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名著读后感(通用12篇)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名著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读后感 1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我喜爱书中的几个鲜活的人物。
斯佳丽这个人物,是让我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時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時,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時,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時,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時,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時,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時,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時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時,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名著读后感 2
每个人都有生身父母,大都体会过父母的慈爱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不是老师的教导,不是长者的叮嘱,而是父母对儿女的关切,是不同于我的父母的关爱,却不失被细心呵护的感觉,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爱,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这也许是这十年对她爱慕不减的原因吧。是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像一个乖孩子在感受着,聆听着,用心铭记着。
父亲傅雷是一个睿智,博学,正直的学者,年轻时甚至有些暴燥,极富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具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西方文化洗礼,既端庄贤淑,又温厚善良的东方女性。
父亲傅雷对当今中外的文学、音乐、绘画、涉猎广泛,研究精深,个人的文化修养极高。而他培养的对象又是从小接受良好的家庭教育,终于成长为国际大师的儿子傅聪。他深刻懂得,艺术即使是像钢琴演奏也需要严格的技术因素,但绝不是“手艺”,而是全身心、全人格的体现。他教育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一个纯粹投身艺术的人,他除了艺术和个人的人格,已别无所求。
而所谓“人”在傅雷心中又是具体而微的,这不只是一个愿望,一个口号。它大到对世界对人类对祖国的忠诚与献身精神,小到对自己事业的严谨,对父母的孝敬,对妻子的理解,对友人的宽容,甚至具体到了一个乐段的处理,一位友人的交往,以至于儿子的言谈举止也都一一告诫“手要垂直,人要立直”都使读者印象深刻,颇有感言。
母亲在那个险恶的年代,在个人安危毫无保障的'日子里,她心系远方的儿子和孙子,她克制着内心的恐惧和痛苦,把坚强、安详、无微不至的关怀传送给漂泊异国他乡的亲人。一件为孙儿一针又一针织出来的毛衣,情重如山,她却为“礼薄”而不安,为了让儿子在异国感受到家庭的温馨,她一丝不苟地写下菜肴的制作程序,惟恐疏漏一个细节。她爱夫爱子,一生为这个家奉献,然而,她同样为了不能再忍受的人格尊严的践踏和侮辱,夫妻二人一同将生命融合,迈向永恒,或许更多的是徇情,也算是个结束。然而这个结束却从没让人把他们夫妇俩分开过。
夫妇二人作为中国人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两个儿子成材,大儿子傅聪成为著名的钢琴大师,小儿子傅敏成为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教儿子先做“人”,后成“家”,在他们的人生的句号中,就用“人”字结束了,一切美好的的回忆不愿让自己屈辱,不愿再让生活中有如此多的自己不能忍受的不愉快。他们宁肯抛弃自己而获一个解脱,来完成人的诠释。 他们的死在我心中有了震撼,我不再象年轻时那样为他们痛楚,只求半个世纪来他们真正的安息。
正是他们严格的家教陶冶出一个世界级的艺术大师。正如好友楼适夷面对傅雷对儿子傅聪的家教的过严过细却“不以为然”。然而就是这样严格的家教,才造就了他不俗的一生,并给千千万万的父母留下了一面宝镜,照一照我们给了孩子一些什么吧?为了孩子我们自己怎样做事做人?
