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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2 08:16:41 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精】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事管理制度【精】

人事管理制度1

  1、完善人事调配管理制度,加强定岗定员编制,确保安全生产人员需要。

  2、负责组织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及负责组织处理劳资纠纷事务。

  3、负责公司员工日常考勤、工资的分配和工作服的统一发放管理及报表工作。

  4、负责临时用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合同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5、负责企业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制定及发放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作。

  (3)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7)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试用

  第十五条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健康检查表

  (6)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试用期的考核

  (1)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薪点数;

  d)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服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产品。

  (3)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8:00-17:00

  冬季:8:30-17:30

  生产岗位的作息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

  第三十四条各班、组、部门宜设置兼职考勤员,负责本单元员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员月底将考勤表交本部门汇总,汇总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企管部。

  第三十五条考勤中有关事项的确认条件如下:

  (1)迟到:

  超过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15分钟以内;

  (2)早退:

  提前考勤规定的离岗时间15分钟以内;

  (3)旷工: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a)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b)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c)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d)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4)病假:

  在考勤规定的到岗时间前15分钟,或事先向直接负责人申请(急诊除外),且于恢复上班后即日交付正规医疗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事假:

  事先向主管领导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休息的。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1日。

  (6)公假: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申请批准后休假的:

  (1)行使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区级以上的代表会议;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 《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的工会活动,每月占用工作时间不超过2个工作日时;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7)福利假:

  根据公司福利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福利假,包括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等,具体标准参加《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病假(除急诊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执行。各类假期1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超过1日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有关考勤的具体规定及奖惩措施,详见《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考核及异动

  第三十七条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晋级(降级)、提职(降职)、奖金、罚款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试用”章节规定的办法执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则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员工的异动主要指部门经理(含)以下的员工,包括调动、晋升、降职。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调整由董事会负责。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调动分为部门内调动和部门间调动两种情况:

  (1)部门内调动: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部门间调动: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调出部门、调入部门、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后,由企管部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一条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前5%的,可以向上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员工连续三个月的月度考核成绩位居本部门后5%的,可以向下调整岗位薪点数一级。

  第四十二条员工的晋升和降级,除《员工奖惩制度》规定外,主要依据考核成绩、个人技能、工作态度决定。

  第四十三条普通员工的晋升和降级,由人力资源主管和员工所在部门共同负责拟定,报企管部批准;部门(副)经理的晋升和降级,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公司根据考核成绩实行“末位淘汰”制,具体规定见“末位淘汰制管理办法”。

  第八掌奖惩

  第四十五条公司奖惩的目的在于鼓励和鞭策员工勤奋工作,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法失职行为,保证顺利的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发展目标。

  第四十六条公司的奖励包括: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等。经济奖励包括加薪、奖金、奖品等;荣誉奖励包括通令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行政奖励包括晋升、扩大职权、参与决策等。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惩罚包括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薪等;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免职、辞退、开除。

  有关奖惩的具体规定,见《员工奖惩制度》。

  第九章培训

  第四十八条公司鼓励员工进行业务深造,贯彻“一岗多能”政策,将组织定期与不定期的岗位培训及其他技能的培训。

  第四十九条培训由企管部会同业务部门,通过分析考核结果后确认需要培训的人员及内容,在此基础上制定培训计划,经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条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1)岗前培训为新进员工入职前的培训,由人力资源主管组织,内容为:

  a)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b)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c)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d)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2)在职培训:在岗员工的技能培训,以提高本职技能或增加第二岗位技能为需要,由各级主管组织,采用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并加以总结,形成固定的培训教材;

  (3)专业培训:视业务的需要,对优秀的员工进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训。专业培训包括:

  a)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班

  b)邀请专家进行专项讲座

  c)脱产学习

  d)国外深造

  第五十一条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参加专业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后服务协议”;

  第五十二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认真学习,公司将考察培训效果;并据此决定员工承担培训费用的比例。

  培训的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第十章解职

  第五十三条公司员工的解职分为“死亡”、“退休”、“辞职”、“停职”及“辞退/解雇”“开除”六种。

  第五十四条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员工死亡的抚恤条件及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五十五条公司员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五十六条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30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七条公司员工停职分为“自请停职”及“命令停职”二种。

  (一)员工因服兵役、预备役期间超过一个月者可自请停职。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1.员工不适合继续本职工作又无法调整工作的;

  2.因病延长的假期超过规定者。

  3.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五十八条自请停职和命令停职,如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自请停职者,于免除兵役、预备役后15日内报道复职。否则,以辞退处理。

  (二)因病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可按退休或辞退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职在3月内还无法安排合适工作的,按辞退处理。

  (四)因诉讼案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职或解雇,但侦查处分不起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五十九条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所有薪酬,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六十条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可根据其行为及后果,根据相应的规定给予解雇或开除处理。解雇或开除的决议应通过公司办公会决定,并将辞退及解雇的决定通知工会。

