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
一、各校车发车时间:
老校区上午:第一班次7:00第二班次7:20
下午:第一班次16:00第二班次16:20
云湖车上午:7:00
下午:16:00
[周五下午:14:00]
二、管车老师职责:
1、提前10分钟到岗管理,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点名,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做好车辆行驶途中的学生纪律和交通安全工作。
3、车辆到达后应率先下车,维护学生下车秩序。
4、及时向校办反馈班级候车的情况,并对违反条例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
5、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严格按学生乘车条例进行管理。
6、未尽到管车职责的老师,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关规定扣发其安全考核奖。
三、学生文明乘车条例:
1、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
2、自觉遵守校车运行时间表,保证准时乘车,排队上、下车,不得争先恐后。
3、管车组长要提前排队、点名,并汇报给老师,同时管理好组员的纪律。
4、自觉遵守乘车规则:听从组长和老师的管理和教导,按指定位置坐站;车内不准吃点心、零食,不喧哗,不打架,不说脏话;头和手不得伸出窗外;不乱扔垃圾,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如有事及时与老师联系。
5、开展文明小乘客和优秀组长的评选活动。对于违反乘车纪律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三次教育不改者,取消其乘坐校车的资格。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2
1、学校办公室负责所有车辆的.日常管理,按日对驾驶员进行考勤;
2、学校车辆应首先确保公务用车及职工通勤,用车应先经办公室报领导批准,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无权私自调用车辆;未经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因私自出车造成的后果,除责任自负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停薪、停职或解聘处分;
3、燃油由办公室购卡统一充值,每月记录行驶里程及加油数量,按月统计油耗,发现超支严重追究驾驶员责任;
4、驾驶员要认真记录好加油数量及对应的行驶里程表,月底统一报办公室统计;
5、办公室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格考核;一年内无责任事故给予一定奖励,安全意识不足、安全知识不达标禁止上路;
6、凡车辆保养、维修、更换配件等,由驾驶员申报,由定点维修单位造出预算,交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指定修车店修理;
7、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因个人责任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驾驶员要精心爱护车辆,定期清洗车辆,做到车外无灰尘,车内卫生整洁;
9、平时要加强车辆保养,保持良好技术状态,并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修理;
10、教职工上下班专车及校长专车停放北校区,其他车辆停放南校区,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入库及保管工作,确保停车安全;
11、招生期间车辆由招办和办公室协调解决,燃油费用计入招生成本。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校车工作,负责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儿园应当每周对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并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幼儿园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需包车的,应当向专业客运单位承租,及时审查相关车辆和驾驶人的情况,并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使用校车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校车行经的路线和停靠的'站点,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执行。校车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设施的,应当经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四、3岁以下幼儿不得乘坐接送校车;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座幼儿;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幼儿园应当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准驾不符、饮酒后驾驶或明显妨碍安全驾驶的情形,应当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车运行过程中幼儿园要指定专门人员随车进行看护,防止车辆运行时车内危险的发生,并及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六、校车违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将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违法情况抄送幼儿园,幼儿园应当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幼儿园要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八、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至少对幼儿园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两次以上的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校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使用管理,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安全系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校长直接管理校车,由后勤服务中心具体管理人员负责派车。
二、学校各部门用车,需提前一天到后勤服务中心填写出车单,统一安排发车,合理使用。
三、学校各部门用车必须按行车路线行驶,中途不得改变路线,不允许以单位出车办理私人之事。
四、学校车辆原则不外借,如特殊情况,要经学校校长批准,方可派车。
五、上班时间外(包括节、假日、晚上)因公用车的,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用车。
六、节假日校车必须停在学校内,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学校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
七、未经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将校车开出学校的`,如果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
八、学校车辆必须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养、定点维修、定点购买保险。
九、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违章行驶、停放,全部责任由司机自负。