名著读后感 3
高尔基有云:“作家是时代精神手中的一支笔--一支某位由圣贤用来撰写艺术史册的笔。”直至品读完《红楼梦》这部巨作,我才认识到曹雪芹先生正是这样的一位作家,用手中的墨水,带领读者体会封建社会的酸甜苦辣和封建社会折射出的时代缩影。
千百翠竹掩映,数枝不知名的花从墙角探出宅院,清泉叮咚流过假山的缝隙;错落有致的庭院,金玉镶嵌着的镂空的窗门内,传来清脆悦耳的欢笑声,或许你也想象过这样的画面吗?从前的我对《红楼梦》的印象便是如此,大观园的喧闹和繁华,府宅院中人们的嬉笑打闹……当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时,当我读到“草木也知愁,韶华竟白头”时,感受到时光易逝一去不返的无奈感伤,也许孔老夫子的“逝者如斯夫”正是如此之感慨吧;当我读到“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时,感受到荡气回肠坚贞不屈的爱情;当我读到兴儿对凤姐的评价“嘴甜心苦,两面三刀,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时,感受到充满欢笑的大观园中阴暗的一面……古老厚重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悲伤凄凉也隐隐透露出作者怀才不遇的苦楚和对丑恶封建势力的反思批判。我想,这才是名著能超越它本身的时代,名垂青史的重要原因吧。
然而令一个十七八岁花季少女印象深刻的,还要数那个年代喜忧参半,聚散有时而刻骨铭心的爱。大观园里虽似人海沧桑,喧闹而繁华;但宝黛只一个眼神,就能确定对方都如彼此最初的春光。也许只有角落里淡然的一枝孤梅,见证了他们隐忍而又张扬的爱。在两段且歌且吟的诗酒人生中,感受青春最美好纯粹的情。但这样纯粹的情感,终究还是有缘无分。席慕蓉说:“彼此错过了,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感,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而我恰恰认为,正因为宝黛间天然契合的默契和相知,才成为了他们之间的屏障。黛玉刚一接近,宝玉就大步走远了。确实是没有得失,可这算是无缘的遗憾吗?
像是阿尔卑斯山上的.积雪,美好而凄凉。
周国平曾这样评价《红楼梦》——永远未完成。我想,这是对这本书时代意义的最好诠释。是的,在曹先生生命的结点,只完成前八十回的内容,遗留下的修修改改的手稿最终也不过永远被遗留在他的案牍前。最后的四十回,后人替他完成。但如果这样,“永远未完成”便没有真正诠释它真正的意义:一切伟大的作品在本质上是永远未完成的,他们的诞生仅仅是它们生命的开始。他们被世代传阅,成为经典为人们所诵读,被不同的时代赋予不同的含义,并且焕发同样的生命力与活力;源源不断的给予人们精神上的支持,在文化史上留下的古老厚重的文化印记,成为人们永远的精神财富。同时,也完成了自己的文化使命。
我不禁感慨,也许这就是文字的力量,也是时代的写照。在我们所感受到的书中这个独特时代中:黛玉的悲凉实代表着封建社会文人墨客的悲凉——大兴的文字狱、受压迫的文学创造力使得众多文人一腔诗意最终落了空;王熙凤的处处针对和尖酸刻薄也正是朝廷苟且偷安的小人的真实写照;当然书中也有许多真善美打动着读者……曹先生用极近浪漫的手法谱写了现实主义的伟大著作。嗯,用小说家八月长安的话来说,所谓浪漫,不就是没有后来吗?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最终也永远留在了中国古老的历史长河中
这是我对《红楼梦》所生发的感慨,也因为这本书,我深深体会到“有力量的文字是一个时代的鲜活写照”。
名著读后感 4
阅读《学与教的心理学》这本书深有感触,书中提到的很多的教学机制、教学理念,与我们的教育教学息息相关。使我们对学生的心理以及学与教的心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教学是教与学的统一,只有老师和学生们的积极配合,才能达到教学的完美结合.
