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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3 08:49:40 制度 我要投稿

[精选]设备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1

  (一)医疗设备管理制度

  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

  2、设备科应严格执行《仪器、设备、卫生材料采购制度》。根据各科购置申请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3、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采购。

  4、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

  5、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然后入库上帐建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使用科室按'领取、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做好设备的'领取、使用和管理。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6、库房要按照器械的性质分类保管,要求帐物相符。要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坏丢失。

  7、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应指定专人使用,定期维护保养。

  8、失去效能的各种器械,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核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9、各科室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修理申请书,向维修部门报修,由维修人员组织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应经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二)医院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医院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做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以随时改善技术状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医院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

  (1)日常保养:由设备使用人员负责。

  保养内容:清洁设备表面,检查运转是否正常,另部件是否完整,处理设备外部不正常情况,紧固(或调整一般机械)易损螺丝和零件。

  (2)一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使用人按计划进行(每季1次)。保养内容:清洁和保养设备内部,检查有无异常情况(如声音、指示灯、油位、电气绝缘、螺丝、另损部件等),及时给予更换和调整(精密仪器可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3)二级保养:由设备保养人会同修理人员共同进行(与年度大修合并进行)。

  保养内容:检查设备的主体部分和主要组件,调整精度,必要时更换易损部件(进口、大型仪器设备另按有关要求进行)。

  设备保养人:是设备使用部门指定分工保养设备的人员,负责管理该设备,制订操作规程,查核设备使用人是否掌握操作技术和进行设备的各级保养,并与维修人员密切联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为使设备正常发挥效能,设备使用部门必须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认真执行。设备管理部门应履行职责,定期检查考核,严格管理。

  (三)设备报废和更新制度

  1、为使设备能正常为医院的各项业务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符合以下条件的设备可申请报废:

  (1)设备使用多年,元器件已大部分老化,性能参数低劣,无修理价值或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设备。

  (2)非定型产品,其性能低劣,不能使用,无配件来源,无修复可能的设备。

  (3)淘汰产品,产品质量低劣,不具备修复的任何条件的设备。

  (4)未达国家计量标准,又无法校正修复。

  3、设备报废应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人员作鉴定检查后,由设备科报请院领导批准。

  4、设备报废后应完整上交仓库保管,严禁私自拆卸零部件,严禁私自占用,不准自行转卖。

  5、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予以更新。由使用单位提出更新申请,设备科申报批准后办理。

  6、设备使用率过低,长期达不到40%的设备,或使用单位不申请更新的设备,不予更新。

  (四)设备与器械验收制度

  1、凡购入、调入的仪器设备和器械必须履行入库手续。

  2、仪器设备和器械到货后,应及时进行到货验收。按照到货的验收程序:开箱、清点、查验外形、保存信息、填写到货验收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

  3、一般器械设备,由设备科组织人员,在到货后48小时内验收入库。

  4、贵重仪器设备须在到货后一个月内(或按合同规定)进行安装调试;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凡列入《检验检疫机构商品目录》内的进口医疗设备,需按商检要求和规定进行商检。

设备管理制度2

  一、设备责任制

  1、为了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高检修工作的质量,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

  技术状态,保证生产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对设备管辖范围划分至车间,直至划分班组个人,建立巡检、点检、维护,检

  修岗位责任制。

  3、车间煤气管道、维修管道划分

  高炉与烧结、竖炉煤气管道,以高炉煤气管道出口阀门为界,阀门前管道归高炉(包括阀门) ;阀门后至烧、竖炉管道及所辖附属设施归烧结。

  4、电气部分设备及维护划分

  ⑴、动力车间负责高炉、烧结、铸造及园区其它(分厂)车间由高压进线开关至总高压配电室开关柜到高低压配电室分路开关以上;包括分路开关、变压器、电容补偿柜;分路开关以下归各车间。

  ⑵、动力车间监护各车间高压设备启动。

  ⑶、铸造变压器低压套管(包括低压套管)以上。

  ⑷、质检计量中心电气部分、机修车间电气部分、后勤所有电气照明、库房照明维护归动力车间负责;材料计划各部门自己负责申报。

  5、全公司仪表、液压部分由动力车间维护(由各车间配合)