十、学生外出训练、比赛等活动,由学校专职司机接送。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5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生命安全,依据《滨州市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校车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协助校车公司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工作。
2.驾驶员必须符合准驾车型,具备校车驾驶资质,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驾驶员要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4.建立随车照管员跟车制度。每辆校车每天有一名照管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5.驾驶员、照管员要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6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并锁上大小门,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4、学校要密切关注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交通管理部门解决,防止恶性交通事故发生。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7
1.使用范围:
(1)校级领导工作需要的一切外出用车。
(2)中层干部或处室其他人员公务外出,教师教学、教研工作需要的用车。
(3)处室、年段、教研组集体外出活动,经学校批准的用车。
(4)本校正式教职工直系亲属婚、丧事用车。
(5)退休教师、原校级领导按规定的.范围用车。
(6)经学校有关领导批准的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用车。
(7)经学校校长室批准的其他情况用车。
2、校车使用与派车权限:
(1)校级正职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
(2)校级副职在本市区范围内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要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3)教职员工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办公室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
(4)市教育局、兄弟学校,其他单位借用(由我校司机开车)在本市区范围内的用车由分管行政副校长派车。超出本市区范围的用车由校长指示办公室派车。
(5)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
3.出车规定:
(1)各处室部门及个人用车,都必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开出派车单驾驶员方可出车,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2)校级领导根据规定的权限可临时调动和使用校车,但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以免派车重复影响工作)。
(3)外出加油或维修等,要告知办公室,并按要求作好登记。
(4)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
4.驾驶员当班规定:
(1)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驾驶员可在校内待命,如果要外出应及时向办公室请假(不能及时出车的应视为旷工)。
(2)正常上班时间外,事先已作安排的要准时出车,临时需要出车的尽可能做到随叫随到。
5.车辆管理
(1)驾驶员出车除第二天很早外出或当天出车超过21:00车辆必须当天回校,停放在指定位置,周五晚出车超过21:00,周六上午必须在9:00前将车停在校内指定位置,特殊情况必须告知办公室。
(2)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行车安全。
(3)要经常学习交规,做到规范行车。违规被罚款的驾驶员要负有一定责任,视情节扣除部分行车补贴。
(4)要经常洗檫车辆,保持车辆整洁(除外出外一般由驾驶员自行清洁)
6.报销:
(1)汽油费报销在发票背面注明加油时的公里数。(每个月月初由办公室核对一次里程表)。
(2)高速公路费、过境费在发票背面注明出车缘由和批准人。
(3)汽车修理、装配、保养等要事先经校长室同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由总务处主任、驾驶员一同到定点维修厂洽谈维修事宜,并由二人在维修发票与清单上签字,费用才能予以报销(外出临时修配除外)。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8
学校(幼儿园)对经批准投入运营的接送幼儿和义务教育中小学学生的校车和乘坐校车的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固定位置、固定线路、固定人员、搞好交接、做好记录、无缝对接”的原则,做好校车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校车需进入校园的,一律在固定的停车位置交接学生。
1、学校(幼儿园)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校(园)长是所在学校(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整改、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系列规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校车安全工作,做到制度上墙、职责上肩、责任到人。
3、及时收集整理校车管理相关资料,尤其要完善学生乘车、交接管理等相关资料,保证校车管理每天的工作记录填写详实准确,并由学校及时存档备查;要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和乘车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应包括乘车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居住地址、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等情况。
4、学校(幼儿园)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等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与校车所有人、学生监护人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家庭、车辆等各方责任。
5、学校(幼儿园)要建立每天接送学生制度,安排好值班领导和值日交接教师。明确领导、班主任、值班老师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晰、分工到人。
6、校车服务提供者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和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应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7、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8、校车服务提供者应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并做好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随车照管人员要引导、指挥、维护学生上下车秩序,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要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制止驾驶人在饮酒、醉酒后或者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驾驶车辆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要核实学生下车人数,逐个登记确认,与司机确定乘车学生巳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要做好与监护人、学校之间的交接工作。