《学与教的心理学》包括三个部分:教师与学生心理,学习心理,教学心理。它将新的学习论和教学论及其教学设计技术贯穿全书。采取了以学校学习和教学中的心理学问题为基本线索,介绍和剖析学与教的重要方面和主要环节的心理学理论与应用。论述了学习类型与教学条件的相互关系,学生人格特征与教学处理的相互影响,师生间和同学间的交互作用,等等。
下面谈谈对教与学的心理学的认识:学与教的心理学是一门把学习心理和教学心理两个分支学科结合起来,阐明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以及教师如何为学生有效学习创设适当条件,促进学生的知识、技能和品德学习的心理学新学科。它是研究学校教育过程中学生的学习活动及与之相关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它涉及学校教育过程中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规律。一方面深刻的体会到教与学这是两个相互影响和促进的过程,对于我们重点研究学校教学或更细些的课堂教学和我们这么多年的学习生活体会是一致的;另一方面,还认识到教学它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在每一个过程都应当有正确的理论去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教学。
目前来说个人收获和体会是:《学与教的心理学》揭示出教育过程中应当了解学生的特点,并且阐述了这些特点对教学过程会产生何种影响。作为一名教师,了解学生、了解学生的学习,学会如何有效指导学生学习将是他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事情。教与学应是不分离的,它就是一个共同体,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清教学的实质。学会全面地去洞察一切,学会将教学置于“共同体”中,学会在整体中去把握;不再教学分离,既要认识到自我的局限,又要善于去发掘自身的潜能。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逻辑能力、表达能力、思辩能力、交际能力和创新精神则永远是教学最本质的核心。明白了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的自我意识和自我超越,我很认同“终身学习”和“学习社会化”的观念和模式。在学校,学习的不是死的知识,而是学习的能力,学习要伴随着人的一生,要学会学习。没有智慧,知识本身是没有用的。
学习不仅是课堂中的事,要创造学习化的社会,我们个人也应该学会在生活中学习,在学习中生活。让学生更新了本身原有的学习观念,以前只是注重知识,技能的学习,而忽视了情感,态度,方法,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学习,而这些方面是很重要的;注重学习活动的创新性,以前习惯于接受老师或书本的现成知识,懒得思考。因为只要掌握了老师讲的东西就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也在一定程度上滋长了自己的懒惰情绪,而现在要转变成发现式,创造性学习,探索未知的领域。学习不仅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而且需要建立灵敏,完善的反馈调节机制,通过对学习评价理论的学习,更新了评价观,评价决不仅仅是考试,老师的评语。同时也要重视自我评价,而它才是学习过程的出发点与归宿,只有更多地进行自我评价,才能形成自我意识,获得自我超越.
名著读后感 5
你听过安妮这样公主般的名字吗?你见过莉娜这么美丽的女孩吗?你去过彩虹谷这么梦幻的地方吗?
没有?
那就来看一看安妮的世界系列吧。
这几天我就看见了一本安妮的世界系列的第十本《安妮与莉娜》。这本书的作者是享誉世界的加拿大女作家,擅长小说创作的露西·莫德·蒙哥马利,她写出了一系列的安妮世界,她的小说《绿山墙的安妮》被人誉为“世界上最甜蜜的少女成长故事”。
这本书带我们走入纯真世界的感动名作,一部具有高度智慧与风趣幽默的惊喜作品。我们熟悉的马克·吐温称其为最能掌握永恒生命且令人极度愉悦、永驻人心的伟大作品。
《安妮与莉娜》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表达了人们对战争的愤怒,以及对和平的爱好之热情!
莉娜是安妮的小女儿,就是为了纪念如同母亲的玛莉娜而取得名字,因此也包含着传承过去,放眼未来的期许!十七岁的莉娜,和过去青春时代的安妮有很大的差别。
莉娜有一只小猫,如雪一般白,莉娜为它取名为杰克·佛罗斯特(霜精之意)。没多久杰克先生的太太生了一窝小猫。莉娜只留了下了其中最可爱的一只小猫。小猫全身金黄,非常光亮,有对金黄色的大耳朵,莉娜为它取名为高弟(金色之物)。可是过了一年,“高弟”的名字和它的橘色毛不太相合,正好那时华特看了一本故事书,于是为它改名为“吉奇尔博士与哈特”。“博士”很标致,举止很优雅,态度也显得很威严。“博士”的另一面是“哈特”。“哈特”脾气突然变暴躁时,一定是起风下雨的前兆。
战争开始了并且开始招兵,莉娜的哥哥杰姆想去报名,布莱恩医生和布莱恩夫人安妮在痛苦中决定让杰姆去。莉娜在日记中写道——要是我是男孩子,一定随哥哥出征。而这时候,莉娜反而不希望华特的肠炎好起来,因为要是华特也去了,莉娜就完了。之后的.每一天几乎莉娜都会写日记。
本来布莱恩一家和苏珊还有欧莉芭小姐都以为在很短的一段时间内就会停止,可是过了很长时间战争还是没有结束,随之华特的肠炎也好了,过了一段时间,莉娜在起一次音乐会时知道了华特也已经入伍,本来华特想在音乐会结束后再告诉莉娜的,可是在莉娜马上要上场的时候,艾琳就告诉了莉娜。痛苦的莉娜本来想逃回家,但是莉娜还是忍着痛苦演完了。
华特走了……
在华特走之前莉娜发现了一个战争之子,并领养了他,为他取名为詹姆士,他的妈妈生下他后就死了,他的爸爸正在战场上奋斗,莉娜给他写了一封信,可是詹姆士的爸爸迟迟没有回信。
华特不定期的给莉娜寄信,但不说战场上的事情,只是回想过去的往事。
不久传来了华特的死讯,还有他的最后一封信,在信中他写道他看到了吹笛者,他了解他看到吹笛者所代表的意义——他也将成为吹笛者后面的跟随者。
每个人都沉浸在痛苦之中,可是没想到,在这时候沙利——莉娜的哥哥也要入伍,不过他是要去做飞行员。
每个人都像死了一次又死了一次似的,可是没有人拦他。
一年又一年,终于,胜利了。
莉娜的哥哥们都回来了,可是,华特没回来……
胜利了,这就是最好的结局!
