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培训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卫生培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培训制度1
1. 各部门在新员工招入后,需要到安全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劳动保护、公司安全生产守则;消防知识,常见职业安全卫生、工伤事故处理等。
2. 在安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后,新录入员工需要到其所在车间由车间经理或指定负责人员进一步对其进行细致的作业过程中安全卫生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车间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设施;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环保岗位责任;危险废物的处理,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文明生产的要求;实际安全操作示范等项内容。
3. 全部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结束,并且该新录入员工被确认合格后,由安全部负责填写《安全教育表》,并由员工本人签字,之后员工方可安排上岗工作,《安全教育表》有安全部统一归档保管。
4. 对电气、厂内叉车、锅炉、电气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者,除进行一般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外,由安全部负责组织办理技术培训。经市经委、市技术监督局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证,凭证作业。
5. 安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医疗救护(人工呼吸、简易包扎处理)知识的.培训和相应的实战演练。
卫生培训制度2
1.厨房实行卫生责任制,划分清洁区域,把每个岗位的清洁内容分配给每个人,责任区域必须保持清洁,不可存在没人理的卫生死角。
2.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上岗。
3.厨房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时不戴戒指,不吸烟。
4.做到食物分类整齐,室内四壁、门窗清洁明亮。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必须保持清洁。
卫生培训制度3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4、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进行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
5、容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必须分开储放,防止食物之间串味。冷藏室内应配备脱臭剂。
6、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7、厨房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要利用清洁的.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8、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区域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远离并避开食物。
9、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0、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允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子、或乱放杂物等。
11、饭后餐具要认真清洗,并负责检查学生餐具是否清洗干净,按规范放到消毒柜内进行消毒。
12、应根据本中心负责人安排,定期到医院体检,并及时把体检报告交给本中心负责人。如果发生有传染病时,应及时用电话告知本中心负责人,并在家中或医院进行治疗,立即停止一切厨房的工作。
卫生培训制度4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疾病预控制,妇幼工作业务运行和管理,建立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运行机制、督导机制、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着实提升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推动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上级单位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例会、临时会议及时召开,特定xx年辖区项目工作培训、会议奖惩制度。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其它公共卫生)培训
1、每年一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及重性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一次。
2、计划免疫培训每年两次。
3、其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每年一次。
三、培训、基本公共卫生专项会议、每月防疫例会和临时会议要求
以当时通知为准,不能无故缺席,迟到。会议缺席一次扣5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1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培训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如有特殊事情需具备书面请假条。
四、参加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以通知为准,由院部安排分工管理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对县通报缺席、迟到人员、缺席一次扣10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2分),迟到一次扣20元(禾加镇村医生扣绩效考核分1分)。
五、以上培训、例会记入公共卫生管理台帐。
六、以上各乡发生扣款通报到各乡镇卫生院。
卫生培训制度5
1、食品卫生
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四不制度”。
1)不采购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2)不接受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3)不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4)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
不采购、不使用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对超过保质期产品要及时处理。
餐厅严格执行“食品四隔”制度
1)生与熟隔离。
2)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3)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餐厅严禁收入未经检疫的.肉、禽、蛋、生冷原材料和食品。
其他与食品卫生有关的,餐厅相关责任人要严格遵守>。
2、炊事人员个人卫生
炊事人员要做到“四勤”
1)勤洗手
2)勤剪指甲
3)勤洗澡理发
4)勤换工作服
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凡患有传染疾病及带菌者,应立即中断工作退离餐厅。
不准穿着工作服上厕所等其他污染场所,便后要洗手,更换好工作服后,再进入餐厅。
出售饭菜时一律用夹具,带口罩。
3、餐厅卫生防疫管理
