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故事新编》有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故事新编》有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
世界上的故事有很多,它可能是天真快乐,也可能是悲伤、痛苦。
鲁迅先生是一名著名的文学家,一生写了很多作品。《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以远古神话为题材的短篇小说。
《起死》这篇文章就像一枚印章一样,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庄子正悠然自得地走在路上,忽然看见了一具白骨。心生怜悯,心一软,找来了司命,复活了那堆白骨,那白骨一根接一根连起来,拼成了一个人,长出了肉,渐渐有了润色。转眼间神奇的变成了一个裸身的汉子,那汉子有点儿不知所措,看到此时狼狈的自己,又看到边上的'庄子,把矛头指向了庄子身上,误会了庄子。而庄子呢,运筹帷幄,好像早有准备,吹起警笛唤来了巡警,上了马扬长而去......
文中的汉子赤身露体向衣冠整齐的庄子要衣服遮盖时,遭到庄子拒绝,并对他大讲“相对主义”哲学:“衣服是可有可无的……”汉子扭住他不放,他摸出警笛吹响唤来巡士驱赶汉子。
他以自己的前后自相矛盾的言行,揭出了他的“唯无是非观”的相对主义哲学的内在矛盾和欺骗性。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人看问题不能太片面了,不要仅仅相信眼睛看到的,还要用心去体会,要从多个角度去思考事情。人不能心胸狭小,要心胸开阔,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包容别人。即使别人做错了,我们也要耐心地去告诉他,这便是为人之道。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2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吧,在故事中,勾践忍辱负重、发奋图强,最终大获全胜,吞并了吴国;而吴王夫差却变成了好色贪财的小人。其实在发生这事之前、之后,我从《东周列国志故事》中了解到:吴王身上其实有许多优点,而越王勾践身上也有不足之处。今天,我要为夫差扳回正名。
话说越王杀了夫差的父亲阖闾,夫差决心要为父亲报仇,命令手下人每天提醒他几回,而且每次问答时,夫差都流着眼泪。这说明夫差很有孝心,他们父子俩的亲情很深;而勾践呢,却并没有。
再说了,勾践小心翼翼、百依百顺地服侍夫差,令夫差感激,所以将越王送回越国,我认为这本没有什么错,因为人之初,性本善嘛,只因夫差他是君王,所以这就算一个大错。其实有一颗懂得感恩的心挺好的。越王勾践没有。夫差待他并不差,甚至算得上很好,他却一心一意地想要灭掉吴国,吴国里越乱他就越开心。表面上装得对吴国很关心,实际上背地里在暗暗思索该如何对付夫差。还有,有一年越国闹饥荒,夫差听了西施的.话,借给越王粮食,第二年,文种还来了粮食,夫差对勾践产生了信任,把还来的种子分发给农民,可都没长出来那些种子是蒸熟后晒干的!这一年,轮到吴国闹饥荒了。越王勾践真是不应该!这样既浪费粮食,还让吴国闹饥荒,不得安宁。
更可恶的是勾践疑心很重:打败吴国后,勾践对以前共患难的人,慢慢地疏远了。范蠡曾告诉文种:勾践能容忍敌人的欺负,却不能容忍有功的大臣。只能和他共患难,不能与他同享福。范蠡和西施隐居,勾践放了心。文种不大信,结果勾践赐他把剑,让文种自杀了。
以上是我的理解,《东周列国志故事》中十分渺小的故事。这本精彩的书中描写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活灵活现的画面,读来十分生动、形象、有趣。我推荐同学们有空也去读一读,你们会立马沉浸在生动的叙述、有趣的故事中的。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3
《故事新编》是鲁迅创作的历史小说集,初读时只觉得是神话故事和民间故事的改编,再读时却又体会出了鲁迅先生的一片赤诚救国之心。
该书主要以神话为题材,以远古为背景,想象丰富。其中收录了作者从1922年至1935年所创作的八篇具有开创意义的小说。其中最好的故事,我觉得莫过于《理水》。
这篇文章掺杂了一点当时文人的自命清高、一点当时百姓的贫苦和一点刘九庵忠诚廉洁、奋斗不息的官场形象,甚至还有鲁迅先生的一点对救国的希冀。
故事的开篇在一个洪水肆虐、百姓贫瘠的国家里,鲁迅先生杜撰了一座文化山。这文化山上的文人学者烦琐无聊的议论,反对救国思想,无能但又全盘否认了救国者的存在,自命清高却又无济于事。他们只靠一个文人的`称号,靠百姓的信仰就可以衣食无忧。大禹来治水时,官吏说:“……况且那些不过是愚民,那喜怒哀乐,也决没有智者所推想的那么精微的……”可什么是愚民?什么又是智者?或许他们口中所谓的智者还远远不如那些“愚民”。大禹成功治水后,这才算是真正完结,可即使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可在人们看不见的黑暗角落,仍会有无数百姓死掉。他们像蝼蚁一样,悄无声息地来,又悄无声息地走……
这本书确实新,不过不仅仅只是新在写作方式和内容上,而是新在思想上。鲁迅先生将故事新编,也希望将那个黑暗的旧社会新编。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4
