动响应

  各地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收到外地涉疫食品流入本地的信息通报后,立即将情况报告属地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由属地应急指挥部组织疾控、物流、食品安全专家研判决定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安排相关部门(单位)前往涉及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开展产品布控、人员管控、溯源排查等工作。

  2.响应措施

  (1)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程序组织检测机构对涉及食品、从业人员、环境采集样品开展核酸检测。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川冷链”系统检索或现场检查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等情况,了解涉疫食品进销以及入境报关等情况,掌握同批次涉疫食品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对涉及冷链食品去向溯源排查,将涉疫食品名称、批号、数量、销售日期、销售者及联系方式等通报上下游相关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封存、下架、召回处理,并视核酸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交通运输、公安、海关、邮政管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协同开展涉及运输车辆、人员等调查工作,查明轨迹路线。

  (4)根据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开展后续处理工作。如检测报告呈阴性,终止应急响应;如检测报告呈阳性,按照突发情况一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

  (三)信息报送。

  信息报送包括处置情况首报、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各地在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产品进行首报后,应每日报告处置进程情况直至应急响应终止。应急响应终止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以属地应急指挥部名义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终结报告。

  (四)应急响应终止。

  属地应急指挥部适时组织专家评判疫情防控效果,进一步指导开展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措施,结合实际情况,终止应急响应。

  四、信息发布

  冷链食品应急处置有关信息发布,由属地应急指挥部视情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告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发布,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附则

  本指南由省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依法、高效、规范处置核酸检测呈阳性物品,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范围内冷链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后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应急情景时,立即按照本预案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确认新冠病毒污染的冷链食品及外包装,落实传染源管控、切断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保护等防控措施。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适时更新。

  二、应急处置架构

  本预案在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由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市冷链组)牵头协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迅速组织开展冷链食品溯源调查及“阳性物品”或疑似“阳性物品”的应急处置工作,各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属地冷链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启动

  相关检测机构一旦发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的冷链食品,属地冷链组应提请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属地防控办)立即启动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初筛阳性的处置

  1.阳性复核。对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采样机构应立即将样本运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复核,并送省疾控中心开展阳性复核、病毒分离培养、基因测序等分析工作。同时,属地防控办应将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的情况立即逐级报告至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控办)。

  2.先行处置。属地冷链组协调相关成员单位立即对可疑冷链食品开展以下先行处置工作:

  (1)溯源调查。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可疑冷链食品的溯源调查,通过“徽冷链”系统检索及现场核查方式,对同批次涉疫产品的来源、流向和进销存情况进行核查。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车辆运输等调查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传播链和危险因素,全面排查阳性食品接触者。

  (2)食品及场所管控。根据溯源调查情况,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尚有涉疫产品库存的,应立即采取就地封存措施,立即停止与检出核酸阳性食品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立即关闭检出核酸阳性产品所在场所(区域),同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可扩大关闭范围,并做好预防性消杀工作。现场处置过程中,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新冠病毒传播的,卫生健康部门在属地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采取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

  (3)接触人员防控。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处置,对直接接触阳性食品及相关外环境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应急核酸检测,管控相关接触人员,防止疫情播散,必要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应急响应结束。根据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的阴性结果、省级专家组论证结果不需要作疫情防控处置的,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及时报告市冷链组,由属地冷链组提请属地防控办终止应急响应。

  (二)复核阳性的处置

  1.信息确认和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跟踪阳性样本复核情况,省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市冷链组。市冷链组应立即向市防控办报告,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冷链食品监管组(以下简称省冷链组),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2.二次采样检测。市冷链组协调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以下流程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复核阳性的确认检测工作:

  (1)确认货物来源。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前,首先核对确认产品包装完整,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并登记产品的进出口商信息及一级经销商信息,并核查索票索证情况,确保货物来源信息准确、登记详实,排除所采样的部位在国内受到新冠病毒的污染。

  (2)确保采样规范。卫生健康部门指导采样机构完整记录开箱、采样、送样等过程,并确保不会造成交叉污染。相关操作应保留可经后续调阅的档案材料,包括视频、照片、原始记录等。整个过程要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3)确保结果准确。采样机构将采集的样本送市或省疾控中心进行检测,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指南进行操作,确保结果准确、可靠。

  3.污染源确认和通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卫生健康部门应将采样和检测情况连同确认产品包装完整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与包装标示信息相符的视频记录等材料报市冷链组,并由市防控办将上述材料报省防控办确认。

  同时,根据溯源调查情况,阳性样本同批次产品来源或流向涉及市外其他地区的,市冷链组提请市防控办通报相关地区防控办。

  4.食品及场所管控。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扩大溯源调查范围,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视情就地封存同场所、同冷库、同批次产品。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卫生健康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产品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最小防控单元一般为出现涉疫产品场所,如出现多个生产经营存放同一类型产品的场所阳性,防控单元可以考虑适当扩大,具体范围根据现场调查结果确定。

  5.接触人员防控。相关接触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达到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标准后才能返回工作岗位。相关接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由120救护车立即送辖区定点医院排查诊治,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要按照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6.食品无害化处理。卫生健康部门迅速组织专业力量对同批(箱)次食品进行一次彻底的消毒,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完成后装入双层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由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按照感染性废物以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态环境部门协助做好被确认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

  7.环境及车辆消毒。食品清理后,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及时对涉疫场所的外环境、交通工具、融冰与污水进行终末消毒,物体表面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融冰与污水可采用漂白粉直接投放的方式,剂量达到最终有效氯浓度不低于10mg/L,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和排放。车辆等运输工具完成清理转运后,驾驶室应加强开窗通风,可采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或3%过氧化氢、2000mg/L复合季铵盐、500mg/L二氧化氯)喷洒(擦拭)车辆内把手、方向盘等内表面,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残留。车辆外表面在可能存在污染风险时使用上述方法进行消毒。