  6、各车间设备维护与检修责任划分

  ⑴、各车间设备维护保养抢修由本车间负责,如需其他车间帮助要请示企业技术中心后,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派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

  ⑵、各车间技改工程由机修负责,工程项目办公室开工程项目单,由工程项目办公室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⑶、各加工备件机修可完成的交机修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开加工单(并下达工时定额) 。

  ⑷、设备的计划检修由机修和各车间共同负责,由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各车间的维修和抢修及计划检修后由设备主任填写设备检修卡72小时报企业技术中心,使企业技术中心能够建立较完善的设备技术台帐。

  7、各车间设备专责人,应经常了解自己所辖设备,掌握技术情况,把设备管好、修好,努力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所辖设备,了解设备情况,设备缺陷等,及时向工段长汇报检查情况,并做好巡检记录。

  如有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听候工段长安排。

  ⑵、设备专责人是消除缺陷的责任人,对检修质量负直接责任。

  8、工段长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督促设备专责人和岗位工巡视检查设备,听取汇报检查情况,安排设备缺陷的

  消除情况。

  ⑵、凡是夜间事故抢修及现场安全的负责人,督促安排抢修工作后及时向车间汇报。

  ⑶、按设备保养计划督促岗位人员按时进行设备保养,维修工配合。

  8、各车间主任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每天上班后巡视车间所辖设备,了解运行情况,查看设备缺陷记录,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保养。

  ⑵、负责所辖设备的《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填写,制定施工措施,负责现场安全,并整理原始记录和工时消耗。

  ⑶、提出改进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的建议。

  ⑷、了解库存备品、配件的情况,每月23日把本车间月材料设备计划报企业技术中心,以便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能维修的可拆下后送机修由企业技术中心开据维修加工单,机修负责及时修好备用。

  二、设备巡回检查

  1、各车间维修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严肃认真对待工作,不断提高对设备隐形缺陷的判别能力和巡回检查质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各车间应根据设备系统运行特点,制定各岗位巡回检查路线、重点检查项目、检查周期、并公布现场。

  3、巡回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必要的工具和用具,检查时应认真、细致,根据设备运行特点,看、听、摸、嗅、试。

  但必须执行安全规程,关键部位必须两人以上,注意设备及人身安全。

  4、检查重点应包括:

  ⑴、检查试运行中的安全措施;

  ⑵、班中设备缺陷消除后的运行情况;

  ⑶、运行异常的设备;

  ⑷、防火检查。

  5、巡回检查中同时督导岗位工进行设备整洁工作及时加换润滑油,调整冷却水等设备维护工作。

  6、巡回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时,立即汇报班长、工段长、值班调度;事态严重时,应由工段长汇报车间主任,岗位工加强监视;设备专责人设法消除,防止事态扩大;处理情况及措施应详细记入专责人记录本,并向人员交待清楚。

  7、各车间主任,副主任应每天巡视,巡视内容包括:

  ⑴、有重点的检查设备运行情况;⑵、值班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⑶、纠正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调整操作;⑷、防火检查。

  三、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检修管理

  ⑴、设备的检修是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要掌握设备规律,坚持以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反对硬拼设备;坚持“质量第一”,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⑵、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努力做到质量好、工效高、用料省、安全好。

  ⑶、设备检修按性质分大修、中修、小修,临时检修和维护五大类。

  设备大修、中修、小修是计划检修。

  临时检修是计划以外的检修,构成事故的叫事故抢修,应尽可能避免临时检修,但在运行中发现威胁设备安全的较大缺陷,必须及时处理时,应经车间同意后才能安排临时检修,以避免设备的严重损坏。

  ⑷、我公司设备大部分在高温,高压重负荷,金属粉尘恶劣条件下连续作业,在运行中不可避免地降低设备的原有性能,因此,坚持集中维修,区域负责,点检定修,操检并重的方针。

  2、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⑴、由于生产设备环境差,各车间操作的人员要经常对所用的设备进行擦拭,及时合理的润滑,减少部分磨损,延长维修周期,增强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作业率。

