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始终是整个宿管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楼层生活老师、教官是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者;各班生活委员和各寝室室长兼任安全委员,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水电安全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禁绝使用任何违规私带电器。发现水电故障不得私自处理,应报告生活老师、教官,学校派水电工维修。
消防安全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德育部要组织生活老师、教官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财物安全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交班主任管理。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楼各宿舍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相关寝室长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上下楼梯安全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各楼层生活老师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礼让三先,不得拥挤起哄。
值班安全
每天宿舍楼区值班老师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生活安全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寝室长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学生宿舍楼门禁制度
1、开门及锁门时间:
早上:开门时间 6:00
锁门时间 7:10
中午:锁门时间 12:40
开门时间 14:00
下午:锁门时间 14:30
开门时间 20:30
晚上:锁门时间 22:00
注:特殊情况以临时通知为准。
2、所有住宿生必须准时出入宿舍楼,非住宿生不得进入宿舍楼。
3、上课(含自习、活动课)期间学生不得滞留或回归宿舍,特殊情况(生病等)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专用证明单,并进行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
4、外来陌生人员确需入楼者,必须由生活老师、教官核实身份、履行登记手续,方可进入。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杜绝闲杂人员滞留等。
住宿学生违纪处理规定
集体住宿生活必须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严格管理。因此,学校已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条例、办法、守则、职责等。为了进一步严格落实这些规章制度,我们将对那些集体观念差、严重违规违纪、屡教不改、不适合宿舍生活的同学给予严肃处理。重则责令停宿、退宿,给予校纪处分:
1、 晚上不按时(22:00关闭宿舍楼门,生活老师、教官开始清点各宿舍人数)归宿、中午不准时(12:40关闭宿舍楼门)出入者;
2、 不能和他人和谐相处、拉帮结派、闹矛盾、打架斗殴者;
3、 有喝酒抽烟、小偷小摸、自由散漫、不良习气者;
4、 窜床窜宿、高声喧哗、严重影响他人休息、引起公愤者;
5、 熄灯后放音响、违规使用电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 恶意污染墙壁、损坏公物、造成严重后果者;
7、 生活自理能力极差、内务卫生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者;
8、 翻越门窗、围墙,造成恶劣影响者;
9、 其他严重违反宿舍有关规章制度者。
请同学们认真学习,切实遵守,不抱任何侥幸心理。我们对违规者将严肃追究,坚决退宿,毫不姑息。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1、宿舍走廊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按规定进行值日。
2、宿舍走廊内的垃圾,值日生应于每日上午
5:30——6:20完成,其它时间不准往外打扫垃圾。
3、宿舍内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地面无杂物,门窗要干净,顶棚上无灰网。
4、在楼内不准乱扔废纸、果皮、瓜子皮;不准随地便溺;不准往窗外、厕所、水房倒垃圾;不准乱泼脏水,吃饭要在餐厅。
5、违者学校通报批评并给予壹至伍圆的罚款。
保洁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把好入门关。非本校人员进入宿舍,门卫一律要问明情况,详细登记。
2、坚持24小时值班制,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3、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4、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烫伤、防自伤等工作,做到12个不准:
(1)不准学生在上课和夜自修时间进入宿舍(特殊情况须有班主任批条、医生证明)。
(2)不准携带刀、剪刀、钳、锤、锯等工具到宿舍。
(3)不准带贵重物品、不健康的书籍到宿舍。
(4)不准带打火机、火柴到宿舍。
(5)不准玩弄消防器材。
(6)不准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吹筒、充电器。
(7)不准站在水槽上晾挂衣服。
(8)不准爬楼梯扶手。
(9)不准跳跃楼梯台阶。
(10)不准用力碰撞玻璃。
(11)不准打闹或开不正当的`玩笑。
(12)不准损坏公物。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汇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3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xx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宿舍管理安全制度
1、宿舍管理员应负责对住宿生进行住宿守则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导教育。
2、宿舍管理员每天应到学生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烟、点蜡烛、用电炉等用电器。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制度,应及时严肃教育处理,并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汇报。
3、值日宿舍管理员在熄灯后,应对男、女生宿舍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4、值日宿舍管理员如没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责任事故者,宿舍管理员应负直接责任并接受处理,值日领导、教师负连带责任并接受处理。
二、厨房、食堂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照明电路如老化,电路出故障,炊事员和仓管员要及时向总务处分管领导报告,由总务处分管领导指派水电管理员及时排除故障。
2、燃烧用煤应堆放在远离灶门口的`地方,木柴等其它点火物不准堆放有灶门口。总务处分管领导应负责检查督促。
3、午间、晚上饭菜煮熟后,炊事员应认真检查,及时清除煤渣,在确保无火源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炊事班长要负责检查。
4、总务处分管领导要经常下厨房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应及时教育处理并向校长汇报。
5、炊事员如不遵守本制度,被检查发现者,每次扣发工资人民币伍拾元。
三、教师宿舍区消防安全制度
1、居住在教师宿舍楼的教职工,一律禁止在宿舍内擅自牵接电路,使用电炉。
2、使用煤气灶者,应有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没有安全保障措施者,一律禁止使用。
3、住校教职工遵守消防安全制度的情况与年度考评挂钩,发生事故者应直接负责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理。
4、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将经常到教师宿舍区、学生宿舍区检查消防安全落实情况并作记录。消防安全领导组履行职责情况将与年度考评挂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6
1、洗刷一律在洗刷间,不得在宿舍内洗刷。不能向水槽内丢洗发膏袋、食品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扔垃圾、杂物、泼水。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7、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9、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0、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1、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2、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3、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破坏水龙头、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不得用脚踢门,不得乱调水龙头。
18、任何同学不得将饭菜、零食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扣班级分。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吸烟。
19、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2、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3、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4、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5、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6、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7、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8、按时作息,休息期间不能说话,不得随便出入,坚决不准乱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0、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31、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33、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3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3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8、提前上好厕所,午休期间不得以上厕所为借口随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时之内不得外出上厕所。
39、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4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3、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44、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45、不准私自外宿、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员。