  消毒效果评价可参考新冠肺炎第七版防控方案中《特定场所消毒技术指南》要求,以消毒前后采样的消毒效果进行评价。以消毒前后自然菌的杀灭率≥90.00%为消毒合格。

  8.医疗机构应急监测。在开展相关接触人员隔离医学观察的基础上,同时在涉疫产品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附近的医疗机构调查发热门诊、门急诊病例就诊情况,分析近期发热、咳嗽病例就诊趋势,询问有无冷链物流环节生产经营者从业人员就诊。

  五、处置效果评估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防控效果等因素,及时开展处置效果评估,指导现场调查、人群监测、场所管控等工作实施,适时组织专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评判疫情防控效果。市冷链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人员、产品、场所核酸监测状况以及涉疫产品排查、追溯、处置情况,指导各地开展相关工作。

  六、应急响应终止

  疫点或疫情处置区内上述措施均已落实,阳性物品完成处置,病例已隔离治疗,污染场所经终末消毒,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市冷链组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风险评估情况提请市防控办终止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应急响应。属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冷链食品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对现场处理、溯源倒查、接触者隔离观察、医疗救治、全面消杀等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七、信息报送与发布

  属地冷链组应及时向属地防控办和市冷链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市冷链组应及时向市防控办和省冷链组报告冷链食品应急处置进展和相关材料。各地各部门要遵守工作纪律,在市防控办的统一指挥下视情向社会发布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加强舆情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群众健康素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和开学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学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具体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秋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全力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底线思维,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开学安全稳定最重要的任务来抓,严防死守、联防联控,做到疫情防控与开学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2、坚持统筹协调,属地管理。市教育局统筹做好全市秋季开学疫情防控与安全稳定工作调度,县市区教育局做好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与开学稳定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和实施具体防控工作。

  3、坚持有的放矢,精准施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属学校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精准发力,做到“一县一案”、“一校一策”,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三、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

  1、完善工作方案。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两案九制”工作方案,即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

  2、精准排查摸底。开学前,各地各校要持续对师生员工(含新入职教师、临聘教师,以及保安、清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校车司机等服务人员,下同)的健康状况和假期行踪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一人一档”,重点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督促师生员工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实填写《怀化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卡》(在返校报到时交学校查验、存档),精准掌握每名师生员工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及出行情况。对开学时尚处在中高风险地区、在隔离观察期以及健康码、行程卡为黄码、红码的师生员工,推迟返校。

  3、抓好疫苗接种。各地各校要在继续做好教职员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漏补缺工作的同时,按照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时间节点,全力组织好12x17周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除有接种禁忌症人员外,做到应接尽接,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屏障。开学时,学校要查验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情况,对符合接种条件但未接种人员要督促其接种。

  4、保障防疫物资。各地各校要在开学前储备好充足的口罩、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在校门口设置专门的体温检测通道,做好原有热成像智能测温仪的检修调试,保证正常运行。配备好留观室、隔离室、卫生(保健)室。

  5、全面清洁消毒。师生员工返校前3天,各学校要对校园进行彻底大清扫,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及物体表面进行全面消毒,保持通风。此后按要求做好每天的通风消毒工作。

  6、组织开展演练。开学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入校、上课、课间管理、就餐、放学、就寝以及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全流程进行实战演练,确保人人熟练掌握防控要求和流程。

  7、加强教育引导。开学前,各地各校要编制开学安全提醒,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要求学生不提前返校、离家前做好健康检测、返校路途注意安全防护,引导学生和家长如实报告有关信息。

  8、严格评估验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学校开学准备及疫情防控工作逐校进行评估验收,未经评估验收或评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

  (二)开学当日

  9、错时错峰报到。各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开学时间安排,分学段、分年级错时错峰安排学生返校报到。报到当天,对入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仅限新生)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无手机学生由监护人提供),检测体温,有异常的一律暂缓返校,或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返校。

  10、上好开学第一课。将疫情防控相关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开学第一课内容,全面普及科学防范知识,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防控方式,提高防范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对因疫情产生的学习焦虑、健康焦虑及其他心理问题,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未能如期复学的学生及家长,加大心理疏导和关怀力度,确保学生心身健康。

  (三)开学后

  1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外来人员确需进校的必须实名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教学期间,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执行师生员工离怀报备、审批制度。

  12、严格人员健康监测。从开学当天起,全面落实晨午检制度和寄宿学生晚检制度,每日登记缺课缺勤情况,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处置。患病学生痊愈、隔离期满或经医院检查确认无病毒感染的学生,须由就诊医院开具复课证明,经校(园)卫生室(保健室)查验确认后方可返校(园)上课。

  13、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学校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县(市、区)范围内未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戴口罩,运动时不戴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加强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并报告学校,不带病工作、上学。

  14、加强场所环境消杀。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增加对教室、宿舍、食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和水龙头、灯开关、门把手、楼梯扶手、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和通风换气。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

  15、严控聚集性活动。在本轮疫情未结束前,严格实行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划区域划片网络化管理,防止学生课间活动、就餐等聚集、扎堆。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如确需举办,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16、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切实加强食品采购、存储、加工、供应、留样等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严禁采购使用进口生鲜海产品及进口冷链食品,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食品。合理安排师生错时错峰用餐,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餐厅有限的学校要实行分餐到班级、班级再分餐到个人的二级分餐模式。加强对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保障饮水安全。