9、校车服务提供者、学校(幼儿园)要针对校车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学生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10、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学校要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拒绝乘坐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机动车、拖拉机和摩托车;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1、校车服务提供者须配备校车监控系统、安装监控平台,实现学生人数上下车统计、车内实况、校车行驶位置、校车车况等信息监控,并实行实时监控。
12、学校(幼儿园)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和学生(幼儿)居住地等情况科学严密地制定学生(幼儿)每一班次乘车座位安排表,实行“实名制”乘车,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幼儿)名册,并将乘车座位安排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免发生错误。
13、校车司乘人员要固定每车各班次学生名单,将每名学生的照片贴放于校车内的显要位置,并做到根据乘车学生的.变更及时更换,要对照座位安排表和实际乘坐学生进行一一核对,做到定人、定车、定位、定次、定时。
14、学校(幼儿)要规定校车接送学生时间,不得随意提早或推迟放学;校车要在学校(幼儿园)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接送学生。
15、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实行人车分流,学校(幼儿园)应为校车提供平整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专用停放场地,并明确固定的停放位置和停车方向,划定校车在校(园)内的行驶路线,学生(幼儿)须在指定位置统一候车和上下车。
16、建立学校与校车公司的联络制度。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公司要加强联络沟通,定期召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例会和情况交流会,认真研究解决校车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17、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考核制度,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教职工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考核考评,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奖惩,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交通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18、遇大风大雨、冰雪天气、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由学校(幼儿园)报教育局同意后可调整作息时间或暂时停运校车。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9
1、学校车辆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建立相关台帐。
2、车辆使用实行出车申请制度,具体由各处室主任根据需求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并在填写出车单之后方可用车(紧急工作除外),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用车。
3、车辆使用如遇冲突的,遵循先急后缓、先重后轻原则,即处理紧急、重要事务的用车申请优先。
4、市区内教研活动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偏远乡镇及地区根据情况使用),市内派车由校办主任审批,市外派车须经校长批准。派车优先考虑校领导因公外出。
5、严格控制私人借车,如教职工急需借用校车,须经校长室同意,根据里程缴纳汽油费并自行负担过路过桥等费用。
6、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报经校长室审批,未经同意不得将车辆私自外借,否则将追究派车人责任。凡私自出车引起的一切社会后果,与学校无关,概由驾驶人员负责。
7、驾驶人员要在办公室坐班,服从安排,凭出车单和主管领导安排出车,必须按派车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路线绕道办私事。严禁未经允许私自出车或先用后报,不得私自让他人驾驶。
8、驾驶员维修车辆、购买汽车配件及其他用品,须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批准手续,所购物品由办公室造册登记入册。如无故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9、驾驶员必须严格按照行车规则办事,爱护车辆,节约用油,做到热情服务、文明开车、安全行驶。要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身整洁,运行正常,保证行车安全,自己能搞好一般性修理,尽量节省经费开支。
10、车辆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内,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在外过夜。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0
为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障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我们吕公小学特制订以下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禁止任何机动车辆等进入校园,特殊情况需由门卫请示校长后方可放行,并且至少有两人进行监护。
2、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按规定的位置在校外停放,不得任意停放和行驶。
3、人车分流,特殊车辆要从后院大门出入,行人正门出入。在学生上放学时间、课间,及学生活动区域任何车辆都不准进出学校。
4、本校教职工进出校园的自行车、电动车等要推着行进,并且在指定西边车棚停放。
5、带班领导、安全主管、门卫共同负责维持上放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6、本校教职工必须要和学校签订车辆安全停放承诺书。
7、学校车辆要建立台账。
8、发生紧急情况时,首遇人要马上报告给校长和安全员,根据情况上报或起动应急预案。
9、本制度由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安全办公室协助管理。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1
一、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使用校车。学生入园、出园,都由家长自己接送。
二、确有需要必须租用校车的,一定要租用有资质、有承担安全风险能力的客运公司的.车辆。
三、必须与用车所在单位和司机本人签订责任书。
四、幼儿园校车接送幼儿时必须有教师跟车监管和保护。
