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好文网>实用文>制度>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28 08:45:12 制度

【合集】电梯管理制度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集】电梯管理制度15篇

电梯管理制度1

  电梯厅门三角钥匙是对电梯进行运行维护的重要专用工具,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和规范的操作是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一、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管理规定

  1、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的使用人必须经过电梯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证书。

  2、任何情况下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不得使用电梯三角钥匙从事与电梯有关的`特种作业。

  3、电梯厅门三角钥匙由相应专责人自行保管,应在上下班时进行专门的交接,但不得交于非专业人员使用。

  4、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人对钥匙的使用与去向负全责,并在日常工作中做好电梯三角钥匙的使用与也借记录。严禁将钥匙借与其它部门与个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需经工程部主管批准。

  5、电梯厅门三角钥匙专责管理人遣失钥匙,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工程部主管,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电梯厅门三角钥匙安全使用规定

  1、电梯正常运行时严禁开启电梯厅门,只有在维修保养或紧急情况下方可使用电梯三角钥匙进行操作。

  2、开启电梯厅门前需在门口放置一个高度为一米并附有警告标志的安全围栏,防止他人闯入。

  3、开启厅门时动作不可过大,应先将厅门开启2/3肩宽,在看清井道内情况后方可将厅门全部打开。

  4、特别注意:使用电梯厅门钥匙开启厅门进入轿厢前,必须先看清轿厢是否在该层,如在该层方可进入,否则禁止进入。

  5、操作完成或维修人员暂时离开时应关上厅门并确认其已锁好,防止他人误入。

  xxx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7日

电梯管理制度2

  1、加强对电梯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电梯处在良好的`运行状态。

  2、电梯值班员工作时间内不许无故离岗。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了解电梯运行情况。

  3、每天值班员按规定巡视电梯机房,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代维方,保持机房照明良好、环境整洁。填写巡查记录。

  4、经常检查运行中的电梯轿厢内的通讯报警装置、应急灯,使其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一旦电梯出现故障乘梯人可及时报警。

  5、电梯出故障后,在最短时间内进行紧急事故处理(如井道进水、停电、故障、关人等、),并保护现场通知代维方,对故障电梯进行修复。

  6、货梯在运送危险物品、大件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7、值班员要通知物管部、安保部一起到现场协助运送,确保安全。

  8、严格按照乘梯规定运送人员和货物,运送大件物品、沉重物品要轻抬轻放。禁止超载运行。

  9、按规定合理使用电梯,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运送超长物体,轿厢顶部、井道内严禁放置各种物品。

  10、当电梯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

  11、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如火灾跑水等,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记录

  《值班交接班记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3、本标准的附录为标准的附录。

  4、本标准的附录为提示的附录。

电梯管理制度3

  (1)严格遵守门禁,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如因维修需要动用明火时,应先采取严格的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杜绝各种安全隐患。每年按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年检。

  (4)在进行维修、保养作业时,应停机作业;用易燃液体清洗电梯零部件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使用后的'油抹布等,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

  (5)机房维修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备件要在货架上摆放整齐,且远离照明灯和电源。