名著读后感 6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海明威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海明威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海明威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大马林鱼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圣地亚哥。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随时随地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名著读后感 7
第一次在那厚实的书架上抽出《童年》,就被那封面上的插图吸引了。一幢豪华的红瓦房子前,有一位男孩,他那沾了泥土的稚嫩的脸上,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坚定力量。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作品。它以“小市民”们庸俗自私、空虚无聊,揭示了沙俄专制的黑暗和罪恶。
小主人公阿廖沙三岁丧父,寄养在外公家。而外公的残暴、黑暗、虚伪让他不解,只有慈爱的外婆像天使一般,笼罩着他一次次搬家,让他结识了人生里的许多匆匆过客。尽管他的生活充满了压抑,但总有那么多令人愉快的事。随着外公家的愈加落魄,他那苦乐交织的生活也一点点逝去。
最初的那些日子,阿廖沙的生活是一片阴暗,三岁的他在这陌生而又紧张的大家庭中,显得绰绰有余,而这个大家庭对于这位不速之客,并没有太多的热情款待,而老顽固外公却时不时的找借口让阿廖沙挨打。面对大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拳脚相加,让幼小的他很不理解。现实与幻想的差距,让小小的他变得坚强、正义。外公的不幸遭遇与逐渐成功让他同情感慨。丧父的让他大为吃惊。在他的世界里,上帝已不再是上帝,而是一位心灵的倾听者,他总是站在最上方,俯视这个世界。当然,上帝也不只是一位上帝,他更是人的灵魂,有至高无上的.,也有罪恶的。在岁月的磨砺下,阿廖沙学会了很多很多,生活的堕落让他体会到了下层人民的艰辛,更让看清了是非面目。我至今还记得那句话:我要先杀死他,然后再杀死我自己。这是一位年仅十岁的小男孩所讲出的。同伴们的嘲笑,教父的嫌弃,并没有让他放弃自己的生活,而继父对母亲的残暴却让他忍无可忍。渐渐的,他懂了,由原本的无知变得懂事。有幸他遇到了无数的上帝,使他的心中开始萌芽。
小阿廖沙的遭遇时无数俄民们生活的真实写照。或许那个年代已不被人所记忆,但阿廖沙的精神却值得我们去学习。一个人的成功并不是需要他有一个艰苦的童年,但拥有一个艰苦童年的人,必定会有一段不一样的感悟。
上帝赐予了我们不一样的命运,他砸开水晶球,抛向人间,有的人见到了幸福,有的人只捡到了痛苦。然而这些都是我们珍贵的财富,不一样的人生感悟,体验,就会有不一样光彩。幸福是靠自己用双手创造的。在那个时代,不幸就是节日,闹火灾就是娱乐,在空洞的面孔上,连伤痕也成了一种装饰。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下,想要创造出幸福,也并非易事,书中的阿廖沙,却担起了这份厚重的责任。
由此又不得不让我回忆起美国现任总统。或许很难想象,几百年来都受到白人歧视的黑色人种,也会登上美国政权的最高宝座。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考量,回首的心路历程,宛如一部生动的励志教材。对于他的青少年时代,闪光之处并不多,相反,放浪的生活曾将青年时代的奥推向吸毒的悬崖。这颗不被人注意的种子,终究还是从石缝中抽出小芽,开成一朵成功的花。我们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理想,或者说那是你的梦想,但为什么不去尝试呢?成功总是需要经历无数的失败,彩虹总是在雨后出现,这就是这个世界的逻辑。
还记得春天时,野花上那缤纷的蝴蝶吗?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它不惜自掘坟墓,在茧中挣扎,才蜕变成如今的蝴蝶。事情总是有那么不完美的一面,这个世界也没那么多公平。给你一条路,你别无选择,命运无法改变,但我们可以尽可能的改善命运。我想,每一条路的尽头,都是满满的收获,只是在于我们是否愿意走下去。
成功的花,它的芽是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名著读后感 8