鲁迅先生在铸剑里塑造了两位有英雄主义气质的人物,黑衣人宴之敖者与眉间尺。眉间尺为报父仇,毅然割下自己的头颅,交给一言相交的黑衣人。黑衣人为了替他报仇,在紧要关头,按照预先的设计,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这种一言既诺,即以头颅相托和以头颅相许的行为,正是古侠的风貌,读来令人神往。
眉间尺是个稚气未脱、优柔寡断、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对那只“淹在水里面,单露出一点尖尖的红鼻子”的老鼠,也怀着怜悯的心情。救起它,又觉得它可憎;踩死它,又觉得它可怜。这种心理,是典型的艺术家心理。骨子里是对生命的热爱,是敏感,是善变,是动摇。这样的心态只合适于写小说,不合适于去复仇。
但突变发生了。当他得知父亲为楚王铸剑反被楚王砍了头时,就像自己的少年时代被那柄纯青、透明的利剑砍掉一样,一步跨进了成人的行列。他“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着每一根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母亲的话,使他明白,作为一个男子汉,此生惟一的目的就是复仇。当他在复仇的猛火燃烧中,拿起那柄使“窗外的星月和屋里的松明似乎都骤然失了光辉”的雄剑时,“他觉得自己已经改变了优柔的性情;他决心要并无心事一样,倒头便睡,清展起来,毫不改变常态。从容地去寻他不共戴天的仇雠”。但这种成熟是十分幼稚的,他暗下的决心,颇类似小孩子打架时的咬牙发恨。当他把复仇的计划付诸实施时,决心便开始动摇。在路上,“一个突然跑来的.孩子,几乎碰到了他背上的剑,使他吓出了一身汗”;在冲向楚王的车驾时,“只走了五六步,就跌了一个倒栽葱”;并且还被一个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看来,欲报父仇,光有决心没有临危不惧的胆魄和超人的技巧也是不行的。就在眉间尺被干瘪脸少年扭住不放的瞬间,“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的黑衣人出现了。他对着眉间尺“冷冷地一笑”,“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就“不觉慢慢地松开了手,溜走了”。他的眼睛好像“两点磷火”,声音“好像鸱枭”,这是一个冷酷如铁的复仇者形象。他不愿眉间尺称他为“义士”,说他“同情寡妇孤儿”,他厌烦地回答道:“唉,孩子,你不要提这些受了侮辱的名称”。他严厉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这种“只不过要给你报仇”的思想,表现了他内心深处的忧愤,近乎虚无绝望的忧愤。他的激情经过铸剑一样的锻炼,达到了“看上去好像一无听有了”的程度。这正是一个久经磨炼、灵气内藏、精光内敛的战士形象。在他身上再也找不到眉间尺那般的“决心”、“勇气”之类的浅薄东西,正如他自己所说:“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一个能够憎恶自己的人,当然不会再如热血少年那样把决心和勇气挂在嘴上,他所着力追求的,就是如何置敌于死命的战斗策略和方法。小说中那奇异的人头魔术,正是他复仇艺术的生动写照。
一切暴君,都喜好杀戮。黑衣人投其所好,用眉间尺的头来引诱他,他果然上当。最喜欢看人头的人的头,竟也变成了整个复仇把戏的组成部分。这里富有意味。
我十几岁的时候,就从中学的语文课本里看到了这篇小说。几十年后,还难忘记这篇奇特的小说对我的心灵震撼。尽管当时不可能完全看懂这篇小说,但还是能感受到这篇小说深刻的内涵、丰富的象征和瑰奇的艺术魅力。
离开了身体的头颅,尚能放声歌唱,尚能继续与仇人搏斗,这的确是迷人的描写。都说这里有象征,但谁也说不清楚,头颅象征着什么,青剑象征着什么,黑衣人又象征着什么。它们既是头又不是头,既是剑又不是剑,既是人又不是人。这是一种黑得发亮精神,就像葛里高利看到的那轮黑色的太阳。这是一种冷得发烫、热得像冰的精神。而这恰恰就是鲁迅一贯的精神。
每读《铸剑》,即感到那黑衣人就是鲁迅的化身。鲁迅的风格与黑衣人是那么的相像。到了晚年,他手中的笔,确如那柄青色的雄剑,看似有形却无形,看似浑圆却锋利,杀人不见血,砍头不留痕。黑衣人复仇的行动过程,体现了鲁迅与敌人战斗的方法。近来我读了一些武侠小说,颇有所得。但也深感武侠小说夸饰太过,没有分寸感,破坏了小说本应具有的寓言性和象征性。文字和语言因夸饰而失去了张力,丧失了美学价值,只能靠故事的悬念来吸引读者。《铸剑》取材于古代传奇,但由于投入了饱满的感情,所以应视为全新的创造,而不是什么“故事新编”。我一直在思考所谓严肃小说向武侠小说学习的问题。如何汲取武侠小说迷人的因素,从而使读者把书读完,这恐怕是当代小说的一条出路。
眉间尺听了黑衣人一席话,就果敢地挥剑砍下了自己的头颅。他的行为让我大吃了一惊。这孩子,怎么能如此轻信一个陌生人呢?其实,眉间尺这一剑,其勇敢程度,并不亚于手刃仇敌,甚至还要难上数倍。他这种敢于信任他人的精神,同样是泣天动地。超常的心灵,往往披着愚笨的外衣。
对一个永恒的头脑来说,个人一生中的痛苦和奋斗,成功和失败,都如过眼的烟云。黑衣人是这样的英雄。鲁迅在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英雄。惟其如此,才能视生死如无物,处剧变而不惊。黑衣人连自己都憎恶了。鲁迅呢?
