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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读书笔记

时间:2023-03-31 08:23:54 读书笔记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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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的读书笔记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牛虻》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牛虻》的读书笔记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1

  记得第一次读这部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刚从一个学校转学到另一个学校,也第一次认识到有图书馆。那时的自己很羞涩,初来乍到,也是多不习惯。幸得当时的一群小伙伴和几位传道授业解惑的良师,于是开始习惯转学的生活,开始终于从连环画本的小人书开始换成了一大堆的文学作品。好多同学可能都记不住名字了,但还是有那么好些人的音容相貌和脾性会有时想起。感谢那些年的遇见的小伙伴和老师,能与你们结识,在那个地方那个时候,是我一生的幸运。

  遇见这本书也有一个小故事,本来那天是打算去找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记得刚学了一篇讲述保尔柯察金的文章吧,所以就开始想去阅读了,而且那个年纪里,很多小伙伴都读过了,能讲述一大堆的保尔柯察金的事迹,所以,不甘落后的或许是也想被小伙伴羡慕的那种心态,于是就去图书馆找这本书,然后找一圈,最先却被这本书吸引了。坦白说,那时候好奇是因为不认识这个字“虻”,被“Niumang”还是“Niumeng”搞得心痒痒,于是就拿着读了起来。认识这个字后又开始好奇,怎么会有书取这么奇怪的名字。那是20xx年的冬天,冷不冷是记不住了,但记住了那个冬天读了《牛虻》,读了《美国悲剧》,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甚至假装读了一下简版的《二十四史》,现在仍旧感激当年的邓老师,直接把图书馆钥匙给了我,说想读什么书就去找。那个时候同学经常攀比的,就是把借书卡的所有格子填满,然后给同学吹嘘我读了某某书,然后怎样怎样。现在想来,是多么美好的年代啊,可惜太久远的成了过去了。就连当年一起吹嘘的小伙伴好多都各奔了东西,不再联系。

  当时虽说读了这本书,但是到再读之前,却是好多都记不得了。中间这些年被各种升学,各种“3+2”,“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等等已经占据了大部分,虽说后来很多老师,像罗老也给我们说,还是要多读书等等,可惜都没有当年的那种条件和热情了。

  再读,多了些感触。这种感触来源于多重,不太想矫情的讲自己经历了好多,懂得了多少。但是,却真的不再是那个可以肆无忌惮可以无忧无虑的孩子了。亚瑟用了13年的时间变成牛虻,而我们哪怕用着这16年变成了谁了呢?会否记得曾经的梦想和曾经的誓言曾经的山盟海誓,还是否有着挣扎向上奋斗不息的心。

  应该一切都是源于生活的。你活过才能去明白其中的过程,哪怕艰辛哪怕快活。而那一代生活于混乱时代的人可能没有我们今天的安稳,他们会去追求的东西相比较而言会比我们更有挑战性,不能说他们活的更有意义或者更有理想,而是他们的时代不允许他们去过我们这样的`生活,或者说我们也过不了他们同样的遭遇。毕竟每个时代的烙印是不同的,唯一相同的,都是我们会去追求自由追求幸福追求美好,不过是追求的方式不同了罢。

  所以,不太愿意去纠结宗教的问题以及信仰的问题。那个时候的一切都是再之前造成的,我们的今天也是过去成就的一样。能让我纠结的是革命者和红衣主教的纠葛和悲伤的结局,以及主人公与詹玛的爱情纠葛。这些多少年来从不曾改变的东西,情感的错综复杂和缠绵悱恻一直都是心里过不去的坎。有的人会记得,有的人会忘了,或许不爱的人最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或许相爱的人却从此不相往来,或许陌生人成了最后的依靠,或许熟悉的人成了最终的陌生人等等。情感的纠葛才是人一生都摆脱不了的宿命,或许平庸或许出众。耳闻好多名人的轶事,又目染多少身边人的经历,匆匆来又匆匆去。