  17、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校和宿管员要监督、指导、提醒学生做好寝室防控工作。要求学生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衣被勤洗勤晒;进入寝室前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不串寝、不合睡,不邀请非寄宿学生或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尽量减少同一寝室就寝学生人数。宿舍楼栋实行24小时值班、封闭管理和体温晨晚检制度。宿舍每天通风至少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进行一次清扫、消毒。

  18、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治知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19、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形势研判,建立健全反应灵敏、行动迅速的学校疫情监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果断处置,既避免反应迟钝,又避免反应过度。要根据当地疾控部门发布的信息,及时做好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师生员工的排查工作,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教育主管部门、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20、规范高效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对校内发热人员和突发疫情,要严格按照市委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的《关于明确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发热人员处置流程的通知》(怀防控发〔20xx〕215号)要求,及时、规范、高效处置,确保不出现聚集性疫情。一旦发生校园疫情,必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逐级上报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隔离、流调、处置等相关工作。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省中小学(含市县属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秋季如期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省级统筹、地市组织、县级实施、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校秋季开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坚持灾后重建、疫情防控、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宣传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一地一策、一校一案,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分区域、分学校、分学段制定差异化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确保全省中小学学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研判开学时间

  按照教育部要求,中高风险地区学校暂缓开学、学生暂缓返校。各地要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坚持把全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返校;学校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能返校;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返校。要确保医院和学校联防联控,每所拟开学的学校,都要由一所属地医院进驻,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应急处置。按照“市定省批”的原则,各地开学时间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开学。尚未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的地市,要抓紧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新生入学注册,确保秋季正常开学。

  针对受灾学校,各地要加快改造和修缮,及时维修补充课桌凳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要联合当地住建、卫生、安全等部门,对受灾学校进行评估,确定校园无安全隐患的,方可正常开学。受灾严重,经评估达不到开学条件的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谋划、优先安排、优先投入、优先落实,“一校一策”制定专门工作方案,通过合并安置、就近分流、临时周转等方式,确保受灾学校学生与其他学校学生同步开学,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学生入学安置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做好入学入校各项准备工作

  1、科学制定开学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的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最新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和我省有关要求,“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并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同意后实施。对不能正常开学的地市,要提前做好网上教学方案,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现“停课不停学”。

  2、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开学前对校园环境开展一次全面整治,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和开学准备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3、错时错峰安排返校。开学前,全面掌握前14天师生行踪和健康状况,在安全可控的情况下,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的要求,合理确定师生返校批次和时间间隔。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缓返校。原则上,高三、初三的学生先返校开学,幼儿园最后开学。

  4、精心组织开学前“线上家长会”。在明确开学时间后,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各校和班主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面向班级学生和家长召开一次“线上家长会”,将本地疫情防控形势、防疫知识、本校防控措施、教学计划安排等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宣讲,增强其对入学后学校疫情防控的信心,引导其了解并遵守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

  5、认真上好入学后“开学第一课”。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充分利用省教育厅统一提供的“开学第一课”视频资料及其他相关教学资源,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用开学一天时间上好“开学第一课”。要聚焦“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主题,深入挖掘抢险救灾和疫情防控中的典型事迹、人物,凸显“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众志成城,不怕艰险”的拼搏精神,“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民族情怀。

  6、高度重视师生心理疏导。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灾情和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返校开学后第一时间开设心理专题讲座,指导各年级、班级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构建起“家长、班级、年级、学校”四级联动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通过班会活动、课堂观察、谈话、问卷等渠道全面了解学生身心状况,准确把握学生心理需求。以班级为单位开展重大危机事件下心理调节活动主题班会,对因灾因疫导致不良心理状况的学生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残疾、单亲等困境学生给予重点关爱,最大限度降低疫情灾情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造成的冲击。

  (三)提前做好网上教学筹备工作

  1、提前开展教师网上教学培训。各地要于8月25日前,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对拟参与网上授课和在线辅导的教师进行一次系统培训,指导教师进一步掌握网络教学的技术要求和基本规律,熟练利用教学平台和公共交流工具,科学开展教学组织、直播授课和在线辅导。要求同一学校尽可能选用统一的直播教学和在线交流工具,减少家长和学生需安装多个APP、上不同课反复切换APP的烦恼。

  2、多种模式开展网上教学。一是搭建在线直播课堂。依托各地遴选的直播平台,组织本地学校开设直播课堂,进行线上授课。二是开展在线点播教学。组织学生根据教学进度和本人需求,综合利用“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市县两级教育服务平台优质资源在线自主学习。同时,针对高中阶段新老教材交替问题,委托省内名校录制高中同步课程,提供给相关地市使用,并在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提供访问端口。三是组织线上辅导答疑。各地各校组织在线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微信群、QQ群、钉钉、腾讯会议等免费在线交流方式,组织教师进行在线答疑辅导,跟踪学习成效。四是要建立线上班会、线上家长会的工作机制,加强家校互动,引导家长做好学生管理和辅导,科学、适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和锻炼,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家校协同育人,营造良好学习交流环境。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班主任要和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动员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和卫健疾控部门开展的各项调查摸底工作,配合老师帮助学生在家做好学习安排。教师要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钻研探索“互联网+”教学方法和远程教学管理方法,创新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家长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及时向学生传达党和政府防控疫情的有力举措和周密方案,增强自我防病意识和疫情防控信心,做到科学防控疫情。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和省教育厅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领导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学校全面落实学生秋季开学的各项防控措施和准备工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

  (二)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新华书店科学统筹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一校一案”,优化细化教科书配送、发放工作措施和流程,严密做好各环节的消毒和防护工作,落实“一人一袋”,安全有序做好秋季中小学教科书供应保障工作,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到校率、到生率均实现100%,完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

  (三)校内校外统筹做好“五项管理”和“双减”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能够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实现自我的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学校要做好作业统筹管理,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引导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加强课外读物管理,确保符合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大力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要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及课间活动时间,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加快推动我省“双减”工作落地落实,各地各校要制订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8

