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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04 07:17:27 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精华】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品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药品管理制度【精华】

药品管理制度1

  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

药品管理制度2

  一、验收者依据《采购药品计划表》、随货同行票据接货、清点内,并在回容执上签字。

  二、验收者执行药品验收程序,对购进的药品依据原始凭证(随货同行票据),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

  三、验收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规定,在待验区进行逐批验收,并于24小时内完成。

  四、验收者进行药品外观的'性状检查,核对药品的品名、生产企业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做药品购入验收记录。

  五、对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六、验收后,验收者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

  七、药品入库时,凭验收者签字的验收入库单,随货同行票办理药品入库,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八、药品的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九、对货与票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药品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验收者应拒收药品,不得入库。

  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十一、药品出库:药房凭领料单(一式三份,药库、药房、负责人各保留一份),经负责人签字后,药库方可发出药品。

药品管理制度3

  1、实验器材及药品用专室存放,确定专人负责。

  2、各类实验器材、药品要分类放置,归还后要放回原位,以便查找,登记。

  3、各实验教师在实验前领取实验器材、药品,并由实验管理人员对器材、药品进行登记,以便归还时核对。

  4、单项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将器材、药品归还器材保管室。归还时各仪器要保持完整、清洁。

  5、实验器材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安全,对各种器材和药品的损耗要登记注册,并及时将配置清单报总务处采购。

  6、未尽事宜由徐州市城新实验学校解释。

药品管理制度4

  一、病室应设置毒麻药品专橱、专屉加锁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按需要固定基数,动用后打印二联单,由医师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回。

  二、领用时应有专用领药登记和专用处方,禁止用批条领取,交接班应认真按数清点。

  三、定时清点并检查药品质量,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等现象,不得使用,所有安瓿药必须有原装盒保存。

  四、毒麻药品除设有交接班本外,还须有使用登记本,用后登记并保留安瓿备查,如有剩余药液,须经第二人核实后方可丢弃。

  五、调配毒麻药品时,剂量要准确,尽量做到相互核对,禁止估量配药。

  六、用毒麻药品时应单独处方开写,并用药品全称,一律不得缩写,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其一次量不得超过常用剂量,超量使用时,必须由处方医师另外签字,以示负责。

  七、此类药品无瓶签或瓶签模糊不清发生怀疑时,需进行分析鉴定,无误后才能使用,数量少不值得分析时,按规定报废销毁。

  八、此药品处方每日应分类编号,每月合订一本,单独保存3年备查。

  九、负责毒麻药品的保管人员,调动时需办理交接手续方可调离,若有数量差错,必须认真查清,根据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药品管理制度5

  有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是一项确保药品质量和患者安全的重要管理措施,旨在规范药品的存储、使用和报废流程,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或被误用。该制度涵盖了药品的采购、入库、存储、分发、使用及废弃等环节。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规定必须从合法、信誉良好的供应商采购,所有药品需附带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文件。

  2、入库验收:入库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核验,并记录在库存系统中。

  3、存储管理:设立明确的`分类存储区域,根据药品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定期进行库存盘点。

  4、分发与使用:在药品分发和使用过程中,优先使用接近有效期的药品,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被消耗。

  5、过期药品处理:建立过期药品的报废程序,对即将到期的药品进行预警,及时清理并记录销毁过程。

药品管理制度6

  采购供应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从需求预测、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到货物验收、支付结算等一系列环节,旨在确保企业供应链的稳定和高效运行。

  内容概述:

  1. 需求管理:明确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预测未来的`需求变化。

  2. 供应商管理:筛选、评估、合作和维护供应商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交货期和服务符合标准。

  3.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的起草、审批、执行和变更流程,保证双方权益。

  4. 价格与付款管理:设定合理的采购价格,规定付款条件和流程,防止财务风险。

  5. 库存控制:合理设置安全库存,避免过度库存和缺货现象。

  6.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采购产品的质量。

  7.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供应中断、价格波动等突发事件的预案。

药品管理制度7

  【应急预案】

  一、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即停药,平卧位,就地抢救,并迅速报告医生。

  二、立即皮下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0.5~1mg,小儿酌情减量。如症状不缓解,每隔30mim再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0.1%盐酸肾上腺素0.5ml,直至脱离危险期,注意保暖。

