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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2-02-16 16:13:05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招生的工作方案

  具有强导向性是工作方案的特点之一。在计划做某项工作时,领导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招生的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招生的工作方案

  招生的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贯彻落实《市教委关于20xx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xx〕13号)以及《20xx年xx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xx教发【20xx】28号)的具体要求,制定《20xx年汇森中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规范招生原则,在xx区中招办直接领导下,进行自主招生。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区招生。

  3、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学生自愿报名。

  4、坚持择优录取原则,采取综合素质测量、面谈录取方式进行招生。

  三、招生对象具有天津市xx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人数360人

  五、招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上午7:30—12:00

  凡有意报考汇森中学的学生在小学学籍校领取《20xx年xx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表》,按填表说明填写相关内容并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由学籍校审核并在相应位置加盖校章。

  2、报名地点:天津市汇森中学(xx区幸福道27号)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①已填好并盖章的报名表及2份复印件;

  ②五、六年级所有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顺序内容与报名表所填顺序内容一致);

  ③户口簿首页和学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

  1、报名表要求字迹工整,填写内容确保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2、复印材料恕不退还。

  (二)审核

  1、初审:学校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筛选,按照招生计划1:2的比例遴选品学兼优的学生参加面谈。如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1:2的比例,则所有报名学生全部参加面谈。

  2、公布面谈名单:6月23日下午16:00,向各小学反馈参加面谈的学生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3、核发《面谈证》:6月24日下午13:30—16:30,进入面谈的学生携带1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1寸照片、户口簿原件(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携带原籍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务工证明、在本市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报名表所填内容相关资料的原件到学校验证,核准无误后领取《面谈证》。

  (三)面谈

  6月25日下午,参加面谈的学生携带《面谈证》并按《面谈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学校参加面谈。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27日下午14:00,向各小学反馈经过区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关注“天津市汇森中学招生”微信公众平台查看结果。

  (五)交费注册

  6月28日上午9:00–11:00(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六、工作保障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xx区教育局中招办的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招生的工作方案2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xx、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xx小学;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xx小学

  (2)7月2日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19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xxx公室

  联系电话:xxxxx

  招生的工作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凡截止20xx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11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小学应届毕业生。

  (2)各学校招生区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11年7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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