  为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的重要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安全为底线,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策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切断病毒传播链条,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教育主阵地,确保校园一方净土。

  二、基本原则

  (一)防控原则。坚持健康第一、安全至上,落实“四早”、重点管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人物同防、多病共防。

  (二)开学原则。坚持全面评估、确保安全,一院一校、一院多校、一地一策、一校一案,分类施策、市定省批。

  (三)安全原则。学校仍属中高风险区的不得开学,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开学,不能满足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没有落实“一院一校、一院多校”协作机制的不得开学,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且没有开展应急演练的不得开学,防疫物资储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灾后校舍安全没有保证的不得开学。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应急机制

  1、健全指挥体系。强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工作职能,明确责任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多校区办学的须明确校区防控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署调度,简化工作程序,及时上传下达,确保防控体系扁平化、快节奏、高效率。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强化阵地意识,做到严防死守,一把手坚持在班在岗、靠前指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完善应急预案。优化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机构职责、监测预警、处置流程、条件保障和责任人。开学前在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控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确保一旦出现突发问题第一时间快速、有效、科学处置。

  3、强化联防联控。落实学校与卫健部门、疾控、医院等单位“点对点、人对人”协作机制;坚持“一院一校、一院多校”,确保每所学校有一家医院对口指导,规模较大医院可同时指导多所学校;所有学校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服从所在地统一指挥和调度,与属地社区、医疗机构等部门加强对接。校内各部门之间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校内“小网格”管理,强化协同联动。

  (二)精准摸排信息

  1、做好回溯排查。严格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要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以学校为单位、高等学校以院系为单位,全面摸排师生员工行踪和身体健康情况,精准掌握开学前14天旅居史、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重点关注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的`师生、家乡在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师生以及家庭成员有从事冷链物流和进出口贸易的师生,“一人一档”建立健全健康档案。

  2、做好跟踪监测。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豫的师生,要求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备,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属地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流调隔离等工作。对排查情况异常师生,坚持逢“阳”必报、接报即查、应隔尽隔,持续关注疑似感染、无症状感染和确诊、密接隔离师生的身心状况,跟进掌握治疗康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主动应对。

  3、做好灾区安全信息摸排。以“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为排查目标,重点对受灾学校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馆、浴室、会议中心、报告厅、宾馆、道路、围墙、厕所等基础设施和水、电、气、暖、网、教学实验设备等设施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经科学评估、综合研判断达到开学条件后方能组织开学。

  (三)严格校园管控

  1、聚焦重点群体。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管控学校校门,重点做好留校师生、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在外实习实训师生和后勤服务人员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对快递员、保洁员、保安、食堂工作人员等涉校流动人员的管控,做好核酸检测、卫生防疫,严禁一人多岗、多地兼职,落实全链条闭环管理要求。

  2、紧盯关键场所。强化校园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化整为零,缩小网格单元,细化明确每个楼层、教室、宿舍等网格负责人及职责,做好巡查监督、信息上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运动馆、厕所等关键场所进行清洁通风,对水龙头、电话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关键部位增加消杀频次。

  3、严控人员聚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人数和时长,做好场地清洁和消杀通风。疫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之前,不安排新的实习实训活动。停止一切校内外培训活动和托管服务,严禁组织集中补课、考试、返校等活动。

  4、严格后勤管理。全面整治校园环境,严格执行《河南省学校传染病防控消毒指南》,对校园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清洁消杀,对学校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方面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要求快递外卖不进门、运输车辆不进校,对物流行业人员、物品、车辆严格检测,做好消毒处置。做好学校开学前食堂设施设备全面检查、清洁消杀,对二次供水和井水由专业机构进行水质检测,按要求实施处理。对校车、班车进行经常性清洁消杀和通风换气。

  (四)加快疫苗接种

  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多渠道、多形式做好沟通告知、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家长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和理解,引导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努力做到“应接尽接”。按照“属地管理、就近方便、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当地疫苗接种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分年龄段组织落实好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筑牢校园防疫屏障。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多方责任。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压紧压实当地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教育卫生等部门管理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学生个人健康管理责任,全力构筑校园疫情防控严密阵线,持续巩固校园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二)加强队伍保障。加强校医、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志愿者、宣传员等校园防控队伍建设。继续推广聘任“卫生副校长”“健康副校长”等经验做法,多渠道充实校园防控队伍,做好技能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物资保障。强化防疫资金支持,提高使用效益。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公共防控物资储备,配备足够的盥洗设备,在学校内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观察室。提升后勤服务保障水平,满足留校师生在校学习、生活基本需求,并确保校内物价基本平稳。

  (四)强化监督指导。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好学校自查、市县普查、省级抽查,采取联合督导、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防控机制建设、力量配备、措施完善、开学准备等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人,坚决防止浮于表面、推诿扯皮、政策空转等现象的发生。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9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新冠肺炎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维护园区的公共利益和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公共卫生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落实各项应急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主要职责及人员分配:

  1、协调防控。指挥、协调老年大学的疾防工作,指导检查消毒、疾病监测、及时和上级疾控中心联络等。(xxx、牵头,胡静配合)

  2、监督检查。检查与督导,了解疫情工作人员、学员的动向,严格控制出入各类人员。(胡静牵头,xxx、配合)

  3、后勤保障。及时购买防控重要物资,保障学校教职工与师生人身安全;建立卫生消杀防护工作台账,保证每天至少两次的消毒工作,不留卫生死角,确保安全的工作学习环境。(林丽牵头,蔡开碧配合)