  三、改善缺氧症状,给予氧气吸入,呼吸抵制时应遵医嘱给予人工呼吸,喉头水肿影响呼吸时,应立即准备气管插管,必要时配合施行气管切开。

  四、迅速建立静脉通路,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两条静脉通路。遵医嘱用升压药维持血压,应用氨茶碱解除运支气管痉挛,给予呼吸兴奋剂,此外还可以给予抗组织胺及皮质激素类药物。

  五、发生的心跳骤停,立即进行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等心肺复苏的.抢救措施。

  六、密切观察患者的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尿量等变化,患者未脱离危险前不宜搬动。及时、准确地记录抢救过程。

  【应急流程】

  立即停药

  平卧

  皮下注射肾上腺素

  改善缺氧症状

  补充血容量

  解除支气管痉挛

  发生心脏骤停行心肺复苏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告知家属

药品管理制度8

  题目: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编码:GWF-ZD-06-12A-29广东省*********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召回管理制度

  修订人

  修订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20xxA版

  分发部门

  质管部、仓储部、采购部、销售部、办公室、财务部

  1.目的:为规范由于各种原因需召回的药品的控制及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

  3.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的召回及公司发错药品的召回。

  4.职责:业务部门实施召回工作,质管部负责召回工作的监督。

  5.内容:

  5.1药品召回: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

  (1)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

  (2)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

  (3)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

  5.2企业售出药品后发现该批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3药品售出后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并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召回时应立即召回。

  5.3.1进货质量检查验收和在库养护检查中未能发现并已售出的假劣药品。

  5.3.2售出并在使用过程中导致临床事故或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

  5.3.3国家或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文要求停止销售或使用的药品。

  5.3.4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在库中剩余该批号药品,已被确认为不是贮存原因造成的内在质量不合格的药品。

  5.3.5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生产厂家发现该批药品有质量问题需召回者。

  5.3.6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用户反馈质量问题,经确认为不合格品,需召回的药品。

  5.3.7公司正常发出已在销售途中,但发现有严重不良反应需召回的药品。

  5.3.8公司发货出现误发差错的药品。

  5.4由质管部下达《药品召回通知单》,业务部门查阅销售记录,确认后将通知单将发到所有使用单位或部门,催促其退回药品,并填写销出《药品召回记录表》。

  5.5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当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质管部负责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

  5.6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

  5.7质管部监督药品召回的实施。并在最终写出《药品召回报告》,并整理归档。

  5.8应当建立和保存完整的药品召回记录,保证销售药品的可追溯性。

药品管理制度9

  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管理,保证临床用药、合理、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特制订本院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如下:

  1、医院药剂科是唯一授权从事医院药品采购业务的部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从事药品采购业务。

  2、采购药品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审核经营企业的相关证照,不得从无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药品。

  3、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4、医院药品网上采购必须经过《山西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5、所采购药品必须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临时急救药品除外。新引进药品应符合医院新药引进规则。

  6、所购药品应及时如实填写入库单。采购人员、入库验收人员均应在购药发票上签名,并经科主任审核后办理手续。

药品管理制度10

  1、严格规定除紧急抢救急危重患者除外不得使用口头医嘱。

  2、护士在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应向医生复述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及时详细、客观书写抢救护理记录,包括药名、用法、用量及时间。

  4、保留抢救用品,事后由医护双方进行确认核对并双签名。

  5、6小时内完善各种抢救记录,还原急救用物的备用状态。

  6.医嘱执行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观察疗效及不良反应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药品管理制度11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升救援队伍的运作效率,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实施救援行动。它涵盖了队伍建设、职责分工、训练演练、装备管理、应急预案、通信协调、事故响应以及后期评估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队伍建设:包括人员选拔、培训、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团队成员具备必要的'专业技能和心理素质。

  2、职责分工:明确各级指挥官和队员的职责,确保在救援行动中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3、训练演练:定期进行实战模拟训练,提高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协同配合水平。

  4、装备管理:规范装备的采购、保养、更新和使用,确保装备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5、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科学的应急预案,涵盖各类可能发生的灾害场景。

  6、通信协调:建立有效的通信系统,保证指令传递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事故响应:规定事故报告流程,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介入现场。

  8、后期评估:对每次救援行动进行总结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药品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定义

  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特殊规定的药品除外。

  三、职责

  药库、各调剂室、制剂室、各科室(或病区)须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并建立专册对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

  1、药库在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检查药品有效期,对于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原则上应拒绝收货。临床急需暂时又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对于有效期在3-6个月的药品可适当备货,但配送企业须承诺在效期内用不完时能无条件退货。药库发出近效期药品时,须通知领药部门对其重点监控,但对于有效期≤1个月的药品不得发出。