这本书看完好几天了,那感觉就像是有一团说不清是什么的东西一直堵在心里,很想找人和自己探讨,很想让它澄清。书里面的经典情节很多很多,那里面展示的很多,我不能一一的重复,就这样借著几个点,简单的说几句好了,让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作者笔下的当时的那些建筑,那些奢华的象征权力的教堂,人们还不知道可以拥有自己的思想,以及为了自己的愿望可以做什么事情,一切都假借神圣的宗教,一切都假借神圣的教堂来展现,展现建筑家的审美观,也就是个人的才华,或者展示自己的能力,我想那时的人们,把人性深深地埋在一件神圣的宗教的外衣下面,典型的人物就是副主教--克洛德。从那许多的错综复杂的毫无章法的建筑群,我们不难看出,当时人们的内心是怎样的压抑,怎样狂躁,那些像雨后春笋一般从地下冒出来的教堂的尖顶,正是人们扭曲的灵魂在对著苍天做这无声的哀号!
教堂里面是那么的阴森恐怖,这让人联想到在宗教的遮拦下,当时社会是怎样的肮脏和败坏,真善美的宗教和利用宗教制造血腥事件,形成了强烈的感官刺激。通篇都是在这样的对照下进行的,让人的心灵深刻的体会出迷茫,困惑,和不安,如果有一把利剑,你会尽你的全力去刺破那层蒙在社会上空的阴云,那阴云是邪恶的,你对它充满了愤怒和鄙视,就像书里面的那些流浪汉们对待社会的疯狂的报复。可是你不能,因为如果你想刺痛那些邪恶,你就先要将代表著真善美的上帝打倒在地,那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还有比人丧失本性更悲哀的么!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齐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等,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书中描写了一个那样的社会,和在那个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人物的状态,麻木的如那个弗比斯,最底层的如老鼠洞里的那几个隐修女,疯狂的副主教,还有尽全力反抗的最丑陋的卡齐莫多,副主教和卡齐莫多形成了人性上的鲜明对比,同样爱上了美丽的姑娘,同样的遭到了拒绝,他们的爱都是那么的热烈,那么的诚挚,可是,一个是占有,一个是奉献,已占有为目的的,当目的无法达到的时候,他想到的是毁灭,毁灭别人;以奉献为目的的,当无法奉献的时候,想到的也是毁灭,毁灭自己。
我想这也就是世界名著的真正魅力所在,他让人看到的不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他深刻的揭示了人类内心深处的一些活动,无论放在什么时候,什么社会,人的共性是始终存在的,对美好的向往,对美好的追求,对美好的赞美,人是一个天使和魔鬼的综合体,人和人的经历没有相同的,也就是说,社会本身就不可能让所有人享受到同等的待遇,这种不一样的待遇,让多少人的内心失去了平衡,失去了对美好的追求阿!林林总总的肮脏的巧取豪夺,充斥著我们的眼睛,振荡著我们心灵,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对这本书,所以让我们尽情畅想吧。
名著读后感 9
心理学,一个既熟悉又感到陌生的词。一直以来我都对心理学充满了好奇与兴趣,但却很少有机会接触与之相关的知识,这次有幸拜读了《心理学与生活》。
拿到它时我抱着怀疑的态度,毕竟自己是个心理学的“门外汉”,但让人欣慰的是,对于一个对心理学感兴趣,但是又没有系统地学习过心理学的人来说,这本教材是非常合适的一本入门书籍。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一本很实际、很基础的心理学入门书籍,如果想了解一些心理学最根本的知识,看这本书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这是本最普通的心理学书籍,里面没有心理测验、没有心理故事、没有人力资源、社会任何一个方面的专业内容。它能让一个对心理学毫无所知的人,有能力一步一步的走进心理学更深奥的世界。看了这本书,让我发现原来生活真的到处都有心理学,真切地感受到心理学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它就是一本心理学最根本的书,但是却很全面。这本书有十八章,主要介绍了生活中的心理学、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学习与行为分析、智力与智力测验、理解人类人格、心理障碍、心理治疗、社会过程与关系、社会心理学与社会文化等内容。书中还包含了由600余条词汇及解释构成的.“专业术语表”、20xx余条“参考文献”以及近1000条“人名和主题索引”,对教学、研究和学习都极具参考价值。
我很喜欢书中特别设置的一些专栏,比如“我们如何知晓”这个专栏,它介绍了200多个经典的心理学实验,让你知道心理学的一些结论是如何得出的,而这些结论通常加深了我们对人性的理解。
还有“生活中的心理学”这个专栏,把心理学和我之间的距离拉近了很多。看看这些题目吧:“幸福感的遗传性”“青少年在想什么?”“感觉和知觉组织的分离”“清醒梦境的试验事实”“你无法忽视数字的“意义””“在“疯狂“的地方做个正常的人”———原来,你每天都用得到心理学!