  二、日常工作措施

  (一)上传下达,及时沟通,按照上级单位相关指示,及时上报情况,并落实相关防控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师生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三)落实“三勤”(勤洗手、勤通风、勤锻炼),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四)师生教职工进入学校前自觉测量体温,并做好登记。

  (五)应急药品、应急物资(体温表、消毒器具、消毒药品、防护用具、隔离室)准备齐全,随时调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设在男更衣室。

  三、应急措施

  (一)学校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或者有过密切接触史,应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负责人,不得带病上课、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学校上课、上班。

  (二)学员或者教职工在学校内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及时向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逐级上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要求感染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留置观察隔离室休息,并由学校值班领导立即通知相关医院,需转院治疗的立即转疫情定点医院。学员出现感染病症,办公室老师应立即通知其家长或家属,由家长(家属)陪同去医院,家长(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办公室老师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教职工出现感染症状,值班领导立即通知其家属,家属不能到校的由学校配专人护送去医院(护送人员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三)在学校内发现有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员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到现场指挥,在第一时间内利用留置观察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拨打“120”电话,送定点医院诊治。

  (四)学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所在办公室或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感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员、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学员、同事前往探望。

  (六)学校师生教职工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立即上报教育局、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七)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出现烈性传染,立即请示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停课停工,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具体做法: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教室或办公室,暂停学校一切活动。停止学校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学校安排专门人员对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调查,对患者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学校领导发现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信念。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10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

  春夏季节是手足口病的高发期,手足口病是肠道病毒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之一,多发生于5岁以下的婴幼儿,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炎等致命性并发症,该病一年四季都可发生,常见于4-9月份。近期,我县也出现个别散在病例,为此,我园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ev71病毒传播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即成立了预防手足口病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隆尧县卫生局、隆尧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园启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上、分级控制、及时处置、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强化“班级与个人相结合、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处置原则,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蔓延。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手足口病预防工作领导机构

  略

  三、开展健康教育,增强学生和家长传染病防治知识

  1、在各班开展饭前便后洗手、促进房间通风等相关内容的健康教育。

  2、印刷相关宣传品,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倡导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通过《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建议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到拥挤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机会,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及时到医院就诊。平时还可以口服一些抗病毒的中草药如板兰根、大清叶、双黄连等。

  4、教育学生加强营养,注意膳食合理搭配,保证休息时间,增强自身的.免疫力。

  四、加强幼儿园卫生管理,做好晨检及消毒隔离工作

  1、加强幼儿园日常卫生管理,及时发现和隔离患者是预防和防止流行的主要措施。落实每天的晨检工作,发现有发热、皮疹的学生,老师要第一时间上报到园长,张连珍园长上报到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和校区,同时要立即要求家长带其去医院就诊,直至病愈方可返园。

  2、幼儿园每日对各班级进行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同时做好食堂、卫生间等的消毒处理。保持教室和寝室等活动场所通风换气。如发现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有发热伴皮疹的,应立即暂停工作,及时就诊。

  五、疫情应急处理措施

  1、发现病人后的措施。病人及时隔离治疗,对与病人接触污染过的毛巾、水杯、玩具、食具、便器、等物品要予以消毒。对病人的鼻咽分泌物、粪便也应消毒。落实晨检,对密切接触者加强医学观察,注意观察密切接触者有无发热、皮疹等情况。减少与其他班级并班,集会或集体活动。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保持室内空气新鲜等。

  2、病情确诊后,学生进行融离治疗,愈后再返园,其所在的班级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进入医学观察期10天,并进行全面消毒,所使用过的学习物品等也要彻底进行消毒(消毒——清洁——消毒),以防传染给别的学生,另外,给每位学生口服抗病毒的中草药板兰根预防。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1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面从严从紧从细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加强我市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压紧四方责任,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和多病共防,按照“四早”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师生员工核酸检测,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方案,科学、稳妥、高效处置校园涉疫情况。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疫情在校园扩散,严防校园疫情外溢。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白名单”管理

  各学校建立“白名单”。建立分别以班级、年级、部门、教职工家属、第三方特殊作业人员等为单元的白名单,落实防控措施。各学校摸清校内所有人员(含保安、保洁、食堂员工、校内家属等)、第三方作业人员底数,不漏一人。入校人员实施“白名单”管理,“白名单”外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学校。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

  1.师生员工加强健康自查。教职员工入校前做好健康自查,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凡是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报告病因等真实信息。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且发热等症状消失后可返校。

  2.严格落实“早检、午(晚)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各高校、寄宿制学校应于每日上、下午第一节课前,晚自习后,在教室、图书馆、宿舍等门口等进行体温检测。

  3.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高校师生在本校的健康申报系统上报)上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日通报未按要求上报的学校。

  4.加强师生员工的因病缺勤管理。落实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

  (三)家校协同防控

  健全家校协同防控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全员参与,各学校对师生员工及家长持续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多形式面向师生和家长开展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多形式引导家长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严格开展健康监测,教育孩子做好个人防护,凝聚防控合力,“一日常规”做到人手一册,确保应知应会,共同筑牢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防线。鼓励家庭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盒,家庭共同居住人有发热等症状时可及时检测。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家长“风险事项”向学校报告制度,家长从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内有本土病例地级以上市返深时,须按照防疫要求做好本人健康管理,还应及时告知孩子班主任。孩子共同居住人粤康码出现红黄码,或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时,参照上述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市外在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内本土病例的地级以上市的师生,暂不返校(具体地市,另行通知)。

  (四)开展校园核酸及抗原检测

  各区成立师生员工核酸检测专班,统筹安排校内核酸检测工作,提供返校后每日每校送检上门服务,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内完成每周三检(周一、周三、周五),不漏一人。后勤、食堂、保安、保洁等岗位人员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来自防范区的人员落实每日一检,防范区内的学校所有师生员工落实每日一检。各学校储备一定量的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有发热等十大症状等人员开展检测。