  (6)电梯机房、轿箱顶部、电梯井要定期清扫,及时清理各种可燃物。

  (7)电梯值班人员应熟知单位报警程序及及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他用。

  (8)应急照明装置保证正常运行。

电梯管理制度4

  第一章乘梯前的准备

  1、了解楼层结构

  在乘梯之前应该了解每层的功能和布局,特别是自己所要前往的楼层,以减少因迷路而浪费时间的可能性。

  2、查看梯内公告

  在进入电梯前,务必仔细查看梯内公告,以了解电梯的使用规则和特殊注意事项。

  3、检查电梯运行状况

  如果电梯出现异常噪音、晃动、故障灯等问题,应该立即报告物业或维修人员,并选择其他电梯或使用楼梯。

  第二章乘梯中的注意事项

  1、正确按压电梯按钮

  选择所要前往的楼层后,应正确按压相应的.楼层按钮,待按钮显示为亮起状态时,表明已成功呼叫电梯。

  2、等待电梯的正确姿势

  在等待电梯的过程中,应该站立在电梯门旁边,以便及时进入电梯。

  3、禁止迎头进入电梯

  电梯门开启时,不要迎头冲进电梯,以免因未及时反应而造成意外伤害。

  4、避免超载

  电梯内应明确标注的最大载重量,乘客应合理分配位置,避免超载。

  5、保持电梯内整洁

  乘客应当爱护电梯内的设施和装饰,不得乱扔垃圾或涂写乱画,以免污损和破坏电梯。

  第三章紧急情况下的处理

  1、火灾逃生

  如果电梯因火灾无法正常运行,应迅速按下电梯内的紧急按钮,同时尽快联系物业或报警电话,以便迅速疏散人员。

  2、突发停电

  如果电梯因停电而停在楼层间,应当保持镇静,并迅速通过紧急呼叫装置通知物业,等待维修人员的到来。

  3、电梯事故时的自救

  如果电梯在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如停电、故障等情况,不要惊慌,也不要私自尝试开启电梯门,应及时通过紧急呼叫装置或手机联系相关人员,并根据现场情况冷静等待救援。

  4、孕妇、老人、儿童的照顾

  在紧急情况下,特别需要注意照顾孕妇、老人和儿童,确保他们的安全和舒适。

  第四章电梯安全常识

  1、不要翻越电梯门

  电梯门关闭后,不要试图翻越电梯门或用身体阻挡电梯门的关闭,以免造成自己或他人的伤害。

  2、禁止玩耍和奔跑

  在乘坐电梯的过程中,不要玩闹、奔跑或故意撞击电梯壁,以免引发意外。

  3、不要将身体部位伸入开门的电梯

  电梯门开启和关闭时,要保持身体与电梯门的安全距离,以免被夹伤。

  4、避免误触按钮

  在电梯内不要乱按按钮,避免产生误操作。

  5、宠物和大件物品的携带

  乘坐电梯时,应妥善安置好宠物和大件物品,以免影响他人或造成危险。

  第五章电梯维护和检修

  1、遵守电梯维修和检修的规定

  在电梯维修和检修期间,应遵守物业或维修人员的规定,待电梯恢复正常运行后再继续乘坐。

  2、注意电梯维护公告

  在电梯维护期间,物业或维修人员通常会发布维护公告,说明电梯的维修时间、地点和维修进度,请乘客关注相关信息。

  3、配合电梯维修人员的工作

  在电梯维修期间,应积极配合维修人员的工作,如按照要求关停电梯、避让施工区域等,以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电梯管理制度5

  一、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着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二、电梯轿厢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电梯轿厢的管理,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乘梯时,须等电梯开门到位后方可出入电梯。

  2、禁止站在电梯门中间或用手挡住电梯,等待其他人或装卸货物。

  3、乘梯时,禁止靠住轿厢门,禁止在轿厢内打闹。

  4、禁止拍打、撞击、破坏电梯的`操作按钮和设施。

  5、当乘梯被困时,切勿惊慌,不要自扒轿门或自行解救,请按操纵盘左上角的黄色报警按钮,维修人员将及时到达,对您实施解救。

  6、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搭乘电梯时,必须有成人陪同。

  7、禁止在轿厢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如你需要装运货物,请告知门口保安协助您操纵电梯。

  8、禁止装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超大超长物品。

  9、当电梯载重超过额定载量时,电梯蜂鸣器发出鸣响信号,电梯不能自动关门,说明此时电梯超载,当超载物品去除后,电梯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电梯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是指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以下简称电梯维保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在用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以及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第四条在本省从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电梯监督检验以及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实施安全监察应当遵守本规定。

  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法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