“21世纪的心理学”这个专栏也很好,介绍的是心理学中那些前沿性的研究课题,把有兴趣的学生引向心理学的新领域。在那里他们将开疆辟壤,施展抱负,为人类了解和改善自身做出贡献。
要学习一种知识,就象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行走。你可以跟着别人的指示走,而不管对错;也可以自己摸索着走,看看运气好不好。但是,最好的方式是有一张地图,让自己知道自己在那里,这个陌生的地方到底有多大,有多少条路,然后你选择你喜欢的道路走下去。这本书就是心理学世界的地图,它没有把所有的知识给你,但是,它给了你全貌,给了你路径,要了解心理学,这本书足够了,要想要深入,这本书也告诉你该如何寻找道路。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多点了解一些关于心理学的专业知识,深入学习现代心理学,了解心理学的发展史,学习一些团体活动的知识,通过在参加活动课的过程中体会人生的知识。我想掌握更多的心理学方法,认识自己和他人,提高自己和帮助他人的能力。希望老师能在心理学与生活的课程中多讲一些关于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知识。当今社会,在物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如何让自己浮躁的心态,归于平静,如何放松自己,寻找心理的健康与和谐,已成为现代社会重要的新课题。
名著读后感 10
“清晨带来了凄凉的和解,太阳也惨淡的在云中躲闪。大家先回去发几声感慨,该恕的该怨的再听审判。古往今来多少离合悲欢,谁曾见这样的哀怨辛酸!”这莎士比亚的经典剧目《罗密欧与朱丽叶》中,人们发现这对相爱的恋人死在了凯普莱脱佳的墓地里,一名主持大局的亲王发出的最后的感慨。合上书的我,一种莫名的悲伤和愤怒相互纠缠着从心底油然而生。我不禁想: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什么样的人心啊?
命运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让一对注定相爱的恋人却分别出生在一对仇人的家里。长大以后的它们一见钟情,可未满14岁的朱丽叶在建到罗密欧后仅说出了这样一段话:“恨灰中燃起了爱火融融,要是不该相识,何必相逢!昨天的仇敌,今日的情人,这场恋爱怕是要种下祸根。”这难道是一个年仅13岁的少女该说的话吗?我想那不是,从小被家人不断灌输着“蒙太玖家的人是我们世代的仇敌”如此可怕的想法,不难理解本应十分单纯的少女心会变得如此忧郁和无奈。此时仇恨所带来的极大的恐惧已经远远超过了她与罗密欧的爱情……仇恨?仇恨!对了,是仇恨!是仇恨使他们悲惨凄凉的殒灭,是仇恨使得两家原本善良的家仆们开始互相残杀,这该死的仇恨,甚至连无辜的小城人民也不肯放过:在他们圣洁的双手和心灵上播种下了仇恨的种子,挥洒下了一个又一个无辜者的鲜血!这是一股强烈的邪恶力量,足以控制人的心智和理智。这该死的仇恨!