  第六十一条因公司调整业务结构,或发生重大经营变动导致的解雇员工计划,应事先与工会协商,共同制定解雇及补偿方案。

  第六十二条公司员工离职,除“死亡”及“命令停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妥交卸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财务部凭签准单办理有关结算。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十四条如有未尽事宜,可由董事会另行补充规定,修改时亦同。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人事管理制度3

  1、用工原则:本公司聘任员工是根据工作需要,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对凡有志为公司服务者,视其对某一项工作是合适、用途,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为标准,进行试用、任用。

  2、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人事编制、人员招聘、人事资料及人事档案、劳保、考勤等工作。

  3、公司管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

  4、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表现好的'可以提前转正,但至少试用两个月。

  5、试用期工作业绩欠佳,有业主投诉等,公司有权即时停用,予以解雇。

  6、员工辞工,要提前15天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办理手续后方可离职。

  7、员工为本公司服务不到三年,期间产生的培训费用由员工承担。

  8、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考核执行公司奖惩条例。

人事管理制度4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领取(发放)及使用,使之规范化、合理化并有效控制办公成本。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行政部负责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发放并登记;

  四、内容

  1、办公文具的划分

  ⑴A类办公文具:圆珠笔、签字笔、笔芯、笔筒、文件夹、文件架、橡皮擦、胶水、回型针、订书针、透明胶带、涂改液、磁盘、便条纸、燕尾夹、刀片、油性笔、荧光笔、装订夹等。

  ⑵B类办公文具:启订器、直尺、打孔机、订书机、白板擦、名片夹、电话机、计算器、资料册、打印纸、档案袋、墨水、印油、印泥、隔页纸、装订环、封面纸、电脑鼠标、复写纸等。

  2、办公文具的配置标准:

  A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可领一个(套);(保安员及维修工除外)B类办公文具根据需要各部门可配置一件(套)。

  3、办公用品的领取、发放及登记程序

  ⑴各部门每月8号上报文具领用申请(过期将延至下次),填写《文具领用单》给部门经理签名再交行政部审批,行政部凭审批后的单据派专人到华南城行政部领取文具,并于每月10号发放至各部门。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再领取办公用品,特殊情况除外。

  ⑵未交《文具领用单》的或未审批的《文具领用单》,行政部不受理,不领取文具。

  ⑶对新入职的员工行政部根据其岗位需要配置办公文具(不限时间),办公室人员配置标准:文件栏/架2个、软皮文件夹3个、笔筒1个、签字笔及圆珠笔、铅笔各1支,笔记本1本、信纸1本、便条纸1盒;其它员工可发笔一支,笔记本一本。

  ⑷当办公文具使用耗尽或需更换时,部门或个人应以“以旧换新、以坏换好”的原则到管理部领取或更换,耗尽品除外。

  ⑸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应移交至工作接交人或部门负责人,不得占为己有,并应在《离职表》相应栏中列出明细。

  ⑹各部门(包括各市场)所领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部作帐登记,每个部门(包括市场)分别单独核算费用。

  公司工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树立公司对外形象,规范员工着装的统一管理,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公司全体员工服的款式设制、订做、发放及回收;

  2、各部门负责工服的领用、保管及回收;

  3、个人负责工服的清洗及保管。

  四、内容

  1、工服的分类及制式

  (1)管理人员着西装:男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2)女士:灰色衬衣、灰色西服外套及灰色西裤一条、西裙一条、马夹一件、红色领带两条,每人二套。

  (3)保安员着保安服,分为春夏装、秋冬装及训练装。春夏装为深蓝色短袖衬衣(配肩章一幅)、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秋冬装为深蓝色长袖衬衣,深蓝色西装式外套(配肩章一幅)、深蓝色中褛一件、深蓝色裤子、领带及黑色皮鞋;训练装为迷彩服;每人一套。

  (4)维修人员着维修工服,分为春夏装及秋冬装。土黄色夹克工作服、土黄色裤子每人二套。

  (5)服装统一分为大、中、小码,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量身订做。

  2、工服的制作、入库、发放、保管

  (1)行政部负责选择适合本公司企业形象的工服,并联系供应商订做。

  (2)新入职公司的部分员工行政部在一个月内制作工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特殊性,保安员、维修人员在入职时发放工服。

  (3)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入库,办理登记手续后,由各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签字领取。