  2、各调剂室、制剂室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根据以往使用记录,分析近效期药品使用情况,对在近3个月内能够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留用,并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每月应重点检查。

  3、根据以往使用记录,若在近3个月内不可能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有效期止3个月前与其他调剂室调剂使用或调换远效期药品,以保证近效期药品顺利使用。各调剂室之间应互通有无,在可以协调使用的情况下,各调剂室不得推诿、拒收。

  4、各调剂室均无法调剂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药品有效期止3个月前的1周内一次性退回药库,并认真填写“调剂室退库通知单”。药库保管员应核实近效期药品,查看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核实其他领用部门是否存在同批次药品,发出近效期药品退货通知,通知各调剂室将全部近效期药品集中到药库一起退货。

  5、各科室(或病区)备用的急(抢)救药品应“用陈存新。

  四、特殊规定的药品近效期管理办法

  1、药品有效期在1年半以内的药品,近效期药品退库时间为距药品有效期3个月前1周。退库办法按上述规定执行。

  2、近效期药品退库后,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为保证临床用药的连续性,采购员需与配送企业联系,保证近效期药品能顺利退货的前提下可继续使用。远效期药品一旦到货,应立即进行近效期药品的退货手续,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3、对抢救药品、临床治疗不可间断且无同类替代品种的药品,在已使用至距药品有效期3个月内仍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需上报科主任,如科主任同意且配送企业保证将来能够顺利退货,则可继续使用,远效期药品一旦到货,应立即与供货商调换,并办理退货手续;若供货商不能保证退货,则应及时退货;若临床急需使用,应采取现用现进方式,并由临床科室或患者一次性记账领用。

  4、临床特殊申请的临时采购药品,在配送企业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应征求临床意见;按申请数量购进时,临床科室应一次性记账领取,原则上不受理退药事宜,极特殊情况下可退药,但应报科主任审批签字。

  5、对自制制剂和委托加工制剂应重点监控。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在距有效期3个月时,在各调剂室间调剂使用;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在距有效期1个月时,在各调剂室间调剂使用。临近有效期尚无法用完的,应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进行报损。

  五、近效期药品管理的相关责任

  1、各调剂室在近效期药品调剂过程中,应本着相互协助、保障药品合理使用、避免药物资源浪费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2、药库、各调剂室、制剂室应认真做好每个月的药品有效期检查工作。对近效期药品需调剂或退库的应认真检查,一次性进行调剂或退库。

  3、药库保管员应对退库药品进行核实,询问各调剂室及制剂室该药的使用情况,通知退药截止时间。必要时,协助完成各调剂室之间近效期药品协调工作。库管员应统计本周发生的退库品种及数量、批号、效期与采购计划,一同交采购员,签字并填写日期。

  4、采购员接到采购计划和退药品种后,一并进行采购和退货,并电话督促配送企业完成药品退货工作。

  5、科室(或病区)备用的基数药品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的,由科室(或病区)承担相关责任。

药品管理制度13

  一、用药前认真了解药物的使用方法、药物机理、作用、副作用、正确使用药物。

  二、用药前护士应了解患者病情,熟悉用药目的及治疗的.意义,以便观察药物效果。

  三、向患者做好健康教育,明确药物的作用、副作用,使其配合药物治疗及观察。

  四、用药后根据药物的特性、作用进行护理巡视、观察并做好记录。对心率、血压、神志、胃肠道功能等有影响的药物应遵医嘱缓慢滴注,定时观察用药后反应,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五、输注高危药物时15-30分钟巡视一次。对意识障碍、感觉丧失、循环不良的患者应严密观察。

  六、在巡视时注意观察患者输液通畅及穿刺部位是否发生渗漏。判药物渗漏不能仅靠有无回血来判断,应结合患者主诉、穿刺部位及周围、导管尖端、或整个静脉通路是否有疼痛、灼热感,刺痛等综合判断。

药品管理制度14

  1.目的:加强处方药品的管理,确保本公司处方药销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8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本公司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销售处方药时,应由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或盖章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销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全名或盖章。单轨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如顾客不肯留下处方,执业药师或药师必须将处方内容登记在《处方登记记录》上。其他处方药,顾客可以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5.2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方可调配。

  5.3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5.4处方药销售后要做好记录,处方保存2年备查。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做好处方登记。

  5.5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5.6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药品管理制度15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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