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共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档案管理制度1
一、死因登记信息报告卡第一联由公共卫生科进行保存管理。填报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由录入单位和县疾控中心按档案管理要求长期保存。
二、公共卫生科要定期下载死亡个案数据和储存本单位网络上报的原始数据库,并采取移动存储等有效方式进行数据的长期备份,确保报告信息数据安全。
三、医院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死亡统计、信息分析资料统一管理,不得擅自公布。
四、对于其他需要使用死亡信息的.,应由申请人按有关行政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申请书应明确信息的用途、范围、时段和类别。
档案管理制度2
为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及连续性,加强统计资料的保密管理和有效利用,统计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
一、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二、设立专门的档案橱,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三、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楼,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五、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及时向综合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一、综合档案室负责全院档案(不含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规定立卷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实行科学管理,档案库房内橱具、设备放置整齐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美观、条理系统,编号科学规范、查找方便。
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修复、整理,保持整洁完好。
四、档案的接收和移出都必须手续完备,室藏档案必须账物相符。
档案管理制度3
为确保生物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1、与生物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手册、生物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透过生物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4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吉煤集团有关文件的规定,搞好领导带班下井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在井下矿领导交接班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2、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交接班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每月由矿安监科汇总,各种记录要装订成册,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5、历年领导带班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及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一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6、凡未按要求建档或档案资料保管不善出现遗失、毁损,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档案管理制度5
为了保护好奖助金、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资助等项工作的纸质档案,维护纸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保管和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二、资助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必须及时归档保存。
三、档案资料归档后要进行分类、编目和鉴定工作。
四、档案资料做好防潮、防尘和防虫等保护工作。
五、档案资料存放要排列有序,编制相关的档号,便于查找。
六、定期对档案保管的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核对。
七、档案外借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借出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八、年终组织收集整理有关资助资料,分类装订、分类编号、分类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6
一、人事档案管理范围: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工人等各类人员(包括出国不归、失踪、除名、逃亡职工和残死亡、离休、退休职工)的人事档案。
二、除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
三、档案的管理
(1)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晒、防潮和防蛀。
(2)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必须逐人登记注册。
(3)每季度核对一次档案的分类、编目、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需纠正;装卸档案要按登记册全面检查档案,发现漏缺档案需查找。
(4)任何人不得私自保存他人的档案材料,对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材料拒不交出者,应追究其责任。
(5)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四、人事档案是全面应干部、工人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实物材料,构成包括下列十项内容。
(1)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
(2)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各种鉴定;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及毕业成绩单、学历证明等。
(5)历史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更改或姓名认定材料等。
(6)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表彰奖励材料
(8)执纪执法部门形成的涉及个人的材料。
(9)任免呈报表,确定或晋升技术职务、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
(10)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材料。
五、查阅和借用人事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随意查阅人事档案,如必须查阅有关人员档案情况,需办理借阅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提供。
(2)必须查阅档案时,只限于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中共党员干部到档案室查阅所需情况。
(3)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的档案。
(4)查阅档案者,必须填写对查阅问题,查阅日期等逐项进行登记。
(5)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在档案卷内涂改,圈划及撤换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漏被查档案内容,违者应追究责任。
(6)查阅档案时,不得抄录档案内容,如特殊情况,须经人事部门负责人允许后方可抄录,抄录的材料应尽快送回档案室处理。