  (4)行政部应适当备存部分员工,如保安员等的工服。

  (5)发放到员工的工服应爱惜,工服上严禁做任何标识或随意自行裁剪,且不得转借他人穿戴。

  3、工服的折旧、回收、赔偿

  (1)公司发放的工服统一收取押金,管理人员600元/人,保安员400元/人,维修人员70元/人。

  (2)管理人员工服原则上不回收,因任何原因离职按服务年限折旧其制服款,并在其工资中扣除。

  (3)服务期未满三个月的按服装采购价100%折旧。

  (4)服务期未满半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80%折旧,扣还押金。

  (5)服务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服装采购价格的60%折旧,退还押金。

  (6)服务满一年不满一年半:按服装采购价格的40%折旧,退还押金。

  (7)服务满一年半不满二年:按服装采购价格的20%折旧,退还押金。

  (8)服务满二年:不折旧,退还押金,或领取新工服。

  (9)离职的保安员及维修人员,无论服务年限,均归还工服,由行政部统一处理。若未按规定退还,将按原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10)工服若丢失将按折旧价进行赔偿,若损坏视情况进行赔偿。

  4、着装规定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工服,非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外原则上不得穿着制服。

  (2)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整洁、得体。配有帽子的头发露于帽外不得过长。

  (3)工服一律系扣子,不得敞开穿着,着西装的男士应系领带。

  (4)保安员着冬服时不得戴围巾,女保安员着装时不准戴过多手饰,头发要扎起来,不能露帽子外过长。

  5、配戴工牌规定

  (1)所有员工上班必须戴工牌。

  (2)行政部、管理部、维修部的员工工牌统一挂戴胸前。

  (3)保安员工牌统一佩戴左胸前。

  存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公司的仓库管理规范化,保障公司的库存安全,提高货品收发效率,加强核算与监督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对仓库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公司的库存管理工作。

  二、仓库由公司财务部直接管理。

  三、库管人员负责办理日常库存物品的入库登记与出库登记。

  四、入库登记:凡属公司各部门采购的物品均须仓库库管员验收签字。库管人员根椐公司已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和发票或采购清单(送货单)及时对入库实物进行核对验收,办理入库登记,填写入库单,库管人员签名确认。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留仓库备查,每二联为送货单位,交送货人。第三联为会计联,报销部门统一凭仓库入库单会计联第三联到财务部报销采购款。

  五、库登记:库管人员根据员工物品领用需求填写物品领用单,领用人员签名,并报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名批准。

  六、个人领用文具时填写个人领用文具登记表;

  七、个人领用其他物品时填写物品领用表(如附表三),报部门负责人核实批准;

  八、个人早领礼品贵重物品时填写贵重物品领用批复表,报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名,报行政部负责人审批、签名批准。

  九、仓库管人员应及时对库存物资建立仓库物日记账,每日逐笔登记入账,每月底对库存物资进行盘存清算,做到账实相符。

  十、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价在20xx元以上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类:单价在800元至20xx元之间的物品;

  3、文具类:办公文具用品;

  4、费用类:单价低于800元以下的物品;

  5、维修耗材类:公共设备的.维护耗材。

  十一、仓库管人员根据人类每月四号应向财务部报送分部门核算上月部门领用物资结存费用汇总表、并递交库存物资领用情况结存总汇总表,便于财务进行分类核算与核对,做到账账相符,真实反映公司存货的情况。

  十二、每月初第一个非领用物品的工作日,库管人员需进行月清算、盘点。

  十三、每季度末库管人员应对公司全部库存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清查工作,另有一名财务会计监盘。对盘点中发现的存货盘盈、盘亏、毁损、变质等情况要进行原因分析,凡因保管不善,出入库手续执行不严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应立即查找原因,填写盘亏报告由公司领导审批,便于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十四、仓库管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手续办妥之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十五、仓库管人员对库存物资应进行妥善保管,减少不必要的损耗与浪费。

  十六、仓库管人员要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潮、防盗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七、对于库房重地,库管人员应谢绝非库管工作人员入内。

  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保障公司办公自动化设备合理、有序使用,防止损坏,并控制使用成本。

  二、范围公司所有的贵重物品。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管理;

  2、个人负责所属贵重物品的管理;

  3、信息技术部负责相关贵重物品的保养维护。

  四、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贵重物品包括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电脑、音响设施及其它设备如幻灯机、投影仪、数码相机、电单车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用物品。

  五、内容:

  1、电话机的管理:

  (1)电话机的领用(借用):

  1)公司根据各岗位的需要进行电话机配置,在原配置的基础上,若需新增电话机或新员工岗位需新增电话机,填写《物品领用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行政部批准后领取。

  2)原则上一个岗位只配置一部电话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岗位可增加电话机,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部。

  3)借用电话机须填写《借用申请单》交本部门经理或管理处主任审核后,交行政部批准后,由行政部借出;借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周,若超过一周须办理续借手续;备用电话机由行政部保管。

  (2)电话机的使用:

  1)电话机的使用详见“公司内部通讯录”中的说明。

  2)为保障公司对外联系的畅通,员工在使用电话时通话应做到简明扼要,通话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分钟。

  3)无论上下班时间,未经许可禁止使用公司电话拨打收费、不收费声迅电话以及私人长话,否则除承担相应的话费外,行政部将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的现金罚款。