男主人公罗密欧在书中可谓是“一大堆鹅卵石中闪着光的蓝宝石”。罗密欧出身于封建大家庭,却没有继承封建传统和思想,而是顺应时代的发展,脱离了封建家庭,成为一个坚定的人文主义者;他真诚、勇敢,有文化,有能力,有一颗博爱的心;他追求一种自由、自主、美好爱情生活,哪怕是“错爱”了仇人的女儿也毫不退缩;他没有门户之见,爱上了朱丽叶,把凯普莱脱的家人当作自己的亲人,一心期望化解宿愿;他对爱情忠贞不渝,为了爱情和爱人,他甘愿被放逐他乡,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注重友情,在朋友被杀,他的爱情面临“风险”的时候,他奋不顾身的为朋友报仇,却使自己的爱情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劫难,显示了他高尚的品格。正是在家庭矛盾、爱情磨难和朋友青衣等一系列故事情节中,他那人文主义者的精神和气质才得以充分的展示。而女主人公朱丽叶只是一个未满14岁的贵族小姐,可她勇敢、坚强、智慧,冲破了大家族的重重束搏,大胆地爱上了罗密欧,这种但是在当时庸俗的上层社会的小姐们中是十分难得的。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在那种封建保守的社会环境中是绝不容原谅的,才促使他们的`生命一步步走向毁灭。可见封建的思想和传统,不仅仅会控制人的内心,在某种时候它更会成为一把杀人的利器啊!
真是不知道该如何理解这个结局。如果它是个悲剧,可男女主角虽然死了,可他们的爱情却成为了永恒,并且因为他们的死亡化解了凯普莱脱何蒙太玖两家多年的恩怨;可如果这个完美的结局,但为了化解宿愿而牺牲一对恋人的生命,这又是否值得?但无论它是有缺憾的还是完美的,它早在400多年前成为了传世的经典之作,人们在乎的不是它的结局如何,而是书中的男女主角追求理想、爱情、自由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每一位读者,这才是这部书的魅力所在!让这份魅力,这份美好,永远地传递下去,永远……
名著读后感 11
很厚的一本书,看了好久,资料很多,又有点零碎,所以看完之后留在脑海里的资料有点乱,可是,对一个个性如此鲜明的人的敬佩之感一向都很深刻,他对自我是生命如此负责。
“乔布斯的个性体此刻他创造的产品里。正如苹果的核心理念,从1984年最初的麦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后的ipad,一向都是端到端的软硬件整合,乔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个性、活力、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残酷以及控制欲,这一切都跟他的经营理念和最终的创新产品交织在一齐。”
乔布斯桀骜不驯、喜怒无常、追求灵性、反叛、具有强大的现实扭曲立场……老公说他做人有点失败,因为会毫不情面地批评那些科技精英,很多人都怕他,可是他做事很成功,把苹果和皮克斯做得那么成功,让那些行业精英为他做事。可是在书中最终提到有人问他为什么有时候那么刻薄,他说是因为他对别人坚持一种绝对的忠诚,把自我内心的情绪和想法完全地表现出来,我对这种回答有必须的理解。“礼貌圆滑、会细心不去伤害别人的领导者,在推动变革时一般都没那么有效。”
他的现实扭曲立场,如此强大的气场,虽然很多人很不解,可是事实证明,他的这种强大气场,让别人做到了这些人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我觉得这其实是一种不屈服精神的极致体现。
我说乔布斯其实是一个艺术家,它能将理念、艺术和科技融为一体,这在我们此刻用的iphone和ipad中得到了体现,每个细节的设计,每个线条的美感,都是经过他们一点点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乔布斯和苹果最求卓越的精神,如果不是他们对完美的执着,怎样会有如此卓越的产品出现
书中最终部分描述了乔布斯对微软的一些认识,我很认同:“要抨击微软很容易。他们显然已经丧失了统治地位。他们已经变得基本上无关紧要。可是我欣赏他们所做的,也了解那有多么困难。他们很擅长商业方面的.事务。他们在产品方面从未有过应有的野心。比尔喜欢把自我说成是做产品的人,但他真的不是。他是个商人。赢得业务比做出伟大的产品更重要。他最终成了最富有的人,如果那时他的目标,他实现了。但那从来都不是我的目标,并且我怀疑,那最终是否是他的目标。因为他所创立的公司,我很欣赏他——它很出色——我也喜欢跟他合作。他很聪明,实际上也很有幽默感。可是微软的基因里从来都没有人问精神和艺术气质。即使当他们看到Mac以后,他们都模仿不好。他们完全没搞懂它是怎样回事儿。”他的认识很深刻,微软追求利润,他在创造产品,改变世界的产品。
