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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3-23 07:30: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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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

  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摆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

  1. 目的

  加强在库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储存管理。

  3. 职责

  保管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质管员:负责指导和监督贮存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4. 内容

  4.1保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市药监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药品储存应按药品的性质,分类进行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用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性质相互影响,易串味的药品的药品分区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和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有明显标志。

  4.3根据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于相应库中

  ——常温库:温度控制 0--3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阴凉库:温度控制 0--2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冷 库:温度控制 2--10℃以内,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以内。

  4.4药品堆垛应有一定的距离,与墙、屋顶的间距不少于30厘米,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4.5药品储存实施色标管理,合格品区---绿色;退货品区---黄色;待验区---黄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4.6库存药品要按批号顺序分开或依次堆码。

  4.7 酒精等危险药品库存不得超过20瓶,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4.8库房要配备窗帘、灭火器、防盗、干燥桶等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持良好运转。

  4.9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库房应设有防鼠、防污染等设施,严防药品被污染、鼠咬、虫驻、发霉等现象,保证库房地面无灰尘、无蜘蛛网。

  4.10对储存药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11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按药店有关规定处理。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3

  一、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二、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三、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应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药品养护人员,每天上下午应对药房、药库各进行一次巡行,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五、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4

  1.药品购进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从资质符合法宝要求的单位购进。

  2.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账、物相符。购进票据和记录应载明品名、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日期等内容。

  3.购进票据和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2年。

  4.购进进口药品,要索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加盖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5.验收药品要仔细查验药品外观性状、数量和药品内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

  6.药房药品应按剂型分类存放,不得着地存放。不合格药品放置于色标为红色的不合格品区。

  7.要根据药品特性,将其存放于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环境中。冷藏(2~10℃)、阴凉(0~25℃)、常温(0~30℃),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8.药房要配置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火等设施。

  9.每日上午8:00、下午2:30定时记录药房温湿度。如超出规定范围,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记录。

  10.按月对所有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5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

  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十一)对于销后退回药品,应按《退货药品的管理规定》做好退货记录与存放、标识等管理工作。

  (十二)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质量。

  (十三)药品仓储保管人员每月底应定期做好库存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6

  1.药品购进

  1.1药品营销企业的审核要求与首营企业的审核内容、办法一致,只有经过审核并认定为合格方可建立药品购销业务关系。

  1.2制定计划由药库保管员根据库存情况、销量以及用药趋势、临床需要编制采购计划。

  1.3采购计划的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剂型、产地、数量、最新进销价等,报科主任审核,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1.4采购药品和一次性医疗器械根据规定参加集中招标或者集体议标,服从招标办的统一管理。临床临时用药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经药剂科主任报分管院长批准后采购。因疫情和自然灾害等不确定因素,需要临时采购时可以不受招标限制,在分管院长、科主任组织下进行。特殊药品采购执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

  与药品经营企业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单位、数量、价格等详细内容,必须有供(送)货期限和违约处罚条款,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条款。医药企业应履行合同,药剂科应当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议。

  2.药品验收

  2.1执行“二核对”、“一查验”:核对医药企业的发票和随货同行、核对采购计划(订货合同),查验质量检验报告书、进口药品注册证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2对照发票验收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破损,如破损应及时处理。拆零包装的应验收到中包装或最小包装。

  2.3如果送达的.药品的规格或送货数量与采购计划(订货合同)不相符,应当及时查明情况并做好记录。

  2.3.1验收内容对药品外包装、中包装、内包装上内容逐项验收。

  2.3.2查说明书:对药品说明书上内容逐项与批件核对。

  2.3.3特殊药品必须两人共同验收;必须逐项验收至最小包装。

  2.3.4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规定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医药企业红印章。

  3.陈列存放

  3.1将合格药品按药品养护和陈列要求存放到,常温库(<30℃)、阴凉库(<20℃)、冷藏库(2~10℃)、特殊药品专用库。

  3.2验收时发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药品视为不合格品,移至退货区,并填写退货记录。

  4.将验收情况及时如实填写药品验收记录。

  5.将发票、随货同行交药品调拨员办理入库手续,然后交药品会计做金额帐。

  6.验收时限

  6.1一般药品应在当日内完成。

  6.2特殊药品应在药品送达时当面验收。

  7.药品验收记录保存5年。

  8.在验收中发现有问题的药品,应及时经营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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