  4)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拔打电话,可使用自备200卡等,或在公司电话上拔打,由行政部统一登记,话费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通话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5)接听电话不得使用免提键,以免干扰他人工作。

  6)未经行政部的许可不得自行拆装、移动电话。

  7)电话机的维修:电话机出现非人为损坏时

人事管理制度5

  为了深化和推进民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计划如下:

  一、落实校长负责制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

  (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根据区师生服务社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顺序

  (1)教师本人申请应聘

  (2)学校择优聘任

  (3)教师受聘或拒聘

  (4)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

  (5)签订岗位聘任协议

  (6)双方履行岗位协议

  3、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 小组交流 → 相互推荐 → 学校考核 → 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

  (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三、落实学校人事管理

  (一)人事

  1、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2、凡被聘用教师,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影响予以解聘合同,工资按临时工发放。

  3、学校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4、凡本校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属自动解聘。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办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作为月年终绩效考评依据。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擅自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人事管理制度6

  劳动防护设施与劳动保护用品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旨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工作场所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通过提供适当的防护设备和设施,可以降低事故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有助于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和社会责任。

  内容概述:

  劳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

  1、安全防护设备:如防护网、安全门、防护栏、紧急疏散通道等,用于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2、工程控制设备:如通风设备、防尘装置、噪声控制设施,减少有害物质对员工的`影响。

  3、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确保火源及时有效控制。

  4、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呼吸器、防护手套等,为员工提供个体防护。

  劳动保护用品则涉及:

  1、工作服与防护服:根据工作性质选择适合的服装,如防静电服、防酸碱服等。

  2、劳动鞋:如防滑鞋、防砸鞋,保护脚部不受伤害。

  3、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口罩、防护眼镜、安全带等,针对具体工种提供必要保护。

人事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工作,为员工试用期考核工作提供明确指导,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内的员工转正办理。

  三、职责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制定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及监督制度的执行;

  (二)部门经理: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试用期的考核;

  (三)副总经理:负责对各部门经理及总经办助理试用期的考核;

  (三)总经办:负责所有试用期考核的批准。

  四、试用期相关规定

  (一)新入职的员工需要经过3天考察期才能进入试用期。3天考察期是员工和公司相互考量的过程,任一方在考察期内基于各种考虑可以无条件终止合作关系。正式进入试用期之后,3天考察期的工资将会计入试用期第一个月的工资里。

  (二)新招录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可根据试用情况缩短或延长试用期。从入职日开始计薪,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制度标准发放。用人部门须安排专人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考核记录。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聘用关系,工作交接完成后即可离职。

  五、考核内容

  试用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

  (一)工作成绩:

  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考核的重点有所不同。如业务部、招商部重点考核业务完成情况,后勤部门重点考核工作能力。

  (二)工作能力

  根据被考核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综合素质来评价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执行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

  主要对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予以评价,包括本职工作内容、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六、考核及转正流程

  (一)考核流程

  行政管理部每月2日前统计需进行试用期考核的人员名单(每月20日后入职的试用期考核并入下月一起进行考核),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负责人或副总经理进行考核,部门经理和副总经理根据员工表现进行打分,并在月末提交给行政管理部。

  (二)转正流程

  员工提交转正申请--行政管理部--总经办--沟通与反馈

  (二)计算方式:

  普通员工得分:部门经理复核占60%,综合考核分占40%。

  经理级别员工得分:总经办复核占80%,综合考核分占20%

  (三)行政管理部对于已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成为正式员工,并为其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对于未能通过转正评估的人员由行政管理部以书面方式通知其本人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审批结果通知其延长试用期或者辞退,并书面函告财务部门结算其工资待遇。

  七、考核申诉

  (一)如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部门经理提出,部门经理应从公平、公正、科学的角度,在一天内给予合理的答复。

  (二)若员工对部门经理的答复仍有异议,则可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诉,行政管理部在详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三天内给予答复。

人事管理制度8

  (一)休假范围

  1、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请假时需查验《结婚证》;

  4、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5.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假;

  6、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7、年假:根据员工为学校服务的年限,学校相应的给予员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8、法定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二)请假流程

  1)在前台教务领取表5:《请假申请单》---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审核---校长审批---工作交接---将请假单交由前台教务备案保管---休假;

  2)员工请假半天内,由部门主管签批并报备给校长;1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报备给校长由给校长审批,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3)部门主管请假,1天以内由校长直接签批;1天以上报总经理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4)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待请假结束后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5)员工休假时,应把工作交接给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

  6)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报前台教务处备案;

  7)在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不能与学校中断联系。

  (三)请假原因

  1、病假:定义: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者,可申请病假。

  01)病假属带薪假,员工应到定点医院就诊开具病假条,然后前台教务进行审核遇急病不能请假要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校长,不管在非定点医院和定点医院都要加急诊章,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到部门主管或校长处签字后生效;