  对无证单位套用或借用其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合法手续开展业务,一经举报、发现,经查证属实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在本地(设区的地、市)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维保组、队)的、取得相应电梯维修项目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维保单位的分支机构应为其“法人”的《许可证》上注明的分支机构。

  第七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电梯维保单位只能在注册登记地或设有分支机构的地、市承担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纳入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并向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第八条电梯制造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只能承担本企业制造、销售的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业务,不得承揽其他品牌电梯的维保业务。

  第九条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同意的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资格的维保单位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合作与备品配件的供应。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

  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或者电梯的使用单位在安全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应提出改进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电梯制造单位对调查和了解的情况,应当做出记录。

  第十条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在维修合同期内。使用单位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第十一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包括新安装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服务期内对电梯进行的日常维护保养,电梯销售、安装单位的质量保证期服务不能替代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标准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标准;

  2.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

  3.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技术资料的保存方式。

  5.电梯困人时,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及时抵达的时间;

  6.争议及违约的处理方式。

  第十二条日常维护保养价格一般情况下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双方协商决定,但年维护保养费按维保单位施工级别a、b、c级,最低分别不可低于电梯设备原值的3%、 2。5%、 2%。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以降低维保价格进行企业间恶意竞争,导致维保质量的下降,损害电梯使用单位利益。

  第十三条维保单位应当在实施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到电梯所在地区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告知业务:

  1.维保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维保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所维保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

  4.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一份;

  5.相关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

  6.制订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复印件一份;

  7.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复印件一份;

  上述证件、资料均应携带原件,以备验证。

  第十四条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维修作业人员证书,并受聘于具有电梯维修资格的单位,方可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第十五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第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与电梯维保单位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十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拥有电梯的数量和服务特点,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电梯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电梯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保证本单位电梯的安全使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相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操作规程;

  3.日常检查制度;

  4.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5.定期报检制度;

  6.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

  7.意外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8.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应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分发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并且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设置有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电话、投诉电话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楚看到。

  第二十条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单位组织机构或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能有效的应答紧急呼救,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

  使用单位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保单位进行营救培训并取得电梯作业人员证书)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否则应求助于维保单位。

  第二十一条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作出记录;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电梯使用单位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指派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

  1.平层情况;

  2.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

  3.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

  4.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

  5.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6.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保单位应完成的工作。使用单位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

  第二十三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保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电梯维保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其维护保养、检查、调整、修理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四条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应保证电梯机房、井道建筑物的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并向维保单位及时通告下述情况:

  1.机房、井道、底坑可能存在的问题。

  2.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

  3.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或修理。

  第二十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时有维保单位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

  第二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向维保单位特别通告下述信息:

  1.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

  2.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

  3.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4.要使用的.防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第二十八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电梯随机技术资料;

  2.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定期监督检验记录;

  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应一梯一档,归档技术资料应经有关负责人审核,建立详细的资料目录,保证电梯技术档案的完整,并长期妥善保存。

  第二十九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保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保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四章维保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三十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在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之前,应对新保养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确认,电梯维保单位不得承担未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电梯的维保工作。

  第三十一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充分了解所维保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按照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制定相关的控制程序、操作规程、维保工艺,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能以必要的、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维保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维保作业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对所维保的每一台电梯按照本规定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制订合理的保养计划,电梯应当保证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三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周、季度、半年、年度维护保养。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参见附件a、b、c、d,根据电梯的具体情况,可以适当进行补充调整。

  第三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保证所保养电梯的备件来源渠道畅通,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准备充足的供维修所必需的备品、备件,以保证电梯使用单位的利益。

  第三十五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为电梯维保人员办理正规聘用手续,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紧急救援方法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及掌握紧急救援方法,熟悉相关制度及规定。