46、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4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49、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周日返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和保洁。严禁带零食,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50、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52、回到宿舍后,必须先把阳台上的窗帘拉上。午休期间,不得关闭宿舍门,随时接受值班老师的检查。
53、不准在楼梯追逐打闹,要靠右行走,要轻声细语。不准在走廊和楼道内聚堆、吵闹。
5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5、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5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7、公寓楼一楼在晚休期间,阳台门一律关上插销。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7
随着住校教师的增多,为规范管理,确保住校教师的安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望各位住校教师遵照执行。
1、学校食堂。住校教师就餐时,请王良发师傅如实登记,工作日每餐按3元计,按月统计缴费。如不就餐,必须提前跟食堂说明,以免造成食物浪费,否则按就餐计算费用。非工作日不计,学校予以补贴柴米油盐等。就餐结束后,应将食堂收拾干净,餐具有序放置,出门及时落锁,做到谁开锁,谁负责。这里特别强调:住校教师要自觉爱护公物,食堂内水电设施以及大型电器的'非正常损坏,由操作人承担全部责任。非食堂工作人员请勿使用大型电器。
2、遵守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滞留在宿舍内。
3、宿舍内必须做到安全用电,严禁私自拉设电源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和大功率电器。对严重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经劝告不改者,学校将取消用电资格。同时控制每人每月每房用电量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范围,且超出部分有个人缴纳。
4、宿舍内不准烧、烤食物,不准将液化气罐移到宿舍内使用,违者将取消住宿资格。
5、对亲属、朋友来校探望,需在校住宿的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未经准许不得在校住宿,且不得在校内组织或从事打牌赌博活动。
6、节约用水、用电,不准在无人看管下用水。学校卫生间除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9点前洗浴完毕,随手关闭电源电灯。
7、注意公共卫生,禁止乱掷食物、垃圾和将食物、垃圾倒入下水道。
8、文明住宿,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休息,同事之间互助、互让、互谅。
9、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护校园内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服从学校管理,遵守规章制度,不以在校居住为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确有需要配备学校校门钥匙的,需向学校申请领取,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责任:谁领用,谁负责,开门及时落锁,由于没有及时锁门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开门者负责!调离学校前要及时归还所有公共物品,各类钥匙,不准私自交接。对违反上述守则并造成事故者,除取消在校内住宿资格外,本人将承担所有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主管负责单位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二、专兼职消防员严格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用黑水笔填写且不得潦草)。
三、专兼职消防员坚持对责任区进行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同时配合安全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单位内部和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水路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专兼职消防员严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听、看、帮、说)及巡查规范做好单位巡查工作,专兼职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巡查。
六、专兼职消防员巡查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本单位,在班前二小时内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七、消防主管在巡视和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等必须追查到底,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隐瞒和草率处理。
八、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应着重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相关责任区进行如下各项的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1、防火间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防火卷帘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其下有无放置物品;
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杂物遮挡情况,是否影响使用;
5、责任区内是否有人吸烟,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劝阻义务是否尽到;
6、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的现象;
7、装修厂家是否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
8、责任区是否有违章动火用火现象;
9、下班后用电器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10、责任区内有无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隐患死角存在情况;
12、毗邻商场外部有无搭建临时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隐患;
13、毗邻商场的垃圾场中的可燃垃圾一旦着火有无对商场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场建筑内外各种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是否有损毁或缺少的情况;
15、违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为及现象。
九、专兼职消防员对发现存在的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当即改正;对当即不能改正的,要下发《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火灾隐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将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电工、保安员、楼层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一并汇总并出具《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每周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执行单位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结束。
2、在整改过程中由单位安全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消防整改实施的全过程。
3、整改结束后,由商场安保部指定人员负责对整改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结束后属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单位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对消防整改进行复查。
4、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方可销案。
5、单位各部门和各厂商对消防整改工作应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进行,发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商场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或责令停业。
十一、罚则:
1、消费者违反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以劝说和教育为主,并责令当场改正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遇有厂商进出货或谈生意等特殊情况下偶尔无意存在的违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应灵活处理;对厂商在装修过程中或单位建筑长期存在的防火隐患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
十二、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特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友邻单、位互防联动合作。
十四、对商场员工、厂商驻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
十六、协调与主管上级机关及辖区中队的业务联系,多头并举、齐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改进消防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场消防安全管理, 保护国家财产及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场,除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外,还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场是指经销百货、 服装、五金交电、日杂土产、副食、粮油、书刊及其他商品的室内场所。
在本市举办展览展销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市公安消防局是商场消防安全的监督机关。市和区、县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商场消防监督检查、火灾原因调
第五条商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依法对其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四)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根据本商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