  02)员工若以病假借口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一律按旷工处理;

  03)病假3天以下者(含3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资的30%;

  04)病假3天以上(不含30天):每休1天病假,扣日工资的50%,不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05)全月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发放。

  2、事假:工作日内,员工办理除婚、丧、产假之外的私人事务,所申请的假期。

  01)事假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按缺勤标准(日工资的100%)扣减工资;

  02)部门主管或校长有权批准1天以内(含1天)的事假。1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主管和校长请事假必须提前向总经理申请;

  03)员工需请事假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办,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视为旷工;

  04)新员工试用考察期间须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请假时间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将被视为自动离职;

  05)主管级以上人员请事假或其他员工7天以上事假,由校长或副校长上报总经理审批;

  06)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书后按程序报批;

  07)事假员工经批准可享有无薪事假,但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08)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浮动工资、补贴、绩效)。

  3、婚假:员工本人结婚休婚假的,可向学校申请办理婚假手续。

  01)学校正式员工在学校工龄满1年的,按国家规定享有3天带薪婚假;

  02)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可享受晚婚假7天,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符合双方享受;

  03)婚假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一次连续休完;

  04)员工应提前15天申报婚假且后附结婚证复印件,从结婚登记之日起计算,一年内休完婚假,逾期未休视为自动放弃;

  05)凡不是在本学校就职期间登记结婚的,不在本学校享受婚假;

  06)双方在外地的可酌情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

  4、产假:女职工生产时,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产假手续。

  01)女员工在本学校你做(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标,凭医院证明可以给予产假;

  02)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员工申请产假需附婴儿的出生证明复印件;

  03)产假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04)晚育:已婚女员工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的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30天;

  05)计划生育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可凭医院证明给30天内产假(不满一个月流产给7天产假,不满两个月流产给15天产假,不满三个月给22天产假,不满四个月给30天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40天产假;

  06)产前检查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凭医院证明可计有薪假。此假不能进行累计,未在当月休完此假的将自动作废;07)男方护理假:男方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有生育指标,女方晚育第一胎,可享受7天护理假(含节假日)。护理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补贴停发。

  5、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请丧假。

  01)员工直系亲属(含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给予3天丧假;

  02)丧假不含旅途时间,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员工本人自理;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员工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标准处理。

  6、年假

  01)凡在学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按工作日计):劳动合同法规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02)年假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完,每次不得少于1天;

  03)享有年假的员工请事假时,可从年假中扣除,年假有效期至次年02月01日止;

  04)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0天以上者(含10天,含跨年度的),累计病假超过15天(含15天,含跨年度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05)年假以自然年计算,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员工应根据单位实际工作情况和要求安排休假;

  06)年假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如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不申请年假则视为自动放弃。

  7、法定假日: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

人事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事务所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获取事务所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事务所招聘员工应以用人所长、容人之短、追求业绩、鼓励进步为宗旨;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为原则,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1)、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事务所经营班子对未来一年的业务发展预测,统筹规划各部门本年度人员编制。

  (2)、各部门在事务所岗位编制的整体规划下,根据本部门人员现状况,由部门负责人在业务忙季到来之前一个月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招聘。

  (3)、在业务淡季事务所严格控制新增人员,特殊部门需求的特殊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加。

  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需求,制定详细的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应主要包括人员需求、信息发布时间和渠道、选拔方案及时间安排、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工作时间表等内容,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

  招聘广告应具有如下内容: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报名需附带的证件、材料、联系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为主,有特殊专业要求(如应聘国际业务部门等对外语能力要求较高的部门时),除了采取笔试外,还得加试口试,题目由用人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拟定。

  初试一般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持,向参加初试的应聘人员介绍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员工待遇;并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历、执业经验、专业技能等,对初试合格的人员情况予以记录。

  复试由主管副总主持,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引导工作。

  事务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网上招聘、员工推荐、刊登报纸广告等。

  2、原则上初试和复试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确因面试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协商确定间隔天数,但最长不超过两周。

  3、人力资源部必须在复试后三个工作日通知已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并确定报到日期。

  1、所有应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复试合格后须先由综合业务部组织进行体检,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肝功化验结果,心、肺功能等),身体健康者方可录用。

  2、事务所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至少是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等相关经济类专业(其他专业确实优秀的,应事先报经主任会计师同意)。

  3、非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员工级别的,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4、应聘项目经理以上级别的,应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岗位工作经验,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执业资格的优先。

  5、工作经验丰富,在行业内卓有成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6、应聘国际业务部等对外语要求较高的人员,英语程度至少在国家6级以上且听说读写流利。

  7、事务所员工推荐的应聘人员不得到推荐人所在的部门工作。

  2、在试用期内表现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请,并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予以提前转正。

  4、特别优秀人员经主任造价师批准可不经过试用期。

  1、试用期满后,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转正意见,人力资源部写出书面鉴定后,报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予以转为事务所正式员工。