《铸剑》之所以具有如此撼人的力量,得之于其与现实保持着距离。小说并不负责帮助农民解决卖粮难的问题,更不能解决工人失业。小说要说的就是那样一种超常的精神。当然这只是我喜欢的一种小说。
《故事新编》的其他篇什,则显示出鲁迅的另一面。他经常把一己的怨怼,改头换面,加入到小说中去。如《理水》中对顾颉刚的影射,就是败笔。但无论如何,《故事新编》都是一部奇书。这本书里隐含了现代小说中几乎所有的流派。就连其中的败笔,也被当今的人们发扬光大。油滑和幽默,只隔着一层薄纸。
我至今还认为,《铸剑》是鲁迅最好的小说,也是中国最好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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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5
对胃口的还是对胃口,搁下好久再次重逢还是一样惊喜、赞叹、沉醉,我真心觉得鲁迅是个天才啊。
补天,奔月,铸剑,采薇,非攻,起死,出关,故事翻出新花样来,而且有趣到飞起。他的有趣是不动声色,从人想不到的地方来。比如补天里女娲对着自己创造出来、却在自己面前说些文绉绉的话时惊呼:“什么?”十分诧异;又比如说眉间尺玩弄老鼠,一会儿同情一会儿狠心,最后看到她一脚踏死老鼠时,简直忍俊不禁。立意就能新奇到这种程度。
我总觉得鲁迅是天才,是和杜甫一样,因为俯首甘为孺子牛一类的形象而显得沉痛不显出天才的飘逸了。然而最有趣的就是从这一类忧国忧民中看出浪漫主义和诗意了。就比如杜甫的“星随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虽然后面是“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但也应看到,在“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之前有这样写景的绝妙好句。忧国忧民的感情不能抹杀文章憎命达的技巧。颓败线的颤动,这也是生活,死,过客,我实在是找不到比这更鲜艳更浪漫更有力的散文了。“青溜溜的一条冰”,“面目皆有黑色的青衣人”,找不出更形象的描述。“两支箭在空中相遇,撇成一个人字形”,“王头又狡猾……”,找不到更具想象力的画面。“伊大约是十分诧异了,问‘什么?’”,“我的斤半红糖,两斤南枣,想不出更有趣更耐人寻味的笑点。”我真是叹服叹服叹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看完《故事新编》,即使我是他的敌人,估计也忍不住地要说:“鲁迅这个人,有意思。”当然我还不够格做他的敌人,因为我要是他的敌人的话分分钟就被他的犀利他的睿智他的洞察一切……秒杀了……
作为一个八卦的人,看了他的很多文章,扒过很多生平事迹,而找不出令我讨厌的.黑点的作者,他几乎算是唯一一个了。
有用数第一的那个评论里,说到鲁迅小时候曾为分房的事情苦恼;想到《孤独者》里,魏连殳也是被逼着签字按手印;而魏连殳的外形是“矮,瘦,脸上一团青黑。”《铸剑》里的青衣人也是“眉目都是黑的”,而鲁迅朋友对鲁迅形象的描述是“总之是一团黑气”,这里面大概有什么联系吧。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6
鲁迅先生用白话文和现代的写作方式对神话故事进行了改编,打破以往对神和英雄形象的认知,更是对世人的告诫。
《补天》中女娲出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唉唉,我从来没有这样无聊过!”很难想象,这是我们神话故事中伟大的女神的开场白。造人,也只是女娲解闷的方式而已,对于自己造出的人类,女娲似乎并无其他感情可言,只是游戏时是意外产物。
《奔月》越看越觉得悲哀,射日英雄竟然每天为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食物而发愁,自己曾经的英雄事迹被人篡改被人遗忘,徒弟暗算想取他性命,食不饱腹,妻子最终忍受不了饥饿弃他而去,不说作为一个大英雄,就是普通人也难忍受这样的生活,后羿却每天早出晚归辛勤地打猎。作为一个丈夫,能看出来他真的很爱嫦娥,生活的艰辛徒弟的背叛不足以击垮他,可能嫦娥的离去对他来说才是真正的.致命一击。
大禹治水是我们耳熟能详的神话故事,传说大禹子承父业治理水道,与部下同吃同住,淤泥褪尽了腿毛,河水泡落了指甲,历经千辛万苦才将河道疏通,使百姓免遭洪涝之灾。《理水》中的百姓茶余饭后对大禹的谈论:夜里变成一头大熊,三两下就扒开了河道等,被神话,一点一滴实实在在的努力被神话,这是怎样的可悲。最后英雄也被统治阶层同化,对舜帝没有了威胁,这就是禹的结局。