  ⑵、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操作。

  ⑶、设备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根据设备特点定人、定点、定标准、定期、定方法来进行设备定期维修方法。

  ⑷、建立设备交记录,由生产工人填写,设备缺陷记录由巡检人员和点检人员填写。

  ⑸、根据设备分工加强设备考核,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范围。

  3、设备的检修准备和施工管理

  ⑴、大修前的准备工作是检修工作能否做到又快又好、又省的关键,在大修45天前项目工程办公室应制定大修准备工作进度。

  ⑵、大修项目应根据批准的维修计划、改进工程计划、设备缺陷记录、事故报告、最近一次小修记录、上次大修报告、设备运行试验结果、机件和零件使用情况,决定采用的合理化技术研究资料来确定。

  ⑶、大修前一个月左右,生产经理组织有关处室和车间参加的准备工作会议,检查和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进度、技术措施、劳动组织、材料和备品备件准备、交货缺件等情况,安排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

  ⑷、中修、小修前15天应由生产经理全面检查工程准备情况,明确安全、质量、进度、节约等方面的要求;进行技术交底;安排协调检修工具设备,人员分配情况。

  检修车间负责生产人员的配合协调、负责质量标准,项目工程办公室主持并组织验收。

  ⑸、在施工期间应抓好以下工作

  ①、贯彻安全工作规程,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②、严格执行设备标准、工艺措施和岗位责任制,保证检修质量。

  ③、及时掌握进度,保证按期竣工,争取提前。

  ④、节约工料,防止浪费。

  ⑤、及时做好技术记录,包括设备技术状况,系统结构变化,有关数据修后及时整理归档。

  通过检修,还要进一步校核和补充备品、配件的图纸。

  4、检修质量验收

  为了保证检修质量,必须做好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质量检验需要检验人员严格把好五关:

  ⑴、把项目关:不漏项,修一台,保一台;⑵、把工艺关:按规程办事,规规矩矩,干净利索:

  ⑶、把质量验收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不验收;零部件不全不交工、不验收;设备不清洁不交工、不验收;⑷、做好检修验收单的填制,做好各项记录,建立台帐,能正确反映检修实际情况。

  ⑸、质量验收实行班组、车间、厂部三级验收制度。

  5、更新改造工程管理制度

  ⑴、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包括:

  ①、提高设备效率,挖掘现有设备潜力;

  ②、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项目;

  ③、治理废水、废气、扬尘,进行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措施;

  ④、提高设备能力,改善产品质量的技术措施;

  ⑤、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的更新;

  ⑥、零星固定资产购置。

  ⑵、各车间和有关处室每年与检修计划同时提出下年度技改工程计划,交企业技术中心审核汇总报公司领导研究批准。

  ⑶、技改项目所需材料及零星固定资产采购计划由企业技术中心汇总申报。

  ⑷、项目工程办公室负责技改项目的管理,对技术设计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

  四、设备管理制度

  1、设备管理的规定:各单位设备必须加强科学管理,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并应达到以下五项要求:⑴、安全可靠,设备可用率高;⑵、消耗指标低,经济效益高;⑶、不污染环境,排放符合环保要求;⑷、维修费用低;⑸、整洁美观,消除漏气、漏水、漏尘、漏油、漏风。

  2、设备缺陷管理

  ⑴、各级生产管理人员都要关心设备缺陷消除工作,车间主任、设备主任和检修人员是具体抓好设备缺陷消除工作的`负责人。

  ⑵、各车间生产岗位设立“岗位交记录”以便登记和记录消除情况。

  ⑶、岗位人员发现缺陷时应:

  ①、及时设法消除,若无法消除时,应通知维修人员处理,同时应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②、发现对安全生产有威胁的设备缺陷时,除加强监视外,还应报告工段长并通知维修人员立即处理。

  对生产影响不大时,除做好登记外,还要向领导汇报,以便安排检修。

  ③、岗位人员在维修人员消除缺陷时,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严禁扯皮。

  ④、消除缺陷时如需限制生产、停产、跨班时应向值班调度和车间主任汇报。

  ⑷、生产调度处理设备缺陷:应迅速命令工段长组织生产人员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扩大,并通知车间主任。