(7)外调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档案,如特殊情况需查阅时,必须持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并有两名正式党员方能查阅。
(8)档案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以借出,但借出时要及时登记,按期归还,如不按时归还,要及时催收,以免遗失。
六、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1)档案要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不能公开邮寄或本人自带。
(2)档案转出要及时追收回执,以防档案丢失。
(3)收到外单位的档案,要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差后,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后退回回执。
七、凡归档的材料,均应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完整无缺把好"入口关";需经组织审查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盖章签字后才能归档。
八、凡归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照组织部《关于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的暂行规定》整理,不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不得入档;
九、保管档案工作人员守则如下:
(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档案材料或泄露档案内容。
(2)严禁在档案库吸烟,保护档案安全,经常打扫和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
(3)不得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材料。
(4)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坚持党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
档案管理制度7
一、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1.公司各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文员专职文件存档、注记工作。
2.有关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图则、业主及住户资料、管理制度、合约及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财务报告、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
3.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
4.物业管理公司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
5.物业管理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
6.物业管理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得随意使用。
7.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需经主管书面确认,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
8.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对不符要求的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
9.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物业管理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损害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利益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物业管理公司保密规定:
1.在工作范围获有关的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内部资料,业主、用户单元和物业管理处员工个人资料及其内所载有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购/租合约及金额、特别条款、物业管理公司及公司内部情况、业主及用户个人情况等均属工作保密范围。
2.业主、用户及员工资料统一存放在办公室文件柜中,由专人负责注记及存档等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主管每周审核,其他工作人员未经许可禁止查阅。
3.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文件柜备用钥匙由主管保管,主管及秘书因需告假时,经指定的授权人士,方可代为执行以上事务4.应工作所需而放置于办公室、监控中心、大堂接待处的业主及业户联系电话、员工个人联系电话、地址等,必须隐藏放置,不得张贴于显眼处,不得外泄。
5.公司制定的各类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及工作指引,由物业管理处统一保管,高级管理员以上级别人员可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每次限时一周。
实行借阅目的为指引员工培训,严禁任何形式的抄袭及复印。
6.发布的各类通知通告,应限定时效,过时收回。
7.员工应具有维护他人阴私权利的法律意识,主动为公司及业主保守秘密,对于任何人士不正常的打探行为,应坚决拒绝并向公司报告。
8.员工因执行保密规定不当,致使公司、业主、业户或管理员工利益受不良侵害的,公司将按员工守则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
三、物业管理公司档案资料:
1、物业管理公司验收档案:
1)土建、设备安装竣工资料(图纸、设备资料);2)设施设备之质检、消防、劳动局、公安及音像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文件;3.)机电设备保养合约;
4)公共区域设施设备验收记录(管理公司);
5)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移交记录(发展商、承包商与管理公司);
6)单元验收及移交记录(承包商、业主与管理公司);2、物业管理公司二次装修档案:
1)用户单元二次装修图则及审批手续;2)二次装修期间管理处监督检查资料;3、业户资料:
1)入伙情况记录;2)业主(租户)情况登记(包括名称、单元号、联系人、建筑面积、交接单、入伙时间或租用期限等);
4、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文本汇编:
1)管理合同、管理公约、用户手册等统一装订成册;
2)物业管理公司各类管理规章制度及装修规定等;
3.)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管理分包合约;
5、物业管理公司设备维修保养类:
1)各类设施设备要有专门的维修保养制度及应急措施;2)各类设施设备有独立的维修档案,及日常巡检维修记录;3.)主要部位如变配电间、监控中心、电梯机房等应有工作日记、交接班记录、巡视记录及人员进出记录;
4)物业管理处有用户维修保修单,维修后应有回访记录;
6、物业管理公司设施设备检测类:
1)变配电间要有供电部门定期电气测试报告记录;2)电梯要有劳动部门合格证书及年检报告;3.)生活水箱要定期清洗并存记录,清洗后要有卫生部门水质检测报告,清洗工作应有有效体检证明;
4)避雷系统要有定期检测报告;
5)应有定期沉降检测报告;
6)消防泵、管道应有定期试机及换水记录,烟感及温感探头应有定期测试工作记录;
7)其它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资料;
7、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类:
1)正式文件应用电脑打印操作,并有规定的电脑档号及存档目录记录;2)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收缴情况3.)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费财务报告
4)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运作报告;
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处会议记录(包括内部会议及与发展商或业主委员会的会议)