五、所有校车必须按交警核定的载乘人数搭载学生,严禁超载。
六、驾驶人员每天在出车前必须对车况作全面检查,并定期维修。做到安全出车,平稳行使,严禁超速。对屡次超速、超载的校车坚决予以取缔。
七、建立校车及司机的专项档案,加强管理。
八、教育局联合交警大队不定期对校车的载乘情况作突击检查,严厉处置超载行为,对发现校车有多次超载行为的幼儿园取消其办园资格。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司机为成员。
二、司机必须服从学校领导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不能无故不出车、迟出车,若遇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
三、司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和行车技术,准时参加学校及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各种安议和培训班。
四、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行车,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接送学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坚持做好车辆的检查和保养,保持车况、车容、车貌良好,特别是机油、汽油、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保修解决。
五、违规与事故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驾驶人全部负担,并予以箭或免职处分。
(1)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过错方不在学校的;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并第一时间上报主管领导,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六、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
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七、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
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4)司机要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注意形象,不在驾车期间吸烟,接打电话,不光膀,穿拖鞋开车,不能恐吓打骂学生,更不能和家长发生言语;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3
为加强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车辆,确保教学、科研及公务用车,对车辆使用作以下规定:
一、校内车辆由学校总务处管理、由校长调度。驾驶员应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完成行车任务。
二、驾驶员在正常工作时间,随时作好发车准备,保证随调随到,准时发车,工作之外的时间中,服从学校领导安排,准时发车。
三、未经学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随便出车或把车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通法规及监理部门的规定,安全行车,做遵纪守法的文明驾驶员。
四、车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收车或离开车时,须关好车灯,锁好门窗方能离开。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保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的整洁。发现故障及时排除,节约燃油和修理费。
五、学校经常进行车辆维修,保证车辆的性能良好。未经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以严重违纪论处。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私自出车者自负。
六、经常清理车内外卫生,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与美观。
七、驾驶员下班后,车辆除次日有接送任务、担任班车外,应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学校车辆禁止公车私用。
这一管理制度可能还存在不当之处,望同仁们指教!
学校车辆管理制度6
小学(学校)车辆出入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严格学校出入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维护校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1.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学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项条例;
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到岗,仪表端庄,讲文明、懂礼貌,尊重家长、热爱学生,使学校门卫成为社会、家长认可学校的良好窗口。
3.保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禁止大门左右附近设摊。
4.禁止商贩、产品推销员、拾荒、乞讨人员进入校园; 禁止宠物进入校园。
5.保安人员夜间当班者对22时至凌晨5时进出校园所有人员(含学校教职工)进行登记。
6.双休节假日期间,以及没有上课阶段,应对进出校园人员进行登记。
7.认真做好报刊、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人员出入1.外来人员进出校门,保安人员一要热情相迎; 二是做好有关登记。
2.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制度。
家长和外单位人员来访,应在门卫与学校相关人员电话确认后,作好登记记录,注明来访者姓名、单位、校方接待人、访客证号码、进校时间等方能进入学校,离校时,来访者需在门卫处进行注销登记。
3.家长来校为孩子送学习用具等物品,原则上不进校园,由保安人员接待并代送。
4.家长、亲戚等中途带小孩离校,必须凭班主任签字同意后的离校证明单方可离校,并保存此单以便日后查用。
三、车辆出入1.学校校车和本校私车出入校门应主动示意让其减速行驶。
并要求进校车辆停放指定区域。
2.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要求进校自行车、电动车辆应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进校,也不得寄停校内。
四、携带物品1.携带公物(如:建筑装潢材料、仪器设备、工具器材、办公用品、图书等)出校门,凭学校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方可出校。
2.携带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须凭学校主管领导签发的出门单,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放行。
五、对外接待和会客1.因公来校接洽业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介绍信或工作证办理进校手续。
离校时应交出会客单,会客单上应有被访者签名。
2.凡来校参观、访问或集体活动的,应事先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为准。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4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和生活秩序,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门出入管理