  电梯维护保养作业中,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任何电梯维保单位不得使用无证人员从事电梯的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三十六条电梯维保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十七条维保单位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配备符合要求的工具、设备、仪器及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中应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第三十八条维保单位承担维护保养电梯的数量应与单位的规模、维护保养人员的数量相适应,以保证对每台电梯有足够的维护保养时间,原则上平均不宜超过15台/人。

  第三十九条维保单位应制定固定格式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日常维护保养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认真填写,并经使用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确认,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至少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使用单位存档。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电梯维护保养记录格式参见附件e;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及时归档,档案至少保存4年;

  第四十条电梯维保单位也应当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电梯技术档案。

  第四十一条电梯的维保单位应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电梯发生的故障,应当做详细及时的记录,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专业维修人员能够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应超过30min,其它地区一般不应超过1h;

  第四十二条维保单位质检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不断改进。

  第四十三条电梯维保单位对所承担的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应当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填写完整的自检记录;

  自检记录格式参见附件f;

  第四十四条电梯维保单位应就日常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使用单位提出安全使用建议;对存在安全隐患,因使用单位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消除及整改的,应及时向当地区、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五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与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挂靠。

  第四十六条维保单位可以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高于本规定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验与安全监察

  第四十七条在用电梯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定期监督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标明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监督检验要求。超过定期监督检验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定期检验,并提供每半年进行一次的全面自检记录;

  第四十八条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电梯实施监督检验:

  1.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的电梯:

  2.没有和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的电梯;

  3.已签订维保合同但没有及时向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告知的电梯;

  4.维保单位没有按照《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的规定,对所维保的电梯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并提交完整的自检报告的电梯;

  5.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未及时予以报废继续使用的电梯;

  6.已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电梯;

  检验人员发现上述情况应同时向所在地区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第四十九条地市及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使用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条地市质监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维修单位承担的电梯维修保养质量,区县局每季度按一定的比例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报。

  第五十一条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以下严重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省局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1.因维修保养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电梯发生困人,并未能及时处置的;

  2.因维修保养质量差而导致发生电梯严重及以上事故的;

  3.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

  4.没有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而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第五十二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遵循《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的规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消防电梯、防爆电梯的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制造单位的规定制定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使用单位,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其既可以是电梯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者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由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电梯管理制度7

  根据国家电梯检验规范规定和电梯安全运行规定,教师大厦的电梯钥匙,应由物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预防非指定管理人员对电梯钥匙的错误操作,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引起电梯重要零配件被盗等事件的发生。因此需做到如下几点:

  1、在任何情况下应做好电梯钥匙的交接工作,保证做到正确使用,特别要预防电梯钥匙的.丢失及误操作。

  2、电梯钥匙未经业主管理部门人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因工作需要使用时应做好记录。

  3、电梯维修人员不得将自己的电梯钥匙借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4、电梯钥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交回管理部门,并放回原处。

  5、电梯钥匙包括:厅门三角钥匙、轿内检修钥匙、机房钥匙。

  6、使用厅门三角钥匙时应注意:当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时,应看清电梯是否停在本层下部,以防踏空;上轿顶前先打急停开关,后把电梯置检修位置,确认可以上轿顶时方可上轿顶。

  大连正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一月八日

电梯管理制度8

  高层建筑电梯安全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确保物业电梯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高层物业所有电梯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电梯维修工负责电梯日常运行情况巡查及故障检修。

  3.2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操作、运行。

  3.3中控室安保人员负责监控电梯的运行状况。

  3.4工程管理员负责电梯的综合管理。

  3.5管理处主任负责对上述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工作程序

  4.1工作程序

  4.1.1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

  a.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须经技术监督部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b.电梯维修工每日对电梯运行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联络电梯公司处理,督促电梯公司定期维修保养。当电梯年检期即将接近时,督促电梯公司作电梯年检、年审。

  c.电梯操作工负责货用电梯的运行,保持电梯轿厢卫生整洁,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4.1.2中控室安保员

  a.中控室安保员实行电梯24小时运行监控。通过闭路电视观察轿厢内状况,如发现乘客吸烟、打斗,或损坏电梯部件,用对讲电话制止并录像。

  b.如发生故障困人,用对讲电话安慰被困人员并迅速通知电梯维修工及时处理,必要时联络电梯公司处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4.1.3管理处主任

  a.每季度对电梯机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检评。

  b.审核《电梯保养计划》,组织人员对电梯分包方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承担电梯维修保养工作。