(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即分别为公司、部门管理,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经办人负责将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文件资料点收、整理和归档
1、文件结案移送归档时,检查文件的文本及是否完整,如有短缺,应立即追查归入。
2、文件如经过抽查,应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认。
3、文件的处理手续必须完善,如有遗漏,应立即退回承办人。
4、做好收件登记、编号、运转、催办工作,按规定程序符合立卷标准要求,及时分类、立卷、归档。
三、档卷管理
1、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做好相关的防范措施,注意保密工作。
3、保持档案室清洁,随时擦拭档案橱、架,并采取防虫蛀腐朽工作。
4、每年按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管期限,确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必须列册登记,经领导审批后作销毁处理。
四、档案调、借阅
1、严格履行调、借阅登记、审批手续,一般仅限在档案室查阅。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复印或摘抄文件,须经领导批准。
2、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
3、档案归还,经档案管理人员检查无误后,立即归入档卷。
档案管理制度8
一、为规范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卫生设施的图纸、文字等材料、卫生许可相关资料、卫生自查记录、监管部门的监督监测资料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公共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卫生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
1 、公共场所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
2 、在卫生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3 、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 、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卫生档案室。
5 、卫生档案管理员实施卫生档案归档。
六、卫生档案的借阅
1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可直接通过卫生档案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2 、因工作需要,公共场所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卫生档案时,由部门经理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核批。
3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卫生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卫生档案只能在卫生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4秘密级卫生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小时。秘密级卫生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具体按委托书的内容执行。
4 、卫生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卫生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七、卫生档案的销毁
1 、公共场所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
2 、当某些卫生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卫生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 ;、凡属于密级的卫生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卫生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 、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卫生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卫生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 、在销毁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9
一、档案保密制度
1、严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杜绝以各种形式泄露档案材料中有关保密的内容。
2、各类档案材料必须指定政治上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专(兼)职人员进行集中管理。
3、严禁私自将档案资料带出档案室,需保密的档案资料的借阅,必须履行审批手续。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材料和不需要归档的材料,应指定专人进行销毁,不得当废纸处理。
5、档案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坚持下班、外出时认真清理、存放好档案和关窗、落锁制度。
6、档案人员一旦发现档案材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并追查责任。
二、立卷归档制度
1、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按有关规定向档案室移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占为己有或擅自处理。
2、学校档案室的归档时间:文书、会计档案材料每年五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学籍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科技档案、基建、科研档案和设备、仪器档案材料均在工作结束后和设备、仪器安装试用后立卷归档。
3、学校档案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个保管期限。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园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8、归档文件目录分保管期限装订并编制目录。
三、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库房需保持适宜温湿度,适时通风降温。
2、档案库房须安装防盗门,防盗窗和双保险锁,库房照明必须使用白炽灯。
3、严禁在库房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用其他物品。对库内照明线路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抢修,防止短路引起火灾。
4、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防鼠、防潮等“五防”工作。
5、要坚持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清理、核对工作,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领导报告,对破损或褪变档案应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6、档案库房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严禁将有害物质带入库房。7、档案室管理人员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入内。
四、档案查阅制度
1、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各方面的.查档需求,充分发挥档案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2、档案人员要熟悉家底,了解需求,掌握规律,做到主动、及时、准确提供利用。
3、本单位工作人员查阅其所属业务档案,需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查阅并有责任及时将查阅档案利用效果反馈给档案室。
