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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时间:2022-04-15 08:19:3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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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如果我们学会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能更好的完成工作方案。在决定做某个项目时,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那么如何把工作方案做到重点突出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1

  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4月8日《关于做好开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部署,结合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教职员工错峰返校工作方案。

  一、返校条件

  根据当前教职员工所处地域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分为暂不返校、暂缓返校、正常返校三大类。

  (一)第一类:暂不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不返校:

  1.返校前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教职员工。

  2.身处国(境)外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暂不返校。

  (二)第二类:暂缓返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缓返校:

  1.杭州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或“橙码”的教职员工,一律暂缓返校。待健康码转绿,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2.返校前14天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旅行经历或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浙人员等有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

  3.返校前14天有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过国(境)外人员的教职员工。

  4.返校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症状的教职员工,暂缓返校。暂缓返校期间,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排除新型冠病毒感染并在身体康复后,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三)第三类:正常返校。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人员均可正常返校。

  二、返校安排

  (一)在浙江省域的教职员工(含外籍教师)

  1.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式返校返岗开展工作。

  2.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严控外出,一律暂缓到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参加活动。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浙江省域的,通过钉钉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离浙江省域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则暂缓出省),返杭后经批准,方可正常返校工作。

  (二)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教职员工

  1.在境内、浙江以外地区的符合返校的教职员工应立刻返回工作地,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正常返校工作。

  2.在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返回杭州后接受相关检测,且检测结果正常,满14天后并符合返校条件者,正常返校工作。

  (三)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

  1.在国(境)外的.教职员工暂不返校。若返回国内,应第一时间通过钉钉提交《境外人员回国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境后须遵守出入境的统一规定进行隔离。

  2.在国(境)外的外籍教师暂不返校,学校将根据上级部署另行通知返校时间。

  三、其他事项

  1.返程途中,请各位教职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距离较近的尽量采用私家车方式;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请立即与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视病情及时就医。

  2.继续做好全体教职员工健康状况排摸,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填写《个人健康报告表》,严格配合所在二级单位执行“日报告”制度,不得瞒报个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及工作地点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须承担法律责任。

  3.二级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宣教培训和身心健康教育,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干预,组织好教职员工疫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做好开学返校各项准备工作。

  4.二级单位要做好返校教职员工体温监测与登记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体温正常、身体无不适者可进校工作;教职员工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和健康状况排查。

  5.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区域和其他人员聚集场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时,均应佩戴口罩。

  6.在校期间,教职员工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报告并联系校卫生所(0571-8507XXXX)。

  7.在疫情未解除前,暂停举办各项线下大型会议、培训和招聘等群体性活动,改用钉钉视频会议、视频培训、视频面试等方式进行,不得举办聚集性大型活动。停止不必要的出差活动,若确需到浙江省域外出差的,严格履行出差审批手续(出差期间,确保接触的人无流行病学史,无发热、干咳、腹泻或呼吸道等症状,否者暂缓出差。),出差返校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出差结果。

  8.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报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同意,经教师工作组审核。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9.对目前还在国(境)外等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二级单位要重点排查,关心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建立一对一结对服务制度,专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他们的近况。

  10.根据疫情变化,如上级或属地出台新的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学校依据最新规定执行。

  教师错峰返校工作方案2

  一、基本原则

  1.回校要审批,首批回校人员的隔离由学校指派人员负责管理。

  2.第一批人员隔离结束,要服务并管理后续到位的教职工,建立“人盯人”的管理与服务制度,责任连带。

  3.建立完善的.防疫与救急机制,确保校园平安。

  二、主要工作流程

  (一)首批教职工回校隔离

  1.首批回校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校区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张继军书记负责审批,并发放同意回校通知书(附编号)。

  2.回校人员必须在家期间身体无异常,并有充分的把握自己不是“密切接触者”。

  3.回校人员凭通知书,原则上要自带体温计、口罩(因目前学校物资紧张,尽可能自备),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回校。由学校安排固定地点隔离,并配齐必要的隔离医用物品(口罩、消毒药水、温度计等)。

  4.隔离期间由学校安排专人送餐,送餐至门口后敲门并由总台电话告知,不与送餐人直接接触。餐费同步结算或由食堂记账再作“秋后算账”。

  5.原则上隔离时间14天。非疫区回校人员至少在房内隔离7天,7天后即使身体正常,也不能与任何人近距离接触、不得与他人面对面交流,不允许不带口罩离开房间,也不允许离开学校。

  6.隔离期间每天做好体温检测,并作记录。身体发生异常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由学校安排就诊。

  7.学校建立工作台账,对每一个隔离者的实际情况要留痕记录。

  以上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谭畅、张炜、张福健。

  (二)后续隔离人员

  1.审批及进校程序同上,根据疫情态势,在适当的时候,各校区、各部门应当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有组织地安排教师陆续回校或暂停教师回校。

  2.第一批完成隔离人员,即为后续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建立“一对一”的管理和服务关系,为后续隔离人员提供送餐服务,并时刻了解后续隔离人员的状态。若服务或管理出现明显问题,要负“连带责任”。

  3.每天的例行登记表“连带关系人”签字确认,确保隔离工作符合规范,对于被隔离人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也由“连带关系人”帮助协调,对于隔离人及“连带关系人”隔离期间的表现,要反馈到各个校区、部门并纳入日常的工作表现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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