  (五)大力推进疫苗接种

  各学校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服务和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下,大力推进3-11岁学生第二针剂新冠疫苗接种、全市教职员工、60岁以上退休人员及高校学生加强针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实现到点即接、应接尽接。各学校登录“深圳市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在健康数据系统中查看本校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主动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安排专场接种,积极引导未接种疫苗的师生员工尽快完成接种。

  (六)加强校门管理

  1.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员工进入校门须佩戴口罩,核验粤康码、身份信息等,并检测体温。居住在校外的教职员工上下班严格实行“两点一线”,进入校园须凭核酸阴性证明、粤康码绿码、查验行程卡入校。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校园封闭管理要求及入校核验核酸检测、行程码信息等。保安要做好个人防护,穿着“三件套”(口罩、面屏、手套)上岗。

  2.加强各类外来人员管理。外来(访客)人员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入校时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登记后可入校;外来(作业)人员,“白名单”人员或经批准人员,入校出示核酸阴性结果、粤康码绿码和行程卡(行程卡市外地区标记不得进入),测量体温等可入校;外来(医疗服务、课后服务)人员严格落实亮码、测温、查核酸、戴口罩、登记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证明进校。

  3.各中小学幼儿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不同年级错峰到校、错峰放学。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时,不能进入校园。学校应合理划分缓冲区域,避免家长聚集,家长全程佩戴口罩。学校应教育引导学生在上下学路途中做好健康防护,避免人员聚集,尽可能做到学校、家庭往来“两点一线”。

  (七)加强进校物品管理

  食材类物品设定固定收货区,送货人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送货人卸货,将货物放置指定区域,学校固定专人负责,收货期间着防护“五件套”(医用口罩、面屏、手套、防护帽、隔离衣),货物分层摆放,严格落实外包装消毒措施(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快递、包裹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学校门岗围墙内外指定区域,分别设置快递包裹专用架,分层整齐摆放,门岗保安人员签收后按规范消毒(消毒剂使用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时间为30分钟),消毒后静置30分钟,再中转至围墙内快递包裹专用架,并建立详细登记台账(包括快递来源地址、收件人、签收人及中转人、消毒人、消毒时间、消毒方式等)。加强进口(入境)物品管理,师生确需购买境外物品的,按照“谁的物品谁负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深圳市校园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进行管理。

  (八)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整治,各学校定期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高发季节各学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开展,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彻底清理校园红线内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疏通排水沟渠,消除蚊虫孳生地,全面杀灭有害生物,消除鼠、蚊、蝇、蟑“四害”危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做好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手足口病、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登革热等春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和处置工作。

  (九)加强校内活动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减少校园聚集性活动,所有聚集性活动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落实戴口罩、隔位坐制度。举办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活动期间落实“体温必测、口罩必戴、场所必消、突发必处”,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高校户外运动设施可开放,错峰错时安排,避免聚集。各学校避免师生员工非必要的校际、校区流动和大型聚集性活动、赛事等。

  (十)加强校内餐饮管理

  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尽量避免人员聚集,餐厅餐椅张贴间隔就坐提示,设置隔离挡板,做好餐具消毒。进入食堂前洗手消毒,在食堂就餐排队保持一米距离。学生在班级等区域就餐的学校(幼儿园)应尽可能采取分批次、错时、隔位、不同区域分散用餐。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材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入校严格按照外来“作业人员”要求标准进校。

  (十一)加强卫生宣传教育

  加强学校全员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培训,提升常态化疫情防控能力。开展卫生健康、春季传染病、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学校官方网站、公众号专题宣传、国旗下的讲话、团员、少先队员、志愿者活动、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广播等方式,加大校园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正面舆论引导,倡导科学防控,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外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乘电梯、就医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人员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十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方案,帮助学生做好假期和开学的过渡准备工作,中小学在开学第一天上好心理主题班会课,返校两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各高校、中小学应开足开齐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有效筛查,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行高危预警学生校领导包干责任制。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十三)做好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障

  各学校按要求配备学校疫情防控物资,强化对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设施设备的供应保障,按应急状态2周用量储备消耗类防护用品(如口罩、消杀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帽子、护目镜、防护服等),并保证2周用量储备供货渠道;适量储备体温监测等设施设备。开学前要对体温仪、消毒设备、洗手池、水龙头等设备进行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不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洗手设施、洗手液、皂液器、擦手纸等应配置充足、布局合理。做好相关物资的采购、统计、出入库登记工作。加强酒精等消毒物品的存放和使用管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学校在校门外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区,在校内相对远离学生班级及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隔离室,具备良好通风、采光等条件。一个隔离室不能隔离两个及以上的的患者,避免交叉感染,隔离室不得挪为他用。各高校、高中园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隔离房。

  三、应急处置

  (一)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病例的处置

  1.发热等症状病例。暂停病例入校,到校门外临时观察区,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通知学生家长并引导学生由家长陪同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优先就诊,高校学生和教职工则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学校及时跟踪诊治情况,师生员工发热等症状消失,凭医院排除新冠证明及24小时核酸阴性方可返校。

  2.可疑病例。校医开展问询查看,并指导学生使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结果为阴性,从问询辨别仍有众多可疑点(如家长曾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家长曾为密接、粤康码出现红黄码等),立即引导可疑病例到隔离留观室进行留观,报告社区三人组、辖区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由卫生健康部门安排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采取优先就诊、优先采样、优先检测,进一步排查诊治,原则上检测机构收到新冠病毒核酸样本6个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可疑病例检测未出结果前,学校正常开展教学活动。