  到最后,可能,我们都不能静静地读一本书了。只是静静读,内心再不起波澜。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爱尔兰作家伏尼契的小说《牛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回顾牛虻的一生,眼前仿佛有一条波涛汹涌的江流,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返顾地投向大海!从打开小说的第一天起,我便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震惊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扣人心弦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心爱的女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躯体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过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助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一次又一次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学回家的学童一样走到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没有独立精神的人不能称之为人;没有信仰的人也只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脊梁,崇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处在黎明前的`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力量鼓舞人们直面人生,勇敢地承受生活中各种苦难的磨练,也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阅读,依然有着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前端!引领时代!即使相隔百年,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如今,牛虻已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被赋予“完美”,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他的性格是复杂的,他的缺点和优点一样突出。他曾幼稚激进过,像许多年轻人一样,也有忧伤脆弱的一面。对于生父蒙泰里尼主教,他始终处于既爱又恨的矛盾中——无法调和的仇恨,感人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了牛虻的一生,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返顾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3

  在这百般无聊的假期里,书,成了我唯一消遣时间的工具。而《牛虻》这本书给我注入能量,带来了活力。

  《牛虻》是一部描写革命爱情悲剧的书:在神甫的诱骗下,亚瑟(牛虻)忏悔着透露出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暗恋的——人琼玛以为是他告的密打了他耳光,于是他伪装自杀,流浪了13年,改名为牛虻,再次回到意大利,却不幸被捕,但他视死如归,慷慨就义。这时琼玛才知道,他就是亚瑟,但心中的悔恨已无法抹去。

  “真正意义的行动是不应当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牛虻那坚持信仰,宁死不屈的精神,曾极大的`鼓舞了为民族独立人民翻身解放而奋斗的一代又一代革命者。而此时牛虻也使我感受颇深:是什么鼓励着牛虻度过流亡时那如人间地狱般的13年?是信仰!是坚定不移的信仰!也正是这信仰,让牛虻宁死不屈,视死如归,我们虽然生活在和平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牺牲,但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信仰,永远坚持它,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不会击垮,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大

  牛虻,这不朽的形象就如同一盏明灯,永远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4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5

  《牛虻》是最近读的书中最喜欢的一本了,每个字都愿意去读,每段文字读起来都很有感觉,读到后来就会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牛虻对于革命的投入与献身精神已完全超越了死亡,正如书中所言:牛虻放弃了生命,选择了革命。在牛虻被抓入狱之后,无论统领用什么酷刑折磨他,加之他旧病复发,但坚定革命精神帮他战胜了敌人,他始终不会说出半个关于革命、关于同志的字来。面对敌人的疯狂折磨,他则用嘲笑反击,而他的精神也感动了狱卒,他们甚至愿意帮他逃走。执行死刑的时候,行刑队的人都故意把抢打偏,导致牛虻一次又一次的站起来面对枪口,这更加加快了敌人心理防线的崩溃。牛虻在狱中写给琼玛的信中提到: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我党的强大不也是靠着无数牛虻式的英雄先辈用牺牲换来的!自己以前看完一些抗日电影后总是想,如果那个被敌人拷打的是我,我会不会说出党的秘密呢?我能坚守住我秉持的信念吗?

  牛虻最信任、关系密切的并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一个虚假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 而最终蒙太尼里还是选择了虚假的教会,放弃了他亲生儿子的生命,最终牛虻的死也导致了他的精神崩溃而死掉。

  《牛虻》给我们的启示就是:相信并坚持正确的信念,学会坚强,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并向困难发起挑战。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6