《铸剑》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莫过于故事最后三头共葬万民同乐的场景,两个方面,第一,王和刺客的头一起入葬,这是多么荒唐的事情,然而万民同乐,这一天过得像一个盛大的节日一般,很讽刺。第二,刺客刺杀王,除了一部分为父报仇的成分,更多的是为民除害,暴虐的王死了,两个勇士牺牲了,然而万民同乐,没人记得英勇牺牲的人,为民而死,为民遗忘。《非攻》中墨子说停了攻宋后回鲁国的路上,戏谑式的悲剧,墨子作为宋国的恩人,却被宋人剥削,使我想起“人血馒头”,革命者被人民遗忘和吃掉,其中的悲剧意义使我心凉。
《起死》中的庄子显然是鲁迅先生批判的对象,不是批判历史中的人物庄子,而是批判庄子的学说,批判当下国情紧张还在秉持庄子学说的人。起死回生的汉子没有衣服穿,找庄子理论,庄子说衣服不重要云云,汉子让庄子脱下自己的衣服的时候,庄子却让他别扯破了云云,可见“庄子”的虚伪和利己。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7
读完故事新编,我感觉鲁迅是一个颇有幽默感的人,他吧一些神话与现实结合起来,变得更接近民众。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体现鲁迅幽默感的是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这一出现让我想起了喜洋洋与灰太狼中,当灰太狼抓不到杨时,灰太狼哄她的老婆,说抓了青蛙,做清蒸蛙肉吃,没抓到羊,于是平底锅就扔过来了,而奔月中乌鸦的炸酱面是后羿射不到猎物,只收获了一只乌鸦而得到的回应是自然是老婆嫦娥的不满。后羿是有柔情,稳中有这样一个片段,说是后羿看到侧卧在床上的嫦娥,看着自己媳妇如此漂亮的眼睛眉毛,后羿不忍心让媳妇受苦,心一横,明天远途跋涉找了无,读到这里,我感动于后羿的柔情,侠骨中充满柔情,真好,先不讨论结果怎样,单是这份爱,就很重。但现实有时很残酷的,最终嫦娥是离开了后羿,很令人惋惜的一个结局。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广告的好像是韩国的矿泉水,男生追求理想的爱情,女生追求现实的爱情,最终来个男人在残酷的现实中没能在一起。我不清楚自己的爱情观怎样,追求理想的爱情还是现实的爱情。但我很清楚的是,爱情不是绝对的理想化,也不是绝对的现实化,真正的爱情需以理想的爱情心经营现实的爱情,以爱情头脑用爱情手脚营造美满家庭。
还有印象深刻的就是铸剑了,铸剑这一神话故事传说是第一次听说,读过之后我很是害怕,也说不说上是特别害怕,就是可以说印象很深吧。眉间尺是一个心太软的复仇者,为父报仇,却一次次地错时集汇,而一个突然冒出的人,暂时叫他怪人吧,怪人果断地替他作决定,故事的`结局是三人都头落于沸水中,在沸水中的那段描写挺让人佩服鲁迅的想象力的。
鲁迅肯定了解并收集了很多关于古代的神话故事,不然他不会运用这下神话故事如此自如。鲁迅曾建议民众看中国以外的书籍,现代人大多都曲解了,而我恰恰认为这只是由于那时那地那情况所决定的,并不能普及到今天,普及到全民。古代的东西鲁迅学精了,我们中文系的也要好好学。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8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文集之一,因为我非常想了解鲁迅关于侠义类、传奇类小说的写作,所以买了这个集子。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黄牛皮纸的封面,加上内部厚重犹如版画的插图,让人有一种厚重的感觉,的确这也反映出作者的心思,和小说的意境。
小说中我最喜欢的是《铸剑》,其他的诸如《出关》、《非攻》和《起死》类,整个故事的主干基本上古代文字记载的现代翻译本,然后又强行加入一些和民国时代相关的事情,完全是借古讽今,不在小说本身,所以我觉得立意一般。还有就是《补天》、《本月》《采薇》类小说,因为依据的古文本就描述简单,所以小说中大部分是鲁迅构思和扩展的,当然整个内容仍然是借古讽今,不过文章的内容和想表达的意思相符合,所以我觉的还行。但是《铸剑》不同,讲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整个小说虽然也一半出于历史文章的记载,另外一半是作者的构思,不过因为其中没有夹杂多少作者对现实社会的折射,所以整个小说还是比较丰满的,比之其他的小说,在*文学*意味上强了许多,这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其实鲁迅对于小说大部分寄予的是对于现实嘲讽的厚望,所以我觉得莫过于用当时社会的事情去描写才更加妥当,比如《阿Q正传》,《狂人日记》等等,既是当时的故事,又是架空的讽刺故事,比之借古讽今,让人除去了一种猜测,人物和事件到底是对应现代的哪些事情,又有哪些是讽刺,哪些是历史,除去这一层隔膜之后,顿时就清楚了,讽刺的归讽刺,历史的归历史。