  4.2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程序

  4.2.1客用电梯不设司机操作,由乘客自行操作。货用电梯由电梯操作工进行操作。

  4.2.2客梯以承载大厦用户为主。

  4.2.3消防电梯、货梯以承载大厦进出货物为主。

  4.2.4物业公司大厦工作人员上下楼只能使用消防电梯,不允许乘坐客梯。

  4.2.5电梯维修工、电梯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电梯工每天对管区电梯全面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4.2.6经技术监督局检测不合格未取得《准用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4.3电梯安全运行工作程序

  4.3.1中控室安保员24小时监控电梯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时通知电梯维修工或电梯公司维修。制止乘客的不文明行为,严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超长超重等物品进入电梯。

  4.3.2电梯维修工每天按《电梯日常巡查记录表》进行一次检查保养,并做好记录,督促电梯公司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按规定填写维修保养记录。

  4.3.3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层电梯厅挂牌告示。

  4.3.4任何人不得在电梯机房、轿厢、井道内吸烟。

  4.4电梯机房管理工作程序

  4.4.1电梯工负责机房的日常检查和管理。

  4.4.2电梯工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电梯机房内任何设备非电梯维修工、电梯公司专业人员禁止操作。

  4.4.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4.4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放杂物。保持机房干净整洁。

  4.4.5消防器材齐备良好,机房内严禁吸烟。

  4.4.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原因造成停梯,应在一楼电梯厅挂告示牌。

  4.5运行异常

  4.5.1当火灾发生时:

  中控室值班安保员打开消防迫降开关,将所有电梯全部迫降至基站,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电梯维修工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4.5.2当地震发生时:

  根据震前预报由电梯维修工关闭所有电梯,地震过后开启时由专业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4.5.3当电梯进水时:

  a.底坑进水时,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b.当楼层淹水流入井边或底坑时,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切断总电源。

  c.电梯湿水后,应切断总电源,报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4.6电梯维保安全操作工作程序

  4.6.1维修保养时一般须切断电源,以免触电、卷入钢丝绳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4.6.2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

  4.6.3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开梯、停梯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4.6.4在轿顶作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运行快车。

  4.6.5底坑作业时,禁止关闭厅门,厅门处必须摆设告示牌,防止无关人员靠近。

  4.6.6在井道作业时,首先开亮井道灯,按下轿顶安全开关,必须佩戴安全帽。

  4.6.7机房、井道、底坑因工作需要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遵守动火操作规定,指定专人监视,事后清理火种,严防火灾发生。

  4.6.8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7电梯困人救援程序

  4.7.1轿厢停于接近电梯口的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时:

  a.确定轿厢所在位置(根据楼层灯指示或小心开启外门察看)。

  b.关闭电梯总电源。

  c.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外门,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7.2轿厢停于远离厅门口的位置时,应首先将电梯轿厢移动至最近的.电梯厅门处(以高于或低于楼面不超过0.5米为合适)。然后按照上述4.7.1中所列步骤救出乘客。移动轿厢的方法如下:

  a.利用对讲电话通知轿厢内的乘客保持镇静,并说明轿厢可能移动,可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同时如轿厢门处于半关闭或开启状态,则应先行将其完全关闭或开启;

  b.进入机房关闭故障电梯的电源,打开电机

  轴的后盖套上盘车手轮;一人握紧盘车手轮,一人手持掣动扳手,轻轻松开制动,轿厢将会由于自重而移动,为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断续动作,使轿厢慢慢移动,直至最接近电梯厅门口为止。操作时,应注意,如轿厢停于最高层电梯门口以上之位置或最低层电梯门口以下位置时,不可只撬开掣动,使轿厢自行移动,而应在松开掣动的同时,握紧盘车手轮并用力盘绞,使轿厢向正确的方向移动。