餐厅卫生要做到”四定一包”,即:定人、定位、定标准、定期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要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引风机、锅灶、蒸箱、气锅等厨具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负责将其擦洗干净要无饭渣、菜渣,表面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责任人要将机内残余物清理干净,表面擦洗干净要无灰尘、油垢、污迹、清洁卫生。
笼屉、菜筐、盆、锅等炊具操作人员不得直接将其接触地面,使用完毕,要负责将其清洗干净,要无残渣、油垢、清洁卫生。
供餐时,卫生工要及时将餐桌擦干净,就餐结束后要将餐厅地面、桌面打扫干净,要做到地面、桌面无污水、杂物、饭渣、菜渣、灰尘、油垢。
菜墩、肉墩、刀、洗刷池等使用者使用完毕后要将其清洗干净。
餐厅内其他区域的卫生要求,有各卫生区域责任人按照>进行每天卫生打扫与保洁工作。
对库房卫生防疫方面的要求,库管员按《食品卫生法》所述的规定执行。
冷拼间要配备紫外线杀菌灯、空调等设备。要指定专人负责凉菜加工与冷拼间卫生打扫,不具备条件的餐厅严禁加工出售凉拌菜。
对水产品、肉类操作人员要先清洗干净再加工,对有异味的要及时处理。清洗时要用专门清洗池分开清洗,盛放时要用专门器具分开盛放。对蔬菜必须遵循先择后洗再加工的程序,操作人员切菜过程中对已变质部分要及时切除。
操作人员要将生熟食品分开,妥善存放。熟食品存放时要加罩防尘、防蝇、防污染。
剩余饭菜处理方法,对隔夜、隔顿的饭菜餐厅经理检查后对已不能食用的要及时处理,对可以食用的安排人员加热熟透后再出售。
4、消毒要求
出售、加工食品的工具,洗碗工洗刷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再在使用。
餐具、竹筷,洗碗工洗涮干净后进行蒸汽或药物消毒,然后才能使用。
办公室质检员,及餐厅经理负责餐厅的卫生防疫工作检查:
1)、检查所进的食品原料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2)、检查各厨房的工作环境、工作程序是否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3)检查餐厅的食品、饮料是否在保质期内。
4)检查各处的卫生防疫消毒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5)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责任人整改。
6)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
卫生培训制度6
一、自查由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组织计划,分管领导带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考核工作。
二、检查内容主要是服务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记录。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并通报批评:
1、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过期,进行卫生操作时未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洁的;
2、客用饮具表面不光洁、有油渍、水渍和异味;
3、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超过有效期、 重复使用一次性卫生用品;
4、床上用品未能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5、卫生间有积水、积粪、有异味;
6、客房未及时清洁或未按照程序进行卫生清洁;
7、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损坏未及时报告的;
8、地面有果皮、痰迹和垃圾的;
9、发现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未及时报告的。
四、对工作出色,卫生工作良好的,一次给予50元的奖励。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管理制度
(一)室外公共区域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二)室内公共区域地面、墙面、门窗、桌椅、地毯、台面、镜面等应保持清洁、无异味。
(三)废弃物应每天清除一次,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四)洗衣房的洁净区与污染区应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设施设备日常保养及运行状态良好。
(五)定期进行病媒生物防治,蟑螂密度、鼠密度应符合卫生要求。
(六)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室内空气、用品用具等定期进行检测。
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住宿场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及时(在发生事故2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必要时(如重大事故和可疑刑事案件等)必须同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微小气侯或空气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经营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抢救受害者脱离现场,迅速送病人到医疗机构,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宾馆卫生管理体系
为了加强宾馆全方位卫生的有效管理,尽可能调动宾馆员工守法积极性,提高员工自觉争取宾馆卫生达标的卫生意识,结合宾馆目前实际经营情况,特拟定本宾馆内部卫生制度如下:
一、卫生监督小组成员
监督组长:
监督成员:
二、卫生达标责任人:各部门最高负责人即为该部门卫生达标责任人,负责部门内部卫生达标的各项具体实施要求。
三、各项卫生制度规定如下:
1、《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2、《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3、《食品卫生知识》
4、《个人卫生基本要求》
5、《厨房员工管理制度》
6、《厨房卫生管理制度总则》
卫生培训制度7
为提升职工的自我庇护意识和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组织对职工举行职业卫生规矩、职业卫生学问、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规矩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从事工种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卫生事故。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上岗前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必需人人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卫生教导。
2、就业前职业卫生教导内容包括:职业卫生普通学问、职业卫生规矩常识、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学问。
3、就业前职业卫生教导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必需人人定期接受本岗位职业卫生教导。
2、就业中职业卫生教导内容包括:本岗位主要有害因素种类、浓(强)度、本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技术、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教导周期
1、重点有害作业每月不少于4小时。
2、普通有害作业岗位每季不少于8小时。
3、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就业中教导考试不合格,限期一次补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职学习直至补考合格。