  因为牵扯一点宗教的内容,一开始觉得挺晦涩难懂的,甚至一度读不下去,不过隔了一段时间以后又拿起来接着读,竟然很快读完了整本书。

  这本书的讽刺性也真的是挺大的,名字就是一个对男主人公的比喻,像牛氓一样锋利而讽刺人。他一开始也只是一个天真的无忧无虑的少年,经常会同神父讨论问题收获颇多,这些都抵消了家庭给他的不幸。然后某一天他发现自己竟然是自己的母亲和自己最敬爱的神父的儿子的时候,他发了疯,神父是不允许结婚生子的,更何况他们只是私通!这使得主人公从少年蜕变成了牛氓,在遭遇了百般挫折甚至差点没被打死的时候,他都顽强的活了下来,哪怕去马戏团利用自身残疾当小丑供人娱乐来求生!再后来他名气大出,开始和醒悟的青年人一起组织革命,但紧要关头失败了,被捕入狱的他因为以后的伤口复发而晕倒在越狱的途中,最终,当总督千方百计因为害怕这个人的存在而想要除去他的时候,红衣主教蒙太里尼尽管和他相认了,知道他所有的遭遇,但是为了根本不存在的所谓的上帝,他间接杀害了自己的`儿子,最后被良心折磨的自己也发疯而死!所有的一切都是一个极大的悲剧。

  牛氓死了,在给黑暗的社会以重大打击之后,他的同志们将会继续努力,革命终将会爆发,黑暗总是会过去的。牛氓一生传奇顽强而又勇敢的经历真的很令人敬佩!换作是我,可能早已自杀千百次了,致敬!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7

  我是一只牛虻

  幸福欢畅

  无论是活着

  还是已经死亡。

  一个活生生、拼命挣扎的灵魂,被禁锢在那个扭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一切都表现出慈善心肠,去可怜那个穿着小丑服装、挂着铃铛的`躯体,可你难道从未想到过,那个悲惨的灵魂赤裸裸的连块遮羞布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瑟瑟发抖,被耻辱和痛苦所窒息,感到他们的嘲弄像鞭子一样抽打在身上,他们的笑声似滚烫的烙铁烧灼着它赤裸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众人面前是那样可怜无助,四处张望着想找大山帮忙,大山却不肯掩盖在它身上,想向岩石求助,岩石则无心把它遮挡;它羡慕老鼠,因为老鼠可以钻进地洞里躲藏。别忘了,灵魂不会说话,没有声音可以呐喊,只好忍受、忍受,再忍受。

  我知道那是一只被命运抛弃,然后又自己拼命站起来的人,当死亡来临的时候,他从来不增畏惧过。原来一个人真的会因为一件事而彻彻底底得改变,可是那存在于他内心最深处得爱却永远不会变。

  他是一只牛虻,一只悲伤而又快乐的牛虻......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8

  说实话,在刚接触《牛虻》这本书时,我曾将其三次拿起,但都是看到第一章一半的时候没能耐着性子看完……当我第四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

  《牛虻》描写的是19世纪30年代初合1848年革命前夕意大利革命者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所进行的一场斗争。而主人公“牛虻”就是这伟大革命者行列里其中之一,在革命的背景下,一位天真单纯的青年转变成为一名坚强的革命主义战士。

  我这人看书有个毛病,刚拿到的书,以先睹大结局为快。我在看《牛虻》时也不例外。从后往前翻,最后一章的标题叫做《无声的结局》,说的是主人公——牛虻被枪决,临刑前一天写了一封信,并托付一个卫兵一定要将这封信亲自交给他爱的人——琼玛……本来看到这儿,我就应该从这本书的第一页慢慢地品读了,但让我郁闷的是……

  全书分为《人生转折点》、《转变》合《归去》三卷,总共是二十五章。

  在第一卷中,青年亚瑟是比萨神学院是一名学生,与院长蒙太里尼私交甚好,在学院的生活很美好。但美好的事物总是很快消逝,后来,偶遇琼玛,亚瑟落入圈套,被捕入狱。在狱中,亚瑟寻觅机会,逃了出来……

  这就是我前三次为什么看不下去、郁闷的原因——亚瑟是谁?主人公不是牛虻吗?——主人公在你眼前,而自己却找不到。第一卷中,甚至连“牛”都没有!