1.本院教职工及直系亲属车辆凭保卫处制发的通行证出入校门;通行证应放置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驾驶位左下侧以便于门卫执勤人员识别。
2.在校园内从事经营或务工活动(含校企合作单位、食堂、商业门面等)的自用车辆和送货车辆,须持学院主管部门证明和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办理短期通行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3.建筑工程用车进出学校,施工单位须事先与保卫处联系办理临时通行证,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在人流高峰时,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园。
4.公务来访车辆凭车辆行驶证在校门卫换发登记卡入校,出校时由公务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门卫执勤人员换回车辆行驶证。
5.因私来访车辆凭车辆行驶证履行登记手续,换发登记卡入校,出校时交门卫执勤人员换回行驶证。
6.凡装载物资的车辆进出校园须接受门卫的查验,运出物资的车辆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物资出门证,否则门卫禁止放行。
7.未经系部学工办和学生处审核同意,并经保卫处审查备案,禁止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和其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8.出租车一般不准进入校园,特殊原因(接送病人、搬运重物等)需向门卫讲明情况,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
9.所有机动车辆的出入证,仅作为该车辆的.出入使用,车辆及车内物品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二、机动车校内行驶管理
1.机动车进入校园,应按交通标志减速慢行,避让行人,校内限速20公里/小时。
2.机动车在校内道路会车时注意礼让对方车辆通行。
3.机动车在校内行驶时严禁超速、鸣喇叭、逆向行驶、酒后驾车等。
4.严禁无牌照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无驾驶执照的人员驾车进入校园或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和试车。
三、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1.机动车辆须进入停车场或路面划线停车位停放,未划停车位的区域禁止停放车辆。
2.校内所有主干道(停车位除外)、教学区、学生生活区道路均禁止停放任何车辆。禁止在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
3.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和摩托车)应有序停放在停车棚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各公共场所的过道、走廊、楼梯口等区域内。
4.未经许可,外来车辆不得在校内过夜停放。
四、违规行驶和停放处理
1.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所在单位部门,在年度综合治理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处罚。
2.对违反规定的教职工及家属车辆,一经发现,将贴单提醒,重复违章的锁车处理、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对违反规定的外来车辆,进行警告、劝离,拒绝其再次进入校园。
4.对违规停放的非机动车或长期停放一处、无人认领、破旧损坏,已丧失使用功能、影响校园景观的车辆,保卫处有权予以集中清理,车辆遗失或损坏由车主本人负责。
5.保卫处执勤人员有权对进入校内无证、无牌的各类车辆实行审查暂扣,对手续不全的车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规定由学院保卫处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校车的管理制度15
为规范学校车辆管理,保证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
2、办公室主任应做到: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积极服从和服务于学校领导、教学及公务用车需要。
3、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各项规定。
4、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安排,保证通讯联系,做到随叫随到,积极完成出车任务。
二、使用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更不得转借他人或当作训练用车。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学校车辆使用申请单”,经办公室主任核准同意后后方可派车,未履行手续不得用车。
3、各职能部门如遇紧急事件,来不及书面呈报,须电话申请派车,否则视为违规用车。
4、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前做好准备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遇到问题及时排除,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5、学校车辆原则上每天应返回学校(特殊情况例外),停放于学校院内,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三、保养
1、学校车辆由学校指定专(兼)职司机负责清洗保洁工作。
2、学校车辆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四、修理
1、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主管部门呈报核准,由该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
2、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车辆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负担。
五、油料
1、驾驶员应在指定点加油。加油时须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
2、驾驶员应节约用油,避免浪费。
六、事故处理
1、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学校主管部门联络,学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当事人除承担事故责任外,还应对违规用车和因此造成的车辆问题负责。
七、保险、年检
1、本学校车辆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校办公室负责。
2、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校办公室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八、费用报销
1、修理费用由送修人员先填写报修表,再凭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如费用较大,则由学校按相关程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费用,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履行报销手续。
3、凡未经同意私自用车产生的任何费用,学校概不报销。
九、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2、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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