  ⑸、维修人员定期巡视设备,查看《岗位交记录》,了解情况,主动消除缺陷,对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记入本班《岗位交记录》并向工段长汇报。

  ⑹、车间设备主任领导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定期巡视现场,了解设备缺陷及消除情况,分析生产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负责《岗位交记录》的收发和缺陷统计工作,并企业技术中心。

  ⑺、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①、基本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②、如牵扯到停产或降低生产产量时,应得到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准(突发性设备故障除外) 。

  ③、对暂时不能消除的重大缺陷及频发性缺陷,车间应及时以《设备缺陷处理工作单》的形式报企业技术中心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企业技术中心要及时组织消除缺陷。

  ⑻、缺陷消除后应由岗位工或生产班长、工段长、设备主任进行检查、认可后签字

  并注明“已消除” 。

  五、备品备件的管理

  1、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车间备件计划的审核汇总,物资处负责准时采购。

  不需外购的备件组织相关部门制作。

  备件的验收由使用单位设备主任组织。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贮备计划,既要满足生产和事故抢修的需要,又要防止库存积压。

  3、物资处以保证质量、数量、时间的前提下,及时和企业技术中心联系到位

  情况,使备件及时就位,以免因备件问题影响生产。

  4、备品备件原则上均应存放在库房保管,对于精密及电气备品备件入库后,做好

  防锈、防腐、防止弯曲等措施,同时要注意温度、湿度、防潮工作,以保证备品备件的质量。

  六、各车间设备事故管理

  1、设备事故的管理目的:是加强设备管理,减少设备故障,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

  开动率和生产作业率。

  2、设备事故管理由企业技术中心归口管理,各生产车间的设备事故管理由设备主

  任管理。

  3、设备事故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⑴、不管任何原因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工业建筑物突然

  倒塌、损坏,不经修理不能运转或达不到原有效能的,均按设备事故处理。

  ⑵设备事故分类及处理按《设备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设备管理制度3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维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工程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采购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

  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工程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工程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__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工程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

  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

  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

  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六条

  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作业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八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上级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

  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多作业部门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3.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第四十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四十一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各分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四十三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

  第四十四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四十五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设备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乱扔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订《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如下:

  一、井下各地点、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配件,一律存放在各自的`库房内。

  二、备用设备、配件必须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洁,并使用木鞋、石块等支起支平、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

  三、对各单位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升井,一般在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下,可调度会上决定延长升井期限。

  四、对各单位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5

  1)、建立防护用品及设备采购管理台账。台帐应包含:合格供应商名录(应附三证))、供应商考核评定表、物资采购计划表、安全用品验收记录、报废防护用品及设备回收记录。

  2)、做好防护用品设备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3)、正确选用优质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是保证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前提。劳动防护用品选项用的三大基本原则:

  (1)从标准角度——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选用;

  (2)从实际角度——根据生产作业环境、劳动强度以及生产岗位接触有害因素的.存在形式、性质、浓度(或强度)和防护用品及设备的防护性能进行选用;

  (3)从个人角度——穿戴要舒适、使用方便,不影响工作。

  4)、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要求

  (1)相关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了国家工种分类目录中的116个典型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的具体责任概括起来即:

  a、免费提供,不得替代——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按照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为从业人员免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护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护品。

  b、定点购买,三证齐全——用人单位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护品必须具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购买的护品须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护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须必要的检查。

  c、正确使用、职工三会——用人单位应教育从业人员,按照护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职工应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及设备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及设备,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及设备,并进行监督检查。

  d、过期更换,失效报废——用人单位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及时更换、报废过期和失效的护品及设备。

  5)、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

  (1)检查外观——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遵循性能——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中注意“三不”: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还达不到标准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正确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

  6)、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的发放标准和发放周期,由企业的安全技术部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7)、公用防护设施要有专人负责及时维护和更新。

设备管理制度6

  为提高学校(幼儿园)设备的使用率和增强各校(园)管好、用好设备的责任意识,特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一、设备管理分类

  教育设备可分为:

  A.电教信息类(含信息、广播、视频网络及其终端,录音机、投影机等);

  B.办公设备类;

  C.体育卫生、游戏类;

  D.生物类;