不过我也不指责鲁迅,毕竟当时的`民国是一个“因语获罪”的时代,文革也是一个,所以采用隐喻、借古讽今,都是保护自己也攻击敌人的好招数。
现在再来谈一谈《铸剑》本身的问题。
首先是情节的构思,本身这个情节就挺奇怪了,一个为了大王尽力的工匠反被杀,遗腹子性格软弱却想报仇,一个不明身份的男人突然出现,借脑袋和剑帮助少年报仇,砍掉的脑袋还会唱歌,呜呼,这是什么诡异的情节?所以这个情节鲁迅本身就不需要加入太多自己的扩展,因为这个本身已经是很奇怪了。本来情节如果很奇怪的话,会削弱小说本身的现实含义,但是对于本就是一个荒唐的妄想——一个少年想杀了大王,这本就是荒唐的事情,也许荒唐的情节反而能够衬托出故事本身的编造,是为了复仇的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衬出现实的残酷。
小说的描写,我觉得非常的好,平实有力,栩栩如生。在语言方面,就显得生硬,接近口号性,而且作者故意将许多语言变的有力,而变成命令的口吻:“什么什么去”,“什么什么的”。用简短的名词短语去说话,表现出义无返顾,决不妥协。不过这样的话,是普通人说的吗?好在小说本身就是虚妄的,所以这些语言还算是应景。但是读起来,晦涩满口。
最后是小说的主题:“复仇”,中国古代小说,尤其是传奇小说中,复仇题材的非常的多,不过大部分是私仇,没有基于社会、种族的,我觉得鲁迅作为一个在民国,受过民主教育的文学家,应该是将社会的主题加入小说中,不过没有,小说的原因依旧是复仇,结果也是对于王的吊丧,但是没有革命的兴起,和社会的震动,剩下的还是麻木。这是为什么?不知道。
这个小说如果作为文学小说来说,我觉得给八分,不过其文学意境和思想内容,也就是五分罢了。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9
若不是老师推荐我们去看《故事新编》,我还真不知道以笔为刀枪与旧社会抗争的鲁迅一向行文严肃,竟然会有如此有趣的作品。
《奔月》的男主人公后羿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大英雄,他射日的史绩至今被人传诵,他和嫦娥的爱情故事也是人间最美丽的传说,我们总相信英雄会被人永远记住,后羿和嫦娥虽然是悲剧二人应该相互思念,至死不渝。然而在鲁迅先生的《奔月》中,我们看到了不一样的英雄,不一样的嫦娥奔月。我们看到,当九个太阳被射落后,英雄并没有想象中的风光,他得到的是没有人崇拜,没有人关心。他的天生神力,它的精妙的箭法都没了用武之地。此时的他早已不是什么人人敬仰的天神,它只是一个拥有大庄园,拥有表面上的风光,而实际上为油盐酱醋而烦恼的普通人。如果他的从前还有留给他什么,那就是回忆,还有人们对于射日英雄的潜意识中的崇拜。但那崇拜是对天神的,不是对他的,人们早已忘记了天神的真正身份。我们的英雄不见了,因为我们不再需要这位英雄,那些他曾应以为傲的一切都没有了用处,有些甚至成了他现在生活的阻碍。他的箭是他寻求食物的工具而非英雄的象征,可是后来就连寻求食物的工具也变得勉强。他的弓太强,箭头太大,所以将麻雀射碎了;他的箭法太准,百发百中,以至于漫山遍野的飞禽走兽都被他打完了。我们的英雄迷茫了。
这样的后羿,让我想起了某些国家体育运动员。许多国家体育运动员都是红极一时的冠军,曾经他们不仅给自己带来的荣耀,也为国家增添了光芒,他们是普通民众口中的英雄。特别是体操运动员,他们在五六岁的`时候就被送去进行体操训练,由于忙于训练,许多运动员都没有像普通孩子一样接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所以他们的文化程度很低。十多二十几岁的时候,是他们体育事业最辉煌的时候,但是对于体操运动员来说,二十多岁已经算是老运动员而要选择退役了。由于我们国家对于运动员退役的保障还不是很完整,很多运动员退役后就等于失业了。有些运动员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普通的公司不可能录用他们,所以出现了前几年的“曾经的世界冠军,如今沦落为行窃小偷”的新闻事件。故事中的后羿,和这些运动员的经历,没啥不同。所以,我认为,我们要时刻跟进时代的脚步,我们在一生中,要不断地学习,不断学习新技能,这样不仅是为自己谋得生存的技能,更可以充实自己的生活,提升自己的灵魂。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要老是沉沦于记忆,沉沦于过去的辉煌。即使你再拥有以前的金牌,即使你再拥有无敌的射箭技术,没有了比赛的场地,没有了漫天遍野的禽兽,你的金牌,你的箭术也就失去了光环或用武之地。