4、凡外单位查档者必须持有该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档内容和用途,履行登记手续,经有关领导同意的方可查阅。
5、档案一般不许外借,确因工作需要经有关领导同意,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必须按期归还。如超过规定时间还需借用,应办理续借手续。
6、凡查、借阅者对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应确保安全、完整,不得撕毁、拆卷、划线、打圈、涂改、剪页、水湿、烟烧,以保证档案的完好无损。
7、利用者必须遵守保密规则,所查、借阅的档案材料,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复制、拍照和对外公布。凡摘抄的有关档案材料,用后一律交档案室保存。
8、借阅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当面清点。
9、如遇借阅人员将档案丢失,应及时报告档案室,写出书面材料,利于采取补救措施。
五、学校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
1、学校档案室应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鉴定的规定,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
2、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可提出销毁意见,并填写销毁清册,报学校领导和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应指定二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方可执行销毁。
4、档案专(兼)职人员因工作变动,需办移交手续时,应将全部档案材料清点后,交予新的负责档案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5、交接档案材料必须严格履行手续,有关人员签字,并注明交接时间,案卷数目等,以备查考。
档案管理制度10
1、综合档案室现存档案,可为单位内部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提供利用。外单位利用档案需持有合法证件。
2、综合档案室所存档案,普通应在档案室查阅。特殊情况需借出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限时归还,机密档案不外借。
3 、综合档案室应积极地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做到及时、主动、热情地为社会各界各项工作服务。
4、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均可查阅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查阅涉密档案,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
5、查阅档案,需由查阅人履行登记手续,登记项目需填写清晰、齐全。
6 、查阅档案、必须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7、查阅档案、须小心轻翻,不患上圈划、折叠、污损或者涂改,不许拆卷或者抽取卷内文件。
8 、摘录、复制、翻拍档案,需经档案工作人员允许。
9 、综合档案室可根据利用者的需要,出具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档案借出普通不患上过周,特殊需长期借出不患上超过一个月。如需延长借出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档案不向外单位借出。
档案管理制度11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总量己经位居世界第二,社会生活不断发生变化,每天都有许多历史事实、经济事件值得记录,每天都有民众需要查阅个人身份、房产、股权等档案,给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然而,在“局馆合一”的体制下,档案管理机构肩负着行政管理与开展业务的两种职能,且两种职能均为法律职能,既要处理好两种职能的关系,又要发挥好两种职能的作用,在实际运行中有时会发生矛盾。为此,从事档案研究的有关专家学者一直把档案体制研究列为一个研究的重点,各地档案局馆始终坚持对档案管理体制进行完善创新。本人在学习有关专家学者档案管理体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个人工作实际,以新形势下档案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和创新实践为课题,进一步展开理论研究。
一、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的演变过程
1954年,国家成立档案局,隶属于国务院直接领导,行使国家档案事务的最高行政管理权。与此同时,中央办公厅、中央军委分别成立了档案处,分别掌管党和军事机关的档案。1959年中央办公厅档案处划归国家档案局,统一管理党和政府机构的档案;于是,各地档案局隶属于各地党政共同管理。1978年后,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确立,我国的党和国家机构经历了四次机构改革,分别发生在1982年、1988年、1993年、1998年,在这4次党和国家机构重大改革中档案管理机构的行政职能没有发生多少变化,主要是隶属关系发生了一些变化。如,1985年出现过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分离的状况,中央档案馆属中央办公厅直接领导,但在业务上属于国家档案馆领导。直到1993年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才明确我国“局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各地的档案管理局与各地档案馆合并成一个机构,但挂“两个牌子”,既是行政管理机构,又负责业务开展,隶属于各地党委直接领导,直至今日得到稳定。
二、我国现行档案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经过连续多年的运行完善,对于强化我国档案管理的行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但也暴露出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其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如下:
(一)领导体制不稳定,经费落实困难。近十多年来,我国的党政机构一直处于改革之中,每隔3-5年都会发生一些重大的变化,即从中央到县市的变化,这自然会影响到各地的档案管理机构的人事变化,使各地档案局馆的各项建设的连续性受到一定的影响。随着网络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建一个数字档案馆一般都要好几百万,后期维护费每年至少好几万,一旦领导发生变动,这些经费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落实。另外,争取经费上也存在许多困难,过去档案馆争取经费是下级向上级争取,现在是“局馆合一”,档案馆争取经费是自家的内部事务。
(二)党政合一,政事不分。由于各地档案局馆隶属各地党委领导,属于党务机构,同时《档案法》里赋予的各级档案机构具有行政执法权,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于是,档案管理体制呈现出“党政合一、政事不分”的特点。然而,在档案的行政管理中,有许多管理对象却不在档案管理机构之内。以县级档案局馆为例,除了管理本区域内党政系统的档案,还要对本区域内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而这些机构又不在档案管理体制之内,尤其是有些企业是股份制、中外合资、私营等不同性质的企业,在行使档案管理行政监督指导中会遇到许多困难。
(三)重上轻下,基础不牢。在“局馆合一”的模式下,对于省级档案管理机构来说实际上是局馆异地办公,只是形式上的合一,实际上的管理职能和业务开展是分开的,局馆双方的经费都有保证,体制运行比较顺畅。但是对于县级局馆就不一样,一般都出于节约经费的考虑,实行局馆办公地点合一,且受地方财政的影响,经费总额不够,顾得了行政经费,又顾不了业务开展经费,容易导致内部管理中的矛盾产生,使得档案管理的基础不牢。
(四)重行政轻业务,主体地位弱化。由于我国体制改制的持续进行,各地局馆的“一把手”不一定都是从本系统内提拔,有些时候是组织部门外派,工作几年后又调走,他们对档案管理的业务不熟悉,又想突出政绩,自然会倾向于行政管理。在本系统内,工作人员一般都喜欢行政管理,一些档案管理业务人员想方设法往行政岗位上调,导致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缺乏。这样一来档案管理机构的工作重心自然会向行政转移,包括经费的使用上也是如此,使得档案管理的主体地位被逐渐弱化。