四、提升教导
1、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及至厂(矿)长,必需接受职业卫生提升教导。
2、提升教导内容包括:特种岗位职业卫生教导、职业卫生预防技术教导、职业卫生规矩教导。
3、教导周期:每年40小时。
五、组织实施部门
职业卫生教导由车间平安科负责教导材料、教案及教导工作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头实施。
喷煤车间
20xx年1月1日
卫生培训制度8
一、 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提高员工对职业危害因素的'认识与预防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厂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三、职责
1.本厂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资金。
2.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年度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
3.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培训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的组织实施、考核;
四、 控制程序
1.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编制和审批
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在每年年底编制年度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工作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2.人员培训
(1)本厂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由市级以上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卫生管理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
新进人员入厂时,由专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厂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四新"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如果有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投产,相关部门应组织相应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操作规程等适应性培训。相关人员未接受专门培训并考核的,不能上岗操作。
3.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1)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毒物信息卡msds);
(2)本厂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3)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4)职业病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卫生培训制度9
为了进一步规范辖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工作业务运行和管理,提升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动辖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等上级单位的督导检查考核方案,确保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顺利进行。制定培训工作制度。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
1、每年一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慢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老年人及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培训一次。
2、计划免疫培训每年2次。
3、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每年一次。
二:会议要求
以要求通知时间为准,不到、无故缺席、迟到等具体处罚如下:会议缺席一次扣50元,迟到一次扣10元。培训缺席一次扣100元,迟到一次扣20元,如有特殊事情需具备书面请假条,报备科室主任并签字。
三:参加上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培训、会议
以通知为准,由院部统一安排具体的管理人员参加;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必须做好培训笔记,并及时向院长汇报。以便更好地完成上级领导要求,完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四。每次培训、例会记入公共卫生管理台帐。
卫生培训制度10
一、利用职工会、培训会、工作汇报等场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
二、主要培训内容及环节:
(一) 岗前培训
1、 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新进人员,需经过院领委会确认、院人事部门进行岗前培训;
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等有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例行工作以及主要工作形 式。经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共卫生科。
(二) 科室、岗位教育 基本公共卫生培训由分管公卫主任工作的副院长、 公卫科主任负责, 由公卫科副主任配 合实施,培训内容包括:
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
2、 公共卫生所涉临床知识;
3、 公共卫生科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
4、 相关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5、 相关资料、档案的建立、保管和使用原则和规程;
6、 主要设备的性能、技术操作规范;
7、 工作安全、注意事项;
8、 考核及考评制度。 相关培训可分期分批或个别进行, 并做好培训记录, 培训目的在于令培训对象更好地开 展相应的'工作,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4 小时,其中,汇报学习心得及讨论时间不少 1 小时。
(三) 现场教育 现场教育由公卫主任、工作分管责任人为主的督导员、指导员、巡视员负责,教育内容 包括:工作的计划与进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的维护和使用、差错的自查与纠正、工 作的汇总与报告、 操作的规范与科学、 联络的畅通与及时等与公共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内容, 以现场发现的差错为教育内容, 以纠正现场差错为教育手段, 以避免同样差错和同类差错的 发生为教育目的。
(四) 全员教育
1、 医院对担负有公共卫生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培训。
2、 对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培训,经考评合格,方可上岗。
卫生培训制度11
1、制定在职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把人员培训纳入继续教育管理,并认真组织实施。