嫦娥偷吃了梳妆盒的仙丹奔了月,这形成了对后羿的背叛。上古神话里端庄美丽的倾城美人嫦娥,不复见她的孤傲清冷,而她自然也没有奔月后的幽怨与无奈,我们眼里看到的,在这故事中,嫦娥成了现实的市井小民,她不满足的现实生活,只是一个喜欢抱怨、很世俗、一点也不温柔体贴、贪图享受的普通女人。故事中,我们很明显地领会到,没有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最终还是抵不过面包。这则故事,不知道是鲁迅先生的个人想法,还是只是把这种社会现象以借喻的手法列举,让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究竟是爱情重要,还是面包重要,我想若这两者都能兼顾,那么幸福美满不在话下。
看完了这篇文章,其实我还不是很懂鲁迅先生为什么要编写这样的故事,是因为没素材可以写而发挥所谓的想象力吗?查了一些背景资料,才知道,先生还是以前那位先生,喜欢讲这话说那理。后羿被遗忘以后,或者说落寞之后,乃至遭到嫦娥的遗弃之后,他的复杂的精神状态。而这样一种精神状态又与厦门时期的鲁迅的心境产生了某种应和。实际上作品中后羿与逢蒙的对话,还有嫦娥、使女的议论很多都直接呈现了鲁迅当时所受到的攻击。因而鲁迅正是以这种“油滑”表达了对于现实与落寞的嘲弄。
小小的一篇故事,在人生观能给到我些许的启发,使我进一步了解了鲁迅先生。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0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小说集,其中大部分是根据老故事改编而成。
鲁迅先生的作品寓意深刻,杀伤力强,历来都是讽刺文学史上的经典,就像锋利而且带钩刺的弓驽,直刺敌人的心脏。一直以来,鲁迅先生都以大文豪的高大形象耸立在每一个年青学子的偶像位置,但是自从读了这《故事新编》之后,我忽然有了一种很失望的感觉。
八篇小说全是对历史或神话的改编,妙笔生花,再加上鲁迅的冷幽默,读起来一点也不吃力,放在床头,是一本很好的睡前读物。
最喜欢的一篇小说是起死。庄子在路上游玩,见到一具白骨,便发善心,招来大司命(能复活死人的神),复活了那具白骨,是个精壮的汉子,赤身裸体。汉子说他拿着礼品去探亲戚,路上遇见了強盗,被闷了一棍,便晕了,醒来后,却发现自己的衣服不见了东西也不见踪影。便向庄子讨要东西,庄子问他是哪个时候的人,汉子说他去探亲时纣王正要修建鹿台,庄子一听,说,我帮不了你,离现在有好几百年呢,况且兄台,你已经死了,不是睡着了。汉子认为庄子在骗他,死活不让他走。庄子没办法,想把大司命招来,再把汉子变成白骨一具,大司命却再也招不来了。后来走过来一名巡警,庄子趁机跑了,留下汉子和巡警在那里纠缠。这篇小说是用话剧的形式讲述的,我读时一直在想谁能演那个赤身裸体的汉子。
《故事新编》是鲁迅先生根据我国古代一些著名故事改写而成的。有些文章,例如《铸剑》,便是改自《干将莫邪》,只是将故事背景、少数情节略作改动。评心而论,改写是成功的。改写后的故事更加完美生动,也更吸引人了。但是,《奔月》却是令人(或许只是我)大倒胃口。《奔月》会使读者联想到故事的本体——“嫦娥奔月”。在《奔月》中,鲁迅变得有些“恶搞”,把射日大英雄塑造成整天怕老婆、只会打乌鸦的“窝囊废”,把大美女嫦娥写成唠叨罗嗦、不善解人意、不理解丈夫,而且泼劲十足的妇人——这完全颠覆了后羿嫦娥英雄美女的`良好形象,就连情节也由“嫦娥偷仙丹是为了永葆青春而守护在爱人身边”杜撰成“嫦娥嫌后羿无能而迫不及待想要离开”——读到这里,我真有一些鄙弃这位享誉几十年的大文学家了。嫦娥奔月的故事为何能流传千古?只因它情节优美,寄托了古代劳动人民大胆而美好的愿望。可鲁迅先生的《奔月》却完全背离了这个美好传说的创作初衷。
这就是我对《故事新编》的肤浅认识。或许有人会对我大加鞭挞,指责我对大人物的不敬,但我“初生牛犊不怕虎”,我还是把心中的话说出来了,敬请前辈学人也以同样的心态来讨伐我。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1