(五)管理职能弱化,监督形同虚设。在“局馆合一”之前,档案局对档案馆的监督指导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监督,具有较强的行政约束性。但“局馆合一”之后,档案局对档案馆的监督指导则变成一种内部监督指导,加上内部管理机构中存在一些岗位任职交叉重叠,使得这种监督指导的严格性和约束性被弱化。
三、新形势下档案体制完善创新的设想
在当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新形势下,档案体制建设完善创新是一种必然趋势,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根据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对档案体制完善创新作出如下设想。
(一)双重领导,双重监督。在目前的情况下,为了保证档案管理的行政管理效能更高、各项业务开展更顺畅,在各地档案局馆可以尝试双重领导制,即在隶属上仍属于各地党委直接领导,但可以将具体管理列入政府部门的管理序列,让各地党政共同担责,党委侧重于管理档案局馆依法依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政府侧重于管理档案局馆的基础设施、日常经费、人力资源等方面的管理,实行双重管理、双重监督。
(二)政事分开,局馆分立。实行政事分开、局馆分立,既是当前国家机构改革的方向,也是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各界和民众对档案的需求不断上升的需要。实行局馆分立,可以更好地将政事分开,理顺内部管理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强化内部管理监督,有利于档案事业的持续有序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三)效能第一,上下有别。在我国的行政管理中有上行下效的习惯,上级机关如何设置,往往下级机关就一哄而上,效仿上级机关的管理机构去设置。其实,从省市到地市,再从地市到县市,档案管理的目标虽然一致,但具体的物质条件、档案管理监督的对象却有较大的差别,如果都采取一样的管理模式,必然会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因此,在明确机构设置原则的前提下,要给各级档案局馆的机构设置有一定的回旋余地,让其更好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置,做到从上到下有一定的区别,使各地的档案管理工作更加合理科学。
四、档案体制改革的具体创新和实践
尽管“局馆合一”是我国现有的档案管理体制,但是在国家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的引领下,我国档案管理体制完善创新的`步伐一直没有停歇,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档案管理向前发展。
(一)调整机构设置,推进档案管理良性发展。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对档案管理的需求、档案业务开展遇到的具体问题有所不同,各地档案管理机构在坚持“局馆合一”的原则下,对内部管理机构设置进行了一些调整。如,近几年湖北省档案局馆整合了省府机关的档案管理资源,建立了集中管理的跨行业的档案管理中心,提高了省府机关各部门档案管理的效能和管理水平。同时,依法规范各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让其档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另外,依法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各种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并规范档案,开展档案寄存、整理、数字化转化等业务服务。通过完善机构设置,使档案管理的行政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业务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精减行政机构,充实业务一线力量。各地档案局馆的行政机构人员庞大、而一线业务力量薄弱是一个共性问题,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解决。为此,近几年上市档案局馆在这方面作出了许多有益的尝试。他们将局馆行政机构人员编制压缩5%,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让局馆干部轮流到一线岗位工作。规范干部职务晋升制度,正科级以下的干部晋升必须优先考虑一线岗位的工作经历和业务熟练程度,使一线工作在全局馆上下得到应有的重视。对副处级以上干部的日常工作提出新规定,在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档案目录著录质量抽查,同时抓好外包人员著录、校对技能的培训工作。上海市档案局馆通过精减行政机构,有力地促进了档案业务工作开展。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档案管理效能。根据“局馆合一”管理模式下存在的行政执行监督不力问题,各地档馆局馆持续进行工作创新。如,近几年,大原市档案局馆面对档案管理工作量日益繁重、资金紧缺、人员紧张等困难,在全市范围内聘选执法与行风监督员20多名,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人员、企事单位干部和普通民众,赋予他们明查暗防、定时和不定时检查的权力,坚持对全市范围内的档案管理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档案管理工作。通过这一举措,有效克服了局馆内部检查督导力度不够的弊端,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能,太原市档案局馆多次被评为山西省“档案管理行政执法先进单位”。
(四)多措并举,推进城乡档案统筹。随着城乡经济的繁荣发展,乡镇档案管理滞后问题日益突出。为此。几年来,重庆市荣昌县大力推进城乡档案统筹管理体制的建立,采取局馆领导帮扶基层档案单位、局馆机关机构与基层档案单位联责考核等形式,让局馆工作重心下沉,局馆机关人员坚持下到基层档案单位讲课、手把手地带业务,促进了基层档案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同时,局馆机关人员将基层档案单位的农业合作组织、集体林权、农村家庭等新档案的建立等工作列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共享平台,实现档案资料异地调取。通过这些举措的有力实施,大力推进城乡档案统筹管理,真正体现了档案管理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宗旨。
(五)创新模式,实现档案管理体制建设的新突破。在“局馆合一”管理模式下,档案管理经费紧张、档案管理人员不安心一线业务工作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为此,近几年,苏州市档案局馆在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了档案馆,档案馆大楼达8万平方米,主要负责园区人才交流、房地产、市建规划等方面的档案管理,将档案馆建设成一种集档案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承接文化展览、提供文化休闲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档案管理新模式,有效解决了档案管理经费紧张、档案管理人员不安心一线业务工作的局面,促进了档案管理事业的创新发展。
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经过20多年的运行依然能够存在下来无疑是一种最佳选择。我们必须以档案管理的科学理论为指导,以科学严慎、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我国现行的档案管理体制多调查、多研究、多完善、多创新,充分发挥好档案管理体制的两种职能作用,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档案管理支撑。
档案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和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和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统一保管。
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重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财务部和档案部门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一、由档案部门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档案的保管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第六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第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总经理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派员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总经理。