  E.物理类;

  F.化学类;

  G.史、地类;

  H.小学实验类;

  I.美术类;

  J.音乐类;

  K.科技、劳技类;

  L.图书类;

  M.其他。

  二、设备登记造册要求

  1、各校(园)的所有设备按“附表一”格式分类建立帐册,务必做到帐物相符。

  2、各校(园)设备必须在购进后一周内由责任人登记入册,复印采购合同或购货发票存档备查。

  3、图书按有关规定制作目录帐册。

  4、各校(园)有各类设备实物登记汇总表。

  三、设备使用登记要求

  1、各类实验室要有分组实验记录和演示实验记录。

  2、电教设备及教学平台可参照“附表二”格式由学生代表每节课进行记录(幼儿园及小学低年级可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记录方式)。

  3、音乐、书法、美术、科学探究等专用室场设备使用情况可参照“附表三”表格记录。

  4、广播、视频网络使用记录见“附表四”。

  5、图书阅览室开放记录和书籍借阅登记按以往规定表格记录。

  四、设备损坏、维修及报废登记手续

  设备损坏、维修由保管责任人填写“附表五”表格。设备需要报废时,每件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填写“附表六”先报主管领导审批,再报校(园)长审定后转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保留校(园)长批复存档备查;每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填写“附表六”先报主管行政和送校(园)长审批,再报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准后,转由责任人在帐册上及时注销,并保留校(园)长和教办或办学单位批复存档备查。

  五、设备管理的'责任和考核

  1、各校(园)设备分类由主管行政或教师负责保管,各类设备要明确保管责任人。

  2、各校(园)要按本制度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制订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各校(园)每月常规检查时要检查使用记录及维护情况,统计教师使用设备的各类数据并及时在教师中通报结果。各校(园)每学期根据教师使用及维护设备情况,定出该教师在设备管理与使用的等级或评分,作为计算教师每学期发放的绩效工资的依据之一。教办每学期对各校(园)保管、维修、使用、报废设备情况检查一次以上,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目标评估总分。

  3、保管责任人负责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设备购进登记入册和设备日常清洁养护、破损维修、损坏或报废申报、使用设备记录及有关设备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4、每年由主管行政对照本校(园)的设备帐册与实物全面清点一次。

设备管理制度7

  一、心电监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监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护理人员均应具备识别主要报警信息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监护仪表面每日由主班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监护仪屏幕用无水酒精擦拭,电缆、传感器和仪器的所有附件每次使用后需要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心电监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必要时用手动血压计测量血压,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8、定期更换电极片及其粘贴位置,定期检查指端挤压情况,每4小时将指端Sao2传感器更换到对侧。

  二、除颤仪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除颤仪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3)、使用后将电极板充分清洁,及时充电备用。

  4、定期消毒:除颤仪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做好仪器运行和维修记录,使用中若除颤仪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立即通知设备科维修并做好标记,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三、电动吸引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中心吸痰装置定位放置,电动吸引器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中心吸痰装置使用一次性装置,吸引表和电动吸引器表面每日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中心吸痰装置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更换电动吸引器或改用注射器抽吸吸痰法,不得中断病人抢救,并立即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内。

  四、心电图机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心电图机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开机检查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心电图机表面每日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心电图机突然出现故障应立即检查故障出现原因,并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及通知心电图室完成心电图记录,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不得出现在病房内。

  五、简易呼吸器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简易呼吸气囊放于易取放的位置,并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呼吸囊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备用(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流动水反复冲洗晾干);储氧带只需以500-10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消毒,流动水冲净,各部件均干燥后保存于清洁盒内。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呼吸囊出现故障、漏气等应立即更换呼吸囊,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标记明显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的抢救仪器不得出现在抢救车内。

  六、输液泵使用制度

  1、定位放置:输液泵定位放置,标识明显,不得随意挪动位置。

  2、定人保管:各抢救仪器有专人负责保管。

  3、定期检查:

  (1)、每班专人清点记录,保持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2)、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

  4、定期消毒:输液泵表面每次使用后由固定班次以250-500毫克/L有效氯消毒液擦拭。

  5、仪器不得随意外借,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6、定期保养:

  (1)、固定班次每日清洁保养一次。

  (2)、保养人每周清洁保养一次并记录。

  (3)、设备科定期维修。

  7、使用中若输液泵出现报警等故障,应立即检查报警原因,必要时更换输液泵同时通知设备科检修,已坏或有故障的仪器不得出现在仪器柜。

  七、注射泵使用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8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设备管理制度9

  1、电教设备、器材由专人管理,健全电教设备帐目,根据不同设备分类编号入册,做到帐物相符。

  2、所有电教设备入橱存放,陈列有序,保持整洁、防潮防霉。

  3、管理人员要对某些器材要按技术规程定期进行功能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凡借用设备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按时验收归还。所有电教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不得挪作它用。

  4、严格执行赔偿制度。所有电教设备如因使用人员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者用于非教育教学活动而致损坏者,一律由使用人员按价赔偿。

  5、严禁任何人员将电教设备用于接收、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严禁录制、播放淫秽录音、录像。

  6、外单位借用电教设备必须经分管电教的教务处负责人批准,并报分管校长同意后方可外借。

  7、加强电教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及时检查电源、关锁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10

  1、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专业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专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作业和管理。

  2、电梯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操作规程,做到耐心仔细解答,微笑服务,并保持电梯内清洁卫生。

  3、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4、定期配合做好由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每年一次的电梯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5、电梯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的维修保养以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和确保安全运行。

  6、保持电梯内整洁,关好门窗,防止风雨、沙灰、小动物进入电梯内部。电梯内不准堆放无关物品。

  7、电梯内按规定配备好相应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按有效期定期更换。

  8、电梯管理人员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设备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起重设备管理,保证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对设备维护保养检查,及时发现设备故障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预防

  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公司起重设备,为汽车吊、天车和电动葫芦。

  第三条

  起重设备由设备材料部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逐台建立设备登记卡,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二章

  设备使用管理

  第二条

  起重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如发现无证上岗擅自操作起重设备的要严厉考核。

  各单位要建立起重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要上墙。

  第三条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不得任意损坏,一经损坏,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时整修。严格“十不吊”制度,一经发现车间安全员应及时制止;并教育当事人,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出现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做好“三不放过”教育工作。

  第四条

  第四条

  起重设备操作者要严格执行起重设备操作规程,如发现违章作业要严厉考核。

  第三章

  设备维护检查管理

  第五条

  应根据使用情况,按规定一年或二年作一次技术检验,检验时应当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链条,吊勾链销和紧固件是否完好,安装得是否妥当和磨损程度等情况,并且对起重机械作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验。

  第六条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1、各分公司每月定期检查,起重设备检查表要每月报设备技术部备案。

  2、设备材料部要对各单位起重设备使用情况不定期抽查和每季定期检查,填写起重设备检查表,入档保存。

  第四章

  设备年检制度

  第七条

  安全保卫部负责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年检工作。

  第八条

  对新安装,改造,大修的起重设备的'安全技术,必须符合GB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等规定,技术资料、合格证齐全,必须经集团公司和本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合格,经国家技监部门检验注册后方能使用,起重机械的技术参数和电气控制系统都不得任意修改,确需修改时,一定要事先提出设计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对停用未满一年,仍在年检期的起重设备,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经设备、安全等部门联合检查,进行负荷试验、操作系统和运行系统鉴定合格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使用要求。

  第十条

  对停用满一年以上,需要重新起用的,必须请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审,发放合格证后方允许使用。如不合格,按照检查出的设备隐患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1、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2、天铁物流起重设备检查表

  起重设备操作规程

  1、起重机械的电气线路,应当符合电器安全的要求。电动起重机上的金属构架,轨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其他不带电的金属部分,都必须有保护性接地。

  2、起重机械必须有清晰的喇叭或汽笛等音响信号装置。

  3、起重机械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和畅通的吊运通道并且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其运行时不致发生碰撞。

  4、在轨道上移动的起重机械,必须在轨道末端设置立柱和信号灯。

  5、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吊钩、环形链等零部件,必须完好。

  6、对起重机械应建立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制度,应当经常检查金属构架,各种动力设备,传动机构,电气设备,安全装置,制动器、钢丝绳、吊钩、链条、键、销、螺丝钉等是否完好,安装是否妥当和磨损度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修理,严禁带病使用。