这个夏天貌似也是特别的热过往年,照长辈们的说法,当是“现在条件好了有空调了”之类的缘故,独自在家也多少有点闲得无聊,于是乎拿来鲁迅全集翻了几页,看了其中的一章《故事新编》,觉得还挺不错。
首先让我感受到的是故事新编的幽默(幽默似乎是鲁迅先生的作品的共性)。我觉得故事新编中的幽默主要来自于古今结合,有语言上的结合,也有内容上的结合,想必这正是“新编”的魅力所在。如《补天》一节中,女娲听着那些小人儿的官话,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如《奔月》中,后羿与嫦娥天天吃着乌鸦炸酱面。《采薇》中的钟表仿佛早已全用烙饼的个数来代替,“约摸有烙十张饼的时候”,“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工夫”,“大约过了烙好一百零三四张大饼的工夫”,忍俊不禁。
看了一遍《故事新编》,发现不少篇幅中出现了死亡的描写,分别是《补天》、《采薇》和《眉间尺》,占了我看的六分之三(《起死》一篇为剧本模式,我没看,《理水》一篇则未收入我所看的`版本内)。而这三篇中,每一篇都有好人和坏人出现,《补天》中的女娲和愚昧无知的人类,《采集》中的伯夷叔齐与性恶的人们,《眉间尺》中的黑衣人、眉间尺与国王,都构成了对比。可能是鲁迅用来讽刺他所在的时代的那些阻碍时代进步的人的吧。女娲拯救大地,到头来却是在被误解的荒古的气氛中默默死去了。眉间尺则是痛快地报了仇,但似乎新编的力度不甚大。《采薇》读着感觉是最有深度的,“不食周粟”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早已是一对辩论的课题,当事人在左右为难之际,用最简单也是最无助的死得到了两全。如主角伯夷所说的,“近来的烙饼,一天一天地小下去了,看来确也像要出事。”最终也出了事。
《奔月》中让人印象较深的一编,看到嫦娥奔月去了以后翻回前面看到嫦娥说的一句话:“你不能走得更远一点的么?”让人不禁猜测嫦娥美人是否早的预谋。看到最后后羿对着月亮射`了三箭,终于发现,这毕竟还是一个战士,他的肉体里还涌着战士的血液。但他老了,“若以老人自居,是思想的堕落。”“这一瞬间,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廉颇老矣,这历来是让人感到惆怅的,一种对时间的恐惧感。奔月奔到最后终于也来了点起伏,写此文时尚在1926年十二月,离鲁迅逝世还有十年。
《出关》写的很有意思,老子的人物很鲜明。跟《补天》中一样的,也出现了两类人言语不通的情况。《非攻》感觉基本上就是翻译了一下,看着没什么意思 。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2
鲁迅先生骨子里有一种悲凉,他看的深刻,总能将作品中诙谐有趣、荒诞不羁和庄严肃穆调和的很好。在先生生命末年留下的光辉中,有这样一部作品——8篇以远古神话和历史传说为题材编写的小说集。在这八部作品中,作家用历史写新作,熟悉的英雄人物、大儒能臣都有了崭新,甚至截然相反的形象,让我们眼前一亮。
八篇短文,篇篇精彩,展现在我们眼前的不只是鲁迅先生对人物的简单重塑,查阅资料我们能知道:《理水》对大员们进行了古今杂糅的描述——“松皮水草,出产不少;饮料呢,那可丰富得很。百姓都很老实,他们是过惯了的禀大人,他们都是以善于吃苦,驰名世界的人们。”大员学者们对于考察的'结果如是;“古貌林!”“OK!”英文词汇等出现,是鲁迅先生对于站在文化山上说空话的“文人学者之流”的不满讽刺,愤愤地指向半殖民半封建地旧中国的洋奴;
说到最喜欢的一篇短文,我最喜欢的还是《奔月》。文中的后羿一改历史中射日英雄的形象,成为了一名一无所成、成日只能给妻子吃乌鸦肉、炸酱面的无能丈夫。写这篇短文时,鲁迅先生正处于世界观蜕变的前夜,五四运动的落潮、昔日新文化队伍中的好友同仁也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先生认识到光靠精神启蒙无以救治软弱颓废的中国,正是无奈、悲凉、寂寞集于一身。先生笔下的后羿取得射日的成就后,碌碌无为,成日奔走在忙于生计的道路上。只能在闲暇时,在怀念往日射日的辉煌,空余嗟叹。生活不尽人意,林中野味早已“射得遍地精光”,后羿可谓是有技无处施展。妻子嫦娥也不再是神话故事中,温柔持家、体贴爱夫的贤妻了,她对丈夫冷眼相对,冷眼嘲笑丈夫的无能。生计难持,夫妻无恩,如果说这是对后羿这样一个过去式的英雄来说,是难言之隐痛,那么足以让后羿愤怒的便是弟子逢蒙和妻子嫦娥的背叛。“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枝箭,都搭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着月亮。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间,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似乎是风华依旧,但可惜英雄已逝,“然而月亮不理它,它前进三步,月亮便退了三步;他退三步,月亮却又照数前进了。”月亮依旧高高悬挂,发出明黄的温暖的光辉”。这里,鲁迅先生用后羿的失败表现了自己的悲哀心境。