  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则按普通发热病例处置。如可疑病例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学校要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二)在校内发现发热病例的处置

  1.热等症状病例。在校医的指导下,使用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盒检测,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参照入校检查时发现的普通发热病例处置措施进行处置。

  2.可疑病例。在入校检查时发现的可疑病例处置措施基础上,同班级的'师生和有接触的师生员工立即脱离可能的感染场所,做好个人防护和必要的消毒措施后,有序转移至另一间通风、清洁教室继续上课,原则上留在新教室,避免与其他师生员工交叉接触。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刻对原教室进行清洁消毒。

  中小学幼儿园可疑病例可同时开展新冠抗原和核酸检测,学生放学前可出具结果,学校要将检测结果告知家长,加强与家长沟通,减少恐慌;

  如学生放学后方能出具核酸检测结果的,学校可根据抗原检测结果判定是否延迟放学。抗原阳性时可参照阳性病例的管理启动应急响应与管控,抗原阴性时学生可先放学回家,并由学校如实妥善告知家长,加强居家防护和学生家庭管理,避免外出,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放学回家后,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由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第二天正常返校开展教学活动。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学校第一时间通知同班级学生的家长及相关密接人员,并要求其在原地(家)等候,暂不返校,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工作。

  (三)如可疑病例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并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校园全封闭管理,人员只进不出。

  2.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专班)立即落实工作部署,明确应急处置负责人并向区域应急处置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病例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疫情处置工作。

  3.协助和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核酸采样、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排查等。严格执行密接、次密接人员管控措施,按照疾控机构的要求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场所布置,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和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全校须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具体检测次数根据卫健、疾控部门确定的频次执行。如涉及多个校区或交流密切的其它学校,视疫情影响程度及防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4.有储备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的学校在发生疫情后应向有涉疫风险的师生、后勤保障人员派发快速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校医指导下开展自检。若检测结果为阳性,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及疾控机构复核。

  5.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校内封控区和管控区的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宿舍)、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

  6.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办公室等疫点及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7.做好宣传和心理疏导工作。学校通过微信、QQ群等,密切家校沟通合作,做好正面引导,有针对性的开展人文关怀、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稳定家长和师生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8.学校安排好集中医学观察期间隔离观察人员的线上教学安排、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

  (四)学校出现密接个案应急处置

  学校应准备好“白名单”,一旦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密切接触者,学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给疾控现场流调人员。密切接触者所涉班级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按要求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全员阴性后即可复课。校内人员中不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者可利用新冠抗原检测盒检测排查。

  (五)学校出现重点人群个案应急处置

  一旦在校内师生员工中出现重点人群,学校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人员暂不返校,向所在社区如实报告,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属于疫情处置应急排查对象的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待感染风险解除后方可返校。健康码被赋红、黄码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六)做好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

  一旦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人员只进不出,立即暂停线下教学,有序开展线上教学。配合疾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学校提供“白名单”及来访人员名单等相关资料,供疾控现场流调人员甄别密接、次密接和重点人群。按照疾控要求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七)“高风险地区”“三区”教育教学活动处置

  1.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

  2.封控、管控区域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全部暂停线下教学,居家开展线上教学。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普通高校、中职学校、高三年级等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在校内实施全封闭管理;如不具备封闭式管理条件(如宿舍内没有单独卫生间、浴室等),按疾控部门要求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管理,或尽量减少宿舍同住人员数量,降低封闭管理人员密度。

  3.防范区域学校严格管控措施。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托育机构)线下教学安排由属地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托管机构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学校严格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要求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校内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禁举办跨校和大型聚集性活动,并暂停堂食;学生在日常教学活动中(体育课除外)需佩戴好口罩。

  4.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另有要求的,按照属地要求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压实“四方责任”,不断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织密织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防控工作网络,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对于各区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落实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问题或聚集性师生感染的,坚决严肃追责问责。

  (二)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领导挂点包片制度,举一反三,持续反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自查。针对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目录,逐一对照限期整改。

  (三)及时报告涉疫情况信息。各学校出现可疑或感染病例,应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告。属地有关部门接到学校报告后,应及时沟通核实,在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市校园疫情防控专班、卫生健康部门及同级政府,直至省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省教育厅)。涉疫学校每天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每日报告市教育行政部门。

  (四)强化应急演练。

  各学校每月开展校园疫情防控演练,协调社区、属地卫健部门、疾控机构等协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疫情,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师生员工隔离管控、流调转运、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健康监测、后勤保障等应急措施,短时间有效遏制疫情传播蔓延。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12

  目前已进入春季呼吸道等传染病高发季节,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流行因素不断增加,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同时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全省手足口病例报告数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20xx年1至4月份我区也较去年同期明显增加。为切实加强我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控制疫情的扩散和传播,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目标: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策略,做好手足口病等春季主要传染病防控防控工作,预防人禽流感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止流感、流腮流行,控制麻疹、流脑等传染病的发病。

  (二)原则:突出重点、健全制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分级负责、规范措施、协调配合、加强监测、注重预警。

  二、组织领导

  xxx区卫生局组织成立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机构职责

  (一)区卫生局: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分析本地传染病流行态势,加强与教育等部门的合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周密部署,切实加强流感(包括甲流)、流脑、麻疹、流腮和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学校等人群集中场所传染病防控工作,履行晨检和发热报告制度,规范传染病报告程序;进一步加强防控工作督导与检查,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和处理。要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疫情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

  要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组织做好甲流、流脑、手足口病、麻疹、流腮等春季传染病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积极与教育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中小学生、农民工、服务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危害的认识,树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自我防护意识,科学指导群众进行疫苗预防接种。