书的前部分乔布斯给人的感觉有点冷血,可是在书的最终体现除了他不多的温柔和慈爱,那是对他的妻子和孩子们。虽然他桀骜不驯,可是他对婚姻有着绝对的忠诚,也许跟美国的文化也有一点的关系。在跟妻子20周年纪念日中他说一段话中有一句让我很感动“很多年过去了,有了孩子们,有完美的时候,有艰难的时候,但从来没有过糟糕的时候。”
书最终还提到当妻子告诉他奥巴马想见他时,他说他不想去,进一步极致体现了他的个性。
很少敬佩一个人,我敬佩他,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如果他还活着,他必须会把科技和艺术还有理念运用到极致。
名著读后感 12
汤姆索亚,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调皮,恶作剧,逃学……而这些这甚至已经成为他每天必做的一些事情!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身上却闪烁着许多优点。
一次,他与“野孩子”哈克为了一点微乎其微的小事跑到墓地中去。无意间,他们目睹了一幕恐怖的。但凶手乔却嫁祸给哈波,于是,愤怒的居民们将被冤枉的哈波抓了起来。审判哈波的日子一天一天逼近,汤姆不禁犹豫了:说吧,又怕杀人不眨眼的乔将他杀掉;不说吧,他的良心正受着无比的'煎熬。最后,汤姆决定在法庭上证明一切。这是杀人案,况且,当时杀人犯乔也在场,他就不怕乔吗?说不怕都是假的,但汤姆有超强的正义感,所以他才不顾一切救哈波,要还他清白。
汤姆就是这样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之置于度外。我被汤姆的举动深深震撼了。要知道,在汤姆生活的那个年代,那个地方,印第安乔要杀一个小男孩虽然谈不上轻而易举,但绝对不会太困难。因为那个村子也就一个老保安的武装力量,再加上在那里只有做礼拜时才穿鞋。敢试问我们敢吗,回答几乎是相同的:“不敢”,因为我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网吧门口挂着一条横幅,上面写着:“抓到偷车贼者,奖励现金100元”,原来那家网吧经常有车被偷。但是,抓贼这个天经地义的事非要用物质来奖励?因为现在的人们连看见小偷偷东西都不敢说,要“明哲保身”,怕贼来报复,于是,一到关键时刻,就跑得无影无踪,充分体现了这些人自私、保守、贪婪的陋习。再说,如果每个人都嫉恶如仇、积极参与举报,恶人只能孤军奋战,双拳难敌四手,最终一定会缴械投降,谁还敢当小偷,强盗,杀人犯?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相信人人都如此,就能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汤姆和他的几个密友是真正的孩子,他们的理想不是做悬壶济世的医生,也不是做教书育人的教师,更不是做大官,他们只想做诸如强盗、海盗之类的好汉。在他们眼中,强盗就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可他们做强盗也只是寻求刺激,摆脱繁缛礼节和呆板无聊的生活,这是我们所有少年儿童的心声。
其实孩子的顽皮有时候正好体现了孩子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能让我们找到的,就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甜蜜回忆。我相信,即使你的童年再艰苦,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谁没有在小时候做过一件半件的傻事?当你越长大,你就会越觉得这些傻事有趣。我说童年就像一罐甜酒,时隔越久,尝起来就越香,越醇,越让人回味。
人总是会长大的,除了个儿长高了,身子强壮了以外,人的思想也在长。你对世界的看法不同了,懂事了,不再幼稚了。不过人是要越变越好才是。千万不能像历险记里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坏蛋印第安·乔一样,他坏事做尽,人见人憎。但最后他还是恶有恶报,得到了一个活活饿死在山洞里的下场。
看完《汤姆索亚历险记》,我真羡慕汤姆能有如此有趣的经历。这本书让人看起来津津有味,甚至废寝忘食。我想,《汤姆索亚历险记》在你烦闷的时候或许能让你一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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