鲁迅先生用全新的幽默形象,给我们带来了全新的历史故事。阐释的是鲁迅先生对当代的讽刺。值得我们深思。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3
一共八篇故事。完全无法把自己代入到那个白话文刚启蒙的时代,鲁迅的文笔也很流畅,故事也很精彩,一度以为原本的神化故事就是如此的额。可是真实的是怎样的,好像也不记得了呢。
第一篇《补天》看的有点晕晕乎乎,称呼什么的也有点不太适应,故事也不好玩儿。就不说了。
《奔月》最大的亮点是乌鸦炸酱面!!难道真的吃过?这是怎么想出来的.!后羿竟然把方圆百里的飞禽走兽都消灭干净只剩乌鸦了!为什么偏偏剩下来的最多的是乌鸦而不是麻雀?可是最后嫦娥还是吃了丹药飞月亮去了呀!后羿好可怜哦。嫦娥也好可怜啊。可是你们为什么就不能吃野菜呢!自己为何不养只鸡下蛋吃呢!为什么呢!为什么一定是乌鸦炸酱面呢!
《理水》也就是传说中的大禹治水。前面智者与愚民的对话,很讽刺。鲧是条鱼,大禹是条虫!大禹和舜最后的对话也是很值得玩味的。
《采薇》里面所描述的有关计算时间的是用烙了多少张大饼的功夫来计算。甚至写到烙了三百零五张大兵的时候,这到底是多久呢。伯夷和叔齐哪里值得夸赞呢,明明就是蠢到要命啊!不是小姑娘的话语逼死了他们,而是他们自己心中的坚持崩塌了吧。老顽固!
《铸剑》眉间尺。总还是觉得自己并未完全的看懂,但还是不觉明历啊。那个人到底是谁呢?也许是他自己心底里的邪恶的那部分吧。
读《故事新编》有感 篇14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对鲁迅最好的阐释,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自己所忠于的为中国人民觉醒的事业,将矛头指向一切腐朽的事业。我在《故事新编》中颇有感触:
在《故事新编》中最为突出的是其荒诞的内容和无厘头的语言风格,好似小说版的周星驰的电影,引人发笑,但又不失其内涵所在,有许多内在的精华值得我们挖掘。
一是鲁迅意在借用荒诞的语言风格揭示荒诞的封建文化和封建统治制度:以鲁迅的《奔月》为例――《奔月》中的后羿是个妻管严,畏惧嫦娥。而嫦娥则一反贤淑的仙女形象,变成了一个自私,势利,一味的想逃离后羿,追求自我生活的市侩小人。作者就是借用这样的方式,将嫦娥塑造成一个典型的反派形象。在我看来,作者是将嫦娥作为传统文化的一种缩影,把盖在传统文化表面的美好面具撕了下来,暴露出了那个只会把人引向美好幻想深渊却使人不自知的“吃人”怪物。在这种文化影响下的人,就会如“阿Q”一般只会利用一些“美好而幸福”的语言不断麻木自己,到最后,却只是一无所有。
其二是鲁迅对自我生命的.探寻与对自我内心的扣问。在鲁迅写《故事新编》的时候,已接近自己生命的尽头,此时的文章会有向上探寻的感受。《出关》中的老子,出关就是为了探寻真理,为了寻求一个可以使真理传播的环境,正如此时的鲁迅,已不再畏惧死亡,而是要用另一种形式将新文化传播下去。
其三,是鲁迅先生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国学如何传承,对后人传承时的一些盼望。鲁迅先生虽在此书中大反传统,但其人并非崇洋媚外之人。大反传统,只不过是一种方式,他想借这种方式将传统文化的恶劣和糟粕的一面展现给世人,是想让世人警惕,传统文化不能一味接受,否则”阿Q”便是结果。若能批判接受,秉持清醒而独立的头脑,苏东坡便是你的目标。他也在《国学》这一杂文中提到“国学并不是以时间的长短来评判的”,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创新。文化的传承不是不变的,其核心在于人,需要一次次的进步与发展,在传统文化之根不变的情况下,就会长出新的枝。
这便是我在此书背后所挖到的三点,即使再无厘头,也不会失去内涵,这也算是幽默的一种境界,即便荒诞也不失其品味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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