  到了第二卷,已是十三年后的世界。亚瑟从狱中逃离后,流亡到南美,化名为范里斯.列瓦雷士,牛虻是他的绰号,后来他又回到意大利参加了穆拉多里领导的亚平宁山起义。起义失败后,他又去了法国,他曾在法国报纸上发表了一系列政治性的讽刺文章,名声一时大噪。十三年的流亡生活,让原先健壮的青年亚瑟变成了一位残疾的——跛了一只脚,残了一条手,哦,对了,还有些口吃——革命人士。

  在和琼玛相遇时,原先单纯善良的琼玛已然变成一位美丽动人、却又表情冷漠的波拉太太。可悲的是,两人谁都没有认出对方来。更可悲的是,琼玛因为无意间讲了一个瘸子的笑话,牛虻以为她是在含沙射影地说自己,而生气了。这使得现在脾气本就不好的牛虻,开始写一些抨击蒙太里尼的.文章——尖锐、刻薄。但蒙太里尼的人气很高,这些闲言碎语对于他的威望并不能够成什么伤害。

  牛虻和琼玛相认了,并互相暗生情愫。福祸相依,牛虻生病了。在生病的期间,他将十三年来的生活——那些痛苦的经历告诉了琼玛。病情好转之后,琼玛安排了英国商人贝莱与牛虻见面,而在贝莱的帮助下,牛虻有了自己的。

  看完第二卷的第一章时,我才恍然大悟。哦,原来“牛虻”是亚瑟的绰号。牛虻就是亚瑟,亚瑟就是牛虻。恍然大悟之后,才发现故事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了。

  第三卷,就在出发前夕,牛虻同志很不幸的再次被捕入狱。幸运的是,牛虻的斗志犹存,并不甘于命运,于是采取越狱行动!很抱歉的,这次越狱行动失败了……

  在狱中,蒙太里尼来看望牛虻,不,应该是亚瑟。但显然的是,亚瑟已经成了牛虻,这已经是事实了,不可更改!他们俩的关系破裂了。牛虻对死已经是不再畏惧,而一个人连死都不怕,那他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再被枪决的前一天,他写了一封信……

  故事写完了。已主人公的死亡为结局,似乎是一个悲剧……

  牛虻写的那首诗,没有署名,只是写了一首他和琼玛小时候经常念的一首诗,一首小诗:

  不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牛虻》的读书笔记 篇9

  初识这本书名,是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里看到的。那是保尔念给别人听的,由此,我对这本书有着不同寻常的好奇,也希望在哪里看到这本书。但渐渐淡忘了,这个暑假,我不经意之间,看到了这本书。

  我怀着好奇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一打开,就有一股清人心脾的书香扑面而来。它打动着我,感染着我。文中景色描写极为优美,对人物神态掌握恰当,使人物栩栩如生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并非是这本书最打动我之处,然而这本书最打动我的地方是故事情节。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经历,惊胆战,一次又一次的为他流下泪。

  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泰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

  他的爱是至死不渝的,他终生只爱一人。

  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爱情也从此暗淡下来。

  书的结尾是这样写道“明天日出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我答应过要把这一切都告诉你,所以如果我履行我的诺言,就必须现在动手。但是,话又说回来,你我之间没有必要做过多的解释。我们小时候就不用太多的话语,就总是能互相理解对方的,不是吗?所以,你瞧,我亲爱的,你完全不必为了一记耳光这样的旧事而伤心欲绝。当然,那一次真的打的很重,我知道就因为那一记耳光,你的心也随之碎了。

  牛虻最后在遗书里写下的一段话,至今成为经典:我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重新动用审讯和处决的手段。我知道如果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将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已经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

  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承认了自己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爱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多么感人的爱情,多么悲苦的故事,多么伟大的人物!我们应该去歌颂他,这个坚强而勇敢;睿智而幽默;伟大而无私的英雄!

  信的末尾没有署名,只有一首短暂的小诗。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就这样的一封信,把牛虻的内心淋漓尽致的表达出来了。他伟大,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全部献给了国家。他乐观,笑着看着自己悲惨的人生。他睿智,成为了文学界的一代伟人。就这样,只要是内心燃烧着正义的火花的人都崇拜他,尊敬他。他慢慢的渗入了我的内心,侵入了我的血液,成为了我的榜样。他让我懂得了如何勇敢、如何忍受、如何坚强、如何付出、如何无私……他!犹如一颗行星,闪烁着那样亮的正义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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