第七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八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使用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应报财政局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结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一条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档案管理制度13
1.档案室库房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
2.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明码区分。室内不得堆放杂物或存放个人物品。
3.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经常检查室内电源线路,及时排除隐患,做到人离切断电源,随手落锁。
4.库房内必须备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尘、防霉等设施。同时配备灭火器、樟脑丸等用品。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档案室对库存档案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进行清理造册,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方可销毁。
档案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增强公司档案资料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工程资料、业主/客户资料、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资料管理员
公司的档案资料管理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指定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各部门资料如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1、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档案保管期限,每年年终据此进行整理、剔除。
2、经确定需销毁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编造销毁清册,经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会审批准后销毁。销毁的档案清单由档案员永久保存。
3、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4、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公司的归档资料实行“及时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日常工作时间公司来往文件/业主资料的归档及每年二月份为公司档案资料归档。
2、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档案管理员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3、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4、各部门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5、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档案资料的实际使用性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公司档案资料的分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档案资料的查找实用性归档。
2.公司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资料的.保存期限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工程资料及业主资料档案;(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七、档案的借阅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借阅的档案资料的部门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借阅详细的业主资料档案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借阅。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会计档案由财务部自行保管。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外单位因特殊需要,查阅有关会计档案时,应持正式公文,并经公司领导同意。查阅会计档案时不得将档案带出公司;如需摘抄、复印,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办理。
八、档案的销毁
1、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副总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副总经理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九、罚则
1、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的,一经发现,限期上交,经催交仍拖延不交的,除责令其文件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外,各罚款100元~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2、公司各部门员工凡泄露公司档案资料,经核实情况属实,并无其他正当理由的,公司将按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公司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对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各罚款500元~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3、公司各部门员工不按借阅期限归还档案资料的,限期归还并责令其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
4、公司各部门员工遗失档案的,应立即报告。因遗失档案,泄露秘密的,经核实情况属实,并无其他正当理由的,公司将按情节的轻重进行处理。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十、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档案管理制度15
1.目的
确保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的完整,为设备维护维修提供支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xx花园机电设备资料、档案的管理。
3.内容
3.1机电设备资料的管理
3.1.1机电设备资料原件统一由管理处兼职资料员保管,需标识清楚。
3.1.2常用的机电设备资料可复印一份保存于机电值班室按班移交。
3.1.3机电设备资料的'借用需经机电主管批准后到管理处兼职资料员处借阅,并及时返还。
3.1.4发生设备资料缺页现象由管理处兼职资料员报管理处主任严肃处理。
3.2机电设备档案的管理
3.2.1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档案由机电主管统一集中保管。
3.2.2机电设备大中修档案长期保管直到设备报废一年后销毁。
3.2.3机电设备维护维修档案的借阅须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时归还。
3.3机电设备资料、档案应保存通风良好,干湿度正常的房间。
3.4机电设备资料、档案应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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