2、中心医务科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或规划化培训,建立以全科医生、社区护士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3、中心医务科负责分批组织所有卫技人员参加县级以上卫生行部门认可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掌握社区卫生服务的'基础知识。
4、实施医务人员轮训计划,每年负责选派部分卫技人员到上级医院参加三个月进修学习。
5、负责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举办或认可的政策管理、法律法规、医德教育、诊疗护理规范和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6、所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应达到每年继续医学教育要求的学分。
7、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档案,进修培训情况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
卫生培训制度12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工作环境及危害因素,从事工种可能受到的职业危害。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职业卫生事故。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
(一)上岗前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上岗前必须人人接受就业前的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卫生一般知识、职业卫生法规常识、本岗位职业卫生防护知识。
3、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不合格,不能上岗作业.
(二)在岗期间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在就业过程中,必须人人定期接受本岗位职业卫生教育。
2、就业中职业卫生教育内容包括:本岗位主要有害因素种类、浓(强)度、本岗位的主要职业危害及其防护技术、本岗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原理及其防护技术。
三、教育周期
1、重点有害作业每月不少于4小时。
2、一般有害作业岗位每季不少于8小时。
3、从事有害作业职工就业中教育考试不合格,限期一次补考,再次不合格者勒令停职学习直至补考合格。
四、提高教育
1、从事有害作业的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及至厂(矿)长,必须接受职业卫生提高教育。
2、提高教育内容包括:特种岗位职业卫生教育、职业卫生预防技术教育、职业卫生法规教育。
3、教育周期:每年40小时。
五、组织实施部门
职业卫生教育由车间安全科负责教育材料、教案及教育工作实施的监督与检查。
六、附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卫生培训制度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职业健康安全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各单位对其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单位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单位单位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各生产单位培训情况应每年11~12月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备案。
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四、各单位应每年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六、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卫生培训制度14
近年来,我县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各乡镇卫生院人员调整,新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掌握不足,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致使工作进展缓慢、实施质量不高。为进一步加快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圆满完成xx年各项指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开展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县疾控中心负责培训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ii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县妇幼站负责培训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培训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中医治未病;县爱卫办负责培训健康教育。
二、培训时间
县级培训在3月下旬结束,乡级培训在4月上旬结束。
三、工作要求
1、县级培训由县直各职能部门按照业务分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公卫科人员和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乡级培训由各乡镇卫生院和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培训辖区村卫生所人员。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高质量做好本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工作。培训要有通知、培训教材、课时安排、签到册、培训影像资料、测试试卷、总结评估等,各单位要有培训记录,公卫科人员、村医要有学习笔记。
3、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公卫科工作人员、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村卫生所人员必须全面掌握十二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服务规范流程,能严格按照服务规范和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4、培训结束后县直各职能部门和乡镇卫生院、中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于4月10日前将本次培训工作总结和培训资料上报卫生局公卫股。
5、县局将在全部培训结束后,对乡镇参训人员进行理论测试,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村医进行理论测试,并将考试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卫生培训制度1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更好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发生,制定以下制度。
1、由行政部对职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定期对职工进行防毒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的医疗卫生常识,增加自我保护意识。
3、对接触化学物品的人员进行化救知识的培训,包括化救物品的放置及使用。
4、结合本企业特点,开展健康促进教育活动,请有关专家上门授课及开展咨询活动,使职工人人知晓预防,控制疾病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生活的质量。
5、对参加培训职工,在培训结束时,对所学培训内容应进行考核,其成绩归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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