  2、有执业资格的员工,应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执业关系转入事务所,由事务所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条例经事务所主任造价师批准后执行,以后修改亦同。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公司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调入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期满转为正式员工后应依据本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一般为一年,合同期满仍继续留用工作的,应签订劳动合同;

  2.公司临时员工劳动合同年限由公司视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本制度生效后,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重新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时间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原劳动合同废止;新员工于试用期满转正后即与公司签订。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对方当事人。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按下列时间提前向公司总经理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业务助理级及一般行政员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项目经理级员工及行政经理,提前二个月递交辞职申请。

  1.公司正式员工,从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统筹及提取住房公积金待遇。

  2.临时员工和实习员工可于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总经理根据情况特批。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3.员工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九条员工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第十条新员工到公司上班前,应在行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由公司划定,费用由公司承担。体检结果出来后,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员应在上面签字,当确定各项体检结果符合公司要求后,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进入试用期。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前,员工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续,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须经所在部门、财务部、质量监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其完成或者正在进行中的'工作的资料档案及待办事项已经移交完毕,方可正式办理调转事宜。

  为规范事务所人事管理,使事务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为事务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建立一支“能吃苦、会战斗”的高素质员工队伍,是事务所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基础。

  第二条、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和对员工负责的基本原则,使每位员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包括对由于各种原因已经不适合在事务所继续工作的员工的辞退、开除等。

  第四条、辞退、开除员工,事务所应采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获取可靠的证据基础上,按照事务所规定的程序严格执行。

  1、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建议,人力资源部考察,确实不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可在试用期内随时予以辞退处理;

  2、事务所正式员工,不能胜任所在岗位的工作责任,经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考察核实,并听取本人意见后,上报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批准予以辞退处理;

  3、长期休假已作为待岗处理的员工,如待岗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仍然没有部门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辞职,将按照辞退处理;

  4、劳动合同期满,事务所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本人不愿意提出辞职时,可按照辞退处理;

  1、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因触犯法律被提起公诉的员工,事务所根据行政机关的通知将予以开除处理;

  2、无故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3、因个人失职,给事务所造成名誉上或经济上重大损失的员工,除按规定赔偿事务所相应损失外,事务所将予以开除处理;

  4、故意向外界泄露事务所或客户商业秘密的员工,事务所一经查实,将予以开除处理;

  5、严重或屡次违反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事务所可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予以开除的处理。

  (1)、事务所辞退试用期内员工,除支付员工工作天数的工资外,将不给于其他经济补偿;

  (2)、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未满的正式员工,将按劳动合同中的相应规定予以经济补偿;

  (3)、事务所辞退合同期满的正式员工,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凡是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将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

  1、事务所在辞退或开除员工前,由拟被辞退或开除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与其谈话,听取员工个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告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将拟辞退或开除员工的情况,及时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报告,并根据事务所领导的要求和有关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查和了解。

  3、人力资源部将调查结果以书面的形式向事务所领导进行汇报,并履行辞退、开除员工的必要手续。

  4、辞退或开除员工的决定经事务所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至少提前一周向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发出“辞退(开除)通知单”(通知单样式附后),正式通知拟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

  5、被辞退或开除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部或主任会计师申诉,人力资源部应认真听取申诉员工的意见并进行书面纪录,且在3日内给以申诉人答复。

  第九条、凡被事务所开除的员工,事务所在3年内不再录用。

  1、员工应于辞职前一个月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请求;

  2、主管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应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4、辞职员工写出书面辞职申请同时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申请表》,经相关各部

  5、事务所可通过人力资源部出具辞职人员在事务所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员工辞职时,其部门负责人要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人力资源部协助,并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事务所价值在3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包括事务所为个人配置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

  第十四条、员工个人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社会保险关系等应从员工离开事务所之日起3个月内调离事务所。

  第十五条、离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条、被事务所辞退、开除处理的员工,也必须办理离职手续。

  离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或以部门负责人

  签认定的停薪日期为准。以各种理由请假一段时间后提出辞职,认定停薪日期为请假开始日期。

  3、事务所对在合同期内被辞退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补偿;

  (3)、劳动合同期未满而提出辞职的员工,按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相应条款对事务所

  (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事务所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为加强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和参照利安达总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勤工作由综合业务部承担,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凡因私请假,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公司工作岗位,否则以缺勤计算。

  第三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公司工作时间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时30分至下午4点30分,夏季:早8时至下午5点。(午休时间一个半小时除外)。冬季时间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下班。凡上班时间未准时到达岗位的,按迟到计;凡未到下班时间擅自离开岗位的,按早退计。

  3.凡超出各种假期规定期限仍需继续休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休假,不提前请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时间按旷工论;

  4.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办公室达一小时以上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

  第六条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凭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申请病假。工作时间到医院就诊,凭挂号单视就诊时间长短计病假。