  7、起重机械严禁超负荷使用。

  8、除在吊运作业中发生紧急危险时,任何人都可以发出停止信号外,只许负责指挥起重作业的人指挥吊运工作。

设备管理制度12

  为规范校内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安装、使用及管理,确保全校教学、科研和生活安全用电,根据国务院及北京市能源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

  第一条大功率电器设备是指单台功率大于1000w的仪器、仪表、空调、灯具、取暖、办公设备、厨用设备、广播音响、通讯器材、电热水器和电力系统设备等电器具。

  第二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应事先填写《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申请表》,向后勤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条件装备处、后勤集团和申请单位等对供用电可行性进行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实施。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新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已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应对线路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或超负荷的立即停止使用,经整改并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三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申报新增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其安装工程中应包含必要的配电和电力增容改造经费,报审时应提供改造经费预算书、电器线路设计图纸等相关技术资料。

  第四条对未办审批手续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下述处罚:

  1.一经查实,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保卫处发出停止使用通知书,停止使用期间若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单位负责人全校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造成事故或引发火灾的,由单位负责人和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安装

  第五条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并需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凡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第六条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学校供电系统、公共线路和接点开关,不得擅自转供电。用电单位增加负荷超过开关容量的,须到后勤管理办公室办理增容手续。

  第七条校内公共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中涉及使用w以上临时电器、电力设备等项目的,开工前主办单位应向所在校区后勤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后勤管理部门指定用电接口,并按相关规定装表计量收费。

  第八条线路穿管埋线等隐蔽工程施工中由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处、后勤集团等单位参与检查评估。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由后勤管理办公室和后勤集团参与供电线路的检查验收,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运行。

  第九条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地点,参照本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设备移机前进行技术论证,否则若出现事故、跳闸或超供电负荷等情况,均由用电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凡未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私自移机、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按照本办法第一章第四条进行处理,后勤管理部门不予供电。

  第三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管理

  第十条对批准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并实行“四定”办法进行管理,即:定地点、定用途、定管理规范、定责任人。

  第十一条学校按一、二、三级配置计量表进行用电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或进行移机符合手续的,须连接至计量表,否则,后勤管理部门不予提供电力。

  第十二条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电源。24小时不间断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对于违章违规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有权监督、检举和揭发。

  第四章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审批和规划管理;后勤集团负责各校区供电设备的运行保障;保卫处会同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用电检查监督以及违规用电的查处。

  第十五条各院(系)行政副院长(副主任)、机关各部处(含驻校单位主管责任部门)行政负责人是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用电负有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使用和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报废、日常运行管理和安全检查监督。

  第十六条后勤管理办公室会同后勤集团负责全校电气主干线负荷情况的普查备案、学校公共电网改造、总配电增容规划及资金预算等工作。

  第十七条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由我校供电的单位、集体、出租房住户。

  2.基建处承担的新建工程项目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和安装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管理制度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设备管理制度13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相信群众,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

设备管理制度14

  一、 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 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登记》,《教学资源登记》,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 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 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 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 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及安全事故,设备将立即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设备管理制度15

  1.对管理处经理负责,执行管理处各项规定和决议。

  2.负责设备管理质量控制,通过科学管理和精心保养,使各项设备运转正常,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与完好率。

  3.拟制设备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并督促所属员工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办法。

  4.制定设备年度、月度的修理与维护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5.拟制设备的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每一项与设备有关的紧急状态与紧急事故,并做好善后与防范工作。

  6.组织对日常设备管理,对重大设备事故做好原始记录,搞好技术资料的归档和资料管理。

  7.明确所属员工工作职责,督促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认真查阅设备员工的各类工作记录并签名,努力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8.关心下属员工的思想和生活,考核其工作实绩与技术水平,对设备员工的奖罚提出意见,同时做好新进、转岗设备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内容培训工作。

  9.配合和参与业主搞好工程收尾工作,做好已竣工系统的验收与接管工作。

  10.做好与其它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工作,遇事分工不分家,责任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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