  4.7.3遇到其他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及有关领导,通知电梯公司。

  相关质量记录:

  1.《安保(中控室)交接班记录》

电梯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规范小区电梯的日常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电梯等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三、职责

  1.物业公司电梯管理人员

  1.1负责监督、检查电梯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1.2负责组织电梯大修及更新改造工作。

  1.3负责协调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政府机构的关系。

  2.电梯服务人员

  2.1负责对小区内电梯进行日常检查、保养及故障排除。

  2.2负责填写《电梯保养记录表》及《故障处理记录表》。

  2.3负责向业主宣传电梯安全使用常识。

  四、管理内容

  1.电梯设备的档案管理

  1.1建立详细的电梯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图纸、合格证明、说明书等。

  1.2记录设备日常使用情况、保养及维修记录等信息。

  2.电梯设备的日常巡检

  2.1每日对小区内电梯进行巡检,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

  2.2检查电梯的照明、通风设施是否正常。

  2.3检查电梯的按键、轿厢门等部件是否损坏或失灵。

  2.4检查电梯的轿厢内卫生情况,及时清理垃圾。

  2.5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上报。

  3.电梯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3.1根据设备档案及巡检情况,制定合理的保养计划。

  3.2保养过程中,应遵循厂家提供的保养指导,不得随意改动。

  3.3维修过程中,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维修过程及结果等信息,并归档保存。

  3.4对于业主报修的电梯故障,应尽快进行处理,确保业主的正常使用。

  4.电梯设备的年检与大修

  4.1每年对小区内电梯进行年检,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4.2根据设备状况及使用年限,制定合理的更新改造计划。

  4.3年检及大修过程应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

  4.4年检及大修完成后,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存。

  五、监督与考核

  1.对电梯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专业知识等方面。

  2.对于服务人员工作中出现失误或故意隐瞒问题的情况,应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处罚。

  3.对于业主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以提高业主满意度。

  六、应急预案

  1.设立应急预案专责小组,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小组成员应包括物业公司负责人、保安、工程技术人员等。

  2.如遇到电梯停运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抢修,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电梯的正常使用。同时,向业主进行解释说明,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3.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联系方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业主的人身安全和物业的正常运转。

  七、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物业公司所有。

  2.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电梯管理制度10

  1、呼叫电梯时,乘客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钮,请勿同时将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钮都按亮,以免造成无用的轿厢停靠,降低大楼电梯的总输出效率。同时这样也是为了避免安全装置错误动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2、电梯门开启时,一定不要将手放在门板上,防止门板缩回时挤伤手指,电梯门关闭时,切勿将手搭在门的边缘,以免影响关门动作甚至挤伤手指。带小孩时,应当用手拉紧或抱住小孩乘坐电梯。

  3、乘坐电梯时应与电梯门保持一定距离,为了安全起见,因为在电梯运行时,电梯门与井道相连,相对速度非常快,电梯门万一失灵,在门附近的乘客会相当危险。

  4、不要在电梯里蹦跳。电梯轿厢上设置了很多安全保护开关。如果在轿厢内蹦跳,轿厢就会严重倾斜,有可能导致保护开关动作,使电梯进入保护状态。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电梯会紧急停车,造成乘梯人员被困或损伤。

  5、进门时很多人习惯用身体挡门,虽然没有危险,但如果你挡的时间太长了,电梯控制系统会认为电梯已经出现故障了。有可能会报警,甚至停下来。所以比较得体的做法就是你进入电梯以后,按着开门按钮。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个人站在电梯门处,挡着电梯门,这样是很危险的。因为电梯里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这两个空间交界的地方,假如说这个时候出现了,大家俗话叫做开门走车的情况,这个人就会受到剪切。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位置,不应该在这个交界的地方停留。