  第七条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申请事假。

  第八条工伤假。员工因公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直至痊愈。

  第九条探亲假。凡公司正式员工,可享受以下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夫妻两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时间)。

  2.未婚员工与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团聚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亲一次者,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员工,从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不包括路途时间)。

  3.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亲假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按休假天数每天补助20元。

  公司正式员工办理本人结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奖励假7天。对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公司可酌情给予路程假。

  1.女员工生育后可享受产假90天。男员工配偶生育,可申请休假15天护理配偶,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领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员工凭该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增休产假3个月。晚育女员工增加奖励假30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者,可根据医生意见享受产假15至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产假42天。

  3.产假期满仍需继续休养者,可凭医院证明申请病假。

  4.员工施行绝育手术或女员工作人工流产手术,可凭医院证明休病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不超过一小时。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员工需离职处理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丧事时,可请丧假3天。

  员工到外地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计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满一年的在岗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后所龄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数不包括政府法定节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原则上也不能分开使用。

  3.员工如申请年休假,应至少提前两周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员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数每天补助20元。

  (1)员工在本年度内,累计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计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员工参加公认职称考试,一次考试可申请考试假3天。

  员工参加对公司发展有重大积极影响的考试,其休假时间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条因公出差者,出差时间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补助按2倍计发。

  第十八条请假者应至少提前1天向有关领导请示,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委托(或由主管领导指定)他人代理工作,并办理有关交接手续以后,方可离职。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或事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九条凡请病假、工伤假者,均须凭区级以上就诊医院医师诊断书,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病假、工伤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须凭就诊医院证明申请续假。

  第二十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当事人在外地需续假时,可采用电话方式联络,于返回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员工请假半天不用填请假单,但必须与主管副总打招呼,请假半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单应由本部门主管副总、综合部、总经理审批;

  部门经理以上职务者请假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审批并通知综合管理部。

  任何人无权超越本规定的职权范围批准员工以各种名义的请假,否则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请假理由不真实,故意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节日加班(元旦、春节、五一节、国庆节)按劳动法规定计算工资。

  第二十五条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全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的员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资总额全额照发;超过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资的90%。

  第二十六条符合规定时间内的工伤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奔丧假者,原则上扣发综合奖金,其它工资照常发放。

  第二十七条每月病假超过5天者,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基本工资的30%;(例如:月工资1000元,请假10天,计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请病假超过1个月,按基本工资70%计发工资;超过2个月,按基本工资6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3个月,按基本工资5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4个月,按基本工资4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5个月,按基本工资30%计发工资;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长期病假者作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以上病假1-5个月的均扣发综合奖金)

  第二十八条每月事假超过1天,扣发其请假超过天数应发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1000元/22天=45.45元,请假2天超过1天,计算方法扣发:45.45元*1天*80%=36.36元,应发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过7天,扣发应发工资的100%和当月奖金。

  第二十九条休正常产假,除综合奖金、基本工资正常发放。超过应休产假视具体情况,按旷工、病假、事假处理。

  第三十条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视同事假超过1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7次者,视同事假超过2天处理。

  第三十一条旷工半日以上者,扣发全月应发工资的20%,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综合奖金,累计旷工达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条被公安局拘留者,视情节严重程度酌情发放生活费。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所正式员工和聘用的长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并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人员。

  1、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员工自进入公司试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综合管理部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应及时提供真实的个人基础信息资料,包括个人履历、联系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等资料。

  2、员工基础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进行信息更新,并提供新的资料。

  3、每六个月综合管理部将对基础信息档案进行重新确认。

  1、正式员工转正后可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由公司将人事档案存档于省人才中心,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存档费用由公司负担;

  2、员工离所后,应及时将人事档案调出,未能及时调出产生的存档费用由本人负担;

  3、人事档案管理应由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人事档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10

  网络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确保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降低法律风险,提高公众信任度。

  2. 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保证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3. 保障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 促进内部管理:明确员工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运营效率。

人事管理制度11

  k酒店人事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酒店人力资源管理,提升员工绩效,确保团队稳定性和效率,为客人提供一流的服务体验。它通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指导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福利等各个环节,形成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职业发展,进而推动酒店业务持续增长。

  内容概述:

  1. 招聘与选拔:规定招聘标准、面试流程及录用决策机制,确保引入合适的人才。

  2. 员工培训: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涵盖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及职业素养教育。

  3. 工作分配与职责:明确各部门职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确保高效运作。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指标,定期评估员工表现,提供反馈与改进建议。

  5. 薪酬与福利:设立薪酬体系,结合市场水平和员工贡献,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待遇。

  6. 员工关系:建立沟通渠道,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和谐的`劳资关系。

  7. 职业发展:设计晋升路径,鼓励员工提升能力,实现个人与组织的共同成长。

人事管理制度12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范本旨在为企业的招聘流程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规范,确保招到合适的员工,同时维护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招聘环境。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策略与规划