(五)组织维护、管理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
(六)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整改火灾隐患;
(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八)根据营业场所规模及经营商品的火灾危险性,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第六条商场的电工、 焊接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工及从事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商场应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并达到下列要求:
(一)了解本岗位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掌握灭火基本方法;
(二)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报告火警,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八条商场营业场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明显"禁止吸烟"标志;
(二)消火栓应有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三)柜台售货区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3米,次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四)柜台外不准堆放商品;
(五)敞开售货区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
(六)疏散楼梯间、地下商场应选用不燃材料进行装修;其他允许使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应做阻燃处理;
(七)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防烟楼梯间前室、疏散通道和防火卷帘门的下方,不准设置柜台或堆放任何物品;
(八)安全疏散门、楼梯、通道应设有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九)每日停止营业后,应对营业场所进行防火检查,做好自查登记;
(十)值班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巡逻检查;
(十一)不准留宿无关人员。
第九条商场出租场所、 柜台或从事联销活动应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消防责任。
第十条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售货区与经营其他商品的售货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不准同柜台出售。
第十一条商场电气设备的`安装、 使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安装、检查、维修;
(二)电气设备选型和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三)商场的照明线路与营业性线路应分别设置,商品的测试、维修的电源必须是营业性电源,禁止超负荷用电;
(四)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护装置;
(五)配电设备下方不得存放可燃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可燃物品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六)未经商场有关负责人批准不得使用电热设备;
(七)霓虹灯的变压器、日光灯的镇流器及高温灯具应设置在非燃结构上,并采取隔热、散热保护措施;
(八)停电或停止营业后,应切断营业性电源。
第十二条商场内临时安装电气线路,应由商场负责人批准,必须采用绝缘套电缆,使用完毕应及时拆除。
第十三条商场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 需动用明火的,须经商场负责人批准。用火前应清除周围可燃杂物,配备灭火器材,有专人监护。用火后应清理用火现场,清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商场的配电室、木工室、办公室等非营业场所,应根据火灾危险性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商场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配备相应种类、数量和有效的灭火器材,并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禁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商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给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防火门窗、防火卷帘、防排烟等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七条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商场, 应按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如期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0
1、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2、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3、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4、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5、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6、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7、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8、不准到校外用膳。
9、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10、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18、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八个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果皮和向楼梯、走廊泼水。
2、 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
3、 不准在厕所等外乱扔废纸和乱倒垃圾。
4、 不准乱倒剩菜、剩饭及其它杂物。
5、不准在墙壁、门窗上任意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6、不准在宿舍内打球、踢球及进行其它剧烈的.体育活动。
7、 不准在走廊上,堆放物品。
8、不准在走廊、寝室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二、“四个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搞好个人卫生。
2、学生寝室做到每天清扫,不准将垃圾扫在寝室门边,垃圾要及时清倒。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物品排放整齐统一。
4、地面、墙壁、桌椅门窗整洁干净、做到无灰尘、痰迹、蛛网,无纸屑污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2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确保住宿生在宿舍生活安全舒适,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看、传黄色的书刊。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八、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周日返校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和保洁。严禁带零食,严禁在宿舍内吃饭,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宿舍特规定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宿舍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六、以上条款如有违规,一律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4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
4.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5.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6.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7.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保证敬老院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护五保老人的人身安全杜绝人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全县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要求各敬老院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敬老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消防安全措施所敬老院有人员应树立消防安全第一、消防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2、敬老院定期采用多种形式对院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敬老院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院领导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4、实行院领导值班制度填写值班登记表。
5、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院长要经常检查院内消防安全设施情况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门卫的消防安全管理
院民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自觉服从门卫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敬老院。
三、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院长负责敬老院内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性能。
2、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进行一次全院性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
3、配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器材和应急照明灯确定专人管理。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五、舍务消防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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