  6、有些单位用一台货梯作为客梯用是不允许。

  货梯和客梯的区别就是它的装潢,或者它的舒适感要差一些。对振动和噪音的指标没有提出特殊的要求。另外有一种货梯,是绝对不能作客梯用的,就是超面积的。因为有时候工厂里做的这种产品比较轻,它希望轿厢做得大一点,那么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这个轿厢面积比标准的要大。如果说这种货梯作客梯用时,就会出现超载。

电梯管理制度11

  为规范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二、电梯保养、维修应由有资质的'电梯专业公司进行。

  三、电梯日常维护、检查、由持证电梯管理人员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签名。

  四、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电梯运行正常。

  五、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

  六、电梯必须定期进行年审年检,合格才能运行。

  七、电梯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

  八、电梯维保公司维保工作结束后,电梯管理人员需对维保工作做出评价、记录并经双方签名确认。

电梯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堆入杂物。

  2、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不超过400C。

  3、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和盘车工具挂于显眼处。

  4、毗邻水箱的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5、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未经部门经理、允许,禁止外人进入,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6、《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7、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8、每天巡视机房,发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及时处理。

电梯管理制度13

  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

  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

  (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

  (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

  (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

  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

  (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

  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

  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

  (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

  (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

  (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

  (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

  (12)电梯应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信装置。

  (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

  (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

  (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

  (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

  (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

  (1)电梯司机工作中不能撤离电梯。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

  (2)电梯司机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应放置在轿厢中间。

  (3)在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4)电梯运行时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注意有无撞击声等导常声响和异味。

  (5)在手动开关门的电梯行驶中,不得利用层门电气联锁开关使电梯起动或停止。

  (6)轿厢尚未停稳层站,不准开启轿门与层门让乘客进出。

  (7)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运行方向。

  (8)电梯运行中,乘客不准将头、手、脚伸出轿门外,其携带的物品也不能伸出轿门。

  (9)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

  7、电梯停驶后的注意事项

  (1)工作完毕,电梯应返回基站停放。

  (2)电梯司机应做好当天电梯运行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检修人员。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做好交接班,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异常不交班;

  无接班人员不离岗,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上一班的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和留言内容。

  (5)关闭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等,关好轿门和层门。

  8、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

  (1)电梯司机交班前对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异常现场、故障及处理结果要作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

  (2)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上一班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内容。

  (3)检修人员对日常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对修理部位、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

  9、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

  (1)单位的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是电梯制造企业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电梯维修、维护保养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的单位进行。

  (2)电梯出现故障,签订维保协议的维保修理单位接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处理。

  (3)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编制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维保单位检修,作好记录。

  (4)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核对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并做好维保记录,(5)参加电梯维修、维保后的验收、试运行,并检查其维修、维保质量。

电梯管理制度14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管理制度15

  医院电梯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内电梯的安全运行,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制度涵盖电梯的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应急处理、使用者行为规范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电梯日常管理:包括电梯的`使用时间、使用权限、使用登记、故障报告等。

  2.电梯维护保养:涉及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频率、内容和标准,以及保养单位的资质要求。

  3.应急处理机制:制定电梯突发故障时的应急预案,包括被困人员的救援程序和安全措施。

  4.使用者行为规范:明确患者、家属和工作人员乘坐电梯的行为准则,防止不当使用导致的安全隐患。

  5.安全教育与培训:对电梯管理人员和使用者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监督与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评估电梯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电梯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电梯管理制度12-27

小区电梯管理制度02-07

电梯日常管理制度08-0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17

医院电梯管理制度09-26

学校电梯管理制度10-18

电梯钥匙管理制度11-02

电梯安全的管理制度01-23

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3-16

【精选】电梯安全管理制度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