  (二)疾控机构:区疾控中心要高度重视甲流、手足口病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及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疫情监测与及时报告工作;同时要主动开展疫情搜索,掌握疫情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提高疫情报告质量;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积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三)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做好门诊预检分诊,提高门诊质量,及时、准确报告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要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医疗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哨点医院要按要求采集标本送检;要认真做好病人消毒、隔离治疗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意识,防止院内感染发生。

  四、工作内容

  (一)疫情报告

  提高发现手足口病、人禽流感、流感、麻疹、流脑等呼吸道传染病病例的能力,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切实做到“早发现”,为尽早和有效控制疾病传播提供基础和保障。

  1、手足口病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规范手足口病诊断和报告,手足口病病例网络报告前必须经过院内专家组会诊,重症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会诊。

  2、人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按照卫生部《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病例的'甄别和报告,医疗机构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由院内专家组在12小时内进行会诊,对无法排除人禽流感、SARS等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电话报告区卫生局应急办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市级专家组会诊后根据有关要求逐级报告。

  3、流感

  各级医疗机构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现流感样病例或暴发疫情,应当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进行报告。

  4、麻疹

  各级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麻疹监测,发现麻疹疑似病例,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x市麻疹监测方案要求,作好网络直报,并做好疑似病例确诊后的订正报告。同时做好采样送检工作。

  5、流脑

  各级医疗机构,尤其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内科和儿科等科室在诊疗中发现流脑病例应当按照《x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网络直报,并及时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甄别和诊断,同时采集淤斑、血或脑脊液进行涂片和细菌培养,对确诊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应当及时上网进行订正报告。

  (二)疫情监测

  做好流感和手足口病监测工作。x市卫生局确定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国家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市疾控中心作为国家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各相关医疗单位配合做好流感样病例的采样和检测工作。

  20xx年起,我区要开展手足口病病原学监测工作。要求每月最少采集5例首次就诊的普通手足口病病例标本;当月全区病例总数少于5例时,全部采样。所有报告的重症和死亡病例均需采样。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针对重症病例或聚集性病例开展及时细致的流行病学调查,并开展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对疫情变化做出科学预警。对病例集中的集体单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医疗救治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x省手足口病医疗救治方案》、《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xx年版)》要求,有效实施救治。一旦发现重症病例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时护送转至市级以上定点医院,不得延误,暂时不宜转院的要积极开展救治,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

  (四)疫情处置

  一旦发生手足口病疫情,卫生等各有关部门应迅速反应,及时做好医疗救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蔓延,防止和减少因并发症造成的死亡。

  1、常态情况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重症病例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卫生应急小分队,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随时掌握并报告病例变化,指导医疗机构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预警状态下,根据预警等级开展相应的调查处置。

  2、严格管理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对重症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必要时依据相关规定关闭病例所在学校、托幼机构及其他幼儿聚集场所,保护易感儿童。

  3、医疗机构要按照《x省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诊疗处置意见》,积极救治病人。同时,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和标本采集工作。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工作,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发热与疱疹病例专门诊室。加强医院产科、儿科病房的消毒,防止新生儿、婴幼儿院内感染而导致严重后果。

  4、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按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预防手足口病(EV71感染)常用消毒方法》,对患者的粪便、呼吸道分泌物及可能受到污染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同时,加强医院消毒和污物处理,杜绝院内感染。

  (五)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疾病特点和现场情况,决定是否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如需要在学校、建筑工地等人员数量较大的范围内采取预防性服药或应急接种,应当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上报本级人民政府,经批准后,根据《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方可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密切注意观察措施的效果及其他反应发生的情况并及时处理。

  (六)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

  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x市学校传染病报告暂行规定》,严格学校传染病疫情责任人和晨检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要按要求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督导和评估

  (一)区卫生局按照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和计划,根据阶段性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各类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与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督促其进行整改。对防治措施落实不力、出现明显疏漏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出严肃处理。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加强对机构内春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自查工作。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手足口病等春季传染病监测和报告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加强质量控制和考核,并对监测结果和防治措施效果进行评估。

  (三)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传染病重点防治阶段结束后,应当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并将防治工作总结报告区卫生行政部。

  进口物品防控工作方案 篇13

  为全面做好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方针,以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为重点,兼顾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管理等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全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总目标: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力保不发生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

  (一)免疫工作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证持有率、防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

  (二)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性病性猪蓝耳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按时完成省、市县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

  (四)病死及死因不明畜禽规范处理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春防工作从3月18日开始,到5月5日结束,秋冬防工作从9月1日至10月31日,集中开展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统一实施集中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督、兽药监管和督导检查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集中培训。全镇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员会,制定实施方案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培训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饲养场防疫员。

  (二)集中免疫。集中开展强制免疫行动。规模饲养场:在村级防疫员的指导下,按照免疫方案和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要组织集中免疫,逐村逐组逐户开展免疫,对新补栏的畜禽要及时补免。认真建立免疫档案,做到规模场有免疫记录,散养户有免疫卡,免疫家畜加施二维码标识,免疫档案(记录、卡)与标识相符。

  (三)督查验收(春防督查时间:5月2日至5月5日,秋冬防督查时间:11月1日至11月5日)。一是坚持一线督查。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定期进行通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猪瘟免疫进度、疫苗与牲畜耳标使用数量、防控资金到位等情况实行通报制度。三是组织检查验收。春防结束后,镇要认真开展春防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自查或互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复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进行检查验收,并将验收检查情况通报全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组织不力、免疫任务未按时完成、监测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障防疫行动所需经费。镇政府及时落实防疫经费,保证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监督管理等具体措施的'落实。

  (三)加强督查,确保春防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要积极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和检查,建立重大动物疫病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及时、客观地对村级防控工作进行评价。集中免疫期间,镇动防办要实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村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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