  2. 岗位描述与任职资格

  3. 招聘渠道与方法

  4. 简历筛选与面试流程

  5. 薪酬与福利标准

  6. 录用决策与背景调查

  7. 新员工入职与培训

  8. 招聘效果评估与改进

  内容概述:

  1. 招聘策略与规划:确定招聘目标、时间表、预算,以及对所需技能和经验的预期。

  2. 岗位描述与任职资格:详细列出职位职责、所需技能、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等要求。

  3. 招聘渠道与方法:选择合适的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招聘会、内部推荐等途径。

  4. 简历筛选与面试流程:设定筛选标准,安排初面、复面,可能包括电话面试、在线测试等环节。

  5. 薪酬与福利标准:设定薪资范围,考虑行业标准、公司政策和候选人能力。

  6. 录用决策与背景调查:依据面试结果和参考背景调查,做出录用决定。

  7. 新员工入职与培训:准备入职手续,制定新员工培训计划。

  8. 招聘效果评估与改进:定期回顾招聘流程,分析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人事管理制度13

  第一条凡新聘员工转正后须在两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人事代理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所有员工应提交个人人事信息资料,包括求职应聘表、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并张贴个人1寸彩色照片,行政部装订保存。

  第三条行政部根据员工个人人事资料建立电子版员工信息,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入职时间、任职部门、任职岗位。

  第四条所有录用员工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信息、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将被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个人资料信息如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所管人事档案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员工个人人事资料自其离职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此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制度14

  第一条:幼儿园实行全员聘用制,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条例》精神配置各部门工作人员,采取招聘方法择优录取。

  第二条:录取条件:

  园长:幼师大专学历有第一线丰富工作经验,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师范学校幼教专业大专学历或工作3—5年有经验的老教师,获得园长资格证书。

  教师:

  1、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看资料班主任评语)

  3、面试:面善大方、有亲合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

  4、专业技能全面:弹、唱、跳、画、讲、测试。

  保育员: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年龄25至40岁之间,有照顾孩子的经验、性格温和、有爱心、耐心、经过专业培训。

  驾驶员:驾照相符、驾龄3年以上、安全意识强。

  厨师:有厨师资格证;

  保健医生:中等医专毕业,受过儿童保健专业训练。所有任聘人员均应身体健康持健康证,不隐瞒传染病及传染病史、精神病史。

  第三条:聘用方法

  由董事会成员、各园园长组成招聘小组;招聘小组对招聘人员采取表决办法、决定录用的园长、教师、保健医生要半数以上认可,其他人员部门领导同意即可。

  第四条:解聘条件

  (一)、本园有权在试用期及聘用期内对不符合幼儿园要求、不胜任岗位

  工作的员工予以解聘(辞退),教职员工对幼儿园条件、要求不满

  意也有权要求辞职,但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递交辞职报告,

  办理好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在通知期内应尽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

  (二)、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

  2、因幼儿园调整无合适工作安排的;

  3、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哺乳期满后,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的。

  5、连续二次外部考评、内部考评排名最后的人员均为解聘对象。

  (三)、下列情形者不得辞职

  1、相关人员经济有问题正接受审查的;

  2、在幼儿园借公款、公物未还清的;

  3、幼儿园交给的任务正在进行中,不能中断的;

  4、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未处理完结的;

  5、合同期未满,无正当理由的。

  6、学年未结束前(每年6月30日前)

  (四)、对自行要求辞职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幼儿园有权对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供任何补偿(含试用期):

  1、违反幼儿园管理制度、规定和教职工管理、职务行为规范;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严重失职,对幼儿园利益造成损失;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幼儿园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教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劳动能力的;

  2、教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已办理辞职或解聘者,幼儿园停交其社会保险金;

  (八)、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而离开幼儿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予发工资,同时,幼儿园可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力。

人事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习鉴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申请书、团员登记表、退团材料。

  3、加入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的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的审批表,批复材料等。

  (十四)办理出国(出境)审批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因公出国(出境)审批表、备案表;因私出国(出境)审批表等材料。

  (十五)参加区县级以上(包括区县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以及民主党派代表会议的代表登记表等。

  (十六)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有严重慢性病、身体残疾的体检表,工伤致残诊断书,确定致残等级的有关材料,新录用人员体检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据作用的材料。

  第六条收集方法

  (一)为了使员工档案能够适应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员工任免、调动、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员工德、能、勤、绩、廉的材料,充实档案的内容。

  (二)建立主动送交员工档案材料归档的工作制度,及时地将新形成的员工档案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有计划地布置填写员工履历表、鉴定、自传等,并及时将这些材料补充进员工档案。

  (四)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执行中组部有关人事档案收集归档的各项规定,主动和有关部门协调好档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序,以使员工档案材料及时完成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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